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计划

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实用13篇)

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实用13篇)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并获得成员的支持和认同。这里有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成功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和制定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1、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会费收入、开支及管理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抓好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3)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月按时按规定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4)面对现实,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计划。经费的使用向基层分会倾斜,向开展活动倾斜,并保证每年略有节余。

(5)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范围,对超出范围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6)强调计划性,超过千元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7)坚持一本帐、一支笔、一个户头,杜绝以留代报现象。

(8)坚持公布制度,院工会每半年向工会委员会,基层分会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会费使用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9)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2.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通过预决算能够看出工会工作的标准及全貌。

3.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义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帐,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千张传票事故率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副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向私人借工会财务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4.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务,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探亲访友。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5.会计职责

(1)具体分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4)负责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开展财务成本完成情况分析,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6)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予、决算计划,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

6.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a.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印章及“收讫”、“付讫”戳记。

c.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能用白条抵库,更不能挪用现金。

d.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登记现金和银行的记帐,每月终了,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一个保管。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有序性是每个事业单位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和关键,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工作正常进行的保障。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年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理顺财务体制加强民主监督

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历来就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农村工作的难点、农民关心的热点。农村的生产、经营、销售、分配整个过程包含着财务管理,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包含着财务管理,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包含着财务管理,可以说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与农村工作是息息相关的。近年来,我县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财务实际,对农村财务管理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实效。但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发生了变化,资金构成发生了变化,资金总量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收入的资金总量呈相对下降趋势。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于2004年11月制定并印发了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也将尽快出台,这无疑地对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强化新形势下的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起着非常重大的促进作用和指导作用。今后,我们将对全县农村财务人员进行这两个制度的专业培训。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乡村两级主要干部培训会,我将对我县农村财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着重探讨我县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体制

作为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农村财务管理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乡镇农经干部也做出过较大的努力。1994年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忠县农村集体提留和统筹费管理实施细则》,全县对集体提留、乡镇统筹费都实行由乡镇农业服务站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做帐的资金、账务“双代管”;1999年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又印发了《忠县农村集体提留、统筹费会计核算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特别是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但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建制调整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不断开展,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财务管理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财务实行村里自主管理、自主核算、乡镇指导和监督,这种模式的乡镇有11个,占26%;二是农村财务实行集中做帐、定期审计、财务和资金仍由村社自行管理,这种模式15个,占36%;三是农村财务实行统一做帐、档案统一管理,这种模式的乡镇有10个,占24%;四是实行资金和账务由乡镇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采用这种模式的乡镇有6个,占14%。

(二)村社集体资金的主要来源及管理方式

忠县是移民大县,也是财政穷县,农村经济比较落后,集体资金的收入较少,来源渠道比较窄小。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收入包括: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社员往来历欠款收入、集体资产的变卖收入、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国家下拨扶贫款收入、农业开发和以工代赈收入、移民收入、救灾救济收入、零星的利息及罚没收入、向单位和个人的借款收入、向农户收的水、电费收入、国家拨来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和退耕还林还草收入等。具体到各个村社,其收入项目也就寥寥无几。有的村社一年到头没有多少账务,凭证单据装订也就二、三册。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明显减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资金的管理上,绝大部分乡镇实行村社资金由村里分社建帐,统一收取、统一支付、统一核算,需要拨付的上级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由乡镇采取报账制统一管理。只有少部分乡镇实行村社资金乡镇代管,村社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在一些具体的资金项目上,各乡镇采取的管理又不尽相同。比如,县里对集体资金特别是农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以及财政返还的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上明文规定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监管,但全县仍未统一,具体表现为:一是把“一事一议”资金、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统一纳入乡财政管理,这部分乡镇有16个,占38%;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将三种资金统一划归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监督管理,这部分乡镇只有8个,仅占19%;三是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由农业服务中心管理,这部分乡镇有14个,占33%;四是农业税附加及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由村社自行管理、使用,这部分乡镇有4个,占10%。

(三)实行财务公开,开展民主理财

历来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都把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作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也将一些涉及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纳入会计核算过程的必要程序予以明确。1997年农业部、监察部联合下发《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对全县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起到了指导作用。特别是在、县政府《关于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工作的意见》(忠委发[1999]2号)下发以来,全县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得到了扎实地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管理监督。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5-10名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组成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有关村干部共同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在全县建立的民主理财小组中,较好履行职责的有185个社,占56%,财务公开比较规范的村84个,仅占25%;二是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定期审查村社财务收支业务,随时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及落实情况,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赋予民主理财小组权限,参与制定本村社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否决不合理开支,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不顺。我县各个乡镇没有设立独立的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大部分乡镇是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来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农村财务业务指导和监督,也有部分乡镇将农村财务管理纳入乡镇财政所。有的实行村社自我管理、自我核算、资金自己监管,有的实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也有的实行乡镇财政代管,还有的将村级资金一部分归自己管理,一部分归乡镇财政管理,一部分又归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全县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模式,特别是村社、乡镇各管一坨钱、各做一本帐的做法,无疑造成了村社资金管理上的失控,也导致乡镇财政和乡镇农经主管部门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失去了更好地指导和监督。对一些查出来的问题,作为事业单位的农业服务中心无法有效地行使行政职能进行兑现,乡镇部门之间也互相推诿,形成“个个在管管不好、人人在理理不了”的状况,这种现象在我们原来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中屡见不鲜。

2、领导认识不到位。农村财务管理能否搞好,说关键在领导,只要领导重视了、支持了,农村财务就能管好。大量事实也证明,哪里的领导对农村财务重视,哪里的农村财务工作就能搞好。但现在仍有一些领导对农村财务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农村财务疏于管理,总认为农村财务管理管几个“死钱”,只要不被个人贪污挪用就行了,管它浪费不浪费、合理不合理,管严了得罪村社干部,管松点对大家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特别是在税改后村社集体经济收入下降,资金总量减少的情况下,更觉得没有什么可管的。他们既没有正确地理解节约即增效的实质,更无法领会管理就是生产力的内涵。一方面疏于管理,另一方面又安于现状,思路不开阔,不愿接受新的财务管理办法,不愿改变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现有农村管理体制,怕这怕那,自己管不好,又不愿纳入乡镇代理。乡镇也顾虑重重,怕得罪干部,怕清理烂帐,既不愿接受新体制,又不愿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投入,以至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起色不大、效果不好,处于原地踏步的局面。

3、专业队伍不稳,业务人员素质较差。全县有331个村专业会计、42个乡镇农经干部,由于建制调整、机构改革、村级换届选举,绝大部分村专业会计都是新手。我县于1991年进行了全县范围内的村专业会计培训,并首次实行考试考核执证上岗制度,但到目前为止,全县现有专业会计中仅有20个村专业会计拥有上岗证,仅占6%。1996年全县又进行了村专业会计的业务培训,但这批培训的专业会计也只有91个还在专业会计岗位上。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村专业会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知识贫乏、业务素质较差。有的村专业会计连简单的收据都开不好、写不全,哪还谈得上处分录、记科目、登账簿,更谈不上进行账务的有效自理。据统计,全县村专业会计中,高中文化以下的占59%,高中及高中以文化的占41%;年龄在36岁以下的占32%,31岁-45岁的占42%,45岁以下的占26%;累计担任会计工龄在5年以下的108个,占32%,5年-10年的占31%,10年以上占17%;换届选举前没有接触会计业务知识的占20%。村专业会计队伍不稳,得不到培训,知识得不到更新,队伍素质越来越差是制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发展的一个“瓶颈”。

4、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根据上级有关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具体情况,、县政府及有关业务部门对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出台了一些文件,作出过一些规定,对全县的农村财务管理在制度建设上起到了指导作用。但是就专门的农村财务管理还未出台过具体的财务制度,大部分乡镇也没有订立一个像模像样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绝大部分村社也只是按照乡镇规定进行财务活动,没有根据本乡镇本村社的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制度,以致村社干部无章可循、乡镇干部无制可查,无法做到用制度约束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理财监督机制。

5、审计监督乏力。1991年全县在清理农村财务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农村财务清理三年一轮回的规定,随后全县基本实行了这一制度。后来合村并社、建制调整时,全县又以此为契机,实行全县农村财务大清理,极大地推动了我县农村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但一些遗留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全县仍有许多清出来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具体落实到人头。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责任人逃避,有的是乡镇督促不力,有的是新上任的乡村领导干部不理旧事等等。问题摆出来了,但是久拖不决、落实不了,最后不了了之,群众有意见,工作不配合,干部有怨言,工作不主动,有关农村财务方面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6、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民主管理缺乏内容。全县331个村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但真正实行民主理财的村185个,占56%,按照标准实行财务公开的村84个,占25%,相当一部分村社民主理财走了过场,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时间不统一、不及时。有的村一年只公布一次,且公布时间大多选在农民外出打工的时间;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有的村只简单的把村里的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没有逐项逐笔公布,有的甚至把一些较为重要的内容隐瞒不公开;三是公开程序不合法。有的村在公开财务时,没有经过村里的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一些不合理开支也没有剔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地采纳或整改;四是公开的形式单一。绝大部分村只是采取了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没有结合广播、公开信、明白卡或多点公开的形式进行财务公开,且公开栏也没有进行有效地保护,很快地就遭到风吹雨淋和人为破坏,群众无法真正地看到公开内容,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在民主理财方面,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在家的绝大部分是“613870”部队,他(她)们对村里的大事缺乏关心,对涉及家里的事又缺乏主心骨,当不了家、作不了主,一些村社干部想进行民主决策也没有办法,民主议事议不起,出于无奈,迫于工作压力,只好硬性地实施一些没有经过民主讨论决策的方案。也有的村干部以此为藉口,搞个人主义,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蛮干硬干,社员不理解,抵触情绪高。这种决策上的不民主,往往导致农村财务的失控。如有一个村,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结构调整任务,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同意,擅自在当地信用社贷款搞葡萄园,结果葡萄没栽成功,村里却欠了信用社20万元的贷款。还有一个村的支部书记仗着自己的威风,硬性要求村民集资整修村里的变压器,结果变压器越修越坏,群众苦不堪言。农村这种不经过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办的糟糕事是比较多的,也是农村财务清理中群众最为愤恨、审计人员最为头痛的事。

7、财务混乱现象比较普遍。尽管我们坚持了财务清理“三年一轮回”、对农民负担实行一年一审工作制度,但是,农村财务依然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时有发生,挪用屡禁不止。去年,在进行清理农村财务的乡镇中,村社干部贪污集体资金3.7万元,伸向集体资金的手好比壁虎的尾巴断了再长,这里不仅是村社干部,有的乡镇也将手伸向了村里,有个乡镇竟将上级拨给村里的扶贫款按照比例予以截留,既不打正规的收据,也不纳入财政帐,完全作为乡镇小金库;二是会计核算不准,历欠款清收难。有的村专业会计没有对农村的内部往来账进行明细核算或必要的登记造册,鱼目混珠,交清的不及时下账,没有交清的又不及时核对,财务成了“财雾”,家底不清,帐务不明,有的甚至是村干部有意搞混,想以账务差错搞舞弊行为。比如,我们在审计一个村里的财务时,村专业会计拿不出账本、表册,靠回忆来对账,最后差款万多元,连他自己也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造成这一混乱的原因,既与村专业会计的素质较差有关,也与农村建制调整村社地方保护主义有关。有的村社在建制调整时,故意将农户未交清的往来账款予以冲销,等建制调整后,再自己收取农民历欠款,这实际上也是违反了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自己用钱方便;三是账簿不全,做账不及时。几年来的农村财务审计,真正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设置账簿和处理账务的很少,脑壳账、包包账、烟盒账和账簿残缺不全的多,账务处理更是一塌糊涂,没有科目、没有项目,做账不按规定,想做就做,有的是跨年度做账,甚至几年做一次账,有的是到财务清理时才将这一坨单据、那一堆表册抱来清理,七零八落、杂乱如麻,没有头序;四是乱发补贴,开支无计划。有的村社干部擅自定标准发补贴、立项目发奖金。调解民事纠纷要补助,下村收水电费要补贴,下村督促检查生产要补贴,参加公益活动要补贴,只要上面有任务下达就必须与奖金挂钩,无钱不办事、无事不赚钱。也有的村社干部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乡镇规定50元,我就上浮到100元,上级没有规定补贴项目,我就自己找项目,挖空心思,可谓“一心一意谋金钱”。也有的村社干部不从实际出发,不管经济状如何,经济承受能力如何,有了钱就用,没有钱找银行甚至农民个人借来也要用,造成村社负债累累,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8、集体经济收入降低,债务较大。2004年,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收入1514万元,其中经营收入221.2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205.5万元,其它收入527.4万元,空壳村103个,空壳社1083个,总负债2265万元,尽管资产总额为6695万元,但流动资产仅为1799万元,货币资金仅为533万元,如果刨开无效资产和难以变现的资产,很多村社都是资不抵债。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较去年上半年同期集体经济收入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一是重家庭经营轻集体统一经营收入。集体积累逐年减少,再生产能力逐年下降,集体经济逐渐萎缩。二是一些村社干部仗权承包或不合理承包。承包金费偏低,也有的是将承包上交款提前收取、提前消费,以至后期无收入或收入逐年下降。比如有个村将村里的一个自生自长、年产近2000斤鱼的山坪塘以1.5万元承包30年的标的承包出去,30年的承包费收取后,没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纳入期内摊销使用,而是纳入当年一次性收入在一年内就开支了,这种降低承包标的、提前开支承包款的行为,无形中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和集体经济收入逐年下降。三是有些村社不顾本地经济水平,盲目搞产业结构调整,提前办公益事业,修桥修路、建房建校、引自来水、整修电路等等,强行向农民集资、向银行借贷。现在相当部分村社靠什么来集钱?靠三样:一靠“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二靠借贷。向银行借、向上级借、向农民借;三靠变卖。流动资产卖完了,固定资产卖光了,现在又着手卖土地。“三乱”要找农民掏腰包,卖土地要农民举手,只有借钱来得简单,没有向农民伸手要钱麻烦。这种集体本身无收入,上级补助拨款又难实现,单靠借债兴办公益事业或维持村务工作正常运作的行为,只能是旧债未了,又添新债,债务越来越大。去年村社新增债务265万元。四是有的村社干部只图省事,只图眼前利益,将集体积累分干分净。更有甚者,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挥霍浪费,即使集体账上有钱,但因开支过大,入不敷出,造成集体经济“内空外虚”。这实际上也违反了财务预决算制度的规定,影响资金的安全使用,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和集体资金的损失。

三、如何管好农村财务

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人力不行,没有财力也不行,即使有人、财、物而没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也不行。所以,管好农村财务,是农经主管部门经常研究的课题,也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难题。通过对全县农村财务管理的调研,对存在问题的深入探讨、细致分析,借鉴一些农村财务管理比较好的地方的经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我认为,要管好农村财务,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行村财乡(镇)代理制度

所谓村财乡(镇)代理,就是在保障村社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委托、授权乡(镇)财务代理中心集中代管,分村社建账核算,统一管理财务账目和财务档案,并通过建立有关财务制度,对村社财务实施监督。村财乡(镇)代理制度在全国已普遍施行,我县也有部分乡镇实行了村财乡(镇)代理。实践证明,这是当前管好农村财务行之有效的一种体制,其作用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一是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代理制后,将民主理财置于乡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和村民的监督之下,使外部审计与内部民主管理有机结合,变原来的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保证了民主理财的及时、到位;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农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实行代理制后,乡镇不仅做到了统一做账时间、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范围、能实行逐张单据公开、逐笔收支列清,当事人还可直接对收支事项进行解释,对反馈的问题也能及早得到处理,有效地遏制部分乡、村财务的“假公开”和“半公开”现象;三是促进农村财务规范化发展。由乡镇代理中心按照会计制度统一为各村社做账,避免了过去因为村专业会计业务技术参差不齐,造成会计核算不准,处理账目不规范、不及时的现象,也避免了各村自行管账带来的账簿设置不全、档案管理松散、凭证单据丢失的现象,为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节约了村级管理费用。由乡镇代理中心统一为村社购置办公用品无疑会大大压缩村级管理费的开支;五是增强了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把农村财务置于乡镇代理中心、村级民主理财和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地相互监督,增强了村社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可以说,实行村财乡(镇)代理是当前搞好农村财务管理最行之有效的措施。

怎样实施代理制呢?首先,将实行代理制的决策议案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通过,并由村委出具委托代理书,与乡镇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第二步,乡镇代理中心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取消村级会计,由村专业会计任记账员,专门负责与乡镇代理中心的业务衔接;第三步,审计移交。乡镇组织人员对各村财务进行全面地审计,然后由乡镇代理中心全面接受各村财务账目;第四步,乡镇代理中心统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预决算审批会签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会计人员守则等;第五步,设置账簿。包括现金(存款)日记账、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产品物资明细账、往来账等;第六步,确定审接日期,每月1-9日或每季第一个月的1-9日为各村固定审接日,村记账员将所有财务收支单据及有关资料整理归类,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召集村“两委”有关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等成员,对收支单据逐一审查,合格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不合理的开支则坚决退回并加盖“不合理开支章”。清理后,再核实现金和存款,留足备用金,填制“村级财务审接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随单据交代理中心入账;第七步,代理中心接到凭证单据后,还要认真地审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账,并负责整理财务公开所需资料,统一在当月10-15日公布各村的财务,并设立财务意见箱,及时搜集村民对财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整改;第八步,按月或按季公开后,乡镇代理中心及时整理档案,统一为村社保管所有财务档案。

(二)加强培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过去,我们在培训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时,只是注重对村专业会计进行业务方面的技能培训,忽视了对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更忽视了对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以致村专业会计成了一个纯粹的记账员或统计员,无法有效地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而村支书和村主任也因不懂会计业务核算,无法对一些核算不明、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的现象进行有效地监督。所以,必须要强化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专业会计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2003年回良玉副在全国村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这是搞好财务公开的关键。要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对农村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以全面提高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培训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我县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特别是专业队伍人员的构成来看,素质较差,培训刻不容缓。

农村专业会计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主力军,既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又要努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在稳定中提高,在提高中稳定。今后,我们将在全县范围内结合新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对农村专业会计进行培训,并考试、考核,实行执证上岗。执证上岗的专业会计一般不要变动,更换村专业会计必须经乡镇主管部门论证同意,否则不得随意变动,这既是保证会计工作连续性所需,也是保证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所需。农村专业会计的素质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呢?我认为,农村专业会计一是要坚持“三自觉四诚信”。即:自觉学习、自觉维护群众利益、自觉遵纪守法,对自己诚信、对人要诚信、处事要诚信,对上级的工作要求要诚信。二是要做好“五个一”。即:工作上一心为公,业务上一丝不苟,不义之财一毫不取,为民办事一马当先,处理经济纠纷一碗水端平。三是做一个“四有”村专业会计,即:有娴熟的会计专业知识,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极强的法律意识,有为民服务的较强本领。

从我们历年的审计发现,业务人员贪是个体贪,数量不多,但如果是村书记或村主任要贪,却基本上是整体贪,数量较大。所以,村里资金乱不乱用、乱不乱支,与村支书或村主任的监督同样分不开。哪里的村支书觉悟高,能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哪里的财务就不会太乱,农村工作就顺手。所以,我们除了要培训专业人员的业务外,也还要对乡、村主要领导进行培训,既要使村支书和村主任掌握一些必要的业务知识,更要加强村支书或村主任对本村财务在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培训,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本村的财务计划和方案。监督、检查本村财务收支计划的完成执行情况,召集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实施有效地民主监督,带头廉洁奉公,带头发展集体经济,带头节约办事,积极主动,协调支持,齐抓共管农村财务。

在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村支书和村主任不要剥夺村专业会计的监督权,村专业会计自身也不应放弃监督权。由于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所有的单据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以及村财乡审等关口,不少村会计便把自己当作纯粹的记账员,主动放弃了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有的村支书或村主任又搞“一言堂”,凡是自己作主,一人说了算,对一些不合理开支强令村专业会计入账,这些都不对。其实,村会计不仅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法规常识,还是村级领导班子中的重要成员,对集体的每项经济活动了如指掌,心知肚明。民主理财小组是纯粹的群众性组织,不具备专业知识,他们的态度、责任直接影响理财的质量,常常发现一些不能入账的单据却被民主理财小组过关通过。所以,实行会计监督是源头上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内部监督,比较民主理财、村财乡审而言,会计监督不仅能更有效地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更能避免各种经济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所以,村会计不应放弃监督权,其他人员更不应剥夺他们的监督权。

(三)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颁布的“两个制度”的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部署,需要建立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的内容较多,结合我县农村财务的实际,我认为必须建立以下十个制度:

1、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活动要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年初由各村根据自身积累和当年收入状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执行,并及时向全村村民公开。年中要严格执行年度财务计划,实行定项限额,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年末各村应根据当年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编制财务决算报告,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财务代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向全体村民公开。

2、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人员的产生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由村民代表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一般5-7人。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为更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村级财务发票报支前必须由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先理财,并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方可入账报支。每月或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6-27日规定为民主理财日,在此基础上,年中、年末还要集中民主理财,,通过民主理财反映村级财务管理的运行情况。理财结束后,理财小组要及时将理财的情况反馈村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各村必须以便于村民理解和乐于接受的形式,如广播、专栏、打印表册等方式,将村财务活动及其有关账目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每月或每季第一个月的10-15日为财务公开日,公开内容及时间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做到:公开的内容要齐全,公开的情况要真实,公开的项目要详细,让群众看得懂,一目了然,一般全年公开不少于四次,每次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天,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要随时公开。各村要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要规范公开程序,财务公开之前先经民主理财组长签字盖章,再交村主任审查,最后经乡镇代理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公开,未经此程序审核的,不予公开。每期公开的资料,必须经村务公开监督员签字,证明资料确已真正公开后及时归档。

3、结账报账制度。村级所有财务收支,必须实行日清月结。农民承担的各项承包上交款及各项往来,由村民组长和村专业会计凭清单开票收款,并全额结交到村专业会计,隔月不缴者视同挪用公款论处。个人经手的费用,审批后仍不报支的,隔月作过期无效处理,财会人员有权拒收。对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先上交进账,后提付使用。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完单据后,村专业会计及时结清所有收支票据,每月或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8日-30日进行结账,次月1-9日交乡镇代理中心审核记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乡、村都要对债权清收、债务化解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要制定清收债权的进度和化解债务的计划。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控制新债的发生,确需借债的,借款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填写借款申请表,报乡镇代理中心审核,由乡镇政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向有关单位借款,如不按此程序执行,其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归还一律由借款经办人负责承担。

5、资金管理制度。村社资金实行“村有乡(镇)管、计划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拨”的管理办法。各种有价证券、定期存单等一律不得顶库存现金,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严禁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单项承包合同上交款及各项往来款由村民组长和专业会计凭账开票收取,及时全额结交村专业会计。村所有日常收入资金由村专业会计上交乡镇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按照村社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专户存储,日常支出限留500元以下的备用金,在规定开支范围内使用。

6、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明确专人保管,做到账实相符,村社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年终按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确保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和固定资产的重置更新。年末,要对本村社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固定资产、财产物资损坏、盘盈盘亏时,必须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固定资产、财产物资的购买、拍卖、转让或其他形式的经营以及核销时,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基础上,填报相应表册报乡镇代理中心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7、票据审批制度。村组财务支出票据继续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项目都必须对照审定方案审批使用,对于审定方案没有提留的项目,不予审批。对确需超方案的使用,事前必须举行书面报告,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乡镇代理中心审核、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的支出发票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证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村主任审批,再由村专业会计复核报经管站审核报账、记账;票据经手人、证明人不全的不予报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票据必须有3-5人签字证明方可审批;对不合理、超范围的开支发票视无效票据处理,予以剔除;严格控制自制单据发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自制凭证报支,特殊情况需自制报支凭证的,凭证必须有3人以上签字证明方可报支;对村内“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票据报支时,必须附有工程建设合同书,否则不予报支。

8、票据管理制度。实施村账乡(镇)管后使用的票据,仍然实行以乡镇统一管理的票据缴销制度。根据业务量的多少,必须对村专业会计领取票据数加以限制,用完后以旧换新再领新据。村专业会计向乡镇代理中心领用票据时,要完善领取手续,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注明发生日期、票据起止号、份数并签字。

正确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单位个人发生业务时,开出的收款票据必须加盖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方可使用生效。所有开支项目必须向对方索要正规合法票据。正规合法票据包括国家承认的税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经有关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9、内部审计制度。乡镇代理中心会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不定期对村社财务进行审计,特别是要对村主要干部离任之前进行离任审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经乡镇代理中心验收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离岗。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至少每三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每次审计结束后,形成书面审计报告上报乡镇政府并抄送县业务主管部门。

10、档案管理制度。村级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实行村账乡(镇)管,资料统一归档在乡镇代理中心,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合同契约等分乡(镇)村两级同时分类归档,基础资料和文书资料村级归档。村级设立专门档案室,设置标准统一的档案柜。村专业会计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归档、借阅、保密等规定,不得擅自缩短保管期限,更不准随意销毁财务档案。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资料,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实行电算化管理的乡镇,除了要建立以上制度外,还要建立与电算化相关的制度。如管理员、操作员、审核员岗位职责、软件维护制度、病毒防护制度等,这里不再赘述。

四、大力发展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推进农村财务信息化管理

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农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集体资产存量不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日益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单纯依靠手工记账,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有条件的乡、村开始利用计算机从事会计记账业务,实行财务公开,取得了财务管理规范、工作效率提高、资料保存完整、农民高兴、领导满意的效果。之后,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扩展到农经统计汇总、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农民负担等农村经济管理的方方面面。目前,我市主城区周边的区县大部分乡镇都实行了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我县也有几个乡镇实行了电算化管理,效果是非常好的。一是实现了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农经工作涉及农村的方方面面,工作非常繁重,耗时耗力,实行电算化后就可以大大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大大地提高了准确率,通过信息网络,保证农经部门及时准确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信息服务。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农村财务专用会计软件的应用,可以杜绝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报表的造假现象。比如在财务上的任何一次修改,软件系统都可以记录下修改的痕迹,提示修改的时间、内容,这对造假者是一个很好的约束。同时,微机对收支单据能快速的逐笔打印,真正做到向群众逐笔公开会计业务,达到财务公开的规范要求。三是提高人员素质,改进工作质量,开展电算化管理工作,对业务人员本身就是一个更好的鞭策,促使他们掌握更多、更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造就一支懂政策、会管理、掌握先进工作技能的农村经济管理干部队伍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由于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是一项方向性的事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初始阶段,要买微机、买软件、完备打印机和打印的原材料,还要具有与微机相匹配的办公设施和场地,边远山区还需要为村里购置触摸屏等,这些都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除了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开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争取多方支持外,乡、村领导干部更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发展本地经济,努力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保障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顺利实施。可以说,发展经济是财务管理的基础,集体经济不发达,收入不增加,很难改变现实“无账可做,无钱可管”的尴尬局面,发展经济也是财务管理的保证,只有经济发展了,集体积累增加,我们搞好财务有坚强的财力作保障,实现管理信息化才有保障,搞好农村财务才更有信心、更有能力。

同志们,、县政府已将以财务管理为重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农业主管部门也将财务管理规范化纳入层层业务考核内容,希望各乡镇也要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对村级的目标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的业务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高度,从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增强为民办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实现管理的高效、廉洁、公信、透明,尽快推行科学、严密的信息化管理,主动担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时俱进,稳步推进我县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为实现我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作出贡献。

编写单位:xx县农业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 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额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 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 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 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异常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必须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团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能够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景下能够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团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必须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供给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团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团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团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团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供给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团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团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终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团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景。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团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资料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景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供给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资料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提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俭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团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1、对村、组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理解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供给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职责。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二、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终了,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四、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五、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帐,年中年末与设备科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六、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七、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八、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制订本制度。

1、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帐、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接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连锁药店其财务管理是建立在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的基础上,以总部为核心进行统一核算。

每一个连锁药店都必须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即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简明账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充分采用计算机管理,严格内部考核制度,实行统一核算制度。通过动用财务手段对连锁企业的各个部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商品进、销、存的每一个结算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充分动用销售时点管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出哪些是企业的长期效益和稳定效益,哪些是企业的短期效益和虚假效益,哪些是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的因素,哪些是增加利润、提高效率和效益的手段。从而为决策层提供及时、准确、务实的财务分析,达到依法自主理财、约束企业经营行为、管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目的。不同类型的连锁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连锁药店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的原则。

(1)总部统一使用与授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连锁药店资金由总部统一筹措、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店铺采用地产品、鲜活商品和其他保管期短的商品,经请示总部同意后或在总部授权的范围内可动用银行存款,否则不能动用银行存款;店铺存入银行的销货款,未经总部批准不得自动动用。

(2)总部统一控制费用的原则。连锁药店总部、店铺及其他部门的费用由总部统一核定、统一支付。部门、店铺的工资等日常费用的支出,由总部统一开支。店长有节约费用开支的责任,总部有审查费用使用情况的权力。

(3)统一登记注册、统一缴纳税款的原则。连锁药店应是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和所属店铺在同一区域内的,有总部向税务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统一缴纳增殖税、所得税及其他各种税赋,统一办理法人执照及营业执照,店铺只办理经营执照,国家对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由税务部门直接对连锁总部。特殊情况下,总部和所属店铺不在同一区域内,店铺一般处于委托法人的地位,实行属地纳税。

(4)统一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原则。店铺在总部指定的银行办理户头、帐号,只存款不出款,店铺每日必须将销售货款全额存入指定银行,不得作支货款,同时,店铺应向总部报送销售日报具体体现,它的核心内容是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以低于社会的平均成本取得社会的平均利润。

2.资金管理办法。

(1)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和效益,积极采取措施盘活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财务部门要同信息、配送等部门密切合作,通过销售时点管理系统对企业的进、销、存实行单品管理,要从调整商品结构入手,分析哪些是畅销商品、平销商品、滞销商品,哪些是增殖库存和不良库存,加强财务对超市经营的指导、监督和制约作用。

(2)在财务管理上要积极引进现代化的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分析制度,要加强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建立投资责任制,提高投资回报率。财务部门要同企划开发部门紧密合作,在确定建立店铺、配送中心、计算机系统的规模、投入等问题上要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使投资更加合理化、制度化、科学化。

(3)由于连锁企业在资金上采取统一与授权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在内部资金运转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结算制度,同时,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4)树立勤俭办企业的精神,开源节流,在店铺的装修、计算机设备的投入以及其他方面的投资上切忌相互攀比,华而不实,脱离实际。

资产管理。

连锁药店的资产应实行总部与店铺分级管理办法。

1.流动资产的管理。

连锁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指存货部分(即:由总部配送和店铺自采的商品)和低值易耗品部分。

流动资产的管理原则是:

(1)总部和店铺分级负责的原则。总部配送到个店铺的商品由总部设置总帐控制管理,在进入店铺以前,一切损失由总部负责;店铺自采的商品,由店铺自行管理,商品在店内被盗、短缺由店铺负责。

(2)合理设置库存的原则。对进入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的商品加强管理,加快对各店铺的配送,减少装卸损失,降低商品损耗率;对进入各店铺的商品加强管理,一要统一管理店堂和后场的商品,二要按照“二八”比例原则对商品结构进行调整,对骨干商品的经营要形成系列化保证不缺货。

(3)分类指导的原则。总部对各店铺的流动资产进行分类指导,如:总部要对各店铺的订货数量、品种进行监测审核;总部要定期督促各店铺及时根据销售情况调整商品结构;总部有责任督促各店铺对超过保值期的商品进行清理,并在规定的商品范围和期限内由总部负责退货处理。

2.流动资产管理的具体内容。

(1)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较大,一般约为40%~60%,而对于商业企业这个比例可高达80%,存货利用程度的好坏,对超市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因此加强存货的规划与控制,使存货保持在最优水平上,已成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要想保持一定量的存货必定有一定的成本支出,而备存货的有关成本主要包括:

采购成本:指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商品而支出的成本。包括订货成本和购置成本。订货成本主要是信息收集,交流的成本,在先进的连锁企业eos系统,大大降低了订货成本,提高了效率,当然还有一个与供应商谈判的成本。而购置成本则是购入商品本身的价值,同时要注重商品品质的保证。

储存成本,指为对存货保存、加工等的成本,还包括存货占用资金所应计的利息、仓库费用、保险费用、存货破损等。

缺货成本,指由于存货供应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当不确定的因素发生后,供应链的某些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缺货造成拖欠发货商和丧失销售机会的损失(还包括需要主观估计的商营损失)。

为了降低存货成本,必须根据超市实际做出最优的存货决策,存货的决策涉及四项内容:决定进货的项目、选择供应商、决定进货时间和进货批量,前二项内容是产品部的职责,而财务部门要做出决定进货时间和进货批量,按照存货管理的目的需要通过合理的进货批量和进货时间,使存货的总成本最低,这个批量叫做经济订货量。有了经济订货量,就可以很容易找出最适宜的进货时间。对保管期长、销售量大且长期稳定的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各店铺;对一部分保管期较短、鲜活商品和一部分产品由总部配送不经济时,可委托社会化配送中心或其他供应商供应,本企业的配送中心直接向各店铺配送并由总部统一进行结算。店铺也可以在总部授权的商品品种及数量金额范围内自采。无论是总部和店铺在结算是应严格根据结算规定,将购销合同、采购单、仓库验收单进行核对,相符合后结算付款。各店铺要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积极开展促销,对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要及时进行清理。

(2)加强商品销售管理。总部对配送中心及店铺的全部商品要设置商品管理台帐,对店铺自采的商品一般实行按商品大类管理,有条件的要逐步过渡到实行单品管理,并建立实物负责制,以保证帐实相符。各店铺要定期对商品进行盘店,由总部核定商品损耗率,超过部分由总部从店铺的工资总额中作相应扣除。

3.固定资产管理。

后交职能部门。另外,各连锁分店对所拥有的固定资产须列名细实物卡。由专人登记,定期盘店,分店要保证物卡相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坏及保养,其费用则由各使用分店承担。

成本管理。

连锁药店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过商品毛利率、费用开支标准及范围、销售费用率三大指标进行控制。由总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统一管理。

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

1、总部要严格控制自身的费用开支(如宣传广告费、人工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等)。

2、总部统一整个企业的资产折旧,统一支付贷款利息。

3、总部对各个店铺基本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按商品大类计算毛利率。

4、总部要建立毛利率预算计划管理,对店铺实行计划控制。总部对各个店铺的综合毛利率进行定期考核,对影响效益的骨干商品的毛利率进行重点考核。

5、总部规定各个店铺的费用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扩大和超标。

6、总部对一些费用(如水电费、包装费等)要进行分解,尽量划细到各个店铺和商品大类。能直接认定到各个店铺和商品大类的,要直接认定;不能直接认定的,要参考各店铺占企业工资总额的比例、资产的比例或按各店铺的人数、经营面积分摊到店铺和商品大类。

7、总部对各个店铺的费用通过下达销售费用率进行总体控制,要建立费用率预算计划管理。各店铺的直接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人工费等)要通店长的利益直接挂钩。对达不到预算计划的店铺,总部通过督导制度,帮助其分析造成奋勇增长,费用率上升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改进措施。

一般情况下,每个店铺在开张初期的销售费用率可能会高一些,应尽快通过加强管理使之降到企业平均、合理的水平。

利润管理。

分店对外虽然不是核算单位,但其内部核算制度却是健全的。各分店对自身实现的销售,购进的商品成本都由核算机构按核算程式进行核算。总部则统一规定分店的有关费用细目、每月月末由各分店结算内部利润、每月上旬将结算的利润上交总部。总部将分店的利润汇总扣除总部本身的费用及不需分摊的属分店有关费用后,即为真正的利润总额。

税金的核算及管理。

再计算出应交增值税。总部设置应交税金总账、明细账,根据总账、明细账编制有关报表向财政申报交纳、清算。

商品的折价折让管理。

商品的折价折让是促销手段之一。总部对折价折让商品品种、范围、折价的时限和幅度,都有严格的规定。由总部统一策划,在各分店同期推行。凡经总部批准折价折让的部分,总部对其考核时,视同销售额完成。

加强连锁药店财务管理的措施。

建立健全适合连锁药店发展的财务控制系统。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投资决策。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三)加强结算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四)加强存货控制。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岗位责任,即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要求,以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间的衔接关系。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无论是大的项目,还是小的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建立计算机分析和管理系统。

(一)实行会计电算化连网管理。目前的超市不再是孤立的、单一的卖场,而是一种以集约、连续、跨地域经营为特色的卖场。总部对各门店联网后,可以通过远程查询功能进行即时监控。

(二)建立财务信息互换中心(财务mis系统)。对财务内部而言,由于连锁药店店多、面散,总部经常有很多信息需要即时通知门店;反之,门店也有许多信息需要反馈总部,因此建立一个高速、便捷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即财务mis系统,很必要。

(三)建立财务资金电子审核系统。由于连锁药店门店地域的分散性和总部资金集中管理的特性,往往给门店用款的审核和支付造成不便,利用电子审核系统则可以避免以上矛盾。审批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均可以登上系统进行审批,电子签名、审批通过后的“单证”流向财务部,财务部在根据“单证”上的期望付款日安排资金统一支付,这就增强了用款的时效性,便于财务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的预算管理。

(四)及时进行数据的分析。要做好数据分析,应建立计算机数据分析模块,分析模块必须讲究科学实用,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能解决管理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对商品进行分析时,不但要有大类分析数据,更要注重单品的分析,分析指标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分析指标主要有;商品周转率、毛利率、保本点、相关指标对总体指标的影响程度等。通过指标分析,可以完善库存结构,加快商品周转,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利能力。

加速资金周转。

加速资金的周转,不单是资金筹还要扎实地管理日常资金收支,按照实际正确预测什么时候需要多少资金。有计划的筹措使用资金,是维护连锁店信用和形象的保证。为使资金有计划地周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实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存款,连锁店就编制每一期间现金剩余与不足的情况,编制现金预算,规划未来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2.协调好信贷关系,保证商品流转资金的取得。

3.控制合理库存,扩大销售,增加资金周转次数。

4.保持收支平衡,研究筹措资金、延长支票和赊购支付物期限的对策。

抓紧高级财务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1.从本连锁店物色、培养专门人才,从基层选拔。

(2)对于那些有贡献、有实绩的“能人”应该送往国外学习、考察、培训,回归后组织各种讲习班,传授有关知识、经验为连锁店出谋划策。

2、有关院校招收职员。这部分职员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理论基础,进连锁店对整体规划、形象设计,财务软件设计、电脑安装、调试等均有很大作用。这部分人员的引入,对连锁店的总体素质的提高和整体形象的优化,很有帮助。

3、聘用从国外考察、学习连锁管理回来的学者或国外有关专家指导连锁店的经营管理(目前我公司已聘用从国外回来的两位专家)。另外,对人才管理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一定要拉开分配档次。对那些关键岗位,挑大梁的人员,给予高报酬,重奖励,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使其安心于本公司工作,热爱本公司。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和规模的不同,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也有所区别,但由于行政管理的内容基本相同,其制度也只在一些局部有所变化。根据广州管理培训讲师的介绍,一般情况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会议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等等,一些中小型企业为提高效率,还把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统统纳入到公司行政管理的范围中。

现在结合具体的行政管理培训有关内容具体讲一下,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公文打印管理制度、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

1、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

主要包括:员工的着装、仪表、语言、行为、及商务活动中的礼仪等等。工作纪律主要有上下班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及辞退制度。对一些行业来讲,员工的礼仪和工作纪律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

主要制度包括: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立卷、档案保管期限、保密级别、档案的借阅等等。

主要制度包括:会议的分类及召开权限、会议的组织、会议纪律、会议记录、会议跟进等等。

主要制度包括:印鉴的制发、公司印鉴对内对外使用规定、印鉴的权责人及部门、印鉴的保管、印鉴使用登记等等。

主要制度包括:公文格式及行文规范、收文程序、发文程序、公文归档、公文清退、公文销毁等等。

6、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购置规定、保管制度、领退制度、登记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人员职责、购置、验收、入库、存储保管、盘点、安全管理等等。对一些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来讲,库房管理制度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重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一)财务办:负责人:毕海明。

职责:

2、上报、下传公司财务部有关报表、规定等;

3、审核报销单据,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报公司;

4、核对当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数据,电子版报院长;

5、组织每月一次药品清点工作,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二)药房:负责人:吕宾杰。

职责:

1、负责管理药房正常工作;协调药房与公司的工作。

2、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报公司或直接到药材公司购买(门店药品有公司配送)。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药房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定期组织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保障情况,听取医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负责医院物品、办公用品的请领、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组织对药房药品每月一次清点,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三)收款员:孙小慧毕海明。

职责: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1、采购计划:药房填写药品采购计划,有院长审查后报公司采购部,对急需药品上报公司后科联系采购。原则:临床需要,减少库存。

2、严格药品进入,对药品厂家、日期、包装、批号、准字号类别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药品退回。

3、药品出入要通过微机,不允许微机外调配药品,不允许处方不加盖收讫章取药,不允许外部药品兑换。

4、对新进药品要尽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价格、规格、厂家。对价格有变化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价格。

5、药品效期。

(1)药房每二周检查一次药品的效期,对效期较短的药品做好登记,并在效期内6个月前,通知临床或公司调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追究主管人的责任,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3)通过各种方式确售不出过期的药品,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报废单,讲明报废原因,经院领导同意后送回公司,不准私自处理。

6、药品查对。

院办每月组织一次药房药品清查,药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内容:药品数量、质量、效期、摆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丢失、损坏、过期原因的药品,主管人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7、严禁在药品使用、采购中出现腐—败现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药品宣传费、好处费,不得收取经销商所谓的赠品,不得随便参加销售商的吃请。一旦发现,给予工作调整、罚款或解职处理。

8、药品的进销存管理。

(1)公司来的药品或根据临床采购的药品应在当天核对完数量、批号、效期后入库,不得出现药品到,系统内没有的情况。在核对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2)所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器材必须经过系统出库,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如经发现双倍返还药款,并调离工作岗位。

(3)药房应在每月盘点完后,出具盘盈盘亏表,并交由财务统一处理。

1、对医院现有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要统计造册、存档,固定人员负责,离职时做好交接工作。

2、临床购买医疗器材,科室向院办书面申请,通过论证后报公司批准购买。

3、常用办公用品药房向公司申报并入账。各科室填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经办人、发货人签字后请领。

4、要做好医疗装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办公用品要好好保管,节约使用。

1、医院收款在门诊收款处办理,不得出现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除在特定的日期内可以打折,不允许私自变动价格(特殊情况,需领导签字确认)。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额药费外,并处2倍的处罚。

2、收款员以处方、处置单划价金额收款,开具收款收据,处方、单据加盖收讫章,患者凭收款收据、处方、处置单取药、治疗。没有加盖收讫章的处方、处置单、辅助检查申请单,不得进行取药、治疗、检查。发现私自取药、治疗、检查的,给予二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免费或优惠,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其他人无权免费或优惠。

3、收款核对,下午15时,药房合计处方金额,收款员合计发票、现金金额,三者相符,财务会计如数收款,开具收款凭证,现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员备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员在调离时如数归还。收款人员应仔细核对收取的现金,如出现假—币现象应由收款员自行负责。

5、负责管理大病医疗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医院)应在每日收款员对账时与收款员核对当天大病医疗的单据,并核对销售金额。大病取药在药房办理。

6、大病医疗的收入,应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传明细报院财务,以备查用。

7、日报制度,下午16时,收款员把当天各科室、部门收入统计表报财务,由财务整理后上报院领导。

8、财务应每天审核单据,并及时生成凭证。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用。

(1)使用费用要填写《费用申请表》,说明用款的理由;

(2)医院流动资金不准私人借用;

(3)报销凭证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当事人、财务主管、院领导);

(4)对报销单据有疑问,财务有权拒付。

10、做好公司财务部查账准备工作。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二条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三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第四条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第五条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

第六条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第七条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八条核实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第九条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十二条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帐账、账证、账实、账表四相符。

2.审核日常报销凭证,杜绝多报、假报、虚报、无证报销现象;负责审核收付款凭证,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

3.编制报表。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政府采购手续(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

(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及时催收,经常核对余额。

八、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往来手续办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卫生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损毁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xxx 镇 卫 生 院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 预算管理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 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 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 收入管理

1、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 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 1

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 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 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 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 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4、本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应收款项的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1、本卫生院设置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为会计人员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报账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要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

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3、本卫生院保正会计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本单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时报送会计资料至县卫生局。

5、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xxxxxx卫生院

2015年12月31日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心卫生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在**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3、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4、本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1、本卫生院设置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为会计人员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报账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要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

3、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3、本卫生院保正会计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本单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时报送会计资料至县卫生局。

5、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证工会经费为开展工会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杜绝贪污和浪费,促进经费使用人员的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

二、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方能报销。

三、严格执行开支标准,符合标准方可报销。

四、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准随意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否则工会财务不予报销。

五、各分会报销单据必须做到有本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签字,手续不规范将不予报销。

六、各单位对经费、会费使用要建帐登记,所购物品的发放要有发放登记表,并有领取人签字。

七、各单位若有重大开支项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未经请示或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开支办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每季末月20~25日,为基层单位集中报销活动费用时间。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

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3.出纳员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余额于每月月底与会计人员核对;每月底系统库存药品和账面库存要进行核对,不一致找出差额和原因。

4.出纳员要及时整理、汇总所报销的处方和登记表,月底据实填制门诊结报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后报给乡镇卫生院。

三。监督与检查村卫生室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补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进行检查。

财务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村卫生室应暂缓门诊统筹定点,已经定点的应暂停或取消。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1.通过篡改票据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不按规定开据农合专用收据;3.不按时、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有关款项或者做假、设置账外账;4.不及时发放、故意扣留合作医疗就诊卡;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以上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

对违纪或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按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

二、收入管理(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

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

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

内部管理科室要分类建好明细台账及消耗。

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

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政府采购手续(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及时催收,经常核对余额。

往来手续办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卫生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不得任意损毁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为规范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开发区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全总、市总有关规定,从区基层工会开展财务工作的需要出发,区总财务部起草了以下《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二、基层工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设置。各项财务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检查和监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上级工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的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1、每年编报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制定增收节支措施,合理安排支出。当年决算超出预算的部分要详细写出情况说明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审批。

2、积极组织收入,协助工会委员会收好会费,督促行政方及时足额拨交经费。

3、及时办理各种财务收支,划清工会开支与单位行政开支的界限,确定各项开支所需经费的渠道。定期检查分析各种财务收支状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加强财产管理,定期清查财产,保证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财务账目经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审定后,定期向群众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

6、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按规定办理会计交接,管好会计档案。

一、工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工会会员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月工资0.5%的会费。

2、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由单位行政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在成本中列支。2%全部由地方税务局代收代缴,(按季度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进行申报),其中30%部分作为上解经费,70%的部分由市总工会拨交基层工会开设的独立账户,并作为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

3、补助收入:单位行政方给予工会的经费补助。

4、专项收入:上级工会给予工会的经费补助或专项补助。

5、其他收入:工会组织获得的捐赠及其它各种收入。

(1)坚持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2)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勤俭办事业,讲求效益的原则。

(4)坚持发扬民主,群众理财的原则。

(1)各项文娱活动所需的费用。

(2)各项体育活动所需的费用。

(3)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费用支出。

(4)对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5)基层工会自行组织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教育支出。

(6)对工会会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患病住院职工的慰问和工会履行维权工作,如维护职工权益发生的法律援助、劳动关系协调等开支。

(7)工会干部培训、工会工作会议、开展建家活动、办公维修以及工会活动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8)其他应由工会开支的费用。

一、基层工会的会计核算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保证会计报表的口径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的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二、采用西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基层工会设置日记帐、总账、明细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备查账簿。

四、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应取得或者填写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且具备规定的审批手续和经办人签字,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五、各种记账凭证应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一、货币资金管理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1、严格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法人章由基层工会**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确定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凡超过1000元的支出,一律按规定使用转账支票结算。

3、加强货币资金余额的核查,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银行余额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使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月末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查明原因。货币资金的盘点应有财务负责人、出纳的签字。

三、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工会**为资金使用审批人。工会**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四、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应主动接受本级经审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审查监督。

一、票据管理主要是指对发票、支票等实行有效管理控制。

二、基层工会发票由工会财务部指定专人凭有效证件到上级工会领取,不得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取得发票。基层工会发票指定的领取人不得委托他人领购发票,不得替他人办理领取发票业务。

三、发票专人保管、按照规定的经济用途填开。

四、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出票单位。

五、填开发票时,应注意全部联次内容完整一致,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应封顶。如有写错,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发票存根联应整本保存,不得撕开。

六、发票填写后有专人在发票联加盖基层工会财务章和填票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发票无效。

七、从外单位取得的购货报销的发票,首先需确认发票抬头应填写xxx公司工会,并在报销前除按规定核实数量、金额、验收、入库等相关手续外,还应检查发票的真假,发现可疑发票送专业部门鉴定,核实无误后方可报销。对未经税务部门签章的收款收据按规定不予报销。

八、基层工会的支票有基层工会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凭证件到指定银行购入,购入支票后应及时检查购入数量和印制编号有无错误,若有印刷错误及时更换,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填写。

九、填制支票应按照实际使用额填写或限定最高使用额,出纳签发或收取支票等银行票据应设置备查簿登记,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取得银行票据应及时核实并及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手续。各项银行结算业务应严格遵守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

十、填制后的现金支票在银行支付前遗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转账支票遗失应请收款人协助查询,收款人未明确支票丢失应即报公安侦查,并公告申明作废。遗失支票,基层工会将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盘点、处理。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应遵循的程序:购买前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讨论通过后,由工会**审批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并编制固定资产目录,采用统一的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作为核算依据。(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工会财务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

3、基层工会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对本工会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4、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时,上报报废明细表,明细表中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原值,净值,使用年限,报废原因等,并形成出书面报告,须经工会经审委员会或工委委员会审议通过,工会**审批后及时处理,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一、根据基层工会的实际工作需求及工会合理开支范围内进行采购。

二、采购物资前需由基层工会采购经办人员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工会**审批后方可执行采购。

三、采购物资取得合法正规的发票,须载明具体购买单位、购货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时,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发票章要和发票上的章一致。

四、基层工会在购买万元以上的物品时,须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物资支付货款时,应由采购经办人员将工会**审核批准的《物资采购请购单》、合规发票、入库单、领用单交出纳,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填写支出凭单后,工会**审批后按照《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六、采购用于活动奖励的奖品在发放时应有领取人员的签名,领用单应附于付款报销单据后作为原始单据入账。

七、对于采购大宗活动用品及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设物品清点清单,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在报销单后作为原始单据使用。

一、困难补助的概念。

困难补助就是对有困难及出现特殊情况的工会会员进行补助,可分为会员本人提出申请和工会小组对困难职工或特殊情况员工补助。

1、由本人提出申请: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根据申请理由和实际情况,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工会小组申请:由于本人不便申请困难补助,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替困难员工申请补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字,上报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3、发放: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二、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负责工会生活的委员审批权限为元至元;工会**审批权限为元;对超出工会**和委员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会审批。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本基层工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基层工会必须将相关的原始资料纳入专业档案管理。

二、基层工会的会计档案有工会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三、基层工会财务部负责将会计档案逐月整理、装订成册、立卷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调阅手续,基层工会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应由工会**批准,并在调阅档案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调阅。外单位人员除执行某种公务需要,不得调阅或复制本单位会计档案。

四、档案保管人员若有变更,必须按档案清册办理移交手续。工会**按档案清册,逐项监交,档案移交人和接受人交接完毕后应在交接单上同时签名。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本制度中在执行中若有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县卫生局汇总,县财政局审核。

第二条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条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卫生局备案。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第五条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六条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七条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八条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第三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九条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第十条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第十三条对社控商品必须事先办理社控手续,对需要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采购项目及标准按礼泉县政府采购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卫生院固定电话实报实销,移动话费补助院长每月200元,副院长每月100元,实行包干使用,每月由财务造册发放,超支不补;其它管理人员话费标准由单位参照以上自定。

第十五条各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第四章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在立项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项目一经确立,卫生院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第十八条3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议标并报批。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卫生院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参与,了解整个建设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履行单位财务监督职能。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建安发票支付资金,不能凭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资等票据支付;预付工程款及时记帐,不得置于出纳处视为现金对待;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内,必须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同时按规定做好交付资产的结转工作。

第二十二条购置单价在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对其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估,报县卫生局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各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四条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现金不得以白纸条抵库;现金帐户余额,核对无误后,会计与出纳相互签章认可。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妥善保存好银行存款帐户的印鉴,印鉴必须严格实行分开管理,严禁一人统管;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六条严禁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个人借款要及时偿还,借款超过约定时间6个月不还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第六章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行问责制;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第二十八条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要经常进行查看清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以及丢失破损;药品计价一律实行零差率计价;药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出库要办理出库手续,单位财务部门要按月、及时、正确处理药品购进帐务,做到帐务准确,反映真实;药房药品的销售收入要逐日与收费处进行核对,明晰各环节的责任;药品库存每季度必须盘点一次,升溢与亏损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管理部门要分类建好明细台帐及消耗帐,并明晰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与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帐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起点:专业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或单价不足以上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财务部门在进行新购固定资产帐务处理时,必须凭原始发票及附件、政府采购审批单(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及院委会研究记录方可入帐。上级单位配备的医疗设备及器械也要及时入帐。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总帐、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有条件的单位),建卡(台帐)。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维护,大型贵重设备(万元以上)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大型固定资产(5千元以上)转让、报废,首先要呈报卫生局,由卫生局报国资局审批,经核批后,方可报废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八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第三十七条对新的投资性举债,事先院委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比较收益与成本,充分考虑卫生院的偿债能力,不能盲目举债,广泛征求全院职工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报县卫生局审批,经批准方可施行。

第三十八条对以往的亏损、债务,单位要制定详实可行的消赤减债计划,分期逐步偿还,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十九条各项债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含工程款),不得出现帐外债务,做到债务清,家底明。

第四十条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各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是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第九章绩效工资管理。

第四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工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纳入全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章强农惠农资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强农惠农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资金、村医补助等涉农项目资金。

第四十四条各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严禁截留、克扣和挪用。

第十一章车辆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卫生院使用车辆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安全、节俭、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行政性公务用车。

第四十六条自有车辆单位每月燃料费不得超过1000元。车辆维修应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费用由局计财股审核后实报实销。

第四十七条没有车辆的单位下乡租车费用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

第十二章审计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专兼职内审员,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卫生院的审计监督,卫生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审计,促进卫生院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运作。

第五十条卫生院院长离任或调任,要进行责任审计,对院长进行任期审计评价。对违规的按有关政纪进行处分,违法的按有关法纪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各卫生院要加强财务监督,重视各类信访案件的调查,依法办理各项业务,增强透明度。重视职工的呼声,接受各级的监督。

第十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要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十三条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第五十四条卫生院的会计主管更换首先报主管局审批,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必须按月核算,并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会计报表到县卫生局计财股。

第五十六条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五十八条卫生院负责人对本院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十条卫生院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