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语言表达的清晰和简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村距县城45公里,是县纪委监察局定点扶贫村。晚上9:30到达xx村后,我选择了到村委委员xx家中休息。晚上,在其家中和部分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第二天一早,又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大家就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座谈会后,参观了刚刚投资110万元建成的100亩核桃树育苗基地,对xx村整体建设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我本人此次调研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xx村位于拐儿镇南部,是一个典型的纯农业村。全村1012人,国土面积9600亩,耕地面积2400亩,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农作物种植以玉米为主,产量较高,经济作物种植主要为核桃树,核桃收入占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是xx村今后发展的主导产业。目前,全村已栽植核桃树1600亩,5.2万株,人均1.5亩。20xx年全村共销售核桃6万斤,总收入50余万元。xx村所处的九龙岗万亩核桃园已初具规模,核桃产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提到了许多当前村里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包括水利、文化、卫生、禁牧、核桃产业、农村合作医疗、宅基地审批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类:
一是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村民反映村卫生所药品价格高,除报销下来的药价费用后比在县城药店买同一种药的价格还高,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农民没有得到实惠。
二是水利设施问题。xx村由于村集体资金短缺,水利设施年久失修,饮用水只能从外地挑、拉,村里一半人口存在饮水困难。同时,由于核桃基地、河滩地的蓄水灌溉等水利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核桃基地建设。
三是道路硬化问题。近年来,xx村核桃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核桃园道路大都是土路,大型机械上不去,生产不方便,严重制约着核桃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村里原先的水泥路面损毁比较严重,到处坑坑洼洼,急需修补。
四是核桃园管理问题。村民反映,由于缺乏核桃树管理技术,许多核桃树出现了“黑皮”病,有些已经枯萎死亡,急需科技下乡和技术培训。
五是林牧矛盾问题。xx村核桃产业发展起来才二三年时间,核桃树大部分都是二三年的幼苗,村里有二三户人家养羊(数量在150只左右),上山放牧时羊经常对核桃苗进行啃咬,导致核桃幼苗死亡情况比较严重,需实施禁牧或固定规范养殖放牧区域。
六是文化活动场所缺乏。xx村人口较多,但村里文化设施陈旧,没有一个专门供群众进行文化娱乐的场所,农民文化活动类型少,文化活动单一。
七是移动基站信号不稳。xx村有移动一个基站,由于设备故障的原因,特别是经常出现遇到雷雨天气停电后不能再启动,信号间断的现象。
八是村民宅基地审批价格高。村民反映村里宅基地审批价格过高,一块宅基地达到了3.8万元,由于村民经济能力普遍比较有限,对村民而言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笔开支(村里存在三代人住在一个院落的情况)。
由于村民反映的问题纷繁复杂,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有,在召开座谈会的过程中,我本着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安排县纪委工作人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核实,确保村民反映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
一、关于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已责成县卫生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周之内拿出调研结果。同时,下一步准备和县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协调,一方面严把进药渠道关,确保药品质量,使农民吃上放心药;另一方面建议卫生部门利用科技手段,为乡镇卫生所配备条码机,对销药记录进行登记,使农民在买药时对药品价格明明白白。
二、关于修建水利设施问题,已安排县监察局副局长刘宪江同志和县水利局协调联系,争取列入今年县农田水利配套建设项目,为xx村核桃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关于核桃园道路硬化和村道路硬化问题,力争到市交通局申请一笔专项资金,结合今年全县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项目,解决好xx村的核桃园道路和村道路硬化问题。
四、关于核桃技术培训问题,要求xx村要抓紧时间成立核桃树技术管理专业服务队,对核桃树进行综合管护。
五、关于林木矛盾问题,建议xx村一方面及时和养羊户进行协调沟通,摆明利害,讲清道理;另一方面要抓紧对此问题的研究,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倾听群众意见,通过采取禁牧或专门规划养殖放牧区等方式,妥善解决好此问题。
六、关于文化场所建设问题,已安排由村集体和拐儿镇政府自筹一部分资金,借助农村文化场所建设的契机,从村委大院中腾出两个房间,为村民购置些象棋、麻将等娱乐设施,满足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七、关于移动基站问题,已立即和县移动公司进行了联系,县移动公司已派出专人到xx村基站进行查看、维修、落实。
八、关于村民宅基地审批费用高的问题,已安排县监察局副局长刘宪江和县国土局沟通联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先以较低的审批价格解决几户困难户,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农村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最基层,其发展与稳定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成败。通过这次驻村调研,发现了农村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事关民生,事关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的好不好,直接关系着农村的繁荣与稳定,关系着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成败。为此,我认为,加强农村建设和管理,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县、乡党委必须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要认真做好下一步村级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真正将一些有能力、有素质、在群众中有威信、品德优良、有奉献精神的人选进来,切实维护好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二是要在乡村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县直各涉农部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继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知识培训活动,将农村在发展过程中急需的种植、养殖等各种科技知识送到农民手中,面对面、手把手地教会农民使用,使农业科技知识真正深入人心。
合川地处重庆西北部,因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汇流而得名。距重庆主城核心区50公里,是重庆市和成渝经济区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幅员面积2343平方公里,辖23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56万。据统计,2005年至2012年,全区实施征地项目128个,征地面积81000多亩,修建安置房(还建房)约200万平方米,安置人员近8万人(其中,农转非人员约4万人),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约25亿元。2012年,全区征地约6000亩,共农转非人员约0.4万人。但每年的大量征地仍用的统一标准,即合川府〔2008〕15号文,08年以前甚至用的是99年发的重庆人民政府令第55号文件,现有征收补偿已无法全面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制约全区加快发展的一大瓶颈,急需出台一个新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0年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重庆政府积极响应上面通知,于今年7月出台了渝府发〔2013〕58号文件,调整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合川在重庆市的大风向标上,出台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又关事项的通知》,预示合川区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一、新旧政策对比。
1、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偿。
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而在这之前,土地补偿费只有14000/亩(一类地区)和13000/亩(二类地区)。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组织人员可以选择转非安置,每个转非安置的补助标准为36000元,相比旧政策提高了9000元/人。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偿费的提高为农村集体的发展及征地户以后的生活有了巨大保证。
2、青苗、林木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
青苗、林木和除围墙堡坎、道路、坟墓和地坝以外的其他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补偿。在以前的补偿标准中,分为了耕地、其他土地,耕地为5000元/亩,其他土地为7500元/亩。在新政策中构筑物也由08年15号文件中的12项大类(堡砍围墙、道路、砖瓦石灰窑、水井、坟墓、地坝、粪池、水渠、电杆、电线、水管、大棚)简化为了堡砍围墙、道路、坟墓、地坝四项大类,统一的标准,为安置补偿的顺利实施开辟了道路。
3、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钢砼结构660元/平方米,砖混600元/平方米,砖木480元/平方米,土墙36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120元/平方米,较之前的政策,新政策标准提高了一倍,这对老百姓个人而言肯定喜笑开颜。另外有证房屋装饰装修,以实际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按一类标准每平方米200元、二类标准每平方米150元、三类标准每平方米100元补偿。专项设施以被拆迁房屋实有设施数计算,按照自来水每户780元、照明电每户600元、天然气每户3300元、闭路电视每户680元的标准补偿,这些都较之前有了大幅提高。
4住房安置。
住房安置对象住房安置可采取货币安置住房、统建优惠购房方式,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对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分不同区域确定。分为每平方米3000元、每平方米2160元两个标准,并且出台了鼓励货币安置住房的方式,对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完毕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20000元/人(二类地区10000/人)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扣除砖混结构原房补偿标准给予补助,或申请以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按与安置房户型就近的原则购买相应面积的安置房。
相比而言,在新旧政策中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被征地户并没有多大变化,而选择货币安置的人员则较之前获益比较大,以前的货币安置价格仅仅只有615元/平方米。
二、对征地政策的一些建议。
1.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群众需要的社保障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社会保障的目标及标准上,要给被征地农民提供期稳定的生活保障: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缴纳阶段的政府承担比例的优惠政策,全面实现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二是将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个人档案,使其达到年龄后可参加养老保险,并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所有成员纳入系统管理,以便进行安置后的跟踪调查及服务。
2.完善配套政策,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丰富留地安置。自1994年12月开始,重庆就将留地安置模式作为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方式之一,该安置方式必须通过兴办经济实体来进行人员安置,且还需安置农转非人员在10人以上,划拨的土地还需按规定缴纳征地成本费。这一系列限制性条件严重制约了这种方式的推行。建议进一步完善留地安置方式,配套产业政策,突破原有以地安置方式只能通过建立经济实体才能进行作为安置政策的界限,可采取留地折价入股、留地建房出租等多种灵活方式,而且这种做法只须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既不需要支出额外的资金,又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让利与民的善举,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值得提倡和推广。此外,还可以推行两套农民公寓安置的方式,一套用于自己居住,剩余房子用来出租,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样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员的不同需求,两种方式相互补充,既能让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人员充分实现就业,又能使实现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通过留地安置获得的经济收入,以维持被征地人员的长远生计。
3.建立有效的失地农民培训制度,尽力妥善做好就业安置。
人员实现就业。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政府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转非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就业培训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为被征地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笔者认为,可按16岁以下、中青年人员、“40、50”人员三个年龄段为界线进行分类。对16岁以下转非人员,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基础;中青年人员和4050人员是就业培训的重点群体,这部分人年富力强,对工作的需求迫切,做好这部分人的就业培训并使其能够得到就业,无论对转非人员本身还是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们走访了5个村,涉及57个组,都与县开发区或县生态产业园发生了征地补偿关系,目前已有42个组将征地补偿费分配到户,占总组数的73.68%。其中两市镇3个村、38个组,除2个组没有将征地补偿费分配到户外,其他36个组均已分配到户。黄陂桥乡2个村19个组,仅有6个组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到户,其他13个组因各种原因未分下去。具体情况如下:
县开发区目前在两市镇征地牵涉到宋家塘村、金泉村、软塘村、赛田村、湖塘村、新辉社区、荷花社区、大田社区、公园社区等5个村和4个社区。我们主要调研了2个村和1个社区:两市镇的宋家塘村现有户数480户,人口2160人,已征地1000亩,全村15个组,14个组已完成征地补偿费分配,剩下一个组没有分配;软塘村现有450户,1500人,已征地400亩,全村12个组,11组已完成征地补偿费的分配,1个组没有完成;公园社区现有420户,1480人,已征地1700亩,征地补偿费全面分配到户。
县生态产业园目前在黄陂桥乡征地牵涉到龙石、晨光、排头、余桥、同意等5个村。我们重点解剖的两个村,基本情况如下:龙石村现有345户,1221人,已征9个组132亩土地,征地补偿费有5个组分配到户,另有4个组没有分下去;晨光村现有285户,1201人,已征10个组土地500亩,征地补偿费只有1个组分配到户,另外9个组没有分下去。
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
从以上5个村的调查情况来看,村民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不一,已经分到户的42组主要有两种分法:
(一)直接分给承包户。即所征的地是谁承包的,征地补偿费就归谁。按此方法分配的有18个组,占已分到户组的42.86%。
(二)按人口分配。一是按承包土地人口和现有户籍人口加权平均分配。如黄陂桥乡龙石村力新组将该组1997年参加分田分地的人口和现有的户籍人口对半来分,即将土地补偿费分成两半,一半按1997年分地人口分,一半按现有户籍人口分。二是按现有人口分配。现有人口参与分配的计算方法,五花八门。较典型的有两市镇宋家塘村,该村将各户参与分配的情况分为14类,现摘录如下:1.凡在该村依法承包土地的村民都可以参与分配,但本村婚嫁出去的或离婚的妇女,不论户口是否迁出或迁入,包括其所生子女一律不参与分配;2.凡合法婚入并且户口迁入本村的妇女都可以参加分配;3.凡弄虚作假办理结婚证,但已成事实婚姻的夫妻,只能按50%参与分配,待男女双方均达到结婚年龄时,方可100%分配,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的子女按超生分配,父母满分时儿女也可满分;4.本村离婚妇女,可保留户口,不参加分配,但娶进来的离婚妇女离婚后,分有固定房屋,且没有出嫁者,可以参加分配;5.除正常婚嫁外,凡经村民小组95%以上的户主签字同意的其它情况迁入者可以参加分配;6.纯女户允许其中一个女儿招婿,其招女婿及子女可以参加分配,如果男方不愿意到女方落户,女方也不同意到男方落户者,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不管多少,女方娘家允许一个参加分配;7.凡男女双方年龄超过30岁,结婚半年以上,未生育者,夫妻双方各加半份分配;8.凡30岁以上的单身汉可以多分半份;9.领证的独生子女,均可以多分半份,但此款先由村(组)代保存,需其母亲达到45岁时,由村(组)将存款取出,连本带息全部付给对象户,如在45岁之前又有生育的,此款由村(组)取出归小组集体所有,并加罚此款的20%;10.凡超计划生育的小孩按5岁以下记5分,5岁以上每增加1岁记1分到14岁记满分(14岁为满分)进行分配,超生二胎或二胎以上为多胎,超生多胎者按超生一胎的同比70%参加分配;11.凡户口不在家的义务兵,10年以下的士官、在校的大学生及大学毕业时及时将户口迁回原籍者可以参加分配,但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往外地不参加分配;12.凡夫妻生育了多个子女,又未经批准另带养了一个子女,这个子女不参加分配;13.凡在分配征地款之前,已开始征地活动,但未签订正式合同就死亡者,可照顾参加本次分配;14.凡是小组自己制订有分配方案及办法者,由小组自己搞好分配。另外,其它各村虽没有统一的分配方案但都大同小异,也将参与分配的人分为不同种类,再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分配。
三、征地补偿费分不到户的原因。
据调查,征地补偿费不到户的原因主要是村(组)不了解分配政策,自认为是按人口分配,而哪些人该分,哪些不该分,矛盾重重,无法扯清。主要是以下七种人界定难。一是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外出后其户籍仍在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在外面也有户口的;二是外出学习、服兵役、服刑的人员,这类人群有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出;三是基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人口,有农嫁农的情况,有农嫁非的情况;四是空挂户口人员的问题;五是回乡退养人口和下岗职工;六是独生子女和30岁以上的单身人员的分配标准问题;七是超计划生育人员的问题等等。这几类村民参与分配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一、调研目的1、全面总结省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发[2004]27号,下称27号文)下发后我省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基本成效、主要做法和经验。
2、认真分析落实27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既包含工作方面的问题、又包含政策方面的问题。
3、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二、调研组织。
调研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配合,抽调力量组成2个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征地事务局抽调专人负责情况、数据的综合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中旬):研究、起草、确定调研方案,组成联合调研组。
第二阶段(2月下旬):在沈阳召开参与调研人员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调研工作。
第三阶段(3月上旬):分组到部分地区调研。
第四阶段(3月下旬):集中讨论、研究,完成调研报告。
1、27号文下发以来征地基本情况。
本市征地数量,其中农用地数量、耕地数量;统计征地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和劳动力数量,填报附表1。
2、27号文下发以来征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
2、3、4。
3、征地审批程序和批后实施管理情况。
本市实施征地的工作流程;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程序执行情况,特别是征地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的具体作法。对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措施;已经实施检查制度的项目数量,检查结果有关情况;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使用的监管措施等。
4、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各地建立和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情况,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以及采取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具体作法。
5.因征地引发信访情况。
27号文下发以来因征地引发信访数量,涉及人数,与27号文下发前相比较信访数量增加还是减少;征地信访的主要原因,各种原因所占比例,各种处理途径的数量和比例;处理征地信访的工作程序和督办、催办、回访等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6、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创新作法、成功经验及建议。
7、征地调节资金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8、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及机制建立情况。
五、调研方法。
1、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重点调查在内容上要突出补偿标准执行、推行社会保障、做好信访工作、调处征地补偿纠纷等内容;在地区上要选择征地量大或工作处于两头的市、县。
2、书面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选择几个地方进行实地调研,其他地区应按调研方案由各市组织形成调研报告。
3、总结经验与研究政策相结合。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
要发现问题,拿出政策措施。
4、多种方式方法相结合。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特别是农民的意见。
六、调研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参与调研的同志,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调研任务。
2、深入细致地开展调研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详实的基础材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听取基层乡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3、及时分析、总结调研情况。调研要按计划进行,把握好进度,保证按时提交调研成果。
附件:
1、2005年、2006年全市用地基本情况表。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情况统计表。
3、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情况统计表。
4、社会保障安置情况统计表。
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情况及在征地补偿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实解决各类建设项目在征地补偿工中存在的问题,为试验区新一轮发展进言献策,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单位组织专人对此项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辖区内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执用于对行情况。
(一)、xxx辖区内的征地补偿标准。
目前xxx辖区内,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种:
1、xxx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及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毕市府通„2009‟53号文件)。
2、xxx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毕市府通„2009‟54号文件)。
3、毕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毕署复„2009‟93号文件)。
4、黔府函„2009‟255号文件批复的标准。
(二)执行情况。
总的说来,我市辖区内的各相关镇(乡)、办事处基本上都能按照上述各标准执行。
1抓征收与补偿工作,从市直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队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其次在建设用地依法报批前,由市国土局一是将征地的用途、位臵、补偿标准、安臵途径等用《征前公告》以张贴的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书面告知中明确:在告知后,凡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自从国土资源部文件下发以来,我市所有建设用地的报批都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将征前公告一同上报审查。
二是将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调查结果通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签字确认,并将《调查结果确认表》一同上报审查。
三是将拟征地补偿标准及安臵途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将《听证告知书》以张贴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有权申请听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听证书面申请的,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后下发《听证通知书》,要求听证人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听证会。并将《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书》、《听证会议记录》及《送达回执》一同上报审查。
2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凡是在2010年1月1日后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证的建设用地,均按照xxx行署公告的新标准开展征地补偿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征地的,不分地类统一按照区片综合地价32000元/亩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不分城市规划区内、外,按照统一年产值的一倍,即1203元/亩进行补偿。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2000元/亩,在城市规划内、外统一执行,目前,只是按照征收耕地面积进行核定。
跨城市规划区内外的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涉及行政村所有的土地,即使寺块不在规划区红线范围内,仍执照“不打破村界”的原则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属于城市规划区外范围所涉及行政村所有的土地,统一执行年产值标准。
二、补偿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在征地补偿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遇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城市规划区才执行每亩32000元的补偿标准。然而,即使是32000元/亩,由于物价增长过快,特别是建材、蔬菜、肉食类农产品、燃油等价格猛涨,被征地农民仍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
我市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在2005年根据国家、省、地统一安排,以标准耕作制度下的2002——2004年耕地年产值统计资料和实地核查资料为依据,按照规定方法和步骤进行综合测算,并于2006年2月上报上级部门,省政府于2009年12月26日批准,要求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被征地农民认为: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年产值测算,要根据被征(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而执行的新标准是按照已规定好的标准耕作制度下种植的农作物在2002——2004年的平均产量核定的,由于物价增长过快,特别是建材、蔬菜、肉食类农产品、燃油等价格猛涨,这一标准既不符合《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也不符合被征(拨)耕地在2007——2009年平均年产值水平。
其次是新老标准衔接困难,在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新老标准的执行在衔接上存在很大难度。
4公顷。我市2010年1月接到省政府批文后,及时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进行公告,因2009年的《征收土地方案》中补偿标准为老标准,而进行征地公告和实施征地补偿工作是在新标准实施后开展,被征地农民要求执行新标准,如果一旦执行新标准,2009年上半年批准征地,在2009年底还未征收完并在2010年继续征收土地的被征地农民就要求执行新标准。甚至在2009年上半年续征收2008年批准用地的被征地农民也要求执行新标准,导致征地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我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式原为货币补偿方式,即,在xxx人民政府2010年第18号令出台后补偿标准采取按市场评估价结合市政府奖励政策的方式进行,即在规定时间拆迁的,按照第一层补偿原住房面积150%,第二层补偿原住房面积145%,第三层补偿原住房面积140%,第四层补偿原住房面积135%的方式进行补偿,因此,在第18号出台前已拆迁的住户,要求按现行补偿标准进行,导致拆迁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新老标准衔接出现很大困难。
5范围”,逐步进入到城市规划区范围的行政村,就应执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这就出现了同一地块在公告中的新标准执行范围中存在两种补偿标准的情况,出现重叠。
(三)、社会保障落实农民仍不易享受,被征地农民对未来生活充满担忧。在土地征收的实际中,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大部分农民均表现出对未来生生存问题的紧张和担忧,一旦土地补偿款用完,一家人的生存如何解决。如果不合理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就会感到与城市居民同在蓝天下,社会保障不一致的不平衡心理。
(四)、被征收房屋产权确认困难。由于传统的住房都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而航拍又很难区分合法建筑和非法建筑,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然而,已经认定为合法的建筑,随即就被征收或拆迁,房屋即将灭失,要求被征收人再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到房屋登记部门去办证,被征收人为节省费用大多不愿意。
6定,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起群体性事件。
(六)口径不统一,丈量标准不统一,补偿标准不统一。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快相关配套文件出台速度,紧随物价的不断上涨,及时调整土地补偿标准,使土地补偿费提高的速度与物价上涨的速度相适应确保农民的土地征用后生活水平不降低。
建议尽快出台《xxx行政公署征地补偿办法》将征地补偿政策从制定原则、程序、方法,补偿原则、程序、方法,调整原则、程序、方法,审批原则、程序、方法,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测算工作可以委托独立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让征地补偿工作法制化、公开化、透明化。
2、对补偿标准重叠的区片,统一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
3、加大对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培训的投入,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拓宽失地农民就业渠道,引导或帮助具备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就业,做到具备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同时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放宽入保条件,提高养老保障待遇。对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应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政策。
4、建议房屋登记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免费为被征人进行房屋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件。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白“法无。
7明文规定不违法”这一原则只适用于除政府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而对于政府或代表政府的行为则正好相反,即“法无明文规定就违法”,政府的行为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内。强调应广泛征求被征收人的意愿,在广泛征求被征收人意愿并对被征收人诉求进行充分讨论、制定征收补偿方案,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征收、补偿条例的重要性,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或上级文件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应敦促其及时调整或停止。
6、成立专门的常设机构,对房屋征收工作系统、规范地进行。
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三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扩张和项目建设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各种征地拆迁矛盾也逐渐增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阻碍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影响我县发展步伐。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内部矛盾,促进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经过在我县拆迁主管部门以及拆迁任务繁重的相关乡镇进行调查、走访,并就我县的征地拆迁现实情况及对策进行研究和分析,形成如下拙见,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地处成都平原与川中丘陵接壤带,面积1156平方公里,山丘坝兼有,其中山丘区占86%,辖21个乡镇和2个省级开发区,户籍总人口89万,是成都市第三圈层的农业大县、丘陵大县、人口大县、地域大县,也是成都市规划的扩展型发展区。
2013年以来,全县实施征地拆迁项目共36个,征地面积11300亩,涉及拆迁群众6160户、15400人,社保安臵7521人。全县共修建安臵点22个,建筑总面积252.07万平方米,修建安臵房23099套,拟安臵56969人。
二、存在的问题。
—1—期得到安臵,已成为影响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地块的拆迁户因安臵房未按时建好,甚至几年时间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子,有的拆迁人员在外租房期间死亡,其本人及家属对未能入住新房感到及其遗憾,对政府存在不满情绪。政府为此支付了大量的过渡费,也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经常有被拆迁户因安臵房问题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有的地块,征地拆迁已经开始,安臵房建设却尚未启动,甚至规划都未完成,造成了群众对拆迁的强烈抵触情绪。
(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一是就业方面。随着土地被征用,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也已无地可耕。虽然,土地开发后引进了企业,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就业岗位局限性很大,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很容易再度失业,而一次性安臵费难以维持长久生计,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二是社保方面。我县将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员纳入社保。但现行社保政策制定不够合理,重点考虑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其余年龄阶段的拆迁人员存在个人部分缴费困难。比如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以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按28%的缴费比例(其中个人承担8%),根据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被征地农民个人、当地政府共同承担。
(三)社会舆论引导失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会阻碍拆迁工作,影响大局,激化矛盾。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经媒体舆论的过渡聚焦和非理性报道,使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时,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臵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臵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3—及相关乡镇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许多情况需要统计核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三是司法强拆执行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但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敏感性及司法强拆尚无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可以参照,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决定往往十分审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强拆申请短时间内难以落实和执行到位,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的情况下,为加快进度,经过集体会商,对于个别区域的个别“违建户”、“抢种户”、“钉子户”、“蛮缠户”等给予了适当补偿。另外个别拆迁户背后有特殊关系,在拆迁过程“打招呼”,拆迁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迫于无奈不得不妥协赔偿。四是个别工作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存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造成群众误解的情况。极个别区域出现村组干部为了一己私欲骗取拆迁资金的现象,造成镇村干部公信力下降。
(五)部分群众认识有误。一是与周边区(市)县补偿标准攀比的心理和征收土地的政策越来越好的观望态度,补偿期望值过高,漫天要价的钉子户数量呈增长趋势。有的群众认为征地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与拆迁是否相关联,有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二是为谋取利—4—益,违法突击建房和抢栽抢种。一旦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成既定事实,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抢栽抢种经常又会引发对抗和上访,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部分过去按旧政策进行补偿安臵的征地拆迁群众与现行政策攀比,导致心里不平衡,要求政府按现行政策予以补偿。如赵镇十里社区100余人不满2001年征地拆迁的补偿安臵政策,集体上访提出按现行政策予以补偿的诉求。
(六)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全县集体建设用地统一征地执行的政策补偿标准均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但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县房管局牵头,实施政策标准却不同于集体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同时,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如东风水库项目实施拆迁则按相关移民政策执行,而乡镇集体土地整理项目拆迁实施政策标准又不同于集体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拆迁群众容易混淆以上几种拆迁,相互之间进行比较攀比,容易造成误解上访。
—5—当地人口上报享受社保待遇,这个群体容易引发矛盾上访。三是撤销建制和变更户籍未配套跟进。目前我县大部分土地全部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按规定撤销建制,被征地农民依旧保持原状。征地农转非人员身份未变更,土地未实际使用完成,随着时间推移原征地拆迁所在区域新增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导致有些人借此上访要求享受征地拆迁补偿的各种待遇。
三、对策和建议。
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和谐拆迁”,必须把握好意识观念、政策制定、补偿安臵、实际操作四个关键点。
(一)意识观念上,要正确认识、直面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面对艰难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勇于迎难而上、处“难”不惊,找到化解拆迁难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参与拆迁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走进困难、走进矛盾,深入到拆迁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我们的工作获得群众的广泛认同。二要深入宣传、争取支持。使群众知法懂法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要把政策规定向群众进行反复的宣传解释。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使被征收人主动地配合征收工作。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群众、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使得干群之间、党群之间少一点误会、多一些理解;少一点隔阂、—6—多一些融洽;少一点矛盾、多一些团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征收工作氛围。同时,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征地拆迁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征地拆迁安臵中的正面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征地拆迁的目的与意义,为征收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一要根据物价变化和经济发展实际,依法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标准,平衡各方利益。但考虑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后,容易激发已按老政策补偿的拆迁群众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则应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对于已启动的项目仍按我县当前政策实行补偿,同时,要求乡镇对于当前存在扫尾拆迁的项目要加紧完成拆迁工作,不能出现当“钉子户”获得新政策更高标准补偿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二要不断完善奖励政策。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政策,真正体现出用户政策、支持拆迁与违法规定、无理取闹之间的差别,调动广大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民和群众代表沟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妥善分配好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三)补偿安置上,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7—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算好经济帐,又要算好民心帐、稳定帐,要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安臵”的关系。一要灵活选择安臵办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臵”,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在动迁中,坚持以集中安臵与分散安臵、货币安臵与房屋产权调换、就近安臵与异地安臵相结合,满足被拆迁群众的不同安臵需求。二要强力推进安臵房建设。关键要坚持提前规划、安臵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臵房的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部门配合,筹足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选址要注重居住环境,确保出行方便;建设中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三要尽力安排好失地群众生活。强化失地农民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实际操作上,要阳光透明、强化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迁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征地补偿出现“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国土、财政、审计等部—8—门组成征地拆迁监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打击歪风邪气。二要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臵。要果断处臵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千方百计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个别要求不合理、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员,要尽最大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仍继续无理取闹,则要果断依法处理,申请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启动依法强拆,不能让他们得逞所愿,让配合拆迁的群众吃亏。四要严格开展宗地结算工作。宗地结算可以对一个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是资金监管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保障资金安全,防止挪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要求乡镇严格落实宗地结算制度。
—9—。
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开展不力。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基本上没有专职人员,且兼职较多。就我市而言,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同时大多数还分管几他多项工作;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工作重点不在纪检工作上面,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更换比较频繁,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20xx年乡镇工作调研报告20xx年乡镇工作调研报告。
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乡镇人大主席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人组成,纪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委员一人,副书记和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市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坚持原则并且有、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专职纪检干事,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20xx年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通过调研,发现这项工作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我区开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应予肯定的成绩。
随着我区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被征用的村越来越多,被征地农民人数不断扩大。为此,区委、区政府将开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并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几年来,在经过试点摸索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部署,扎实工作,使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采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其养老保障基金按照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并规定了a、b、c三类12档不同的缴费和享受标准,其中选择a、b类的人员,政府补助总缴费额的16.7%,选择c类的人员,政府补助总缴费额的30%(见下表)。同时还积极做好参保对象的缴费以及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等各项工作,使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2006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缴费比例金额及养老金待遇情况一览表。
趸缴。
档别。
首缴。
年限。
村、个。
人缴费比例。
政府。
补助。
比例。
首次补缴金额(元)。
2006年享受养老金月。
标准。
村、个人缴费金额(元)。
政府补助金额(元)。
合计。
(元)。
a档。
83.3%。
16.7%。
62828。
12596。
75424。
640.00。
b档。
83.3%。
16.7%。
37697。
7557。
45254。
501.20。
35184。
7053。
42237。
473.40。
32670。
6550。
39220。
445.60。
30157。
6046。
36203。
417.70。
27644。
5542。
33186。
389.90。
25130。
5040。
30170。
362.10。
c档。
70%。
30%。
18922。
8110。
27032。
304.00。
17571。
7530。
25101。
282.30。
16219。
6951。
23170。
260.60。
14868。
6372。
21240。
238.90。
13516。
5793。
19309。
217.20。
备注:首次补缴金额=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首缴年限。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得到稳步、有序地推进。为稳步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区政府了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及街道的具体职责,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分年度工作目标。即2003年的目标是制定《**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了东方红等6个行政村为试点村,当年参保人数达5413人;2004年的目标是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2005年的目标是完善政策,规范运行;2006年的目标是继续推进,抓好落实,提高社保覆盖面,使我区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地难的问题,改善了干群关系,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了我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也为推动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当前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区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不够深入,参保人员意识淡薄。目前,我区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宣传的广度、深度都显得不够,导致全社会对此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被征地人员参保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从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同志认识不够到位,认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的制度尚不规范,政府补贴资金数额大,财政难以承受,参保人员结构类型复杂,工作难度高,从而产生畏难情绪。另一方面,被征地人员对政府的承诺和保障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必要的信心,部分农民甚至担心这种保障会与以前推行的老农保一样半途夭折,从而难以实现预期利益。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55岁以上群体要求参保的积极性还可以,40岁以下的大多不愿意参保,30岁以下的积极性更低。
(二)基金到位困难,可持续支付能力低。从理论上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通过财政投入以及利息等收入,在支出总额不多的情况下,应该能够实现收支自我平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基金统筹层次过低。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建立省级调剂统筹机制,从而大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基金目前仅靠区级政府统筹,层次过低,基金规模偏小,运作空间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区域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财政无法保底,整个保障基金极有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二是基金筹集困难较多。一方面,政府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截止2007年7月底,我区尚有10660万元财政应补资金没有到位。另一方面,村集体经济难以负担。由于早期被征地的村,重个人分配、轻集体积累,即使被征地人员想参加养老保障,村集体补助部分的养老资金也难以落实;有些近几年被征地的村离城区较远,村留地开发价值不高,征地价格低,参保难度更大。目前有些村虽已办理了养老保险,首付了养老保障金,但在续缴上存在较大难度。由于多数村续缴的集体资金来源不是以银行存款方式存在,更多的是以房屋租赁、村留地开发等固定资产形式而存在,受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资产一时难变现,续缴资金来源相当困难。截止2007年7月底,应缴纳社保基金为38865万元,已到位资金只有23220万元,尚有15645万元未能及时到位。三是可持续支付能力低。从调查情况来看,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计算口径,截止2007年7月底,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已经到位的滚存基金结余只能支付7年,基金的可持续支付能力低,支付压力较大。
(三)缺少刚性措施,政策标准难以统一。由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刚刚起步,没有一部现成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层次低,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推动,随意性较大,养老保障工作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过程中,全市各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不规范,补偿标准不一,未批先征,拖欠土地出让金等现象,我区情况也基本相同,群众意见很大,直接影响了被征地人员的参保积极性。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标准不一。不仅全省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全省被征地人员养老金标准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690元,最低的只有105元,就是**全市的标准相差也很大,最高的每人每月可享受的标准达690元,最低的只有186元,相差近三倍。三是参保对象界定不明确。如农嫁居、居嫁农、农嫁农买户口的人员能否参保,各地具体做法有所不同,同时对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时,是选择个人自愿参保为主还是以村整体或以户为单位参保,养老金的微调和待遇享受标准的调整及执行等方面都没有明确政策的规定。四是政府财政补贴缺少刚性规定。省里规定政府出资部分应不低于保障金总额的30%,我区基本上是参照市里规定,将参保人员划分为a、b、c三档,首次参保时选择a、b两档的人员政府只补贴16.7%,选择c档的政府补贴30%。
三、进一步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去年国务院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四月劳动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此建议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共同落实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要将养老保障资金及时足额转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专户”和情况通报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将新增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补助的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划转和财政资金的预算及拨付,并根据工作任务拨足经办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等等。其它有关部门要协助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即征即保”工作的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讲明政策、讲明道理,不断提高被征地人员的参保意识,进一步形成人人自觉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妥善处理原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或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过渡和衔接;二是妥善处理被征地人员在分配征地款时,应留足农民参保基金,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到位;三是盘活用足村集体资金,挖掘开发村留地,优先落实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基金;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得批转征地”的精神,今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不论征多征少,首先要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五是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资产(金)管理、利用和开发力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征地补偿资金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增强持续支付能力,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三)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存放、支付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切实加强农保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保障基金的安全支付。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及时充实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基金,对目前拖欠的10660万元政府补助部分要列出拨付计划,争取在1至2年内全部补贴到位;抓紧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财政部门对此要未雨绸缪,提早制定充实基金方案,防范基金支付风险。政府要督促征地单位(部门)的征地费用及时落实到位,对区市政工程处欠岩屿村的土地征用款969.20万元,应抓紧协调落实解决,确保养老金及时支付。区社保中心要强化对被征地人员养老金的管理,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勤政廉政教育,严格办事纪律,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社保基金到位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同时,要建立征地补偿资金动态增值机制,努力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四)制订相关政策,完善制度保障。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目前的政策依据只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层次较低、力度有限,缺乏刚性规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区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切实解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若干意见。比如,针对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要认真研究,通过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多种渠道,争取省及省级以上早日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行政性法规和规章,特别是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范围、缴费的续缴、补缴及政府、村集体、个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从软性约束过渡到刚性的约束,努力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他们失土不失利、失土不失望,为我区构建“两个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1、早拆早受益,晚拆晚受益,不拆不受益。
2、大圆梓征迁不能等,不能拖,不能耗。
3、旧村改造移建新居,政通人和百业俱兴。
4、舍小家,为大家,城市建设靠大家。
5、规划区域内违章建筑坚决拆除。
6、向支持公益项目建设的被征收户致敬!
7、多想拆迁的好处,体谅政府的.难处,改善自己的住处。
8、高高兴兴离旧家,欢欢喜喜住新居。
9、实施旧村改造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0、依靠群众造福百姓,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
11、阳光腾退,政策不变,一把尺子量到底。
12、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征迁不停。
13、孩子体面不体面,父母拆迁是关键。
14、相信政府相信党,早签约先签房;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
15、搬迁过渡艰苦一时,乔住新居幸福一生。
16、反对在征迁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
17、不签谢意不交房,祖祖辈辈悔难当。
18、不怕搬迁,不怕挖祖坟,就怕项目落不成。
19、拖延时间害人害己,将来无颜面对邻居。
20、早签协议早选房,政策标准一个样。
21、理解政府,裂解拆迁,共建美好家园。
22、正视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
23、早日签约早得利,观望拖延一场空。
24、实施旧村改造,功在当今,利在后人。
25、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26、破旧不堪今日三马路,流光溢彩明日茶市街。
27、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28、为了孩子好好姻缘,父母尽快来拆迁。
29、欢迎拆迁工作组进驻,坚决不做“钉子户”。
30、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大圆梓征迁任务。
31、抓住难得机遇,描绘美好蓝图。
32、维护村民合法利益,保障旧村改造顺利进行。
33、早拆完,早开工,早建设,早回迁。
34、老区人民觉悟高,不该要的不强要。
35、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拆到底。
36、合理要求百分百满足,无理要求没有丝毫希望。
37、拆天拆地拆天地,安民安心安民心。
38、签约动迁早一天,幸福生活早实现。
39、阻扰项目建设,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40、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共建家园。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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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和各级基层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在近一年的行政审批代办工作中,发现有很多项目涉及到了土地拆迁。现结合实际对在征地拆迁方面影响不稳定因素类型、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作一浅析。
一、主要问题。
条断裂。此外,拖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款,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成为信访工作的“时令性”问题。
(二)安臵还房问题。从总量上看,安臵还房问题首先表现为拆迁规模过大,还房供求矛盾突出;其次,还房开发建设的相关政策调整、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分摊和还房固有的建设周期等问题,使得拆迁单位和部门有关还房交付入住的承诺不能兑现,从而引发了超期过渡费、还房价格等一系列问题。
(三)强制拆迁的问题。为了保证省、市重点项目的如期建设,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农民、居民的住房进行了司法、行政强制拆迁。这部分被强制拆迁户以政府违法拆迁为借口,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以进京非正常上访为要挟,不断加大谈判筹码,试图谋求高额非法利益,给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守陈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基本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竞争力低下,就业难度大,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加之这部分人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重担期,仅靠几百上千元的失地农民社保,难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
情,难以将人集中起来,尤其是涉及集体资产分配这类敏感的事情,思想难以统一,人事分离,难以管理,难以服务。
(六)地域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在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更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同地不同价,造成基层干部工作难做,农民群众思想难通的困难局面。二是在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不统一。有些地方在不同时期以政府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出台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不同标准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造成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上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引发了不少纠纷。三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农民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这在城乡结合部位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
家致富的美梦,如此戏剧性地在周围上演,对人们的神经是一种怎样的刺激。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一些建设项目的规模超出了经济发展和居民的需要,规模过大造成设施闲臵、土地和资金浪费。同时,拆迁带来房地产的被动需求,造成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供求间的结构性矛盾和区域不平衡扩大,最终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没有遵循城市建设规律。政府大规模举债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又缺乏与之配套的风险约束机制,从而导致地方投资无限度扩张,超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不少建设项目投资超出了其可支付能力,直接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矛盾纠纷。
(三)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有些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和部门,没有严格遵守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补偿不到位,安臵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甚至野蛮拆迁,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行为过激,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制造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造成群众不信任、不支持,防范抵触。
(四)程序不规范。一些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没有按程序操作,有的在行政和司法裁决的相关文书没有送达的情况下,就强制执行,从而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一些拆迁评估机构没有严格遵守透明和中立原则,弄虚作假,不实评估,甚至暗箱操作,造成征地拆迁补偿差距过大,引发很多难以调和矛盾和纠纷。
(五)没有做好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征地拆迁工作没有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没有顾及社会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味抢时间,抢进度,一厢情愿,盲目行动,急功近利,群众难以接受,抵制反感,越想把进度推进,越无法推进。
(六)农民变市民的教育引导未跟上。农民变市民虽然居住方式已变为市民,但行为习惯、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原阶段,跟不上城市生活的要求,难以真正融入城市。居民安臵小区住户“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尚未普及,由于拆迁集中居住的被动性,“不是我们要住,是政府要我们住”的想法,从而将物业管理也视作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包揽一切。同时,物业收费标准不统一,个别物业小区服务质量差、小区基础设施差,使得安臵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关系紧张。
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规范,而将具体组织实施征拆的程序、补偿范围和标准的规章制定权交由各地、市、州人民政府行使。致使各地具体的征拆办法和方案实施时间、补偿标准不一致。不同地方的人相互攀比,众说纷纭,给拆迁带来很大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处理好有形政绩与无形政绩的关系。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上了多少项目,兴了多少企业,修了多少条路,造了多少座桥,建了多少幢楼,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实绩,如果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就理应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但是,领导干部追求政绩,不仅要注重有形的实绩,还要注重无形的实绩,必须坚持辩证、发展、全面、均衡、长远的眼光,既要紧紧抓住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做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建立有形的政绩;又要干当前、想长远,多做一些诸如“百年树人”这样的长远之事,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建立无形政绩。用这样的眼光看政绩,以这样的政绩观来指导工作,才能创造出真正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
(二)量力而行,及时安臵还房。有的地方,拆的时候轰轰烈烈,建的时候修修停停,过渡期一延再延,资金投入不足,群众不能按时收房,甚至过渡费不能足额兑现,使得矛盾突出,作为政府一方面应控制拆迁规模,不应贪大求全,投入不足,间接制造矛盾纠纷。应加强资金的筹措拨付,一方面应加强对开发商监管,要按照“先补偿安臵、后实施拆迁”的原则,征地单位必须在征地拆迁之前,就落实好安臵房的规划设计、选址和资金,督促其规定期限内完成修建。对已实施拆迁却没有及时进行住房安臵的,要在未安臵住房的过渡期间,按规定及时发放过渡费,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安臵房的规划选址和建设进度,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快解决安臵还房的问题。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就业增加收入。有计划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实用性较强、易于学习和掌握的专业技能培训,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计。多途径安排就业,提倡自主创业。在与用地方积极协商的基础上,尽量安排失地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在劳务用工上优先考虑拆迁农户。鼓励失地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采取土地或资金入股企业等方式,为拆迁户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提倡支持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贷款、政策、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的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四)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其一是要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不能盲目动用行政权力进行拆迁。其次是规范行政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臵拆迁补偿办法》,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规范性。同时,要教育和监督行政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
分期管理服务难的问题。可打破户籍管理体制,实行居住地管理。即居住在该地,就纳入该地的管理。
(六)建立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解决各种矛盾。要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力度。市、区两级政府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统筹解决征拆中重大问题,并督查落实到位。不应一味地以“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矛盾推给基层,使基层不堪重负,又无力化解,还导致矛盾扩大加深,要规范程序,公开透明,要突出以做思想和教育工作为主,文明拆迁,取信于民。同时,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确保征拆秩序。但对个别进行阻工闹事、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哗众取宠,动辄到省上京非访给政府施压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代表小组活动流于形式,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代表个人履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也与各级人大组织划分代表小组的方式有关。本文作者在仔细分析代表小组活动现状后提出了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的意见,并对其作用及其划分等进行了阐述。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各地人大纷纷对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探索创新,有的侧重于人员构成,有的是侧重于行政区划,有的侧重于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这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有力的推动了代表履职,促进人大工作开展均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从社会反响和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来看,建立专业代表小组在当前更为迫切和必要。
目前,不少代表小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开展活动。一些常规式的视察、调研和走访,表面上浓浓烈烈、场面壮观,实则蜻蜓点水、隔靴搔痒,活动质量不高,影响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部分代表对人大工作认识不够,忙于个人事务,对参加代表活动不热心、不主动,仅仅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乐于当“荣誉代表”,不愿意参加代表活动。同时,关于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的监督问题,理论界也是争论不小,认为人大常委会是由代表选举产生,无权强制代表辞职或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声音还是比较突出,导致在人大实际工作中出现两种状况:理论上有权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人民群众,实际上无法监督;实际工作上易于监督人大代表履职好坏的人大常委会,在理论上又缺乏有力支撑,从而形成代表履职工作的“吃大锅饭”,参不参加活动一个样,提不提出建议一个样,履职好坏一个样。因此,建立一种既方便组织、协调,又能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的代表活动小组,成为当前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立代表小组能提高监督质量。人大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且都是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要实现代表对各项监督内容面面精通,对每部法律知晓熟悉,在目前没有实现代表专职化以前很难做到。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可以让人大代表集中精力和时间,对监督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更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代表一技之长或对某项工作熟悉的优势,又能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能增强监督力度。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后,代表根据自身情况、爱好特长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便于集中本小组、本行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无论是调查研究、专题视察,还是执法检查、询问质询都更有力度,人大“算说了”现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观。
能激发参与热情。人大代表说与不说一个样、多说少说一个样,使得部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组建代表专业小组,代表对监督事项的了解更充分、发言更有针对性,加上监督对象整改措施的及时跟上,他们对参加代表活动的积极性也会逐步增强,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的成果了解也更深入,更加信任人大代表。
能落实监督考核。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后,由于小组内代表的同一性增多,履职情况、活动影响和实际效果确定相对比较容易,履职好坏的评比在操作上来讲明显增强,监督制约效果更直接。
以专业为基础划分。根据专业相对统一、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代表小组。代表人数过多,活动组织困难,意见也难以统一;代表人数过少,活动开展较为单调,参与性大大削弱。每个专业代表人数以10至30人为宜,确保每个代表均能真正融入其中,而不是超然事外的观摩。
以专(工)委为依托组建。当前,为便于活动开展,同时也便于加强对专业小组活动的指导,可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机构设置,设立法制工作专业小组、财经工作专业小组、教科文卫工作专业小组、民族宗教侨务专业小组、农业与农村工作专业小组、城建环保工作专业小组等,分别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牵头组建。如果人数过多,专业人员充足,也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分,比如财经委可组建预算工作专业小组、经济工作专业小组,城建环资工委可组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小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专业小组等。
以专题活动提升实效。代表专业小组要将活动与本区域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呼声息息相应,选定特色专题,以集体活动的方式开展工作。专题活动要把握大局,注重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计划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群发展、扩大招商合作等情况的监督和调查研究,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发展壮大创新型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水电供应、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水利工程建设等民生工作的监督。代表小组活动可采取集中视察与代表持证视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深入走访相结合,也可将学习、交流、座谈、检查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此调动代表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以专门经费强化保障。要把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到位。以专项机制开展考评,出台专业小组活动考评细则,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和创先争优意识。
根据x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3月29日至4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深入等教育教学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调研组对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县政府十分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夯实教育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5所,其中教师进修校1所,普通高中5所,中职学校3所,单设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纯小学38所,公办幼儿园3所,较大规模民办学校2所,拥有民办学前教育办学点72个。省级示范高中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高中3所,示范初中1所,示范小学3所。在校学生80000余人,其中高阶段11000余人,初中25000余人,小学42019余人,在园幼儿12019余人,在职教师4800人,其中中学教师1105人,小学教师3497人,幼儿教师198人,形成了以义务教育为主体,以高中教育为侧重,以学前教育为铺垫,以成人教育为补充的普、职协调,公办、民办互补的大教育格局,全县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县政府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始终把改善办学条件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突破口,争取港澳援建项目,打造了x中学和龙蚕小学,使两校的环境更为优美,教育教学条件更加完善,成为学生读书的好去处。利用灾后d级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厕所改造、食堂新(改扩)建,校园维修改造,校安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全县所有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按国家标准重点打造了实验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东城幼儿园。大力实施“数字提升工程”,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本站域网为依托的教育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高考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正式运行,以电子白板为标志的数字化教室覆盖率达50%。持续加大资金和项目的投入,全面实施校园环境治理,坚持不懈地打造校园文化,促进了学校功能的上档升级,“洁净校园,秩序校园,优美校园”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县于2019年在全县推行高效课堂建设,坚持“行政主推,校长主管,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特色主线”的推进机制。目前共打造课改基地校30所,课改班级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明显提升,尤其是杨家小学的大课间活动和学生自主管理搞得有声有色,四年多来,通过对课改试验班级的跟踪考核和随机抽样调查,课改班级的教学成绩均有大幅度提升。实践证明课改对优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引起了外界对我县教育的关注和肯定。2019年底和2019年初,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先后在我县召开全市高效课堂教学研讨会和推进会,全市教育同行深入到课改学校和班级,零距离了解和感受,作出了充分的肯定。2019年11月,我县“区域构建234高效课堂研究”课题获省政府“第五届普教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科教所将其列入2019年度全省现场推广的四个项目之一,定于今年10月24日在我县举行全省推广活动。随着教改课改的深入,全县完善了中小学招生政策,采取签订责任书,控制大班额,规范招生秩序,优化高中招生政策,考核优生留存率等多项措施吸引优生,稳住中等生,提升巩固率。组织召开“强管理,重过程,提质量”大讨论征求教学质量提升意见,暑期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提升培训班,对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差的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领导、教师进行提升培训,不定期检查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笔记。通过教改课改和相关措施的施行,2019年高考我县本科上线811人,成为我县高考历史上第三次超过800人的好成绩。2019年全市摸拟高考,我县名列全市第二。
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县教育主管部门与各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鼓励学校实行食堂供餐自主经营模式,为各校解决了人员和经费,配备工勤人员119名,落实了每人每年10000元的工资补助,县财政落实了营养餐计划办公经费,运行保障经费共235万元。2019年全县春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教学点)共105所,其中食堂供餐学校49所,“蛋奶加餐”校点56个,享受学生34260人。
为管理落实好有关补助资金,确保补助金真正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采取了学生、班级、学校“三级评审”制度,同时征求学生所在社区或村上意见,最终交由学生资助中心终审备案。近年来一是免除了学前教育阶段孤残儿童和特困家庭儿童的保教费。二是中职生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覆盖率达22%,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同时为中职生全部免除学费。三是普高方面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覆盖率已达28%,每生每年的受助额度为1500元。四是义务教育阶段住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达到住校生的60%以上,住校困难生每年享受的补助金标准初中生达1200元,小学生达1000元。为有效杜绝截留、挪用、违规分解资助金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将资助金的发放作为学校财务内部审计的重点,确保了各种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
1、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存在重城市教育,轻农村教育倾向。表现在一方面农村教育“萎缩”,农村学校生源严重不足,导致部分教育资源闲置。另一方面城市教育急剧“膨胀”,现有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教学需求。三是农村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加之教学设备差,教学质量远低于城市学校。
2、高中教育滞后。一是投入不足。少有国家项目支持,单位自身发展,高中学校普遍存在校舍陈旧、设施设备老化问题。二是经费缺乏,运转困难。既限制学校收费,又要学校自行承担30%的教师绩效工资,高中学校普遍存在负债运行现象。高中教育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3、职业教育发展缓慢。一是认识偏见导致职教招生难。人们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现实性认识不够,普遍存在重普教,轻职教思想,家长不愿送、学生不愿读,职教招生难。二是教学条件差。缺乏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实训基地,学习理论多,实际操作少,教学效果差。三是现有职中都远离城区,交通不便,学生上学难,家长管理难。
教育承载着全县人民的追求与梦想。县人民政府要以更为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均衡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要把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一是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合并公办的小学、初中校,逐步撤并村级教学点,减少工勤管理人员,充实教学力量,空出的校舍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合理调配农村学校师资,逐步解决教非所专的问题;规范教师借调程序和手续,减少农村教师“流失”问题。三是加快发展城市教育,顺应城镇化潮流,满足社会对城市教育的需求。
2、加强高中教育,培养更多人才。高中是人才的熔炉,是教育成果的集中展示期,要重视和加强高中教育,增加财政投入。加快校舍建设改造,更新配齐教学设备,夯实教学基础。逐步降低教师绩效工资学校自筹比例,让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而不是“找钱上”。切实兑现高考奖励政策,让老师教有所获,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3、加强职业教育,适应现实需求。职业中学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位置,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整合现有职教资源,将济渡职工、巨龙职工撤并在县城(实验中学旧址)设立县职教中心,推进职业教育。县财政要加大对职教的投入,购置配齐必备的教学设备,改善教学条件。职教中心要依托工业园区建立实训基地,做到学实结合,提高职教水平,方便学生就业。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一是要强化师德教育、教育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奉献精神;二是开展丰富多样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知识竞赛,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请专家授课,把年轻教师送入专业学校深造,努力提高教学、导学水平;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一个老教师带一个新教师,实行一带一,快速提升新教师的教学能力。三是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对小学、初中毕业班设置具体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范畴。完成目标任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学校和教师实行重奖,资金来源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考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工商局专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了金融、保险、汽车销售、房地产、物业管理、物流运输为此次整治重点行业。采取直接走访和上门检查的方式,对各行业企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收集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货物托运等行业的格式合同12份,发现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不少。在调查的几个行业中,只有房地产行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从调查情况来看,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用格式合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违背国家规定。在我们调查的合同中,发现大多数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365日、5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0日的规定。这个现象比较普遍,我们所走访的企业中,还没有公司按照这一办法规定来签订。
2、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减轻自己的责任,如物流托运行业格式合同中普遍使用的条款是:贷物一旦丢失、损坏,如未保险者,按运费的5-10倍来赔偿。
3、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某快递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承运人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2%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货物全程运费。托运人逾期支付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5%支付违约金。”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消费者未按期支付房款,逾期30日之内的,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超过30日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逾期180日之内的,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80日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4、对宣传内容不负责。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有关设计内容以政府批文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为准,以前任何一方口头、书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沙盘等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均不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5、对质量的要求避重就轻。如汽车销售合同中,对质量承诺一般是“符合本公司产品出厂标准”,而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有所忽略。
1、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监管切入难、监管难,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要求较高,对办案技巧的要求也是高于其它类型的案件。所以执法办案人员在合同监管方面还是一个新手,需要我们加大培训力度,并且不断探索,积极介入,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管理对象的复杂性使合同监管增加相当大的难度。由于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企业有太多是具有优势地位、垄断地位的企业,对工商监管工作采取消极或者对抗的态度,打开局面需要上下一盘棋,团结一致。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应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主动对“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说不。
2、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示范文本使用率。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分行业制订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使用层面。最好是出台相关的法规对涉及民生行业的自制合同格式条款实施强制备案,对通过备案的在本行业推广使用。
3、加大查处力度,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灵活运用《合同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查处合同格式条款的各种违法行为,对房地产、物流托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发挥信用公示作用,对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和已备案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公示,做到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备案一个、公示一个,提高社会监督力度,迫使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不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幅员面积 878平方公里。辖4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人口86万,488个村(居)委会,全市共建各类调委会632个,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49个,村居调委会488个,联合调解室5个,厂矿企事业单位人民调委会90个,专门调委会4个,各类调解人员xx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和丰富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筑牢“第一道防线”,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这两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 245 起,调处成功 2xx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三)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如果没有一支组织健全、人员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队伍,就不能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也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我们采取按级、分片、以会代训的培训方法,搞好年度培训,使调解人员多层次、多渠道地学习调解知识。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征订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编写的培训教材,作为人民调解的培训教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重点掌握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调解民间纠纷的具体程序,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以及正确掌握调解文书的制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并为考试合格的颁发了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近年来,我们共培训调解人员50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调解能力。
(四)服务大局,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一是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大局。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
2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45 余起,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0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7起,制止群体性械斗 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25起。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的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人民调解服务稳定大局。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在预防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上做了大量工作,民调组织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有效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xx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出动 230人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摸出不稳定因素463件,调处各类纠纷5837件,共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76人次。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或妥善处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愁、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人民调解服务重点项目大局。自xx年我局开展“四对一”活动以来就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全市的重点项目建设中去,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辖区内项目纠纷的调解,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全程跟踪,服务到位。促进了这些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是人民调解服务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大局。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部分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仍较为薄弱,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我局在竭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纠纷群众选择正确方式依法维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人民调解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真正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了一方经济的发展,此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府的肯定。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以“立足基础为前提,规范管理促发展、经常工作走在前,树立典型抓重点。”再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立不健全,有其名无其实现象较普遍,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都很不规范。
(二)大多人民调解员是兼职,且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很难一心扑在调解工作上。
(三)调解经费的严重不足,阻碍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很难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各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内务建设规范化。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常态化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三)真正地把大调解工作纳入维稳的大盘子中去、高度重视大调解在维稳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随时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1、配合学校党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理论,学习《工会法》、《中小学教师职工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学习十七大文件,学习《劳动法》、《教师法》,引导广大教职工与时俱进,追求卓越。
2、开展班组建设,倡导精神文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位老师都能认真学习,为枸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3、开展“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师德教育活动,宣传先进班主任的德育经验,组织全体老师观看经验交流。使全校教职工师德素养得到了提高,体现在我校老师在多次社会活动中的积极行动。一年来我校教职工都能用积极的因素响应政府扶贫、救灾,助残等号召,积极募捐义款,大家通过这类积极有意义的活动,对生活,对社会更加热爱,更有信心,充分体现了我校广大教职工乐助崇德的博大胸怀和高尚情躁。如:在今年爱心助学、募捐等活动中,我校老师踊跃捐款达数千元。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教育教学,以培养新时期的优秀人才为目标,要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职工队伍不但要思想素质好,还必须业务素质高。
学校工会能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倡导全体教职工立足本岗
位,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取,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并提供一定的经费,组织部分教师到兄弟学校参观取经,拓宽教师的视野。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学校一贯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民主管理:学校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做到教代会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每次召开教职工大会前,学校党支部与工会委员先讨论列出教代会要解决的问题及要点,拟定审议的方案、决定,教代会代表经全校教职工的民主选举,代表们广泛征求老师们的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全体代表共商学校大事,民主评议校领导,对中层干部的竞岗进行评议,事关学校发展的大事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经过教职工大会审议。真正把教职工大会开成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求真务实、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大会。
管理的方法、工作的程序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发扬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全面调动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意识。
在生活上关心、爱护教职工,帮助教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推进文化建设和和谐发展,道路进行铺设及环境美化、绿化,大大改善了教师的生活质量。
2、做好对生病、受伤的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只要学校有教师生病住院,学校领导和工会干部就到医院探望、慰问。
3、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对已经退休的老师,工会也经常关心他们的生活、病痛。过年过节,工会都有组织对退休老师进行慰问,或邀请他们回校聚会,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4、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今年10月组织集体体检),积极落实女教工的相关保健工作。
5、在一些传统民间节日来临时,向全校教职工表示慰问。
一年来,工会在各个不同时期和节假日组织开展了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的课余生活,提高教职工的文明素质,营造多彩多姿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工会搭建舞台,组织部分教工参加活动,即锻炼身体,又美化生活,交流情感。
2、倡导读书精神,提高教职工的艺术品位和人文素质。
3.在“三八”节组织教工外出参观游览, ,组织教师的文体联谊活动。,组织教职工的象棋、乒乓比赛、定点投篮比赛等。
以上是一年来学校工会工作的汇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广大会员对我们的期望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本届工会在工作中得到校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全校工会会员的大力协助,在此,我代表本届工会的全体委员向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 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了从修法、制定细则到部署行动的“三部曲”,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壮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与此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在一些痛点。比如,以往的工作更多注重局部推动和点上的突破,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的问题,相关工作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紧密的衔接和有效的贯通,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支撑能力尚显不足。为此科技部制定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到20xx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xx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精神,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xx〕13号),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从山东实际出发,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到20xx年,我省基本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省对技术转移工作要求,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市科技局对全市技术转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技术转移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拥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52家,协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76人;协助政府、企业组建创新创业平台51家;促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果转化共计253项,合同技术交易额共计1.3亿元;协助企业申报专利479项。我市高校、科研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高创中心等大型技术中介机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机构服务内容基本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环节,涵盖了项目申报指导、技术咨询、专利代理、检索查新、技术需求征集、高校成果展示和推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各个环节,服务功能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各县市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各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泰山区(13家)、肥城市(12家)、高新区(10家)、新泰市(8家)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宁阳县(4家)、东平县(3家)、岱岳区(2家)发展相对滞后。
(三)各县市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20xx年我市各区域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存在较大的差异,新泰市、肥城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到8亿元以上,宁阳县、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亿元以上,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亿元。
宁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41%,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2%。
(一)技术转移机构没有形成发展规模
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弱、小、散的特点,主要从事一些项目包装、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专利代理等工作,缺乏有效引导,不能有效地开展或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比如,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高创服务中心虽然为省政府批准的集科技研发、项目孵化、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人才交流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未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主要从事的还是基础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申报包装服务等工作。
(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服务机构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方面水平较低,人员的服务能力不够,工作重点以对上争取政策补贴为主,重服务数量,轻服务质量,对企业的发展现状、技术水平和技术难题了解不透,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最新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掌握,导致服务机构不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服务体系,有些合作了的项目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服务,不能形成服务品牌。
(三)缺乏从事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
技术转移人才应具有广泛猎取和筛选科技信息的能力,能够对技术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对现有和潜在的市场进行准确的调研和预测,具有管理、组织、营销、公关和社交能力。目前,全市注册的具有执业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员很少,大部分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是半路出家,在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四)技术合同登记统计亟待加强
1.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够,很多企事业单位不了解,对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农技推广、软件设计、专利代理、科技查新、检测检验、科技评价、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单位技术合同没有进行登记。
2.各县市区参与技术合同统计的人员少,主要由负责技术市场工作人员协调填报技术合同录入,大多数企业单位不配合,征集技术合同困难。
3.市域内常规生产型企业对技术合同了解少,录入的合同大多为产品销售合同,存在部分录入信息不正确,同一项目反复录入,合同真实性差。
(一)出台新政策引导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发展。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完善泰安市技术转移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加快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要求,集成技术转移全要素,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技术转移全过程,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规范化的技术评价活动,一站式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60亿元。到20xx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二)构建全市统一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依托泰安市创新谷创新平台,建设泰安市技术市场“一厅一网一金”的发展模式。“一厅”即技术交易服务大厅,实现科技成果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功能;“一网”即“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网站,开展网上交流、信息发布、数据分析等工作;“一金”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对接、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内设立法务咨询、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技术评估、金融服务、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等区域。力争为泰安市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无断点、无盲点、横纵交错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三)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吸引市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品牌技术转移机构在泰安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通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认定一批专业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根据其业务量评定等级,对备案的服务机构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四)加强技术市场专业人才的培养
成立泰安市技术经理人协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2次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对技术转移经理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探索出台鼓励驻泰高校技术经纪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意见,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要允许高校在绩效工资额度以外奖励技术经纪人员和技术发明人。
(五)切实加强技术合同统计工作
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培训,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四技合同认定登记范围,了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要积极主动到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宣传技术市场工作政策,宣传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事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在全市各县区指定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引导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将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绩效作为申请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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