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汇报中,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进行规划和评估,找到自己的工作重心和发展方向。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样稿,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xx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强力推进线索摸排,提升主动发现能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坚决打掉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利用三处派出法庭,在辖区村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广泛发动群众,突出宣传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烈斗争氛围。采用各类媒介,通过召开动员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业务学习,重视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审判队伍以适应专项斗争需要;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人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月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直接责任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线索报表、成果报表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程留痕。
一年来,xx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56件,判处罪犯990余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36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持之以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6场次,与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发挥了尊重司法、带头守法的良好示范效应。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清理违法占地,以行政审判助推土地整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率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资源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致力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道交法庭,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对接,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37场次,惠及师生、职工和社会群众6000余人。设立020为民服务受理站,依托县020为民服务平台,对诉前、诉中所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土地、劳动争议等问题,协同调处解决。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官说典视频、以案说典图文等60余件次,增进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法院姓党”属性认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县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稳步前进。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梁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新局面。对所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集约化、专业化。坚持深挖彻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参与社会创新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任务,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抽调100余名干警参与防疫,筑牢社区防线。扛牢维稳责任,高度重视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确立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接负责等制度,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上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服务县域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建优化营商环境迎评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树立特色金融消费诉前化解新品牌,让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及时化解,实现金融机构清收债权成本最小、用时最短、效果最优。落实员额法官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座谈、法律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家防控风险能力。
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作风不够扎实,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诉讼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校园法治宣传”“民法典宣讲”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要扛牢服务大局时代新使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高水平平安梁山建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力梁山新发展格局,践行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审判模式,服务金融系统改革发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助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要深化平安梁山建设新实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长办案制度,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密切关注基层民生诉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史泽森为组长的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川乡扫黑除恶办公室,闫运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相继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高川乡扫黑办与33个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组织村干部、全体机关干部组织收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3月1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召开了学习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全乡政法信访工作会议,制定了《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全体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14日高川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村委会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6月1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由全乡支部书记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全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100多条,利用村委会换届这一契机,在各村选举现场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15000余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患者)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高川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通过群众举报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6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去年以来,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充分利用“平安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xx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这次省委的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xx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xx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从全乡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我乡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和场镇宣传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同时我乡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在全乡干部中加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伊始,xx乡党委政府就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研究部署,对重点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要求乡域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宣传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福委发〔2020〕8号)落实跟进排查结果。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持续收集线索、了解情况。2020年1月截止报告时间,我乡对4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走访、摸排和调查求证。其中有3起为政策不清不晓,造成部分群众对干部或单位误解,通过政策教育和工作安排已化解,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1起为群众个人纠纷,通过大调解和司法程序进行化解。我乡暂无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福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余太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文珍,党委副书记林杰为副组长,日兴派出所、乡大调解、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xx乡小学、xx乡供电所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杰任办公室主任,邓雷、余清泉为成员。加强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力争取得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年终综治治理考核工作去。通过以上举措,我乡执法办案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资料档案管理将纳入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传下达、记录考察等工作。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底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六条,有黑扫黑,无黑治乱,无乱治点,扫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一是通过早晚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在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人员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
2020年4月初至4月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乡政府通过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从而极大的震慑黑恶势力的不法份子,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此项整改落实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5月初至6月底奖励举报线索和惩处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在乡政府大门、和村(居)活动室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张贴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等群众易于接受、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二是要加大案件惩处力度。乡纪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要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积极提请县纪委直接督办。三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应当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摸排打击不够精准的村(居)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六种重点打击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收取保护费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要加大力度摸排统计,涉及人和事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乡各部门、各村将对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行迟缓,整改不力,以致让黑恶势力继续滋生蔓延的村委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扫黑除恶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始终。年终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村(居)、各单位的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金明为组长,副局长钟民枢、黄志坚、赖平仔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及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政权建设、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以及涉军队伍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并利用下属有关单位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3、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进行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4、加强对社会组织及涉军队伍人员进行深入探访,了解实情,及时掌握有关各类情况的进展和有关动态。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及社会机构,是否存在有行业垄断,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固基。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作用,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有关最新动态,发现问题靠前办公,了解排查,分析情况,及时上报、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结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的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3、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
1、坚持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升级加力,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如期全面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深刻对照反思,逐项梳理分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件件落地见效。3、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前,着想长远,边扫治边建,强化源头治理,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4、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勇于担当担责,切实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协同性、计划性、针对性、指导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一茬接着一茬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场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1、思想认识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
2、政治责任方面。扫黑除恶成员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3、深挖线索方面。在线索摸排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4、宣传力度方面。宣传工作不强化,宣传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强,方法比较单一。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弄懂弄通,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了我场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以更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专项斗争。
2、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斗争全面开展。
我场主要领导认真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我场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的全方面和各方面,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额专项斗争攻坚战。
3、深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失效。
针对部署不够深入具体、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要及时跟踪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提出符合我场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深化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采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大力宣传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我场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我场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5、加强摸排力度,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发展。
强化线索摸排,下基层了解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没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没有掌握的黑恶势力线索。对重点地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实行日常排查、滚动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理,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领域,特别是电信诈骗、“套路贷”、“黄赌毒”等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和各成员各负其责,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
2、加强统筹协调。各小组成员强化大局观念,坚持协同作战,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充实力量、抓好工作谋划推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xx〕18号、威扫黑领发〔20xx〕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要求、硬措施、铁纪律,不折不扣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围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但当,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有效得以整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
组织领导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关于“五证”公示不规范未上墙公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核查清理项目“五证”的许可情况,对“五证”不齐的停止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将“五证”张贴于项目销售部醒目显眼位置向外公示。四是加强跟踪,定期不定期对项目“五证”上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五是举一反三,对房地产项目类似问题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项目“五证”规范上墙。
(二)关于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办证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项目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民族星城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三是指导企业通过销售民族星城地下车位、农商行投放资金支持民族星城项目四期建设回笼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民族商业城项目供电、地下车位等配套、附属设施。四是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锁定项目资产,保障税费和维修基金来源,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
五、整改要求(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整改效果。各单位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工作抓细抓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措施及要求,严格整改工作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局政法股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对问题的整改,搞好上传下达,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高效、有序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扫黑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基层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人民调解案件和重点管控人员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局扫黑办逐一分析研判后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县扫黑办等上级部门,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把“战火”向基层燃烧蔓延。
二是畅通渠道,发动群众。严格按照“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本原则,我局先后在局机关、各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切实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鼎力支持。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七进”“特色三进”为契机,在局机关、各司法所办公区张贴了《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制作悬挂横幅60余条、宣传展板3处;并在各乡镇人流密集地带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向群众大力宣传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战果,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引导、发动人民群众主动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加强教育,提升技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xxx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深化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强化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水平,坚定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必胜决心。
五是重点督导、层层压实。8月,我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和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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