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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司是社会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它通过投资和经营活动来实现利润和持续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希望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

公司就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薪酬制度(略)。

(2)工资调整。

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一般每年会进行一次调整。工资调整的幅度将根据当地薪酬市场调查情况、物价指数、公司的效益以及员工当年的工作表现评估结果而定。有特殊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可由该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人事行政部核准情况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发放'薪资调整通知单'。

(3)工资保密。

工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知情人员以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有关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清洁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公司解雇。

(4)异地工资待遇。

员工被派往国内异地(非合同确定之工作地)工作,住宿由公司解决。员工出差,住宿自行解决。派出常驻人员可享受津贴,每人每天50元人民币。

(5)假期工资支付。

1)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依法享受休假、婚假、丧假期间,期间工资照发;。

3)病假按半薪处理;。

4)事假按无薪处理。

员工福利。

(3)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聘用的全职员工享受定期体格检查,一般每年检查一次,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公司内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遵守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目的:检测、检查各级、各类员工工作绩效,保障工作质量,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全体员工。

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以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关知识、沟通、日常行为规范为内容。

2、总经理负责公司部门经理的考核;。

3、品质技术部负责各管理处经理的考核,并报总经理核查审批。

4、各部门、管理处经理负责本部、处员工的考核并经品质技术部审核,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总经理审批。

5、品质技术部每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考核检查表》上,并将每人的扣分、奖分审核汇总后,报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经核实报总经理签批。

每月绩效考核时间为当月的20日-27日。

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的第1月1日-5日。

年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日-20日。

1、月绩效考核由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日常行为规范两部分组成,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按照各《岗位月绩效考核表》考核,日常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守则》考核,两部分考核成绩比例为7:3。由品质技术部组织进行。

a优秀级:90(含)-100分。

b优良级:80(含)-89分。

c较好级:70(含)-79分。

d一般:60(含)-69分。

e差:50(含)-59分。

4、月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形式。

考核结果在d、e级的员工,按以下公式给予扣除相应的个人绩效工资。

应发绩效工资=(100-考核所扣绩效分数)×1%×本人绩效工资。

1、考核结果若出现连续两次“差”或连续三次“一般”,由行政人事部签发《停职培训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后,对被考核者再次进行为期两周培训,培训期间无任何待遇。培训考核结束后由总经理视情况做出复职、下岗、辞退等处理。

2、考核结果若出现连续三次“优秀”,由行政人事部签发《表扬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并做为年终晋级和奖励的依据。

季度经济目标考核。

季度绩效考核以考核各管理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主,具体指标财务部另定。

1、年度绩效考核在月、季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由品质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年度考核表》进行。

2、年度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将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a、b、c、d、e、五等。标准如下:。

a(优秀):90(含)-100分。

b(优良):80(含)-89分。

c(较好):70(含)-79分。

d(一般):60(含)-69分。

e(差):50(含)-59分。

4、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根据当年经济效益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并与员工今后的加薪、提拔、晋升直接挂钩,具体内容如下:。

a(优秀):本年度考核获得12次a级。

经总经理品质技术部负责各管理处经理的考核,并报总经理核查审批。4、各部门、管理处经理负责本部、处员工的考核并经品质技术部审核,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总经理审批。5、品质技术部每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考核检查表》上,并将每人的扣分、奖分审核汇总后,报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经核实报总经理签批。

视情况核批下一年度浮动一级工资。

b(优良):本年度考核获得9次a级。

c(较好):本年度考核获得6次a级。

d(一般):不发年终奖。

e(差):淘汰。

员工如认为考核或处理不合理,可保留个人意见并直接书面向品质技术部申诉,对员工的申诉进行查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做出最终决定。

公司员工下岗的年淘汰率定为10%,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根据考核择优上岗。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公司价值创造为核心,使业绩透明化和管理系统化,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发展和贯彻,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遵守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目的是激励每一位销售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销售量,完成销售目标。

第二条业绩考核的范围是分公司经理除外所有销售业务人员。

第三条业绩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易于理解和操作,完整;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为主,惩为辅。

第四条考核办法分为两大部分:

(一)月收入方面考核。

1、基本工资。

2、销售量目标考核。

(1)业绩提成。

(2)超额提成。

3、管理目标考核。

业绩奖金。

(二)年终奖金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注:销售人员收入=基本工资+70%(业绩提成+超额提成)+业绩资金+年终奖金。

第五条各分公司根据所辖区域实际销售状况,采取划分销售区域,下达区域销售目标和安排区域销售人员。销售区域的划分十分重要,销售区域的设计应考虑以下三点需求:

(一)使每个销售人员有足够的销售潜力取得合理的收入。

(二)使销售人员认识到销售区域的分配是合理的。

(三)使销售人员有足够的工作量。

第六条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

(一)试用期销售人员工资。

1、试用期:3个月—5个月。

2、基本工资:x元/月。

3、转正:(1)可提前转正;(2)可顺延转正时间至5个月。

4、下岗:试用期从开始至延长期结束,任何时间试用人员均可责令下岗。

说明:试用期间鼓励新进人员提前转正,这也是对新进人员的一种奖励;随时下岗与顺延试用期是一种反向激励,让新进人员也有一定的压力感;试用期间可没有硬性销售指标,但可以规定考核项目,据销售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业绩提成奖。

(二)星级销售人员薪资。

1、一星级:x元/月。

2、二星级:x元/月。

3、三星级:x元/月。

4、四星级:x元/月。

5、五星级:x元/月。

说明:给销售人员分级的目的是。

(1)留有薪资提升的空间;

(2)级别是能力的体现,增加销售人员的荣誉感;

(3)有的销售人员专业水平很高,业绩突出,但不善于管理,只可单兵做战;

(4)定级的标准一定要合理、公正,否则会出现负作用。

第七条销售人员主要以销售量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考核:

(一)业绩提成。

1、以当月完成的销售量计算销售目标完成率,以当月回款计提成金额。

2、目标完成率在60%(含)以下无提成,60%—100%(含)之间可有1%提成。

(二)超额提成。

销售目标完成率100%以上部分,享有1.5%的提成。

(三)业绩提成和超额提成的总金额的70%发给销售人员,30%留作管理目标考核。

第八条销售量是评价销售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还必须以管理的目标来进行考核,否则,销售人员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将来的发展。有些销售活动虽不能直接实现销售收入,但对将来的销售工作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以其它指标来进行考核。

(一)管理目标项目与对应考核最高分。

1、服从上级领导10分。

2、回款情况10分。

3、市场信息收集与反馈5分。

4、经销商档案建立程度10分。

5、开拓新客户数量10分。

6、现有客户升级幅度5分。

7、合理化建议5分。

8、列为“滞销品”的销售情况10分。

9、业务回报5分。

10、区域退换货情况5分。

11、客户投诉情况5分。

12、出勤情况10分。

13、月出差天数5分。

14、业务知识技能5分。

注:管理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

(二)管理目标每月进行考核,得分分为三个档次。

1、60分(含)以下30%全扣。

2、60分—80分(含)50%下发。

3、80分—100分100%全发。

第九条年终奖金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一)奖惩架构。

1、奖励:

(1)记功。

(2)记大功。

2、惩罚:

(1)记过。

(2)记大过。

(3)撤职。

(4)开除。

3、(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例一功抵一过,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二)奖励办法。

1、提供公司“合理化建议”,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功一次。

2、该“合理化建议”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另外再给予重奖。

3、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功一次。

4、开拓“新地区”、“新客户”,成绩卓著者,记功一次。

5、达成上半年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6、达成全年度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7、超越年度销售目标20%(含)以上者,记功一次。

8、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三)惩罚方面。

1、挪用公款者,一律开除。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2、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开除。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二次。

3、与客户串通沟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开除。

4、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处理(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领导协同部属者,该领导撤职。

5、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况严重者开除。

6、外出活动记录表内容失实三次者,记过一次。

7、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8、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9、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10、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领导查获者,记过一次。

11、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12、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过一次。

13、其它给公司或产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者,视影响程度予以惩罚。

(四)奖惩办法的加分或扣分也按月度进行。

(五)年度内考核的年度累计加分有三项。

1、销售目标达成率:占60%。

当月达成率100%及以上60分。

90%及以上50分。

80%及以上40分。

70%及以上30分。

60%及以上20分。

60%及以下10分。

2、当月管理目标项目累计加分占40%。

3、奖惩办法的每月加分或扣分。

销售员该年度考核得分=[1+2+3]÷12。

说明:公司于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销售人员该年度考核得分;[1+2+3]即是销售人员该年度元月—12月考核总分。

(六)销售人员的考核由业务主管评分,业务主管的考核由分公司经理评审,业务主管的年终奖金是全体销售人员平均年终奖金的2倍。销售人员该年度考核得分将作为发放年终奖金,评星级销售人员和晋升的'依据。

考核与年终奖金分配表:

年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

底薪×5。

80分(含)以上。

底薪×4。

70分(含)以上。

底薪×3。

60分(含)以上。

底薪×2。

60分(含)以下。

底薪×1。

年终奖金。

第十条销售人员的出差费用按《出差管理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次月10日前发放该月提成奖金,次年元月20日前发放该年度的奖金。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销售人员的提成奖金统计与监督发放由销售管理部办理。

公司在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条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一)集团公司出具书面加班通知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事后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认可的;。

(三)员工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集团公司批准的。

第六条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原则。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与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休结束;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工资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工资管理规定。

第八条员工工资执行日薪月结制,月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员工出勤按实际天数统计(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员工当月的工资依据上月的考勤结算。

第十条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其工资应当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同时支付。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时间。

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核定、结算,银行代发,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工资中扣除的费用项目。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缺勤扣发工资;。

(五)其他法律规定或集团公司规定的扣除项目。

第五章各种假别的工资扣减标准。

第十五条凡涉及扣发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扣发。

第十六条旷工、事假。

旷工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七条病假。

(二)医疗期满在等待处理结果之前,参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第十九条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产假、节育假。

(一)女员工休产假、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二)节育假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四条其他扣发工资的情况。

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给集团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害集团公司荣誉的,集团公司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向集团公司缴纳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第六章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制定和运行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分、子公司每年底将当年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年度工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分、子公司要认真填报《劳动工资月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填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资情况调查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工资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是公司级的保密内容。

第三十一条了解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的人员是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视为失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有执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义务,有不打听他人工资、不扩散工资保密内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责任。故意窃获保密内容并向他人扩散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员工查询自己的工资,凭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先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属于登记、核算或发放错误;发放没有错误仍有疑问的,再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工资标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分子公司、改制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从__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检查各类员工工作绩效,挖掘各类人员的潜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平决定员工的职位和待遇,提高和维持公司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促进企业人才的开发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在公司服务满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1、管理及技术类人员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

2、普通员工由班长及主管考核,并报经理审批。

1、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的考核

1)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每季度考核一次,安排在次季度首月第一周进行。考核时使用《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季度考核表》,原件交部门留存备案,个人保留复印件。考核时需安排半小时以上时间面谈。连续两次季度业绩考核不合格者,将由公司安排待岗培训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的即时考核

为增强考核的时效性,作为对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季度考核的补充,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同时实行即时奖惩考核,依据《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即时奖惩评分标准》,由相关人员填写《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即时奖惩通知书》,考核结果报人事管理员备案。

3)部门经理业绩考核应与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具体由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办法和程序。

4)经理以下员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与半年奖、全年奖挂钩。

2、普通员工业绩考核

1)普通员工业绩考核,每月一次。

2)主要考核内容为工作态度、职责履行等,考核成绩直接与每月浮动工资(考核加减分)挂勾,并作为晋升和参加等级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考核使用《普通员工考核评分标准(月)》,由相关人员填写《普通员工考核评分汇总表(月)》。

4)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需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并在部门内宣布、张贴考核结果。

5)安全管理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军事技能相关项目的考核,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者,公司将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管理类及技术类人员即时奖惩评分标准

序号项目序号项目

惩罚(扣分标准:5-10分)奖励(加分标准:5-10分)

a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d1某项工作完成出色;

a4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期)完成工作;d4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反映;

a5工作期间坐岗,未造成较大影响;d5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a6无故不服从领导安排及管理;d6尊老爱幼,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a7违反内务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者;d7主动帮助他人完成额外工作;

a8其他。d8反映问题及时,起到防微杜渐作用;

b1未使用文明语言,与顾客争辩;d10其他。

b3服务态度及方式欠佳被投诉;d1警惕性高,发现隐患;

b5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d3能够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灵活;

b6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d4提供优质服务,受到顾客表扬;

b7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或处理问题不公平;d5拾金不昧;

b8无正当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工作协助等;d6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任务;

b9团队工作协助性差;d7其他。

b10其他。

c1当值时间睡觉;e1对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c2工作出现较大错误;e2工作成绩优异,得到一致好评;

c3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e3积极培养下属、建设团队,成绩显著;

c4蓄意破坏、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e4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c8顾客有难不相助;e8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大案犯;

c9态度野蛮、刁难顾客造成较大影响;e9其他。

c10其他。备注:每分相当于人民币10元。

序号项目序号项目

惩罚(扣分标准:5-10分)奖励(加分标准:5-10分)

a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d1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者;

a8背后议论他人,不利团结者;d8班余时间常协助管理工作者;

a9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不按时就寝者d9反映问题及时,起到防微杜渐作用者;

a10其他。d10做好传、帮、带工作者;

惩罚(扣分标准:11--20分)d11其他。

b2工作不认真,出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投诉者;d1警惕性高,抓获小偷或乱发广告者;

b6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或处理问题不公平者;d5拾金不昧者;

b7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者;d6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任务者;

b8其他。d7其他。

c1当值时间睡觉;e1对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c3蓄意破坏、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者;e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c8顾客有难不相助者;e8其他。

c9态度野蛮、刁难顾客造成较大影响者;

c10服务态度差,受到顾客合理投诉、影响公司声誉者;

c11其他。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厨师队伍的考核管理力度,提高厨师厨艺水平,更好的满足广大员工的用餐需求,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管理原则和目标。

以人性化管理为原则,以大众伙食为主题,促进厨师厨艺水平的提高,满足员工的饮食需求。

二、考核小组。

组长:王顺利副组长:吕志雄成员:陈超蒙志伟。

按照技能、平时表现、员工意见三个方面对厨师每月进行百分考核。

1.技能(70分)。

分为理论知识(15分)、实际操作能力(55分)。

(1)理论知识考核采用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包括窗。

口打饭时的文明用语、《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共五道题,每题3分,共15分。

(2)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以大众菜肴为主进行实际操作,体现。

在平时的菜品制作商,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考核。

2、平时表现(10分)。

平时表现由伙管员和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1)不服从领导的安排,如对布置的工作不予理睬、不接受、公然顶撞,一次扣一分。

(2)不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卫生,如所负责的范围卫生不洁,发现一次扣0.5分。

(3)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洁,一次扣0.5分。

(4)上班时间内串岗、在操作间吸烟,发现一次扣0.5分。

(5)不节约能源,如发现浪费行为,一次扣0.5分。

(6)上班期间干私活,不团结同事,挑拨离间,发现一次扣1分。

3、员工意见(20分)。

员工意见由伙管会定期收集、汇总,员工对厨师的投诉意见安以下标准进行扣分:

(1)原材料搭配不合理,一次扣1分。

(2)菜油用量不达标,一次扣1分。

(3)肉用量不达标,一次扣1分。

(4)菜口感过咸,味精过浓,酱油味过重等情况,一次扣2分。

(5)菜品颜色不美观,出现灰黑、锅巴、粘糊等状,一次扣2分。

(6)打饭时对员工态度恶略,对员工合理要求不予理睬的,一次扣5分。

(7)对员工意见没有及时改正的,发现一次扣1分。

4、加分。

为了增加花色品种,更好的满足广大员工的用餐需求,伙管会鼓励厨师进行创新,新增的花色品种由厨师上报伙管员,并由考核小组讨论确有推广价值的,每个加5分。

5、奖惩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心工作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行政各部门和行政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行政部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

5、脱产学习的职工。

按照每人月工资津贴部分为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

(一)工作纪律。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一)绩效考核步骤

1、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上标注清楚。

2、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办法进行逐项考核,形成本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附表一),连同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一并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各行政部门在规定考核时限内,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人事处汇总。

4、中心人事处将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劳资科根据此办法计算绩效工资,并由财务处按月负责兑现落实。

5、中心行政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资料由人事处审核后交劳资科负责保存。

(二)绩效工资计算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请假每1天扣20元,旷工每1天扣100元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

(一)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本部门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二)在考核中,当被考核人调入、调出(含退休)时,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现绩效工资;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现绩效工资。

(三)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公司全体员工。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区属各单位,各街、镇:

近期,市绩效办公布了全市各单位2010年度市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我区总得分为97.23分,列市内五区第三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与其它区市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对照并予以通报。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优创新年”的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奋勇争先,确保我区在2011年度的市绩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年3月18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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