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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土地确权工作报告(汇总5篇)

2024年土地确权工作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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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报告篇一

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

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6、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

7、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土地确权工作报告篇二

同志们:

现在开会。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社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社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x,副局长xx-x,陕西省地质局矿产研究院领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欢迎!

我社区参加会议的有:社区班子全体成员、各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全体干部。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社区党工委书记xx-x做动员讲话,大家欢迎。

第二项:请国土资源局局长xx-x安排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大家欢迎。

第三项:请社区管委会副主任xx-x安排各组人员分工情况。

第四项:请陕西省地质局矿产研究院进行技术培训,大家欢迎。

一是传达好会议精神。会后,各村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是要强化时间观念。按照县上和社区要求,8月15日以前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大家要强化时间观念,争取时间,争取主动,抓紧启动和开展相关工作,保证我社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综合工程,不是哪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事情,因此,各村要站在全社区发展大局的角度,予以高度重视,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协调配合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同志们,今天动员会的全部议程已全部结束。

散会。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玉山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就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发动,使全体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完成我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是我县工作复杂、量大面广的六都、岩瑞两乡镇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

四是县委书记程小春同志就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重要动员讲话。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乡

镇横街镇党委书记就试点工作情况作详细介绍;

由岩瑞镇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

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由县委书记程小春同志就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重要动员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的很成功,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多、任务重、措施具体、目标明确,明善同志就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和安排;横街镇就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六都、岩瑞两乡镇作了表态发言;特别是程书记的重要动员讲话,对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准确把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做了详细说明,对搞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来明确的具体要求,对切实强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保障措施做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本乡镇、本村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期完成。

下面我就落实会议精神再补充三点:

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积极开展和投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是正视困难,迎难而上,在工作推进中探求最佳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和经费需求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因此,一定要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拿出勇气,迎难而上,善于协调,努力实现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技术标准,我们有了总体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具体化。主动与农业部门联系,加强联动,共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土地确权工作报告篇三

土地确权证是以农户为单位颁发的,确认农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行使合法权利的法律凭证,是权利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依据。土地确权关系国计民生。下文是土地确权登记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一、会议通报了前期各乡镇街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部署

(一)前期工作情况。

动员会后,全区各乡、镇、街、办事处基本开始开展调查工作,7月20日安山街胜利村开展试点工作,市专班领导和专家、区工作专班均到现场作技术指导工作,现场确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安山街、郑店街、法泗街、山坡街、湖泗镇、舒安乡、金口街、梁子湖风景区开展比较好,但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开展或比较慢。

(二)下步工作安排

要向乡镇街领导汇报、沟通,争取乡镇街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通信、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处理好权属争议问题,搞好社会稳定;每周上报工作进度,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加快调查进度,争取在9月15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研究了在推进实施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一)征收土地调查登记问题:已经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已批准征收、转用,并已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补偿合同且已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土地;已进行土地勘界工作,并已上报,但尚未批准征收、转用的土地。以上三种情况的土地,如何调查登记。

会议议定:1、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并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按协议规定全部和部分支付了补偿费用(该部分以村集体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批后)的土地可确定为国有土地。

2、已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只按集体土地调查并进行统计,可不登记发证。

3、已进行新增建设用地上报,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件的,按集体土地设宗调查、登记发证。

(二)相邻权属单位均认同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权属界线,但现状地物已发生较大变化,原界线和界址点位与现状地物不能一一对应,《权属调查表》如何填写。

(三)堤防与滩涂确权问题。

1、堤防用地分别有国家出资修建的主干堤、历史防洪修建的民堤,同时在防洪堤两侧分别修建了防浪林和绿化带,村农民集体对民堤、防浪林和绿化带主张土地权利。

2、长江堤外的部分滩涂长期为农民集体耕种、居住,并缴纳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农民集体主张土地权利。

(四)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准确性、现实性,对20xx年4月以来土地的批、征、供、补数据做到及时更新,需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数据。

会议议定:请示市局向市专班申请,并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市信息中心实时提供土地征用、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方面的数据资料(电子数据)。

(五)金水农场提出国有农用地登记问题。

会议议定:按市局要求参照东西湖区开展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办法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康春、文鹏、李玉乾、张进、刘经凡、熊家武、陈洪奎、胡武军、张生林、戈光松、尹鹏、李桥、戈学顺、雷佳平、卢石红、杨涛、李祥、何文华、朱红梅、夏和平、胡贤龙。

20xx年11月4日—6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南京市高淳区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各试点省市自治区在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仕平、农业部经管司副巡视员赵鲲、江苏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等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负责人及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吉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宁夏等省区的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从中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高度认识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承包地确权档案既是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又是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成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证明和依据、建立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对于巩固确权成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基础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会议交流总结了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一是提前动手及早介入;二是健全规章完善制度;三是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四是检查监督严格验收;五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六是与时俱进提升技术;七是典型领先示范先行。

会议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法》落实的力度,落细落小,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确权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农业及相关部门和档案部门领导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管护条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基层档案馆(室),改善管护条件。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既要懂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又要了解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要指导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要督促农业和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承包地确权档案,为土地流转和质押等后续工作打牢基础。

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档案和农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专项业务检查和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国家档案局将联合农业部适时开展确权档案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六要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服务功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地普遍采用遥感遥测和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土地测绘调查,形成的档案许多都来自电子材料。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快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步伐,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国办发8号文件下发后,北京、山西、安徽、广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文件。天津、辽宁、吉林、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陕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针对农垦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农场土地发证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黑龙江、新疆、内蒙古、江苏、江西、云南、青海、宁夏等8省、区门开会研究文件的贯彻落实问题。不少省、自治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按照国办发8号文件的要求,加大了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侵占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回收了部分被挤占的土地,妥善处理了一批土地纠纷,依法保护了国有农场的土地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专门队伍,抓好落实工作。一些省区专门成立了国有农场土地登记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并在农场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土地管理人员,协助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黑龙江、安徽垦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国有土地管理机构,以“部门派出,系统管理”的方式依法管理农场土地,为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垦企业密切配合,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国有农场主动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介绍情况,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权属资料,确保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上门,把农场作为服务对象,保证了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典型引路、逐步推开。针对国有农场土地权属情况复杂的特点,安徽、云南、广东、浙江、内蒙古等垦区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开,取得很好的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相互谅解。国有农场分布面广,有的农场与乡镇村寨交叉相连,土地权属纠纷时有发生。各地在落实8号文件过程中,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权属证据,求助于法律援助,认真帮助村民理解政策,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双方互利互让的原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使矛盾得以缓解。

六是创造条件降低土地登记成本。为减轻农场的经济负担,有的省、区按照“优惠、保本、减负”的收费原则,及时调整了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收费标准,有的省、区同意由农场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进行地籍测量,为国有农场顺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是部分地方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都是农场种的地,发不发证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确权划界既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要牵涉领导的精力,因此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工作没有积极性;有的认为土地纠纷是历史形成的,过去都没有解决,现在也不用急着去解决;有的地方把农场的土地规划他用,对农场土地的发证工作长期拖着不办。

二是地方利益主义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工作。主要反映在一些中央和省属农场,在与周边乡村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和进行界址调查时,一些乡村领导或不到场,或是到场也不签字盖章,造成确权难、指界难、办证难。

三是处理土地纠纷难度大。有些农场因隶属关系经常变换、多次移交,建场原始资料丢失,土地权源资料不完整,不能为解决土地纠纷提供依据,给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特别是解决权属争议增加了困难,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进度。加上有的地方或是怕麻烦、或是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利益,致使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悬而未决。

四是确权、勘界的费用过高,农场难以承受。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办理国有农场的土地证时按平方米收费,而国有农场的土地面积相对农村要大,又以经营农业为主,发证中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很难承担确权过程中的巨额费用。特别是列入国家定向扶持的贫困农场和一些亏损农场,更是难以支付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只好暂时不办证。此外,有的垦区由于管理体制变动,影响了工作进度,还有一些地方由于测量勘界的工作质量不高,权属关系仍不很明确。会议认为,各地在今后工作中,应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会议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工作进程,是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系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 充分认识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农垦系统拥有土地面积3515万公顷,其中耕地480万公顷,园地23万公顷,林地275万公顷,分别占土地面积的13.7%、0.6%、7.8%,土地总量相当于一个中等省。做好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农垦系统在新时期发挥特殊战略作用的需要,是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需要,也是全面深化农垦改革的需要。

第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经过依法登记的土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开展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就是要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利,保护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不侵占和不蚕食。这对周边农村和与农场为邻的其他单位来讲,是双向受益的,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搞好了,可以减少国有农场与周边农村农民及其他单位的纠纷,使农场周边的农村及其他相邻单位更加稳定、更加祥和。

第二,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农场懒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的必备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农场虽然实行了农工商综合经营和产业化经营,但农业仍然是农垦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是农场发展农业产业化、实施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的载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有农场在农业上实行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承包,实现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从过去的国有国营变为国家所有、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农业职工通过土地承包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已成为保障农业职工就业和生存、通过生产发展致富奔小康的最基本条件。因此,国有农场只有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才能从法律上确认农场土地的权属界线,才能有效地解决土地纠纷,保护农场的合法权益,农场才可能有一个安定的发展环境,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稳定,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才能得以建立和运作。土地还是国有农场开展经营的重要资源,用活用好土地资源,可以把资源变成资产,把资产变成资金,使农垦实现引领中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家队作用。

第三,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总根源。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还可以为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探索经验。产权的明晰,又将推动资产的改革,而资产的改革将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等方方面面的重大变化。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确权、登记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早动争主动,不因工作滞后为农垦的发展留下隐患。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垦管理部门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来抓,纳入部门工作日程和年终考核内容,做到工作有安排、人员有保证、资金有着落、质量有检查、任务有落实、结果有成效。

土地确权工作报告篇四

颁证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促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按质按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

二、考核内容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10分)

1、村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构,凡未建立的,则不计分(2分)。

2、村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力量较强(2分)。

3、每个村民小组有2-3人组成的工作组(2分)。

4、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2分)。

5、后勤保障有力,经费足额到位。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此项不计分(2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1、采取会议、标语、专栏、印发资料及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每户农民一份政策宣传资料,发现一户无宣传资料扣0.2分,扣完为止(3分)。

2、召开村组干部动员会(2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一次以上,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凡发现有一个村民小组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或无规范的会议记录,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3分)。

3、农户知晓率100%,满意度90%以上,达到要求计满分,达不到则按比例计分(3分)。

4、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达到要求计满分,达不到则按比例计分(4分)。

(三)业务操作(35分)

1、第二轮土地承包资料、人口信息收集完整(2分)。未收集完整,按比例计分(要求把2008年换发的旧经营权证收回,镇办公室将统一进行公告注销作废)。

2、各阶段业务培训到位,并有记录。以村为单位培训到村支两委成员及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2分)。

3、入户核实工作到位,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地不漏块,农户签字率达100%,达不到要求,出现一例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8分)。

4、资料信息调查表要求调查人员、村组工作人员签字,并经农户亲笔签字(委托代签)确认,签字率达100%。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农户亲笔签字(委托代签)确认率不到90%的不计分(5分)。

5、资料信息调查表填写规范、内容完善。每发现一份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6、确权资料信息、地块、面积、“鱼鳞图”等内容公示规范到位(10分),凡发现未按程序、要求公示,此项不计分。(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逐户上门核实,由农户对承包信息、地块测绘图等资料进行核对,对农户提出登记有误的进行纠正后再次公示,直到公示无异议后,然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7、所有资料填写规范、内容完整、装订有序、整洁美观。每发现一份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四)档案管理(25分)

1、各村自查自纠,工作质量符合市、镇要求,实现证、帐、簿、地“四相符”,每发现一处“证、帐、簿、地”不一致,扣0.5分,扣完为止(15分)。

2、纸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规范到位。达不到要求,则不计分(8分),(整个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将会产生一簿二表三图五书等资料,即,登记簿;公示表,签字确认表;承包地示意图、农户确认的鱼鳞图、确权颁证地籍成果图;户主声明书、户主委托书、公示无异议声明书、承包合同书、变更登记申请书)。

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图件和涉密数据资料要存放在专用场所内进行保管,做到专人专管(2分)。

(五)工作实绩(15分)

1、各村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每超过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7分)

2、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群众信访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无集访,无矛盾纠纷激化,无因处理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农户到镇及镇以上反复上访。凡发生一起涉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户到镇或镇以上反复上访,激化为治安、刑事案件,造成影响的,此项不计分(8分)。

三、考评方式

(一)村自查。各村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于2017年1月31日前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总结材料及申请验收报告。

(二)镇级考核。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验收考评组到村,通过抽查村民组、走访农户、查阅资料、核对数据等方式,进行考评。

(三)综合考评。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验收考评情况后,按照本考核办法要求,评选先进予以表彰。

四、奖惩办法

(一)考核分值折算后计入全镇综合考核分数。

(二)此项工作设一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1000元,对考核分值低于70分的,信访问题多、处理不及时并影响此项工作镇在全省进度的,取消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村因工作不细致,每漏登、错登一例信息资料,扣工作经费1000元,直至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责任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四)考核结果列入村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五)奖惩结果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审定后在总结会上表彰通报。

土地确权工作报告篇五

20xx年11月4日—6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南京市高淳区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各试点省市自治区在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仕平、农业部经管司副巡视员赵鲲、江苏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等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负责人及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吉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宁夏等省区的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从中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高度认识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承包地确权档案既是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又是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成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证明和依据、建立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对于巩固确权成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基础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会议交流总结了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一是提前动手及早介入;二是健全规章完善制度;三是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四是检查监督严格验收;五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六是与时俱进提升技术;七是典型领先示范先行。

会议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法》落实的力度,落细落小,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确权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农业及相关部门和档案部门领导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管护条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基层档案馆(室),改善管护条件。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既要懂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又要了解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要指导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要督促农业和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承包地确权档案,为土地流转和质押等后续工作打牢基础。

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档案和农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专项业务检查和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国家档案局将联合农业部适时开展确权档案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六要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服务功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地普遍采用遥感遥测和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土地测绘调查,形成的档案许多都来自电子材料。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快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步伐,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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