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的签署是企业间信任关系的体现,它能够促进各方在商业合作中更为顺畅和谐。以下是一些保密协议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起到一些启发。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2)销售额提成%.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第二条 定义
以下凡出现————均指甲方;凡出现****均指乙方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定义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两点:
3.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历史电费单、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表等一切资产上、费用开资上的商业保密数据。
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能源审计手段及能源审计结果(能源审计报告)。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壹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所规定的一切数据及其技术都遵守严格守信的保密态度。
如果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对方可中断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五条 不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况
凡不被包含在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之内的所有事项,均不被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履行完毕商业秘密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一切资料、数据、技术双方都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补充或作废该保密协议。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后五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视情况而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提供人民币十万元到人民币一百万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则适用有关法律,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第十条 生效条款
10.1.本协议的签定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叁
1、本范本适用于正在谈判或合作的双方对各自可能获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约定。
4、要求用a4纸、可双面打印;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1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2.1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2.1.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1.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2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3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2.4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5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2.6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2.7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2.8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3.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3.1.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3.1.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1.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3.1.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4.1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4.2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5.2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5.2.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2.2 依照5.2.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5.2.4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5.2.5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8.4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8.5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章) (签章)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承接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5、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6、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______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1、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
2、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甲方需求,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要出发,特需聘请外科、妇科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专业团队,经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二、共建项目:以妇科、外科(以下简称专科)。
三、项目性质:保障甲方经营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医务人员身份不变,专科诊疗的收费标准按甲方现行标准收取,双方共同建设、共同经营。
四、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用房(包括门诊室、办公室、住院病房等)、手术室、住院床位及水、电等辅助设施.
2、提供挂号、收费、住院、医疗保险等手续办理和票据。
3、药房、临床辅助检查科室、供应室为专科提供服务。
4、协助乙方办理专科所需医疗广告、医疗设备的证照以及专科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等手续。
5、负责专科遇到的医政、药政、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检查及结果。
6、根据专科临床需要补充医务人员,不得新增加专科业务冲突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允许乙方购进部分专科药品。
五、乙方职责:
1、负责专科的形象策划和市场开拓等提高专科必须业绩的工作。2、按专科需要,聘用专家人员参加专科工作。
3、负责专科的医疗设备、技术支持以及专科设备的耗材和日常维护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4、负责市场开拓费用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乙方提供专科项目所需医疗设备及专家。
6、乙方投入的医疗设备包括:略。
六、管理方式:为保障专科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专科成立管理办公室,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上对甲方负责,下对专科员工和乙方负责。专科管理办公室由35人组成,由甲乙双方派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专科业务骨干组成,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专科管理办法,有权决定专科的工作经营计划、市场开拓、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专科运营的问题处理。
七、结算及利益分配:甲乙双方有权对专科的收益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同意在院内财务系统中为专科设立专门账目,独立核算.决算日为每月最后一天,每月10号前结算上月营业收入。专科结算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每一个月结算1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结算付款给乙方,甲方将专科所得收入在每月10号前交付给乙方,如未能及时交付,乙方将按5%滞纳金收取。
运营期间,专科收入全部归专科所有。甲方收入的费用有:
1、专科病人的氧气费、基本药品费以及非专科医用耗材费由甲方按全额计收入.临床辅助检查费甲方收取70%。
2、专科手术费(由专科病人、手术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麻醉费、床位费、护理费、留观费、注射费)甲方收取20%。
乙方收入的费用有:
1、专科挂号费、专科检查费、专科治疗费、专科医用耗材费、专科用药费乙方全额计收入,临床辅助检查费乙方收取30%。
2、专科手术费(是指由专科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麻醉费、床位费、注射费、观察、陪护、护理费乙方提取80%)。
八、医疗纠纷和事故约定:合作项目运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医疗工作,依法行医、按章收费,杜绝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确有医疗纠纷或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医疗纠纷甲方参加诉讼的,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乙方与患者发生纠纷时,甲方应予以协助处理。
九、协议期满及协议终止: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长协议期限,但应在本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提出或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合作期满,其中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2、专科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的。
3、一方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4、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专科无法经营的。由于甲方的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医疗设备折旧率回购乙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因专科持续亏损无法经营时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甲方,不视为违约行为,从告知甲方日起,不得接受新诊病人,并积极处理已就诊病人的治疗和复诊工作,不得遗留纠纷隐患。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诚信履行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各项条款,当一方终止或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其赔偿至少不低于专科成立时投资的金额。
十一、其他:
1、如果双方合作经营专科发展良好时,甲乙双方可深入合作其他专科。
2、协议期间,专科经营遇到困难或亏损时,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解决困难,提高效益。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为进行有关 (此处填写“目的”)之磋商及合作事宜,并为保护在此过程中涉及任何一方所有的相关技术、有关营运及业务等的机密资料及相关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书(下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透露资料的一方为“”,而接受资料的一方为“”。
甲乙双方为了 目的(以下简称“目的”),要求一方向另一方透露某些专有、秘密或机密资料。在上述目的下及过程中,任一方从另一方获悉的.相关技术、有关营运及业务之资料,均应尽量保密此类资料。对机密资料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为实现上述目的之用,除此之外,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2.1.机密资料:在本协议中“机密资料”指任何专有、 秘密或非公开性,而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由一方当事人披露予另一方,或一方当事人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 持有对方之技术、 营运、 业务或其它方面之资讯、 资料或数据。2.2.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方之营业秘密、 商务机密、 与技术有关之知识及信息、 创意、 设想、 方案、 提供物品或厂商资料、 客户资料、 人事资料、 商业计划、 促销及行销活动、 财务状况及其它商务活动等。机密资料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 文件、 磁盘、 磁盘片、 光盘片、 电子邮件、 电磁纪录、 报告、 文字往来、 录音带、 录像带、 笔记、 图纸、 模型、 规格说明、 汇编文件、 计算机程序及其它媒体。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该资料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
(3)接受方循合法方式自其它有权提供或披露资料之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之资料;或者
(4)该信息由接受方不使用或参考任何机密信息而独立获得或开发;或者
(5)接受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而披露的信息。
3.1.甲乙双方了解并承诺,任一方提供、披露之机密资料或任一方因进行共同合作所知悉、持有之对方机密资料,均仅供为达成双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共同目的而使用。除经透露方事前书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为由,直接或间接编排、修改、利用、应用、开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机密资料。不论因何种原因,接受方不应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软件等。
3.2.接受方只限于把机密资料提供给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资料的接受方的高级职员、雇员及专业顾问,而不应将此机密资料向其他人士或组织透露;接受方应确保上述职员、雇员、及顾问等亦遵守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情况,即视为接受方之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失之利益。
3.3.双方同意应以不低于保管各自专有、秘密和机密资料的标准、程度,保管对方的机密资料,并且谨慎存放及处理机密资料,防止在未经透露方许可的情况下透露此资料。
3.4.如有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发生,接受方应立即通知透露方。
3.5.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任何其它资料,均应视为机密资料,并依本协议规定保守其机密性。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机密资料予媒体、公众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5.1.透露方保证所提供的机密资料并不违反与第三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否则透露方应赔偿接受方因第三方基于以上理由要求索赔所承担的任何损失。
5.2.除非以书面形式特别约定,透露方对于按照本协议所披露的信息的价值及精确性、适销性等不做任何保证,但透露方应保证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5.3.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强制一方向另一方披露任何特定的机密资料,亦不应解释为就任何一方创设了任何义务或期望以与另一方建立商业关系。
本协议章程中任何条款之修订、解释、或弃权,须经本协议双方有权的代表以书面方式签署同意后,方才生效。
在执行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时,任何一方的延误均不能作为弃权论。任何一方就某一事项放弃某一或全部权利或权力,均不能排除将来此一方就其他事项再度使用该权利或权力或其它类似的权利或权力。双方当事人充份了解,违反本协议内任何约定事项,将使双方遭受重大之不利影响,而该项违约事件所引起之损失可能难以估计。因此,双方当事人同意除可依本协议书寻求救济外,尚得依法寻求其它任何救济(如向法院申请强制制裁)。
段落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应不影响本协议的意义或内容结构。
本协议总括双方关于本协议议题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过去达成关于本协议议题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
未经透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人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让与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或声明的让与应无效并使透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
依本协议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上述文件须以本协议上述的地址,或经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发出。双方的书面往来在如下时间视为收到:(a)通过邮件或电子副本(传真)递送之时,或(b)以索取回执,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方式送递的,发送三天之后,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递送实际收到之时。
本协议可以用一式数份分别签署,所有签署本均为一份协议书。
本协议所含一条或多条款项,由于某种原因被视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此类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的条款并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它条款。这类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的条款将视为不曾包括在此协议之内,而本协议应尽可能按照原条款执行。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或纠纷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书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年(至年月日止)。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终止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对于在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前已透露之「机密资料」,本协议书之条款自期满或终止日起五年内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 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3 年___月__日 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业合作保密协议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就委托乙方开发 _______事宜,乙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甲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乙方方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甲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方披露给乙方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甲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双方存在本次合作、合作内容、项目运作原理、性能及可能存在的技术漏洞等。
(一)甲方与乙方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乙方对双方合作项目、合作内容及甲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至永续保密。
(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三)乙方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第三方。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导致解除、终止,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乙方应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一)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甲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商业信息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二)若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三)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并且甲方可将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应用于其他项目,无需经过乙方同意或者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四)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的资料、经营信息及文件等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经甲方认可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设计成果等作任何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上述全部资料转让、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不将上述全部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主张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赔偿。
(二)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甲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等。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__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违约和赔偿。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做好国家______项目国外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1、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自设备安装开始至设备质保期满止。
服务地点:项目现场。
2、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负责服务时间和期限的确定,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负责现场服务的组织工作。甲方负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国外工作期间内与工作相关的食宿、交通、通讯、医疗及费用。并承担其工资、补贴费用(按______美元/天及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支付)。同时承担到国外的往返机票。国外工作时间为自甲方指定的国内机场登机开始,至从现场返回班机下机后止。甲方负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保险金额不高于______万元的保险费用,保险期限为____年。甲方不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费用。
3、乙方责任、义务。
乙方在设备“安装”开始时,即应派身体健康、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参加现场设备的安装、试运行、负荷试车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验收。对于安装、试运行和负荷试车各阶段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乙方应充分与甲方现场人员合作。在安装、试运行、负荷试车过程中,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由于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指导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需要返修、更换、补充时,乙方应及时无偿处理,甲方应积极协助,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返工费用按商务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由于甲方未能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违反乙方技术人员根据技术资料的指导进行工作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提出要求补充供应损失的设备和部件时,乙方必须尽快协助解决。在设备保质期内,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必要时,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在甲方协助下及时赶到现场。乙方人员在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服务人员的国内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费用支付。
乙方服务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其它费用经甲方现场确认后,凭有效发票到甲方报销。根据双方约定,技术服务结束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币。
5、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2.签约责任人: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
2.2乙方: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
使用目的:。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本协议于年月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项目合作,基于工作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披露其保密信息,故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2、不在定义范围:
乙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1.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2.2.非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2.4.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3、义务:
3.1.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3.2.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3.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3.4.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责任。
5、其他条款:
5.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为项目合作结束。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5.2.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甲方。
5.3.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4.乙方承认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乙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5.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和责任是必要且合理的。
5.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5.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其法律规定的冲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5.8.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5.9.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5.10.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5.11.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双方对乙方的服务期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2、试用期。
本合同约定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试用期。甲方有权在试用期满前任何时候参考乙方工作表现,决定乙方能否转正。
1、乙方在甲方的担任__________一职;乙方须服从其管理人员的指示,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水平。
2、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月休息日__________天。休息日的选择应当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须向甲方说明,不得随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乙方加班时间可以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休息或支付加班报酬。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乙方将依据甲方的薪资制度,领取报酬;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正式录用后,乙方的月工资级别与其工作岗位、职务相对应,甲方按照本公司规定的工作形式、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月工资级别。乙方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
2、甲方将依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具体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该通知经乙方签收后作为本合同附件,视为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
3、每月30日为甲方的发薪日。
1、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除本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外,由甲方通过员工手册、单独发文、专题会议、培训、布告、公司内部电脑网络等形式公布或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和执行。
2、甲方对于模范遵守企业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良的乙方,应当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甲方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根据管理制度给及纪律处分。
1、乙方对于在工作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包括:课件、教案、教具、授课模式、文件、客户关系等。
(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2)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其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对甲方及甲方所持甲方合作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为:自接触该商业秘密之日起5年,但对全部/每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均不得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xx年。
3、乙方承诺:到甲方工作,并不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或竟业限制协议,对原单位亦不负担保密或竟业限制义务,不会因此受到原单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诺不实而造成有关单位开始追究甲方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并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变更。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a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b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虽然通过聘用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或虽然经甲方认可免除了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但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有隐瞒、造假、虚报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c依法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等,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绪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指的是:在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4)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绪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的变更,由双方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双方可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文本。
6、无论甲乙双方以何种形式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都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所有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乙方应按离职前最后一个月全部劳动报酬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未履行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解散、经营期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乙方实际已经不履行合同满三个月的;
(6)乙方因公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满医疗期,甲方已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补助金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任何一方无论是否续签合同,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是否续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手续、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依照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原有工资作为公司内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员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事宜,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计划、研究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电脑系统信息: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结构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策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
3、乙方不得窃取、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
7、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9、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处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保密义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甲方合法拥有与设计制作生产经营陈列展示用品及
相关的有价值的保密性专有技术和商业信息及资料(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双方确认甲方拥有的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2、任何与产品、生产和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档案、手册、文件、数据,图纸、设计、规格、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生产及管理方法、质量控制方法; 3、由第三方以保密为条件向甲方提供的某些专有的技术和商业信息。
1、乙方必须对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仅仅向其公司内部因为完成甲方工作目的而需要知道有关信息的员工披露保密信息。
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需的、合理的有效措施防止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同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将保密信息用于商业性用途。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企业、个人、政府机关、媒体及乙方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
3、任何由保密信息派生的信息同样被视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样受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的约束。
三、保密义务的例外约定
上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涉及下列信息:
1、已进入公开领域,公众一般可以得到的信息;
2、不是因为乙方或其人员的行为使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乙方能证明该信息由合法和自由权利及不负有直接或间接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提供,或在不保密的基础上由甲方提供给第三者的信息。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或未实际发生服务金额(只是询价的过程), 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继续有效,乙方必须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上述承诺到期。
及业务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及其员工不能因为其公司利益而从事违法行为。
生联系,乙方承诺并保证不越过甲方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任何业务上的联系或交易,如甲方的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或交易,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公司的相关人员,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沟通或交易。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不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2、乙方如果没有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予以改正或补救,甲方亦有权立即停止与乙方的商业合作或合同关系。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日 期 : 日 期 :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1.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 秘密来源
3.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7.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8.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http:///)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特指甲方提交乙方翻译所用的一切资料及其包含的信息。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数据或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或者,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和甲方提供的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_____仲裁机构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其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含传真件文本)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受聘为甲方的职务,劳动期限年。
(2)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期间,乙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名册。
为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所有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其他信息: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第二条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第四条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费用补贴。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第五条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
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4)甲方因实现权力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则。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双方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捺手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精选文档。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精选文档。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精选文档。
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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