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组织和机构都会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以适应其特定的运行和管理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制定本规程之目的是为了生产流程程序化,规范化,使厨房每位员工更能了解到冷冻库内的正确存放及保管运作,以便更好地工作,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并保证餐食质量。
本规程适用于厨房所有员工。
3.1进出冷冻库必须随手关门;
3.4容易渗水的产品放入冷冻库时,篮子底部需加用塑料盆,预防废水滴在冷冻库地面;
3.8绝对禁止员工因天气炎热而打开冷冻库门降温,严禁将冷冻库当空调使用;
3.9保持冷冻库达到规定的温度,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温差、损坏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厨师长,与工程部联系维修,不得自行修理。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一是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为普遍,多数农民属于低水平消费群体,购买能力有限,所以他们购物时多图便宜,而且识假辨假能力差,因而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市场。
二是经营主体的素质相对较低,他[1]们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守法经营观念。个别经营者往往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更不会去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质食品,为了不让自己亏本,甚至是有利可图,经营者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商品销售出去。
三是在农村,小卖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经销商大量存在,他们经营规模小,广泛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这些状况满足了农村的消费需求,但不利于监管。
四是农民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权,多是自认倒霉。还有的是碍于同乡的情面,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因而使违法经营长期得以生存。
五是维权成本较高。为几元钱的食品,费钱投诉很不合算。
大学后勤管理处关于加强一线工作的规定:
为了深入、扎实、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解决一线的问题,不断提高后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积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服务。
建立定量检查和随时抽查制度。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量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随机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科研服务。
建立主动服务制度。后勤管理处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征求校区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科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验服务。
建立主动联系工作制度。后勤管理处每两周至少一次主动联系实验管理人员,征求有否需后勤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出快速反应。
四、教工公寓。
建立随时征求意见或建议制度。在各公寓值班室设立主动征询意见表,教工可随时填写需解决的问题或需改进服务的建议。zz物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当天报总务办公室处理。每件事都要给教工以明确的答复。
五、学生公寓。
建立24小时随时解决问题制度。凡符合规定且又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问题须在24小时之内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明确解释。
六、餐厅服务。
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家人在校区的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在学生或教工餐厅就餐,其他工作人员平时在餐厅就餐;餐厅设立开餐时经理值班制度,做到随时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解答问题,及时提出供餐整改建议和措施。
七、其它服务。
其它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有相关责任部门每周不低于两次进行责任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为保障库房货品保管安全,提高库房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物料储运安全,规范仓库管理,降低库存,节约成本。
二、适用范围。
冷藏冷冻生物试剂制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库房管理的还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冷冻,冷藏库房作业管理。
1)库房内依商品性质,厂商品牌规划暂存区位置。
2)每日进出库要轻拿轻放,同时应整理商品,要按照进货日期放置整齐,检查是否有商品解冻变质现象。
3)商品库存高度不可高于风扇,避免倾倒与挡住风扇,影响温度。
4)进入库房须检查安全开关是够正常,出库后随手关灯,关门(库门要轻开轻关)。库门不可产时间打开。
5)在库房内须有防寒衣,鞋。
6)风扇与地面发现结冰须立即清除。冷藏库地面有随时保持干爽,清洁。7)冷冻库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冷藏库每周至少清洁一次。
8)仓库人员必须每天3次(早,中,晚)记录库房温度及电量,如有温度异常须通知技工检修并通知仓库负责人。
9)非工作需要,仓库人员不可随意在库房内逗留,以免造成人员伤害,出货完毕需立即将冷冻库房门关闭。
10)客户与非仓库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冷藏、冷冻库,必须由仓库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二、冷藏,冷冻设备清洁维护标准作业。
1)各式冷藏,冷冻设备陈列货品时须避免挡住出风口及入风口。
2)冷藏,冷冻库房内,货品堆放须离地面及墙面5公分以上有利空气流通。3)严禁用水冲洗风扇,以免造成短路。
冷藏,冷库管理是保税仓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不可有任何的疏忽和大意、仓库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库容利用好、货物周转换快、保管质量高,安全有保障。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六)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七)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八)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九)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十)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误,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1职责。
1.1财务部经理——负责督导检查1.2仓库管理人员执行此制度2物资验收规定。
2.1直拔物料的验收规定1)验收准备。
a.验收时如有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验收人员应拒绝签收;
c.因特殊情况或使用部门同意签收的,应写明原因,并做好“让步接收记录”;
6)验收后的账务处理。
2)验收程序。
财务成本会计根据货物验收单进行审核金额并登记入账;6)破损变质物品的处理规定。
库房情况;
仓管人员每月末应会同成本会计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2)盘点人员。
仓管人员及成本会计;3)盘点程序a.逐项盘点。
各库区管理员应与成本会计对物品进行逐项盘点;b.填写“盘点表”
赔偿:盘亏或报损的,属责任人赔偿的,由其交付现金或从工资中扣交。
盘盈的,应查明原因,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抵补短缺和损失或移作他用。账务调整:盘亏或报损的,属正常损耗报损的列入当期成本费用;属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报批后,以其净损失(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和残值后)列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应冲减管理费用。
4.3破损物品处理程序。
由成本主管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处理;4)处理程序。
d.以上物品的破损、霉变属责任人工作的疏忽或责任心不强所造成,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赔偿或处罚处理。
3)对各种包装物(纸箱、碎纸、网袋)等废品,各部门指定一名员工会同财务部仓管员负责处理废品变价回收工作,所有废品变价收入均由财务部列台账核算,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作为员工活动基金。
4)任何物品出门前都要有财务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签字才能放行;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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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冷链物流的大力发展,冷库建设也越来越多,跟着冷库的安全事故也多起来了,所以冷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冷库工作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制冷快报讯:液氨是一种易燃易爆且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一旦泄漏,能导致火灾、爆炸、冻伤事故。今年以来,国内发生多起液氨泄漏事故,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而之前吉林禽业公司“6·3”事故更是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空调制冷大市场专家结合多年作经验总结相关液氨制冷设备安全使用手册分享给大家。
一、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对液氨储罐、钢瓶、管道、仪表、阀门和安全装置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实行定期检修,杜绝带病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液氨储罐、钢瓶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确定报废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列为监控运行的,要制定监控运行管理制度,降低运行压力,缩短巡检时间,加强检查、检验及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开、停车和生产交接环节安全管理。制定完善严格的开、停车和生产交接环节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大修特别是在长期停车后的开车前,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制定严密的开车方案,对开车工作进行细致的安排和精心的准备,避免匆忙开车;二是要加强开车前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收拢思想,使职工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使职工进一步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开车方案,保证 开车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开车前的安全检查,在开车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检查,整改隐患或问题,并落实责任,实行开车签字负责制,确保开车安全。
三、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将液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作为企业日常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教育培训,使企业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液氨的危险特性,掌握液氨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防控救援知识。液氨制冷操作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四、建立、完善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等,制定严格的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证制度,加强对带气、动火和设备内作业等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企业在大修、检修作业前,要制定大修或检修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抢险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液氨使用环节的各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培训,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报警、防护、疏散、急救、现场堵漏处理等操作要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必须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和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储氨量大于或等于10吨的企业,要配备一名懂业务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和一名专职安全员;储氨量少于10吨的企业,要配备一名懂技术专职安全员。
二、必须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企业的冷库及制冷系统。
三、必须在氨制冷机房储氨器等重要部位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当储氨量大于或等于10吨企业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时报警,必须安装自动控制报警和人工报警仪器;储氨量少于10吨企业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事故排风按钮设置在机房门外侧或控制室。
四、必须在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保持应急通道畅通。
五、必须定期检验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
六、必须在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和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风向标。
七、必须按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并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有关规定。
八、必须在氨制冷厂房门口或外侧设置切断氨压缩机电源的事故开关或在控制室设置事故紧急停车按钮。
九、必须在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防酸碱腐蚀的专用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十、必须在氨制冷厂房内设置便于人员冲洗的洗眼器等设施。
十一、氨制冷厂房必须与控制室隔开,并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十二、必须设置紧急泄氨口,将氨溶于水。
十三、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必须要求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十五、必须要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知识的培训。
十六、必须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液氨使用和储存的安全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使用与储存液氨的非化工工贸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不注明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8163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6804 气瓶警示标签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414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 3047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jb/t 7658.12 制冷装置用辅助设备 第12部分:紧急泄氨器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r000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46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关于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四函〔2015〕28号)
其它涉及到液氨使用和储存的法规、文件、标准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规定。
3.1 液氨场所
液氨钢瓶储存区和储罐区、装卸区、用氨厂房的统称。
3.2 液氨储罐区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存液氨的储罐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
3.3 钢瓶储存区
储存若干个液氨钢瓶的相对独立区域。
3.4 用氨厂房
在生产工艺或系统中使用液氨的车间,包括氨制冷机房、冷库、用氨生产车间(含氨分解车间)等。
3.5 液氨装卸区
液氨装卸区是指液氨从一种运载工具(液氨罐车、钢瓶运输工具)转移到液氨储罐、钢瓶储存区的场所,包括罐车接卸区、钢瓶装卸区。
4.一般要求
4.1 选址与布局
4.1.1 液氨钢瓶储存区和储罐区、装卸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宜位于工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同时须考虑在事故情况下,因风向不利对厂区外人口密集区域的影响。
4.1.2 液氨场所应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布置,严禁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4.1.3 氨气、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1.4 用氨厂房、液氨钢瓶储存区、储罐区为火灾危险性乙类场所,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且液氨钢瓶储存区、氨制冷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冶金企业的液氨场所,其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1.5 冷库设计、建造、运行、检修维护和运营管理等,应符合gb 50072和gb 28009的有关要求。
4.1.6 用氨厂房、液氨钢瓶储存区、储罐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 m。
4.1.7 用氨厂房的安全疏散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并保持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4.2 从业人员
4.2.1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4.2.2 企业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且具备液氨相关安全知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 涉氨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电工等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操作证后上岗,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复审。
4.2.4 其他从业人员应接受企业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5 涉氨岗位新职工入厂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涉氨岗位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换岗的,需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4.3 安全管理制度
4.3.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3.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危险化学品(液氨)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7)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8)关键岗位及重点部位(液氨使用、储存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应急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奖惩管理制度;
13)检维修管理制度;
1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交接-班制度;
17)巡检制度;
18)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1)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22)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所规定的制度内容)等。
4.3.3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液氨装卸、用氨,以及特种设备、电气等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3.4 液氨制冷企业应按《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安监总管四函〔2015〕28号)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4.3.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周期不超过3年,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4.4 应急管理
4.4.1 企业应按照gb/t29639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的要求,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4.4.2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4.4.3 按照gb50016设置消防设施,涉氨装置附近应设置消火栓。
4.4.4 储罐区应设有喷雾水等泄漏应急处置措施。
4.4.5 企业应配备应急抢修工具(不易发生火花),配备管道、法兰和法兰垫片、阀门、储罐及钢瓶专门堵漏工具等应急器材。
4.4.6 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过滤式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应急防护用具及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备2套,其他防护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的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4.4.7 液氨场所应配备酸性饮料或食醋、2%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急救药品。
4.4.8 上述应急器材(设备)和应急防护用具、急救药品,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校验和维护,建立专门台账。
4.4.9 液氨场所应设置洗眼器、淋洗器等防护设施。
4.4.10 液氨场所的控制室或值班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通讯器材。
4.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4.5.1 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并报市或市(县)区安监局备案。
4.5.2 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以及aq3035、aq3036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视频监控系统。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一级或者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还应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5.3 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4.5.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6 隐患排查治理
4.6.1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档案,并按规定要求通过“无锡市感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6.2 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分类定级,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涉及重大隐患的,应按照“五落实”(即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的原则进行整改。
4.7 设备和设施
4.7.1 企业应针对漏氨重点部位,特别是管道、阀门、法兰等,制定日常巡查、检维修计划,并建立相应记录。记录中应明确检查部位、方法、人员、周期及检查结果等内容。
4.7.2 企业应依法办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
4.7.3 两端阀门之间的液氨管道,应设置安全阀等安全泄放装置。
4.7.4 特种设备以及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测、检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7.5 安全阀等泄放装置的排出口应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集中地点进行妥善安全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4.7.6 液氨场所应设置符合gb 50057规定的防雷装置。液氨制冷企业应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氨制冷机房内的制冷管道、水管等各种金属管道进行等电位联结;其他液氨场所的液氨储罐、管道、阀门等金属设备设施应设置符合gb 12158规定的防静电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检验,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4.7.7 与液氨接触的部件不应选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以及镀锌或镀锡的零配件。
4.7.8 输送氨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氨管道架空敷设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氨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氨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4.7.9 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当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如:地下收集池)时,可不设防火堤。
4.7.10 液氨场所应设置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液氨和消防等事故废水的收集池。无法设置的,应构筑围堤或其他收容泄漏的液氨和事故废水的设施。
4.8 安全监控系统
4.8.1 液氨钢瓶储存区和储罐区、装卸区、用氨厂房应按gb 50493设置有毒气体(氨气)检测、报警系统,氨分解车间还应按gb 50493设置可燃气体(氢)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同时,应保证上述报警系统的可靠供电。
4.8.2 液氨钢瓶储存区、氨制冷机房、用氨生产车间的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并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
4.8.3 有毒气体(氨气)检测器、可燃气体(氢)泄漏检测器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定合格,其周期不应超过一年。
4.8.4 作业人数超过9人的涉氨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8.5 泄漏报警与视频监控等信号,应传输至本单位的生产控制室或24小时值班场所。
4.9 劳动防护
4.9.1 企业应按gb/t11651的要求配备人员防护用品。
4.9.2 在液氨场所作业时,从业人员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4.9.3 防护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校验和维护,建立专门台账。
4.10 职业危害告知
在液氨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 、gbz158规定的标志、标识;应设置安全告知牌及职业危害公示栏。
4.11 其他
4.11.1 应在人员便于观察的醒目位置设置风向标。
4.11.2 液氨场所应按照gb50016、gb50140的规定要求,配置消火栓等相应的消防器材。
4.11.3 在液氨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符合aq 3047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化学品标识、理化特性、危险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防护用品说明、资料参阅提示语及报警电话等内容。
4.11.4 氨气(液氨)等输送管道应按照gb7231涂刷设别色,并设置设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4.11.5 架空管线应设置限高警示标识。
4.11.6 制冷设备和管道的颜色,应符合gb 50072的有关规定。
4.11.7 液氨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的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
5.液氨场所其他安全要求
5.1 制冷系统场所
5.1.1 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观察窗的位置应便于室内人员巡视氨制冷机房设备运转情况。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且确保有人值守。
5.1.2 变配电所与氨制冷机房的机器间贴邻共用的隔墙应为防火墙。该墙上只允许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应采用非燃材料严密封塞。
5.1.3 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窗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5.1.4 氨制冷机房、配电室和控制室之间连通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5.1.5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机,事故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口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5.1.6 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切断氨压缩机电源和氨泵电源的事故总开关。
5.1.7 冷库库房外部、氨制冷机房外部应设置消火栓,并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冷库库房内应设应急照明与呼叫报警装置。
5.1.8 氨制冷机房的照明设施应选用防爆型。氨制冷机房和配电室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5.1.9 低压循环贮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高液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至控制室。
5.1.10 氨制冷机房内的储氨器上方宜设置固定消防水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内不宜设置无防潮设施的电器设备。
5.1.11 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紧急泄氨器设计应符合jb/t 7658.12的有关要求。
5.1.12 冷凝器、贮液器、排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附属制冷设备,均应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确保达到整定压力时安全阀能自动开启。
5.1.13 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米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米,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和杂物落入泄压管内措施。
5.1.14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5.1.15 设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贮氨器等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设于室外的制冷压缩机组、贮氨器除应设围栏外,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5.1.16 制冷系统的管道应采用专用的无缝钢管和管件,并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5.2 氨分解装置区
5.2.1 氨分解装置区与钢瓶储存区应采用隔墙分开,氨分解装置区建筑物顶内平面应平整,防止氢气或氨气在顶部凹处积聚。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应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并朝向安全地带,屋顶部区域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
当建筑物采用机械通风时,进风口应设在建筑物下方,排风口设在上方。
5.2.2 氨分解装置调试前应再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同时用氮气吹扫。
5.2.3 氨分解装置运行中,必须定期检修,若发现有严重腐蚀、损坏或影响安全可靠性的,应立即停机检查。
5.2.4 设备周围发生火灾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关闭进出口所有阀门。
5.3钢瓶储存区
5.3.1 钢瓶应配备完好的瓶帽、防震圈等附件。钢瓶立式放置时应采取防止钢瓶倾倒的措施。
5.3.2 钢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距工作场地至少5米以外的地方,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钢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别布置并有明显标志。
5.3.3 钢瓶储存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办公室、宿舍、休息室,并不应贴邻建设。
5.3.4 钢瓶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5.3.5 实瓶区宜设置固定雾状水喷淋系统。钢瓶储存区外部应设置消火栓,并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喷淋与水雾喷射范围应能满足覆盖实瓶区。
5.4 液氨储罐区
5.4.1 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和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且应定期校验。储罐应安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
5.4.2 室外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设置固定消防水喷淋系统。室外储罐区外部应设置消火栓,并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尚应设置具有水雾喷射功能的消防水炮。喷淋与水雾喷射范围应能满足覆盖所有可能漏氨的部位,特别是管道法兰、阀门法兰和设备法兰等连接密封部位。
5.4.3 储罐进出口管线均应设置双切断阀,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罐进出口管线的一只切断阀应为与液位报警系统联锁的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5.4.4 液氨储罐应设置不燃烧体防护围堤或隔离设施、设备,并密实、闭合。
5.4.5 室外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消防回转场地。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米。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中心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网中心机房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机房需配备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系统数据和系统日志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网络信息中心设备的运行监控,认真处理网络数据,数据损坏后须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应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关情况和操作及时记入维护日志。
三、网络信息中心机房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时做好中心服务器的日志和存档工作,任何人不得删除运行记录的文档,否则追究责任。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五、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系统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七、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服务器要做好安全设定,包括端口、漏洞、补丁等,做好防范措施,要设置自动杀毒程序更新及系统补丁更新,重要数据要定期做好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八、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交换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的配置要有规划和记录,每次配置列表要备份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故障出现时及时恢复。
九、机房的网络线路包括光纤跳线、电缆及光缆等要做好标记,方便查找。
十、管理员必须在上、下班时间检查机房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设备(ups电池)寿命到期,要提前提出更换方案。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卫生。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锁好门窗,如暂时离开,须随手关门。
十二、严格加强机房安全管理,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雷措施。管理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发现中心服务器有被侵入及恶意攻击记录,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若发现网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做好电源及ups管理。
1、机房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
2、不得随便更改线路和变动开关。
3、熟悉ups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4、对ups的工作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十五、做好空调管理。
1、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为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应保持合适的机房温度和湿度,机房温度应保持在23℃――26℃,机房湿度应低于70%。
2、定期进行日常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4、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十六、机房钥匙有专人保管,禁止外借,主任处留一份备用存档。
冷库的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列出了一些冷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餐饮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餐饮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先进的货物要先出库.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并直接收取现金,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xx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保存食品,每月清买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按规定时间开库,锁库.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一、冷库工作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一、必须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和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储氨量大于或等于10吨的企业,要配备一名懂业务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和一名专职安全员;储氨量少于10吨的企业,要配备一名懂技术专职安全员。
二、必须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企业的冷库及制冷系统。
三、必须在氨制冷机房储氨器等重要部位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当储氨量大于或等于10吨企业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时报警,必须安装自动控制报警和人工报警仪器;储氨量少于10吨企业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事故排风按钮设置在机房门外侧或控制室。
四、必须在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保持应急通道畅通。
五、必须定期检验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
六、必须在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和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风向标。
七、必须按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并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有关规定。
八、必须在氨制冷厂房门口或外侧设置切断氨压缩机电源的事故开关或在控制室设置事故紧急停车按钮。
九、必须在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防酸碱腐蚀的专用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十、必须在氨制冷厂房内设置便于人员冲洗的洗眼器等设施。
十一、氨制冷厂房必须与控制室隔开,并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十二、必须设置紧急泄氨口,将氨溶于水。
十三、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必须要求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十五、必须要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知识的培训。
十六、必须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一、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对液氨储罐、钢瓶、管道、仪表、阀门和安全装置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实行定期检修,杜绝带病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液氨储罐、钢瓶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确定报废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列为监控运行的,要制定监控运行管理制度,降低运行压力,缩短巡检时间,加强检查、检验及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开、停车和生产交接环节安全管理。制定完善严格的开、停车和生产交接环节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大修特别是在长期停车后的开车前,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制定严密的开车方案,对开车工作进行细致的安排和精心的准备,避免匆忙开车;二是要加强开车前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收拢思想,使职工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使职工进一步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开车方案,保证开车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开车前的安全检查,在开车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检查,整改隐患或问题,并落实责任,实行开车签字负责制,确保开车安全。
三、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将液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作为企业日常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教育培训,使企业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液氨的危险特性,掌握液氨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防控救援知识。液氨制冷操作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四、建立、完善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等,制定严格的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证制度,加强对带气、动火和设备内作业等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企业在大修、检修作业前,要制定大修或检修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抢险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液氨使用环节的各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培训,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报警、防护、疏散、急救、现场堵漏处理等操作要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范围。
1、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职责。
1、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管理要求。
1、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安全记录的分类。
表一、、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记录范围。
1、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3、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5、安全记录的形式。
5.1、书面、照片。
5.2、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安全记录的编号。
7.1、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
7.3、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办公:bg,保卫:bw,工程:gc,企管:qg,安全标准化:aqb。
7.4、单位编号。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01。
办公室。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代表编制。
7.7、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安全记录的填写。
9.1、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附则。
1、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f、制冷压缩机组的保护均已事先设定,不须调整;
g、定期清洁制冷机组及冷凝器并观察油面。
h、严格把握入库量,每日入库量应不超过总库容量的15%。
i、观察控制柜运转情况或观察温度表变化情况。
j、禁止将电器部分及电脑控制柜接触水,以免损坏。
k、定期观察蒸发器融霜情况。
l、不要随意有控制柜内连接其它电器的电源。
m、不要随意拆卸制冷机组及电腔元件。
1.1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领导。
2.1 组织机构。
组 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 领导组职责:
2.2.1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2.2.2 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2.3 负责指导、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2.3 领导组下设矿井生产、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等专业办公室,专业办公室设在公司分管职能部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室责任人担任。其中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部,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别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2.4 各专业办公室职责:
2.4.2 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达标规范;
2.4.3 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半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工作;
2.4.4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讲评和量化考核;
2.4.5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
2.5 各矿、厂根据单位实际,成立相应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
3 检查组织形式。
3.1 公司每季度对分管矿井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评比;安全监察部每月对矿组织一次检查。
3.2 公司定期对各矿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事故追查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3 公司不定期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督查:
3.3.1 矿井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
3.3.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执行情况;
3.3.3 收购、兼并整合、联营、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各种证照;
3.3.4 矿区用电及大型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情况;
3.3.5 带压开采矿井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 矿区周边小煤矿监管情况。
3.4 地面生产、非生产系统由公司每季度对分管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 检查要求。
4.1 每次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认真贯彻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方法。
4.2 各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进行检查评比,发现违章违纪人员,立即取消其参检资格,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检查。
4.3 各检查组要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评分原始记录表、隐患分类登记表、检查工作总结等一并报各专业办公室。
1.各班按上课表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必须在上课前由音乐课代表带领好,有秩序地进入教室。
3.学生进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架。
4.人人爱护室内各种音乐器材、椅子等物品。不准乱涂黑板、乱弹钢琴、乱开音响设备及电视机、乱刻乱划地板、乱拖椅子。对故意破坏者将作严肃处理,甚至赔偿。
5.音乐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齐,负责老师要搞好音乐室、舞蹈房的清卫工作,经常打扫、拖洗地板,保持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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