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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实用17篇)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实用17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到组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并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决策。掌握规章制度的关键,才能更好地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类挑战。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时间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二、考勤执行范围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

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

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特殊情况除外)(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

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a)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5、加班(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

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 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 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 15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 15 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对旷工者, 应 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 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 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 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1、每月员工可公休 2 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 每日发 10 元补助。

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 3 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奖励 7 天。

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 10 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 90 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 下产假 60 天,每日补助 8 元。

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 3 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 10 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 回时间。

11、请假流程:

a 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

b 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 人审批

c 总经理审批

d 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点50分进行点名报到,进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员工在出勤考核时不允许有带他人报到,不穿工装报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迟到旷工处理。不准涂改、故意损毁或伪造点名册,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者将被开除。

1.3公司售后服务部下列人员或情况可免予报到。

1.31服务经理或服务经理核准免予报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1.3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1.3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经主管核准者。

1.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上班未登记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5员工因公外出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时,必须在事后填写《公务外出考勤单》。

1.6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1.7员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核准、签注外,其他按早退论处。

2、考勤。

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4迟到超过30分钟,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者,即为旷工。不到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5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资,当月3次以上者,记警告处分一次。

2.6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7旷工:旷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给予一次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8员工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请假、休假。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按照各类“假别规定”(法定假除外)填写申请单,并经批准。请假申请须交综合部归档。假期应当按期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作旷工论处。

4、请假程序。

4.1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

4.2请假二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事假。

5.1员工因私事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1天,由部门总监批准;2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事假期间将被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部工资。

5.3连续事假超过15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未办理者按旷工论处。

6、病假。

6.1员工休病假应尽可能事先请假。如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尽快致电主管或经理,上班后持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单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建议,交部门总监审批,综合部备案。

6.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不需出具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诊断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6.3当月病假1天以内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间相应天数底薪。

6.4员工因病情严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6.5正式员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为: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内的为3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6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为9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12个月。如特殊情况,且在公司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可视为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决定后方可适当延长。

6.6医疗期间的员工保留岗位,不享受工资。

7、法定假。

员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1天春节3天端午节1天。

五一节1天国庆节1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周末公休,则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体安排以公司通知为准。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满二十四个月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过10天(工作日)。

员工当年各类缺勤累积超过5天者,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凡当年受警告处分的,不得享受当年年假。

年假的具体时间安排须经公司同意,原则上,当年假期当年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延期补休。

9、工伤假。

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由于个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公司制度规定所造成的意外伤亡,责任自负,员工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

10、婚假。

按国家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岁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岁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11、丧假。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有三天丧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厂部宣。

此规定在20**年9月1日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

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

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

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

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

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

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

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

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

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

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员工出勤记录表

月份: 班别: 页次:

1 正常

加班

2 正常

加班

3 正常

加班

4 正常

加班

5 正常

加班

6 正常

加班

7 正常

加班

8 正常

加班

注: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

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

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

能将积累的工作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

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25 5

天 1 5 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 +技能) 25 5 2 加班天数计算。

休 假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

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第九条 员工申请休假须在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

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

假单等一律无效。

第十条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 3

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

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 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

外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 明

产 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 14天

晚 育 假 15天 年满 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享有

2 临时工产假 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 60%的工资;

4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3日,手术后 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

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 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 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 21日;

(4)怀孕不满 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 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 42天。

(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

生确定。

第十三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

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予病假;

2 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 3天内不扣工资,4天

以上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3 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1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 6个月(或 153个工

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 24日为截止日

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 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 2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 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

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 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 事假:

员工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

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第十五条 探亲假:

1 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

假,假期为 30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

可以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 4年一次,假期为 20天;

4 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 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

亲假,满 1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 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

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

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 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

际需要核准;

8 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

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

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具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 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 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 1次探亲

假;

10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

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 1次,往返路费只报销 1次。

第十六条 年假:

1 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 5年以上

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如下表:

参加工作时间

满 5年

不满 10年

满 10年

不满 20年

满 20年

不满 30年

满 30年

不满 40年

满 40年以上

每年休假时间

7天

10天

15天

20天

3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

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 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 1年

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3)病、事假累计超过 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旷工 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 1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

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

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备案;

(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说 明

第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

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二、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打卡)登记制度。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要亲自签到(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签到(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罚双方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五、公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统计,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登记统计表》和《工资发放表》一并报监事复核和总经理审批。

六、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签到(打卡)后,方能外出(离开厂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填外出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不办理此手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七、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八、任何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达5次者扣发20天考勤工资,达10次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

九、任何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扣发15天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5天(含5天)以上者,扣发全月的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十、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各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行政部备案,凡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发考勤奖。

十一、以下情况,当天可免签到(打卡)。

1、经总经理批准免予签到(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登记表》,经主管核准并报行政部备案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十二、请假办法。

(一)病假。

1、因病请病假1天者,可用电话方式或委托公司其他员工当面向请假者的部门主管请假,并于次日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将请假条送交行政部备案。扣发3天考勤工资。

2、病假1天以内免医院证明;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扣发15天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或累计请病假7天以上(含7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30%。

(二)事假。

1、如因有事,应在前一日下午17时前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查认可,报行政部备案。累计请事假1-2天者由部门主管批准,扣发2-4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者,报总经理批准,扣发1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扣发2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50%。

2、事假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特殊情况或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相关证明,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和行政部核实后视为请假。

(三)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可请婚假7天,达到晚婚年龄可请假15天。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顺产者可请假45个天,男士可请假7天;剖腹产可请假60个月,男士可请假15天。

(五)丧假。

1、直系亲属及配偶直系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地区的丧假为7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10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15天。

2、其他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河地区的丧假为1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5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7天。

(六)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可休假15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在公司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2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休年假1天,年休假最长时间为3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5、员工休年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提前申请经行政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公司可临时召回休假人员,事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补休,当年没有补休的,次年不得补休。

(七)探亲假。

1、父母或配偶住本省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2、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同地(同省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异地(同省不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父母和配偶分住外省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八)串休假。

1、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不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加班超过4小时或累计工作超过6小时者,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视为1个加班日,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2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以远(本省内)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5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5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牡丹江地区另加往返路途1天。其它地区另加路途2天。

4、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哈尔滨以远(外省)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10天,或串休半年假20天,或串休年假3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3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吉林省另加路途3天、辽宁省另加路途4天,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另加路途5天。

(九)其他假由总经理特批。

十三、年假、探亲假和串休假不相抵触,可连续休假,但一年累计休假不超过60天,并不得补休。

十四、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改每周双休日为单休日,即星期六为工作日,星期天为休息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星期天因工作需要加班白天超过4小时或累计超过6小时,或加夜班超过次日零时的员工,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元旦、“三八”(女性员工享受)放假1天,“春节”、“五一”、“十一”为7天长假时,公司放假4天,前4天为休息日,后3天为工作日,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五大节日”内加班(不再补休或串休),白天超过4小时(晚上超过次日零时)或累计白天超过6小时者(晚上超过次日零时1次),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十五、需加班和串休的员工,应及时报部门主管审批和行政部核实,以行政部核实为准。

十六、加班补贴工资标准按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婚假、产假、丧假、年假和探亲假期间,遇星期天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均计算在假期内。

十八、婚假、产假、丧假、年假、探亲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天、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为带薪假,按公司休假规定休假的不扣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十九、奖励:全年无扣发工资者,年终加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励,随当年12月份工资发放。

二十、处罚:全年扣发考勤工资累计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年终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处罚,从当年12月份工资中扣除。

二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二十二、本规定从20xx年×月起开始实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第一章第1条目的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促进企业规范化建设,维持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依据。

第3条管理原则1.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2、全体员工需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严于律己,相互监督,确保把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适用范围本细则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请假、休假管理的基本第二章第4条作息时间日常考勤打卡管理规定1.工作日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2、每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国务院假日办公布的上班时间为准。

4、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若有调整,以公司具体的通知为准。

第5条考勤管理办法1.采取指纹录入及打卡的考勤方式。

员工应在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前与下午下班时间后,一天两次亲自打卡。

否则将视情况作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打卡记录是员工出勤的主要依据,副总经理级别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特殊。

岗位经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可执行免打卡。

员工于正式报到当日开始打卡。

2、上班期间因公务需外出,应提前至前台处填报《员工外勤申请表》(附表一)或《居间服务人员业务拓展登记表》(附表二)。

3、如遇特殊情况急需外务者经有关领导审批后,须于工作日24小时内至前台补填报《员工外勤申请表》(附表一)或《居间服务人员业务拓展登记表》(附表二)。

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均视为未打卡处理;公差期间的考勤以《出差申请表》(附件三)为准,若因公延长出差时间须事先电话请示并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及时报备人事行政部,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4、考勤统计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工作(遇节假日可顺延),若发生忘打卡和漏打卡情况而该员工确实准时到岗,则按月累积均有三次免责机会,凡当月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起未有打卡记录开始每次扣除其半天工资。

5、员工上、下班以及外勤人员出、入公司均应各录入一次指纹,凡上、下班无指纹考勤者视为未出勤;若发现外勤者的考勤数据与其表上时间不符或者外勤无任何出、入公司指纹记录者一律视为未出勤,经查处确实未出勤及弄虚作假者公司将按次给予旷工处理。

6、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报《加班审批表》(附表四),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凡是公司办公场所加班的,亦须按规定打卡,无任何考勤纪律者将视为未加班。

7、因公出差、请假、调休、外勤等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能返回者,须打卡后才能离开,否则将视具体情况做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以及劳务派遣、 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 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

综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 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 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 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 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 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 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 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 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30 时-18:10 时 冬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00 时-17:40 时 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

员工于下 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十条 迟到、 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 迟到、 早退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 间在 10--30 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 超过 30 分钟的,为第三类。

第一类迟到、早退 1 次者,进 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 2 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 迟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类迟到、 早退 1 次者, 处罚 100 元; 第三类迟到、早退 1 次者,处罚 200 元。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 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 ,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 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考 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 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 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

每月 25 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 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各 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 考勤工作中的问题。

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员工申请各 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 批表》 ,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

最后报送 综合部进行请假条件审核并备存。

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 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 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 领导申请。

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 审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 2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 准; 3 天及以上的, 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1 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 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2 天及以 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 1 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 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 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 员工申请工伤假、 生育节育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般员工请假, 需本部门部长批准; 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 副总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条 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

逾期不归又无正当 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 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 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 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 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综合部 备查。

第二十四条 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 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 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 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 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 出入境签批单》 ,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公安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 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 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 ,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 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 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 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 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 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 填写《值班日志》 。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 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 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 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 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

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600 元处罚。

第三十条 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考勤结果,包 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 (活动)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 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 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违反以上规定者, 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 —600 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 (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 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 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 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 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 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 随意涂改和损坏。

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 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 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 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 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 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 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接打电话声 音要适中, 不能影响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 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 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 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 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 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 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 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600 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 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 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 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 额度为普通员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条 未按时报送 《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 和 《编 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 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 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 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外委单位人员, 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 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 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

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 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 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 处理意见, 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 (含 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 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 决定后 7 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5则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四条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5则

一、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字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

二、根据上级公布的作息时间,上午提前15分钟到岗,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将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完毕。在规定上班时间前5分钟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局长、党组书记请假须报、县政府领导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报请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时返回销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对待。病假、棚、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学习请假不扣发考勤奖,不影响年终考评。

四、实行出发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队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其他人员外出要向队室负责人打招呼。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移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六、一律不准在各办公区内吸烟;上班期间(中午)严禁酗酒误事、闹事,影响工作。

七、考核办法。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2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扣除当月考勤奖,无故旷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未超过上述时间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当月汇总、公布,兑现奖惩,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可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具体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情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给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员工考勤管理的制度企业规章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商场,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高级职称博士__。

中级职称硕士__。

初级职称本科__。

技术员大专__。

技工中专__。

高中(含以下)__。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__年后不再增长。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__、__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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