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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检查报告(通用5篇)

农村土地确权检查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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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整改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泰州市、兴化市统一部署要求,大垛镇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镇共有2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225个小组,总农户11112户,承包耕地面积46664.5亩。今年以来,大垛镇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3个行政村组织召开会议45次,推选村级调查员、审核员共343人,收集土地承包原始资料164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4份,以组绘制农户承包地示意图204组,全镇在3月底全面完成准备阶段工作,并转入第二阶段入户权属调查阶段。截止目前,全镇23个行政村,有21个行政村已完成入户权属调查,涉及到36个自然村,204个小组,调查总农户9929户,农户签字确认的户数8042户,农户签字确认率达81%,所有入户调查表格已全部上报镇经管站进行集体审核。还有安民、吴杨等两个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分田的原始资料已丢失,目前正在完善第二轮承包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待夏收结束后,开展入户权属调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搞好业务培训,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熟练开展。各村也分别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发证,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而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3、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整体工作五大目标任务、六个阶段部署的安排,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块、地块不漏项。对登记过程中在土地面积、地块、四至、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1、原始资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吴杨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部分农户将田退回村,村落实给有关户承包,现在有的家庭没有田,有的农户几十亩田。目前,一轮承包分田清册已丢失,二轮承包清册当时是按农户土地承包现状填写的,不够准确,登记工作难开展。

2、土地征用与租用界定不准。镇工业园区用地,以租代征农户承包地,每年发放补偿费,这些地是否确权。

3、土地权属不清。有些农户在二轮承包调查土地时,将自己应分土地委托给他人代分,并由他一直代种;有些农户,在当时调田时,不想要田,然后由村调到需田的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还有东刘村在分田时,要求农户必须将原欠集体经济上缴,缴上来才可分田,当时有的农户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缴也没有缴纳,其他农户就替欠款户缴了上缴,原农户的田就分给了其他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上面三种情况,近几年,由于土地流转,加之种粮食补贴的增加,部分农户也与分田户要过,分田户以各种理由不给,在这次土地确权中有争议。

四、几点建议

1、思想认真要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村干部、党员和重点户的.思想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维护农民自身的土地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2、矛盾化解要稳妥。对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在依照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采取村内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让绝大多数群众说了算,依靠群众的智慧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

3、方式方法要细化。对个性问题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不搞“大跃进”,加以认真落实处置。对共性矛盾则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过细解决。

大垛镇政协工委

20xx年6月10日

区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力以赴做好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各镇(区、园)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所有权发证,着手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力争6月底前结束。

2、集中精力完善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证书不得发放,不留后遗症、不发问题证,确保所发放的证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3、做好确权登记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本次确权登记发证材料整理归档。档案整理的过程也是一次质量检查的过程,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作,国土所应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起点,进行动态跟踪,加大管理力度,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地籍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真正发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作用,使我区农村地籍管理工作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农村土地确权整改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要想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首先就需要确定土地产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从吉林省现阶段的实际工作中可以看出,在土地确权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制定有效的土地流转新政策。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其含义是在保留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对于促进农业良好发展、加快农村各项事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中遇到的问题

1.1财政压力较大。土地确权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工作经费,经测算之后,每亩土地所需要的土地确权经费大约为32.47元。吉林省本身就是农业大省,现有耕地面积553.78万公顷,这就造成了较大的财政压力,部分地区的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阻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正常开展。1.2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当前全省主要有两种实地测量方法,在这两种测量方法中,分别是农经部门和技术公司占据主导。从实地测量结果来看,由农经公司主导的实地测量工作,专业技术缺乏,处理难度较大;由技术公司主导的实地测量工作,技术公司撤出后,出现矛盾纠纷时需要由农经部门来处理,同样存在技术难题。1.3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全省范围内存在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连片集中土地在重新确定土地边界、面积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权属争议。第二种是在土地承包时期,部分农民瞒报耕地面积,导致实际土地面积比登记的土地面积较多。第三种是机动地、册外地分配不够科学。第四种为未分到土地、新增人口要地的农民,争取土地确权机会。1.4土体边界模糊、用途转变。部分土地在使用过程,出现边界模糊现象,无法准确确定土地界限,导致土地面积测量不够准确。部分农民将土地用以他用,开展修建厂房、植树造林等活动。1.5承包关系变更所带来的问题。在开展土地确权作业时,承包关系的变更也会造成很多问题。承包关系变更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承包方户口迁移、死亡、下落不明,土地承包主体发生变化;二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要求合并、单立承包合同;三是为方便耕作地邻私自串地、换地的;四是承包户于承包期内一次性流转土地的。

2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有序。在推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时,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有序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农民在转让土体使用产权时,没有签订有效合同,仅仅是口头方式进行协商,土地流转行为比较随意。同时,一些用户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不够全面和规范,部分合同不存在法律效益,当出现合同纠纷时,无法提供法律依据。并且,部分地区的农民对土地流转工作支持力度不足,工作成效不够理想。除此之外,还存在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在农民不是自愿的情况下转让土地使用权。2.2土地流转中介和维权机构较少。土地流转中介和维权机构,能够降低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对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起到保护作用,并且还保证了经营承包权登记的法律效益。但是,从现阶段全省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来看,土地流转中介和维权机构建设力度不足,机构数量比较少,这就加大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难度,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2.3土地流转信息传播路径较少。土地流转信息传播路径较少,造成农村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受让方往往要求地块相对集中、面积足够大,有流转愿望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往往面积少、地块小,往往出现农户有转让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出让者的现象,即使实现了土地流转,也往往局限于村内甚至是组内或亲朋之间,使土地效益得不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3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3.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耕种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失去土地,农民将面临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想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的'支持力度和参与力度。首先,应该完善低保制度,使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其次,应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龄化严重现象。然后,应该完善农村医保制度,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最后,还应该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整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经济收入。3.2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管理。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对于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是非常重要的。各级政府应该完善土地流转标准及规范,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了解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应该对农村土地法律法规漏洞加以完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范畴,并加强土地流转中介和维权机构建设,保证土地流转更加规范进行,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降低土地流转风险。3.3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社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组织和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对于保证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应该根据土壤特点以及农作物特性,科学划分土地流转区域,确保四荒地规划利用的合理化及科学化,为提高农作物产量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土地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协调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抓包、转让、租赁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扩大土地流转规模。

4结束语

土地流转工作关乎民之根本和国之根本,必须在国家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支持下,积极、科学、有序的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并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土地流转改革的科学、有序开展。

区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确保发证质量。为了保障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保障成果质量,我们根据内外业各自特点,建立了“国土所自查、专业队核查、分局抽查”的三级检查责任体系,层层把好质量关。即:国土所主要对村民小组推举指界代表的合法性、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所标注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重新修改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负责检查把关;专业技术协作单位主要对有问题的权属、地类、界线进行实地核查和修改,并对宗地图的质量和准确性负责;局地籍科主要对确权登记材料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限时整改。同时,坚决把好发证关,对新发证书进行资料再审核、现场再核对,确保发“铁证”,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

二是确保工作进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2011底前全面完成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我们做到统筹安排,措施跟进,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内、外业穿插进行;在工作时间上,采取“5+2”、“白加黑”工作模式;在时序进度上,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特别是在联网审批阶段,因各镇(区)集中输入材料时数量大,时间集中,导致网速慢,效率低,且经常“死机”,严重影响了网上审批进度。为此,在不能马上增加容量,提高网速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划分“时间窗口”,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若干时段,结合各国土所(办事处)发证工作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各国土所(办事处)具体操作时间段,由我局总服务器进行控制,较好地解决和克服了上述矛盾和问题,大大提高了联网审批速度。同时,为加快工作进度,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协调推进,确保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为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每半月编写一期《工作简报》,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对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发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

区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1、广泛宣传。区政府于2011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区、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中来,确保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2、推举村民代表。推举村民指界代表,涉及村民的知情权,关系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按要求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推举方式:一种是由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直接表决;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候选人,经所在村民小组表决或上门到户征求各农户意见,由农户代表进行签字确认。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都必须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决议书》上签字。每个村民小组一般确定两名村民代表,参与调查指界和申请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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