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规章制度,组织可以建立起一种秩序和纪律,以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在制定和完善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时,可以借鉴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使之更适合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牛皮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凭方可重新上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员真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工作中,不准穿拖鞋。接触不洁物或入厕后,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严禁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戏打闹等。
七、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尝味,销售糕点、面食必须使用清洁的食品夹。
八、从业人员做到指甲无污垢,先消毒冲洗后方可上岗,不得面对着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九、不得带衣物及私人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调离岗位。
1、饭前便后要洗手,生吃瓜果要洗涤,或去皮后食用,不挑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暴饮、暴食、禁止吸烟、喝酒。
2、要注意衣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刷牙漱口。
3、看书写字保持“三个一”(即胸距桌一拳、眼距书一尺、握笔的手距笔尖一寸),坚持做好眼保健操。
4、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剩菜,不随地大小便。
5、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注意坐、行的正确姿势。
6、注意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防止并纠正不良习惯。
7、学校每月抽查一次个人卫生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各岗位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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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反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1)工作开始前。
(2)大、小便后。
(3)中途离开岗位、休息或饮食后。
(4)接触不干净的容器、设施后。
(5)拾起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
(6)洗手经过2小时又继续工作时。
(7)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最佳洗手方式是适当的使用消毒剂,能达到清洗目的。
2、正确的洗手程序为:
(1)用水湿润双手后擦肥皂,充分起泡,用刷子刷指甲剔除污垢。
(2)用流水充分冲洗手上的肥皂泡。
(3)在3%的漂白粉液中浸泡2分钟,或用75%的酒精消毒。
(4)最后一次性消毒纸巾、毛巾擦干,或用暖风机吹干。
3、保持衣帽整洁。
(1)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
(2)工作服每天洗净,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工作时应载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以防凌乱的头发或头发屑落入桶内,不在生产厂所梳头发。
(3)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4、重视操作卫生。
(1)直接与生产原材料接触的人员及灌装间人员不许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和耳环,以免妨碍清洗、消毒或落入成品中。
(2)进入车间前不许饮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严禁抓头皮、擦鼻涕、挖耳、挠腮,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3)进入车间前不允许浓艳化妆、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以免污染产品。
(4)操作人保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及原料,经过包扎治疗带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5)进入生产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定。
5、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1)工作人员应养成“四勤”习惯,做到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工作服,勤晒被褥。
(2)努力克服一些不好的习惯,如无意拢头发,随地吐痰等。
(3)养成一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的习惯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幼儿园是幼儿进园以后,活动、学习、休息场所,“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纲要》第二部分)幼儿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期,年龄小、意识差、可塑造性强,在园活动、学习、休息期间,幼儿的生命保护尤显重要。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教师专业能力”中要求教师“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对幼儿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为确保幼儿在园活动、学习、休息安全,必须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笔者认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提高全园师生安全意识;在活动、学习、休息时安排专人巡视,领导分班督查;班级活动、学习、休息时,教师巡视查看;要加强幼儿生活安全教育,加强幼儿活动器材专人管理,重用男性幼师,担当安保重任,制定活动安全防范预案等管理办法,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安全,为培养健康、合格学龄儿童奠定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防范意识。
幼儿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
幼儿在园健康成长是幼儿园管理的首要任务。
全园师生思想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理念。
在幼儿平时的活动、学习、休息中,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黑板墙壁画安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每一个小朋友都“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纲要》第二部分)安全是幼儿园开展工作的前提,培养幼儿健康是幼儿园办园目的。
没有安全,谈不上健康。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重视了,在幼儿的活动、学习、休息中才会提前做好思想防范工作,切实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警钟长鸣,有备无患,明确职责,管理到位,确保活动安全,为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安全防范氛围。
二、领导分班包管,督促检查到位。
领导就是服务,领导更是管理者。
园长在幼儿园日常管理过程中,特别要重视安全管理。
园领导可分班包管,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园领导班子要深入班级活动之中,和师生打成一片,充分发挥其成员作用,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化解、处理,将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消灭在萌芽之中。
分班领导要检查到位,要加强和班主任、值日教师联系,形成管理合力,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及时统一领导处理,避免事态扩大,为及时做好救护作准备。
三、教师值日巡视,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每天要安排值日教师巡视园内幼儿活动、学习、休息情况。
幼儿园值日教师除记录师生出勤和活动情况,主要是加强值日巡视,配合教师全面监督幼儿活动、学习、休息时安全事宜,协助分班领导处理突发伤害事件有关事情,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在巡视过程中,应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贯彻“安全第一”原则,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配合班主任进行救护;在巡视幼儿活动时,要教育幼儿注意活动安全,提醒注意活动强度,严防活动损伤,提高安全防范效能,确保幼儿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用餐、休息出现磕碰现象,立即会同保育人员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四、班级活动学习休息,教师主动积极管理。
幼儿在园期间的活动、学习、休息均以班级为主,在班级各项活动和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加者、管理者和保护者。
首先,要充分利用活动和学习,宣传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教育幼儿有安全保护意识;其次,结合开展游戏活动,帮助幼儿获得安全保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三,观看录像和有关图片,学习掌握安全使用玩具和手工制作工具,避免误伤;第四,教师要在和幼儿活动的同时,关注幼儿活动安全,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切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在活动中,经常观察幼儿身体情况,查看幼儿脸色和呼吸,必要时给幼儿把把脉搏,遇到幼儿明显身体不适,及时安排休息和治疗。
五、加强幼儿生活教育,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幼儿生活教育,可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如讲解交通安全,教育幼儿行走靠右,穿越马路看红绿灯,做到绿灯行、红灯停;遇有雷雨天,不要在大树下、电线杆旁和高层建筑物下避雨;平时不爬高登险、不随便下河玩水、不玩火、不玩电器、不戏弄牲畜、不采摘野果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增强幼儿在生活中安全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活动器材专人管,定期检查保安全。
幼儿园活动器材是幼儿开展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
室内器材应分类妥善保管,要做好室内器材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对影响幼儿活动安全的器材,及时维修、报废、更新。
室外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维修或更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幼儿在园活动安全。
七、发挥男性幼师作用,担当保护幼儿重任。
幼儿园是女教师的天下,男性教师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但男性幼师具有身强力壮、反应敏捷、阳刚之气等独特优势,在幼儿心目中有安全感,希望能得到男性教师的保护。
男性幼师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担当保护幼儿重任。
要做到在各种活动中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训练自我保护行为;要教育幼儿自强、自立、自保护,培养幼儿刚毅坚强性格;要主动承担安全保护重任,自觉履行保护幼儿职责,遇有安全事故发生,抢先到场,主动救护,避免事态扩大。
八、制定安全预案,实行超前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幼儿园每学期,要根据本园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活动、学习、休息安全预案,做好安全预防准备,实行超前管理:
1、在园内各项活动、学习和午休中,凡出现伤害情况,班主任或值日教师(保育员)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伤情,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送园医室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
2、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好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地方党委。
安全是幼儿园的职责,保护幼儿安全是幼儿园管理的重任,我们必须反复强调,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严防死守保安全,齐心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幼儿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活动、学习、休息环境,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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