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合理的时间安排,有效的资源利用等特点。如果你对工作方案的制定还有不太明确的地方,不妨看看以下的经验分享。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全面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督查,积极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治理,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保障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切实提升干部群众防汛防台能力和安全避险意识,督促各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到位,全力防范化解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形式。
(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按照防汛防台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及时梳理检查重点,狠抓各环节责任落实,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对防汛防台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段,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带队组织检查、督查,真正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
(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村级防汛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督查工作,系统性地排摸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指导,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防汛防台汛前准备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相关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防汛防台组织。5月20日前,全面完成村级防汛组织的组建和调整,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明确防汛责任主体。
2.应急预案方案。5月底前,全面修订镇、村两级防汛防台预案,及时开展重点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编报,修编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城市防洪排涝预案等各类专项预案,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应急物资队伍。5月底前,全面掌握村、部门应急救援物资队伍落实清单。重点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辖区内可调用的大型防汛抢险设备情况、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其它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和演练计划等。
(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
各村按照“八个一”(一张责任网格、一本预案图表、一套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一个避灾场所、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警示牌、一套宣传资料、一次培训演练)要求,汛前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责任人更新。5月底前,更新村级组织换届后的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落实,各类基层责任人、巡查网格员等信息。
2.形势图更新。按照省防指新修订的《村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5月底前完成各村防汛防台形势图修编工作,确保一村一图,并张贴于宣传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3.应急物资储备。完善防汛物资仓库整理情况、物资储备和保养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拉得出、用得上。5月底前,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按标准足额储备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物资。
4.人员转移避险。完善村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制定情况,特别是人员转移安全码使用管理情况。
(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及督导。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全面梳理防汛重点,专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牵头组织好行业、部门防汛大检查,跟踪督查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相关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党建办重点检查宗教场所防汛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各业务科室和站所要按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检查和督导工作。
(四)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大整改。
要查改同步、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严格整改闭环,不把风险隐患带入主汛期。各单位要依职落实,突出重点,分级分类集中整治:一般问题立即改,要落实即查即改;较大问题限期改,迅速明确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在5月30日前要全部整改到位;重大问题明方案,一时无法整改的新发现隐患要在三天内明确安全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五)深入推进安全度汛大宣传。
各单位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开展宣传工作,要进村入户宣传防汛防台安全知识,利用横幅、通告、海报和各类新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要切实发动各村党员干部的作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大排查阶段):5月17日-19日,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业务科室要结合监管重点会同村分组开展排查。
第二阶段(大整改阶段):5月20日-22日,落实边查边改,业务科室要指导村落实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大督查阶段):5月24日-30日,落实查漏补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大宣传工作要贯穿整个汛期,特别是要在6月15日主汛期来临前突出重点加强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集中力量,组织精干人员开展排查整治。
(二)从严从细检查。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洪涝台旱灾害,特别是“利奇马”台风和20梅雨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动态跟踪,限期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决不放手,切实扫除盲点死角。
(三)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在5月19日前将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及防汛防台隐患动态管理清单(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同时报送防汛检查报告,并发送电子文档。
为促进全地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全地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力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地区维稳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地区行署决定对全地区各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自20xx年2月21日至28日。具体出发时间各小组自定。
(二)范围。11县及部分重点乡镇。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县贯彻落实区地两级维稳指挥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1.是否成立了专项行动组织机构;2.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3.否层层落实了责任;4.否制定了具体行动措施。
(二)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1.单位内保工作;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3.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寺庙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三合一”、群租房、老城区、农牧区等场所,开展火患清理专项整治情况;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降雪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照公安机关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强化排险工作落实情况和上路执法检查情况;5.当前区外已出现炒作大昭寺局部火灾相关舆情管控情况;6.涉宗领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寺庙文物古建筑防火、宗教活动现场防拥挤踩踏事故措施落实情况;7.各级各类学校假期间用电用火等工作部署情况;8.医疗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9.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特备是各加油气站、水电站等重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9.“双集中”供养场所、物资储备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0.个体工商户用火、用电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情况;11.各驻村工作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12.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锅炉等特种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13.电力安全情况,特别是电力线路运行情况;14.停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5.气象部门气象监测预警情况。
(一)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负责对巴青县、索县、比如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安监局、地委宣传部、地区旅发委、地区安监局。
(二)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负责对那曲县、安多县、嘉黎县、聂荣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公安处、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地区住建局、地区公安处。
(三)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负责对班戈县、申扎县、尼玛县、双湖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农牧局、地区交运局、地区质监局、地区农牧局。
车辆安排: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派车;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派车;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派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关注细节、检查督促等重点环节,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体制机制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务求实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问题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委办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情节严重,不接受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督导检查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切实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不包庇、不袒护,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请各督导组将督导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以简报或专报形式上报;3月1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专题报告上报至地区安委办,地区安委办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全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开展“大下基层、服务基层”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创先争优,更好地推进发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县委决定在全县科级干部中开展“大下基层、服务基层”实践活动,为切实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风、政风、行风“三风”联抓,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把握大局、破解难题能力,解决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排查调处一些积累的矛盾纠纷,努力办成一些群众期盼的实事好事,确保党的政策得到宣传,社会稳定得到保证,民情民意得到畅通,社会和谐得到构建,科学发展得到推动,干群关系得到密切,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
三、活动任务。
这次科级干部“大下基层,服务基层”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当好“六员”,具体任务是:
1、解决实际问题,当好“服务员”。科级干部要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等,要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项目;对下岗职工、贫困户等弱势群体,要帮助他们寻找脱贫致富途径,增强“造血”功能,改善生活条件,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向群众作出承诺。
2、宣传发展政策,当好“宣传员”。根据实际,以讲党课、座谈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宣传省、市委的惠农政策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县委“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并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把全县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去,增强群众的信心,激发基层发展的活力,形成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3、体察民情民意,当好“调查员”。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到“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耐心了解基层情况。通过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公开手机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记好民情日记,并分类梳理,建立民情台帐。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迅速解决;不在职责范围内但应解决的,应详细记录,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统筹解决。
4、维护农村稳定,当好“调解员”。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要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讲政策、理情绪,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推动信访问题妥善解决面,全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积极受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一些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5、帮助指导工作,当好“指导员”。要帮助所联系单位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确定好学习活动的主题和实践载体,明确工作目标,找准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并制定好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要以召开党员座谈会、征求党员意见、开展党员承诺活动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帮助谋划发展,当好“促进员”。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总体规划,帮助村级组织研究整体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要帮助壮大一个合作经济组织,选树一个科技致富带头人,带动一批科技致富能手,推进村域经济发展。与基层单位结成对子,积极主动地参与**、**、**、**等重点工作。
四、活动步骤。
此项活动总体分为筹备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1、筹备部署阶段。按照县委、县政府《***》(**发„20**‟*号)的具体要求,县直单位要与包扶村进行对接,要明确一把手为帮建责任人,每名科级干部要联系一个农户,所联系农户应以种养殖大户、党员示范户、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人、困难户、信访户等为主。没有帮建单位的村由所在乡镇科级干部进行帮扶对接,乡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帮建责任人,每名科级干部要有联系户。各帮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下基层方案。方案及对接情况要于每年4月3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
2、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活动,确保大下基层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3、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每年末都要完成一份有事实情况、有全面分析、有具体对策的调研报告。每名科级干部都要上交一本民情日志,写一篇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将于每年末采取电话暗访、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做为单位评优、科级干部使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把科级干部下基层、服务基层作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立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自觉组织好科级干部深入农村工作第一线。
2、依据政策,把握工作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政策和原则,依法办事。对于群众提出的涉及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群众做好耐心的宣传工作;对于重大的政策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保证妥善处理。
3、讲究方法,力求工作效果。要紧紧依靠当地的村委和群众开展工作。给村里当参谋、提建议,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村里解决难以处理的问题和矛盾。做到宣传政策、传递信息、了解实情、解决问题、维护利益,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典型,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经常检查和抽查科级干部下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效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5、建立机制,确保活动常态化。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科级干部大下基层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推动落实,确保科级干部大下基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为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千分制,经市创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工作效能,加快创卫进程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结合、量化考评”的原则,围绕各阶段部署的创建任务,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全面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评对象。
(一)城区四个街道。
(二)承担重要任务的八个市直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发展中心、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三)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
三、考评内容。
对城区四个街道和承担重要任务的市直单位,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领导指示以及市创卫指挥部安排的专项整治、督办通知任务进行量化考评;对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依据军令状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评。
四、评分方法。
(一)分值量化:检查考评采取百分制。
对2月份以来下发的各项创卫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共计100分。
(二)计分方法:考核得分以任务完成为基数进行换算。
具体换算方法为:
单项分值×完成比率=所得分数。
完成比率计算方法为:完成任务单元数/应完成任务单元数。
计算数据取自督导组创卫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数据。
(三)奖扣分项目:
1、奖分项目。
在创卫检查评比工作中被评为第一名的,每次加2分。
2、扣分项目。
(1)对创卫的创卫基础数据不完善,出现管理空档,发现一处漏报、瞒报的,扣2分;。
(2)在创卫工作中,受到市创卫指挥部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4)每发现一次旱厕扣2分。
五、考评时间。
每周对创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月底进行考评汇总。
六、考评结果。
对三类考评对象分别排名,
1、城区四个街道:
第一名奖励5000元,最后一名处罚5000元。
2、承担重要任务的'市直单位:前二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后二名分别处罚5000、3000。
3、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元、1000元,后三名分别处罚3000元、2000元、1000元。
考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并在市四大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
七、未尽事宜,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负责解释。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学院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成立学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王加庚同志任组长,徐继贵、亓永秋、刘志强同志任副组长,曹玮、李国峰同志为成员。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日常工作,亓永秋同志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一)年度工作任务。重点督查市委、市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班子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单项工作任务。重点督查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部署的重要工作和学院领导批办的督查事项。
1、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2、市委、市政府督查件、批办件、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情况。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4、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情况。
5、学院党委、行政班子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6、学院重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一)综合督查。学院督查办公室根据学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综合督查事项,组织综合督查活动,编发督查通报,进行督查考核。
(二)单项督查。单项督查主要包括专项任务和其它需要督查落实的单项事项。根据具体督查事项,属于自办的由学院督查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打分;属于转办、协办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督查、考核打分。
(一)分解立项。
根据需要,对督查事项分解立项,登记造册。主要内容包括:督查事项、督查要求、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完成时限等。
(二)分流承办。
1.自办。对学院领导指定由学院督查办公室直接办理和个别不宜转给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学院督查办公室自行办理。
2.转办。根据工作分工,学院督查办公室将确定的督查事项以督查通知的形式通知承办部门。
3.协办。对任务交叉或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督查任务。
(三)督查实施。对不同督查事项,采取不同的方式督查。对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分阶段督查;对专项工作、单项督查事项采用分阶段督查和全程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对各项督查活动,适时进行巡查、抽查。
(四)报告反馈。对专项工作任务、单项督查事项,由牵头督查部门按规定时限,向学院督查办公室报送督查结果;对综合督查内容,由学院督查办公室整理督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
(五)归档立卷。对督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交学院督查办公室归档、立卷。
(一)明确责任。学院督查办公室为学院督查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协调、指导、布置、推进全院的督查工作;督查牵头部门为专项工作、单项督查事项的主管部门,对督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调查核实、提出问题处理意见建议、奖惩建议;督查协办部门为督查工作的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学院督查办公室、督查牵头部门的督查要求。牵头部门、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督查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合力推进,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确保“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严格考核。督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学院督查办公室制定考核计分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打分,并将督查工作考核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奖惩、考核任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为了扎实做好防汛巡堤查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级落实巡堤查险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区统一指挥,区、乡、村、组分段包干、以村民为主、党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巡堤查险总的目标要求是:做到“五个坚持、五个防止”。
“五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间断巡查制,杜绝空缺现象;坚持巡堤查险值班登记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个防止”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防洪工程关键时候失去作用;防止无准备无检查,心中无数,手中无物;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防止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准确,贻误抢险救灾最佳时机。
二、领导机构及工作体制。
区防汛指挥部的统筹安排全区巡堤查险工作,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划分辖内巡堤查险任务和区段,按照划定的任务和区段将巡堤查险队伍分组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段,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各责任单位要服从统一安排,明确区段巡堤查险任务,按分段包干,干部参与,量化到位(户),包干到人,插标亮界,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配合全区防汛抗洪巡堤查险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巡堤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巡堤查险内容。包括堤防(含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堤防巡查范围包括堤顶、堤坡、平台、堤脚、背水侧堤防工程管理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及临水侧堤防附近水域。穿堤建筑物巡查范围包括建筑物本身及其管理范围区域等。
(二)巡堤查险要求。巡堤查险要进行拉网式巡查,采用按责任堤段分组次、昼夜轮流的方式进行,相邻队组要越界巡查。对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堤防附近洼地、水塘等易出险区域,要扩大查险范围,加强巡查力量。要按照险情早发现、不遗漏的要求,24小时不间断巡查。在执行巡查任务时,要把巡点放在背水坡。每个整点的'前半时为巡查时间,水情紧急时要坚持不间断巡查。
(三)巡堤查险方法。巡堤查险人员安排必须保证大堤每百米分别不少于10人和5人,重视“五时”,做到“五到”、“三清”、“三快”。
五时:紧紧抓住黎明时、吃饭时、换班时、黑夜时、狂风暴雨时等时机,切实搞好巡查工作。
五到:
1、眼到。即看清堤顶、堤坡、堤根有无崩塌、裂缝、漏洞、散浸、翻沙鼓水等险情;看河堤坡有无浪坎、崩坎、近堤水面有无漩涡等现象。
2、手到。当临河堤身上有排等防护工程时,要用手检查堤边木桩是否松动,桩上的绳缆、铅丝松紧是否合适;风浪冲刷堤坡时,检查有无崩塌淘空现象;水面有漩涡处要用探水杆随时探摸。
3、耳到。细听水流有无异常声音,夜深人静时伏地静听,有助于发现隐患。
4、脚到。在黑夜雨天,淌水地区,要赤脚试探水温及土壤松软情况,如水温低,甚至感到水凉,表明水可能从地层深处或堤身内部渗出,属于出险现象。土壤松软也非正常。跌窝崩塌现象,一般可用脚在水下探摸发现。
5、工具物料随人到。巡查人员在检查时,应随身携带铁锨、探水杆以便遇到险情及时抢护。
三清: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
三快:发现险情要快,报告险情要快,抢护要快。
四、巡堤查险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及进报告巡查情况,果断处置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向下一班全面交代查险中出现的问题,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当面签写交接班记录,使双方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三)险情报告制度。巡堤查险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派专人盯守,密切监视险情发展变化情况。险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险情位置、类型、程度、出险时间、堤防状况、水位、抢险措施等。
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巡堤查险督察组,开展巡堤查险督察工作。
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
各巡堤查险包段单位是否建立有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是否对巡查人员进行了一定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路线、时间、次数巡堤,把任务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是否提供了照明设备,便于夜间巡堤查险;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方式方法进行巡查;是否对发现的管涌、裂缝、滑坡等险情,及时报告巡堤查险指挥部和抢险指挥部。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并接爱群众举报。对防汛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从重从快实施责任追究。
本文目录。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
年度工作计划。
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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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
应急预案。
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全市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对接落户情况。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2、重大项目前期开工情况。督查是否落实重大项目的责任领导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每月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是否每月分别按照项目行业、项目属地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通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
责任;市直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廉洁自律。
4、重大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督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承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否淘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将依照《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2
1、精心组织。效能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种有效形式,督查组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每次督查后,督查组要及时梳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向、市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积极配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向督查组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是、市政府确定的30项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要以项目督查为新的动力,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月的建设任务和要求,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结果运用。督查中,对进度快、成绩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各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项目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问责;每次督查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3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 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 1
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 山 成员:王 秦 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 其 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 浩 成员:李泽楷 方向华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 成员: 罗天天 周华丽 李世俊
齐道民 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转来的批办件、查办件。
(三)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办公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决定的事项,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实事项目。
(四)区委、区政府领导临时确定的批办、交办事项。
五、督查办职权
3、对多次催办仍未办结和不宜由其他单位办理的有关事项,督查办有权直接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
1、督查立项。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由督查一科对近阶段督查的事项拿出初步方案,报主任批准后立项督查;特殊事项也可由主任直接立项安排督查。
2、督查实施。督查一、二、三科按照工作要求,每天在规定时限内,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并负责对本科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督查四科。
3、汇总通报。督查四科对督查一、二、三科汇总的督查材料及时编发上报并形成《督查专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报告,通过《宿城在线》向全区通报。
4、立卷归档。各督查科对督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二)工作例会
1、督查办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督查工作重点。
2、各个督查科每天上午8:30召开会议,研究当天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每天下午5:00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找出存在不足,确定下一步改进措施。
3、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部署督查工作。
(三)信息报送
1、面上情况自报
4
面上情况自报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采取日报、周报、月报方法定时上报。各单位每天上午11:30前报送当天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观摩点进展情况。每周六上午11:30前报送本周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稳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周“三线”、“二线”工作计划。每月28日上午11:30前报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月工作计划。区直单位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日报、周报、月报表,由协作组牵头单位上报,其他工作由各单位自行上报。
2、重点情况自报。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重要项目进展情况及需区委、区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的有关问题。 为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提倡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或以软盘报送信息。各单位所有报表、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过时不报,或报送材料不规范,视为工作无进展,并予以通报。
(四)督查方式
1、重点督查
督查组将结合各单位上报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每天选择部分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2、专项督查
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单位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
3、随机督查
按照急事急查、特事特查的原则,对领导交办事项随时组织督查。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1、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办理私事。
2、在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得长时间接待私人来客或处理个人问题,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
3、要节约使用电话、传真,尽量减少电话使用时间和次数,不准占用办公室电话闲聊,影响公务通讯。
4、下班前,要整理好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并锁好门窗,关闭电脑,切断电源,保证安全。
5、督查必须本着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督查,严禁只说好话不说缺点,掩盖问题做老好人。
6、督查人员不得接受督查对象所送的钱物、宴请及其他利益。
7、督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十条原则办事,对督查中拟通报的问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相关人员泄露。
(二)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机关办公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清理室内卫生,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2、对无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或缺席3次以上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优秀评选。
3、需要外出从事公务的,事前应主动说明,以便做好工作的协调对接。
4、正常情况下,督查办至少保持一人在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全部离开办公室的,须报知主任。
5、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工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
时上班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主动向批假领导销假。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要向科长请假,半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科长外出要向主任请假,并向本科人员说明去向。凡请假的,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络员管理制度
1、各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确定专人为督查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络员为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本单位的督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2、联络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的,必须报督查办同意。
3、联络员要随时主动与在外招商引资的同志联系,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4、凡因督查工作不到位,对本单位情况了解不深不透,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弄虚作假、胡编乱造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联络员及其他责任人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5、联络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如发现一次联系不通现象,要告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两次联系不通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次联系不通的,取消其联络员资格,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四)车辆管理规定
1、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所有用车明确专人负责,原则上
用车需提前半天申请,根据需要统一协调派车。工作完成后,要主动告知派车人,车辆驾驶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用车人不得随意拖延用车时间。
2、车辆加油由专人统一安排,在外出途中确需加油的,返回后应及时登记,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3、履行车辆维修手续。驾驶员应精心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整洁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车辆需要修理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说明需要修理的内容以及所需的经费,经主任批准后和督查办工作人员一起到政府定点维修单位修理。
4、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没有停车场的饭店、宾馆门前;不准将公车停放到桑拿、洗浴中心等娱乐休闲场所;不准在非工作期间擅自将公车开出或开回家停放。
5、驾驶员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六条禁令”实施细则》处理,并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审批由专人专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经费开支要先计划,后开支,实行开支申报制度。凡购置物品均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填写“购买物品报批单”,报请主任审批后执行。
3、凡购置物品,经办人必须二人以上。
4、票据报销时,将主任签字的“购买物品报批单”作为票据
报销的附件,经办人于购置票据上签字后,上报给主任签核,然后报会计核算中心报销。
5、加强现金管理,原则上不予借支公-款;如因出差或其它原因确需借款的,一律由主任审批,并要按时归还。
6、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紧盯节日持续纠治“四风”,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制订本方案。
20xx年1月15日至2月16日,每个单位原则上半天时间,到各单位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聚焦“关键少数”。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检查办公用房配备、公务用车使用等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以更高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
(二)严查歪风陋习。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明目张胆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
(三)深挖隐形变异。重点发现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变通开支报销违规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车辆等改头换面的奢靡问题。
(四)靶向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省委、省政府关于文件“十不发”、会议“十不开”、监督检查考核“十不得”落实情况,重点发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检查考核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从政治上审视和发现基层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背后隐藏的形式主义问题。
1.查问题整改。对20xx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是否合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重点督促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平账。
5.查名贵特产。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
6.查吃喝接待。看是否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是否严格审批程序,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公务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7.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8.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9.查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文件印刷底册。看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热衷于搞文山会海等问题。
10.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机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重“痕”不重“效”、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看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和特权思想。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写出检查情况报告,分别报告校党委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对全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堵塞制度漏洞,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现就全区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xx年12月29日一20xx年2月22日。
各乡镇、街道、集中区,区直和中央、省、市驻区各单位。
1.督查各地各单位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区纪委《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执行情况。
2.重点督查在机关或企业食堂等公款吃喝,在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安排年底宴请、送年货节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车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3.督查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购物、看视频,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
1.单位自查。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督查。
2.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食药监督局、区国税局、赫山公安分局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对宾馆、景点、居民小区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3.暗访巡查。暗访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通过看、听、问、查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监督督查。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督促各监督单位开展单位自查。督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食药监督局、区国税局、赫山公安分局、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对监督单位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工作督查和明查暗访。
检组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情况。
1.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纪(工)委,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主动搞好监督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宣传报道,不仅让纪检监察干部知晓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还要让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知晓,更要让全区的老百姓知晓,争取他们的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明确检查纪律。监督检查期间,各监督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工作日严禁饮酒,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任何物品、礼金和红包,不准隐瞒、庇护发现的“四风”问题,不准借监督检查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托办个人私事。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向外泄漏监督检查期间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确保检查效果。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着力点在于发现“四风”问题、遏制“四风”问题,同时采取得力措施,运用恰当方式,努力实现纠治“四风”良好检查效果,持续形成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检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为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底线,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我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制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督查方案。
2022年1月20日至2月6日。
(一)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督查市场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二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义务,对市场开办者、经管者等市场主体是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个不得”管理要求,对进口冻品、外环境、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运输、搬运、销售等工作人员)是否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和全员核酸检测。三是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冷链食品备案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加强对涉疫食品排查管控。
一是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切实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对“双节”期间农村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双节”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督查经营假冒伪劣或过期特殊食品等行为。
(三)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查“陕药通”药店“一退两抗一止”类药品销售管理,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实名销售“一退一止两抗”和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售卖四类药品。二是对冷链药品的储存运输条件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双节”期间药品质量安全,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督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督查经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是否经营(网络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是否购进或者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四是聚焦婴幼儿用品、化妆品专营店和化妆品经营场所,重点督查化妆品批准文号、备案信息真实性、标签标识规范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有无经营使用过期或变质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情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查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用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整治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二是督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带班制度落实,确保遇有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事故时,信息报送畅通、响应迅速、处置得当、救援及时。
(五)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和计量器具检定检查工作。一是督查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二是督查生产企业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三是督查食品用纸包装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产品信息标识;四是督查销售经营者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五是督查在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及计量是否准确,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一是督查防疫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秩序。二是督查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三是督查“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秩序,维护群众权益。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史峰。
成员:张军康燕妮。
督查范围:全县特种设备。
2.第二督查组。
组长:郑延军。
成员:王霞胡毅。
督查范围:张家园子、槐里坪新区。
3.第三督查组。
组长:冯亮亮。
成员:尹雄兰亚楠。
督查范围:朱家湾、王家川、雷家滩、老城区。
4.第四督查组。
组长:黑瑞梅。
成员:马慧娇贺生卓。
督查范围:黑家堡、郑庄、七里村、交口。
5.第五督查组。
组长:赵小强。
成员:白安勤刘丽华。
督查范围:张家滩、罗子山、雷赤、安沟。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伟。
成员:薛延斌田红霞。
工作职责:人员调配、车辆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细化督查内容和标准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2、注重实际效果。各督查组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真实准确了解掌握各辖区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落实的,现场整改落实,不能现场整改落实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落实。各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做好记录,以便跟踪落实。
3、及时通报情况。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按照督查内容,全力配合好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迎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xx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1月8日-18日。
重点围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方责任”和重大风险点开展督查。主要包括8方面内容:
1、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等情况。
2、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社区、乡镇、农村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以及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等情况。
3、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等情况。
4、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的情况。
5、做好境外疫情输入“人物同防”的情况。
6、春节前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的情况。
7、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情况。
8、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防护的情况。
(一)宣传引导。
适时通过微信、美篇、新闻网站等宣传疫情形势,引导辖区居民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疫情防控办编录疫情防控广播宣传稿,督促各村(社区)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定人定时播放,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播放时拍摄微信小视频至镇疫情防控群。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人员摸排与上报。
责任单位:党政办。
牵头领导:蔡雄武。
(二)值班值守。
机关大门设置值守点,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由党政办负责排好值班表,各站所积极配合,认真履职。疫情防控办负责协调督促相关人员到岗到位。
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办、党政办。
牵头领导:蔡雄武。
(三)物资储备。
由财政所根据上级要求及我镇实际储备足量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艾条等防疫物资。
责任单位:财政所。
(四)重点场所。
总要求: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
1、卫生院。
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进入医院就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诊疗环境应通风良好,所有区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垃圾及时清运,按时清洁消毒,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设立分诊点,做好预检分诊。
责任单位:卫生院。
督促单位:社会事务办。
牵头领导:蔡雄武。
2、敬老院(养老院)。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每日对老年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老年人在户外活动时应随身备用口罩。加强办公区域和室内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加强公共区域、食堂和室内活动区清洁消毒,保持院内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加强个人卫生宣教。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蔡雄武。
3、农贸市场。
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市场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加强通风换气。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及顾客应佩戴口罩。坚持进“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消除传染源。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牵头领导:蔡雄武。
4、企业。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时消毒,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加强个人卫生宣教。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牵头领导:龙志彬。
5、学校(幼儿园)。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在学校(幼儿园)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加强教室、食堂、公共活动区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消毒。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或等于一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责任单位:镇中心校。
牵头领导:蔡雄武。
6、超市、门店。
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在入口处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加强通风换气,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电梯、前台、售货区、酒店走廊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客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在入口、大厅、电梯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牵头领导:蔡雄武。
7、银行。
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在银行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加强通风换气。对取号机、柜台柜面、密码器、签字笔、点钞机、atm机、公共座椅等公用物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保持银行大厅、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顾客应佩戴口罩。
责任单位:辖区各银行。
各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统一由镇疫情防控办指导落实。
开展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干净卫生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人居办。
牵头领导:龙志彬。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接种人员名单。
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办。
牵头领导:蔡雄武。
严格按照督查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重点收集体现“五有一网络”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方面情况的资料。
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办。
协助单位:党政办。
牵头领导:蔡雄武。
由镇纪委组织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人员履职到位。
责任单位:镇纪委。
牵头领导:曹波。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新市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益赫八政发〔2020〕14号)和《新市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益赫八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督查内容为: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县委“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执行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监督约束和落实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对直接分管范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督察检查常态化,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看住“关键少数”,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喊口号、唱高调,虚报数据、编造政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庸政懒政怠政、伪善伪廉伪勤问题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痼疾顽症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各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为主,综合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全年度全方位全过程盯紧看牢抓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具体步骤。
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部署启动。制定下发《县纪委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xx年3月至11月):推进落实。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工作总结。分析总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配合组织部、督查办等部门(单位)做好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甘肃时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决策部署。委局机关各室、各片区纪工委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抓好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谋划研究,亲自协调推进,带头督促落实,全力抓好督查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责任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人员力量开展督查,整理汇总督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大督办反馈、跟踪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配合责任室做好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进盯紧抓实,直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省上、市上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即收即办,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对乡镇、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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