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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书工作制度(精选18篇)

机关文书工作制度(精选18篇)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的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职责分工、奖惩机制等,以指导成员的行为和决策。每个成员都应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为组织建设贡献力量。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

规章制度。

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

工作计划。

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二)起草文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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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局机关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股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县委、县政府以上部门(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奖励工资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

四、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五、各站所、股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或工作期间不准酗酒,不得醉酒上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股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乡镇机关考勤工作制度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

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5月1日—9月30日分别为8:00前和5:30后(上班时间8:00—11:30,2:30—5:30)。

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镇长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其他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请假必须明确公事和私事,公事的必须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请公假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

一般地,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主要工作服务部门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

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

值班人员在村驻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按公假计算,病假视为私假。

3、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

4、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镇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镇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

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证管理。每人每次限领1本票据,收取款项不得跨月缴存,1500元以上的款项应在5天内缴存。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预借公-款需报乡镇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6)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镇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镇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主干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2.5元/餐·人)。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通讯员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卫生清洁日,应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8、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9、信息工作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镇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主干、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挂片(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

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

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

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

(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挂片(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挂片(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

3、集中工作日制度。

以村或乡镇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

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

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

5、工作通报制度。

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

7、文件资料收发制度。

(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打字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午上下班时上公务邮局一次查看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或公务邮局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

8、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日常督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

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党政办实施。

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党政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

9、效能考评制度。

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

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

由村和挂片(分管)领导与驻村干部或部门工作人员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

多人选择的村或部门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

没有选择的村或部门进行重点整顿。

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

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

1、月份绩效考评。

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挂片(分管)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党政办,党政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

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主干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5次,被督办不超过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

被督办超过2次的;

被重复督办的;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

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8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

被督办超过4次的;

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

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

出勤不足15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请假而无故不落实工作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的。

2、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月度分析会。

党政办提交考评表后,党政会要研究分析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参评对象具体绩效考评意见以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工作措施。主要领导绩效考评意见由上级挂钩领导确定。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年度工作考评按上级年终考评标准,在上级年度考核前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和提供分值。

考评以村为单位,以1000分计。后勤人员按驻村人员平均分值计算,挂片领导按所挂村最高分计算,村主干折半计算。

3、追加扣分。

被督办的,从督办之日起,每天扣责任人1分、负责人和挂片(分管)领导各0.5分。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请私假的,每天(次)扣5分;无故缺勤缺席的,每天(次)扣20分;值班人员联系不上,若无正当理由或没能解释的扣5分,逃班的视为弄虚作假。

收缴的费款不及时缴存的,每笔扣20分。

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0分。

主要工作目标不达到或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各20分。

4、其他规定。

(1)出勤不足15天的,当月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2)拒绝绩效考评,未被督查到违规但经常不考勤或经常违反其他规定出现较大争议,以及逾期不交考评表(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当月绩效考评直接确定为很差或不定档次,绩效分均为0。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一般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4)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以下(包括中)或累计5个月为中以下(包括中),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终奖金:

连续缺勤达7天或累计达15天的;

连续3个月绩效考评为差以下(包括差)或累计4个月为差以下(包括差);

连续2个月绩效考评为很差或累计3个月为很差的;

待岗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超过5次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正在查处的可参与考评,但缓定档次、缓发奖金)。

(6)连续缺勤达15天或累计达30天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1)绩效、工作目标等考评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主要依据:

个人年度考核=年度工作考评*20%+个人月均绩效考评*80%。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或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必须是月绩效考评均在中以上(包括中),并且驻村人员要累计6个月、后勤人员要累计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

(3)驻村人员累计优秀6个月或连续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年终奖金上浮10%;全年全优的,年终奖金上浮20%。后勤人员全在好以上(包括好)或累计10个月为优,年终奖金上浮10%。

(4)驻村人员连续5个月为优,并能保证掌握工作动态,有计划地安排本职工作,可随叫随到的,奖励休假每周1天,休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休假计为出勤。

(5)负责人每月享受50元岗位补贴,补贴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绩效考评在中以下(包括中),取消当月岗位补贴。

(6)双休日、节假日、特殊值班的,每天(次)加5分。

(7)报送信息被县(市、区)、市、省采用的,每条分别奖励5元、100元、200元,奖励费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

(8)临时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其奖励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党小组长要做好笔记。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使用文明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周到服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告知有关承办单位。接待来客、来访,接听来电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日常文明礼貌用语。

第四条 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诉求,坚持马上就办的原则,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和再次办理时限。

第五条 要品行端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贪赃枉法;同事之间不搬弄是非,真诚相待、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团结友爱。

第六条 遵守工作制度,不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打扑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等,凡被镇效能办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取消年度奖金,第三次停职并限期调离;凡被金凤区以及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每人罚款500元,第二次限期调离。

第七条 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工作时间热情大方、精神饱满,情趣健康,不参加迷信活动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八条严肃会议制度。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第九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算迟到,主持人没有宣布散会就离开会场的算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1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 开会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把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

第十一条实行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实行公职人员轮流值班制。

第十二条 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值班签到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镇纪委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履职到位,认真处理好各项值班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四条 因病因事不能到岗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报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值班时间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特殊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中途离岗的罚款50元,无故缺岗的罚款100元。一旦脱岗、离岗出现事故或财产物品丢失、损坏的,除罚款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脱岗、离岗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坚持“工作日志”制度。上班期间,公职人员将当天要做的工作详细记录在个人“工作日志”上,并标注完成情况。个人工作日志由镇效能办每季度负责调阅一次,并记入年终公职人员绩效 考核 。

第十七条 实行挂牌上岗制。上班期间应悬挂胸牌,穿着要得体,服务要热情,保持室内整洁。因开会、下队、请假、出差 等外出时要及时登记并调整岗位去向牌。

第十八条实行早操制度。每年4-10月,实行公职人员做早操,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镇效能办抽查。无故缺操1次,罚款30元。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良田镇公职人员考勤 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第四条 机关公职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签到时必须本人到场,不能代签,代签者发现1次罚款100元。

第五条 如遇开会、出差或下基层不能签到的,必须事先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册》告知去向,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在签到册上注明。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旷工1次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旷工3次,限期调离。

第七条实行请、销假制度。

第八条 公职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能离岗。

第九条 不准口头请假、代人请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请假。

第十条 假满后,应立即向批假领导销假并到党政办公室登记,逾期不归或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实行有偿请假制度。请病假3天以上或请事假2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奖金。

第十二条 一般公职人员请假,必须经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或病假1周以上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报金凤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凡请病假需提供病历及医院诊断证明报批。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请假,按照《金凤区公职人员日常行为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公职人员请年休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年休假、病事假请销假条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五条 请假人员必须事先妥善安排好工作,假满即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第十六条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原因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第十七条 考勤、值班情况实行月考核、月公示、月兑现。全年旷工2天以上、请事假10天以上、请病假20天以上,年终不能评优评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良田镇公职人员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实行公职人员学习制度。

第四条 公职人员必须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第五条 重点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内容,以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六条 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七条 每人必须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由镇效能办每季度负责调阅一次,并记入年终公职人员绩效考核。

第八条 严格学习考勤,集体学习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1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公职人员需要参加函授学习、脱产学习或其它形式学习的,须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参加。各种短期学习或培训 班,以正式文件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加。

第十条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良田镇机关效能督查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于良田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坚持求真务实、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风。

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效能建设的责任,使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督查内容

(一)执行力方面

1、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情况;

2、落实中央、区、市、金凤区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

3、政令畅通、推进制度执行情况。

(二)机关作风方面

2、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仪表规范、挂牌上岗、办事效率、承诺落实等服务情况。

(三)效能建设方面

1、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情况;

2、信访、投诉办理情况。

(四)文风会风方面

1、办会的会议质量、时间、纪律情况;

2、参会人员签到、迟到、早退、缺席情况;

3、公文签发速度、文件数量、篇幅、网上收发办理等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成立效能督查小组。由纪委、党政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督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实行定期督查、随时检查的办法。对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制度执行等长抓不懈的工作,进行随时检查,每月督查一次,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

(三)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项专项督查、随时检查之后,效能办及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督查问责

(一)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对列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展缓慢或者未有进展;执行不力、工作拖沓、效能低下、服务质量差、不作为、被举报投诉等不良、不当行政行为,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镇纪委按照《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二)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扑克、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无正当理由空岗、脱岗、串岗、旷工、迟到、早退、不出早操等行为;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并对相关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警示谈话;屡查屡犯的,由镇纪委按照《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三)凡在区、市、金凤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相关人员,取消本人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并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被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

(四)凡被督查通报的办公室、服务中心,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优评先,并对办公室、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镇纪委组织实施。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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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下基层工作制度

一、领导班子下基层走访调研。党组每位成员每月到挂点分局1次,走访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认真查找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环节和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并帮助基层组织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努力为基层干部解决生活困难,为基层××分局办实事。

二、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每季到挂点分局辖区内的大型企业走访1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努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认真倾听他们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体现××部门注重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服务理念;体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的精神。

三、机关股、室负责人到基层。机关负责人每月到基层分局工作指导1次、要针对本股、室业务工作特点,加强与基层分局干部职工的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基层业务工作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机关股、室服务基层、统筹安排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履职效能。

全生产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出现的小问题,当场进行提醒并指导。

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深入基层干部群众,深入监管服务对象。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状态、困难诉求,收集基层干部群众和监管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坚决不搞特殊化,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一律轻车简从,严禁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要求的高层领导定期下基层制度,更好地保持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如下:

一、 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具体规定

高层领导成员每月下基层的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周。高层领导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到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基本要求

1、为基层单位至少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办好一件实事。高层领导成员要心系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办一些好事实事。特别是要从实际出发,与基层干部一起调查研究,寻找对策,以发展推动各种突出问题的解决。坚持做到群众有问题不忽视,问题没有弄清不松劲,弄清没有办理不放过,办理后不满意不罢手。

2、到基层部门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高层领导成员要抽出时间参加基层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部门正确掌握和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针对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进团结,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与基层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学习座谈。要结合实际和当前形势;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向基层干部职工介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帮助基层干部职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掌握方法,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4、对基层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层领导成员到基层去,要把做好分管工作和推动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每年都要对基层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并加以概括、提炼、升华,用以指导全局工作,促进全局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认真抓好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高层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下基层的表率;分管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

高层领导成员在下基层过程中,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谋求个人的领导形象。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不准增加基层干部职工的负担。要建立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档案,记录高层领导成员执行制度的情况。

公司要求,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时,基层部门要认真听取、如实汇报、坚决执行,如有阳奉阴违,一经发现,主要负责人要向高层作书面检讨,严重的要按相关的制度加以处分。

1、学习培训制度

工作队要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全国“两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使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民心;宣传全县“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宣传全镇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群众坚定加速崛起、富民强镇的信心;学习全县县乡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队员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参加县活动办举办的其他学习培训。

2、例会交流制度

每周一召开全体工作队员下基层活动工作例会,听取各队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汇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及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召开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镇活动办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3、请销假制度

下基层活动期间,工作队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销假必须向各片队长汇报,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工作队长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镇活动办领导批准;检查中,发现队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通报队员原单位,三次作为不合格队员,建议原单位调换。

4、新闻报道制度

各工作队队员要经常向各片队长、镇活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给工作队长;镇活动办统一向县活动办、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领导报送下基层活动资料;各队员要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工作以电子版向镇活动办传送,再由镇活动办负责向上级机构及新闻媒体传送。

5、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队要按照县活动办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工作队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与总结、简报与信息和统计报表与工作台帐;各工作分队本身及所在片和村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工作分队队长、工作队队长的领导责任。

机关工作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8、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达到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9、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10、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2、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乡镇机关工作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部考勤,在乡镇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后勤人员统一在党政办考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

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5月1日—9月30日分别为8:00前和5:30后(上班时间8:00—11:30,2:30—5:30)。

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镇长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其他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请假必须明确公事和私事,公事的必须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请公假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

一般地,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主要工作服务部门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

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

值班人员在村驻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按公假计算,病假视为私假。

3、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

4、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镇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镇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

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证管理。每人每次限领1本票据,收取款项不得跨月缴存,1500元以上的款项应在5天内缴存。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预借公-款需报乡镇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6)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镇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镇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主干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2.5元/餐·人)。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通讯员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卫生清洁日,应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201x年,市局机关党建工作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为根本,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确定的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的目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以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首要,为全面提高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

(一)以突出政治理论武装为统领,全面提升党员综合素质能力。一是把强化理论武装放在提能的工作首位。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机关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指导实践作为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的动力。通过上党课、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开展“学习周”活动、撰写学习体会、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促进党员、民警、职工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二是掀起学《党章》、学《条例》的热潮。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党章》、学习《条例》活动,贯彻落实《党章》赋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加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党日活动,把学习《党章》、《条例》作为机关党组织、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学习《党章》、《条例》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参答率达到89.76%,平均成绩为93.83分,取得前六名的好成绩,并进入复赛。三是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各级党组织把每季度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研判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为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保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和“道德讲堂”活动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平台,共举行“道德讲堂”宣讲报告12场,有160余名党员撰写的“三警”大讨论心得体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在市局“三警”大讨论等专栏中进行交流。

(二)以“整风精神”为先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精心组织,营造氛围。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嘉兴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制定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把“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纳入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进一步夯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根基,纵深推进了“一体化警务”机制建设。编报工作专报23期,工作动态800余条,被市委活动办录用84条,省厅专栏录用154条,公安部专栏录用9条。同时,还充分运用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介,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努力营造了浓郁的活动氛围。在各级媒体上报道198余篇(次)。二是学习引领,形式多样。把学习论群众路线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保障,开展分层领读领学,学习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作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报告。期间,市局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340余次、上党课75场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130多次;举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3期,组织开展“瞻仰南湖红船·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市局机关500余名党员民警在南湖革命纪念馆宣誓墙前进行了宣誓,并参观了南湖革命纪念馆,瞻仰了红船,聆听了建党历史和党的光辉历程介绍,过了一次党日、听了一堂党课。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专题片,市局3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重温了电影《焦裕禄》。17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民警参加了本市和市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知识测试。市局机关23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市局开展的“提升素质能力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大轮训。主动融入,全程服务“五水共治”,市局机关有684人,为“五水共治”捐款249250元。三是整改并举,破解难题。各级党组织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最高标准,以破解“五大难题”作为活动开局亮相的突破口,不断强化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主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推行“一窗式”“一站式”和自动取号排队等便民利民举措,拓展网上办事“一网办”、“一网通”,特别是出入境管理局党支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率先在全国推行出入境管理“三表合一”新模式,简化了证件申领手续,提高了服务窗口工作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办证出行,受到省厅和公安部的好评和推广。四是加强督导,改进作风。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坚持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把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环节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不放松,不断打造“三宽四有”型的党员队伍,全面加强党员、民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关爱机制,以开展“政工干部进警心”活动为契机,落实“书记谈心”、“党组织走访”等良性沟通机制。加强心理疏导,落实人文关怀措施,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全面落实“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用党员先锋指数的评估,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今年8月,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民警在市局党委的示范引领下,按要求分层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期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42场次,参加党员789名,271名党员被评议为先锋党员。

(三)以整合党建工作任务为前提,落实党组织责任制。一是健全机制抓落实。按照“围绕中心不动摇、抓住根本不放松、夯实基础不懈怠、务实创新不停步”的要求和“建一流阵地、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不断推进机关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建党支部2个,对18个党组织出缺委员进行了及时补选,补选党组织委员27人次,指导3个党组织进行了“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抓规范。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党委的工作。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率达95%以上。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5期,为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台帐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市局直属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听取部分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报告。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组织12名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对2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发展预备党员12名,审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5名。三是明确任务抓促进。直属机关党委进一步落实听取基层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联系党组织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直属机关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落实工作责任机制,把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是落实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落实党建工作的组织人,广大党员是落实党建工作的监督人的责任制作为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一项重要措施。交警支队党委把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基础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责任制意识,深入推进《“一把手讲党课”课件提纲展评》的普及和落实,并将《“一把手讲党课”课件提纲展评》、《“和群众一起做决策”十佳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机关党建研究论文、学习《党章》、《条例》知识竞赛、廉政格言警句的征集、“我为嘉兴改革发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列入“星级基层党组织”评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年度考核内容。注重贯彻落实党员“一员双岗”制度,扎实开展党员进社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微心愿认领”、“红立方”党员志愿服务驿站值班等活动。严格落实党组织、党员先锋承诺制度,实现党组织、党员的先锋承诺率达到100%。

(四)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根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以目标引领抓创建。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载体,从转变作风着手,聚焦“四风”不放松,转变服务观念、明确服务目标、盯住服务核心,把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作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系统工程,以达到“六有”的目标贯穿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一联三会五事制”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中的核心作用,实现“一支部一结对”与“一支部一策”同推进的服务群众模式。通过面对面、心贴心、走亲戚、献一策、办实事,进一步拓展党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职工直接联系群众的途径,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强化结对共建规范建设,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与结对村(社区)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市局直属机关党委深入结对村开展了整治“三河”专项走访调研,会同结对的秀洲区王店镇八联班子人员对村域内大小6条河道,总长15.88公里,进行现场集体会诊研判,完成结对村整治“三河”专项调研报告3篇。市局机关703名在职党员认领服务项目18个,开展志愿服务1013人次,为群众办实事309件,认领“微心愿”104个。巩固“机关新农村共建工程”、“双千双百”走访服务活动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结对帮扶村秀洲区新塍镇小金港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嘉城集团共捐助帮扶资金151280元,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2户,送上慰问物品约3200元。二是以举措主导抓廉政。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贯彻执行。市局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工委《关于举办嘉兴市直属机关第二届文化节活动的通知》要求,共有28个党支部,572名在职党员参加了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廉政格言警句579条。三是以党建创新助推群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动群建为抓手,市局团委按照“政治建团、规范管团、创建带团、活动凝团、阵地兴团”的总要求,以强化团组织的教育职能。坚定青年民警职业信仰为目标,把“警徽,无悔的选择”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警徽,无悔的选择”民警风采的大赛,举办“青警学习讲堂”8期,举办团干部培训班2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了“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功模故事分享活动,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青年篮球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中的桥梁作用。市局妇委会开展了以“奉献爱心、关注成长”为主要内容的“南湖妈妈”爱心结对等活动,与嘉兴蓝天学校联合举办“感恩关爱,放飞梦想”庆“六一”活动。市局工会积极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开展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周”活动,把引导广大民警、职工积极开展益身心健康的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主线。积极开展组团服务,参与文明创建、“五型机关”创建和“星期六义务联盟”志愿等服务活动,在创建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以提升服务为核心,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市局机关党建工作以市局党委提出的“深化一条主线、完成三大基本任务、实现五个防止”的总体要求为立足点,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效,细化重点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服务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和“三城一市”、“两富”、“两美”现代化建设中的堡垒作用。创新“五型机关”创建载体,落实“五型机关”创建目标责任制,提高全员参创能力。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服务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合成推进服务“一体化警务”机制建设,为创新嘉兴公安工作特色,圆满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XX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党支部的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第二章党支部工作

第四条年初制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第五条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对浙江、温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六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协助党组做好机关政治生态分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第八条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坚持和完善与联系村(社)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深化机关党员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时如实发表、提供党支部意见。

第十条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三章组织生活会

第十一条党支部应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十三条坚持党性原则。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等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第四章民主评议

第十四条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第十五条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意见。

第十七条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被上级责令限期改正的,经教育无起色的,可在上级建议下提前改选。

机关春节值班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1、机关实行节假日白天和防汛等重大事件夜间值班制度。

2、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镇机关分别由2名机关人员循环轮流值班,党政办负责值班事项的安排。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忠于职守,做好记录,对能够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与党政办联系。

4、值班时,要不定时对大楼科室、食堂、车库等部位进行巡视,发现渗水、物品损坏、偷盗等偶发现象,立即与党政办联系;发现有无人灯、无人空调现象,要及时与有关科室人员联系,维护大楼设施安全。

5、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事先与党政办联系,党政办要及时做好值班人员变动调整工作;无故不到位值班的,将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

 

 

机关卫生工作制度

一为了保持机关卫生清洁,营造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里成立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行装处院领导任组长,行装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各分管院长要督促分管的部门搞好卫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搞好本部门的卫生。

四、各部门对各自的卫生责任区和办公场所必须坚持每个工作日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墙壁、楼道、楼梯、扶手、踢脚线及门、窗、玻璃等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室内摆放规范整齐。

五、清洁工每个工作日要对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随时清扫,节假日、刮风、下雨、下雪要随脏随扫,确保公共卫生清洁、干净。

六、全体干警职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在楼道内泼倒茶水、脏水,应将茶叶、烟头等倒入垃圾桶。在拖拭楼道时,不要往楼道内泼水、洒水。

七、全院干警职工要督促来院办事人员遵守机关制度,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大声喧哗,干扰机关工作秩序。

八、严禁在办公楼内焚烧纸张、垃圾,以免污染环境卫生、发生火灾,对需销毁的文件、材料及废纸,交到办公室统一处置。

九、行装处对卫生情况要随时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检查情况要按《机关卫生考核细则》所列项目进行百分制考核,每次检查扣分超过20分的.为“差”,15—19分的为“较差”,不超过14分的为“合格”,不扣分的为“好”,检查结果要定期通报并计入目标管理考核,卫生“差”的要限期改正。

十、机关卫生受到有关方面批评、通报、罚款等影响单位综治卫生考核的,对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将同样予以批评、通报、罚款,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机关卫生制度》即行作废。

附:机关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和约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党组研究,决定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如下修订完善。

1.全体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包括各部门每年的业务辅导、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安全生产事故的即时通报、新媒体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等)。每月学习不少于3次,其中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每月不少于2次。不得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参加上级会议、因公出差等经请假批准除外)。月度学习计划和年度学习计划由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

2.个人自学、参加会议必须认真作好记录,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体会文章不得少于1篇。党组成员在做好上述笔记、撰写体会文章的基础上,每年必须撰写1篇调研文章。

3.机关实行出勤签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办公室每月做好上下班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予以抽查。

4.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书面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并通报主要领导;1天以上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事假期满及时销假。病休凭医院的病休证明请假。

5.机关工作人员需公休的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在工作许可条件下服从党组调剂,并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

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均作旷工处理,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7.加强调查研究,健全联系基层机制。每名机关干部要挂钩10名基层工会主席、10名职工代表、10名困难职工、10名外来务工人员、10名先进模范人物。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职工,加大对本部门工作的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8.各部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导办代办制、限时办结制、二次受理办结制、热点岗位ab角办事制、延时预约服务制等七项优质服务措施。凡有违反而被投诉,一经查实,年终考核即列为不合格。

9.机关设置的工作人员去向栏必须如实标明,以方便群众办事。

10.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所有会议都必须提前进场。参加全市性会议擅自迟到早退,被效能办查实的,取消本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明确会议出席对象后,不得拖拉推诿,不得随意更改出席对象,特殊情况报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本条线自行调剂落实。

11.按照市双创办要求做好路段及机关内部卫生工作。

1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丢废纸及烟蒂,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13.机关内部每周随机组织卫生评比不少于1次。

14.来信来电来访均由办公室负责扎口接待登记,根据来信来电来访内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采取自办、转办和交办方式进行处理。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基层来访同志要热情、耐心、认真接待,及时做好台帐记录和情况反馈。

15.凡送本部门的文件、信函和刊物等,由办公室负责分类,逐件登记。要求在当日内将文件按送阅范围送至有关领导阅示阅办。对于急需办理的文件,请示主要领导后,即时即办,可以先办后传,以提高办事效率。

16.阅办文件要讲究时效,传阅件一般不超过一天,承办件原则上根据要求及时办结。办公室对有领导指示的文件,及时转承办人并加强督办,并将重要批件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反馈。

17.所有草拟文件和有关材料、领导讲话等在送主要领导签发或审定之前,应认真核稿,并送分管领导会稿把关,然后办公室按要求统一进行排版,登记文号。正式文件和材料印发后,由经办人将文件材料底稿、正式文件2份及电子稿及时送办公室存档。

18.报送材料应注重时效、质量、数量和程序。各部室要做到收集材料第一时间,报送材料第一时刻,报送的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确保报送材料质量;各部室每周向生产宣教部报送工作信息、工作经验、调研报告等不少于1条;生产宣教部进行汇总核稿,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后向上一级工会和各类新闻媒体报送。

19.市总建立工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比学赶超,提高工会工作执行力。通报的内容为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党组会议决定;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修正;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处理结果;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处;工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其他需要及时通报事宜等。

20.建立机关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财务部以及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凡采购额在3000元以上的,均事先报预算方案,经党组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研究审定后,由采购小组组织实施,本着公开、透明、择优、竞争原则落实采购;采购额在3000元以下,经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和业务科室联合采购;日常零星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统一采购。所有采购须到正规商场,出具正规票据,两人以上经手,公开透明。

21.加强资产管理。对机关所有办公设备及时登记,定期清理,对淘汰物品实行集体讨论、即时处理、先内后外、账销案存、报批备案的原则,即由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党组决定讨论确定处理价格,张榜公布,按照先内部后对外的顺序处理。每批设备处理后办公室要及时将变现资金入账,财务部要做好资产核销工作,以备今后查账。对于其他资产,如门面等,一律由资产管理小组按程序对外公开招租。

22.严格公务接待。要坚持定额、合理、节俭的原则。接待中的餐费、住宿费、烟酒等费用由分管领导牵头提出建议,业务科室编制接待方案,报主要领导或党组集体研究后,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安排,凭报批的接待方案结报,严格控制餐费、烟酒标准和陪同人员,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厉行节约的规定。

23.规范费用结报。大型会议、综合性活动中涉及到各项开支费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制方案,做出初步预算,报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安排落实。会议或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汇总各种费用做出决算,报党组审定结报。

24.规范车辆管理。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领导工作用车。公务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根据车况及轻重缓急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作好派车记录。部室人员市外出差开会,原则上不配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领导安全及时用车。

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工会组织作用,开展好各项活动,调动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保证全社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机关工会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履行代会职责,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2、机关工会必须在社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3、每年定期召开四次工会委员会议,围绕区分行中心工作,制订工会规划,独立负责地开展好工会各项活动。

4、必须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如“目标管理”、“四讲一服务”、“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5、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工会干部都要成为职工的知心朋友。

6、工会必须全心全意依*广大职工群众,尊重其国家主人翁地位,定期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广泛提合理化建议,保障广大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7、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做好职工家访工作,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8、认真抓好“双先”竞赛考证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9、从增强职工身心健康、陶冶职工情操出发,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

10、积极配合、参与党、政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社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机关工会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履行工会职责,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成为党组织密切联系机关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2.机关工会必须在办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有自身特色的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文明共建活动,促进机关中心任务的完成。

3.机关工会要积极配合办领导班子搞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配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4.建立健全机关民主制度,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深入干部职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与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密切联系。

5.机关工会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切实关心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使机关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6.机关工会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按照工会章程,定期改选工会委员,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及会员的管理工作。

7.机关工会要积极配合、参与党、政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8.机关工会要支持和配合好党支部、妇委会、共青团工作,积极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机关”,组织好群众性“救灾捐赠”、“扶贫助困”、“送温暖”等活动。

9.机关工会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机关工会要配合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相关慰问、安抚工作,并完成办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会是在机关支部领导下,由机关在职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结合。机关在职职工都有依法参加组织工会的权利。

(二)机关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机关工会每届任期3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机关工会配备兼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缺额时,应当及时补选。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协助单位党组织搞好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单位特点的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和督促做好有关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光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光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经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光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景除外)。

3。职员应在每一天的工作时光开始前和工作时光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职责。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俭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一样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职责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景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景。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景,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景,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资料。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光为职责时光;。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景;。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光或节假日为值班时光;。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之后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光、单位、授话人、主要资料;。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光、单位、来访人、主要资料,提来源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光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2。使用语言礼貌,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资料,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情景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资料集中到一齐,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机关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管理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 (各级政府职责)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爱国卫生宣传)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 (爱卫会机构)

各级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同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爱卫会职责)

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旅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

(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五)表彰奖励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爱卫办职责)

各级爱卫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三)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

(四)总结交流爱国卫生工作;

(五)进行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

(六)开展爱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七)执行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单位爱卫机构、人员设置)

第十一条 (工作制度)

每年4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月重点解决社会卫生的突出问题。

提倡和推行建立卫生劳动日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本市卫生劳动日。

第十二条 (城区爱国卫生)

各区、县、街道、县(区)属镇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等级卫生街道(镇)标准,设置和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按期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指标。

第十三条 (农村爱国卫生)

乡(镇)、村应当结合乡(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安全卫生供水、卫生厕所修建和环境卫生建设。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坚持以党的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主要抓手,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扎实工作、求实创新,不断开创局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我省移民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移民全面小康提供坚强动力和可靠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一是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牵引和带动局机机关党支部学习。根据省委及省直工委关于抓好中心组学习的有关精神,精心制定并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及时跟进落实相关学习教育内容。二是拓展学习教育平台。通过干部业务培训、专题辅导讲座、外出参观学习、网络教育等途径,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模式,促进党员干部全面素质提升。三是注重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运用。发动党员干部在学习中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实践思考,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政府和局党组科学指导全省移民工作“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2、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协助局党组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各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积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跟踪抓好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改进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3、突出抓实“一进二访”活动,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切实抓好“一进二访”后续工作落实。重点结合局机关第四轮“支部联基层”活动,紧贴麻阳县石羊哨乡新建村、桑植县人潮溪乡兴隆坪村实际,精心组织编制2村帮扶规划,明晰措施、明确责任、明示标准,力争通过三年帮扶,实现全村脱贫目标。同时,积极摸索和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将活动推向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意识,使局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

4、以党支部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加强支部工作常态化、正规化管理上下工夫,力争跨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行列。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省直工委和局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为重点,对支部年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到月有党日和支委会、季有支部大会和党课教育、年有党员组织生活会,并明确相关内容及责任,切实解决党内生活随意性的问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讲评,督促后进支部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结合“七一”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总结评比交流,评比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依据,并挂网公示。三是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会,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明确委员职责分工,明晰工作内容和标准,每半年组织党委委员向机关党委会述职并进行讲评。

5、注重工青妇组织作用发挥,促进文明机关建设。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到月读一本书并有心得体会交流、季有大的活动。关心妇委会工作,针对局机关女职工特点组织好健康有益的活动。重视共青团工作,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机,积极开展青年干部职工励志成才活动,继续组织好志愿者服务活动。

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基本制度。

1、禁止在办公室喧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

2、工作时光早上8:00——12:00,13:30——5:30、迟到1分钟一元,超过半小时扣当天工资,迟到半天算旷工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三天的当自动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3、在办公室里要讲礼貌讲礼貌,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

5、办公室人员下班后由人事行政部把一切灯关掉,门窗锁固好。

6、办公司人员的一切用品均由个人保护和使用(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下班后各自把用品关掉并检查有关公司机密文件类保管好防止泄漏。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坚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入档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不经他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一切资料或用品。

8、办公室的钥匙、密码不得转交或泄漏本室以外的人员。违者发生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

9、个人办公室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10、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11、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掉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2、遵守工作时光不迟到早退,严禁把公司一切用具带回宿舍。不许损坏公司设施。

13、服从上级的安排,不的顶撞和出言不训,上班穿着整齐要穿职业装不的穿袒胸露背的衣服。

14、办公室用品经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领回储物室,需领物品人员先向领物员填写好相关登记,方可领用。

15、晚上7点除加班外人员,必须锁门,关电源,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16、得用公司的电话私人聊天和运用公司的一切设施办理私人的事情。

17、禁损坏公司一切设施违者严惩不待。望大家要遵守条款,以司为首,爱司如爱家。

18、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9、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2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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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1、某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某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大院各单位和室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2、某政府大院所属各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要有领导分管,抽派人员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办公室的安全。

3、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某政府办公大院安全,加强夜间巡逻,配合某政府办公室处理各类发生在办公大院的突发事件。

4、门卫值班人员待机关工作人员下班后,对警卫目标要彻底巡查一遍,不留死角。

二、出入机关大院规定。

1、某政府大院所属公务员、职工凭工作证或某府办制发的出入证进出。

2、各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凭某府办制发的临时工作证进出。

3、出人某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进出的管理办法。非上班时间一律凭泸州某人民政府机关车辆通行证和驾驶员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放行,两证缺一不可。无两证车辆一律不准出入和停放。

4、各单位上级来人或召集会议,必须事前与门卫值班值勤人员联系,并配合接待。

5、外单位来某政府办公大院与部门联系工作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登记方可人内。

6、来访人员实行凭身份证登记接待管理,由门岗与信访办联系同意后,才能人内。

7、其他闲杂人员(如精神病人、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产品推销人员等)禁止人内。

三、特殊情况的处置。

1、对无理取闹和违法静坐、游行、示x者,值勤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处或值班室,便于及时处理。

2、夜间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室,遇重特大案件除向“110”报警外,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有关领导,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便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3、某政府机关大院所属各部门如发生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

4、重要敌情,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卫处转有关部门处理。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来泸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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