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部的强化规章制度可以培养员工的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时、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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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 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六)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七)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三、计算机管理制度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四、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五、网络管理与维护制度
1、卫生院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下级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2、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递或转录。
3、防保科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4、网络管-理-员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上信息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严禁向网络上传来历不明或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定期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检测病毒。
六、疫情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3、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5、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应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
一、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 科长、疫情管理 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
二、疫情管理的内容: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三、具体实施:
1、 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 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 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 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 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整记载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这还要求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增加相关字串提示功能,这样,每当出现相关的诊断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及时得到资料,督促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三、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由单位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在没有发生传染病因此发生流行或暴发的情况下)。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提出批评;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发出通报批评;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医院的场所内,难免会出现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因此更要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1、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3人轮换),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
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整记载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这还要求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增加相关字串提示功能,这样,每当出现相关的诊断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及时得到资料,督促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提出批评;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发出通报批评;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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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体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一、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二、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三、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四、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五、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
六、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七、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一、严格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
二、凡对性病患者进行处置所用的一次性物品均视为感染性垃圾.
三、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床单、臀垫等感染性用品按医疗垃圾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由专人收集焚烧处理。
四、用过的一次性器具用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毁形后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按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五、采血注射器、患者检查使用的载玻片应置入锐器盒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六、使用后的棉签、棉拭子等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置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垃圾袋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时、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
(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
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常规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晨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
2.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0.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中心配备一台专用计算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传防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
邱经建医师负责网络直报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负责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凌琍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及初审工作,防止错报、漏报。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1、邱经建医师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在法定时间内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保健科核实后立即电话报告疾控中心。
3、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收卡登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4、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门诊日志、检验登记、传染病登记本等各种记录的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等),以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并书写内容完整的自查记录。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并定期报告院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院领导组织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进行全院通报。
7、院领导根据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迟报、漏报,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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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nxyxszy@。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一、咨询员对咨询活动的任何环节及交谈的内容、检测结果均要保密。
二、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
三、不得将求询者的姓名、检测结果、感染情况及所有相关信息透露给外界。
四、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五、对求询者的陪同人员的任何信息也要保密。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责任报告人(接诊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的医院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薄。必要时作好订正、死亡报告。
3、确诊或疑诊甲类传染病时要及时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医院,同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4、首诊医生发现确诊或疑诊传染病病例时,要及时准确填写门诊登记日志、病人单位地址、发病地址及联系方式。便于追踪疫情。
5、经常检查及督促传染病报告情况,凡发现对传染病有漏报、漏登、未及时上报者要及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6、医务人员每周自查,整理、汇总门诊日志,要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有漏报或错报者,应及时补报或修正报告。
7、医务人员每天要填写好门诊登记日志,项目登记要齐全、完整,地址要详细。门诊登记日志要与当日处方相符。不得漏登。
8、传染病报告,只报初诊新病例。复诊病例不再报告。
9、加强疫情管理,落实责任到人,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疫情登记、报告及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和指导,并定期统计,做好旬报、月报和年报工作。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审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限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
五、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扣发当月奖金。
六、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制度的培训。
七、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病人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传染病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四、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八、传染病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九、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更好地开展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计划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
2、对新来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岗前培训。
3、对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时间主要在上半年,对新人员的培训主要在上岗前。
4、疫情报告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
5、疫情报告培训后,出具相应的的传染病报告试题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报告方式进行及时培训。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书写日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报告疫情领导小组汇报,确认后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防保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天检查收集卡片,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对疫情报告情况,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视情况根据传染病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六、防保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
七、防保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二、门诊日志登记:各科门诊医生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工作,项目填写齐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记:各科室及时对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进行登记,项目填写齐全。
四、临床科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班级、电话号码。
五、检验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化验结果,住院病人应将化验结果返回主管医生处,门诊病人,将化验结果送到肝肠门诊,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凡发热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1、院感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染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染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臵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领取、发放和资料保存工作。
九、协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为了对传染病做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发现和早期隔离治疗传染源,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传染病诊断制度。
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诊断。
1、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认真询问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包括病人居住区域或近期所到区域是否有该种传染病发生流行,与病人及病畜的接触史、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既往传染病史及预防精神病史等。
3、详尽的询问病史及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病例的临床资料。
4、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5、对病例的所有资料应作详细的记录妥善保管。
1、所有门诊医生均应有单独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多名医生共用一本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初诊和复诊等。
3、门诊日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完整率应达100%。病人现住址应填至所在镇、村、社或街道、门牌号,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4、所有住院科室均应设臵出入院登记薄。
5、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应作出入院登记,登记率应达100%。
7、出入院登记项目应填写完整,完整率应达100%。
1、检验科、放射科均应设臵检验、检查登记本。
2、每例病例检验、检查结果应作登记,登记率达100%。
3、检验科的检验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检验人员、报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检查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报告日期等。
5、检验科、放射科异常检验、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送检医生处。
一、定义。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的人群中,在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内突然发生许多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暴发往往通过共同的传播途径感染或由共同的传染源所引起。
二、处理机制与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聚集性症候群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6、事件完毕后进行总结评估。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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