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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优秀14篇)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优秀14篇)



有明确的强制性和适用范围,是组织和社会运行的基本依据。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配合和参与,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支持。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办法【】

1、图书室实行专人管理,每日正课时间开放,只允许本园教职工进入,非正课时间本园教职工进入图书室,必须经园长和管理员批准。

2、要保持图书室正规秩序,图书、资料阅读完毕后要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3、要讲公德,图书室内请勿大声喧哗、闲谈,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得乱写乱画,随意裁剪,丢失,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5、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明确归还时限。坚持图书、资料共享,每人每次借阅图书或杂志不超过三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教材、专业书籍借期为一学期)。每学期期末,要将全部图书、资料归还资料室。

6、图书室要及时清扫,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通,严禁吸烟。做好防潮、防火、防虫蛀等工作。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所有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办法

1、图书室实行专人管理,每日正课时间开放,只允许本园教职工进入,非正课时间本园教职工进入图书室,必须经园长和管理员批准。

2、要保持图书室正规秩序,图书、资料阅读完毕后要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3、要讲公德,图书室内请勿大声喧哗、闲谈,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得乱写乱画,随意裁剪,丢失,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5、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明确归还时限。坚持图书、资料共享,每人每次借阅图书或杂志不超过三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教材、专业书籍借期为一学期)。每学期期末,要将全部图书、资料归还资料室。

6、图书室要及时清扫,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通,严禁吸烟。做好防潮、防火、防虫蛀等工作。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图书室是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幼儿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幼儿园图书室在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账册,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幼儿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两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赔款。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幼儿休学、退学和毕业离园,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园手续。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办法【】

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要专心、细致、耐心,并能结合实际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文明工作,文明服务:

(一)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语气要和蔼可亲,语言要简练准确。

(三)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

(四)禁止在馆内吸烟、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不得在馆内乱贴乱画。

四、图书馆向读者开放前,当班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清点、整理好阅览区内各架上的报刊图书资料,搞好卫生,摆好阅览桌椅。

五、按时开馆,严格履行读者入馆刷卡制度。

六、开馆期间,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整架,认真解答读者的提问,帮助解决读者的正当需求;维持室内良好肃静的读阅秩序,制止读者各种不明文行为,对违规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闭馆要做好内务,关闭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防水。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岗时,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委托其他工作人员代行职守。

九、当班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失职行为,按责任区分和情节轻重由部门领导或馆领导计罚。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借阅图书需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之规定,通过一卡通借还图书,严禁私拿私借图书;未编书未经馆长同意一律不外借,工作人员不得将未编书携出室外。

十一、依规工作,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 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 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 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 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 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凭工作证方能在社区书屋免费阅览。

二、为有利于社区书屋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三、社区书屋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

四、进入社区书屋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书屋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不得在社区书屋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六、书屋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

七、书籍禁止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书屋。

八、爱护书屋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书屋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九、社区书屋陈列的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书屋内阅览。

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书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1、书刊一次限取一本;2、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钟报纸。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社区图书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凡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入室读者须文明,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2、本图书室实行开架阅览。

3、书刊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并有醒目的标签;新书须及时登记编号,损坏图书及时修补。

4、应指定一名专(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

5、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6、本室书刊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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