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章制度的指导下,组织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并能有效避免纷争和冲突。规章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规章制度制定有所帮助。
根据《莲都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莲委办发〔2016〕54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的通知》(丽委办传〔2016〕8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机关机要应急调研用车用和公务用车租车范围口径的通知(施行)》(莲车改办〔2016〕70号)等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我街道的车辆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车辆,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统一安排: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主要领导签批。
(二)使用前登记: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台帐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使用前先填写相关用车登记表,及时交党政办。
(三)严格使用:1、严禁违规驾驶公车。不准用公款或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非专职驾驶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驾驶人员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2、严禁公车私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办理私事;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宴请、休闲度假等活动;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婚丧喜庆、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
(四)公务应急派车范围:1、区(处)级领导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2、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见的紧急任务;3、因事件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或市、区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4、参加外事、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中央、省级和市级、区外组织来莲都重要公务活动;5、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6、到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村或项目工地开展工作;7、科级领导带队的集体基层调研、专项检查等公务出行;8、单位统一组织的全体或10人以上集体教育活动;9、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以及干部职工因伤因病紧急送医等;10、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五)定点停放:非公务期间,公车必须实行定点停放,不准私自用车。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应及时告知党政办,并说明原因,同时,驾驶员做好出车记录。
二、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发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修理。
(二)各专职驾驶员应驾驶镇里指定车辆,未经许可不可将车借与他人,未经批准也不可与其它驾驶员交换驾驶车辆。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不出车,必须在办公室等候工作,临时因私外出应口头请假。
(四)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需在定点厂修理和保养。
三、车辆维修。
(一)车辆维修前,驾驶员应先到党政办填报修理项目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并送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在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随车加强对维修过程监督,并由二人以上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二)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应在报告镇里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根据就近的原则和方便实惠的原则决定维修地点,维修结算单经一人以上复核后送领导批准报销。
(三)各驾驶员要因地制宜停放好车辆,防止被盗和意外损坏。同时做好相关行车日程记录。
(四)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擦洗车,定点洗车,并由财务室统一结算。
(五)车辆加油实行凭卡加油制度。
四、责任追究。
(一)如发现在公务用车期间驾驶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行为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聘用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立即解除其用工合同;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的处分参照国务院转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凡被查到不按规定停车的,属第一次的对聘用驾驶员扣除基本工资外2个月的补贴;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扣除2个月的考勤补贴。如一年内被查到二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的,对聘用驾驶员视情节扣除除基本工资外2—6个月的补贴。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扣除2—6个月的考勤补贴。
(三)由于擅自将公务用车停泊在外而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的,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即: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以外,其它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一条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xx(车牌号:xx)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xx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见附录一);。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第三条车辆管理。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1、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整洁有序;2、车辆外借与外借车辆事宜统一由总经办安排管理;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3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1.5.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1.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出来施行,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的有关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承担,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须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提供一定车辆补助费,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补助800元/月;超过2000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
4、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1、私车出车都必须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出发和回来的公路数、时间等信息),常驻林区的护林人员私车(摩托车)公用人员用车不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记。
2、私车公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对公务用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
1、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单位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单位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本派车单由申请用车部门填写后送单位办公室签字确认后交指定驾驶员,驾驶员凭此单出车,收车后由驾驶员及时交回单位办公室存档。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单位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1、本乡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纳入管理的车辆为桑塔纳、巡逻皮卡车、农业服务中心两辆摩托车、林业工作站一辆摩托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登记出车情况表,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登记,办公室要时刻掌握车辆动态,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出车情况登记表上传机关群,接受大家的监督。
2、禁止公车私用。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准用公车去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需要用公务车离开境内办事的,也需主要领导批准。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全乡通报批评。
1、驾驶人在当天工作任务完成后,车应停放在车棚或乡政府大院内,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销号登记,禁止车钥匙在私人手中过夜包整夜。
2、车辆不得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违反规定出车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而出事故的,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和该车驾驶人各负责任50%。
3、驾驶人应加强交规及业务知识学习,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文明驾驶而被罚款的,由其负责。
因加油站不符合建设要求被查处,停止运营。我乡指定加油站改为加油站,如遇公务用车(含乡属摩托车)需要加用燃料油,经乡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乡专门负责人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同时严格按照一车一油卡进行加油。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应按有关规定检查与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安排专人维修,确保安全使用。一般维修点定于靓车坊。
定点保险原则上为平安保险,上级有要求除外。
一、硝酸出、入库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形成报表报送厂有关部门。
二、装卸、使用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三、装卸工、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装卸时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搞好互保联保工作,必须监守在现场,不准离岗。
五、严禁用手或者身体任何部位触摩硝酸,以防止被烧伤。
六、硝酸储罐区、使用点必须悬挂有安全标志,以示警示,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七、硝酸储罐存放点必须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撞击、摩擦、震动。
八、硝酸保管单位,使用单位加强对硝酸罐、硝酸输送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作好整改。
九、硝酸储罐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检验评价。
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福田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镇)人民*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及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出资购买的为公司业务往来配备的车辆及公交卡的管理。集团公司现有车辆有:e9303、ka531、ka532、jc672、ew373、8lw72。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车辆及公交卡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及公交卡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按流程报批使用。享受车补的员工在襄阳市内出差时不得使用公车。对时间要求不紧急的公差,优先使用公交卡。公交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发、管理。
2、车辆及公交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公务用车由部门使用人填报“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人拿“用车申请单”到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根据先后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一安排使用公交卡或公车。未经批准私自调用车辆,对使用人及司机每人罚款200元。为便于统一管理调派,各部门在早上上班后10分钟内将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计后合理调排。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公司无车可用时,公司有权调用享受车补人员的车辆,一般是优先调用使用部门享受车补的个人车辆,办公室做好登记。
3、若有业务单位或公司其他关系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出借,否则罚款200元/次。
4、公差办完之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
5、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租车或打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申请,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批准,费用超过100元的,要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因此发生的费用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超过一周,否则不予报销。
6、公司级领导配备的车辆由其个人管理。
1、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随车工具、证件及车上设备若因司机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司机按损失的50~100%进行赔偿。
3、车辆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车,不得在有出车任务时修车。
4、车辆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未经允许不得在外清洗车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6、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及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报车队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罚款200元/次。
7、车辆驾驶员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
8、车辆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年检等)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到期证件,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车辆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辆驾驶员出车公办,晚间必须返回公司,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车辆方可在外过夜。
11、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1、公司为每辆车办理一张专用中石化加油卡,车辆原则上要持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加油站加油发票不予报销。外出途中确需在其它加油站加油时应由用车人员在加油发票上签字。
2、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将加油时间、数量登记在行车记录上。加油小票回来后马上交到办公室登记。
3、为加强车辆耗油管理,由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油耗标定,制定各种车辆油耗基本定额,经公司批准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4、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研究驾驶技术,改善驾驶方式,努力降低油耗。
5、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各车油耗情况,如实际油耗超出定额油耗,且无法说明原因,则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1、车辆须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对于不及时保养和维修甚至带病行驶的,一经发现处罚200元/次。
2、确实需要保养和维修的车子,保养和维修前应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项目、预计费用等,经车队队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行政副总、常务副总、执总批准后,交信誉好的维修厂家维修,以后维修次数多了可以指定两家签订长期协议。驾驶员一般不得单独与厂家商定,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在外维修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3、车辆外出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来不及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的必须电话向办公室申报,按流程报批,然后就近修理,并需用车人在修车发票上签字。
第八条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按本标准规定处理。
2、下列各条款均为肇事:
(1)汽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4)汽车行驶遭受以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突然崩塌、损害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5)本标准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企业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或需要请求保险理赔的。
3、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迅速告知有关领导,由办公室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驾驶员本人不得随意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行车记录明细表。
3、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富平县觅子乡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院务会成员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
九、个人不得向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于私人使用。公车借给上级单位公务使用时,须经院长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方可外借。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院长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院长。
十三、司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办公室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违反上述规定,由院务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县觅子卫生院负责解释。
1.本制度所指公章包括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发或核准自行刻制的印章。包括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其下设机构的各类印章。
2.公章刻制。村委会印章由镇人民*统一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村委会撤销或合并,应及时向镇人民*报告并申请补发。使用已儿废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公章管理。公章要由专人保管,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只设*不设支委会的由*保管),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委会印章保管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管理。
4.公章使用。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村委会印章时,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5.公章移交。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要在10天内将公章移交新一届组织。拒不移交的,由镇党委*负责追缴。村委会全体成员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人民*暂时代管。
6.对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学校小车牌号为鄂n33669,专职驾驶员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保险等保管、车辆审验工作,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与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前往。
3、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学校公务用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专职驾驶员由学校办公室安排零时工作。
6、学校公车校外借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同级单位不予借用)。
7、学校办公室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8、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驾驶员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9、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10、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专职驾驶员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学校办公室书面同意,到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同时需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校办留存。不经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11、校办与学校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12、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13、车辆用油由学校办公室签单,车辆加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14、长途出差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学校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15、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17、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18、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19、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0、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22、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2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4、因专职驾驶员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26、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27、专职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并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上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8、每月有学校办公室考核后按规定发放安全奖。
2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全院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与调配,所有车辆只负责全院的公务用车。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油料、保险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事宜。
三、车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与主管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状。
四、车辆必须做到入库或后院停放。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
六、不允许公车私用。
七、本院人员用公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调配,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予派车。
一、车辆油料管理
1、全院车辆用油实施刷卡加油,行政办公室管理油卡,做好每次加油总价钱登记,并详细记录本次加油前车辆行驶里程。
2、控制耗油量,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如长途出车需在外加油,由乘车领导或同行人签字。
二、车辆维修费管理
1、驾驶员发现车辆有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经行政办公室检查核定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2、车辆如需美容、补胎、换胎、装饰等,驾驶员应先进行询价比对,经行政办公室核定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与维修。
一、凡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车辆领导,不准私自了结,未经批准擅自处理者,一切损失自负。
二、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
1、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或进行娱乐等活动;
2、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宜;
3、其它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如有违反以上条、例,与年终考核挂钩。
一、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二、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三、驾驶员未出车时应留守单位待命。
四、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优质服务,做到“安全驾驶、准时出车、节约油耗、遵守纪律”。
五、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六、驾驶员之间不得随意交换车辆驾驶。
七、遵守按时打卡、良好纪律、保守机密。
八、经鉴定由于驾驶员维护不及时,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车辆损坏(如缺机油等造成发动机损坏)时,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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