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范文是对所做工作的详细汇报和呈现,可以向其他人传达工作进展和成果。这些范文以不同的主题和风格展示了不同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tear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11)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2、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原有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也同样适用于非国有资产的评估。
3、20xx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管。
4、20xx年国家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20xx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要素和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规范的重要评估准则。
6、20xx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以下介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xx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该指南。金融企业【20xx年颁布《金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从07年12月31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其中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绪言;(比《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多出的一条)。
(3)评估目的;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依据;
(8)评估方法;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5)签字盖章。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xx药业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根据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工作的需要,对北京xx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进行评估,以评价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于10月31日的现时价值,为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中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于月31日的`评估结论:北京xx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帐面值3,732.91万元,调整后帐面值3,732.91万元,评估价值3,458.23万元,评估减值274.68万元,减值率7.36%。
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第二分册——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10月31日起失效。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郑重提醒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x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产评估师:xx。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评估报告类型是基于资产评估业务分类考虑的。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不同应包括一般评估业务、评估咨询业务、评估复核业务。具体操作上,一般评估、评估咨询、评估复核均为独立业务,可以单独运作和服务;三种业务在具体承接过程中也是可以合并考虑,即同一客户存在着三种类型业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三种评估业务的交汇点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估行为对委托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别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三种时态,当评估基准日确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的情况下,那么评估业务便可把更多的评估目的囊括起来;另一方面,评估行为从动态认识中把握并分析委估对象相对静止状态下价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评估业务向会计等领域在空间上推进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之中可以凸现其咨询的功能。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重组方案涉及的标的资产于年4月5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4)第162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12月31日)。为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重组方根据有关要求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价值评估,为投资者进一步了解重组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即净资产,评估范围是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暨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46,925.54万元,评估值60,303.08万元,评估增值13,377.54万元,增值率28.51%。
负债账面价值33,662.65万元,评估值33,662.6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13,262.89万元,评估值26,640.43万元,评估增值13,377.54万元,增值率100.86%。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14年9月30日至9月29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具体过程如下:
3、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2、指导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3、根据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资料、价格信息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起草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草稿。
(四)评估汇总。
2、分析评估结果,确认有无重复和漏评,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经与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交流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由于产权持有者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满足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的需要,而对申报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提供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及部分低值易耗品。
三、评估基准日:
20xx年3月31日。
四、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以及产权利益主体变动、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和行业公认的贡献性、预期性等经济原则。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申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8,173,842.70元,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6,255,621.43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1,918,221.27元。
调整后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8,173,842.70元,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6,255,621.43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1,918,221.27元。
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10,036,106.44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217,809,900.43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92,226,206.01元。
评估后净资产比调整后净资产增加了人民币40,307,984.74元,增值率为77.64%。评估结果中含申报的账面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固定资产27,045.327,045.327,986.40941.0813.36。
其中:在建工程35.805.805.80。
建筑物43,072.283,072.283,605.20532.9217.35。
设备53,978.633,978.634,375.40396.779.97。
无形资产6901.76901.763,597.082,695.32298.90。
长期负债95,373.005,373.005,373.00。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20xx年7月20日。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4)评定估算。
由于该企业在未来用续期内的收益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而未来头两年的将加大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到第三年基本扫尾,故对该企业的价值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后的未来五年净现值与固定增速的永续期净现值分段计算。分段法数学表达式为:。
本项目采用持续经营假设。
按收益法中的分段法评估思路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120.2万元。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5年(20xx-20xx)企业净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15898.6(万元)。
(2)从未来第6年(20xx)年开始,计算永久性现金流量现值。
将未来永久性收益折成未来第5年(20xx年)的价值:。
按第5年的折现系数,将企业预期第二段收益价值折成现值:。
(3)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33221.6=49120.2(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5日。
3、委托方承诺委估股东全部权益未涉及抵押、担保及相关法律诉讼等事项。
4、在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了职业判断。职业判断的合理与否既与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相关,亦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能力相关。因此本次评估目的的相关各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评估结论的各种因素。对于无法观察到的资产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人员能力所无法达到的,不能仅靠本评估结论作为决断。总之,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审慎使用本报告。
以上特别事项敬请报告使用人予以特别关注。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效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仅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是在持续经营的价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3、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确定的持续经营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11月16日起到20xx年11月15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5、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拟合资经营这一经济目的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6、本评估结论仅供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20xx年3月31日。
商标的无形资产。
商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宏远资产评估公司接受香港鸿道集团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实施商标价值评估之目的,对鸿道集团旗下的红罐凉茶品牌“加多宝”商标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整体资产价值在20xx年12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对鸿道集团旗下红罐凉茶的市场占有份额,以及年销售额,使用年限等因素的考虑,使用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得出“加多宝”商标的价值为286.729亿元。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宏远资产评估公司接受香港鸿道集团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实施商标价值评估之目的,对鸿道集团旗下的红罐凉茶品牌“加多宝”商标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整体资产价值在20xx年12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报告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香港鸿道集团。
2、资产占有方:香港鸿道集团,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
3、“加多宝”商标事件简述:王老吉是广州药业的,加多宝是香港鸿道集团的!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交于加多宝公司合同有效期为十五年,20xx年,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期限至20xx年。20xx年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20xx年5月广药胜诉。自后鸿道集团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因而不能再使用王老吉这个由他一手带大的品牌了,只能推出“加多宝”牌凉茶,所以,现在大家在市面上看到的加多宝牌凉茶,也就是以前的王老吉凉茶,两者除了商标换了以外,其它没有多少区别(成分绝对没有变)。而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也推出了广药版的王老吉,也就是现在市面上即将出售的包装上带有“广州药业”的红罐王老吉,这并不是以前大家常喝的正宗的王老吉。而加多宝高层管理人员王月贵表示:加多宝与王老吉没有区别,加多宝养大养壮原王老吉的经营团队和资源还在。
本次评估是给予鸿道集团推出的“加多宝”红罐凉茶而进行的“加多宝”商标的价值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主要是鸿道集团红罐的“加多宝”商标,评估范围主要是考虑加多宝集团20xx年的红罐凉茶年销售额,营运成本等因素,评估该商标为加多宝集团所创造的价值。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日期确定为20xx年12月1日。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由于此次评估项目为商标价值的评估,评估中主要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公平性等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主要表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在评估过程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性原则,主要在评估工作中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3.公平性原则。表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受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意图及利益因素的影响,独立出具评估报告。
在本次评估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1:《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1995年。
2:《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xx年。
3:《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xx年1号-20xx年6号注册会计准则。
4:《商标评估法律问题研究》谢超宇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xx。
9:《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非货币出资。”其中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结合“加多宝”商标品牌特点,评估中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
1.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有市场条件和技术条件下,重新生产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要的成本作为商标的价值的一种方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及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的评估值。
2.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评估商标的价值的方法。商标的主要的考虑因素有商标的区域性、扩展潜力、利用潜力等修正;产品的认知度、相对盈利能力修正;交易时间修正;个别交易因素修正。
3.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主要着眼于企业未来的收益,也就是把商标全当作能获得收益的资产看待,而不是简单地考虑商标自身的外在价值。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四、评估价值类型和定义。
六、评估依据。
八、评估依据。
十、评估过程。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五、××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参加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1、委托方(资产占有方);
2、××州市章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县林业局、××县果业局。
关于不确定性,knight(1921)指人们缺乏对事件基本性质的知识,对事件可能的结果知之甚少,难以通过现有理论或经验进行预见和定量分析。不确定性根源于知识的不完全性,它表现为经济行为主体对经济事件的性质缺乏基本的认识和预见。knigth不仅解释了不确定性的涵义,而且创造性地将其与风险进行了区分。knight(1921)认为,风险是一种人们可知其客观概率分布的不确定,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们不知道这一概率分布,甚至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些将来事件对决策者而言是全新的、唯一的、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因此,bewley(20xx)总结出,人们不能(简单地)仅从与偏好相关的信息预测出应做什么样的选择。我国学者汪浩瀚(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经济行为人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外生和内生因素,无法准确地加以观察、分析和预见。而且不确定性涉及的各种可能结果的频率分布是未知的,统计技术无法被运用于个体决策中。彭毅林(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对导致一系列可能结果的一种或多种被选方案的认识状态,但这些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要么无法知道,要么无实际意义。从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分析,它可分为客观不确定性和主观不确定性或者外生性不确定性和内生性不确定性两种不同观点。这两种观点虽然称法不同,但分析其本质,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客观不确定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来自于外部客观环境方面的因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环境的复杂多变,使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充满了“变量”,甚至一些变化根本就无法预料,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只要人类从事经济活动,不确定性就必然存在于人们所面临的环境之中,所以客观不确定性也就是外生性不确定性。主观性不确定性是事物在被人们认知与反映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受主观因素、认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对事物进行完全的认知和准确的反映而存在的不确定性,所以内生性不确定性又可称为主观性不确定性(彭毅林,20xx)。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经济中介服务,其活动的安排、执行和完成是基于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那么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本文试图对资产评估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揭示不确定性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据此对资产评估的特点和性质做更进一步的探讨,以利于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使用。
(一)资产评估环境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不确定性,根据其影响因素有以下类型。
(1)评估客体的不确定性。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比会计学上所称的资产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它们)必须是能够在未来为其控制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以货币计量的具有排他性占有的经济资源。一方面资产评估的客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有形资产,也包括不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无形资产;既包括各种单项资产,包括具有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由于各种形式的资产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资产的数量、结构、性能、技术水平、使用状态和市场价格等等也都处于动态之中,因此评估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如在评估机器设备时,同一评估客体在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时点和交易市场下,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都是变化着的,而且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经济性贬值,引起经济性贬值的外部因素有哪些,影响大小如何计量,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类似地,在评估房地产价值时,由于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复杂繁多,增加了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此外,对于金融不良资产来说情况更为复杂。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看,资产形态是很清晰的,但从处置和评估的角度看资产的形态则是多样和复杂的,有的还具有模糊性。具体来看,金融不良资产的基础形态是债权,是索偿权。但由于抵(质)押物和担保的存在,对金融不良资产(信贷资产)的评估就可能转化为对抵(质)押物和担保的评估,而抵(质)押物可能是实物(房屋、土地)也可能是实物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形态,而担保又涉及对提供担保方相关资产的评估。就其最基础形态――信贷资产的评估,是站在银行角度对回收率的风险估计;在有抵押的贷款上,抵押品的变现价值可能是这笔不良贷款回收的最大值;对担保贷款,评估的对象就成为担保方用以承担关联责任的任何可能的资产形态,可能是实物资产,也可能是其他非实物类资产,甚至是企业价值。可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对象的资产形态有基本形态和一系列的变化形态,评估对象就成为在评估前首先需要考虑和加以确定的重要内容。评估对象形态的多样化和模糊性,增大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另一方面评估客体在运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未来产生的效益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债权类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信用水平、债权方的收账政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对其未来能以货币计量的预期收益、风险和使用寿命的合理分析和判断。这些评估判断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必然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2)市场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市场经济环境是资产评估活动进行的现实空间范围,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着各个要素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处在动态变化中的各个要素自然而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具有现实性和预测性,既要求以现实存在为基础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状态,又强调以现实为基础来反映未来,用资产在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对未来的预测需根据过去和现实状况来考虑未来发展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因素。资产评估工作的进行是假定资产被置于一定的交易市场中,以资产要素市场作为参照系,对资产的价格属性进行专业性描述,即在模拟市场中进行评估。然而,现实市场经济环境与模拟市场环境存在差距,现实市场经济环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如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国际经济环境等等都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既给资产评估工作带来了难度。又影响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的管理。资产评估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资产评估人员行为的规范,是评估工作执业质量的衡量标准。然而我国目前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具体准则还未制定或者处于正在制定之中。而且已经颁布、出台的准则中有许多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概述和说明,缺乏可操作性。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以及如何依据价值类型恰当选择评估方法,目前的资产评估准则很难指导实践评估工作。类似的情况还有无形资产的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等等。资产评估政策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增大了评估活动中资产评估人员主观分析、判断的比重,不确定成分增加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4)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分别基于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理论基础,从不同的途径评估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结论应趋于一致,即使存在差异,也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可能严格达到每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条件,所以现实的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也是资产评估的理想状态。这种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自然增加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降低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另外,用任何方法进行评估都不是一个完全精确地过程。每一种方法都是探索资产价值的一种思路或者一种途径,它们所处的立场、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很难简单的断定哪种方法更科学,哪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更准确。而实践中由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往往需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状况和市场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和合理的评估方法。
(5)评估过程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需要客户的配合,没有客户的配合,不可能出具高水平的评估报告。但在现实中有的客户除了要求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他们希望的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外,在评估机构执业时故意不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少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影响评估报告的质量。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往往具有难以完成必要的评估程序的特点。其一,由于被处置资产的资产占有方与处置方处于对立的状态中,资产占有方极不情愿配合资产清查和提供资料等;或者所提供的资料可信度很低。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是进不了门、看不到东西,根本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其二,债权人与股东身份不同,小股东与大股东不同,求偿的债权人、小股权持有人很难要求资产占有单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多半是“站在外面”的评估,很难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和取得满意结果。在正常的评估程序难以完成,评估依据不充分时,评估人员过多的使用主观判断,从而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二)资产评估专业估计和判断引起的不确定性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程序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实现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要求评估主体(资产评估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严格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估经验,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必须通晓资产评估、法律、工程、金融、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具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多年评估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专业胜任能办是衡量资产评估人员专业水平的核心指标,也是决定资产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关键。严格的独立性是对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和规范,它要求资产评估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和私利,自觉地抵制来自外界的压力、干预与诱惑。对资产评估人员而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资产评估人员规范执业的两大基石。然而,理论与现实存在差距,有时还会出现相悖的状态。一方面,在现实的资产评估活动中,从事评估实践工作的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仅与准则要求有距离,而且他们彼此专业水平也存在着差距。有的评估人员从业时间很长,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但或许缺乏评估理论前沿知识;有的青年评估人员掌握了扎实的评估理论,但缺少必要的评估经验;有评估人员擅长房地产的评估,有的评估人员擅长森林资源的评估等等。所以就单个评估人员而言,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和不足存在差异,不同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时,由于主观判断能力的差异。结果会出现差异,所以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对于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尽管基本准则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但实践中评估人员未必严格遵守,而且与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尚不完善,评估人员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迎合委托方的需求,高估或者低估评估对象,严重扭曲资产评估价值。因此,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高度的职业敏感和洞察力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难以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一)资产评估的咨询性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下价值发现的间接的辅助性手段,是在市场实现交易行为之前,通过模拟市场、类比分析、假设判断,事前寻找资产的价值区间,为投资和交易的市场行为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依据。由于资产评估发生在交易活动之前,实际交易发生在评估活动之后;而且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而等到实际交易时,假设已经成为了某种现实的具体条件;评估时模拟市场是具有一般性的,而现实的交易是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评估的相关利益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希望评估师评估出“公道的”的资产价值;但由于种种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最称职的评估师所能做的也就是凭借信息和资料、技术和经验,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对最有可能的情况做出假设,经过分析、推理、预测、判断,“提炼”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估计值(区间)。资产评估结论的相对准确度决定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是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估价意见,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人员只对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交易活动中资产定价决策负责。因为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只是资产交易双方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双方的谈判结果。所以,资产评估具有咨询性,而不是鉴证性。
(二)评估值的价值区间。
估参数来看,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使用相关的参数值。同一个参数值,可能由于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的信息资料不一样,不同的评估人员会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果,这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区间。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看,评估人员执业时总要受其精力、心情、经验和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同一资产由不同的评估人员评估,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即使同一资产由同一评估人员在不同的时间评估,结果也会不一样。这些情况都会使评出来的结果形成一个价值区间。此外,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在国际上国内均属于咨询范畴,因此评估应当为交易双方服务,而不是偏向于某一方。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值时应当分别站在当事人各方的立场上,兼顾各方的利益,把握全局,这一要求不可避免地促使评估值形成一个价值区间。
(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资产评估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初是源于社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的需求越迫切,要求越高,市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越快。从原始评估阶段开始,历经经验评估阶段,最后到科学评估阶段,资产评估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服务行业,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评估业务的范围也极其广泛,而且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资产评估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科学性要求评估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价值类型和科学的评估方法,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可靠。资产评估不仅表现出科学性,资产评估还蕴藏着艺术性。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要求评估人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恪守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这个评定估算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评估艺术的体现,如何把评估艺术演绎到位是衡量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关键。其实,艺术有一部分是科学,但艺术还包括加到科学上的艺术家的技巧和经验。对资产评估来说,艺术性强调的评估人员运用其知识,以解决特定问题的那种创造性的技巧与能力。这里艺术家就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由于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存在,评估人员必须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推理、判断,从而做出选择。很显然,这一过程并不是唯一的。面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评估人员可能依据自身的经验、知识、或者偏好做出自己的预期和选择,这样对同一评估对象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同样印证了评估价值的区间合理性。
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针对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相关的利益方需要充分地理解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客观地分析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正确地判断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以便明确评估结论在资产交易中的利用程度。另一方面,应尽快地出台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地制定出具有操作性强的评估准则,细化评估步骤,减少其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判断,以便于评估人员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维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基于过去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资产评估作为价格发现机制的补充,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国企改制、资产交易等经济行为中,很多场合是根据评估结论直接确定交易价格、投资价格,评估作价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法定定价机制。由于资产评估的作用被人们无意识地夸大,过高的期望值给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带来了一定的误解。同时,一些部门、企业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意甚至恶意利用资产评估作用及定位的模糊认识,操纵评估结论、推卸决策责任。又由于资产特性、交易机制、市场供求等固有的局限,在某些资产或企业股权、产权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价格发现机制失灵的状况,也可能出现评估作价失实的情况,从而影响到整个评估行业的信用和社会公信力。
中国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向中国的评估行业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行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资产评估已由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扩展到为维护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服务、为社会公众的权益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必须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目前,社会公众对其能否独立、科学、客观、公正执业日益关注,而其顺应改革、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规范执业的准备仍显不足。
20xx年夏季,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办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研讨会》,与会评估行业协会领导及专业人士、各地评估公司的资深专家重点对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价格与评估价值严重背离的情况共同进行了分析,并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适用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与会专家呼吁评估行业重视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识和评估方法的研究,尽快从方法上解决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一专题研讨会及其成果受到了行业协会的重视,《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专栏登载了相关研讨文章,引起评估业界广泛关注。
可以肯定地讲,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评估推进了我国评估业的发展。抵押贷款评估业务与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业务的研究已经开始成为资产评估行业的新焦点、新课题。我国银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越来越多地对贷款项目采用抵押等担保方式。但在当前的金融不良债权的产生以及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中集中暴露出抵押资产评估标准存在较大问题。问题的产生既有来自贷款申请人和银行的问题,也有评估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职业道德层面,迎合客户利益,高估抵押品价值甚至出具虚假、不实评估报告;
2、技术理论层面,没有对抵押品评估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规范。
如何从价值类型的选择和方法的运用方面解决这个抵押权与处分权相对应的抵押品估价及其变现问题,已经引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重视。行业协会已在组织编写《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加强抵押品评估管理、规范抵押评估业务、维护金融资产安全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执业诚信要求正在酝酿之中。
(一)盘活金融不良资产须注重成本效益。
资产评估专业性较强,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评估对专业人员来讲亦是新课题,需要有一个熟悉、探索和突破的过程。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目前也还缺乏对评估报告的审查经验以及对评估技术、理论的深入了解和研究,这种情况会影响对资产评估作用的认识并有碍于对评估报告的全面理解及正确使用。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就目前我国评估行业执业水平而言,评估报告中存在某些“技术与质量缺陷”,应该说如同金融债权中出现了不良债权一样,是问题而非主流。随着行业标准、行业准入、行业自律以及检查、管理等措施到位,相信这些问题会在市场中不断得以规范。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急需解决和始终呼吁的一个现实问题则是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论上、方法上创造条件,使评估行业能为不良债权资产做特体服务,从而避免和减少对不良债权资产这种特殊资产评估的盲目性。
从理论上讲,评估的目的是为处置定价提供参考依据,而实际上,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是诚信缺失、法度不足的处置环境,这不仅为实现处置回收最大化增添了阻力,同时也限制了资产评估作用的发挥。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资产管理公司很难采取相对理想的投资银行运作手段,以实现纯粹市场定价和回收价值最大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相对灵活的策略应对环境、把握商机,实现处置回收的工作目标。
相对于资产品种多样和处置商机多变的客观实际,“原则上先评估后处置”
的管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显得难以把握。监管部门通常比较容易关注“为什么不评估”?并不在乎“评估了有没有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不计成本不加区别地进行评估,反而忽视了成本效益原则。这实在是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
(二)客观地看待历史与面对现实。
金融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三项任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帮助国有企业脱困。也就是说,不仅要处置变现,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还要配合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解决优化资源配置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问题。
目前的金融不良债权往往形成于多年之前。当时不少抵贷资产中是房子抵给一家银行,土地抵给另一家银行,或者只抵押房子不抵押土地。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地合一”政策是在此之后,所以,在资产处置时只能对有处分权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同理,债务人以多年前地方政府对于“商住用地”的规划获得的抵押贷款,而至今未能实现土地的开发利用,也只能根据现实状况进行估值和处置。
(三)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是资产管理公司遵循的重要原则。但由于政策与环境的不相适宜,又往往造成了诸多方面的看法不尽一致。
金融不良资产的政策性剥离与商业性消化方式,足以使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着比实现价值回归更重要的社会政治责任,处理着比资产变现更困难的社会经济矛盾。
然而,市场本身是各种利益得以均衡的载体。处置不良资产公开市场操作,不仅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还有利于促进市场培育。应该承认,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即便是不成熟的市场也有形成市场价格的机遇。
由于资产评估只估算资产或权益的价值,至于社会安定需要成本,以及利益均衡等问题,既属国计民生又有市场博弈,评估师无法考虑。因此,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资产管理公司肩负几千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压力,面对相对失衡的市场供求及有限的投资者,是必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一味讨论定价的合理性以显示公正,还是尊重市场,兼顾环境的客观性以实现落袋为安?这也许应该是多解的答案。
20xx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理论贡献就在于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通过对认知心理的研究,揭示并证明了人类的行为动机对于市场机制下差异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庆幸“行为经济学”的诞生,多少减轻了我们心中的郁闷。
20××年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版已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以资产处置的实际需要和成本效益原则考虑是否需要评估”这一规定,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新的制度环境和工作标准,以及事实求是地开展工作的条件。伴随商业性收购及市场化处置业务的开展,以资产评估作为交易定价依据将不是惟一和必须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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