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东利益,因此良好的经营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经营的成功离不开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以下是一些经营研究报告,供大家参考。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1、名称:
2、地址: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万元(均由乙方实际投入,用于“店”之门店装修、门面受让、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设备采购等。乙方根据“店”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3、甲方负责办妥“店”开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务:出面与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的名称使用及其“连锁直营管理”的授权许可,进行有关工商、税务登记,进行门店装修,负责承租门面,采购设备,招聘员工等等。
4、“店”正式对外营业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内因营业产生的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如当期营业收入不足支付营业支出的,应从下一结算周期内营业利润中先行支付。
1、乙方对“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对“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已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帐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县长。
乙方:***市天富房建集团。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为加快**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县人民政府乙方:**市天富房建集团。
代表:xx代表:xx。
二〇xx年四月十六日。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店铺(以下简称“店铺”)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店铺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店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店铺名称:有限责任店铺。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店铺是依照《店铺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店铺,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店铺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店铺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店铺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店铺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店铺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店铺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店铺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店铺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店铺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店铺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店铺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店铺管理及职能分工。
1、店铺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店铺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店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店铺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店铺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4)店铺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店铺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店铺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店铺职务的行为;。
(4)店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店铺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店铺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店铺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店铺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店铺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店铺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店铺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店铺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店铺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店铺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店铺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店铺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店铺税后利润,在弥补店铺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店铺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店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店铺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店铺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店铺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店铺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店铺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店铺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店铺遭受损失而须向店铺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甲方。
乙方。
乙方:_______。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二、结算方式。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三、协议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市天富房建集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为加快____________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____________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____________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____________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____________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为加快xx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xx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xx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xx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xx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为加快______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______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______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一月内完成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后,依法出让给乙方。酒店建设土地出让金超出伍万元(50000.00)。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______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______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二、结算方式。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三、协议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名称。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乙方:名称。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姓名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名称: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合作结束。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壹佰万元(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项目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
2.合作项目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合作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委托受聘项目负责人执行合作项目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项目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项目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严禁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严禁在合作项目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项目。
5.严禁用合作项目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严禁借用合作项目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项目名誉的事情。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20万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1、名称: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万元(均由乙方实际投入,用于“店”之门店装修、门面受让、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设备采购等。乙方根据“店”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3、甲方负责办妥“店”开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务:出面与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的名称使用及其“连锁直营管理”的授权许可,进行有关工商、税务登记,进行门店装修,负责承租门面,采购设备,招聘员工等等。
4、“店”正式对外营业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内因营业产生的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如当期营业收入不足支付营业支出的,应从下一结算周期内营业利润中先行支付。
1、乙方对“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对“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已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帐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址:。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baogao/706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