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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热门18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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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

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按照2011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11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消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共赢、消费者满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2、监督经营户两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

(一)、肉类摊位区:

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

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5、严禁在摊位(门面)内摆放杂物,严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摊位(门面)周边清洁卫生,严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严禁经营户淋菜将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经营户洒水、乱扔废弃物造成的地面湿滑,导致消费者受伤,由经营户承担一切责任。

(三)、卤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干货区:

1、保持摊位(门面)卫生整洁,无蛛网、鼠迹,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定时清洁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标价牌(签)价格清楚,销售的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清楚,产品质量检验手续真实、完备,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区内商品堆放整齐,不乱搭、乱挂杂物,严禁用包装箱等物品盛装商品占道经营。

4、规范经营工具,严禁将废旧家具(旧床、旧沙发等影响环境美观的用具)拿到市场内使用。

5、严禁在公共通道内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占道休息和赌博、游戏等。

(四)、水产、冷冻品摊区:

1、保持摊位(门面)设施、设备的卫生整洁,地面无积水,墙面、顶面无蛛网、灰尘。

2、相关证照齐备,标价牌价格清楚,商品检验验疫合格,进销台账登记清楚。

3、摊区内商品摆放有序,不搭边摊、侧摊,不加装水池、陈列架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设施。

4、保证经营区域内地面整洁,地面无污水、积水,经营户冲洗经营设施、更换水池用水后需立即用干拖布拖干溢水,若造成地面湿滑,导致行人滑倒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在摊区内乱摆、乱挂、乱放杂物,严禁在摊架上悬挂抹布、围布、袖套等。

(五)、活禽区。

1、市场管理人员每天对上市活禽情况进行检查和数量登记,未经检疫的活禽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2、活禽产品的宰杀必须到宰杀间进行。

3、不得在市场内烧煤,不得使用松香柏油烫拔禽毛,不得占用通道堆放商品和晾晒禽毛。

4、每天收市时,经营户必须自觉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或宰杀区域的污物和粪便清扫干净,以便市场消毒人员进行彻底冲洗消毒。

5、经营户若发现禽只出现异常的死亡或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向市场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市畜牧局、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报告。严禁出售病禽、死禽,如若因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户承担。

6、对病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1、以上规则,主管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落实之责任,若因其督促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违规事件当月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罚款60元。

2、相关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人工作认真负责,当月所负责的区域未发生一起责任违规的,当月奖励相关责任人100元。

3、经营户是否违规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条件记录归档。

4、本规范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督促落实。

5、本规定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2、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3、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4、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5、摊位改造与装修;

6、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7、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8、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9、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xx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7月9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二0xx年七月三十日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市场经营者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福建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1720-)》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由市场业主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交易、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不包括生鲜超市。本办法所称的市场业主是指拥有农贸市场所有权、为经营者进场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的市场管理服务机构是指拥有市场经营权或管理服务权,为进入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的组织。本办法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出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第三条漳州市区及龙海市九湖镇、颜厝镇、榜山镇范围内市场的规划、开办、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城中村市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市场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加大市场资金投入,改善市场经营管理条件。参与市场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指导,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第五条市、区两级政府将市场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费需要。第六条市辖区成立市场同业公会,制定行业经营规则;各市场成立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制定经营者守则,引导市场业主和经营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等工作。第二章市场经营管理规范第七条市场的基础设施符合以下要求:(一)有两个以上进出口通道;采光、通风良好;四周墙体立面及天花板干净、洁白。(二)场内通道两侧有排水明沟(15cm×15cm)(也可加栅栏盖板),沟道平整,无堵塞回流现象,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明沟与暗沟(主排水沟)交接处有防鼠栅栏,空隙不超过1.5cm,阴沟井盖、防鼠栏栅完好。(三)销售台立面加贴花岗岩或瓷砖,摊面进行水磨或加贴花岗岩、瓷砖;销售台前设置高5-10cm的货物护栏;畜、禽肉销售台设置不锈钢摊面,使用塑质案板,禁止使用木质案板;生肉销售摊位应设水冲洗设施。(四)场内有醒目的行业标志牌,做到生熟食隔离销售;活鱼宰杀应设置滴洒喷防护罩和废物收集、冲洗设施;熟食品摊位安置“四防”罩;制作食品的现场,周围墙体加贴瓷砖1.5米以上,内外分隔,设置防蝇纱门和冷藏设施,不得使用明火。(五)场内用电线路须加装套管,安装足够照明灯具;摊前安装足够的固定用电插座,禁止横跨摊位接电,确保用电安全。(六)市场必须配套标准公厕,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做到专人管理,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第八条市场的服务设施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广播器材、检测仪器、公用计量器具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等。(二)设置市场摊位分布示意图、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指导栏等公示设施,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三)市场主通道配备足够的加盖垃圾箱;摊位内配备保洁垃圾桶,做到垃圾进袋。(四)市场内蔬菜、瓜果类摊位应配备工程塑料筐(桶)盛具;大米及粮食制品用加盖塑料桶盛放;鲜活、冷冻水产品及熟食品用不锈钢或塑料盘盛放;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盒(袋),不得使用再生塑料包装盒(袋)。(五)场外要有明确的停车区域,并有明显标志。第九条市场业主必须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开展农产品快速抽查检测工作;畜、禽及制品上市有法定检验检疫标志或合格证明;市场内、外围店面证照齐全,牌匾规范,商品排列整齐,无占道经营。

xuexilaxx年xx月xx日。

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三)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二)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四)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资料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一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用心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能够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带给给经营者使用。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务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掉、拆除和取缔。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贴合gb14881.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

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在食品经销过程中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措施,以减轻危害,消除影响,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检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等,对涉嫌不合格食品或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经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确认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强制退出市场措施。对未售出的有害食品进行妥善处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四、市场开办者应该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食品退市查处的相关工作。对已作出退市决定的食品,市场开办者应作好记录,并报工商部门备案。

管理方案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及业务提成制度,月结月清;

(二)基本工资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及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

。;

(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 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二)岗位职责描述: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0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0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0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0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执行。

附注:

一、每一份合同从联系业务至合同成功履行完毕,总计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提成。一个提成人独立完成的,全部给该提成人。多个提成人共同完成的,各提成人在上述比例内分配。

二、提成支付一般以货币形式,特殊情况可由本公司与提成人另行约定。提成支付的时间一般为合同款到本公司银行帐户的一周内,对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

三、明确公司义务:

01,提成在未转出前的名义所有权为本公司,实际所有权为提成人,公司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2,对提成的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设限,并提供便利和合理避税(费)咨询。

03,根据提成人的要求对提成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向未经提成人同意的其他人员扩散。

04,对提成在未转出前负有保管责任,但遇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确定提成人义务

01,提成领取照章纳税,不有意造成公司承担被政府各部门处罚的风险。

02,及时领取提成不拖延,超过一年未领的可由公司另行处置。

03,合同款未到本公司帐户时,不向公司提出或变相提出任何提成要求。

04,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业务未联系成或合同未最终履行的经济损失。

五、签定提成协议:

根据合同签字人,提成,合同一式三份。

机关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高系统机关规范化管理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以《河北省质监系统机关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度标准为基础,以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单位为样板,推动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质监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规范》要求,狠抓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促进系统各单位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建立质监理念、质量管理、内部监督、信息化管理和质监文化五大体系,保证对“事”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和谐统一,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有效避免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根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规范》提出的21项管理内容为重点,按照各项制度框架标准的要求,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重点解决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机关管理制度至少要涵盖《规范》所要求的21项管理内容,同时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质量手册》。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把明确工作职责作为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从单位各股(科)室的岗位管理入手,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内容量化为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手册》。根据《部门工作手册》,量化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人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权限,形成《×××股(科)室工作职责分工》,重点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过程控制。要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对应工作及运行环节提出的要求,建立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流程,形成各项工作的运行程序规则。按照程序规则要求,对工作流程中的控制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记录》,严格按程序办事。要把严格落实《工作记录》作为工作过程控制的关键,确保对每项工作的各个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记录,形成完整的可追溯过程,重点解决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要按照《规范》对监督督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履职考核奖惩机制。把制度要求、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过程控制情况量化成科学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流程,形成《工作考核目录》和《考核标准及评分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月通报或季通报。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核结果列入股(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个人评优、任用和落实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机关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以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监控与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出新气象、管出新成效。

(六)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加强质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和谐机关、推进事业新发展的精神动力。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质监理念体系,统一质监标识系统,建立质监文化体系。要着力把握质监文化的先进性,突出质监文化的时代特征,力求使质监文化建设适应质监工作实际,体现质监事业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确保质监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徐水县局、市纤检所、市局特种设备处要对《规范》认真研究,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细致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3月16日至4月31日)。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过程控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六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对三个试点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到位。5月10日前确定机关标准化管理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工作标准,为在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广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系统各单位按照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开展建设。

(五)检查考核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市局对各单位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是省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全市系统各单位都要把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是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示范点单位要抓好示范点建设任务,其他单位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示范点建设经验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系统机关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确保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加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科)室,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提出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和规范岗位责任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示范点单位要高标准、高起点,确保成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样板单位。同时示范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选择1--2个单位结对子,重点进行帮助、指导,确保典型带动的成效。其他单位要努力查找与示范点单位的不足和差距,学好典型,用好典型,确保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质的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应用的督导检查,确保建好体系、规范管理、有效运行,抓出成效、抓出亮点。七月份市局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对在抓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工作得力、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与表彰和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公司管理方案

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合理分配人、财、物等战略资源,协助企业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并与相应的绩效管理配合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对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方案的实施阐述了通过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集团公司预算控制与业务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现有管理资源的效能,保持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方案;实施;优化与完善。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经营目标的过程。为进一步优化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当前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集团公司现有管理运营体系的基础上,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控制力和经营活动的预见性,确保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为目标,突出业务模块管理,整合专业管理资源,统一管控平台,建立以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现金流为核心,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二)建立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是一个以客运为主导产业,物流、、汽车后服务、城市客货出租运输、内河航运、代理业务等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从而实现集团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与集团组织管控体制的有机统一,保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科学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构建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并着眼未来。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现状,应首先解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的问题。在建立健全的基础上,应考虑适时逐步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是落实企业战略的一项重要工具,而预算目标又处于整个预算体系的核心地位,它既是企业编制预算的基础,也是预算执行期望实现的目标。所以,预算目标应该体现企业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决定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组织架构、业务特点等,建立从上到下的多层次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一)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分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全面预算执行主体三个部分。

1.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主任,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集团公司副总(包括总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的最高日常管理决策机构。

2.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由集团公司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任主任,指定一名职能部室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执行机构。

3.全面预算执行主体。对集团公司而言,母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属全面预算执行主体。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建立与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接的组织机构,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非法人单位、车间等为其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凡有下级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的单位,应将下级单位的预算指标汇总后连同预算底稿一并报上一级单位。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的程序编制。

(一)预算启动。

每年9月中旬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度预算启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下达集团公司级年度运作计划分工表,组织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具体运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审核、汇总、平衡各单位的运作计划,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拟订的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经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于每年10月中旬下达至各预算责任单位,组织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方案中应包括编制范围,编制内容、职责分工、业务流程、表格样式、预算编制前提条件等内容。

1.编制范围。根据省国资委的工作意见,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应与企业合并报表的范围口径一致。每年集团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职能部室和分公司也有可能发生调整,所以有必要每个预算年度重新界定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界定的过程同时也是集团公司预算责任主体界定的过程。

2.编制内容。应明确全面预算体系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1)业务预算。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单位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营业活动的预算,包括票款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采购预算、营运间接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业务收支预算等。

(2)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工程项目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等。

(3)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流量的预算,主要包括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日常资金收支预算和筹资预算。资金预算应保证企业在预算期内实现资金收支平衡。

(4)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在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主要以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形式反映。

3.编制流程及说明。主要说明预算编制工作在什么时间,由什么单位/岗位,完成何项工作,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成果。预算编制流程与说明的内容,本方案后续部分以流程图和流程图说明的形式给出了主要工作的示例。

(三)预算审核、汇总与平衡。

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子公司经过相应权力机构审核通过后的预算经两个途径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各预算责任主体上报全套预算;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归口部门上报归口管理范围内的预算。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开展审核、平衡与汇总工作,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形成全面预算方案。

(四)预算按法定程序审批与下发。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方案及各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在每年1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下发各单位及部门,作为各级单位及部门预算期内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及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预算的分解落实。

各单位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各预算执行单位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执行信息的报告。

1.健全预算执行信息的要求。在日常控制中,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指标统计范围及内容一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预算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各单位以责任预算为基础,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记录和计量,进行分析,形成预算执行报告。

2.预算执行报告。预算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教训和改进计划。

各单位月度预算执行报告于次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季度预算执行报告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在次年1月3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定期编制的报告可以用报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另外,口头汇报和碰头会等可作为日常信息报告和的重要方式,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预算执行报告逐级上报、汇总,直至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三)预算的调整。

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应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一般不予调整,但为保持预算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在原预算编制基础或集团公司提出新的管理要求、目标时,应根据情况,对预算进行相应调整。预算调整分动态调整和定期调整两种。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面预算分析是评价预算执行效果、优化预算管理运行质量的重要环节。全面预算的分析主要通过确定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收集信息、差异计算与分解、判断差异重要程度、对重要差异进行解释、差异原因分析确认和后续工作等环节实现。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定期收集财务、业务、市场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从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展趋势及存在的潜力。预算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方法或多种方法结合使用,常用的预算分析方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二)预算考核。

绩效考核与预算管理间存在着以下两方面联系:

1.预算为绩效考核提供了可衡量的基础。预算目标值可以成为集团绩效考核指标的比较标杆。预算管理在为绩效考核提供参照值的同时,管理者也可以在预算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真正发挥评价与激励的作用。全面预算指标是计算财务类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基础。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时,需要以根据全面预算结果计算出的数据为主要依据。结合预算指标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在考核执行中,遇到预算调整情况,会对很多绩效指标产生影响,绩效指标应随预算指标调整而调整。

2.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是绩效考核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全面预算管理连接着公司战略、运作计划、运营与财务控制等多个重要管理范畴,是集团公司管理系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将构成针对“内部经营过程”工作考核的一部分。专门和侧重于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调整等具体管理工作内容的绩效指标应当被包含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机构应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全面评估该预算管理体系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及适用性,提出优化建议。可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第一,预算基础数据的完善与优化。当前阶段在集团各业务单元业务预算表格设计过程中,受基础数据完备性、信息化应用程度的限制,很多数据无法取得或预测,应不断加强基础数据完备水平从而编制出更能体现管理要求的业务预算。

第二,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由于集团公司在预算管理体系还存在较多空白,预算内容、预算具体方法、职责分工、业务处理流程等都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第三,建立多维数据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面向分析的管理系统,数据是由多个维度(角度)描述的。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当前建设情况,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分块设置,不同信息系统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共用。在集团公司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网络化的基础条件时,通过建立基于多维数据模型的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分散在各业务模块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预算管理体系的长期努力方向。

1.潘爱香,高晨.全面预算管理[m].浙江人民出版社,20xx.

2.王化成,佟岩,李勇.全面预算管理[m].中国人民出版社,20xx.

班级管理方案

本班有43名同学,其中男同学9名,女同学34名。为了更公平、公正的对全班同学进行评价,因此把本班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男女比例、自由组合相结合分成四个大组,依次为狼牙—凤舞九天(12)、晨曦瀚海(10)、a—one(10)、be—90(11)。每一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纪律监督员、卫生监督员各一名。每一大组分成两个小组,由正副组长各分管。

本班本着“我的班级我做主,我的班级我改善”的原则,进行人性化管理,每周由四个组进行值周组轮流制。值周组负责管理、记录班级的学习、纪律、卫生等情况。值周时间为每周六开始到下周五结束。每周一班会进行两个组的交接,每组都要有计划和总结,以及小组的学习情况和纪律情况的公示,评出周冠军。

分成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日常测试三部分。

1。学生自评:按小组在课堂回答问题次数和课后交流。以五分为基础进行加减分。

即:a。课堂活动中积极参与,与小组成员团结协作,效果好。(5分)b。能较好参与课堂活动,团结合作,效果还好。(3分)。

c。遵守课堂纪律,与小组同学相互配合。(1分)。

d。不能做到以上三点。(0分)。

3。日常测试:无论那一科考试,各科课代表在考试后算出小组的平均分,记录在册。

每堂课都有评价记分,每天一汇总,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总结,确定各组等次或计分,选出明星小组和星个人,每学期综合评价,根据周评价结果,评出学期先进,主要采取分数形式。

主要以值周小组为主,管理记录小组自习纪律、迟到早退、快乐大课间评比(以级部评定为主)、卫生评比。以五分为基础分进行加减。扣分、加分都要注明原因。

1。班会承办:由值周组承办班会,围绕主题各个小组分别以演讲、娱乐节目等形式展示,同时进行两值周组的交接。

2。文体活动承办:小组轮流举办活动,可以是体育比赛也可是文娱比赛。每周一班会时间承办组公布计划,一周准备时间,一周比赛时间。每两周评出优胜组,给予表彰,同时成绩记录在学期总评中。

每周总结,评出小组周冠军并挂小组幸运图案;每月汇总评出优胜最佳个人,除挂幸运图案外,颁发物质奖励;学期末评选出明星小组和明星个人。同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将本学期各个方面表现记录在册,一学年后记录发展报告。

班级管理方案

所谓“精细”就是精密细致之意。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求教师“在细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力求用精细的态度,实施精细的管理过程,使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班级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责任,变一人管理为多人管理,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人人都参与管理,处处有人去管理。现根据我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1、教师做到时刻和幼儿在一起,不擅自离开课堂。

2、作好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达到监督目的。

3、家长接送时做到交接面对面,并认真作好记录。

4、经常与幼儿家长联系,达到园内、园外都安全。

5、了解急救常识,并作好安全记录工作。

1、对幼儿的教育做到耐心细致,做到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2、重视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

3、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室内、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做好三检工作,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消毒工作,发现病情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5、建立教师和家长联系制度,知道每个幼儿家庭电话号码。有事及时和家长联系。

6、每天做到早来晚走,打水、扫地、点炉子、烧炕、铺被子。

7、合理利用学校给我班配备电视机和vcd,丰富幼儿们的娱乐生活。

1、认真对待科研工作,能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

2、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方式,能够驾驭教材,更新思想观念,使教育教学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1、记录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天要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使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管理方案

现在餐饮管理的新思路就是运用市场经济的原则,而不再是早期的计划时代,顾客消费的选择性小,消费的不理性导致早期的餐饮经营者是以“走一步算一步”。因为前期的餐饮市场供不应求,而当今餐饮市场已从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以及消费者消费理念也日渐成熟。因此,依笔者视,餐饮业的管理与经营应实行“计划管理”。所谓的“计划”管理,就是从餐饮的筹备、设计到中长期的经营,均应有组织、有计划去进行。依笔者之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市场。

经营的定位市场调查与分析,建立一个餐饮场所,首先要进行市场调查,做好市场定位。因为这两个经营市场的消费者均非属餐饮消费市场的主导,所以在餐位数确定后,在餐饮经营之前应将制订《市场经营计划》放在首位,并考虑如下事宜,再对本餐厅进行定位。

1当地的饮食习惯爱好:包括:菜品的原料、配料是否便采购。当地人对菜肴的口味要求,制作方式的接受程度,价格接受能力等。

2就餐人员的就餐形式;当地消费市场的消费结构是趋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是商务宴请为主或是公款消费或者是家庭宴请居多。

3就餐人员的交通方式;此点尤为重要,也决定了一个餐厅的地理位置的选址,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方便用餐。

4就餐环境的布置,自从“非典”以后,人们对就餐环境的需求更多,尤其是用餐环境的空气流通、用餐空间及日常清洁卫生是否有足够的措施。

综上新述,说明一个餐馆只能适应一部分的顾客需求,必须分析自身的能力条件,分析当地市场对本餐厅具威胁的竟争对手,慎重确定本餐厅的顾客主导群是哪一阶层。

二、经营场所的布置。

1厨房的设备配置与餐位的配比;

2厨房菜系与楼面服务的配合工作;

3餐具选择、摆台与各类灯光的配合;

4客用通道与走菜通道及与厨房距离的确认与布置;

5海鲜池与水台的选择及污物处理的设置;

6卫生防疫设施,设备的配置;

7水、电、照明的引入及控制;

三、人员餐厅业经营成功与否,在硬件已成为定局以后,就取决于餐厅的管理人员。

餐厅在确定自己的经营定位及场地的布局后就应组织各级人员给予实施。怎样使餐厅运营起来?这就是一个用人的问题。而用人首先要制订用人计划,对各岗人员要有目的去选择和利用。制订出一套适合本餐厅的人力组织结构体系。其内容主要为:

1每一位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名称、职级、配合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

2详细说明各部门人员之间的隶属关系,并实行逐级汇报,逐级负责制的工作方式;

3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包括日常培训及计划培训;

4明文规定每一岗位的工资收入情况及相应的激励机制;

5要正确树立外部顾客与内部顾客的概念。内部顾客就是直接服务客人的一线员工,作为管理层及二线部门是为内部顾客(一线员工)服务的人。为“内部顾客”服务的工作做好了,才能做好外部顾客服务的工作。

6要充分理解80与20理论对餐饮行业的意义。即80%的盈利是从20%的产品中产生的;80%的问题是从20%的员工中产生的;80%的管理(经营)建议是从20%的管理人员中产生的。因此要经营好餐厅取决于20%的管理人员和20%的好产品。为此,业主要向20%的管理人员授权,首先是要与管理人员分享信息,包括成本、毛利、成本费用及市场占有率,使管理人员能够提出更具建设性建议。其次,要有限度授权即在一定的范围内,什么情况下,各级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处置发生的问题而不必事先请示。当然,事后要汇报,说明情况及处置后达到的效果。

餐饮的管理制度是一个餐厅的生命,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管理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餐厅的经营效益。故“管理出效益”是硬道理,在制订日常的管理制度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事宜。

1人力资源方面:包括:用工制度、薪金制度、激励制度等;

2经营销售方面:包括销售对象、促销方式、菜品特色、服务特色,创新要求;

3财务成本方面:包括采购制度、成本控制方法、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三点真正做到“人人有岗位,办事有依据,行动有目标,工作有效益”。

五、经营运作。

餐饮业的经营通常有以下七个方面指标,即:经营营业收入,经营直接成本,人力和人力资源费用,能源费用,设备维护费用。餐厅经营是否有利可图,关健是管理人员对前六个方面的管理所产生的业绩。而做好经营运作计划是餐饮能否成功的重要关键。因此在制订经营运作计划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营业收入方面:食品、酒水、香烟、物品;

4能源费用方面:水、电、燃油、燃气、排污、有线电视等费用;

5设备维护方面:各类设备的大修、检测、常规维护等。

在制订经营运作计划时,事先要对本地区的餐饮市场进行有效的综合调查,根据上述内容获取第一手详细资料。然后测算出本餐厅的经营保本点,以次来制定与本餐厅切合实际的营业收入指标、成本费用指标、利润指标、等各种经营指标。

六、市场营销及推广方面。

1树立知名度,提高本餐厅在当地餐饮市场的影响力及信誉度。

餐厅在临开业前及开业后的一段时间内,要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介上做到“狂轰滥炸”式的宣传攻势,开业一段时间后,可以定期的组织一些公益性的促销或宣传活动。如:慰问当地驻军、敬老院、无偿献血等。或是在一些有纪念意义的节日,如:教师节、儿童节、护士节等节日时举办一些让利性的大促销。以此活动的名义邀请当地媒介给予新闻报道,以起到软性广告宣传及餐厅正面形象的树立之作用。

2厨房特价厨房可根据季节每周或每月推出一些特色菜肴或特价菜肴以此吸引或刺激顾客的消费。

3赠品或赠券餐厅可制作并赠送小工艺品,让顾客觉得到餐厅吃饭除了能享受多层次的气氛还能收到令人心爱的小玩意。这不仅能起到宣传作用,还能提高餐厅的档次,在发放上还可以根据消费程度的高低来决定赠品的价值与之相配。

4建立和收集客源人事档案建立客源档案主要是记录客人的喜好、忌讳、出生年月、公司店庆等内容。届时提前发放贺信以此来加强与食客的联系,使我们有一批稳定的客源,可以这样说,假如建立3000个客源档案;哪怕这3000人中一年只来消费一次,那么每天就有3000除以360等于8.3人/次,而这8.3人次的话一定会带来另外的客源。

5创造良好的用餐环境良好的用餐环境及气氛也能吸引客人前来消费,不要说整体,那怕就是在每一个包房的设计都有风格,就会使客人有每次来用餐都是其有赏心悦目、焕然一新的感受。

七、品牌树立的设想。

1规范服务理念,突出服务特色,由细处见真情,以情情见功夫餐饮服务的经营管理首先应是管理人员制订各类标准化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树立服务人员对客人的仁爱之心。服务员要在真正意义上了解客人,充分体现对宾客的关爱。要有换位的服务意识,替宾客着想,以特色服务来体现服务档次,以创新来给宾客“心动”的感受,温馨服务的回味。

2保持看家特色菜品,及时开创新菜,保持各类菜品质量,展现餐饮实力;餐饮的菜系品种千变万化,这就要求餐厅要将厨师分成两类,极少数的厨师(行政总厨,各点厨师长)承担类似工业产品的设计师和工艺师的责任,主要是研究创新菜式,和制订菜肴品味质量标准,以及全程的监督实施。这些人的技能和工作态度是餐厅资产的一部分,可以考虑拥有餐厅的部分股权分红。如果厨师有修改菜式标准的建议可以提出,保未经总厨修正,任何厨师不能自行其是,这样方能保持稳定的口味及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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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HSE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和采油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hse管理水平,实现我队长期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念和“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深化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安康文化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基础管理,推进安全环保责任制落实,努力控制安全环保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采油厂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开创安全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2009年采油厂的主要安全生产目标:

2009年安全工作目标是:“八杜绝、五达标”,即杜绝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井喷失控事故,杜绝重大油气着火爆炸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杜绝公共聚集场所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杜绝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率100%,特种设备注册检验率100%,从业人员事故重伤率小于0.15‰,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工业总产值的0.2‰。

2009年环保工作目标是:“一杜绝,四达标”,即杜绝重大环境事件,实现采油废水回注率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钻井、井下作业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达标率达100%。

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不造成财产损失的hse总体目标。

2、分解制定出供电大队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基层队全年实现安全生产稳定,“零”事故,基层单位无违章、无隐患;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不造成财产损失。

3、根据供电大队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列出高青供电队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努力实现“零”事故,班组无违章,无隐患,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三、对我队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确立安委会职责如下:

职责如下:

l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决策性的防范措施(方案)。

l编制本单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l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条件、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l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反违章、除隐患、抓整改、监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基层安全生产“三标”管理水平。

l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考核、发证工作。

l负责劳保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上级规定,审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l负责检查本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设备安全技术达标情况,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每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年检年审,协助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搞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l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搞好消防防火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配合劳资鉴定部门搞好工伤认定办证工作。协助生活管理部门抓好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对导致失效的薄弱环节和因素进行分解如下:

1、人的因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缺乏。

2、设备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缺陷,线路隐患都可导致目标失效。

3、管理的不安全因素: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倒位导致目标失效。

根据目标分解情况落实“四定”。

1、针对人的因素和管理的因素我们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领导承包:

项目管理方案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项目管理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本项目管理组织时,我们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按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建设管理的主体,我们当仁不让地将对项目总体实施加以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与管理,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对于工程的实施,则在制定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后,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管理工作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代建方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代建方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项目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项目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

社会化管理可以使代建方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代建方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建设成本。代建方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优化设计,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项目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项目建设服务。

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是一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通过对我市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我们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由此,我们形成并确定工程招标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我们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采用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处理方法;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措施等。

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可以排除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因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我们认识到,本项目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2、树立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项目。

3、选择确定符合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4、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我们将在本项目的大部分工程上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通过总结以往项目实施的经验,我们将在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采用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1、通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坚持以优化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优化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控制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既可以解决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技术方案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此外,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财务顾问、造价监理的专业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项目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我们将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研究。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将确保本项目动用目标的顺利实现。

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本项目将制定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我们将采取一个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就是赋予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我们将在每一份工程合同中约定,预留合同价款5%的工程尾款,其中2%作为工程保证金,另3%则作为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项目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本项目的项目档案。

企业管理方案

随着市场经济竞争日益加剧,一批实力与规模足以和国际跨国集团相抗衡的集团企业在我国相继诞生,但企业集团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多级法人单位的模式下,组织机构较为复杂,巨额的存贷款并存与集团内部各级单位资金沉淀现象屡见不鲜。目前,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已经得到各级管理层的认可。

(一)多样化的资金管理模式。近几年来,国内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借鉴现代化的资金管理理念和成功的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案例,充分利用集团各项优势,形成了一批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其中,包括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内部资金管理中心模式、成立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模式以及零余额账户管理模式等。这些管理模式都为企业集团风险管理、资金调度、成本降低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二)充分使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很多具有远见的大型企业集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开发并使用了现代化的技术,对集团内部资金进行了高效的管控,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们都使用了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其中包括erp系统和银行系统对接的技术支持,可以将集团内部各级单位的资金进行汇集和管控,大大提升了资金管理的效率。同时像用友软件、国强软件、金蝶软件等一批国内知名的财务软件公司、预算软件等均已开发了资金管理模块,可以对资金进行有目的的管控。这些软件的开发与使用,为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带来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向海外发展已经成为部分大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必由之路。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国内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吸取了经验教训,积累了资金管理经验,开始积极向海外资金集中管理跨越。建立一整套海外资金管理体系,通过必要的技术支持,专业的人才,了解世界各国对外汇管控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供帮助。

随着企业集团在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不断取得的成效,引起大型企业集团高层管理者的重视,进而也促进了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但与国外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成熟的管理经验相比,我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管理模式落后。目前,传统的内部银行、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报资金计划等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集团对资金管理的需要。集团内部银行不是法人机构,集团内部各级子公司与外部公司的结算很不方便,更是存在对外付款的法律风险以及税收风险。目前,大部分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采用财务公司的模式对资金进行管理,尽管这一模式受到了学者以及现实使用者的高度认可,但仍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财务公司作为法人单位,受到集团公司控制较大,不能独立的完成对集团内部单位借款的风险评估,存在很大的坏账风险;二是资金有限,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集团内部单位的沉淀资金,因此其生存空间较小;三是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很多集团公司仅仅是通过内部财务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缺乏专业从事金融机构的人员来管理财务公司;四是成立财务公司的基本要求较高,成立财务公司对于集团公司规模、收入、利润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很多省一级的集团公司尚未达到这一要求。

(二)风险管控能力弱。企业集团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同时,也将集团各级法人单位的经营风险与资金风险集中在集团总部。资金需求压力、资金周转压力与资金风险、经营风险等均高度集中于企业集团,使得集团公司风险管控需求增强。一方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后,内部资金得以高效利用,沉淀资金的使用,减少了集团公司的贷款总量,成本必然随之下降,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集团公司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在与银行进行谈判时,必然有更多的话语权,显然既可以减少集团成员单位的人力成本,也可以降低成员单位贷款利率;但另一方面由于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较多,对于成员单位的资金需求、用途等很难做出正确评估,可能存在资金需求不匹配、使用效率不高甚至是挪用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生成员单位资金无法偿还的局面,只能由总部负责买单。

(三)资金集中管理后利用率仍需提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无疑是降低贷款、节约成本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最高目标。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一部分企业集团在对资金进行管理时,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融资与调配资金方面,忽视了集团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未来还款能力以及所面临的经营环境等,结果是融资总额远远高出公司承受能力,还款压力巨大,资金运作困难;另一方面由于集团公司管控能力的缺乏,使得部分成员单位隐瞒了财务情况,款项无法按期归还,更存在资金使用计划与实际情况严重不匹配的情况,贷款不能按其使用,造成资金浪费。

(四)资金集中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在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同时,不仅需要好的资金管理模式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更重要的是需要专业性强的复合型人才。目前,企业集团中从事资金管理的人员主要是企业本身的财务人员,这些人员对集团公司的环境比较了解,财务水平以及管理经验较为丰富,但是对金融、投资、理财、法律知识等方面较为欠缺,而企业集团进行资金管理的重点恰恰是投资管理、法律管理和风险管控。因此,对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素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必要时可通过招聘外部人员充实到资金管理岗位上。

(一)构建我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新模式。完善财务公司职能部室的设立,加强财务公司业务创新。首先,在部室设立方面应包括资金管理部门、资金支付部门、信贷融资部门、风险防控部门以及市场运作部门,将银行的管理体系引入到财务公司内部;其次,在业务方面应摒弃传统的内部融资模式,注重发展银行委托贷款、代理咨询、集团统一授信分散贷款以及融资咨询等业务,在间接融资的基础上,发展直接融资,在债权融资的基础上发展股权融资等,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更能体现出财务公司的金融结构功能。

(二)建立风险控制体系。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经营风险必然较高,但又不可能像银行一样聘请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因此财务公司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风险评估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对客户提供资料要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客户贷款新增率、获利能力、发展潜力、资产负债率、资产规模等指标找出客户可能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也要为客户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划分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分类,进而提高财务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完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有效的预算管理,应将资金管理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通过对预算体系的建立、调整、考核,达到对资金需求计划、偿还计划的正确预测,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

(四)加快人力资源体系建设。财务公司涉及的业务比较复杂,需要综合性的人才较多,因此加强财务公司人才体系建设,对于发挥企业集团资金管理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加强对职业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包括财务人员、法律人员、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人员、预算编制人员、风险管控人员等均应规划好任职资格,提升财务公司综合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细分员工的职位和业务水平,对高管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培训,中层人员则应偏重于业务的创新,普通员工需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等。通过培训帮助企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心态和工作原则,增强企业凝聚力。

综上,我国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理念、提升管理经验,进而推动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发展。

企业管理方案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一)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

(二)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四)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宣传和预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房屋,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272号)精神,属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三)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由物价局依法查处。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者房地产预售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的,由工商局依法查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局备案,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由新闻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县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食堂管理方案

为了保障开学后师生身体健康,严控疫情发生,特制定以下师生用餐实施方案。

为避免集中选餐,食堂将餐品供应方式暂时调整如下:

1、早点:

早点套餐标准6元/份,每人选择一种流食(稀饭、豆浆等,可免费续杯)、一种主食(包子馒头等,每份一个)、两种小菜。(如需其他需求费用另行结算)。

2、中餐、晚餐:

中餐晚餐取消自选形式供餐和所有风味小吃,统一实行套餐配餐方式(每餐提供1种套餐),每种套餐包含两荤两素,价格为统一12元/份,食堂制定科学合理的每日营养菜谱。

1、早点。

由于选用早点人数较少,暂时采用自由取餐方式供应。

2、中餐晚餐。

(1)主食:中餐晚餐主食配餐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分餐,并送至座位,学生下课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清洁消毒后到食堂按照座位就坐用餐。

(2)汤品:所有汤品统一由食堂人员进行分配。

学生返校后进入食堂用餐,全部采用单向座位进行用餐,即单人单桌,不面对面。在此大原则下,特制订以下座位安排方案:

1、第一批用餐学部(中餐11:30,晚餐5:00)。

小学部:教室内用餐。

初中部(供160人):食堂二楼用餐;

中美(41人):食堂二楼用餐。

2、第二批用餐学部(中餐12:00,晚餐5:30)。

高一年段(共214人):食堂二楼用餐区用餐。

高二(1)—(4)班(共126人):第二餐厅用餐。

高二(5)、(6)班(共49人):大棚用餐区用餐。

高三年段、中英班(共168人):食堂一楼用餐。

3、所有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用餐区域用餐,届时将在座位上标明学生指定座位,学生按照指定座位就坐用餐。

4、为了防止学生进入食堂拥挤,按照推后下课的时间分批进入食堂,例如高一一班、高一二班12:00下课到食堂,高一三班、高一四班推后五分钟离开教室进入食堂,依次类推,具体方案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由于暂时取消自选餐品,学校将采取统一收费方式进行餐费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早点:早点结算方式暂时不变。

2、中餐晚餐:采用统一缴交方式,家长将所有餐费统一缴交给班主任,两周结算一次,每半月开始前收取本周的餐费(周日晚上为自选餐形式,不统一供餐)。

为了保证学生用餐环境,所有教职工采用错峰用餐方式进行用餐,行政后勤人员及无课老师于11:30统一到大棚用餐区用餐,有课老师统一12:00到食堂二楼教职工用餐区用餐。鼓励教职员工自带餐具打包返回各自办公室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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