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对特定主题或领域进行全面了解并提出结论的重要工具。调研报告范文五对某医院的患者满意度进行了调研和分析,提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方案和措施。
摘要: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是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深入推进,如何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更加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选择了派驻监督这一视角,通过开展座谈讨论、征询意见建议、查阅文件资料,分析总结归纳,就派驻监督的基本路径、实践困惑和对策建议进行了初步探讨,形成了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一、加强派驻监督的主要路径。
邓小平曾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一方面是因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彼此熟悉,同时也是因为领导者彼此监督可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关系。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准确了解掌握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加强融入,强化“贴身”监督、精准监督,实现“吃一家饭、管几家事”的工作目标。如,充分利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情况,切实起到平时警戒、有事汇报的作用。
通过参与决策,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正确执行上级决策和制定自身决策,是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如,参加和筹备驻在部门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参与反腐倡廉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提升监督层次。
落实中央纪委抓早抓小的要求,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日常监督,接受党员干部对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界限的咨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制止和教育,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既要靠职能部门各尽其职,也要靠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协调。如,加强对驻在部门及部属单位落实中央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其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开展党风检查、推动行风暗访等专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集中监督的重要手段。如,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状况,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和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堵漏洞;加强问题通报、跟踪整改、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更为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从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专责,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如,加强线索排查和管理,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财务审计、检查考核、专项整治以及媒体报道中发现问题;突出办案重点,拓宽案源渠道,提高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具有工作时间集中、接触群众广泛、审视问题全面的职能优势。派驻纪检组要借助市级巡察机构的力量,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震慑。同时,注重巡视成果运用,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加强派驻监督需要把握好四个关系。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派驻纪检组从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工作机制入手,对深化推进派驻监督作了有益尝试,但仍然处于“探索”和“开局”之中,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执纪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距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客观上看,加强派驻监督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笔者认为,重点应当注意把握和理顺以下四个关系。
推进派驻监督体制改革,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切实改变派驻监督不力的状况。其中,派的权威体现在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更不是下级监督,而是代表上级党委纪委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驻的优势体现在派驻纪检组通过每天接触、参与驻在单位的相关活动,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查处驻在单位的问题。就相当数量的派驻纪检组而言,问题线索少或者发现不了问题线索,才是真正制约派驻监督成效的瓶颈。如果不能通过发挥驻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成为事实上的聋子瞎子,那么派的权威当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派驻监督的核心要务就是要通过发挥驻的优势作用,从中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与不足。实践中,如何做到既融入融合,又保持独立,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往往存在矛盾和困惑。因此,强化派驻监督,必须首先致力于驻的优势作用的发挥,聚焦问题线索的发现,从而为开展执纪审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必要的前提与基础,既抓早抓小,又严肃问责,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和效果最终体现和实现监督的权威。
从全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角度看,一方面,驻在单位要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改变以往较多地承担主体责任工作,而作为主责主业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现象。种好“责任田”是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是监督驻在单位“种地”,而不是替代驻在单位“种地”。但这并不意味着派驻监督从此就不需要去“田间地头”。积极参与驻在单位的相关活动,既是实现驻的优势的必要途径,也是履行监督责任的客观需要,这与不分管、不承担主体责任工作是两个概念,主要体现在工作的视角和重心发生了变化,主体责任重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责任重在监督执纪问责,两者殊途同归,共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中心任务。
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是一体两面,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新《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对象,既调查职务违法,又调查职务犯罪,填补了监督的空白,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但是全覆盖不等于全方位发力和平均用力,需要“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履行好监督职责应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和地区“森林”和“树木”的状况,在兼顾全面的同时,盯住重点,掌握特点,精准出击,有的放矢,通过解决点上问题带动解决面上问题,通过解决局部问题带动解决全局问题。要突出重点人,盯住一把手,盯住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多发频发的岗位来说事;突出重点事,始终把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有效地跟进;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廉政风险高的领域,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紧盯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的领域,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凸显了监察权的宪法地位和层级较高的权力属性。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尺度,科学合理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是衡量监督执纪成效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把从严监督与主动融入相结合、从严监督与真心保护相结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注意力度,力度不够,无法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力度过大,不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利于纪检工作的开展。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占绝大多数的轻微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或予以谈话提醒,或予以组织处理,实现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咬咬耳朵经常化。对少数严重违纪的,要及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风险不尽相同、各有特点,派驻纪检组需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分析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应坚持创新理念,探索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区别对待、精细化防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政治生态反映着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的总体面貌。良好政治生态是涵养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土壤,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对派驻机构而言,准确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发现存在问题,既是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忠诚履行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
近日,xx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围绕精准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了专题调研。
政治生态研判存在不精准问题
走心谈话少,政治生态研判力度不够。调研发现,有的单位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约谈多,而对政治生态状况用心交流得少,没有分层次分重点认真交流。一些谈话没有从政治高度分析,谈得不深不透,对单位重业务轻党建、学习流于形式、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委支部换届不及时等政治建设问题的关注度不够。有的未结合实际,分析评估政治生态状况抓不住重点、难点、堵点,监督浮于表面,未把谈话作为把脉政治生态的重要方式,有的存在作风漂浮应景式谈话、应付上级检查“为谈而谈”的现象,捕捉不到深层的隐形风险点。此外,有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以部门问题代替自身和领导班子的问题,没有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排查分析。
一线走访少,政治生态研判深度不够。有的被监督单位开展自下而上的深入调研和谈话了解情况不多。有的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了解,对信访举报情况不清楚,看不见这些问题背后所反映出的政治生态情况,没有把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衡量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标;有的对下属单位和分管处局没做深入调查研究,履职走形式、分析变“背书”;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谋划不足,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重点工程、中心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且没有进入政治生态状况分析视野。
综合研判少,政治生态研判精度不够。一些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对政治生态概念朦胧模糊,政治生态标准要求不够明确具体,会商共诊政治生态状况把不准着力点,找不准研判路径和方法,在研判上缺少手段,定性研判多、定量研判少,主观研判多、客观研判少,研判结论变形走样、以偏概全。有的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不敢见人见事见问题,一般性问题分析得多、对疑难问题分析得少,问题泛化分析得多、指名道姓结合个人分析得少,不能从违纪违规问题和分管部门反映出的具体问题中研究解决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治生态研判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政治意识不到位。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不用心不负责,对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消极应付。有的干部没有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政绩难体现,存在单纯的业务观念,把业务工作与政治建设割裂开来。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还是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没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能力建设不到位。有的班子综合研判能力不足,分析不透彻,抓不住政治生态状况评估研判的重点和着力点,找不准研判路径和方法,给不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个别单位班子自我感觉良好,看不到不利于政治生态建设的深层次问题,需要监督部门经常性提醒纠偏。
制度建设不到位。有的领导班子开展廉情分析,没有规范的制度作保障,存在自由随意的情况,既未对分管领域和巡视巡察所发现的廉政风险作分析,也未将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和信访件处理、函询情况、处理违纪违规问题纳入廉情分析议题,政治生态评估不够全面精准。
压力传导不到位。从掌握情况看,依然存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务、重安排轻落实,对重要事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疏于监管。一些党组织对单位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心中无数、掌握不清,没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班子成员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没有对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分析,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以高质量监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精准研判领导班子。一看政治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二看政治担当,是否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损害党***权威的现象态度坚决、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是否能够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狠抓整改落实;对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是否敢于批评、及时纠正,是否精准问责、严肃惩戒。三看政治能力,是否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观察分析形势是否注重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是否切实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是否注意防范好政治风险;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检查等相关规定,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党组织是否具有生机活力。四看政治自律,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能够保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精准研判党员干部。一看表率作用发挥,是否按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是否能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二看“一岗双责”落实,是否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制度,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三看廉政谈话开展,是否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定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四看执行落实到位,是否做到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问题不遮掩、面对责任不推诿、面对压力不懈怠,旗帜鲜明与不正之风、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斗争,执行制度和处置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到位。
精准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状况。一看政治方向把握,是否能够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防止“重业务、轻党建”和“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等问题,对党***提倡的坚决响应、党***决定的坚决执行、党***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二看政治文化涵养,看领导干部是否能够以上率下,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看制度执行和作风建设,是否能够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解决文山会海、重留痕轻实绩、调查研究流于形式等问题。
精准研判制度建设和监督情况。一看制度建设,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针对性上下功夫,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看监督检查,是否能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经常开展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是否敢于追责问责。三看责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是否按照所签订责任书要求,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重点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严格到位情况,是否存在发生违纪违规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精准研判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一看政治监督定位,看被监督单位是否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尤其重视对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领导班子的统领作用。二看廉政风险排查,是否对政府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质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精准分析排查权力运行中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有效排查分析管理制度、程序流程等不完善不规范的廉政风险隐患问题;是否对巡视巡察反馈、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时有效整改,是否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做到按照规定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置报告。三看监督管理常态化,是否建立问题发现、收集、处置、报告移送机制,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发现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问责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和责任落实空转等问题;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红脸出汗”是否成为常态。
今天观看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法院专场,深受教育。这是一档既能把百姓的心声向党政机关传达,同时又能为党政机关带来建设性监督的节目。这一期节目,给工作在法院的我带来深深的思考。作为一名执行战线的员额法官,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光荣使命前,如何用心去回应群众的诉求,用力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当下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更是我们执行法官需要思考的问题。相信所有龙江法官在收看到本期节目后,都会深刻反思自己从前是否曾经有过漠视群众利益、无视群众诉求的行为。都会提示自己今后如何与人民群众换位思考,更好地工作,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应是驻在部门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重点。可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难以开展,重心容易发生偏移,严重影响了派驻工作的成效。随着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派驻纪检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为纪检组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供了新的契机。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出几点思考。
权力是组织权威的体现,是“国之公器”。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一个由众多权力组成的权力系统。每个权力的行使又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因此,权力的行使要树立全系统、全过程的观念,既要强化系统众多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又要强化每个权力行使过程的相互联系和呼应。而配置权力,是行使权力的前道工序。如果在配置权力的时候,能够充分利用权力本身具有的相互制约性,科学配置,就会形成系统内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如果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同时,再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前设计,预设切口,那就为后续监督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一是要规范党组领导班子的权力。党组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突出履行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等方面的责任。监督的前提是规范。规范党组权力,是强化派驻纪检组同级监督的基础。根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组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行政班子的权力关系,界定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确保党组既发挥好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又不大包大揽、插手具体事务。二是要合理分配班子成员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旦某种权力绝对化,就有可能出现滥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将领导班子权力分配给班子成员,既使每个班子成员的权力与职责相匹配,又使权力在运作的过程中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冲动和滥用,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突出抓好“一把手”权力分配。一个单位的权力是基本固定的,如果“一把手”将人财物等重要权力都抓在手上,不但会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而且也不利于纪检组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因为监督“一把手”要比监督副职来得困难。因此,科学配置权力,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的权力分工,既要确保“一把手”能有效履行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重要职责,又要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切实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纪检监督”的权力体系。
科学配置权力是基础,正确行使权力是关键。而要正确行使权力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是确保权力沿着正确方向行使、杜绝权力腐败的保障。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而要使监督有据有效,离不开规范权力行使的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的法制制度,不但使党组及其成员行使权力,有章可循,而且也使纪检组监督有据可依。一是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根据部门权力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系统编制制度目录,从便于高效工作、便于防范风险、便于有效监督等方面,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制定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的法规制度。尤其要突出行业特点,抓好人事、财务、资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力争法规制度系统、完整和有的放矢。二是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有利于权力行使在顺畅、高效、安全的通道内。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程序。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征求意见、请示、报告等办法。二是要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权力行使的公正无私,更有利于纪检组加强监督。权力越不公开透明运行,纪检组就越难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干部选拔任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权力公开方式,积极督促同级党组及其成员,列出权力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地履行纪检组监督职能。
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是一个单位权力的主要拥有者。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是纪检组的一项重要职能。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随着纪检体制的改革,纪检组的权力资源得到了拓展,职能进一步聚焦,与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纪检组,要认真领会中央的要求,以强有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纪检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顺势而为,积极聚焦主业,切实把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纪检组要学会借力。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作为纪检组,要学会借力,迎难而上。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准确把握监督的政策规定,向法规制度借力;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向上级纪委借力;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获取问题线索,向群众反映借力;拓宽案源线索,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向检举控告借力,真正做到对同级监督有依据、有理由、有证据。二是上级纪委要及时给力。上级纪委既要落实派驻全覆盖,更要落实管理全覆盖,要通过紧密的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督促纪检组履职尽责。对纪检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要及时加以指导,帮助化解解决。对敢于监督、遇到阻力,甚至有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组,要及时撑腰打气,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干部,还要在个人成长进步上给予优先考虑。三是执纪监督要履职尽力。当前,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主要问题是利益依附。当责任与利益发生矛盾时,人往往趋利避害,选择利益,软化责任,甚至放弃责任。随着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随之会得到加强。作为上级纪委的派驻机构,纪检组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视问题及情节严重,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提请组织处理的及时提请组织处理,该查处的及时查处,绝不能视而不见,遇到问题绕道走,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相关的制度规定缺失或不落实,好多单位干部被查处了,既不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说明责任追究,说说容易,真正实施起来还真不容易。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要确保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一是要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负有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包括本班子成员出现的严重党风廉政问题,要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第一人责任。二是要严肃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组主体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该请示的请示,该上报的上报,需要问责的,可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三是严肃追究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有分工,都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严重廉政问题的,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同时追查分管领导的责任,真正把问责之剑高高悬起,让铁纪发力生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对基层派驻纪检组织提出了新的挑战。日前,我组就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增强日常监督效能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
(一)思想认识层面。
所驻部门的某些同志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监督工作是可有可无,觉得监督工作是在给部门添麻烦;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日常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以量化,思想上不太重视。
(二)监督力量层面。
因为派驻纪检组织人员很多属于新进纪检监察体系的新人,监督合力没有完全形成,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员抽调过于频繁,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抽调监督检查人员过多过频,影响部分日常工作开展。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持续释放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强烈信号,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打消某些同志顾虑,改变有些同志观念,推动各机构和人员形成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共识,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合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完善例会制度。派驻纪检组要定期组织联系部门召开监督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纪检组内部也要定期召开分析总结会议,总结监督工作经验,研判监督工作形势,推动监督工作落实。
2.完善联动制度。全面厘清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之间的共同点和侧重点,界定各自职责定位,让监督主体把握好各自监督的侧重点。派驻机构要建立与监督检查室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信息报送沟通制度。
3.完善交办制度。对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统筹进行研判,结合工作内容特点并报经分管监督工作领导同意,具体办理。
(三)综合施策精准监督。
1.精准发现问题。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中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发挥会议监督前哨作用,有助于对重要议题提前预警、预判,促进被监督单位班子决策严格规范起来。
2.强化警示提醒。注重从政治角度监督,盯紧“关键少数”,通过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具体情况,“三重一大”和重要事项执行合规合法等情况。
3.精准执纪执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问题,在取证的标准、量纪的轻重、案件处理的关联性上,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
按照《中共谢家集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谢群组发〔2014〕1号)和《关于做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谢群组发〔2014〕12号)文的要求,我镇主要领导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四走访”(基层走访、带案下访、进门探访、基层回访)活动对照调研提纲,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我镇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和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走访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活动办的统一部署,这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镇主要领导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四走访”活动。调研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党委、政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员参与,深入村、社区、村民组、走访“两代表一委员”、低保户、贫困户,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镇党委要求,调研工作既要突出主题,依据“四风”、“三症”及“三严三实”查找全镇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把调研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在园区发展、创森工作及农业创新等方面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以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取得实效目的。
二、调研工作中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一)镇村党员干部引导服务群众方面。
通过调研,不少村民反映镇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期望镇干部能更加务实为民。有个别镇干部下乡指导流于形式,以便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有个别村组村务工作不透明、不公开。二是期望镇村干部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打铁还需本身硬,只有自己具备致富的能力,才能带领当地一同致富。但镇村两级干部,在群众眼中存在:不少新招聘的镇干部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基层经验少、阅历浅,指导工作的实践经验不足;个别村干部只满足于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未把引导群众致富当作首要任务,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弱,群众认可度较低。三是期望镇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部分镇村干部存在当“太平官”、“做太平事”的思想,服务意识淡薄、不能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推行农业科技新政策、新技术、新产业,缺乏群众工作的责任心。
(二)农村经济发展较慢。
一是交通不便。李郢孜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因长期超载车借道经过,导致部分道路路面损毁严重,李园路更是坑洼不平,群众出行犹如做“碰碰车”,十分困难;多年来,镇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修建“村村通”道路,现镇6个行政村基本实现道路硬化,但配套设施如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及摄像头安装并未跟上,群众晚上出行困难;公交方面。镇群众出行主要依靠公交车为5路、515路及山余车。其中5路及515路只行驶到镇政府,且运行时间较短,山余车虽行驶到罗山路口,但发车时间不正常。群众迫切需求公交车能够按时发车并延长运行时间。
二是农村就业渠道较少。李郢孜镇原有煤矿多座,镇年轻劳动力基本选择矿上就业,现小煤矿关闭,镇年轻人多选择外出打工,村里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十分严重。同时因部分群众受教育程度较低,观念陈旧,技术落后,缺乏创新意识,在外务工多只能选择劳动强度大、报酬低的工作。在走访中,群众普遍反映说期望政府能加强技术培训和新兴产业的推广,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解决目前工作、家庭不能兼顾的困局。
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全镇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基发展缓慢。李郢孜镇由有数民族村赖山村,上级政府也有相应的民族扶持配套资金。但多年来,镇各个行政村集体收入未见起色,赖山村黄牛养殖场进度缓慢,群众希望可以由政府帮助引进一些适宜当地发展的一些项目,帮助农民致富,同时希望政府加大对个、私企业的扶持帮助。
四是农业设备需维修修建。部分群众反映,天气干旱时农田灌溉困难,希望可以维修或者修建灌溉设施。如范圩村三号桥村民组反映农业灌溉较为困难,北梨园村希望每个村民组都能够修建当家塘。
(三)公共服务不到位。
一是居民饮水问题。2013年,在镇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孟岗村启动农村饮用水工程,共解决2700多人饮水困难问题。现镇6个行政村、5个社区基本解决饮用水问题。但还存在供水定点问题。群众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实现长流水。
二是扶贫和低保等社会救助问题。这次调研走访,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及留守老人及儿童等是重点走访人员。通过走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残疾人和下岗人群就业问题。这部分人群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但是社会目前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少,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愿望;2、各类保险、低保标准问题。群众反映,目前物价高涨,原养老保险、低保金及退休金等已经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希望政府可以向上反应提高标准,保障日常生活。
三是公共设施缺少问题。一是期盼修建社区居民健身广场,完善设施,绿化、美化环境。从辖区面积及人口规模来看,李郢孜镇人口地域分布存在线面长,建设娱乐场所少的特点。社区居民早晚健身大多在道路沿线或街头巷尾,点多面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辟建专门的健身活动场所,呼声较高。二是改善镇容镇貌。改造赖山集大街乱推乱放、占道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垃圾堆放点,增设垃圾桶,严禁垃圾倒入河中污染水源和空气质量;农村部分居民房屋陈旧,各户基本没有下水及厕所,希望修建免费公厕。三是对镇区农贸市场环境和设施进行综合整治,给商户和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和交易环境。四是修建老年公寓。因青壮力多外出打工,镇留守儿童和老人较多。目前镇在留守儿童方面投入较大,设施较为齐全,而老年方面基本空白。群众希望能够修建老年公寓给老年人一个能够安度晚年的场所。
(四)思想氛围营造方面问题。
一是活动受群不够明确。一些文化活动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形势,形式和针对人群不够明确。如电影下乡多为老电影,组织活动多由镇、村干部自己参加,缺少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的活动题材,造成老年人无法参加、年轻人不感兴趣的局面。
二是宣传内容方式局限。镇常用的宣传手段为张贴宣传栏、悬挂横幅、广播等。对于新兴媒体如qq、微信等平台运用较少。同时在宣传内容的语言运用上多为“高大上”,不够日常化,生活化,导致部分群众看不懂,为主流文化的宣传带来困难。。
三、整改意见。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务实、清廉、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困难,狠抓产业发展,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和谐民情。通过一周的集中走访,拉近了我们和群众的距离,体察了群众所思、所需、所盼、所忧,又使我们看到了自身工作的不足、缺点,收获颇多。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不断整改:
(一)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干群关系。
一是加强干部群众教育引导。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群众工作,既要重视利益导向,又要注重发挥和利用好宣传教育这个优势。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引导和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通过组织系列培训,明确各领导干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观念。二是群众工作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服理不服人、认理不认官,只要把道理讲清了、政策讲透了,绝大多数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越是难度大的事情,越要把说服教育、沟通思想的工作做在前面、做到位。三是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
(二)重抓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围绕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源头化解矛盾,对症下药,逐一解决:一是对群众反映的无长流饮用水、李园路维修、养老金、低保等问题,凡是镇政府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凡是不能解决的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仍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政府汇报寻求帮助;二是群众反映的就业难问题,镇政府将积极联系相关企业,结合我镇园区建设,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离家近、待遇高的工作;三是交通、卫生等涉及政策面的问题,及时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政策,逐步解决。
(三)狠抓农民经济收入,进一步牢固干群关系。
“发展才是硬道理。”今后,我们要千方百计促进群众增收,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力争来的项目要快、稳。好的实施。二是拓宽群众的致富思路,加大对个、私企业在资金、土地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争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带领群众靠产业致富。三是要积极探索,发展科技农业。镇何首乌嫩叶发酵茶技术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技术,在国内也尚属首次,发展前景良好。目前已建成了一个功能齐全的种苗繁育基地,100亩核心种植示范基地。下一步将辐射带动130户农户进行何首乌种植,预计扩大种植面积1000亩,同时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争取产品早日上市销售。四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多组织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到经济产业发展好的地方学习好经验、新技术,带动全村村民发展产业,共同致富。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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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是对我国传统的“双重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和变革。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从近年来对全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粗浅的认为应采用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有利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其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应当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
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受派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派驻工作人员要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搞好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要有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才能组建一支合格的纪检监察队伍,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素质低下,纪检监察不作为或本身违法乱纪,又谈什么对所驻单位进行纪检监察呢?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我们也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相关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竟还一问三不知,反过来我们的群众倒象是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有极个别派驻机构存在纪检监察不作为现象。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在今后的领导岗位上也相信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很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就应该作为考察后备干部的一个标准,把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考察,是一种培养廉洁自律领导干部的较好模式。一支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大家好:
现在我代表市海洋渔业局做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述职报告,请予以评议。
为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我们以科学规划、高效用海,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群众意愿为工作选择,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条实施意见”,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强执行力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奋发有为、敢于担当,促进了海洋经济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
针对我市长期以来存在“无序、无度”无偿”用海状况,我们组织编制了《万宁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万宁市海洋功能区划》、《日月湾区域用海规划》、《加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等,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用海行为,努力保护海域岸带和海洋环境,基本做到科学用海、依法用海、规范用海、有序用海和集约用海,促使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在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轨道上运行。
二、以抓项目建设促经济增长。
一是加快港北一级渔港建设,全力推进小海潮汐通道清淤项目建设和老爷海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科学谋划乌场港及乌场海洋产业园建设,分步实施沿海配套项目建设,为海洋与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渔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调整传统渔业结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渔民造大船,闯深海,发展远洋捕捞业。科学划定海水养殖区域,合理布局,引导和扶持养殖户从内海养殖逐步向外海养殖发展,引导扶持养殖合作社进行低位池改造,建设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引导扶持渔民深加工,促进渔业生产转化升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三、坚持以民为本,勤政为民。
为把党和政府惠民阳光普照广大群众,我们本着“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市渔船进行检验,对渔业油补全面检查清理,整改落实,基本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另一方面,坚持以“民之所需,我之所为”服务理念,践行社会承诺。当天的事不留明天办,上午的事不留下午办,努力为群众、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同时认真做好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做好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切实为渔民、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
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努力减轻渔民负担,对涉渔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向渔民和涉渔涉海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的`热点,如渔船柴油补贴及其他惠民资金的发放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常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建设进行自查自纠、自警自律,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坚持廉洁从政。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渔船柴油补贴、惠农资金发放以及办事效率等,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相差很远,实施好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发展战略任重道远。我们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多给我们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因为只有你们的批评和建议,才能促进我们工作的改善,我们的工作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
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
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然则这种“自觉性”并不完全牢靠,在金钱、美色、权利、位置等引诱下,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状况下,一些立场不够坚决的干部会很轻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抱着幸运的心思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新闻媒体报道的一些派驻人员、项目申报攻关人员、经贸洽商人员经常呈现受*行*、腐bai公款、以机谋私、铺张糜费、堕落蜕化等问题,就是监督不到位的后果。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
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
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
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
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穆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7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本人带领调研组,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初步形成了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现状。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履行职责方面。围绕市纪委监委授予的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线索上报、通报曝光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360余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66人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整合、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2022年初,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
调研组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和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部分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有待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二)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人员未到位,面对综合监督单位庞大的组织架构、复杂的人员组成、棘手的具体问题,现有监督力量很难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存在监督不平衡的问题。派驻干部大都是业务口转岗,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督方式方法把握不准,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但是在工作实践中,配套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可用的监督手段较少,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造成有劲使不上、执纪浮在表面现象。
(四)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监督覆盖多个单位,监督内容涉及范围点多面广,对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掌握信息少,不能充分发表意见,使监督流于形式。此外,各被监督单位业务不同,工作侧重点不同,纪检监察组难以掌握全面情况,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
(五)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业务工作和干部考核由上级派出机关实行统一管理,但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导致派驻监督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针对以上问题,派出机关应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综合考虑管理幅度和监督跨度,积极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结构、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建立一支专业广泛、精干合理、能够高效履职的派驻干部队伍。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对新调入干部的工作纪实、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客观地摸排了解,对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选优配强派驻干部队伍。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拓宽干部引进视野渠道,引进熟悉中文、审查调查、法律法规、财政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充实到派驻机构,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保障派驻机构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三是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业务“老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传授工作技能,带动“新干部”履职尽责,增强派驻监督整体实效。四是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注重信息化科技化监督,探索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手段等,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这些干部因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如果在日常交往中把持不住,容易迷失方向。
三是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从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着手,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构建派驻机构制度体系,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一是在监督执纪方面,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程序,明确监督内容,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同时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模式。二是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监督责任落实主体,督促派驻人员充分认清角色定位,增强监督责任意识。重点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让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抓手紧盯“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真正发挥派驻机构一线“探头”作用,同时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三是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不认真履职,有失职渎职行为、被监督单位出现集中腐败问题的严肃问责,督促派驻人员保持“争先锋、做表率、强担当”的精气神,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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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是干军队伍建立的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求,是增强党的作风建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1、增强党内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一是充分发扬组织人事部分在干部监督中的主体效果,把监督关隘前移。要依照《党政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准则,任人唯亲,把好“进口关”,特别是要增强对干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的调查,避免“带病上岗”、“带病选拔”。二是增强指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班子成员平常在一同工作,相互之间比较调查状况,监督起来比较便利。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促使班子成员相互协助,相互提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着力处理班子成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走过场景象。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准则,做到单个酝酿、大会定定,避免呈现个人或少量人说了算的景象。三是要保证党员的民主权益。扩展党内民主,切实保证党员享有批判权、揭发权、申述权和控诉权等权益,充分发扬党员对干部监督的效果。
2、增强群众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广大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阶级,活泼在社会各个角落,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只需提高他们的监督认识和干部监督治理工作的通明度,监督就会无处不在,腐朽分子就会无处可逃。在干部选拔中要扩展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引荐、民主测评、民主评断、调查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准则,让群众的意见起效果。要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执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在单位内部治理中要执行政务公开、财政公开等准则,让群众冷暖自知。对长期驻外工作或外出调查、学习、出差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工作日志准则和按期汇报准则,用公事员审核手册照实记载天天的工作或活动状况,以备组织核对。对“八小时之外”的社交活动,更要发起群众参加监督,不然监督工作就会呈现“断层”或“空档”。
3、增强横向协调,构成监督合力。为了避免呈现单打独斗、各自为营、相互推诿等景象,保证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组织、人事部分要增强与各监督本能机能部分的协调与协作,坚持联席大会准则,构成齐抓共管的场面,让腐朽分子无处可藏、无处可逃。一是要增强与纪检(监察)等部分的协调。对廉政建立有问题的不能重用。二是增强与宣传部分的协调。一方面经过正面宣布道育,指导干部坚持准确的权利观、价值观,坚决幻想信心,提高抵挡各类引诱和风险的才能;另一方面发扬言论监督的效果,对各类腐朽行为进行曝光、批判,经过背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各级干部警钟常鸣。三是增强与司法、信访等部分的协调。注重与司法、信访部分联络和沟通,多方面把握干部的廉政信息,发现问题实时处置。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干部监督的内容很多,我们要在具体监督的基本上,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腐朽易发、多发部分、职位、时段、事情进行深化监督,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1、增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一把手”是指导班子中居于首要位置的首要负责人,拥有较大的权利,是监督的重点对象。要以贯实惩防系统《工作规划》为契机,坚持科学有序的权利运转机制,一方面要监督“一把手”依法行使权柄,避免滥用权利。另一方面要科学的设置权柄,将权利适度分化,合理分派,构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避免个人对权利的垄断。此外分担人事、财政等工作的指导以及在关键部分、实权部分和从事财政治理、行政审批、行政法律、商品收购等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也是重点监督对象,也要增强监督,防患于未然。
2、增强对“重点地域”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干部违法乱纪的场合,如宾馆酒楼、歌厅舞厅、美容院、按摩院、桑拿浴室等高消费文娱场合及黄赌毒场合等,要亲密关注,发现社会交来去杂、有消费超凡、生活不检束行为和违纪苗头的,要实时采取办法“治病救人”。
3、增强对“重点事情”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事情、严重活动、主要工作,如严重人事安排、主要公事活动、严重项目建立、工程招招标、岗位变化、职务升迁、新房落成、婚丧嫁娶等事情,要增强监督,避免私自操作或借机敛财。
4、增强对“重点期间”的监督。对腐朽景象易发、多发期间,如喜庆节日、住院疗养、退休前夜等敏感期间和“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要增强监督,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归入监督范围,最大限制地消除工作盲区。关于在监督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需果断地查处。不论碰到什么人或碰到什么阻力,都要旌旗光鲜,顶住压力、顶住要挟、回绝讨情,敢动真格,决不能心慈手软,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决不答应干军队伍内有腐朽分子的藏身之地。要经过严厉查处和打击腐朽行为,执行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集体中的人会受到周围环境和大局情绪的影响,在对党员的各种影响中,最大的影响来自于党。因此,在党的建设中,净化政治生态十分重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县纪委: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整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根据省市县纪委的要求,我局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净化政治生态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充分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障,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着力点。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了党的政治生态。
有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信息不按规定及时向单位、局领导报告;
有的同志报告个人事项时,该报的不报,或者遮遮掩掩,瞒报虚报;
有的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
有的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独立王国。
有的把跟上级唱反调、出风头当成“有能耐”,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
有的同志喜欢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
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有的同志热衷于当“地下组织部长”,到处打探消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有的使用微信、微博极不谨慎,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公然散布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有的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
有的在生活作风上,八小时之外纪律松弛,玩风盛行,尤其是打麻将,一到休息日,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从严管党治党,最终还是要靠党章、党规、党纪,用制度规定管人、管权、管事、管长久。要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积极营造守纪律、明规矩、强约束的浓厚氛围。对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三党代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结束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传达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领会会议精神和基本要求,撰写学习笔记,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不断转变执纪方式。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结合实际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结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不断拓展监督举措。在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监督基础上,把监督工作向服务对象延伸,推进公示公开等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不断落实“两个责任”。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和深化。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了规矩方圆,身边有警钟长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
4、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环节情况。
通过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强化我局内部监督机制,梳理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风险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到处分决定的下达,对每一个流程如何落实,如何控制,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管理上求严、纪律上求硬、业务上求实,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着力点,镇党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镇纪委根据各级纪委的要求,在分析研判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访谈党员干部、开展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走访,着力把脉镇政治生态现状与未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纪律作风上,知敬畏的多了,坏规矩的少了;
在选人用人上,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
在干事创业上,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
创新越多、错得越多”的顾虑。再次,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些年轻干部“不愿到基层、不愿在基层”,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三是政治生态反复污染的风险较大。虽然镇的政治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但镇内熟人社会、亲缘关系、人文风俗没有变,一些问题的表现形式没有变。一方面,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脱贫等行业领域依然是腐败高发易发的聚集区。另一方面,“微腐败”量大面广,不收敛不收手暗箱操作问题依然突出。**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11起。
下一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把全镇政治生态向纵深推进发展。一是加强对镇政治生态的动态研判。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分类、分区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提升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支撑,结合慰问、走访等活动,建立科学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二是强化政治生态“一把手”责任。抓紧抓牢村(居)、站所主要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述责述廉,督促主动抓、深入抓政治生态建设。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把作风转变、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三是打好基层正风反腐“歼灭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久久为功消存量,坚定不移遏增量。开展镇主要领导上党课、廉政警示等活动,加大检查巡查末端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执行责任机制,把纪律震慑传递到末梢。四是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脱虚向实。积极塑造向上向善的镇人文精神,加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通过板报、橱窗、文艺活动等形式,着力清除“小圈子”,“小气候”,“小势力”等腐朽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根基。
为全面把脉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近期,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年度考核工作,对7家驻在部门同步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工作。通过“测、查、评”强化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测”部门意见。纪检监察组设计了政治生态调查问卷,围绕党的建设、两个责任、政治意识、政治功能、工作作风、群众路线、选人用人、党内生活、廉洁自律、问题整改等10个方面内容共50道测试题,在驻在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评,反映部门上下对政治生态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共测评130余份问卷,为系统分析和全面了解政治生态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
“查”深层问题。按照纪检监察组制定的《关于建立驻在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集体会商等方式,结合驻在部门日常工作、履责记实、信访案件、市委巡察、巡回监督、专项整治以及相关处室(部门)、单位情况反馈等,开展座谈7次,查阅台帐资料140余份,多渠道多途径采集政治生态相关指标数。
“评”生态状况。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等10个方面50个指标,进行具体打分,根据总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层次,对政治生态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对评价中发现的17项存在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党组反馈,督促党组实施加强和改进政治生态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着力点,镇党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镇纪委根据各级纪委的要求,在分析研判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访谈党员干部、开展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走访,着力把脉镇政治生态现状与未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全镇政治生态建设明显好转。
在纪律作风上,知敬畏的多了,坏规矩的少了;
在选人用人上,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
在干事创业上,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
二、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
创新越多、错得越多”的顾虑。再次,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些年轻干部“不愿到基层、不愿在基层”,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三是政治生态反复污染的风险较大。虽然镇的政治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但镇内熟人社会、亲缘关系、人文风俗没有变,一些问题的表现形式没有变。一方面,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脱贫等行业领域依然是腐败高发易发的聚集区。另一方面,“微腐败”量大面广,不收敛不收手暗箱操作问题依然突出。**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11起。
三、持续用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下一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把全镇政治生态向纵深推进发展。一是加强对镇政治生态的动态研判。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分类、分区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提升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支撑,结合慰问、走访等活动,建立科学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二是强化政治生态“一把手”责任。抓紧抓牢村(居)、站所主要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述责述廉,督促主动抓、深入抓政治生态建设。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把作风转变、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三是打好基层正风反腐“歼灭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久久为功消存量,坚定不移遏增量。开展镇主要领导上党课、廉政警示等活动,加大检查巡查末端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执行责任机制,把纪律震慑传递到末梢。四是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脱虚向实。积极塑造向上向善的镇人文精神,加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通过板报、橱窗、文艺活动等形式,着力清除“小圈子”,“小气候”,“小势力”等腐朽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根基。
县纪委: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整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根据省市县纪委的要求,我局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净化政治生态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充分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障,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着力点。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了党的政治生态。
二、梳理出来的问题。
有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信息不按规定及时向单位、局领导报告;
有的同志报告个人事项时,该报的不报,或者遮遮掩掩,瞒报虚报;
有的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
有的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独立王国。
有的把跟上级唱反调、出风头当成“有能耐”,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
有的同志喜欢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
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有的同志热衷于当“地下组织部长”,到处打探消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有的使用微信、微博极不谨慎,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公然散布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有的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
有的在生活作风上,八小时之外纪律松弛,玩风盛行,尤其是打麻将,一到休息日,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三、工作措施。
从严管党治党,最终还是要靠党章、党规、党纪,用制度规定管人、管权、管事、管长久。要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积极营造守纪律、明规矩、强约束的浓厚氛围。对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三党代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结束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传达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领会会议精神和基本要求,撰写学习笔记,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不断转变执纪方式。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结合实际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结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不断拓展监督举措。在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监督基础上,把监督工作向服务对象延伸,推进公示公开等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不断落实“两个责任”。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和深化。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了规矩方圆,身边有警钟长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
4、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环节情况。
通过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强化我局内部监督机制,梳理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风险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到处分决定的下达,对每一个流程如何落实,如何控制,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管理上求严、纪律上求硬、业务上求实,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按照市委巡查第x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市委编办近年来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编办在市委和市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xxx”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机构编制政治生态。
(一)坚持政治统领,聚焦“两个维护”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深入。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合在思想中、融汇在改革中、融化在实践中,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一届中央编委会上讲话精神及关于机构改革精神作为政治任务、首要职责,真学真信、常学常新、细照笃行,坚决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与新思想对标找差,扎实推动“三篇光辉文献”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将“xxx”作为工作理念,不断凝聚起了干事创业的强大共识合力。锲而不舍推动决策部署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检验,深入贯彻党管机构编制理念,坚决落实“xxx”总体思路和要求,健全完善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全市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考中,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破釜沉舟的气势,尽锐出战、攻城拔寨,坚决打赢每场啃骨攻坚硬仗,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一丝不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制度,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到支部、分解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进一步凝聚了全办思想共识。
(二)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全面从严”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注重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党性、提高觉悟、增进团结的功能作用,严肃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机关党建制度执行更加有力。抓实教育,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把初心使命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抓手,组织论坛式学习交流,理论学习质量普遍提高;扎实开展经常性党课教育,班子成员每年带头授课辅导,全办党员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半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组织生活,党性锻炼更加扎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注重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书记讲评都直奔具体问题、直奔思想根源、直奔问题危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加强制度建设,党的领导更加有力。认真贯彻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归口管理工作机制体制运行,制定《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善于集中,凡事按程序守规矩,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注重团结,班子共事氛围浓厚。班子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任职长短,都始终注重团结共事,内部关系融洽,配合默契、作风民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互相配合、互相补台,经常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始终坚持以事业为先、以大局为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
(三)坚持监督从严,聚焦“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有效。始终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办上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办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每年制定《市委编办纪检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编制《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例会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使全面治党各项规章制度、最新精神融入日常学习,经常学、反复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初心泯灭的歧路》《失守的底线》《叩问初心》等专题片,围绕“俭廉”开展研讨交流,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下发“廉节”通知,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小事小节零容忍,坚持冒头就纠,苗头倾向零放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围绕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根据岗位职责及在改革中承担的主要任务,严明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规定,把落实“六个严禁”体现到了机构改革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事宜都符合条例规定、符合上级要求,有效防止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相关人员泄露改革秘密、违规审定机构编制等问题发生。
(四)坚持扎实务实,聚焦“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坚持目标导向,夯实求真务实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主旨主责、主动对标对表,全面覆盖抓学习、扑下身子搞调研、刀刃向内深检视、上下联动抓整改,坚持一线工作法,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难点难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定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标准,通过比学赶帮超等方式,实现了全办“单兵”素质提升、“科室”标准提升、“全办”战力提升,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具体化常效化。认真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细化内容和标准,坚决防止文山会海,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严格限制会议规模,每年除组织召开市县编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工作安排部署会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集体性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自身问题,特别是思想层面的问题,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作用,与服务对象一道,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节俭办事、接待从简等形成自觉。
近年来,办领导班子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实践性还不够。以知促行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还不够,深学深用去研究和解决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差距。二是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工作的严要求还有提升空间。具体工作过程中还没有完全摒弃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敞开心扉谈思想、指问题还不够突出,提高党员干部素养能力的创新举措还有不足。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传导还不够到位。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廉政教育的形式还不够多样,日常执纪监督的经验还不够丰富,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全面、不细致的问题。四是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和精气神还不够。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标准、强化服务做得还不够,离树牢“组工作风”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打破惯性思维,担当作为的冲劲、动真碰硬的勇气仍显不足。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清理委托执法行为,续签了委托执法协议,进一步完善了委托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本级执法人员进行台账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杜绝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避免了各种形式的明禁暗返行为。
二、具体行政行为监督。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除积极参加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外,按照年度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要求,制定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召开了市本级有关科室参与的水行政执法实务培训会,明确和强调行政职权的动态调整、行权事项规范运行、信息报送及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有关工作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结合ppt现场演示,规范操作流程,总结行权平台运行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暨案卷评查会。培训会上,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滞后、重实体轻程序、不理当事人的申诉等当前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举事例、讲法理等方式,对受案范围、管辖、证据、应诉策略等行政诉讼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市政府法制办专家则从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入手,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做了生动具体的阐释,并通过以往的具体执法案件文书,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了评述。在下午进行的执法案卷评查中,各县(市、区)开展了交叉检查,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在自评、交叉评比的基础上,最终在15卷行政许可案卷中,评出优秀卷8卷、良好卷7卷;在10卷行政处罚卷中,评出优秀卷5卷,良好卷5件。市水政监察支队还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等)应注意、重视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并提出了要求。组织全市执法人员、河道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建立了完善的行政检查制度,每次实施检查前向分管领导报告检查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才实施,行政检查程序参照执法调查取证的程序进行,检查完毕后形成详细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每半年检查记录进行一次装卷归档。每次检查人员未超过三人,没有出现一人实施检查的情况。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强制程序、重视和完善执法文书送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审查(审批)制度等。做到了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四)化解行政争议。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配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相对人水行政复议申请,监督县级水务部门履行复议决定情况,依法保证相对人的'救济和监督权。
(五)监督全市水务系统执法工作。我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根据《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查资料、听汇报、走访相对人、操作层面事项交流等方式,对6个县(市、区)推进依法行政中权力清单建设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走访了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总体来说,全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比较良好,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强化了法制宣传、执法培训、法制监督等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持续加强,并结合实际进行创造性的开展,同时如实反映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难点和措施,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也比较满意。
三、两法衔接平台建设。
建立并规范运行综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要求,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的有效衔接,已经完善两法衔接的技术培训和设备准备,实现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对重大水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立即移送,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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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是整个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职能之一。xx年以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即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由地方党委管理为主调整为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其干部由县(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近年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
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近几年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1、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如xx年市本级新成立江南新区和延平西区两个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市局党组按照干部制度人事改革的要求,对新提任中心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在市局、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按自愿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党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此次共有20名干部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查,有18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聘,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考核人选。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处长,市人事局、江南新区管委会,西芹镇、夏道镇党委以及本局领导作评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包括面试答辩、考核、公示和任前谈话等工作监督。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2019年市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提任直属事业单位正科三名,副科三名,对二名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异岗交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过考核组综合考核,党组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xx年来,通过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xx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先后提拔、调整、交流任用干部共45名。其中,市本级20名(提拔16名,交流4名);县(市)局25名(提拔22名,交流3名)。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xx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
述廉报告。
实行报备制。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
规章制度。
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
思想汇报。
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
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
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
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
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
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贪腐。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贪腐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
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
通知书。
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信访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信访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
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
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2、对一下级国土资源党组织监督的关键放在“一把手”的监督上。按照《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和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实行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对领导干部实行下管一级。“一把手”的监督尤为重要,监督的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和纪律的约束上。
3、关键环节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领域。
一要抓住“重点对象”的监督。即对那些社会交往复杂、消费超前、生活不检点,已有违纪苗头或有举报线索者的监督。
二要抓“危险时段”的监督。主要是指容易引发领导干部权力失衡、心理失衡危险时段的监督。如换届选举、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
三要抓“特殊事项”的监督。如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外出考察、子女升学等容易引发借机敛财及导致违纪违法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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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秋、国庆节期间,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织本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员分两组对8家监督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礼品礼券、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否存在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同时对各监督单位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自派驻机构成立以来,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日常监督工作,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
一是制定工作清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摸索,今年开始,为确保各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配合纪检监察组更有序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组里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一份翔实的工作清单,囊括了全年常规性纪检监察工作内容,为监督单位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是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由监督单位推荐、组内考核,聘请8位作风好、责任感强的党员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各项专项整治与监督工作。同时在本单位收集问题线索,延长纪检监察工作手臂。
三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半年对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廉政提醒、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问题线索四个方面。同时,配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对部分单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在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次数200余次。
四是不定期开展调研活动。为充分了解监督单位的工作状态、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每年组里都会深入到各监督单位,通过发问卷、开座谈会、谈话、看资料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依据调研内容撰写报告、调整工作思路,并结合调研结果向各监督单位发送反馈意见函,巩固监督效果。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也赢得监督单位多数党员领导干部的充分认可。从最初廉政谈话时部分同志的抵触情绪到如今每位被谈话同志都能够敞开心扉,证明了此项工作运行机制的成效,也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开拓了思路。
10月25日下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孟端平同志带领省纪委调研组成员深入晋宁县二街镇镇、村两级走访调研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同志、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镇纪委书记雷丽萍同志等共计17人陪同调研。
首先,省纪委调研组深入二街镇朱家村委会,召开镇村干部和村监委会成员座谈会,听取朱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继云同志关于如何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台账资料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就该村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听取村监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分析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
紧接着,省纪委调研组到二街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依次听取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情况、保障机制健全情况,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及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关于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及工作探索创新等方面内容的汇报。最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履职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汇报。
孟端平主任在座谈会上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各自职责及内在联系,同时,还对如何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作了详细说明,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贯彻落实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常态落实,把矛盾纠纷遏制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后,杨金莹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让监督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省委重点决策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摆正位置,大胆开展监督,把民主监督落实到村级事务中,助推民主监督有效运行。
根据市纠风办和省民宗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扎实推进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局被评为国务院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市民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13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二、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局取消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1个行政确认项目,转变管理方式行政许可项目1项。目前,我局现有2个行政审批项目,1个行政监督项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到法定时限的30%。
制订了《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三、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
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召开8场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族宗教界对市民宗局如何更好地服务民族宗教界、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关的意见建议。
9月9日,我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与广大市民直接互动交流,倾听群众心声,直接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民族成分变更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20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年内,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件11件,“便民呼叫中心12345”投诉件32件、群众信访件35件、重点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5件、办结率100%。共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表200份,收回181份,满意率达99%。
四、努力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
(一)夯实基础,积极协调推进民族乡村发展。
1.全力协调推进扶持政策落实。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落实重点,协调落实帮扶配套资金。
2.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3个民族村村部建设;配合完成全市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安全饮用水、卫生所、造福工程配套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村“造福工程”建设。
3.加快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民族乡村利用特色资源,发展苗圃、茶叶、食用菌、生态养殖、蔬菜种植、毛竹垦复等经济项目,推进民族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民族村造血功能。
4.加强民族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主干培训班”,对全市50名民族村村干进行培训。
5.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增拨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推动民族中学普及推广蹴球、陀螺、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6.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推动全市24个民族村纳入市“双百工程”,5个试点村列入国家民委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第八届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我市代表团在运动会中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8枚铜牌,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
1.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通过增设出租车车顶led屏宣传平台、开设《福州日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专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制作民族工作特色宣传展板(宣传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活动、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民族文化“周周乐”展演晚会等宣传手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取得实效。
2.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区建设,配合开展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三)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1.推进宗教专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主要教职认定备案试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数据库基本信息登记工等宗教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强化宗教三级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宗教工作基层考核新机制,协调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统战委员、基层综治委员的职责范围,与综治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3.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推进泛船浦天主教堂、清真寺工程等寺观教堂改建和建设问题;积极跟踪协调几处宗教房产归还市宗教团体等宗教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引导,促进宗教界服务社会取得成效。
1.加大传统宗教文化宣传推介力度。指导举办第十七届南国牡丹节暨书画展、第二届佛教青年僧伽高峰论坛、“海上丝绸之路与福州开元寺”学术座谈会、第二届“和谐之声”音乐会等多场宗教文化活动。
2.推进宗教文化对外交流交往。指导举办以“中华九仙,福佑两岸”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华梦乡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首届“两岸白马王文化节”、“两岸宫庙叙缘交流会”、以“弘扬临水文化,两岸共享平安”为主题的陈靖姑文化节等多场次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并指导市道协组织道教界人士赴台湾参加两岸“会香祈福”活动。
3.搭建宗教界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的桥梁。开展以“公益助学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助学活动,为我市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现场募集善款55万多元,并开展2场义诊活动。
我们将以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省、市纪委“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契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树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良好形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研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手段。要充实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量,积极解决基层院干警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动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上半年,我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抓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责任层层落实。2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全市安监系统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5日,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至目前参与专题党风政风工作研究、部署工作4次。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3月16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要求,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双促进;5月28日,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职责范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任务;年初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3月-5月,我局制定并连续制订下发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阶段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贵港市委实施意见,把握好一个个节点,抓常、抓细。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都能坚持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统一停放行政中心停车场的公车管理制度。从10月份起,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车交钥匙、加油卡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科室用车时同时附上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二是开展对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监督检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抽人组成的检查组于5月4-6日对局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来,“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经费支出严格报批,公务接待先由办公室向领导申报,再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后,财务核报。检查发现财务管理存在会计凭证不完善、报销程序不规范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结合全市机关整顿“慵、懒、散、慢、拖”专项整治活动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能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全面查找和梳理干部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和整体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全局领导干部及职工总计33人,无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风方面,一是领导班子能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做到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
四是对照“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推进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经查,无存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不存在休息室、活动室;会议室与与办公室相通现象;不存在“加桌不加人”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深化宣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开展每月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月-6月学习教育达110人次。通过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自治区、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引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典型违纪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3月25日,利用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的契机,邀请市监察局黄雪葵副局长给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一堂廉政党课;5月11日-12日,局纪检组长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5月14日,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优秀的安全监管忠诚卫士”为题的党课教育;6月3日,组织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到市中级法院参加了庭审旁听,亲历了审理的环节、接受了“零距离”警示教育。
三是阳光行政,接受监督。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为切入点,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将我局工作职能、审批项目流程、收费标准、“三公”经费支出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安监局网站,把党务政务公开做深做实。让各项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个别科室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是局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抓好《2017年贵港市直机关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以及《贵港市市直和中央、自治区驻贵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实际,认真按时段,分步骤抓实抓细,强化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任何人有任何违反党纪党风的行为,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认真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和“三个带头”。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实行纪检组长专职主责抓主业,执好纪问好责。督促各分管领导坚持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相结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四勤”,确保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不留空白。
(三)加强对中央精神、自治区和贵港市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今年10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办法,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保障政令畅通。
(四)扎实开展好“庸懒散慢拖”专项整治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专项工作以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要对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排查,列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逐条对应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五)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行为“四个零”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正之风,建立常态化作风效能监督问责机制;配合做好“阳光热线”上线工作;对信访积案化解开展督查检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认真吸取全国、全区以及我市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点节日、时段等敏感节点,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告诫提醒活动,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通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发生在局机关内部和党员干部身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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