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和特定需求,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案例分析。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保密范围
(三)上级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有涉密内容的批示、讲话记录;
(四)领导和各科室同志参加会议带回的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
(五)有涉密内容的工作笔记、会议记录、文件草稿和接触到的涉密信息;
(六)尚未公开发表的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涉密和内部统计数据;
(七)不能公开的照片、录像等。
二、密级划分
(四)处办公室承办的各类文件、资料,由承办人员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拟定密级,并提出保密期限的`建议,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签发时审定,并在文件、资料载体上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三、保密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检查单位保密工作。
(二)深入进行保密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无密可保”思想,分清密与非密界限,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在国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前要集中进行保密教育,检查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年中、年末要进行全面保密检查。平时要结合总结检查工作,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警惕性,增强保密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文件绝对不看。在私人接触、通信、电话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国家秘密,不允许将国家秘密和机关工作秘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三)严格文件收发制度,加强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所有承收的秘密文件、资料、电报,由专人负责签收;特殊情况下其他同志代收后要及时转送有关同志,不得擅自拆看。各科室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私自外借;每月要进行一次清理,半年一次清退,发现缺少要立即查找并报告保密小组。借用文件要办理登记,按时退还,任何人都不得把机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或带回家中。
(四)严格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必须在办公厅指定的涉密计算机上进行;存储有涉密信息的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应有密级标识,应按相应涉密纸质文件的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上网信息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五)工作人员在我处调整工作或调离本处时,应将所经办保管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移交、归还手续。
(六)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和追查,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党支部保密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及时了解我局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
三、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五、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在保卫、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查清案情。
为严肃干部工作纪律,约束组工干部的自身行为,保证干部工作的保密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制度。
1、各党委(党组)呈报干部任免的请示,应及时向部领导汇报,不得擅自传播,更不能将情况透露给有关人员。
2、部内酝酿、讨论和确定的干部考察对象,考察之前不得向外界透露。
3、考察干部前,对拟提拔人选和职位要严格保密。
4、考察干部期间,民主推荐结果汇总后,立即向部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向外透露。
5、考察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时,不得泄露谈话人所谈内容和反映的情况。
6、考察工作结束后,未经部领导同意,不得向考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反馈考察情况。
7、干部。
考察材料。
考察记录本不得随意乱放,更不能让无关人员随意翻看。
8、考察、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包括意向性意见和每个成员的发言,任何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能向当事人透露。
9、与考察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探听干部考察、酝酿和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10、在干部任免、调动的决定未正式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传播。
第一条《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设立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
第二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五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经党组推荐提名和广大党员推荐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党支部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全市和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具体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财政工作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党的建设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具体由宣传委员每年年初提出党课安排计划经支委会议审定后按计划进行。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配合党组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各委员、党员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单位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
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员;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以党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小组为单位,本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进行督导。
第二十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选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党支部、所在党小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党规。
5.能否廉洁从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员管理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色党员”。
党支部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生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小组组长书面请假,但每名党员必须在连续六个月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党的组织生活。确因身体、生活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本人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或者因身体生活等不便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又不申请转移本人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小组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二十六条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资料,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经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供给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一、保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友、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保障保密制度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方面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保密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支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制度、有检查,通过检查,对执行保密制度好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守党和国家秘密,是关系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结合本部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2、不在私人通信或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非保密本不记载秘密事项。
3、不在各科室以外的地方存放密件,不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去。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和公用电话、手机上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5、凡涉及秘密工作事项的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
6、凡因工作需要借来的同志在工作结束时,需将工作手册上交组织部。
1、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秘密文件的绝对安全、保密。如发现泄密现象,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2、秘密文件、资料(包括干部名册、通讯录)由专人负责登记和保管,不得擅自复制、外传,不得遗缺。
3、各类秘密文件必须严格登记、签收,按照同类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阅办、保管、归档、清退、销毁,不得带至办公室以外的其他场所。
4、涉密人员应模范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机要保密的各项规定。工作变动时,应事先将保密文件、资料及编号的工作手册进行清点、移交。
1、凡属绝密级内容的保密事项,其保密期限一律定为长期。
2、凡属机密内容的保密事项,其保密期限不少于30年。
3、凡属秘密级内容的保密事项,其保密期限不少于20年。
4、保密期限一时难以确定时,可先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掌握。同时,按业务领导关系报告请示。
组织部每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工作人员、打字员、实习生)都是涉密人员,都必须遵守该保密制度,并使用组织部编号的专用工作手册。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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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 2
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 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3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4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
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
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
作设备。
(2)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
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
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
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
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
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
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4)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
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
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2、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引导企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
发展。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
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
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
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
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
“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
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
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支部委员和企业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
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
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支
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
岗位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
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
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
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
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
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1)作好党员登记和鉴定工作,编造党员手册,定期完成党员统
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2)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
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他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政工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单位的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
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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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 2
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四、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
一步发挥作用。
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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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二、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三、“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四、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二、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一、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二、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三、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二)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一、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二、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二、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三、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四、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五、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二、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三、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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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上墙材料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四)有关要求
党员活动室的设施
1、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并有“党员活动室”标牌;
2、必须配齐桌、椅、橱等必要的设施;
4、有有线电视接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的信号,有条件的可以接入宽带。
党员活动室的环境布臵
1、十项内容上墙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义务;
(4)党员的权利;
(5)党支部基本概况;
(6)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规划;
(7)党建工作8项制度(附后);
(8)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附后);
(9)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
(10)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表。
2、上墙位臵规范
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臵;各项制度对称型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党员活动室的有关资料
1、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要求放臵整齐;
2、党建工作台帐齐全。
(1)《党支部党务工作记事簿》、
(2)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
(3)党员学习教育记录簿
(4)--------
党建工作台帐记录规范、内容翔实。
xx工程公司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编制日期:2012年4月19日
目 录
1、………………党支部基本任务
2、………………组织生活会制度
3、………………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5、党员学习制度
6、………………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五、对因公派驻外地项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党支部应在会后及时传达会议内容。
三、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期满一年、且通过国资委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转为预备党员。
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通过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考察和检验党员的学习成果。对学习成果较好的党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针对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因部分党员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项目,由党支部委托正式党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成果和学习心得。
六、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时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所以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预防泄密事件发生,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建立机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办公室为机关机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科技信息股负责机关内、外网络技术保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各部门要选择政治上过硬、思想道德好、敬业精神强、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担任本部门涉密文件、保密事项办理工作。
根据《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一)办公室机要保密人员收到上级和本地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发来的秘密载体后,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并根据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的阅办意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和部门阅办。
促办公室机要保密人员将秘密载体送有关人员阅读和使用,做好回收保存工作。
(三)机关工作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时,一律在办公场所进行,本人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秘密载体入柜上锁保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复印、摘抄秘密和外借秘密载体,扩大知悉秘密的范围。
(四)机关工作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后,要当天归还给办公室机要保密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将涉密载体携带出境。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加载到办公自动化网络上传输、存储和处理。严禁一台计算机同时接入局域网和公共信息网。
(六)机关各部门不得擅自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有规定传阅范围的内部资料汇编成册,向系统内外发送。
(七)信息中心要加强机关内、外网信息交换途径的管理,做好内部办公网与政务外网的物理隔离,严格控制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的规范使用,防止内部秘密信息流传到互联网。
(八)办公室要定期对机关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检查、核对,并严格按规定做好秘密载体移交、销毁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销毁秘密载体,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对违反保密法规和本制度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密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学校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体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市教育体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2次。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管理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前应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6.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管理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统一交机要员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
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局办公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
(三)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
其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文印室对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设密码并妥善保存;
文秘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
机要交换站要将密件妥善存放;
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计算机信息的上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各处室的涉密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销毁。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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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副主任)、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操作;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标明密级;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在涉外和接待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秘密事项;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条发现失泄密现象,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 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 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 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
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 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
(三) 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 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 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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