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套约束性文件。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希望以下范文能激发大家的思考和行动。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员工宿舍是我们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公司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休息环境,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所有同事必须遵守和执行:
以分店店长为总负责人,下设宿舍管理人员1-2名,各小宿舍设置寝室长一人。
1、宿舍管理实行舍长责任制,舍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同事负责。
3、 值日工作范围:打扫卫生(包括卫生间、客厅)物品摆放,督促其他同事床上被褥 物品摆放整齐;离开宿舍检查门、窗、灯是否关掉,并有权监督其他同事讲究个人卫生。
1、冬天2天洗一次澡,夏天每天洗澡。
2、内衣勤换。
3、袜子每天换。
4、胡须天天刮。
5、换下的衣物6小时内须洗干净,并晾挂。(深夜班除外)
6、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漱口。
1、进门请换拖鞋,保持宿舍卫生和公共财物的完好。
2、进门后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宿舍安静,不能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3、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不准私自带陌生人留宿寝室,搞好邻里关系,服从寝室长安排。
5、同事间要团结互助、互敬互爱,形成温馨友爱的范围。
6、寝室内不准酗酒。
7、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张贴不健康字画。
8、不准赌博。
9、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粗话、打架斗殴。
10、准时关宿舍电器(如饮水机、电视、电灯、空调)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11、希望各位同事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海氏员工。
1、洗脸的毛巾用完后,必须折叠存放。
2、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
3、用完厕所后必须冲洗干净,出门关灯。
4、未经别人同意,不得用别人的毛巾等洗漱用品。
5、洗手间下水道严禁倒茶叶等杂物,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1、爱护公共财产。
2、人多看电视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3、电视音量应控制好,不能影响邻居或他人休息。
4、晚上12:00应准时关电视休息。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一)。
2、未宿舍管理员同意不能私自调换床位。
3、床头周围不能悬挂衣物等物品。
4、每天起床后应把床单理平整,被子叠成方块,放于规定的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5、被子等床上物品应无异味。
1、早上一般8:00-8:30起床。
2、早上起床不能放音响设备。
3、中午休息时不能放音响设备。
4、晚上12:00后不能再打电话。
5、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宿舍的必须请假。
1、任何员工进入宿舍都应先换拖鞋。
2、宿舍内未经同意不准乱贴乱画。
3、果皮等各种杂物,应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4、洗衣服时不得将水滴在室内。
1、寝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取暖器材(如:电暖器、电炉、电热毯)。
2、寝室内严禁生火做饭。
3、寝室内的电热水器必须断电后使用,热水器每晚必须关掉气阀,排气管必须保持通畅并接到室外。
4、各床位上铺必须设置栏杆,确保人员不会掉下来。
5、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6、各宿舍男女员工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如有事情应找各宿舍负责人说明情况,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寝室内的窗户必须按照防护栏。
8、员工未经允许,严禁上楼顶休息。
9、每套寝室至少放置灭火器一个。
10、严禁在宿舍内外私接电话、插座。
1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类取暖设备。
(总分:100分)
备注:
2 书架 衣柜 10 衣物、书本等日常用品摆放有序,衣、鞋、袜勤洗,无异味。
3 室内 整体 10 室内布置美观大方,无乱贴乱画,不乱挂衣物,保持客气清新无异味。
4 地面 10 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5 桌子 10 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 门窗 10 门体窗柜清洁无污迹,玻璃透明,保持通风。
7 床底 10 床底整洁,不堆放杂物。
8 墙面 10 没有乱涂乱画,无污迹,保持墙面美观。
9 卫生间
10 地面、墙面、脸池、便池干净,无污迹、无污垢、无异味。
1、店内评比(每月两次)。
2、片区、店与店评比(每月一次)。
3、个人评比(每月两次)。
1、 被评为(店内)先进寝室的,发给先进奖状、奖金等。
2、 被评为落后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公共行为规范:
一、下班回宿舍途中衣着整齐,过马路不能闯红灯。
二、进入小区楼道是不能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小区环境)
三、进入住宅区时要轻手轻脚,不能大声喧哗,做到尊老爱幼,礼貌待人。
四、乘坐电梯时,一般情况下只能乘坐货用电梯,人多时必须排队等候,有老人时要先让老人。迅速乘坐电梯的.规定(不能超载),在电梯内不能吸烟。
五、在走廊中不能追逐打闹、唱歌,要放轻脚步,放低声音,保持过道的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过失:
轻度过失(店经理根据情况,写检讨或给予1-10元罚款)。
1、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说脏话。
2、进门不换拖鞋,物品不按规定摆放。
3、不叠被子,床上物品不干净有异味,换下的脏衣服不按规定及时清洗。
4、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乱贴乱画,不及时关灯、关水,不冲厕所。
5、不按时关灯,关电视,不按时休息。
重度过失(店经理根据情况,写检讨并给予5-20元罚款)
1、不请假不按时回宿舍。
2、在宿舍喝酒、抽烟。
3、未经店经理批准擅自在外留宿。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拿辨认的洗漱用品。
各分店、各宿舍、各小寝室每月应在15日、30日安排人员进行大扫除(如遇星期日或节假日顺延即可),各店经理根据情况安排。 宿舍实际评比标准:
1、 员工是否按时关灯休息。(10分)
2、 是否有员工休息时打手机。(15分)
3、 床边放脏鞋、袜子等。(15分)
4、 员工回宿舍时是否乱扔垃圾,追逐打闹等影响邻居休息。(15分)
5、 乘坐电梯时是否尊老爱幼、礼貌待人。(15分)
6、 看电视、上网时周边卫生是否干净,有无争吵现象。(15分)
7、 洗澡用水、电时,是否注意节约。(15分)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公司为树立规范、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员工工作服洗涤管理规定。
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工作服的收集、洗涤、修补、存放、发放、废弃规定。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下述相关规定安排好工作服清洗的'相关事宜,如未按照下述相关规定完成工作服的清洗而导致部门员工未能按照公司要求规范着工作服上班,相关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1、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着公司发放的工作服上班,遵守无尘车间穿着防尘服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员工工作服应按照本规定洗涤,不得出现穿着污渍、破损工作服上班的现象。
3、员工工作服仅限于上班时间穿着,下班后禁止穿着公司工作服。
为公司所有员工。
5、员工入职、离职时需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员不稳定,更改为一个月一次更换防尘服,在公司消耗品仓库统一更换。需要双方确认更换服装号码;领取上一批清洗干净的工作服,并发放洗涤完毕的工作服。
2、工作服洗涤、修补、由专门清洗防尘服公司负责,并附有检测报告,确保每一件服装洗涤干净、修补完好。
3、工作服在送洗前由设备部门按照公司防尘服要求统一对服装做编号识别,避免服装在洗涤、发放过程中出现错发、错领的情况。
(四)清洗的记录要求。
设备部负责要求防尘服发放者及时填写清洗记录,记录包括如下内容:清洗日期、工作服编号、数量、送交人、清洗前的状况、清洗后的状况、领用人签字、领用日期等。
(五)废弃要求。
1、当防尘服及防尘靴污渍无法去除时,必须废弃。
2、防尘服及防尘靴无法修补时,必须废弃。
3、因防尘服及防尘靴有穿着废弃时间1年,根据工作服背后制作编号时间使用1年后,必须废弃。
(一)本管理规定由设备部制定,设备部负责最终解释。
(二)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1、凡直接或间接参与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工作人员,在当班生产结束后均须对所着工作服(含帽)进行清洗消毒。严禁未经清洗的工作服进入生产区域。
2、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集中到公司洗衣房里统一进行。
3、工作服的`清洗消毒的工作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清洁区域和生产部门的不同成批次送洗,由专人负责接收、操作、发放工作,并填表记录。
4、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严格执行haccp的有关规定,先由洗涤剂去污,再清水漂洗,后烘干杀菌。
5、清洗消毒后的工作服经过又一班次的生产或虽未参与生产但已被污染均须根据上述程序进行再一次的清洗消毒。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
5.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8.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折旧。
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保持干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3、加强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竞争中保持人力资源优势。
1、公司培训按照“有效、实用、针对”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1、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2、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3、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1、人事行政及培训部作为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培训相关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类型的确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训相关教材,包含书本、ppt、word、课程讲述录音等;
(5)培训教材、教具、相关物品的购置、保管;
(6)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工作;
(7)培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8)培训通知的发出及培训完毕后档案的管理;
(9)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和上报;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夜宵店是公开向广大群众提供食品、饮料等餐饮服务的场所,为规范夜宵店员工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帽,统一发型。
3、男店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4、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5、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6、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7、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
8、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9、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0、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a、个人卫生。
1、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2、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3、大、小便后手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1、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2、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盘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清洁。
3、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要干净、无污渍。
4、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5、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6、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7、每天员工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8、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次。
三、劳动纪律。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10—20元。
3、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4、客人来了前台员工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夜宵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8、不准在夜宵店内奔跑,不准在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
9、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夜宵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夜宵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10、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11、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12、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夜宵店或客人的食。
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3、熟悉业务知识,了解夜宵店供应的食品及饮品、熟记餐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
14、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1、夜宵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夜宵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2、夜宵店服务人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风扇,违者罚款5—20元。3、每天必须检查空调、、灯光、卫生间下水道、厨房设备、收银机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4、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夜宵店服务人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夜宵店配发给夜宵店服务人员的一切物品,夜宵店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7、若有发现故意损坏夜宵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8、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9、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夜宵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1、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夜宵店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
2、完成好上级安排的一切任务。
3、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4、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5、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承担一部份,各宿舍员工分摊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舍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行政部报备,等行政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5、已入住员工需退宿的,须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销备案,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费用。
6、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管理规定: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一经发现,未收所有物品,视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
4、使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否则出现丢失的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嫖、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须配合舍长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所有人员按值日表轮流打扫。
五、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有偷窥、偷窃行为的;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蓄意破坏公物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每位作业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内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责任部门:作业人员宿舍管理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建造、维护及日常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第四条:入住宿舍的作业人员应服从项目管理部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五条: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条:作业人员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1)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工程项目所有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由班组负责人向项目管理部申请办理住宿。
2)入住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熟知并遵守《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文明卫生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等宿舍管理条例。
3)入住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订入住安全协议。交由项目管理部备案。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精神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吸毒、赌博);
3、外来人员(非本项目作业人员)
5)暂住人员(家属、亲人)只可短暂住宿,入住时按规定登记。其住宿期间的行为责任及安全由本人及其留宿申请人负责。
第七条:退宿:
作业人员退场(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前2日内由班长负责人到项目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项目管理部强制迁出;作业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2日内在班组负责人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八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项目管理部酌情处理,由直接责任人员及其班组负责人承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垃圾桶)。
2)每班组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窗台无灰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文章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第八条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百科。
第十条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寒冷拥有一个严冬、详和、舒适、宁静的寒冷、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3.1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4.1宿舍人员安排:
1.1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1.2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1.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
4.2水电费用扣除标准: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
4.3.2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寒冷的正常作息。
4.3.4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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