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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展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

最新开展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与处分”。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要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的,依法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4.县严肃处理有偿补习活动的有关人员的规定。

(1)教师(干部、职工)

a对初次被查实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面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当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

b对二次被查实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给与降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职称晋升资格,扣发当年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c对屡教不改、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2)校长

a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两起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给与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校;校长作出检查,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下。

b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三起及以上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学校,除本条1款处罚外,要给与校长交流调离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有偿补课工作。我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活动;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目前,我校均未出现有偿补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组长:张xx

组员:李xx、刘xx。

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组织了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及社各界宣传上级的文件。重审了有偿补课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补课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补课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不从事有偿补课。

2、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4、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5、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经过教师自查、互查,本学期,我校未出现一例教师有偿补课的事件。最后要求教师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是:xxxxx。要求全体师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这种现象,立刻拨打举报电话。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xx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xxx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x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园迅速开展有偿家教等问明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园的自查自纠情况作如下小结:

1.统一思想。开学初,我园领导班子首先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门及物价部门有关幼儿园收费的规定文件,明确收费标准,随后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并在会上传达相关收费文件,要求全体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落实收费制度。期初我园就将20xx秋季幼儿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收费,真正做到幼儿园收费公开、规范、透明。每月公示幼儿伙食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我园所收取的费用全部入帐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

开展教师乱收费、有偿家教、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问卷调查,通过自查了解教师教育教学状况,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加强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师德规范。

1.规范招生程序。作为公办幼儿园,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在招生工作中按照公示方案-领取报名报-核对材料-公示录取名单-新生报名等程序进行,招生过程中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切实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制度,幼儿园不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3.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严格把好幼儿教学材料私订关卡,严禁教师以购买幼儿用品或学习用品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

4.制定奖惩方案,出台师德规范细则,严禁教师接受家长的红包,严禁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等,将教师师德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1.20xx秋季我园没有独立也没有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2.幼儿园各项收费及支出能及时公示。

3.幼儿园不向幼儿收取任何费用与教学材料费。

4.幼儿园未发现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我园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教师管理,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提倡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做家长满意的老师,办家长满意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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