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内容严格、具体,并且有助于员工了解和遵守组织的规定。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组织和团队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 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 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 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 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 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一、 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1、本室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每证借书一次一册,只限本人使用。
2、借阅书、刊以两周为限,逾期停借一次。当天借书当天不还。到期再需续借者请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办理。
3、为爱护国家财产,提高图书流通使用率,拟定赔偿和罚款办法:图书归还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状况,酌情赔偿。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或遗失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无法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定价一倍至五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本校学生若要转学、毕业,务必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里校手续。
三门中学资料室规则。
为了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对资料室收藏的报刊、资料外借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借阅。
二、本室陈列的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摘抄,一般不外借。
三、对下架书刊和有复本的资料,凭证借阅,一般每次最多可借5册,限期二周。
四、借出的期刊资料如果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五、凡有丢失、污损所借期刊资料者,务必按原价2----3倍赔偿,丢失、污损无定价资料,由本室酌情定价赔偿。
六、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调出,务必将所借报刊,资料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读者丢失书籍赔偿和超过时间不还书新规定。
一、为了弥补读者丢书给图书馆带来的损失,也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我馆对丢书采取新规定,新规定采取“以书赔书”为主,“以款赔书”为辅的办法。
1、以书赔书有以下二种状况。
(1)以原书赔:指同版本的书如:一本书被学生弄丢了,能够书店和原书相同版本的书(务必是相同版本)。
(2)在买不到同版本的书时,能够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2、以款赔书:
“以款赔书”就是一些参考书,一些仍有价值的书或利用率、观点陈旧,一时难以买到,能够按原书价格的2----5倍赔偿(视不一样状况而定)。
二、为了确保我馆图书的正常流通,对于那些超过借阅时间不还书的读者,本学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2、如果在图书管理员催两次还不还或一个学期不还书的学生,将取消借阅资格(原先借的书以原书价格的2倍赔偿)。
三门中学教师借阅报刊杂志制度。
1、图书馆报刊杂志借阅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借阅时,须登记或填写书卡。
2、教师凡借阅报刊杂志,每人每次限借2本,时间为3——5天,资料室杂志时间为5天。凡当天报刊杂志一般不外借,如需当月或当天的报刊杂志,请教师在阅览室内阅览、摘抄。
3、教师借阅阅览室报刊杂志规定如上。
4、装订成册的期刊每次2本,时间为2个星期。
5、如教师所借的报刊杂志丢失者,本室酌情处理。
6、请各位教师用心配合图书馆各项借阅工作。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办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一、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一、 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室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 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 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 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 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 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 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奋理人员不得入内。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
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一、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
二、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三、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
四、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
五、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vcd、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1、管理员负责学校所有图书分类、登记造册入库。
2、管理员负责图书室书架摆放布置及清洁卫生工作。
3、图书室每天下午4点定时开放,管理员负责做好图书借出登记,归还注销工作。
4、借阅图书要保管妥当,不准损坏、涂画,丢失者照价赔偿。
5、管理员负责对被损坏的书籍进行修订,不能修订的要报学校领导审核注销报废。
6、注意作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小学学习制度。
为加强全校教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员工政治理论修养和文化水平,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
2、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第四节课时间集中学习,学习内容隔周调换。其他时间进行自学。
3、学习形式:集中学习、自学。
4、具体要求:
(1)按照各项学习计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学习任务。学习要做到有记录、有考勤,每人要有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自学时,要做到认真、自觉。集中组织学习时,要积极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学习,做学习的模范。
(3)要加强对学习的督促和检查,通过必要的考试、考核、竞赛检查学习效果。
(4)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既要工作好,又要学习好,提倡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努力在全校形成勤奋学习、增长才干的浓厚氛围。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1.图书馆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要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2.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3.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4.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5.建立健全图书帐册与电子化管理。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电子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五、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一、读者凭工作证方能在社区书屋免费阅览。
二、为有利于社区书屋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三、社区书屋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
四、进入社区书屋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书屋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不得在社区书屋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六、书屋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
七、书籍禁止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书屋。
八、爱护书屋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书屋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九、社区书屋陈列的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书屋内阅览。
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书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1、书刊一次限取一本;2、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钟报纸。
一、新书入库后,将文言及其它类的推荐书及时上架陈列,其它书和流通较久的书及时入库。
二、经常清架整架,流通图书当天归架,保持排架正确整齐,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小例架。
三、及时修补破损的图书,未经修补的破损图书不外借。
四、必须经常保持库内及图书的清洁卫生,图书书架上不得有积灰、蛛网,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工作。
五、对报废遗失的图书,及时造册登记,报教导处、校长室审批处理。
六、典藏和综合书库的图书参考咨询与借阅必须办好手续,外借必须交付押金。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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