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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优秀18篇)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优秀18篇)



工作汇报有助于与团队成员和上级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工作汇报的范例,希望它们能够激发大家在写作中的灵感和创意。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财政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帮助县内工业企业共渡难关。

在疫情期间实施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工业企业,积极协调银行采取办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省州文件,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续贷或展期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存量贷款,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

三是疫情期间减轻工业企业经营负担。按照省州政策文件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工业企业,2月租金全免,3月、4月租金减半收取。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对复工复产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企业同期新增运输成本,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减免4家符合条件工业企业租金合计12489元。

四是疫情期间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凡是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简化规范申报流程,加快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五是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争取惠企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财税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更好知晓政策、消化政策、享受政策。

六是积极配合县经信局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县规上企业累计复工复产情况和疫情期间县内工业企业返岗报备登记人数。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政策落实,保障资金拨付,与企业一道团结协作,共同发力,切实降低疫情影响,推动我县经济发展。

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

近期,xx科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五到位”,确保了xx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

一、提高认识,宣传教育到位。xx科工信局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的开展疫情防控和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复工前“三类人群”的摸排和登记工作,实地督导复工企业做好消毒、防疫宣传等工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尽快做好复工前工作。2月2日前,完成近150家工业企业湖北籍员工的摸排工作,发放、张贴。

倡议书。

疫情宣传单5000余份。到目前没有落下一个企业,全方位进行了排查摸底,共排查湖北籍员工39人,全部劝导置留在湖北本地。

二、因地制宜,部署推进到位。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xx科工信局干部职工采取网络沟通和实地深入乡镇、园区、企业进行调研,结合嘉禾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xx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和《xx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并召专题调度会部署推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做到了政策引领、科学安排、企业自主、措施有效。

三、严格督查,疫情防控到位。xx科工信局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深入乡镇、园区、企业督导和指导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准备,要求复工企业必须制定严格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抓好企业内部检疫检测、卫生消毒和健康保护措施。同时,该局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到现场查验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抓好企业防控隐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落实,严格把好严防严控和安全生产关。要求企业做到“五不开工”,即认识不到位不开工,员工排查不到位不开工,防疫物质不到位不开工,场地消杀不到位不开工,疫情防控不到位不开工。截至2月17日,已有90家企业复工复产,复产率达59.2%,复工人数达1.29万人,排名全市前列。

四、强化服务,物质保障务到位。为满足企业复工最为迫切的防控物资需求,积极与省市工信、商务部门汇报,全方位对接防疫产品生产企业,多渠道采购防疫物资。近期,为56家企业统一代购口罩4.21万个,代购84消毒液100桶2000公斤,充分保障了复工企业车间、办公场所消毒的全覆盖;积极配合县中医院为复工企业免费提供预防新冠病毒中药服务。为消除复工企业的顾虑,该局加强了与电力、交通、防疫检测等部门协调,确保第一时间为了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印制员工证15000余份,大大方便了企业员工上下班。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

按照市安委办《转发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六市安办明电[20xx]3号)文件要求,市城管局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传达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办《转发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强化对开复工安全监管。

我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排查:

一是对厂网河一期ppp项目部分子项目开展了节后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先后检查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凤凰桥中水厂配套观光取水口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和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四个厂区,经检查,三峡项目公司实施的。厂网河一期、二期项目基本于本月21日前全部完成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三峡项目公司召开了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各工地均确保安全合格后方才下达复工令。

二是开展市管园林绿地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养护施工企业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项目部仓库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全面排查绿地内枯死枝、枯死杂草集中堆放及用电、照明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三是对城区桥梁开展安全检查,对城区所有管辖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割设施等安全设施开展隐患排查,补齐不全桥梁限高限重等警示标示。四是督促指导新奥燃气公司对各燃气厂站,开复工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检查组,深入万达广场餐饮街区,实地检查餐饮场所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开复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镇)。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镇)。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镇)。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22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4年6月30日。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4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22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含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镇)。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镇)。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镇)。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镇)。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22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镇)。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复工复产的工作汇报

关于当前企业复工复产的调研报告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按照上级要求,近期,田林县潞城乡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积极为企业创造条件,以便尽快实现全面复工复产,调查情况如下:

调查情况显示,潞城乡工业园区企业共有35家,主要产业为以木材加工为主。从调研情况看,20xx年春节后,园区企业积极复工复产,截止2月25日,未停产及复工复产企业已达85%以上。

1、严格开展疫情防控。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隔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确保不留死角;设立检查点,对厂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溯源等,做到排产不漏一人,监测不漏一人。

2、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用品物资储备,做好粮、油、肉、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等保障工作。

3、加强重点群体的帮扶。协助县扶贫指挥部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岗位,积极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招工宣传动员,提升企业知名度;组织“点对点”直达包车,确保职工或有就业意向的人员安全到岗。

企业“复工却而未能充分复产”。

1、企业招工难,当前就业人数远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2、产业链没有完全恢复。部分原料供应困难。

3、疫情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利润微薄,企业发展困难。

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监管机构和建总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建行总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金融服务的“十项举措”,全力以赴抓实防控措施落地,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及疫情防控企业金融服务保障,以金融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对公信贷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以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xx〕10号)、《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金融服务的通知》(建总函〔20xx〕58号)、《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豫金发〔20xx〕15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企业资金保障工作。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分别为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及地方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针对名单内客户,各行要逐户联系、逐户营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优先支持、选择支持、关注支持、其他四类,全力满足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生产、流通等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重点区域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名单内客户信贷支持投放,严禁在疫情期间向名单内企业搭售捆绑产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各行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保障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和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用好用足行内外政策,切实做好续贷增贷工作。

加强二级行与省分行、省分行部门间沟通协作,集中力量提升疫情期间重点企业及复工复产企业信贷投放效率。各行在获取企业融资需求后,要立即组建团队,加快授信材料的搜集申报,原则上在资料搜集完整后3个小时内,应将相关准入材料通过疫情期间远程办公允许渠道报送至省分行公司业务部,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原则上1个小时内出具客户准入意见。客户准入通过后,各行应抓紧报送授信材料,授信审批部及时响应,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原则,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做好审查审批工作,确保流转环节快速、审查审批环节优先,高效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力争将上报材料到完成审批批复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融智合平台、飞驰e+平台将优先发布推送与防疫相关的融资需求,重要信息予以置顶。各行要关注平台上关于企业发布的与防疫工作相关的信息,采用线上反馈、线下微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对接,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各类金融需求。

一是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造成临时还款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再融资、期限调整、还款计划调整、贷款结息频率调整等方式避免企业贷款逾期,减轻企业逾期利息负担,维护企业信用。

二是各行要梳理发债企业近期到期兑付或付息情况,提前与发行人做好沟通,如因疫情导致企业停产、停工或资金筹措困难,协助企业及时与交易商协会和上清所沟通还款宽限,做好市场公告及投资人解释,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各行要提前做好客户沟通工作,原则上应满足客户回收再贷需求,对于确实回收不贷的,各行在详细了解客户情况后,需向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汇报,经省分行同意后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执行。

防疫所需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防疫物资科研、生产和运销企业,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防疫设施建设企业等纳入优先支持类行业管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增加产能。

对于达不到准入底线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监管要求,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无需履行例外核准程序,可直接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对于满足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中,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可及时报备总行纳入先进制造业名单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综合授信无法覆盖的疫情防控授信需求,可采用信用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合并申报的方式申报审批,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提高疫情防控响应速度。

要求需采用会议方式评审的综合授信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比照信用审批业务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评审的,牵头评审员及参会评审员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1.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授信需求,执行信贷快速审批流程,执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两优先原则,确保疫情防控授信需求的审批时效。

2.对按《中国建设银行大中型对公客户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操作规程(20xx年版)》(建总发〔20xx〕410号)要求需采用会议审批方式的信用审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审批的,审批牵头人及参会审批人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3.对于分行审批权限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授信审批业务,优先安排审批资源,第一时间处理,全力保障审批效率。

4.建立债券承销“绿色通道”申报机制。各行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需求,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医疗器械、防治药品的医药或器械生产企业,从项目核准、推荐、注册、发行实行“绿色通道”,高效帮助企业筹集生产资金;对参与防疫医院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机电安装企业进行摸底,协助企业尽快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对名单内企业,各行可根据需要自主定价,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利率应不高于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减100bps,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相关贷款给予内转价格优惠,内转价格按照一年期lpr减250个基点执行。

对于地方性名单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生产所需的贷款新增,各行计划内无法满足的部分,省分行予以足额保障。

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新发放贷款,在eva计量和考核时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按零计算。对于受疫情影响企业资产质量劣化的,在不良贷款、逾期贷款、新暴露不良贷款、拨备计提等考核时予以剔除;在现有拨备考核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投放增提的拨备由总行统一承担。各行在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成本、利润问题作为无法实现信贷投放的理由,影响重点企业及企业复工复产合理融资。对于各行疫情期间因投放产生的成本、利润问题,省分行将统一协调兜底。

大力推广云义贷、以及以信用快贷、云税贷、云电贷、抵押快贷等优势产品,发挥全线上产品纯信用、利率低、自动审批等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到增量扩面,降价提质。主动传导我行各项利率优惠政策,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上述优惠基础上进一步下降0.4个百分点。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若确需办理再融资、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担保类表外业务变更等再融资类业务,可不执行《关于授信审批条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建信审〔20xx〕79号)的风险化解程序,直接报有权行进行审批。

省分行已将人民银行全国性以及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下发各行。人民银行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省分行会及时将最新名单传达至各行。各行应详细梳理,如在我行已有授信的客户,应抓紧投放;如在我行尚无授信,应迅速开展授信工作,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尽早实现投放。

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对重点企业自主决策发放贷款;合理授信,授信额度不能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不得用于重点企业的一般性资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同时监控重点企业不得将此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得转贷,资金封闭使用。

如发现金融机构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并取消金融机构借用专项再贷款的资格。如发现重点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相关分支机构应提前收回贷款,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分行。

执行过程中,各行应树立大局意识,讲责任、讲担当、讲情怀,做到尽职免责的同时,全力支持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省分行也将积极向总行争取免责政策支持,合理降低免责标准,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保护各基层行工作积极性。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有关企业可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其度过难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重点关注米面油、肉蛋奶等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要针对三农企业给予特别支持保障。同时也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情况,采取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在保持贷款增速基础上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要不断提高制造业信贷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加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各行应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针对性举措。对工作不力、方式不当、企业反映强烈、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二级行,省分行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总行要求,建立名单内重点企业贷款台账制度,请各行指定专人进行业务对接、台账报送等相关工作,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复产复工工作汇报

我矿根据威信县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威煤通〔20xx〕88号文件要求,我矿于20xx年9月28日由矿长组织,驻矿安监员参加,对矿井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自查验收。现将自检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面、细致的对井下所有地点隐患排查,井下检查完成后,统一对地面及软件资料进行检查,我矿成立了自查验收组。

组长:陈怀仓(业主)。

副组长:袁德峰(矿长)。

成员:彭孝庆(工程师)、万朝坤(生产副矿长)、张大力(安全副矿长)、刘建刚(机电副矿长)、魏星、陈学云(驻矿安监员)、罗云清、罗斌、陈仁波、罗帮雄(技术员)。

检查路线:地面—主平硐—底板运输岩巷—避难硐室—底板运输一石门—顶板运输岩巷—机电硐室—运输煤大巷—六号上山—五号上山—四号上山—材料提升上山—回风煤巷—底板回风三石门—底板回风岩巷—地面。

1、证照齐全,煤矿“五证一照”以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2、井巷合法有效。

1、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矿井配有矿长一名,生产矿长一名,安全矿长一名,机电矿长一名,有四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有矿井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有顶板、通风、机电、运输、抽采防突、监控责任组,各责任组人员到位。

2、职工安全培训方面:

矿井在复工前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达到了72学时,制定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记录,有考试,并建立了档案,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了自救器培训,所有下井人员掌握了对井下避灾常识及线路,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3、通风系统方面: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有一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作为备用。无局部通风机代替主要通风机,矿井有测风站和测风管理制度,测风员已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矿井风量充足,无微风、无风现象,无串联通风现象,矿井配有足够的自救器。

4、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5、生产系统:

矿井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巷道有可靠的支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井下各种安全指示牌齐全,煤巷已经封闭,无超范围开采行为。

6、运输系统:

主要大巷、运输巷道都敷设了铁轨,电机车无失爆现象。

7、供电系统。

矿井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无双归路供电系统的应备用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井下电器必须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从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使用矿用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所以机电运输设备完好,电缆悬挂整齐,无失爆现象,运行正常。

8、通讯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通讯必须畅通。井下防爆电话必须安设到每个井下主要硐室及采掘工作面。

9、排水系统。

矿井必须有独立、合理的排水系统。以自流的方式排水的主平硐应砌筑水沟,有水害威胁的矿井要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防、排水设备,同时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治治水专业队伍。

10、技术管理。

矿井有经县煤炭主管部门审批的采掘布局方案,按规定及时天绘和交换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事故应急预案。

11、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审查制度完善。

矿井必须配备12名的瓦斯检查员、4名以上瓦斯监控人员和3台以上光学式瓦斯检测仪器,班组长、管理人员每人1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运转正常,探头按时校验、数量齐全。

12、劳动定员管理。

我矿已加强劳动定员管理,并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每班下井最高人数都不超过9人。

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

根据各级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24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后复工专项整治的通知》(泰住建〔20xx〕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检查,我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数已按程序复工,多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节后建设项目复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此次检查共落实节后复工检查141项,排查各项安全生产隐患441条,其中,安全不达标项目0个。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少数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责。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未亲自带队检查,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教育、现场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隐患排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落实不全面、整改不彻底。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节后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未认真落实,未进行至少两次的人员安全教育;复工前未对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专项验收工作;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全面排查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复查,未有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工作不能闭合。

2.建设项目监理安全职责履行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总监不能正常到岗,未有效落实复工程序的监督,不能严格按照复工条件,督促项目部落实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不能提供复工检查情况以及整改结果复查的记录资料。

3.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部未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未逐一对从业人员进行行踪核查,未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出入登记、人员行踪辨识等工作。

(二)工程实体防护方面。

1.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混乱,重复接地数量不足,楼层移动配电箱配备不足,移动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及pe线连接不全、配置不规范;现场安全标识牌及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缺失,内档防护、防护栏杆、剪刀撑等构件设置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全,未达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要求,施工层段的电梯井、采光井等防护措施不到位;型钢悬挑料台悬挑型钢锚固方式与方案不一致、绳卡数量不足,后端锚固螺栓松动;模板支撑体系中普遍存在剪刀撑缺失、水平连接杆(扫地杆、扫顶杆、剪刀撑)设置不全和不连续等问题。

2.少数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单位不能及时落实设备的复工前点检工作,部分设备管理单位复工前点检工作不严,资料不实。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管控好出入登记、行程核查、体温监测等工作。针对节后复工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迅速落实整改。

2.抓好特种设备和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xx版)》文件要求,抓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规范隐患整改行为,确保隐患整改质量;施工企业要及时组织项目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要加强“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应用。

3.强化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重要环节、主要节点和特殊时段的管控,重点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并落实到位。

复工复产的工作汇报

为保证复工复产的安全平稳有序,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有关领域安全防范,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为复工复产工作保驾护航。

街道、社区分别召开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深入分析研判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掌握复工复产情况,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五个一”要求及其他各项工作,压实企业责任,确保节后安全顺利复工复产。

街道积极部署、加强督导,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节后安全生产“第一课”,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和复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着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发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小喇叭、巡逻车分时段进行安全提醒,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通过“敲门行动”及联合各办所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查阅台账资料以及现场检查,详细了解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把安全职责落到实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人安全意识,提醒企业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汇报

按照市安委办《转发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六市安办明电[2022]3号)文件要求,市城管局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传达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办《转发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强化对开复工安全监管。

先后检查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凤凰桥中水厂配套观光取水口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和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四个厂区,经检查,三峡项目公司实施的厂网河一期、二期项目基本于本月21日前全部完成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三峡项目公司召开了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各工地均确保安全合格后方才下达复工令。

重点检查养护施工企业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项目部仓库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全面排查绿地内枯死枝、枯死杂草集中堆放及用电、照明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对城区所有管辖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割设施等安全设施开展隐患排查,补齐不全桥梁限高限重等警示标示。四是督促指导新奥燃气公司对各燃气厂站,开复工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检查组,深入万达广场餐饮街区,实地检查餐饮场所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x月x日,我市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根据市委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现将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注册企业x家,经排查,正常经营的企业有x家,按照“分类、分级、分区、有序、有责”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强化企业服务保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截至x月x日,共复工x家,复工率x%。其中规上工业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一方面压实企业责任。企业递交复工材料的同时需提供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承诺和企业上岗员工旅居史和接触史的承诺,企业和上岗员工对承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排查情况,将复工的企业进行行业划分,划分到x个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建立了市县乡村企五级企业网格,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排查指导和防控措施落实督导,以全面覆盖、精准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二)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死守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市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设置隔离观察点;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坚持错峰返程、错峰返岗,引导工人有序返岗、安全上岗。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做足防护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外出,职工就餐实行分餐制,对公疫情高发区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措施。全面开展厂区消毒,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员工身体健康监测。

(三)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审批服务,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积极开展预约办理,为项目开复工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强化金融保障,督促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当前省市关于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各项措施,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协调指导,由各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任企业驻厂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产中产生的困难问题,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引导员”“服务员”“监督员”。

一是复工复产企业在用工、原材料供给、防疫物资等方面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部分复工企业技术人员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一时不能返岗;三是部分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主体责任不到位。比如x企业没有进行员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登记、没有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工作和生活场所没有进行每日消毒等。

(一)进一步做好排查工作。借助x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精准摸排返岗人员在春节期间的行程及接触人群情况,为企业员工建立健康台账。

(二)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关于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包联制度、驻厂员制度、企业网格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复工企业协调解决用工、上下游配套、防护物资、资金等各方面问题。加大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全力做到“保运输、保生产、保安全、保民生”。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指导。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急需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复工情况的督导,加大对企业复工前准备情况、复工后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驻厂员派驻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部门监管到位,属地管理到位,复工企业防控到位。

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

根据省川安办〔20xx〕12号《四川省生产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国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射安办发〔20xx〕9号文件精神,广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国两会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后没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我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会议,结合我镇实际,镇主要领导对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明确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交通劝导、农村集体餐饮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和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我镇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切实做好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环保办、住建办等部门对辖区内各单位、重点风险点位及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共出动各类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组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家,检查重大风险点位3个,发现问题隐患4处,整改问题隐患4项,落实整改措施4条,发出各类文书14份。同时,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场所和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对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打围现场进行了安全督导,督促施工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对节后施工安全进行了强调要求。

“紧绷”安全这根弦,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协同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道路重要路段设立劝导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劝导,对存在的不良行为加强劝导和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加强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集中点进行了防火、用电安全宣传。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我镇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各村社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也认真做了详细安排,工作中坚持了领导带班、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全镇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不断岗、不脱岗,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有力保障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全镇的共同努力,在两会及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我镇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了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节后复工复产也有条不紊的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指示,进一步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力促进和保障我镇的全面发展。

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

春节假期结束,企业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为防范企业节后出现安全生产麻痹松懈思想、生产设备较长时间停用造成的安全隐患等不安全因素,长丰县从清除思想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开展教育培训、排查安全隐患、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清除思想隐患。督促企业从思想意识、精神状态、纪律要求等方面全面扫除“隐患”,将干部职工的情绪调整到工作状态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来,坚决杜绝“思想松、管理松、纪律松”的三松现象,坚持“人到岗、心到位”,不打“年盹”。从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要绷紧安全弦,少一份“悠闲慵懒”情绪,多一份“防患警惕”意识,确保节后工作安全有序。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求企业从第一责任人开始(企业法人)直至具体岗位(员工),每一级、每一个岗位均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岗位职责应实现全覆盖,达到明确、针对、有效、完整的要求,体现人人有责。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形式落实责任与担当。有了这份责任和担当,工作才能集中精力,一丝不苟,事事、处处不忘安全。

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指导企业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的“安全经”成为职工的护身符。对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存装置和厂区、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发现隐患整改不隔夜。要加大现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醒企业要克服节后惯性思维,防止节日的放松心态制约了人的警惕性。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对安全风险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环节纳入重点应急管控范围,全过程跟班盯防。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保证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复产复工工作汇报

为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安镇街道开展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严格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检查,突出重点,源头治本。

(一)生产加工企业。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三违”、“三超”行为;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严格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安全。突出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围墙作业情况,安全防护设置,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吊装设备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查了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情况,最大限度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了全园区复工检查。共检查企业30家,查处隐患10条,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主管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针对春节停工期间作业场所设备设施闲置较久、安全性能不明等情况,详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立即安排人员检查检修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求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复工复产工作汇报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至今,人民群众民生问题变得越发突出,各行各业都开始准备复工复产。但是疫情还没有彻底结束,疫情防控阻击战还是要继续打下去,我们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要转变思想,将阻击战演变为“持续战”。

每日持续专题调度会,根据突出民生问题作出每日调度。继续打好脱贫攻坚站,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剩下贫困户参与劳动,积极脱贫。及时进行研判,调整战区战略部署,补齐“隔离墙”上的漏洞,作出更加细致工作安排,一方面让防疫之墙固若金汤,另一方面保障脱贫攻坚进程不受影响。

面对“复工潮”,全国人员流动大了起来,人们也从家里走出来,走上工作岗位。我们的火车站、飞机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进行人员的管控措施。在城市社区,以小区为单位,物业、市直机关、非公企业等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配合街道社区规范管理群众出行。

在疫情预防和监控方面,以社区为单位,组织一名社区医生、一名社区干部、一名街道干部、一名志愿者、一名派出所干警组成医疗组,对外来人员进行居家医学隔离,对其进行4小时一次的'体温检测、身体状况询问等,做好患者心理疏导,鼓励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织密区域隔离防控大网,仔细排查出每一位从外地进入本地人员,并进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保证外来人员无威胁。小区内实行外来人员举报机制,向社区及时进行举报未登记人员,依法处理不按规定包庇隐瞒阻碍实情的行为。

利用小喇叭、宣传车、社区宣传队、入户发放防疫知识手册、横幅等方法,让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有直观的了解。让群众意识到危害性、严重性,理解和支持干部们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自觉加入其中,主动宣传正能量,推动疫情防控群防群治。

贯彻党员冲锋在前,群众跟随在后的队伍建设理念,鼓励党员干部冲锋陷阵,献言献策,脚踏实地打好这一场疫情防控“持久战”,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识别党员,验证党性。努力做好群众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营造优质的志愿服务环境,积累志愿服务行动经验,发扬志愿精神,让志愿行动在此次疫情后,成为今后一种主流精神。

湘乡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

湘乡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截止2月18日,我市复工企业169家,复工人数5387人,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复工139家(园区61家,园外78家),累计复工人数5089人(园区2765人,园外2324人)。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复工效率达58.4%。高于全省16.1个百分点,高于湘潭0.5个百分点,员工返岗率37.2%,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回顾(一)全员发动、营造氛围。一是全面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由我局负责园区外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前期摸底调查,专门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建立企业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坚持一天一督导、两天一调度,全力支持解决企业各类问题,组织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二是宣传落实到位。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联络qq群、乡镇经发办主任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惠企政策文件,确保企业对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知晓到位,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二)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一是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所有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求填写“湘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登记表”和“企业承诺书”,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到“六个必须”“四个到位”:即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报告每名员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注明原材物料以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必须进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修;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乡镇对辖区内企业的报备登记表由乡镇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同意方可复工复产。二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督导和服务。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选派246名驻企联络员全部下沉企业,一对一联系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物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六员”联系制度(即企业防疫员、卫生员、安全员,乡镇督导员、科工信局指导员、市级派驻联络员),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责令企业在整改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我局安排2名同志专职负责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和企业复工复产动态信息的收集报送,确保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等各方面的信息。

(三)积极服务、措施到位。一是我局向全市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下派干部任防疫指导员,做到一企一人;二是协调联系市卫健局对全市企业卫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市中医院发放中药预防汤剂复工复产企业134家,员工7803人;三是我局赠送复工复产企业口罩12000只、体温仪5个;四是申报湖南振添光学、洙津渡电化、祥贸五金科技、利华新材、深思电工、巨强科技等6家企业拟纳入湖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五是积极与市内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四家运营商对接,推行网络疫情防控系统、远程办公、在家线上办公、线上跨地域远程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新成果更好地促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目前全市企业复工率超过60%的乡镇街道达12个。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企业的疫情防疫物资缺口较大,目前缺口罩2万个,体温检测仪50只。

(二)由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原材料供应严重不足。

企业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少数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少部企业员工受疫情恐慌影响,返岗积极性不高。

三、

下步工作举措(一)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到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90%以上,员工返岗率70%以上,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科工信局的行业监管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根据企业防疫物资缺乏的实际情况,积极与湘潭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及时推荐相关医药公司,为企业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助力企业迅速有序复工复产。

(四)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省、湘潭市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协调市税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经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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