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是对某一具体情况或事件进行详细描述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精彩的情况报告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灵感。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xx〕10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内设机构包括:改革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外事和对台办公室、档案管理室、秘书组、政策研究室、信息组、法规室、机要室、保密室、督查室、总务室、财务室、政工室,共14个,下设二级机构两个: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县接待服务中心。县委办机关及下属县委信息技术中心、接待服务中心共有编制数42个,其中县委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工勤编制4名、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接待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岗人数40人。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督查、保密、机要、信息收集整理发送、调研;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负责处理县财经、外事委、对台的相关工作及港澳事物的管理;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综合材料的撰写、文件收发,负责上级领导来沅陵视察期间的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开展;统筹全县绩效工作的评估;负责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年度专项业务工作需要,申拨专项经费。项目的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资金980.15万元整,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93万元。当年支出826.26万元,其中党委办专项业务费504.3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综合协调、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台湾事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配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期间开展综合协调、综合材料和整改督导等工作经费;县十三次党代会经费10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会议住宿、伙食费、会议场租费、文件资料汇编及印刷费、党代会宣传费等各项开支;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组、溆浦交叉巡察组及信访交叉接访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开支;安可工程替代建设4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信息化办公设备替代;其他项目11.9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用于《中国改革内参》和《高管信息·湖南》征订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具体为完成县委综合协调、绩效考核、督查、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对台、外事等工作,完成国、省、市来沅重要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规范、严谨、优质、高效”履行党办职能,顺利开展工作。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有效推进县域社会、经济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1.前期准备: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工作规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度、年度项目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项目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分析评价:项目通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监控实施,更好地掌握对资金去向,把资金用到实处。
财政按照专项工作的开展程度,及时保障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及拨付,资金到位情况良好,确保了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党委办专项业务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658.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504.33万元,结转下年153.89万元。
(2)安可工程替代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4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4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3)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15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5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4)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10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0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5)巡视整改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2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2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6)其他项目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11.93万元,年度预算11.9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月资金到位11.93万元,实际支出11.93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资金980.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93万元,当年支出826.26万元。
(1)党委办专项业务费资金总投入658.2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上年度结转244.22万元,本年度拨款收入414万元,本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综合协调、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上级来沅督查调研、县级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台湾事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完成支付504.33万元,结转下年153.89万元。
(2)安可工程替代建设资金总投入4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设备替换,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3)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组、溆浦交叉巡察组及信访交叉接访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开支,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4)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费1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会议住宿、伙食费、会议场租费、文件资料汇编及印刷费、党代会宣传费等开支,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5)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配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期间开展综合协调、综合材料和整改督导等工作经费,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6)其他项目11.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改革内参》和《高管信息·湖南》征订费用。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严格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报账审核手续齐备,报账流程规范,财务资料完整,财务档案管理规范。
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项目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项目全部纳入专项绩效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计划如期完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党委办专项业务费年度预算数658.2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04.33万元,预算控制率76.62%。
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年度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4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年度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巡视整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其他项目经费年度预算11.93万元,实际支出11.93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县委办共6个项目,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没有超出预算使用。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办纳入绩效管理项目共6个,按照20xx年度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各项目均已有序开展并已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党委办专项业务费预算658.22万元,完成支付504.3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4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其他项目经费11.9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各项目紧贴党办基本职能,优质高效完成了“三服务”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精细化工作水平,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保障了县委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具体为完成县委综合协调、绩效考核、督查、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对台、外事等工作,完成国、省、市来沅重要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规范、严谨、优质、高效”履行党办职能。圆满有序的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及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服务县委重点工作、沅陵高质量发展大局,政府行政效能得到稳步提升,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力推动了县域社会、经济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群众满意度高,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
20xx年度我办纳入绩效管理项目支出980.15万元。资金支出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涉及项目6个,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党委办专项业务费预算658.22万元,完成支付504.3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4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其他项目经费11.93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6个项目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
(二)存在的问题。
年初未安排项目资金,年中根据具体专项业务追加资金具有不确定性,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三)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20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积极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情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内容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文明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进,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责任,理顺了工作关系,改进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己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责任、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进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建议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项目概况。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实施项目是开展蒙自经开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及给予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属地企业监管经费补助。
2.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立项依据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基于5g无人铜电解智能技术研究、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物联网的锡深加工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云南戊电靶材科技有限公司ito/azo靶材项目、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新建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云南德高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vc/ppr/hd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新型材料建设项目6家区内工业转型升级企业进行奖励。
3.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蒙自经开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奖励办法》(蒙经党工〔20xx〕47号),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15家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xx年开展的3个项目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2月1日,经济发展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xx〕1号)。
1.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57.1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xx年蒙自经开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21.4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1.45万元。
2.下达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园区产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的投资规模大、布局集中、有助于壮大及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行奖励。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150万元。
3.下达20xx年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129.1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129.14万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努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目标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主管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经济发展局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的要求,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组织自评。
2.组织实施
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评。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通过自评,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指标预期设置。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红河综保区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xx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xx年,我坚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操作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员工绩效考核述职。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自身锻炼,自身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操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认真学习专业的监控和工程知识及atm技术,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对网点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时间内完工,即便是加班加点也要按时完工不影响网点正常搬迁工作。
三.是在接待各网点客户申报故障工作,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接待客户、认真听取客户申报故障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同时对客户的'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客户的思想工作,让客户理解与支持我公司的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今年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公司领导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工程师,为公司全面发展做出有用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10号)精神、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及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xx〕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xx〕32号)文件,我局现有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计量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局共7个预算单位。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有项目支出任务。市局本级927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共计1494万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上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32号)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十四项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垄断行为的举报、线索核查、分析和上报;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度我局共有12个项目,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380万元(含分配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经费5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经费5万元,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21万元,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20万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费175万元,专利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专利奖励经费55万,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633万元,市长质量奖90万元,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经费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
根据《省打传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文明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办法》(赣打传办[2014]1号)第七条“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政府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拨付到位”精神,我局承担着打击传销牵头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巩固传销整治成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开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以及国家总局工商办字[20xx]232号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财综[20xx]143号),取消了食品许可证审查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运行。
3、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工作
根据《江西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赣查无联办[20xx]2号)“市政府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专项经费”。
4、质量检定工作
依据《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以监督抽查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不得向被检查者收取检验费用,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其它主管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其自有资金开支。”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3号令》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经费解决。”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5、产品质量定期检验
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2号)中关于取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的文件精神,我局不再收取此项费用,该项补助经费用于正常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推动质量兴市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依据《饶府发[20xx]9号》“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在名牌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标准体系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
7、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0号),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停征后,对我局经费保障影响大。依据财税[20xx]20号文件精神,“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8、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
9、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食盐企业,查处各类案件。
10、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同比增长。
11、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
12、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评价预算项目经费对市场监管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等。
1.绩效评价原则:客观评价、实事求是
2.评价依据:以取得成果为依据
3.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指标分类,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评价方法及标准:1、根据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工作成绩进行比较研究。
2.问卷调查。对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
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
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工作经费绩效情况。
按照《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检查项目支出有关帐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合理分析相关材料,形成绩效自评结论。12个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六是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七是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八是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九是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十是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保障了上饶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自评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12个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由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拨款到位149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专利专项工作,专利奖励,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市长质量奖,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xx年12个项目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目标,项目的成效均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质量强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民生维权和安全监管、加大市场规范监管工作等经济活动中的办公费支出227.5万元、印刷费9.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3万元、培训费支出2.9万元、会议费支出2.9万元、差旅费支出95.7万元、委托业务费166.1万元、劳务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他业务费69.8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3万元、资本性支出209.5万元以及转移性支出576万元(市长质量奖、食品药品抽检经费、取消食品、计量药品强制检测经费补助等)。
为使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我局根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经费管理及开支审批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为使项目经费支出更加高效,年初我局依据项目的申报情况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每季度总结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执行完成。项目预算的开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出现违规花钱、突击花钱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个项目财政拨款1494万元,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100%。项目的开支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紧盯“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部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2个,小作坊示范点38个。针对性开展“辣条”“辣片”、固体饮料、桶装水和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1200多条,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分析制度。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农批市场为检查重点,开展豆制品、芽苗类农产品、非洲猪瘟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农产品快检制度。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为引领,扎实推进春季护校行动和文明餐桌活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药品企业1110家,完成中药饮片抽检6批次。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56家、保健食品企业47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3211家、食盐企业4720家,查处各类案件19件,扣押盐产品66.775吨。
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严格工业产品企业证前审核和证后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完成化肥类、成品油等企业产品质量抽检470批次,铜产品、民用口罩、水泥类企业产品质量抽检145批次,查办不合格产品类案件12起。对全市18家水泥企业、8家食品相关产品、3家电线电缆企业进行证后巡查。以上饶光学产业、婺源旅游标准化、德兴黄金作为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质量效应引领示范作用。晶科能源获中国质量标杆奖、中国市场信用等级aaa评定、井冈质量奖,郭安海等两名个人获井冈质量奖提名奖。全市累计新增江西名牌22个,汉氏贵金属等5家企业获第四届上饶市长质量奖。
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建成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全市100家涉充装单位(其中:96家充装单位、、4家检验单位)全部完成了系统终端建设,各类气瓶赋码建档近40万只,实现了“气瓶档案一目了然、气瓶行踪一网归集、气瓶安全一路可查、气瓶问题一律放心”。高位推进96369平台建设及电梯保险制度,全市已近2000台电梯安装了96369终端设备和购买电梯保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机电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400家,约谈企业103家,发现排查安全隐患1355余个,下达监察指令书515份,查封设备26台(套),查办案件86起。强化燃煤锅炉改生物质或天然气的技术改造环节管理,完成注销、拆除32台,改为生物质锅炉18台,主动停用20台,责令停用4台,全市建成区10t/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
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场发展新需要,推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和行业规范,着力解决政府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加大企业年报宣传和督促力度,20xx年全市应报企业数92804户,已报企业数73772户,年报率为79.49%。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局执法人员库。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立案吊销288户。对全市328户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告知修复方式及救济方法。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构建打击防范网络传销体系,全市2592个社区和村委会100%完成“无传销社区(村)”。查处传销窝点7个,抓获传销人员42人、刑拘16人。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市共立案16件,结案14件,案值4.7万元,罚没39.5万元。推进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聚焦市场监管领域16个重点领域,整治行业乱象,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围绕企业成本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对全市40余家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执行优惠的1家供电单位、1家涉嫌存在价格欺诈的供气企业立案查处,处理转供电各类投诉28起,责令改正8起,立案查处6起,退还多收电费53万余元,行政处罚86703元。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医疗领域、教育领域和房地产领域价格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重点加强政府下属单位、行业商业协会、金融机构、行政服务中介机构、人才市场及口岸码头等领域加大检查力度,共检查相关涉企收费单位96家,立案5件,退还多收费用2468元,罚没76万余元。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查获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件2起,责令下架和查扣侵权产品价值5万余元。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6676件,同比增长3.2%。博能客车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通过实施核心技术专利项目产业化,产出技术专利50多件,产生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充分发挥12315统一咨询投诉热线作用。一年来,共完成相关咨询投诉举报电话34305件,同比增长79.2%,其中咨询21512件、投诉6180件、举报6613件,已完成处理34177件,处理率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99万元。与上饶广播电台合作,创办“天天3.15”特别栏目,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20xx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475件,解决468件,解决率为98.5%,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余元。
(二)讲政治、顾大局,创国卫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本级和中心城区“五区”同创,严密组织、科学筹划、精准实施,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二是凝聚共治合力。通过市区联合、部门联手、政企联动、社会联治,彻底遏制违规违法经营乱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管理,形成共治力量,逐步完善餐饮监管“上饶模式”。三是提升行业形象。开展餐饮业星级评定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行业提升。全面引导路边餐饮摊点入店经营,打造“白鱼赤乌”美食城等5个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样板市场,彻底扭转上饶餐饮行业“脏乱差”的局面,擦亮餐饮行业“上饶名片”。
(三)打赢“阻击战”,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计得失、不顾风险,始终冲锋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一是全力加强防疫用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疫情发生后,全市市管部门及时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召开医药经营单位约谈会,警示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每日派出执法队伍对各药械流通企业销售的口罩、消毒水等医药用品进行价格检查,对相关药械的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查验,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药械市场秩序稳定,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和农贸市场的防控和监管。从禁止禽类与野生动物交易、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农产品检测、开展清洗消毒、强化现场督查五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农贸市场防疫工作,确保人员与食品安全;向全市餐饮行业发布倡议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水产品采购加工管理,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确保餐饮行业食品安全。
三是全力保障全市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市管部门赴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市局成立6个帮扶小队,挂点帮扶28家生产企业尽早形成产能。同时,对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确保产品合格、使用合规。积极发挥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医疗系统的红外测温设备进行免费检测校准,把好“体温关”。
四是抓好铅山县督导点的防控工作。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牵头督导铅山县疫情防控工作,先后17次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小区、高速路口、县城出入口等地现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铅山县防控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围绕“惠民生”,服务发展用心用情。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手抓,全面推动企业学校复工复学,提出“强化监管”向“强化服务”工作理念,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
一是推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力举措。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农贸(农批)市场、食品生产行业、食品流通行业、餐饮服务行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相关行业企业提出具体复工工作指导意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让企业复工复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优化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服务模式、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严格市场监管五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为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在形式上,积极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容缺办理服务;在时间上,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局窗口实现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场办结、立等可取;采取自我声明承诺、告知承诺、远程视频评审等方式代替现场核查,允许企业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复查、换证申请,确保企业不因疫情耽误正常运行;在内容上,高效承接省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共5大项10小项),有序推进“以照含证、集约办理”改革,实行“一次申请、信息共享、分头审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425068户,其中:内资企业8373户,私营企业102629户,外资企业5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378户,个体工商户29121户。
三是立足职能创新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学。积极扩宽融资渠道,在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诚商信贷通”的基础上,针对广大个私经济业主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联合邮储银行推出“个私诚信贷”政银合作产品,帮助个私经营户缓解生存压力,尽快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对申请贷款的商户简化程序的同时,实行“一次不跑”上门服务机制。截至目前,为全市评定为星级诚信商户的7509户个体工商户续贷和新增贷款约21.46亿元。其中,今年新增贷款达4.7亿元。积极跟进各类学校复学计划,对中心城区120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全力做好返校师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达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上饶市辖区的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发展、市场监管、质量、标准化、计量执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计量违法、质量违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违法等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充分达到了项目实施的任务目标及预期成效。
我局20xx年度项目资金均能够严格按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良好。但部分项目由于资金不足,覆盖面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目标完成。20xx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预算执行,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无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无
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3项资金,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7万元。根据《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赣财农改〔20xx〕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抚财扶〔20xx〕18号)的要求,对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村公益事业中央补助资金145万元,实际投入275.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45万元,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资金调剂20万元,区财政配套100万元,其他资金(村民自筹)10.8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绩效目标数为33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为61个,比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数多28个,多出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乡镇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热情高,申报的项目多,我们采取因素分配原则,并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落实奖补项目,截止20xx年12月底所有项目全面完工,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台账,资金到位率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止20xx年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2)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滚动项目库。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实际投入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另外20万元调剂到农村公益事业,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实际安排提升农垦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建设数量项目数6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6个,完成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是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80万元,区财政配套120万元,实际投入60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和项目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绩效目标数12个,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资金到位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所在村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项目所在村村民收益得到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4)可持续影响指标。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是上级转移补助资金越来越少。我区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薄弱,农村点多、面广,加之有些乡镇农民收入水平低、承受能力限,农民自主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议上级加大奖补标准,调动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多,项目议事程序难度大。我区青壮年人员大部分平日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为老人、妇女小孩,由于人员少、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中的召开村民代表会、筹资等都带来很多不便。建议上级减少部分议事程序,使一事一议工作更好地开展。
我区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各乡镇场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乡镇场按照此绩效自评程序,对本乡镇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同时在各村范围内进行公开。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省、市、区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的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专职河道专管员队伍,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台江区河流健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台江区河道专管员队伍成立,负责台江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河”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问题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发现问题—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涉河问题处理闭环机制。20xx年以来,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807次,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2435个。同时,河道专管员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爱河护河参与河道管护等工作。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7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6.78万元。当年结余2.4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42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87.4%,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87.4%,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87.4%。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台江河段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对台江区河段进行日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立整立改。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文件等方法,根据《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对各河道专管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定期对河道巡河员展开培训,并检查巡河员的培训出勤率、巡河记录等。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95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87.6%,得15分。未得满分原因:20xx年5月有一名巡河员辞职。
质量指标-奖补资金发放合规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奖补标准执行准确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人均基本支出,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38400元,满分20分。实际完成38400元,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人单位满意度,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督促整改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涉河问题发现效率,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河道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依托“智慧河长”app巡河,及时上传涉河问题,为河长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台江区内河管护水平,优化沿河生态环境,维护河道生态健康,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无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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