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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单位: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此需对此目的及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贵州茅台有限公司招股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xxxxxxx。
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评估方法: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
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总资产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评估机构:xxxxx。
伐定代表人:xxxxxx。
总评估师:xxxxxx。
报告出具日期:xxxxxx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本会计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xxxx。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贵州茅台份有限公司。
为配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xxxxxx。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1、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
(3)、科学性原则: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2、操作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替代性、公开市场原则等。
(3)、公开市场原则: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以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他性。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一)主要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
2.原国家国资局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3.财政部财评字(1999)第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参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5.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6.其他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依据。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投资合同、协议;
2.车辆行驶证;
3.房地产权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2、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1.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2.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价格资料。
概述本次评估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项评估对象具体资产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
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评估。
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扣减估计的坏账损失后确定评估值评估。
存货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存货,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在产品根据其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时的存货按照残余价值或以重置全价为基础折扣后确定评估值;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考虑成新率因素后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基准日的资产结构状况等详细分析后判断后,根据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对无法了解到被投资单位目前经营状况和取得相关财务经营资料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值列示。
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负债对负债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5、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账面值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评估值经评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其他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1.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本报告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进行的调整和评估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该单位必须按本报告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评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且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定被评估企业及其资产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评估报告一般会失效。
1.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除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
3.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评估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系反映评估机构执业水平与执业技能、技巧,委托方及获得、使用、审核报告的相关单位未经评估机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二)报告中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说明的效力。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xx]18号):
1.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3.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1.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20xx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20xx年10月28日有效。
2.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四)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xxxx年xx月xx日。
2、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原有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也同样适用于非国有资产的评估。
3、20xx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管。
4、20xx年国家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20xx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要素和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规范的重要评估准则。
6、20xx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以下介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xx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该指南。金融企业【20xx年颁布《金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从07年12月31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其中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绪言;(比《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多出的一条)。
(3)评估目的;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依据;
(8)评估方法;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5)签字盖章。
(1992[价费字]625号,1992年12月10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处):为促进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们。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上述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
第五条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账面原值,没有账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账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第六条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汇。
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
第八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订资产评估项目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数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50%,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
第九条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条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具体过程如下:
3、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2、指导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3、根据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资料、价格信息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起草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草稿。
(四)评估汇总。
2、分析评估结果,确认有无重复和漏评,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经与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交流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由于产权持有者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在实习期间我对估价行业做了一定的了解,对基本的办公用品的使用有了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我做了近百份的报告,就一般的抵押评估报告,根据市场价值我已经能独立完成。
在羊城评估实习期间中,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对学校中学到的知识进行了实践中的升华,也在工作经历中取得了不少的实践心得,并且在同事的帮助下逐渐成长。现就学习能力、工作心得和同事相处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学习能力。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学习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学习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二)工作心得。
在20xx年11月,我跟部门的两个同事一起做市调。主要了解及熟悉广州市的路段、房地产市场价格、各区域房产局的工作流程和收集相关信息等。时间安排是上午由欧阳经理对我们实习生进行理论知识及撰写报告要求的一些课程培训,下午出去做市调。刚开始觉得很辛苦,很累,但是我慢慢的明白,做这些工作不仅能锻炼我与人沟通的技巧也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所以一直坚持着,不断的积累经验。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撰写了大量的估价报告。现把20xx年11月至12月完成的报告做如下归类: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41份,片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3份,土地报告:1份,继承(了解市场价值):5份;总计:50份。
这些数据并不能代表什么,再往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水平和自身的价值,争取为公司拿到业务。
(三)同事相处。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学习中,深刻的体会到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羊城评估的家人们都很友好,很有亲和力,对我们实习生的到来也很欢迎和照顾。在这样一个友好的团队里工作学习,我感到非常荣幸。
12月上旬,评估1部(我在评估2部)的同事传了3份业务资料过来来,要求我们协助出具报告。欧阳经理让我作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由我来撰写报告,再跟评估1部的同事沟通这几分报告的出具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懂得了同事之间应该是最好的搭档,每个成员都是责任中的一体,只有互相帮助、耐心细心才能把这个团队搞好,只有互相学习、和谐共处才能使这个团队不断进步。
房地产估价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估价人员在给房地产定价估价人员认为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但实际上,房地产估价不应是估价人员的主观随意定价,而应是估价人员模拟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过程,将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或价值揭示、显示出来,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要做好房地产估价,不仅需要通晓房地产估价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还需要具备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以及经济、建筑、城市规划、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管理和业务都较为合理、规范化,内部员工办事效率高,做事积极主动,高层管理人员对员工都很信任和支持,使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及经济效益。
在实习期间,我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与专业相关的评估行业都有了深刻地认识,对社会的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有了一定的感触。经过这半年的实习,让我开始为自己的将来深深的思考,为生活的不易感叹,更催生了我学习欲望以及坚定做个全面发展的工作者的决心。转眼间,自己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我知道,实习只是一个前奏,未来的路还需要我更加踏实的去行走。
在短短半年的实习中,我能够做到端正工作态度,并认真及时完成了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并能在前辈的耐心指导下掌握有关房地产评估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能运用办公软件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应对工作。
然而在此期间我也看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之处,如具备的专业知识还不够,理论知识欠缺、不扎实,关注房地产等有关讯息信息不够全面,经验不足不善于与客户进行沟通以达到有效合作意向,以及对于一些问题处理的不够沉着和果断。
从这次实习中我更清楚认识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我决心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和素养,努力提升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做到在实践中不断发掘问题并总结经验。我会更加注意信息获取方式,以获得更多有效信息资源,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及变化,争取能够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在工作岗位上踏实稳步地前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的实物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xx年7月24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经宜昌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宜市)登记内名预核字[20xx]第0079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批准,现正在办理设立登记。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评估所采用价值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客观、科学及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和估算。
(二)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2、委托方提供实物照片。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2、股东确认价值;。
3、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所约定的事项,于20xx年7月20日开始,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2、资产清查: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实物价值35万元(详见后附实物评估明细表)。
1、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7月24日至20xx年7月23日,本评估结论仅供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目的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2、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和在公开市场有公允价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专为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的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获得我公司书面同意外,皆不得转载于任何文件、公告及声明。
1、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上述实物已于20xx年7月24日办理实物转移手续。
2、本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
3、资产占有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填报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xx年7月24日。
报告日期:
20xx年7月24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制作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遵循规范的制作步骤和要求,对于提升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质量和效果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整理工作底稿和归集有关资料。
资产评估现场工作结束后,有关评估人员必须着手对现场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和分类,同时对有关询证函、被评估资产背景材料、技术鉴定情况和价格取证等有关资料进行归集和登记。对现场未予确定的事项,还须进一步落实和查核。这些现场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都是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
(二)汇总评估数据和评估明细表的数字。
在完成现场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的归集任务后,评估人员应着手进行评估数据的汇总,如果评估对象是整体资产评估,评估人员还应着手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明细表的数字汇总应根据明细表的不同级次先明细表汇总、然后分类汇总,再到资产负债表式的汇总。不具备采用电脑软件汇总的评估机构,在数字汇总过程中应反复核对各有关表格的数字的关联性和各表格栏目之间数字的勾稽关系,防止出错。
(三)分析和讨论评估的初步数据。
在完成评估数据和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后,应召集参与评估工作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评估报告的初步数据的结论进行分析和讨论,比较各有关评估数据,复核记录估算结果的工作底稿,对存在作价不合理的部分评估数据进行调整。
编写评估报告书又可分为两步:
第一步,在完成资产评估初步数据和数字的分析与讨论并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由具体参加评估各组负责人员草拟出各自负责评估部分资产的评估说明。同时提交全面负责、熟悉本项目评估具体情况的人员草拟出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步,将评估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待修改完毕即可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
评估机构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后,经审核无误,按以下程序进行签名盖章;先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评估师签章(两名或两名以上),再送复核人审核签章,最后送评估机构负责人审定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资产评估报告书签发盖章后即可连同评估说明及评估明细表送交委托单位。
为了使资产评估报告能实现其制作目的,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要,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一)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是指在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和方面的技术要求,它具体包括了文字表达、格式与内容,以及复核与反馈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
1、文字表达方面的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书既是一份对被评估资产价值有咨询性和公证性作用的文书,又是一份用来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工作责任的文字依据,所以它的文字表达既要清楚、准确,又要提供充分的依据说明,还要全面地叙述整个评估的具体过程。其文字的表达必须准确,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词。其陈述既要简明扼要,又要把有关问题说明清楚,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当然,在文字表达上也不能带有"大包大揽"的语句,尤其是涉及承担责任条款的部分。
2、格式和内容方面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术要求,目前还必须以《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为标准。
3、复核与反馈方面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复核与反馈是指在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前,通过对工作底稿、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和报告书正文的文字、格式及内容的复核和反馈。以检查评估报告中是否存在有关错误和遗漏等问题,并在出具正式报告书之前加以改正。对评估人员来说,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必须由多个评估人员同时作业的中介业务,每个评估人员都有可能因能力、水平、经验、阅历及理论方法的限制而产生工作盲点和工作疏忽,所以,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进行复核就成为必要。由于大多数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对委托评估资产的分布、结构、成新等具体情况总是可能会比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更熟悉,因此,在出具正式报告之前征求委托方意见、收集反馈意见有时也是很有必要的。
对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建立起多级复核和交叉复核的制度,明确复核人的职责,防止流于形式的复核。收集反馈意见主要是通过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熟悉资产具体情况的人员。
对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意见的反馈信息,应谨慎对待,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其反馈意见。
(二)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要求。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外,在撰写评估报告时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实事求是,切忌出具虚假报告。
评估报告书必须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更不能无中生有。报告拟定人应是参与该项目并较全面了解该项目情况的.主要评估人员。
2、坚持一致性做法,切忌表里不一。
评估报告书文字、内容前后要一致,摘要、正文、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内容与格式、数据要一致。
3、提交报告书要及时、齐全和保密。
在正式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应按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时间及时将评估报告书送交委托方。送交评估报告书时,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文件要送交齐全。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中方资产评估的评估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要做好客户保密工作,尤其是对评估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更要加强保密工作。
土地资产又可以说是商品化的土地和土地资本。
资产评估的种类按评估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等。而土地资产评估是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经常面对的问题。土地作为资产,是指土地不仅是社会进行物质生产的重要得自然资源,而且又是一笔巨大的资产。可以说土地是一切财富之母。为了使土地作为资产这一职能得到充分地体现和发挥、遏止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分析和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对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一份土地资产评估报告资料,不仅仅是一份评估工作总结、土地价格的公证文件和土地资产交易双方认定土地资产价格的依据,而且是土地资产管理者加强对土地资产产权变动管理,确认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
土地资产管理机构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及资料进行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的能力。
由于一份完整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反映一个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基本思路、评估依据、信息的筛选、结果的产生。这样,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即可根据申报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及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该机构是否具有土地资产评估工作能力,并作出是否颁发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决定。
2、了解土地资产评估质量的好坏,并作出对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资产的结果进行验证确认工作,很重要的依据就是通过对获得的土地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了解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所遵循的评估估价原则,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的选择、市场信息的可靠性等、综合评估质量的好坏,再结合实际考察的情况,最后作出对该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通过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的分析来完成对一项评估结果的全面评价是比较困难的,它首先要求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有大量评估经验的积累,对各类土地资产评估信息的占有及对被估土地资产内外环境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完成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的分析工作,具体的分析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来说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所列发生的土地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的范围、土地资产的权益评估所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构成了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本身的逻辑关系,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本思路。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进行评估报告的逻辑分析,就是要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评估机构的基本思路及三个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即评估目的、评估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选择之间的一致性;土地资产权益、估价的前提条件与估价依据之间的一致性;评估范围与土地资产权益之间的一致性;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能力和评估结论是否科学的判断,因为一个混乱的评估思路不可能得出科学的、接近实际的评估结果。
2、对评估中运用的市场信息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动用的各种市场信息资料进行分析鉴别,首先就要求土地资产的评估管理机构拥有自己的数据库和随时可以取得信息的渠道。只有在占有大量可靠的市场资料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信息的对比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1)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所选择的参照价格及价格的构成因素与介绍的评估前提条件是否相吻合。一般来说,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进行土地资产的评估,首先要确定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观公平的原则选择与之相应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参照价格。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前提条件不同,土地资产评估的目的不同,所选择的参照价格和价格的构成内容也会有所区别。
(2)分析土地资产评估运用的参照价格及有关的资料是否准确可靠,这里包括评估动用的价格变动指数、基准地价、重置成本的各种费率的取值、收益还原法所用的还原利率、折现系数、行业经营风险系数等。
3、对土地资产估算表格的分析。
这里包括对土地资产评估动用的计算方法是否严谨科学、成本构成是否合理、计算的数字是否正确、分析计算结果是否吻合、计算的基本思路与文字报告是否一致等方面的分析。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结合实地考察最后产生综合评价的意见,根据被评估土地资产发生评估的原因。被估土地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情况和地产市场的情况,审定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最后决定是否予以确认这个机构是否有承担土地资产评估的能力。
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应对报来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分门别类进行档案管理,这对充分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十分有益的。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作为土地资产管理部门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或不予确认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工作或发生纠纷备查使用。
2、可作为一种动态资料便于土地资产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土地资产评估工作动态,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便于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3、作为研究、分析、完善和改进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的资料,同时也可采集其中的有用的土地资产价格信息资料。
4、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作为资产管理、应公正地显化其价值,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作为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提供土地价格数据是出让宗地底价,是转让、出租、抵押的交易价格。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十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按照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应当按以下要求编写:
1.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被评估单位主要股东介绍,一般包括主要股东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经营业绩。
(3)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介绍,近三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5)企业经营特点。如:银行信贷资产的种类、规模及质量等,营业网点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情况等;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保费收入、赔付情况、市场地位等;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的规模和收入比重,营业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等。
2.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等。若存在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等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通常需要说明下列内容:
(二)企业表外业务的类型、数量;
(三)企业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及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通常需要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指标变动情况;利率、汇率和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特定经济行为文件的约束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评估业务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本市场资料等。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的,应当对评估过程及主要参数的选取进行说明。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应当对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应当分别说明各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结论对应的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通常是确定的数值。根据经济行为的特殊性,评估结论也可以用区间值表达。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及其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各单位的评估价值。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引用原因、引用过程及所引用报告的出具方、报告文号、报告结论等事项,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六)特殊情况下,在与经济行为相匹配的前提下,评估结论可以用区间值表示,同时给出确定数值评估结论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以及期后事项等特别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评估资料不完整等使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三)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四)被评估单位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监管指标的情况;
(六)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使用限制。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评估明细表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下列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被评估单位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九)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二)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三)业务约定书;
(十四)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需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和填表日期。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编制。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在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过程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一般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20xx年7月24日。
遵循独立、客观、科学、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实物价值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20xx年7月24日。
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租金情况:20xx年月1日至年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计算月租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评估报告类型是基于资产评估业务分类考虑的。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不同应包括一般评估业务、评估咨询业务、评估复核业务。具体操作上,一般评估、评估咨询、评估复核均为独立业务,可以单独运作和服务;三种业务在具体承接过程中也是可以合并考虑,即同一客户存在着三种类型业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三种评估业务的交汇点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估行为对委托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别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三种时态,当评估基准日确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的情况下,那么评估业务便可把更多的评估目的囊括起来;另一方面,评估行为从动态认识中把握并分析委估对象相对静止状态下价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评估业务向会计等领域在空间上推进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之中可以凸现其咨询的功能。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在美国的储贷危机被认为是储贷机构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法的财务报告掩盖了问题贷款,没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了投资者对经营风险的判断,从而导致了多家金融机构破产。20xx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告:公允价值计量》(sfasno.157[1]),公允价值概念开始在会计准则中大规模地应用和推广。
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修订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xx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它对于提高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中有17个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非货币性交易、租赁和套期保值等(见下表)。
公允价值的变动及计量的可靠性对企业损益具有较大影响,根据财政部对我国2129家上市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使用情况的统计:
(1)在2129家上市公司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397家,占比为18.65%,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合计为54.27亿元。因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29家,其中,中国银行(601988)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大,损失额高达10.02亿元。
(2)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833家,采用成本法计量的806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7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36.24亿元。
(3)20xx年完成债务重组的252家上市公司多数都披露了债务重组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金额,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采用的公允价值确定方式,26家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比重超过了100%。
(4)2117家上市公司20xx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55.26亿元,占到上市公司整体利润总额的10.57%,较20xx年增加372.68亿元,增幅为18.80%。从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来看,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贷款减值损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损失。在发生资产减值的2117家上市公司中,仅有6家上市公司明确披露了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我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美国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对于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从定义上看,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差异不大,都是以公平市场作为判断公允的标准。
但是从操作层面来看,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在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具体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以资产减值为例,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amount),企业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可能存在减值的资产确定其可收回价值并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会计师在判断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时,通常会借助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
(一)价值概念。
1.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收回或支付的现金净流量的估计数,应等于预期处。
2.使用价值(valueinuse):指资产在未来持续使用过程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
3.销售净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处置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不包括融资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与通常的资产评估不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对象是以最基本的现金流产出单位为主体。现金产出单位(cashgenerating),指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而该资产组合的持续使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对评估操作的具体要求。
在操作层面,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与传统的资产评估相比,其规定更为具体。
1.预测的基础。
(2)现金流量预计应以管理部门通过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为基础;。
(3)现金流的预计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进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不包括预期从下述事项中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
1)企业尚未承诺的未来重组;。
2)改良性资本支出(超过资产的原有能力或水平)。如果企业已经承诺重组,则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应基于重组假设。
2.预测周期及预测要求。
(1)最多应涵盖五年,除非有理由证明更长的预测期是合理的;。
(2)对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应使用稳定或递减的增长率,除非有理由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并且增长率不应超过企业、行业或国家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除非更高的增长率有理由证明是合理的。
3.未来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
(1)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2)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所得税收入或支出;。
(3)在资产的使用期限结束时,通过处置资产而置资产公平市场价值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折现率。
折现率应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价以及资产特有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如果评估师获得的计算折现率基础数据是税后的,应对其加以调整以反映税前利率。折现率不应反映据以调整了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的风险。
5.销售净价评估。
(1)资产销售净价的最好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确定销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
(4)除非被迫立即销售资产,否则销售净价不反映强制销售价格。
公允价值弥补了历史成本在“相关性”方面的不足,但是目前国内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我国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谨慎态度。其关键问题是对会计师而言,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技术问题缺乏解决办法,在实务操作上,对一些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采取回避措施,因此导致了大家对会计报表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在我国,大部分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简单地将购并日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为商誉处理,而对企业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均以技术上无法确认其公允价值为理由作为商誉处理。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则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不同的合并对价分摊对合并企业的损益将产生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无形资产未在账面完整反映的高技术企业影响很大。
简单资产的计价可以直接使用市场价值,对于复杂资产,如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品等无法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市场参照物,必须依赖估值技术。例如对银行信贷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的估计必须借助复杂的估值模型。
会计界的另外一个担心是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实际上,使用估值技术、估值模型并不一定代表可靠性的降低,同样,对于交易不活跃的市场、可比性差的市场、价格变动剧烈的市场,即使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其价值也未必公允。
估值模型的建模数据也是来源于市场,估值模型对于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更为科学、更为精确,同时也减少了专业判断的使用,使得估值结果更为客观。对于大家担心的可靠性问题,好的估值模型一般都会给出估值结果的置信区间,其评估结论也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公允价值计量离不开估值技术和估值模型,模型估值可能会在整个公允价值计量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企业合并中的购买价格分配(ppa),特别是如何确定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商誉的公允价值是困扰会计行业的一大问题。由会计师来计量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畴,对于合并对价分摊、无形资产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等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师应该更多地利用评估师的专业服务。
在美国,会计界、评估界和审计界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已经进行长期、广泛的合作。20xx年,fasb成立了专门研究评估问题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借助评估技术解决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20xx年,他们重点讨论了企业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评估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溢价、折价等问题。有关合并对价分摊(ppa)、商誉计量等问题的讨论,推动了服务于会计和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业务发展。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提出的认可评估师为审计活动中专家的规则提案(proposedrule)中针对第三号审计准则,指出:“委员会相信依赖专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专家在审计业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评估师(appraiser)、精算师(actuaries)和环保咨询师(environmentconsultants)在资产价值、计算假设、环境损失准备等方面提供十分有价值的数据。”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如何利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与协调,从20xx年起先后颁布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评估指南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中的成本法)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南》等技术文件。
近年来,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支持下,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评估服务于会计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了许多共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组织制订并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该指南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服务的特点,重点在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衔接、评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规定。20xx年又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概念、评估对象、评估基本要求、适用的评估方法、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指导和说明,同时对评估方法中涉及到的各类参数取值都做了基本要求,是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补充和细化。指南和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规范和提高资产评估师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执业水平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在目前可用的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是当前经济环境下较好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政策不会发生改变。在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审慎态度,一方面是对于会计师而言缺少对复杂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是对估值技术可靠性的怀疑。公允价值的计量离不开资产评估,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有20年的发展历史,在估值技术上,对于大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都能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资产评估行业也需要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进行深入研究,评估界与会计界应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于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也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利用资产评估这样一个有效工具解决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是评估界、会计界的共同课题。
我所接受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业务委托书设立的条件,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现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书所定,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产的现行价值。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打印机45台(详见评估明细表),根据先生与先生的协议,其中属于先生的为万元,其余的属于先生。
四、评估原则。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公证性、科学性、独立性、替代性和可行性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1、业务委托书;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原始发票和资产清单;
4、有关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六、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价标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评估后,我们认为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的现行价值为人民币元。
附件:
2、有关原始发票复印件。
机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章)。
本次评估的实物是xx市xx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xx、王xx,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2、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xx92、0xx13、0xx3。
(2)参照国务院[19xx]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参照国资办发[19xx]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资办发[19xx]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6)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7)委托方提供实物转让合同;
(8)股东确认价值;
(9)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5、评估过程说明。
(1)评估前准备工作。
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资产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在核对相符的`基础上收集和了解评估资产的状况。
(2)现场调查与勘估。
按照评估申报表会同资产占有方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将委估的实实物产进行了核实,了解委估实物情况。
(3)评估作价阶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xx13、02xx92、0xx93。根据实物购买时间对评估物作适当的差异调整评估作价。
(4)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资料、评估结果编制报告。
6、评估方法说明。
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实物按实际支付价值计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然后根据现场鉴定及该实物的实际情况根据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确认其价值。
根据以上评估方法及评估步骤,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净值合计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备查文件。
1、实物评估明细表;
2、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20xx年3月31日。
商标的无形资产。
商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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