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增加彼此间的信任和理解。以下是一些名人名言关于合作的,让我们共同思考和探讨合作的重要性和价值。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在住宅小区、大厦、机关单位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而人们对停车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也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乐。不仅提高了现代人类的工作效率,也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价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使得整个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包括车辆人员身份识别、车辆资料管理、车辆的出入情况、位置跟踪和收费管理等等。
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包括停车场控制器、远距离ic卡读感器、感应卡(有源卡和无源卡)、自动道闸、车辆感应器、地感线圈、通讯适配器、摄像机、mp4net视频数字录像机、传输设备、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等。
这种系统有助于公司企业、政府机关等对于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的进出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对加强企业的管理力度和提高公司的形象有较大的帮助。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立在小区内,有若干入口和出口。所有出入口都要求联网,式线数据通讯,并采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最远的出入口之间的距离约为800米,和两个办公楼的地下室设有一个出入口,整个停车场采用ic卡和视频图像管理。
出、入口系统功能需求车辆感应ic卡,可以存储持卡人的各种信息。感应ic卡安装在每辆车的驾驶室里面,当车驶过读感器的感应区(离读感器2米左右)时,感应ic卡通过读感器发过来的激发信号产生回应信号发回给读感器。读感器再将这个读取信号传递给停车场控制器,停车场控制器收到信息后,经自动核对为有效卡后,车闸自动开启,数字录像机开始录像,拍下该车进入时的照片,电脑记录车子牌号及驾驶员姓名和进出入的信息。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xx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根据多年设计、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的实际经验,我们设计的停车场系统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适合地下车场管理的耐用可靠设备,在工程施工质量上做到严格施工要求;在软件和系统设计上为贵车场提供了一套最严格、最先进、易用、便于维护和运行可靠的收费系统;既降低操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减轻劳动强度,又提高工作效率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可选用读感距离和近距离两种形式,选远距离时,采用车载有源卡最远可达到2.5米;近距离则可使用感应ic卡。根据用户需要,在本次报价中,我们推荐近距离感应ic卡。
图像对比功能:车辆进出停车场时,mp4net数字录像机自动启动摄像功能,并将照片文件存储在电脑里。出场时,电脑自动将新照片和该车最后入场的照片进行对比,监控人员能实时监视车辆的安全情况。
常用卡管理:固定车主使用常用卡,确定有效期限(可精确到分、秒),在确认的时限内可随意进出车场,否则不能进入车场,常用卡资料包括卡号、车号、有效时间等。常用卡实行按月交费,到期后软件和中文电子显示屏上将提示该卡已到期,请办理续期和交款手续。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xx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自动切换视频,进出场无冲突。所有摄入的车辆照片文件存在电脑的硬盘中,可备以后查证。每一幅图片都有时间记录,查验方便。
实时监视功能:无车进入时,可在监控电脑上实时监视进出口的车辆及一切事物的活动情况。
支持永久卡和临时卡的工作方式,自动识别,记录存储。
防砸车功能:当车辆处于道闸的正下方时,地感线圈检测到车辆存在,道闸将不会落下,直至车辆全部驶离其正下方。
满位检测功能:在管理电脑中设置好该停车场的车位,如进入该停车场的车辆到达车位数时,电脑提醒管理员,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车位已满。
支持脱机运行,网络中断或pc故障时,停车场系统工作正常。
手动控制功能,停电时道闸能正常使用。
系统自动维护,数据自动更新,自动检测复位。
停车场控制器支持局域网网络通讯功能,可实现多个出入口的联网。出入口联网时,必须安装局域网网络服务器和通讯服务器。
支持wiegand26、wiegand27 、wiegand32读感器格式,自动检测输入。
支持5000个用户,可编辑用户详细信息。
各种事件查询功能,提供摄像的图片时间查询。
强大的报表功能,能生成各类报表,并提供多功能数据检索。
具有延时、过压、欠压自动保护。
1.永久用户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进入,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驶入停车场,mp4net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进入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2.临时用户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进入,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驶入停车场,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进入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3.永久用户车辆离开停车场时,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离开,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离开停车场,mp4net数字录像机录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离开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4.临时用户车辆离开停车场时,控制器能自动检测到临时卡,提示司机必须交费,临时车必须将临时卡交还保安,并需交一定的费用。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车辆驶出停车场时,mp4net数字录像机录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数字录像机中,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离开的时间,联机时传入数字录像机。
为了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偷停车卡后再入停车场偷车的`情况发生,采用图像捕捉卡将入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硬盘,当车辆出场时,采用图像捕捉卡将出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计算机自动调出入场时车辆图像及出场时的图像,经人工识别,确认同一卡号,同一车辆时放行;异者报警。
因为系统具有车辆图像捕捉功能,所以停车场除对临时外来车辆及固定月租卡车辆管理以外,同时也可绝对保证停放车辆的安全,并有效地防止车辆丢失。
1.三级操作员制
软件系统分操作员级、主管级、经理级三个不同级别。不同级别对应着进入软件系统的不同密码,故软件系统具有良好的保密性与可靠性。
不同等级的操作人员进入软件系统后,能实现不同的功能。操作员级只能实现基本功能;主管级能实现包括操作员在内的其他一些功能,且能修改操作员密码;经理级是最高等级的操作人员,能实现包括操作级、主管级在内的所有功能,并可修改全部操作人员密码。
软件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及资料保护性。
2.图像捕捉对比
图像的图幅大小和清晰度、颜色等参数可自行设置。
车辆图像可供有关人员随时查阅。
图像的总存储量根据硬盘容量大小而定,最少可保证留有一周以上的车辆出入图像(10000幅)备查。
3.临时车收费功能
还可以增加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离开停车场时,控制器能自动检测到临时卡,并提示应交纳一定的费用。临时车必须在交完一定的费用后,经保安确认,才能离开停车场。道闸开启时,mp4net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文件,并存储在电脑里。
4.查询、更改资料
查询各种相关资料。例如:常用卡资料清单、被锁常用卡清单、操作人员密码清单、临时卡清单等。
5.资料打印
执行操作过程中,可即时打印出实施该项操作的操作人员代码以及操作内容。
打印机打印出该车入场日期、时间、序号、时间,以及操作人员代码等。
6.可选打印报表
执行指定打印的功能时,打印机会打印出所需求的资料。
打印出现有常用卡资料清单。
打印出以往记录(车辆的进出日期、时间及滞留情况)
打印出总结报表。
7.软件界面友好
全部软件操作为中文windows98介面,图文操作模拟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xx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县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xx〕46号)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统筹安义县现有的城区停车泊车位资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车信息服务为智慧停车建设的发展主导,依照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根据统一规划和规范,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系统建设。
(二)标准化原则
系统设计符合国家和城市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顶层设计原则
统一构建智慧停车管理架构,按照架构确定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与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照“路内路外打通、线上线下联动、社会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安义县城市级智慧停车建设,及时发挥系统效能。
(四)先进性原则
采用市场上具备领先性、稳定性兼顾的智慧停车管理设备,搭配先进和成熟的运营管理系统,保证后期的扩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则
硬件设备具备安全防护设计,系统设计采用相对成熟的设备和技术,尽量减少系统的风险,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六)经济性原则
设计进行相关财务(投入和产出)分析,充分挖掘软件模块的通用型价值,减少重复投资。同时,考虑到智能化停车设备和系统的整体造价及其本身的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应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整个系统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开展智慧停车建设,汇聚停车资源,构建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服务、收费结算、车位共享、停车诱导等功能,具体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停车资源全方位整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类停车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位)原则上统一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开发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县停车信息全面联网。
(二)有利于建立先进的停车管理体系。本项目建设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交通整体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主动停车需求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科学数据支撑指导泊位供给控制,实现管理力度从停车主干道-停车次干道-停车路段-停车泊位的下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融合人、车、位、费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综合协调政府监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驾驶员泊位使用等行为,满足各级管理对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静态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停车收费管理体系。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县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构建分层次、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科学计费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用户实行分层次计费,支持多种缴费方式。通过价格机制,调整县城泊位供给。通过不同区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务水平等条件下泊位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实现城市综合静态交通效益最大化,与动态交通更好的协调发展。
(四)有利于搭建统一的静态停车管理综合平台。本项目设计搭建完善的后台管理控制平台,对泊位、停车场、定价策略、停车缴费、信息服务实行统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为业务应用核心,通过互联网把碎片化的泊位资源连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解决泊位总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导停车,提高停车设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减少排队等待,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泊位的时间,缓解因停车导致交通阻塞,实现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过地图服务、泊位空闲状态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种支付方式等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多元化的停车服务;通过停车泊位的规划及占用状态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导停车需求,疏导道路停车矛盾;通过停车历史及停车轨迹等数据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安全协查服务;通过泊位资源利用率等数据可以为城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一)建设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库。确定资源范围,规范数据格式,开展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总量、分布状况、权属、收费等基础信息。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车交易记录信息等数据互联集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泊位信息库和交易记录信息库,为区域内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停车诱导和车位共享提供条件。同时依托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为停车管理运营机构提供数据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
(二)开发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以县级平台应用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统一车主服务、精准停车诱导及反向寻车系统、运营展示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充电桩管理系统等内容为支撑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建设以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管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监测预警、决策辅助系统及预留平台后续功能扩展接口等系统板块为支撑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三)规范平台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平台技术标准,建立数据接入、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化建设和停车场(库)管理规范,并对覆盖范围区域内已建停车场(库)开展联网接口改造,统一数据规范接入县大数据中心。
(一)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县级智慧停车平台系统。统筹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按照需求预留拓展空间接口,实现不同停车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做到一个城市,一个平台,一张网络。
(二)提升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针对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制定智慧停车设施信息化改造实施标准,鼓励停车设施权属单位按标准实施改造,配备相应装置,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停车系统。
(三)推动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建议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统一开放有条件的停车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全天开放,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为公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四)研发、推广电子发票系统。在停车行业中试点和推广应用电子发票系统,联通各停车区域智慧停车系统接口,推进智慧停车行业发票开具和纳税等便利化举措实施。
(一)实施范围。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具体数量以实际改造为准)。
(二)项目业主单位。县城投集团
(三)运营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为15年6个月。合同期内由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在当地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包括运营平台、设备、基础建设等归政府所有。
(六)实施方案。
县城投集团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对方全额投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与县城投集团在当地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县城投集团以现有停车位和停车场评估后作为入股合资公司的资产),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产生的所有税收交于当地政府),停车位投资方按照每个路面停车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缴政府管理费,对地上和停车场由投资方进行改造后,验收合格,按每个停车位及大数据平台收益按合资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参考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即:首小时3元/车(15分钟内免费,晚上10点至早上7点免费),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上限15元/车。
第一期(现有停车位):本期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对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20xx个车位)、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890个车位)、搭建安义县大数据监管平台。第一期分三步实施:
3.完成现有公共停车场内车位建设。新鹏泰购物广场(52个)、老鹏泰购物广场(69个)、为邦生活广场(120个)、雕塑公园停车场(449个)、沿河停车场(200个)。
第二期(规划建设停车场与路内停车位):本期投资约8000万元。(1)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共享车位”,运营单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制定,对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建设、提升、改造。制定“错峰错时”停车管理制度,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纳入平台,实现车位的增量效应。(2)路内临时车位1600个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1500个车位。拟在县城管局和县交警大队确定凤凰大道、学府大道、建设东路、滨河大道等的停车位后,再对这些区域内的停车位进行建设。(3)拟对规划建设县政府对面地下停车场、安义中学地下停车场、绿地广场地下停车场、南门桥边地下停车场、文峰塔周边片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停车场进行建设。
第三期(规划停车位):本期投资约16000万元。(1)工业园区、规划区内、职教城约800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改造约2200个车位。
1.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停车项目”专题会议,参与方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成立专题领导小组,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会议研究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2.由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义县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范围和建设经营模式。
3.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立项,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批复。
4.县发改委按照定价程序确定全县停车收费标准。
5.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稳评和交评。
6.咨询公司进场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对合作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7.中标方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8.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本地新闻宣传力度。
9.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合资公司按规定依法运营。
(一)各部门分工
2.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协同交警规划县城区域内停车位和停车场设置,整治街边小巷等非停车点位和停车点位车辆乱停乱放等。
3.县发改委:负责出台《安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收费市场的监督检查。
5.县财政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对公共停车泊位资源(资产)进行评估。
6.县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局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评估并及时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设置“交通文明岗”,疏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实现人、车各行其道。
7.县住建局:对后期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的审定。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释放公共交通红利;加大对出租车和客车违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9.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打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道路与主干道路的内外循环,实现主干道路“动脉血管”与小区“毛细血管”互联互通,减轻主要路口的“点位拥堵”。
10.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办理智慧停车建设相关手续。
1.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组态化对全区交通乱象特别是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日常巡逻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做到见违必纠,进一步改善静态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2.开展机动车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组常态化开展全县所有机动车车型及数量的摸底和统计工作,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数据,对摸底出的全区“僵尸车”提出处置办法。
3.开展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县所有类型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
4.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及数据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设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车场改造接入计划,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数据接入,优先接入中心城区的停车场数据,特别是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园周边停车场数据;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堵点、热点区域的诱导屏。
5.召开总结大会。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车体系第一期建设完成,召开全县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总结大会,总结建设经验,推进工作深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义县智慧停车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联动推进机制,统筹全县停车资源发展和监管,协调解决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县城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前期工作;指导、协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管理,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协调停车场(位)、设施改造、建设。
(二)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部门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智慧停车的知识、作用和工程进展情况,指导市民正确认识智慧停车平台,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合法停车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停车管理团队的质量跟公司的形象密不可分,打造与其品质相符合的停车管理团队。是各发展的首要任务。阳光海天停车管理事业,拥有先进的停车场经营理念。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停车管理、治安监控服务。
专为5a级写字楼、四星级以上酒店、高档商场、公寓等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是实力保障,我们专注于每一个停车场项目,提供最细致、最专业的停车服务;先进的国际理念,结合服务中国停车市场的本土经验,让我们深谙客户需求,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
我们提供的不只是停车场,让停车成为享受!“科学化、人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停车服务管理理念,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一流的素质、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您公司打造一流的形象,让停车场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堂。
阳光海天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退伍军人、中专生、高中生及至大学生等多层次人员组成的车场管理团队。我们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是超出车主预期的服务,是方便车主的服务,是让车主放心的服务!
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是阳光海天最具竞争力的业务模块,在市场有极高的评价和品牌声誉。阳光海天年轻、靓丽、专业的车管团队能为停车场提供如下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与全国各地56所签约,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及就业岗位,此外我们还与与北京、本溪、长春、哈尔滨等地的部队合作,为退伍复转军人提供就业岗位。三年的努力与付出,使得阳光海天在业内愈加耀眼,阳光海天已经逐渐成为停车行业一面高昂的旗帜,正引领着停车行业的前进和发展。
“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是一个公司品牌的象征,阳光海天拥有专业的培训机制,培训课程,以及管理体制,凭借专业培训及管理体系,从着装管理,形象培训,礼貌用语三方面,为您打造服务一流停车管理团队。
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停车场,停车已经向更高层次的服务转型,让客户获得更满意的服务,是我们阳光海天公司的标准,我们的优势在于,完善的培训以及管理机制,让客户能够便捷的享受停车服务。节省客户的时间。享受星级引导服务。
近年来,停车场车辆安全问题频发,停车场的安全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众多消费者所关注的问题,而作为停车管理公司怎么样提升消费者的信任感,是公司停车运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阳光海天公司,聘请专业的运营专家,对停车场的停放管理做了深入分析,制定了一套科学的,严格的停车场巡视检查制度。并通过专业的培训管理,每一个车管员,经过严格的培训,深入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停车场的每一辆停放车辆的安全。
停车收费管理,是整个停车管理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管理不善,成本费用增加,是众多停车场收费管理所存在的问题。阳光海天公司的专家团队,通过对各停车场的收费管理进行分析诊断,制定出了完善的收费管理体制。并通过我们的专业培训以及管理,为各大停车场解决了收费管理的顽疾。
解决问题:品牌形象问题,为您的停车场建立专业的,高素质的公司品牌形象
方案价值:标准的大厦礼仪形象,有效的提升公司形象,消费者满意度。
解决问题:乱停车问题,车主迷路问题,为您的停车场打造专业的运营团队。
方案价值:健全的车辆引导机制,有效的提高停车场车位利用率,节省客户停车时间。为您有效的提高停车场的效率。
解决问题:车辆安全问题,停车场安全问题。为您打造一流的停车环境。
方案价值:严格的停车场巡视检查,有效的保证客户车辆的安全。停车场安全。减少停车中带来的损失。为您公司减少停车场中所遇到的各种安全纠纷。
解决问题:停车场费用混乱,成本混乱问题。为您的停车场打造打造完善的财务机制。
方案价值:完善的收费管理机制,解决了停车场收费管理的顽疾,减少成本开支,避免各项费用混乱。保证您公司停车场的财务费用有效运转。
优质的物业管理是吸引客户的法宝,是经营者创造收益的源泉;而良好的经营效益又为物业管理提供了资金支持,以经营引导管理、以管理促进经营,二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 商务写字楼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满足高效、舒适的办公环境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房地产商品。其商品属性从客观上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要围绕经营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使物业实现保值增值。
(见附表一)
1.制度管理:制定物业公司日常工作的流程,工作秩序,制定相关的运营管理制度。
2.财务预算:参与物业公司的整体的运营成本费用,拟定写字楼对外出租收入及租金预算。
3.决策工作:分析各项工作任务及经营状况,对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解决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4.协调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入驻业户公共关系。
5.业主管理: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及程序,协助业主办理进场、撤场手续,督促业主服从各项管理制度。
6.监管工作:监管各业主运营情况,定期分类各类报告,了解员工工作表现、人员变动、掌握商户经营情况,改善工作流程。
7.业主服务:巡视物业公司员工提供之业主服务态度、服务技巧等,若有业主投诉,细心聆听、查明因由,及时解决问题及投诉,保持写字楼之信誉及形象。
8.营销工作:配合制定全年营销租凭计划,执行各项营销活动,参与营销推广活动之推广计划及实施。
9.培训工作:对招商主要营销人员进行培训,如日常工作程序,商户沟通技巧等,
10.培养物业公司员工团队精神:倡导彼此信任、友好一致、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的工作氛围。
物业管理企业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规范化,一些依靠开发商“过生活”的襁褓之婴,也慢慢走出保护伞,逐渐走向市场化。但在我国,多数物业管理企业仍然存在专业水平匮乏的现象,也因此导致物业管理行业频频闹纠纷,所以,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是我国物业管理企业的唯一发展方向。
简言之,现代物业管理中大部分的职能是通过对物和对行为的管理,最终转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主经营方式转变。
物业管理涉及业主的方方面面,各项管理工作针对性、技术性又很强,要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降低物业管理的成本费用,就必须对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由物业管理企业来全面负责和承担管理责任。虽然国内物业管理市场正迅速发展,需求日益壮大,然而,综观国内现在的物业管理水平,均与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有一定的差距。故此,我们一方面可以大胆借鉴香港地区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并适合中国国情的物业管理体系,同时自己也要勇于实践和尝试,构建新思路,实施新举措。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应把管理物业转变成为经营物业,从而走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是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方向,也是未来我物业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这需要物业公司的每一名物业管理人去思考、去创造、去实现。
物业公司的收入来源,大致归纳就包含四个方面的收入:
一、公共性服务费用的收入,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费;
二、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的收入;
三、特约服务费的收入;
四、物业企业的综合经营的收入。
就上述的四种收入,是物业企业经过多年的实际操作经验和市场调查、研究、分析的。可以看出,第一种物业管理费在物业公司为扩大招商,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短期或中长期时间内作为市场发展吸引力的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实质性的物业经济收入。第二种公众代办服务费,就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水、电及其他代办项目都是控制在国家能源相关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得不到任何的手续费,只能是物业管理企业免费为住户和业主提供服务。第三、第四种服务费收取靠的是物业管理企业有能力去充分发掘、开拓市场,如果忽视或者没有能力作到,则企业就根本没有发展的前途和空间。
再看物业公司的支出情况:
二是核算开展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三是核算财务费用;
四是核算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我做了一些调查,并针对调查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如下的结果:
物业公司的支出,是在规范化操作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审定的指导价,占物业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
人工费:40%(占物业管理费总额);清洁:10%;工程维护、园林绿化:10%;管理成本:7%,其它及不可预计费3%,总计支出费用占到物业管理费的70%以上。那么,实际盈利值只有30%左右。
按照以上数据得出,物业公司经营是集团有发展的必要性。
1、物业市场需求需要物业从管理物业向经营物业过度
就目前的市场来看,物业公司出路是如何从管理物业到经营物业,如何选取其二者的最佳结合点着手,既不能全力搞其他经营,而相应降低物业服务的质量,也不能死死看守物业项目,只顾日常作业,不搞创新而将物业公司的大好资源白白浪费。因此,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在一方面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增加服务项目的同时进行经营创利活动。
2、经营物业的资源及管理运作
经营物业的资源管理就是策划、组织、领导及控制物业公司的资源,以求实现管理服务及经营的总目标。资源项目中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物质资源;二是人力资源。
在物业项目中的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因为每个服务性项目的`经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细致的工作,它涉及的面广、范围大,要求高于其它行业。
物质资源又可分为固定资产资源与资金资源。这是都具备的资源,只是能力的大小、资金的多少的区别。
物业企业的品牌、良好的信誉及形象,物业项目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的良好关系,一定的经营客源网络,有用的资料、时间等,都可视为物业项目的`宝贵资源。
物业项目的经营管理者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利用这些资源提供给客户一流的服务,同时获得企业的经济收益,实现盈利的目标。经营物业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管理运作:
(1)策划。策划即预先确定目标及方针,然后根据目标制定一整套详细的实施方案来达到目标。就根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物业经营的资源的优缺点,商家的心态,将来的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制定可行性方案。
(2)组织。组织是指充分利用物业项目中一切可利用资源,以便最有效地达到经营管理的目标。组织就是充分地、有效地利用物业公司中各个职能单位,每项设备,每个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协调一致地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3)领导。领导是促进和指挥属下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对员工给予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得到最高和最佳的工作效率及经济收益。
(4)控制。控制即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成本控制、财务控制、质量控制。
所以,具备上述的运作能力后,我们的经营与服务在日常管理中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五、写字楼经营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完善优化市场运作体制,促进停车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渭南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推行“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理念,规范管理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盘活城区车位资源,提升城市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品质;利用智能调控,完善智能停车管理,拓展城市服务标准,改善出行条件。
(一)遵循便民利民、高效服务原则;
(二)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有偿原则;
(三)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四)保证特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年。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后算起,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出让。
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黑色路面划设的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资源部分。
本方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高新区;108国道、201省道沿线范围内。
成立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停车场市场化整体运作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程序的审定工作,负责对成员单位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有关政策的审定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负责制定城区城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路幅标准和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审批工作,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市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车位)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编制审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年度建设计划。
财政局:会同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停车收费等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一)由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纳入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区域、点位、数量)。
完成时间:20xx年2月28日前。
完成时间:20xx年3月31日前。
(三)《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经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出让,招标时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相应条件。
完成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四)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招标法定程序结束后,县城管执法局向中标企业核发《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后,启动实施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
完成时间:20xx年5月15日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定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停车场经营权市场化运作的大趋势和对本县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方案实施,切实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公共停车场市场化运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政策扶持、制度规范、服务保障、督导推动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县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一)经营权人应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在公共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和公示牌,标明停车位数、服务项目、营业时间、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公示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因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用途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停车设施损毁的,由经营权人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三)依照本规定已取得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在许可经营期内,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收回或拆除的,经营权人应当服从。可依据有关规定对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因公共利益拆除的,其补偿价根据出让总价和使用年限做相应折扣后,由相关部门给予补偿。
(四)在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许可经营期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新增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其出让金按原经营权范围、中标价格及新增公共停车场数量据实核增。
(五)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仍然保留的,应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金尚小区是厦门市最大型的集住宅、商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型小区,于1998年竣工。该小区交通四通八达,东近云顶中路、南倚吕岭路、西至金尚路、北临仙岳路;设施也非常完善,商超、农贸市场、医院、休闲场所、银行、中小学幼儿园等等配置一应俱全。
金尚小区拥有70多栋的住宅楼群,楼与楼之间都有一个小型的停车场,全部属于平面露天式停车场,全部车位总数达到2300个多。该停车场主要用于业主车辆泊车,也用于临时车辆泊车,其中业主车位占据大部分,约有60%以上的车位都属于业主车位,其他剩余约40%的车位用于临时车辆车位。
20xx年,为规范该小区停车场的秩序,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厦门住总物业引入了大手的产品,当时使用的是2进2出的pm910卡票结合停车场管理系统,迅速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前后共使用了6年时间。但是,随着厦门本地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进出该小区停车场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大,还是反映出一系列新的停车问题:
1、车流量巨大,拥堵频繁。造成车辆拥堵的原因主要有进口拥堵和出口拥堵两方面:每天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数目非常大,这无疑加重了两个出入口设备的工作压力,并且停车票需要随时进行更换,遇上高峰期的时候便会更加拥堵,甚至还会殃及到周边几条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秩序;在出口处,造成出口处车辆拥挤的重要原因自然是缴费慢,除了找零浪费时间之外,收费纠纷也是引起该问题的重要原因。
2、逃票严重,造成经济损失。pm910卡票结合管理系统是采用以停车票为收费凭证的收费方式,车主只需要将进场时取的停车票交给收费人员便可以轻松完成缴费离场。但是该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即逃票现象频繁,也是我们常说的“蹭车位”,使得月卡车辆停车无法得到保证。
一般情况下,逃票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同一张月卡多辆车使用来进行逃票;二是车主没妥善保管停车票造成丢票、或者车主故意丢票的现象(这种现象相对较多)以躲避收费。对于这些逃票车辆,由于停车场出口收费处车辆相对较多,收费员为保证车辆快速离场,只能将这些逃票车辆放行。该小区的逃票车辆数量很多,给停车场管理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基于以上停车难题的困扰,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再次向厦门大手控制寻求停车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对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建项目提出了两个要求:从根本上杜绝逃票现象,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损失;排除进出口处的拥堵难题,促进进出口畅通,更方便车辆停车。
根据这六年来对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持续跟踪与总结,厦门大手控制结合实际需要,最终为该小区提出了以下停车场方案设计:南北两个出入口处撤掉原先的pm910卡票结合管理系统,改用车牌识别快速系统,为2进2出,并设置中心控制点,带有金额显示屏。
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发到入口处地感,这时候安装在快速系统控制机内的摄像机便会立即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抓拍,并将图片传输给识别软件,由软件对车牌进行快速识别,并记录下相应的信息(如入场时间、停车类型等),这些信息处理完由管理软件进行保存,道闸抬杆放行车辆,车辆实现了不停车快速进场;车辆出场时,触发出口地感后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过程,管理软件在接到相关停车信息后立即对出入口车辆的车牌进行比对后结算停车费,待车主交完费用之后,道闸抬杆,车辆快速离场,无需缴费(在免费时间规定内)的临时车辆则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场。
月卡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同样触发入口处地感线圈,该系统快速完成车牌识别过程,软件识别到该车牌为月卡车辆数据库中的月卡车后,道闸便会自动抬杆放行,管理软件同时对该车辆的停车信息进行保存;车辆出场时,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对识别信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处理后会检测到该车辆为月卡车,随即便快速抬杠放行。
该方案得到了停车场管理方的一致认可,随即进行工程改进,于今年7月份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经过三个月的使用,该停车场的停车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主要依托于该方案具备的以下三个功能:
1、中心控制,便捷管理
该系统采用大型联网方式将南北门两个出入口的形成联网模式,并在南门出入口处旁边设置了一个中心控制室。停车场管理员可以在这边对整个停车场进行管理,随时掌握停车场的情况;同时该中心控制还能够为管理方提供相关的多项功能,比如可以随时查询或打印财务报表、通过计算机远程执行两个出入口管理系统的相关管理等。
2、车牌识别杜绝逃票,保证车辆安全
车牌识别快速系统采用的是车牌识别管理模式,该模式具有多项功能,最突出的功能表现在于能够彻底抑制逃票现象的发生:代替了原有的取读票式的管理方式,通过前后出入口处照片的对比和相关信息记录,让逃票者或“蹭车族”在证据面前无法逃脱,保证了停车场管理方利益不受损失。
车牌识别快速系统还可以对出入车辆进行照片的对比,可以很清晰地分辨出偷车窃贼是否偷换车牌,进一步保证车辆安全,保护业主和临时车主的车辆财产安全。
3、促车辆快速进出场,出入口处不再拥挤
月卡车辆可以实现不停车进出停车场,而临时车辆进场也能实现不停车,出场通过快速缴费也能够大大地缩短出入场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月卡车辆进出出入口的时间最短可以达到6秒,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时间一般在30秒以内,相比之下的出入停车场时间更短,便可以进一步地促进车辆快速进出,保证出入口车辆的畅通,一改车辆拥堵的现象。
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建成车牌识别快速系统之后,一方面大大缩短了车辆出入场的时间,有效地缓解了出入口处的车辆拥堵现象,从而改善出入口的交通状况;另一方面,在降低投入成本和减轻管理员的工作量的同时,还能让管理方轻松地维持停车秩序,从而提高整体管理效率,更加便捷地进行管理。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我们提供的不只是停车场,让停车成为享受!“科学化、人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停车服务管理理念,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一流的素质、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您公司打造一流的形象,让停车场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堂。
“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是一个公司品牌的象征,阳光海天拥有专业的培训机制,培训课程,以及管理体制,凭借专业培训及管理体系,从着装管理,形象培训,礼貌用语三方面,为您打造服务一流停车管理团队。
专为5a级写字楼、四星级以上酒店、高档商场、公寓等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是实力保障,我们专注于每一个停车场项目,提供最细致、最专业的停车服务;先进的国际理念,结合服务中国停车市场的本土经验,让我们深谙客户需求,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
解决问题:停车场费用混乱,成本混乱问题。为您的停车场打造打造完善的财务机制。
方案价值:完善的收费管理机制,解决了停车场收费管理的顽疾,减少成本开支,避免各项费用混乱。保证您公司停车场的财务费用有效运转。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由县交通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较低收费。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00m,车位数量103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jihua/486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