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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优秀17篇)

求一份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优秀17篇)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资源,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提高工作效率。来看看以下几个工作计划书的范文,它们都是经过精心编写和实践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禁毒办通[2020]33号)、市禁毒办《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禁毒办[2020]2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深入摸排社会面吸毒人员情况,全力巩固戒毒康复成效,最大限度减少^v^市场需求,降低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隐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对禁毒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和改进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杜绝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首占镇专题研究部署“平安关爱”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陈爱玉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黄长洪、首占派出所所长陈昭新、首占司法所所长郑力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段警任成员的首占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平安关爱”行动办公室。

三、任务目标。

(三)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建立健全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制度,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并惩戒复吸,确保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2021年7月1日前,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应完成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和帮扶救助等工作。一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二是对有复吸嫌疑的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三是对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实事求是报告当地戒断率;四是对其它有吸毒史人员要全面关爱帮扶,见面率不低于60%。

四、主要措施。

(二)依托专业力量和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查处吸毒违法行为的能力。一是加强综合研判。综合运用公安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重点研判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的动态轨迹,抓住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时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方位刻画吸毒人员动态轨迹,实时掌握涉毒情报线索。二是加强清查整治。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吸毒检测。依法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及时发现“成瘾”和“成瘾严重”人员并依法予以处置,原则上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突击尿检或毛发筛查检测。禁毒领导小组适时从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名单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并将毛发样品送至^v^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强调^v^的危害性和安全的重要性。

供参考,

写下主要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或新的努力。。。。

工作总结是让上级知道你做了什么贡献,体现你工作的价值。

所以你要写几点:。

1.你对你的职位和工作的了解。2.具体做了什么?

4.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提高哪些能力或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工作中的一切都要做好准备,即以下准备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整体评价和分析,分析成绩、不足和经验。总结写作是一种应用写作,是对已经做过的事情的理性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对情况的概述和描述,有些比较简单,有些比较详细。

2.成绩和不足。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是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有哪些成就,有多大,在哪些方面,是如何取得的;缺点有多少,在哪些方面,是怎么产生的,都要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以后的工作,一定要分析、研究、总结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形成理论知识。

注意事项概述:。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和吸取教训的基础。

2.条理清晰。句子通顺易懂。

3.要具体,要恰当。有重要的,也有次要的,写的时候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分主次,分细节。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文本。

开头:概况和总体评价;提纲,总结全文。

主题:分析成绩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end: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支付。

签名和日期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下面,结合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1463”奋斗目标上来。会后,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村社干部会、院坝会、群众会和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抓紧把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下去。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办法,层层分解,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农村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为今后几年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关键在行动、关键在实干。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会议贯彻情况,特别是一些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在3月底前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农办等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全年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委办、县府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特别是要针对“1463”奋斗目标,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使考核办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同时要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该奖的奖、该惩的惩,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扎实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突出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国少生4亿人,*少生了近50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县的计生工作仍存在不少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人口基数大、增长快,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高达125:100,这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究其原因,既有重视不够,工作上出现松劲、疲软的问题,也有一种错误思潮在作祟,误认为老年社会已经到来,国家对计生政策是不是放松了。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要加强领导,将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二要加大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三要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按上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四要加强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等制度,确保我县严峻的计生形势尽快得以扭转,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是要高度重视动植物防疫工作。春季是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多发期。尤其是去冬今春气温较高,病虫害形势更加严峻,预测达到了4级。农技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各种动植物病害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并实行报告制度,每10天报告一次情况。当前,在突出抓好春耕春播这个中心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结合抓好以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小春作物中后期田间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灭鼠活动,争取今年小春有一个好收成。同时,要突出抓好以禽流感、狂犬病为重点的动物疫情防疫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要抓好脐橙产业发展。脐橙是我县农业的支柱产业。现有早熟脐橙5000亩,产量5000吨;中熟脐橙万亩,产量万吨;晚熟脐橙万亩。今年全县“三会”已将脐橙产业列为全县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未来五年,将新发展脐橙10—12万亩。目前,我们的脐橙产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疫病是最大的障碍。*市已向农业部立下了彻底根除柑橘疫情的军令状,*也给我县交了底,即不根除疫情,就不支持不允许我们新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治工作,长痛不如短痛,要给农民讲清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该砍则砍、该烧则烧,决不手软。

四是要认真做好当前春耕春播工作。受去年夏秋特大干旱,以及去冬今春持续少雨气候的影响,大部分水田、水利工程、土壤蓄水少,有的减少一半多,再加上雨水分布不均匀,部分地方春播困难;同时,农村劳动力减少,干旱板块田增多,投入将有所增大。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采取集中旱育秧、集中培育商品秧等多种形式,抓好播种和管护。各级农技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指导监控,并实行旬报告制。各乡镇要采取互助、党员先锋队等形式,保证无劳动力户的春耕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农资物品打假和价格控制等工作,确保春耕春播顺利开展。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禁毒暨“无毒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商股由任禁毒暨“无毒社区”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归档。

二、深化预防教育,提高全民参与禁毒斗争能力。

全局职工要以发动全民参与禁毒、提升全民禁毒意识为目的,以自己的亲朋好友为重点,深入开展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一)深入开展“四项集中宣传活动”和“禁毒宣传六进”活动。

全局职工要结合实际,把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内容,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场所、进企业、等活动,努力提升禁毒宣传工作的实效。

(二)深入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

深化对全局职工的预防专题教育,聘请专业人生讲解危害和预防,确保预防教育计划、课时和师资“三到位”。深入开展“禁毒人生导师”培训、“科任老师讲禁毒”、“党员干部讲禁毒”、“禁毒优秀课件、优秀作品”评选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展“禁毒一堂课”的内容、形式,全面深入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提高全局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三)创新开展“流动”宣传禁毒工作。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20xx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节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区委、区*以及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重点要落实好走访对象、慰问资金、责任人,确保节前各项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走访慰问活动中,大力营造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的舆论氛围,切实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一、完善全民禁毒工作机制。

x、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建设。以全面落实上级禁毒各项要求为目标,深化认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年初即制定了全年禁毒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镇党委会、领导班子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我镇全民禁毒工作,镇人大专题听取本镇全民禁毒工作汇报x次,今年以来共召开x次禁毒工作部署及推进会。

为确保我镇禁毒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今年x月x日,我镇调整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及派出所所长为执行副组长、其他领导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确保人员到位,进一步落实禁毒的各项工作责任制,使禁毒工作机制运行正常。

x、保障禁毒办公室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实体化运作。在市、县两级禁毒委的指导下,我镇参照“七有标准”创建标准,落实办公场所(配置了工作室、档案室、尿检室、教育培训室、心理辅导室、娱乐室),配备x名专职人员,聘请x名专职社工,加大加强禁毒队伍建设,有专业队伍承担禁毒办和工作站工作职能。

二、全力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

x、成立x镇禁毒志愿者队伍,指导开展禁毒志愿活动。x年x月,我镇成立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并向全社会公开招纳禁毒志愿者。目前我镇禁毒志愿者队伍已发展有x余名志愿者,组织开展了x余场大型禁毒宣传活动,组织了两场禁毒志愿者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扩大禁毒宣传队伍力量,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干群齐心,全民参与禁毒。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活动,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x、大力推进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六进”活动。自今年来,我镇已开展了x余场宣传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v^意识,完成了国家、省、市、县禁毒办部署的今冬明春禁毒宣传活动、“”虎门销烟日、“”国际禁毒日等特定节日及重要时节的禁毒宣传任务。坚持禁毒常态化宣传,每月按时完成x场禁毒宣传目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志愿者、一村一辅警深入农村、走访入户、到重点行业领域(物流、宾馆、ktv等场所)派发宣传手册、宣传袋、围裙、扇子等宣传用品。

利用圩日集中开展禁毒宣传、利用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禁毒宣传片、设置禁毒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悬挂禁毒标语横幅等方式全面铺开全民禁毒宣传活动。联合禁毒办成员单位,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到各中小学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讲座,组织学校开展禁毒书画、演讲比赛,推进青少年^v^预防教育工作。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x、加强禁毒专职人员及禁毒社工队伍建设。我镇按照在册吸毒x:x比例配置了x名专职人员,组织开展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x、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户籍吸毒人员核查。x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自建成至今,累计接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x人。现有社区戒毒x人,社区康复x人,解除社区戒毒x人。每月按时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到中心检测,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检、管控工作,完善一人一档。根据市、县禁毒委工作部署,我镇自x年x月组织安排第二轮户籍吸毒人员核查工作。截至目前,x镇现有户籍吸毒人员x人,完成吸毒人员核查工作。完成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能掌控的工作目标。

x、加强吸毒人员管控,落实帮扶措施。我镇现有社会面吸毒人员x人全部完成风险分类管控措施。我镇已对x名吸毒人员开展毛发检测,x人落实异地检测,x人落实出所衔接。中心日常工作除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检测、评估之外,也将帮扶救助放在重要位置。为打通戒毒之路最后一公里,助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我镇从就业扶持入手,提出“自主创业为主,公益岗位就业为辅”的帮扶救助原则。

联动镇人社所、民政办,联手架设戒毒康复人员与企业沟通桥梁,定期开展吸毒人员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创设就业岗位。目前,我镇已成功举办了油茶种植职业技能培训,创设了治安联防、村居环境整治、街道整治等公益岗位,已帮助x名吸毒人员完成微心愿。今后我镇会继续加大帮扶力度,促使吸毒人员坚定信念,重拾信心、回归到社会。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坚决遏制^v^危害。一是我局把禁毒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底目标考核综治工作一项中,保证不产生一例吸毒人员。二是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汪跃辉负责本单位具体禁毒工作,签订禁毒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县禁毒办工作安排,制定禁毒教育工作计划、方案。三是积极参加禁毒协会,积极配合县禁毒委及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拒毒防毒能力。

我局十分重视对干部职工禁毒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县禁毒工作要点要求,认真传达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将《禁毒法》纳入支部学习的范畴;组织职工及职工家属观看禁毒图片展,提高对^v^危害的认识;在全县人社系统干部全员培训班上,把禁毒工作纳入学习范畴,人社干部要坚决抵制禁品,积极参加到抵制^v^的宣传活动中去,做禁毒宣传的带头人。

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职工、家庭禁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认识^v^的危害,自觉远离^v^,增强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禁毒斗争,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中无吸毒、^v^人员,继续保持为“无毒单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禁毒良好氛围。

1、日常宣传。制作禁毒宣传栏,在各业务大厅摆放禁毒宣传资料,电子屏幕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年初、年末在人口流动较大的地方,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在每月定期举行的人才招聘会上发放宣传资料。

2、我局以“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并悬挂了禁毒标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拒毒防毒意识。

四、加强联系,支持帮扶乡镇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今年安排帮扶经费2000元,促进了修山镇无毒社区的创建和毒情排查,对排查掌握的吸毒人员按一人一档建立了台帐,明确了帮扶工作人员,全面落实了禁毒工作责任。

五、加强保障,着力做好吸毒戒毒出所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据初步调查掌握,目前成功戒毒1年以上者有12人,占决在册人数的,他们都因自己的吸毒史,成为公安机关在册的“重点人员名单”,引发了生活中诸多不便,遭受到各种歧视,他们强烈要求消“户”,退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花名册”。我们认为这些要求有合理性,可列入阶段性戒毒成功的人员,应与那些尚未戒断的吸毒人员区别对待,但不知道怎样操作。

2、家人伤心,拒不配合者。

**社区有一名叫**的吸毒人员,因吸毒已与家人的关系很僵,他的老父亲帮他解决了工作,看着他吸毒,恨之入骨,同时也迁怒于社会,怪政府和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教育和帮助他的儿子,拒不提供唐维的去向,并辱骂打电话问情况的社工人员,与上门做工作的社区民警吵架,气焰嚣张,态度相当恶劣,新的《禁毒法》只有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措施,对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的家人没有强制措施,给工作的深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样的情况占吸毒人员的大多数,约30人左右。

3、嫁入外地,户口未迁者。

洞新社区**去年安家到***,今年刚生小孩,只吸食过一次,以后没有吸食过,户口还在洞新社区,本人很少回来,社区不能按新《禁毒法》的要求对其进行管理。我处共有3人嫁到外地,但其管理职责没有及时移交过去,其本人及家人也非常忌讳“吸毒人员”这一特殊身份,千方百计隐瞒情况。

4、李代桃僵,身份弄错者。

**社区的**和洞新社区的王利平本人都不吸毒,有单位和邻居、亲人的证明。但当初被人冒用身份证登记,上了黑名单,要求消“户”。建议对确实弄错了的,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消“户”。

5、外地谋生,不知所踪者。

吸毒人员的经济都较为困难,因吸毒史在家乡难以就业,为生活所迫,大多都到外地谋生,如耕塘社区吸毒人员**、**都在**开车。关家社区**在**开车,小花社区**在**开快餐店,**社区**在**太子龙打工等等,这些信息都是家人提供的,我们能和他们的家人联系上,但没有经费逐一到外地证实,这类情况有19人,另有11人因种种原因我们根本查找不到任何联系方式,如**社区的吸毒人员**,原籍是**,买的户口落在我处,属“三无”人员:在本地无房子无亲人无单位,根本无法查找,还有耕塘社区的**,是区域重新划分时由洞新社区移交过来的,当时是在**大市场买商品房落的户,落在散户组,后房子卖掉了,人也不知所踪,这些“三无”人员给我处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处。

结合我处实际,我个人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提出以下6点建议:

1、每年定期组织对办事处和社区从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业务水平。

2、按《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既可在户籍地戒毒,也可在常住地戒毒,但目前没有明确的交接人员制度,容易出现户籍地管不着,常住地没有管的失控局面,应尽快出台有关措施和制度,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3、建立联动和交接制度。办事处、派出所、禁毒大队和禁毒所的工作联系要加强。如**年9月28日,扶青社区吸毒人员曾艳被强戒,事隔1月后管区民警和扶青社区才知道此事,信息出现了脱节,今后要加强联系。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我村认真贯彻^v^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我们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了积极创建无毒社区责任书,具体落实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禁毒。

认真贯彻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开展禁毒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做到“六知”。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业务培训,提高收集和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二是实施“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像做其他工作一样,做好我村的创建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使创建工作循序渐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第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件、分块、定人负责,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外来人口和服务行业等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检查情况。完善和规范各项限制措施的实施,打击^v^,建立月度分析,每季度召开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的“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v^的危害和禁毒要求人人知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经常关心村民的日常生活,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远视线,预防和控制村民吸^v^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无新增吸^v^毒案件,圆满完成了“无毒社区”创建任务。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市妇联结合各地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探索创新,把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与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相结合,形成了富有乐清特色的工作品牌,并吸引了新生力量不断加入壮大。

男性反家暴志愿者小组对话反家暴。20xx年11月23日,成立全省首支男性反家暴志愿者队伍,以男人跟男人对话的方式进行反家暴宣传和调解,引起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关注。目前,这支队伍不断壮大,每年的“三八”维权周和“11·25”反家庭暴力日的舞台上,都有他们活跃的身影,在反家暴工作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伸出了男性宽厚的臂膀。

辣妈义工社带孩子做公益。2013年11月28日,柳市镇的几位年轻辣妈利用微信群建立了辣妈义工社,成立仅小半年,便在乐清小有名气。她们经常组织开展绿化美化、爱心义卖、敬老助残、帮困助学等活动,带孩子一起做公益,言传身教,传递正能量。短短几个月,这个充满活力和爱心的义工社,成员从20多人发展到过百人,每一两周就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手牵手”工作室给孩子温暖的守候。刚刚成立于今年4月份的“手牵手”工作室,以“助人成长,服务他人”为宗旨,开展各类敬老爱幼社会服务活动,重点为“春泥计划”班新居民子女及留守儿童提供八小时以外的校外课堂、心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同时也招募到了不少的周末“两小时志愿者”加入到春泥班中。

在乐清,还有久负盛名的老婆婆活动室、爱心话聊社、姐妹拒毒心灵驿站、妈妈、“春泥计划”志愿团、广场舞志愿队等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她们立足妇女儿童需求,常年不间断地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品牌,赢得了广泛赞誉,并吸引了更多的爱心人士不断加入到志愿服务中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册志愿者队伍113支,在册人数2462人,志愿服务5651人次。

市妇联在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逐步健全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并借助公安、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力量促使志愿服务全面铺开。

三、争当“六员”志愿者服务内涵不断延伸。

乐清市妇联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服务新领域,形成了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的六大块优质服务,广大妇女争当“六员”志愿者,服务内涵得到不断延伸和拓展。

一是倡导文明风尚,争当文明新风的宣传员。成立巾帼环保护卫队,广泛动员志愿者开展“五水共治巾帼同行”、“四边三化巾帼在行动”

“全家总动员共护母亲河”“我为乐清添片绿”三八林建造“我和妈妈齐上阵清洁家园靓乐清”“抵制白色污染重提菜篮子”等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传播形成人人争当环保卫士的氛围,助推环保模范城创建。开展“孝文化”宣传敬老院献爱心送温暖,举办广场健身舞大赛排舞大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倡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二是指导创业就业,争当创业致富的指导员。深入开展巾帼创业帮扶行动,为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妇女待业妇女移民村失地妇女等群体提供用工信息技能培训。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女企业家协会举办巾帼专场招聘会,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缓解企业用工荒压力。成立乐清首家专业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巾帼家政培训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并获得财政专项补助,将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送到妇女家门口,使之免费掌握一技之长。学校从2011年5月创办至今,开办培训28期,培训学员438人,其中通过考核获得财政补助159人,补助金额达161100元。深入开展“城乡姐妹手牵手,共建幸福新农村”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巾帼文明岗和女企业家等与村妇代会结对,根据各自专长,结合农村妇女需求,因地制宜地提出各种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服务项目,为农村姐妹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去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32次,送去帮扶资金17万余元。

三是联合维权维稳,争当权益保障的调解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发动土地仲裁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妇女骨干等专业人才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反家暴等服务,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平安和谐。“三八”节期间,分别与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召集维权干部和志愿者参加案件审理旁听和专家座谈,汲取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每周三下午,开展妇联界别政协女委员和律师坐班会诊活动,为权益受侵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是支招家庭教育,争当科学家教的引导员。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讲师团,每月定期举办父母课堂和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定期送科学家教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春泥计划”快乐营等阵地,招募家教专家志愿者为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提供“两小时”志愿服务。

五是抱团助学解困,争当帮贫济困的服务员。“春蕾计划”在乐清实施20多年,成为全市促进女童教育发展最具口碑、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品牌项目之一。20年,通过精心策划现场结对、明星慈善盛典、母亲节音乐演奏会、快乐亲子派对、爱心广告墙等公益募捐活动,成立春蕾女童教育基金和乐清市首支“春蕾”大学生助残志愿者队伍,汇聚最广大志愿者的爱心力量,筹得爱心善款达万元,帮扶失学女童4524名。成立于2006年的爱心话聊志愿者队伍,8年来陪伴孤寡老年人“讲闲谈”万人次,慰藉他们孤独、苦楚的晚年生活。北白象镇妇联汇集爱心款近50余万元,成立了巾帼关爱基金会,用于关爱妇女身心健康、扶助贫困罹病妇女、提高妇女素质能力等民生项目。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三)社区戒毒定期检测制度。

1、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要根据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测分类,及时通知、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中心、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2、社区戒毒人员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管理和监督。

3、社区戒毒人员要按照检测要求,按时完成第一年每2个月1次共6次检测,第二年每季度1次共4次检测,第三年每半年1次共2次检测。

4、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情况有质疑的,可要求社区戒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社区戒毒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5、社区戒毒人员因外出探亲、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检测的,应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供延期进行检测的书面申请或说明。

6、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检测要求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下达书面督检通知书,派出所可强制检测。三次不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四)社区戒毒人员家属职责。

1、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应履行公民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国家、社会及社区禁毒工作。

2、戒毒人员家属是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的主要监护工作,同时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其进行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3、与社区签订监护戒毒协议书。

4、戒毒人员家属作为监护人,应积极密切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戒毒工作活动,保护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防止和阻止外界的不良行为影响对其亲属的诱惑。

5、戒毒人员家属应积极帮助提供亲属在社区戒毒的费用,积极支持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康复治疗。

6、督促戒毒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7、若发现戒毒人员有偷吸或复戒^v^的可疑现象,要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与其正在戒毒的亲属接触要及时给予阻止,同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8、在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发生民事纠纷、刑事诉讼时可接受委托代理,进行诉讼。

9、戒毒人员家属应与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随时将戒毒人员的情况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

^v^拉达乡党委。

拉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和禁毒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完成忻州市交给我们的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打赢禁种铲毒人民战争。刚才,还柱秘书长宣读了表彰决定,**副市长通报了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副市长作了禁毒工作报告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我完全赞同。六位同志就脱贫攻坚和禁毒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明了做好这两项重要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排名落后的单位迎头赶上。下面,我简要强调两方面意见。

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位列第三方阵。如果说去年工作任务可以靠突击来完成的话,那么今年就到了看形象、看进度、看实际成效阶段,必须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去抓、去落实、去推进。今年上级下达我市的减贫任务是10个贫困村出列、4800名贫困人口脱贫。我们要力争实现17个贫困村出列、6396个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进入忻州市第一方阵(前5名)。为确保完成今年任务,主要在8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求真求实上下功夫。

从2015年底开始脱贫攻坚以来,上级频繁出台的文件很多,政策性很强,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政策,切实吃透实情。尤其是易地移民搬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惠民政策,以及省里给忻州市量身定做的5条特殊政策,都是支持我们脱贫攻坚、富民强县的好政策,我们要在守卫底线的前提下,自觉运用这些政策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准确把握政策的基础上,还要对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市场趋势、政府的要求、干部的状态、群众的需求等,都要做到心里有数。我深信,对实际情况掌握的越透,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越管用,对实际情况掌握越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越多。

二是在全力推进易地扶贫移民搬迁上下功夫。

后续工作。人员搬出、房屋拆除、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也要统筹考虑,及早谋划。

三是在产业发展上下功夫。

结到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身上,促进贫困村主导产业健康成长,带动6000余名贫困人口增收获利。

四是在改善设施上下功夫。

一要集中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二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巩固深化2016年脱贫村成果,稳步提升2017年计划脱贫村整体水平,多方筹集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实施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危房改造、交通、水利、电力、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路畅通、设施全、生态好,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

五是在加强劳动力培训上下功夫。

业、园林、民政、文化等部门牵头,市扶贫中心协同,组织好相关培训班,大力开展 “领头雁”、绣娘、月嫂、护工、电焊、营销、种养殖、家政服务、生态绿化等专业技能培训,打造原平特色劳务品牌。

六是在落实民生政策上下功夫。

主要是增强针对性,及时性,防止撒胡椒面。一要落实教育扶贫,不仅要发展教育扶贫,更要通过教育脱贫。二要落实健康扶贫,增强健康服务,夯实劳动力就业基础,同时防止因病致贫。三要落实特殊群体的补贴政策,对特殊群体要有针对性。四要落实救济救助金政策。对于天灾人祸的,意外事故的,该救济的救济,该救助的救助,该心理疏导的心理疏导。五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兑现,确保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到位。

七是在创新金融政策上下功夫。

和服务。如果哪一个企业需要五百万流动资金,可以找100个贫困户,以每个贫困户的名义贷5万,然后由这个企业使用,企业通过支付给贫困户利息(数额在3000多元),增加贫困户收入,而企业又降低了劳动用资成本。如果企业还不了款,和贫困户没关系,保险公司管70%,银行补贴10%,政府补贴20%。因为风险主要是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承担,所以银行不用顾及贫困户的信用等级问题,农户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要用好用足这个政策,积极培育土生土长的中小微企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八是在提升激发基层干部的活力上下功夫。

农村的事、贫困村的事,能不能办好,最终还要靠全市干部和贫困户。要真正感情到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培育群众典型,着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真正为农村发展提供保障,对村痞、村霸、邪恶势力从严惩处,在农村造就一个依靠自身努力积极脱贫的良好导向。

二、关于禁毒工作。

(一)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禁毒工作。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禁种铲毒工作,非法种植^v^原植物实现“零产量”目标;共破获^v^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v^等^v^。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禁毒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我市被列为2016年“种植^v^原植物重点关注地区”,至今未摘帽。为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视问题,动员多方力量,迅速采取行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禁毒工作。

(二)明确目标,以高压强劲的态势打赢禁毒战争。

今年是我市禁种铲毒工作大打翻身仗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总目标,严把播种和开花两个关键节点,尤其是轩岗、长梁沟、段家堡等禁毒重点乡镇,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每一名副职领导都有责任区域,逐村逐地块 “过筛子”、“地毯式” 巡查,确保不出问题。要发挥过去的老经验、好做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组织公安民警、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县际、乡镇交界地区开展全方位踏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铲除,不留死角,铲毒务净。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收购、加工等^v^犯罪,彻底摧毁^v^种植、加工、销售链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禁种铲毒人民战争。

(三)凝聚合力,以高效有力的举措确保禁毒成效。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我村认真贯彻^v^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了积极创建无毒社区责任书,具体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村禁毒,认真贯彻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和预防教育,开展日常禁毒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做到“六知”。

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业务培训,提高收集和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二是实施“无毒社区”工作。

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像做其他工作一样,做好我村的创建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使创建工作循序渐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第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件、分块、定人负责,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外来人口和服务行业等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检查情况。

完善和规范各项限制措施的实施,打击^v^,建立月度分析,每季度召开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的“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第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v^的危害和禁毒要求人人知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经常关心村民的日常生活,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远视线,预防和控制村民吸^v^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无新增吸^v^毒案件,圆满完成了“无毒社区”创建任务。

社区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部署禁毒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人为本、面向全民、贴近、注重实效”的方针,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全县的禁毒意识,努力“全民抵制^v^、禁毒斗争”的社会,为打造“平安__”营造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当前新型^v^犯罪反弹的严峻,对新型^v^危害性的宣传。全县各级学校要市禁毒委下发的《防范新型^v^的危害》vcd等宣传资料,对全县在校生一次防范新型^v^危害的宣传,是对在校职、技校学生等高危群体,要不漏。公安、文化、工商要对全县歌舞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禁毒培训,年底前,歌舞娱乐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对新型^v^及其危害知晓率要100%,要千方百计措施对到歌舞娱乐场所消费的顾客禁毒警示和宣传。要对新型^v^危害案例歌舞娱乐场所涉毒的曝光,对新型^v^危害的认识,地对禁毒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

(二)县教育局要遵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v^预防教育大纲》要求,学校禁毒教育能够师资到位和课时到位,要鼓励学校禁毒活动,到禁毒战争中去。

(三)社会资源,抓好阵地宣传。各乡镇、各职能要依托村居、学校、等阵地,防范新型^v^主题宣传月(周)、举办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文艺晚会,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对^v^危害的知晓率。各乡镇要编印一批禁毒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发放给;吸毒人数较多的雅阳、泗溪、罗阳等乡镇每个月要一次禁毒宣传,各社区(村、居)宣传栏每季要出一期禁毒板报。

(四)大张旗鼓地“”国际禁毒日期间的禁毒宣传活动。“”国际禁毒日期间,县禁毒办要,县禁毒委和社会各界,各乡镇要组织学校、工会、共青团、卫生、妇联等“贴近、贴近生活、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多层次、全方位、轰轰烈烈地掀起禁毒宣传新高-潮。

(五)“禁种铲毒”宣传。各乡镇,农业、林业等要总结以往禁种铲毒宣传工作经验,将禁毒工作与森林防火等日常工作起来,^v^的生长规律,制定计划,宣传,营造“禁种”工作“人人知晓、人人”的,杜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的,全县禁绝种植^v^原植物的。

(六)健全禁毒宣教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企事业要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日常宣传工作的内容,是企事业要员工的禁毒宣教工作;要禁毒宣教工作通讯员,责任人组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的重大行动及禁毒工作情况等信息资料,并上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宣教工作。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v^禁毒法》、《^v^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v^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入所。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v^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的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v^,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医疗。

第四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v^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药品的,由具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教育。

第五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强制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v^《强制戒毒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v^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达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

第四条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v^备案。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v^公安局、^v^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v^备案。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合资开办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六十张。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第五条强制戒毒所的管理由设立强制戒毒所的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所的名称统一称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

第六条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民警:床位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床位数的百分之五。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民警和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药品。

(五)私放戒毒人员。

第八条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由同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九条强制戒毒所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应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出具健康检查结论,退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所外戒毒的决定:

(一)患有急性的传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前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被限期所外戒毒的人员尚未戒除毒瘾、需要强制戒毒的,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将其送交强制戒毒所继续戒毒。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二条强制戒毒所。

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财物由强制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对检查中发现的^v^和法律规定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应当逐件登记,予以没收,并开具《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对于没收的物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戒毒人员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强制戒毒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戒毒人员病历、谈话教育记录、《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解除强制戒毒呈批表》、《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和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将《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未经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戒毒人员档案。

第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教育制度,寓教于管,管教结合,教育挽救戒毒人员。

第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成年和未成年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情况,按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身体康复等分区管理。

第十六条强制戒毒所戒毒治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管教、医护、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批准,不得进入戒毒治疗区。

第十七条强制戒毒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和其他危害强制戒毒所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专人看护或者隔离等保护性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第二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教育戒毒人员遵守《强制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强制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对违反所规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属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吸毒危害以及性病、艾滋病知识等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的谈话教育,应当由女民警或者二名以上民警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参观学习、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活动,活跃戒毒人员生活。

第二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实行规范化管理。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应当实行面对面的直接管理,应当熟知所分管的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于主动坦白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举报、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给予奖励。强制戒毒所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报经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让戒毒人员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下,限期所外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限期所外戒毒期满,经检查已经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为其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强制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捎带或邮寄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必须经强制戒毒所检查,确认无违禁品并登记后,才能交戒毒人员本人。

第二十七条办案单位询问戒毒人员,应当出示办案单位证明及办案人员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所长批准,在所内指定地点进行。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暂时离所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写出书面保证,经所长批准并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后,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不得超过三日,离所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办理刑事拘留、逮捕手续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收容教育所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确需在强制戒毒所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的,由看守所和收容教育所提出意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强制戒毒所治疗。治疗期间的监护工作由原监管场所派人承担,生理脱毒后立即押送回原监管场所。

第三十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于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强制戒毒所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拍照后处理。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戒毒人员举报、揭发和控告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对症药物治疗措施,建立治疗档案;对艾滋病、淋病、^v^等传染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应当实行隔离戒毒治疗。

第三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戒毒药品,不得使用未经审批准许临床使用或者试用的戒毒药品。

第三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戒毒药品管理制度。对用于戒毒的药品,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分别建立专用收付帐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由专人保管。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戒毒药品的,应当由医生开具处方,并监督戒毒人员当场服药。

第三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防止戒毒人员在脱毒治疗期间发生事故。

第三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经脱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开展有益于身体康复的文体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所内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三十七条对强制戒毒期限将满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对其进行是否已经生理脱毒的检查。对仍未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设立办公区、戒毒治疗区、文体活动区、生产劳动区,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健身器材。戒毒治疗区应当设有戒毒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检验室及值班室。戒毒治疗区药房应当具备贮存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条件。治疗室应当具备诊治戒毒常见并发症的条件及其他应急设施。

第三十九条戒毒病室的面积每人平均不得少于三平方米;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寒、防暑、防潮。

第四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当有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绿化美化强制戒毒所环境。

第四十一条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戒毒人员的生活费、治疗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商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并报^v^备案。

第四十二条对戒毒人员或者其家属交纳的生活费、治疗费,强制戒毒所应当开具收据,单独立帐,单独管理,伙食帐目每月结算公布一次。严禁截留、挪用和以其他方式侵吞。戒毒人员食堂应当与工作人员食堂分开,单独设灶,保证饮食卫生。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要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三条对强制戒毒期满后,经检验已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戒毒人员凭《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领取入所时所存财物。

第四十四条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终止其在强制戒毒所内戒毒,办理出所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对戒毒期满出所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回访,配合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出所时,强制戒毒所应当进行出所登记,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

今年来,区妇联切实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了妇联全年工作计划中,将禁毒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席亲自参与研究、决策,签署了禁毒成员单位责任状,副主席具体部署,负责认真落实。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充分发挥组织妇联优势,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发放“不让进我家”活动倡议书,号召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对进行严格防范和监督。通过举办“创建文明城区,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入家庭,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自觉巩固和扩大禁毒成果。

2、联合各成员单位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禁毒日宣传活动。6月26日上午,区禁毒委组织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在通程商业广场设立中心宣传站,向过路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禁毒宣传影象资料,制作20块宣传展版在现场摆放,宣传现场悬挂气球、彩旗、横幅,现场接受咨询人数近3000人次。据统计,共分发了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台,大力营造了禁毒宣传氛围。

三、认真做好帮教工作。

各级妇联不断完善对涉毒人员的帮教机制,认真做好帮教工作,教育引导吸毒人员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她们彻底脱离,重返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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