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应该注重食品的选购和存储,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以下是一些食品标签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购买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本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
1、凡从事食品本店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1、经营场所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四、餐具必须做到一人一用,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妙滋芭乐比馒头专营店。
2011年5月5日。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结合自身管理需要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由采购部经理任负责人,负责门店内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按规定每年核准一次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店堂内醒目的位置。
四、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有效健康证后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带盖的食品盛放容器,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进行售货;对于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并配置专用的工具和从业人员手的消毒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七、定型包装食品采购时按要求索取该产品的生产厂或经销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八、食品销售场所必须配置带盖的垃圾盛放容器。
九、食品仓库保持良好的通风,食品存放离墙离地,做到分类整齐摆放。
十、店内禁止采购、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标识不全的食品。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自检自查,卫生监督、监测等材料存档备查。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试用期、实习期等人员不得无证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四、从业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本行业卫生要求,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进、不加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六、加工、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七、食品工、用具每餐用后应清洗、保持洁净;餐具、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格按《餐具清洗消毒方法》规范操作。粗加工场所水池应有明显标志,蔬菜、肉类和海产品分池清洗。
八、在原料处理、切配烹调、餐具洗涤等场所设有数量足够的密闭、不渗漏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
九、保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好,定期开展灭除“四害”工作。
一、了解政策。
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
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
准备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7)(5、6、7项可统一贴于《身份证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
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录》(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五、绘示意图。
绘制《食品经营环境布局示意图》(12)。
根据网上提供的样本,制定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卫生管理制度》(15)。
七、签定承诺。
签写《经营者承诺书》(3)。
八、参加培训。
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交工商部门审核。未通过初审的,继续准备。工商部门退还材料并出具要求其补正材料的《食品流通许可一次性补正告知记录》。无法补正的,工商部门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由工商部门安排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下期再考,直至放弃或通过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资格证书》复印粘贴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页》(8)。
九、装订成册。
将上述材料按规定顺序予以装订,除封面外逐页签名或盖章。交工商部门审核,工商部门留下材料时,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十、约请核查。
约请工商部门现场核查并当场在《现场核查表》上签名。
十一、领取通知。
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核发《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具体的领证时间。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核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应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消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组织卫生检查。须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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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组长:xx。
成员:xx。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
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职责。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对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来源理意见。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理解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带给有关状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状况还应理解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理解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状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资料,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及处理意见,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1、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务必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l、采购原料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依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3、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3、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4、库房务必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持续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5、做好库房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工作,通向室内的门要加防鼠板。
6、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7、要持续库房卫生良好,内外整洁。
l、粗加工务必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洗后的食品应持续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光内使用。
6、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光,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要持续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食品务必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盛装调料的容器要持续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烹调过程中应持续操作台面清洁。
9、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拭碗碟。
l、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3、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贴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防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4、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务必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5、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6、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7、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持续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8、应持续操作间卫生清洁。
1、凉菜制作务必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务必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务必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光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素养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务必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l、餐饮具使用前务必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持续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务必有专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明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务必贴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务必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齐,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持续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6、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五、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七、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志。
5、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质、变、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1、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方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存储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在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1、制作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具、案板、抹布,容器、衡器,专用消毒和专用冷藏设备。
2、每天清扫二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专用刀具、案板、抹布,容器、衡器等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工作时禁止吸烟。
5、熟食勤烧、销,做到当天烧、天销售,过夜隔市回锅彻底加热,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取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一:洗洁剂洗;二:清水洗;三:消毒;四:自来水冲。
8、安装紫外线灭菌灯,无人操作时,每天早晚开灯灭菌各半小时。
1、餐具、茶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负责。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热力消毒:
a、煮沸蒸汽100°c时间10分钟。
b、远红外线12°c、15—20分钟。
c、洗碗机水温85°c冲洗消毒4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保洁,防止再污染。
6、下脚料、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1、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标本兼治、以本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防四害设施齐全,消杀措施善,四害u生地和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2、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定期的除四害消杀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3、单位应进行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并按照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要求参加统一开展的清除四害及其u生地场所的活动。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消杀站有偿代为消杀。
4、经常性开展除四害活动,灭蝇重点4—11月,灭鼠重点在春季和秋冬季,灭蟑、灭蚊在4—9月,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消杀设施到位,以达到巩固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成果的目的。
5、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用器械除四害,不得使用药物。其他场所除四害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6、除四害工作资料填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应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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