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国务院、省、江门市、台山市统一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2月28日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领域,突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集中力量指导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整改落实,推进各类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
1.消防方面: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结合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施工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旺季,要强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4.非煤矿山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完成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5.道路交通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着力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假牌假证、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6.工贸企业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以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培训演练。
7.森林防火方面: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加大对林区的巡查密度,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重点防范。
8.学校安全方面: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9.旅游安全方面:由镇旅游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旅游点元旦春节期间旅游设施、游客安全宣传教育等。
农机、电力、水利、环保、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冶金等工贸、职业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由镇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徐光志同志为组长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监察。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报请上级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优秀作文推荐!为贯彻落实区委办《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水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水利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岁末年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落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1.此次局组织检查将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单位为主相应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局安全办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
2.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遗留问题。
3.落实“打非制违”行动,一是加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岗位职责、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起重机、脚手架的安全安装和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措施、责任人员、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专项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包括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开采地下水、河道控制范围内的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4.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利用现在是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对全区水务系统内的防汛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包括中小型水库主副坝体及泄洪设施情况、堤围安全管理情况、各排涝站及机组的运行情况、各闸门的使用运行情况、河道防洪疏导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
5.积极开展质量隐患大检查,对20xx年12月以来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以重点水利工程,包括筷子堤加固工程、平潭清淤工程、良井示范镇工程为主展开质量排查行动,排查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实体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6.本单位、直属单位、局属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此次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1月上旬)。各股室、单位、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及整改阶段(1月中旬至下旬)。局安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各自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着重检查本方案的落实情况、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遗漏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行动,落实方案要求。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股室、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对查处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多措并举,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着重抓好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在检查中,各股室、单位和工程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两大节假日,全力做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居)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镇属各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如下:
(一)危化品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岁末年初安全风险辨识排查管控情况,督促企业重点盯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跑冒滴漏等,强化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严格工艺变更、特殊作业及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狠抓“一线三排”“四令三制”等机制,落实巡查巡检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任务落实,特别是十项重点任务、危险化学品运输十二项措施、“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以及摩电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等情况。突出排查“三超一疲劳”、站外揽客、货车非法载客、非法改装风险等。(责任部门:交通办)
(三)建筑施工领域。深刻汲取珠海“7·15”重大透水事故教训,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制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涉水地下工程“六项措施”、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情况。严查施工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现场管理混乱、未报建项目监管执法缺位、无(超)资质设计施工、无许可动工,赶工期、抢进度违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
(四)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学校、卫生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突出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宣传办)
(五)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防治领域。严防冬季恶劣天气多发,团雾、雨雪、霜冻、少雨导致灾害事故风险。重点落实冬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检查落实“五清”“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情况等。(责任部门:林业站、三防办)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天然气企业、烟花爆竹、旅游、
农业机械、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排查整治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专题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地区、行业领域实际,紧盯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分析。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岁末年初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梳理工作进度,抓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深化重点领域攻坚,确保年度攻坚任务“100%”完成。
(三)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回头看”。对20xx年以来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涉重大险情的一般事故“100%回头看”,对市、县安委会(办)安全生产考核和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自我排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100%回头看”,确保事故教训汲取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把“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各行业企业、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六不施工”、砂石船安全管理“六禁”、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等实招硬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狠抓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年底前,实现“四个100%”,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被发现存在过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过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100%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四有:有检查、有台账、有整改、有总结。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交通出行、景区人流、消防安全、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提示信息,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力戒安全检查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汇总情况,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到镇应急管理办。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睢消委发(〔xx〕3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深入排查全县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使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保持和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良好形势。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各镇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全面排查近年来未进行过消防监督检查与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消防检验即投入使用的'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排查的死角和盲区。
(二)学校的重点场所。地毯式排查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电脑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设置师生员工宿舍等隐患,尤其是人员住宿密度高的高层学生宿舍和农村寄宿制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提升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升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升学校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升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能力。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前)。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6日至6月21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实行逐级负责制,逐科室、逐部门进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个科室(部门)、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隐患整治情况要组织“回头看”。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2日至7月5日)。由县教育局和消防大队对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查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县教育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科,周本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各学校要主动与局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部门联系,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师生。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学校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请于7月5日前将附件1—4连同工作方案发至邮箱:axxxx@。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联系人:杨栋电话:1391202xxxx(62xxxx)
为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
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二)加强整改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三)加强督查督办。
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渔业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
为深刻吸取天台
“
2.5
”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渔船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渔船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高的渔船安全隐患,集中打击一批当前影响恶劣的安全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开始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止。
全县所有渔业船舶,重点是涉氨冷藏运输船、擅自改作渔船、异地挂靠渔船以及
c
类及超过
10
人以上的渔业船舶。
1
、深入开展冷藏船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爆炸事故。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检查氨制冷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的有效性;严格核查船上是否有持证氨机操作员,确保在氨机运行时有人值班值守;船东船长及船员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保持氨制冷系统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2
ais
及北斗终端正常开机。六是船只是否在航行时遵守国际避碰规则,正确交会船。
3
、深入开展挂靠及租赁渔船隐患大排查,严防渔船失管。各地要认真检查所辖村(公司)是否真正掌握挂靠渔船动态,是否同实际船舶所有人所在地渔业主管局签订安全监管协议。渔船的检验、进出港签证等是否正常,定人联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各地是否切实掌握辖区内渔船租赁情况,出租及承租方是否向各自渔业主管局进行了报备。
4
、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严防火灾事故。一是要检查船只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材,器材是否正常有效。二是检查船舶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外层破损裸露及私搭乱搭现象。三是检查厨房液化气使用,厨房是否使用了瓷砖等不燃材料、液化气瓶是否正确存放。四是检查机舱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排风,避免油气废气沉积。
各地必须按照《台州市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登记表》
(附件)的要求对渔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在整改到位后方能出海生产。对仍在洋面生产暂时不能回港的渔船要督促船东和船长如实对本船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待船只回港后应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各类渔船事故的发生。对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要定期公布,逐级上报,重点监控,从严处理。同时,加强上船人员身份核查和监控,加强培训等方式来推进人证不符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对冷藏船等重点船只的检查,坚决制止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船只出海生产。
在春季渔船安全大行动中,要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渔船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通过渔船安全大执法,集中打击一批不服从渔业主管局安全指挥的渔船,严厉处罚一批有安全重大隐患的渔船。全县港口和海上执法要双管齐下,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适时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渔船未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渔船排查出安全隐患不如实上报、渔船排查出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的行为,要根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顶格进行处罚。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但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停航,直至整改完成后才能出海生产。
在春季渔船安全大行动中,要切实开展对涉渔乡镇、渔业村(公司)工作情况的督查,要通过渔船安全大督查来保障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行动的落实,重点督查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渔船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渔业村(公司)对渔船的一线管理情况。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的重要性,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渔船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细化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春季安全大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所有涉氨冷藏船、擅自改作渔船等重点监管渔船必须在2
月
28
日前回港接受全面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出海生产。对未靠泊船籍港的,渔业主管局要联合乡镇、渔业村(公司)到渔船实际靠泊地进行排查,确保不遗漏一艘。
异地挂靠渔船和
10
人以上渔船必须在
3
月
31
2017
年伏休结束开捕前完成,没有完成的各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要督促渔船船东、船长抓紧落实,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其他渔船必须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通过渔业村(公司)将安全隐患自查表在
3
月
30
日前上报至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渔监办备案,且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全面检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检查人员分片详见附件
2
。
。严格坚持安全大行动“四个必”,即必报、必查、必改、必究。落实两个“必报”,对渔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逐级上报,对各级排除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上报渔业主管局。开展二个“必查”,对渔运船超载必查,对无故离线的渔船必查。严格两个“必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改,对船东船长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必改。强化四个“必究”,对船东船长未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必究,对渔业村(公司)未履行好协管责任的必究,对乡镇未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的必究,对渔业主管局未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的必究。
。各地在开展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特点,总结归纳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形成符合安全管理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请各乡镇(街道)农办于2017
年
4
月
28
日前将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情况上报至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渔监办。联系人:李海峰,联系电话:
8756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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