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月是一个呼吁大家积极关注社会问题并主动参与解决的机遇,它提倡每个人都能为社会作出贡献。以下是一些志愿者们在服务月期间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他们所采取的解决方法。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万元。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3.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年的“星光计划”,即20之后的2-3年,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第二阶段是20年的“163”计划,即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启动资金,建立“1个”老年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内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患病老人,开展温情、援助、医疗、教育、康乐和维权“6项”服务,实行领导、标准和标识“3个”统一;第三阶段是当前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资源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新路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通过实地走访与了解,截止20年3月,我市72个建成投入运营的“中心”,获得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建设补助资金累计达49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五),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300多万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1600多万元、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1000万元左右,为近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务。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老科协20xx年活动安排,市老科协会长xx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于5月中旬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社会福利中心、xx区福利院、xx镇敬老院、xx养护院和xx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一是研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了《xx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二是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农村敬老院9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总床位达到134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31张。三是加大了财力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3所;投资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四是加强了专业队伍技能培训。从20xx年起,先后安排80余名福利机构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了管护能力和水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能力仍然十分薄弱,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达万人,占比达,表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特征有:一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期,预计到20xx年,60周岁以上人口达万人,以后将平均每年新增8000人左右,而且高龄人口增速加快。二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老龄化同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市在人均不足1000美元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物质基础还不够丰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日益增加。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年,逐步进入421家庭结构,即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中间代由于工作繁忙或外出务工,致使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存在的差距是明显的。比如,全社会对老龄社会的认识不足,各项应对工作措施滞后;各类养老机构发展不能适应老龄人口的需要,公办福利院一床难求,而农村敬老院床位则利用率很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步履艰难,基础十分薄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一些民办机构由于审批门槛高,无法享受有关政策,未能正常运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服务质量较低等等,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通过调研活动中所听、所看、所想,结合我们老同志自己体会和思考,就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把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弘扬传承下去,让老年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由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末,我国实行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人口战略,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加速了老龄化问题的显现。尤其是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历来处于全省先进地区,人口老龄化来得更早,老龄化速度更快。老龄化到来之后,尤其是421结构家庭增多,社会养老负担过重,由此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对此要有足够的超前认识。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工作不及时跟进,可能会出现一些社会悲剧,引发社会不稳定。人口老龄化是不断加深的过程,是老年群体年龄结构不断变化的过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准确认识并顺应这个过程,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判形势,跟进工作措施。根据财力状况,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要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老年人结构变化情况,研判养老服务的需求,针对这些需求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服务范围及相关设施建设的功能定位,对政府责任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加快制定养老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近、中、长期规划。二是规划要围绕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体现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原则。三是要切合本地实际。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现有资源、老龄化趋势,顺应人口发展规律,合理规划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在城市按照省有关规定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整合公共资源,增加为老服务功能。四是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有关行业专家、社区负责人、老年人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多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五是养老规划制定后,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年度进展情况的评价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养老服务业既是服务广大老年人的公共事业,又是前景广阔、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国家提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略,是符合实际的。我们认为,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突出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和得力管用的配套政策措施,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加快养老事业的发展。
成立高规格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组织,定期研究解决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形成民政、消防、卫生计生、规划、国土、住建委等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划要求目标管理,强化督办措施,持之以恒,有序推进。
按照实_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落实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慈善组织支持等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领域,为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紧紧抓住中央把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作为新一轮定向加大投入的极好机遇,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资金支持。
健全养老服务业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为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指导,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养老事业发展需要一支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要广开门路、引进吸收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队伍中,培养有爱心、能奉献、素质全面的服务队伍。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要逐步建立老年事业志愿者队伍。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xx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xx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xx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xx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xx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xx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xx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xx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xx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xx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手续费用给予减免。
(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鼓励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养老方式,是今后老龄化社会的一种主要养老方式。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可由所在街道解决活动场所,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必要的开办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募捐,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带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二是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要整合现有养老资源向社区延伸,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收附近社区的老年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扩、改建,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型的养老机构,既满足社会对托老机构的需求,又实现医疗机构非卫生渠道的床位扩张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推进农村老年公寓建设。政府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消防以及财力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在土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规划方面,对发展养老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在审批上予以支持;在财政方面,对村办老年公寓给予资金补助,以推动农村老年公寓的建设。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之间呈现不均衡发展。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撑,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涉及规划、土地、住建、专业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三难”问题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选址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各级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三是运营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服务项目有待扩充,充分发“中心”养老服务功能挥。由于“中心”的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心”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于缺乏宣传,虽然具有较为齐备的设施和配置,但呈现出服务量不饱和的状况,“中心”难以真正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五)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内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撑在社区、根基在社区、服务对象在社区,需要社区内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家庭的参与协作,需要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纳入整个社区的发展建设统一规划之中。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现有社区资源还处于“分离”状态。一是社区内的基层组织未能实现有效联动。二是“中心”与小区物管没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社区内公共单位、组织拥有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不够。
(六)“中心”责任主体要不够明确,助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中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助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养老护理员紧缺。
为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式需要,更好地为社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xx街道xx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导下,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途经,开展服务居家养老工作。
一、社区老年人基本情况。
据统计,户籍在本社区的老年人共有xxxx人,占社区总人口数的xx%,60岁—89岁有xxxx人,90岁—99岁有xx人。其中,三无老人x人,孤寡老人x人,空巢老人xx人,独居老人xxx人,低保老人x人,低收入老人x人,重点优抚老人x人,病残老人xx人。其中,属于无偿服务对象的老人x人,有偿服务对象的老人xx人。
二、社区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家养老”工作,开展了老年人基本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分发《xx区xx街道居家养老需求调查表》,从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摸底,并收集信息。共发出表格xxx份。
目前已收回表格xxx份,其中有需求的共xx人(有偿对象xx人,无偿对象x人)。
(二)深化服务内容拓展为老服务领域。
开办老人爱心xx,提供老人就餐服务。为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发展,社区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就近、方便、自愿、安全”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便捷、人性化的服务,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首先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低保及低收入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对有需要就餐的老人提供服务。社区根据老人饮食特点、就餐环境、卫生状况等因素,在辖区的餐饮商家中确定一家为“xxxx店”为爱心老人xx服务点,同时与提供服务经营商签订服务协议,并对服务点的xxxx等方面进行审核。老人爱心xx于xxxx年x月x日正式启动。社区爱心xx的启动,体现了社区从多层次、多方面的为老服务工作。目前到爱心xx就餐的有x人,他们均是社区60岁以上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
边缘户等受助对象(其中x名为60岁以上老人)发放《xxxx卡》,并免费提供xxxx服务,同时还为xxxx的受助对象xxxx,解决了一些因xxxx的难题。家住xxxx,因生活困难不能得到很好的治疗长期受病痛的折磨,而现xxxx为其手术治疗了。
成立“夕阳红”文体乐园,丰富老人文体生活。去年以来,社区成立夕阳红文体乐园,针对辖区老人的需求与爱好建立了各种文体队伍。每天都有老人到中心免费娱乐,跳舞、唱歌、打乒乓球、看书、读报、聊天等,而且,老年学校的理事们每天轮流值班,为学员烧开水、整理内务。既丰富了老年生活,又解决了老人生活孤独的困扰。在街道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年初,社区对老年活动中心的舞台进行修缮,重新铺上木地板,让社区老人们能在良好的活动场所得到娱乐。
(三)结合社区实际建立志愿服务队伍。
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社区整合各种为老服务资源,探索符合社区实际的为老服务模式。社区在老年人之间开展互助服务,开创形式多样的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项目。社区成立了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先后成立了三支服务队。
一是志愿者服务队。为身边的困难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社区先后成立了党员志愿者队伍、夕阳红志愿者队伍、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志愿者经常到被服务的老人家里,为她(他)们进行生活料理、精神慰籍、法律咨询、康复理疗等服务。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在生活、就医、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每年的暑期,在嘉滨小学的支持下,免费提供电教室,青少年志愿者与社区老年人结对,开展“xxxx活动,老人们开心地说:“我们也能跟上时代的潮流。”
xx区作为xx市的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比较早,成效显著,不仅荣获全国唯一的居家养老示范区称号,也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需求情况,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20xx年8月开展了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xx区社区总数及分布情况,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个社区,被抽中社区内的5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300位老年居民。
1、调查样本均衡分布于9个典型社区。
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社区规模及老年人分布状况,本次问卷调查遵循科学的抽样原则,主要选取了天一家园社区、马园社区、新高社区、平桥社区、芝红社区、秀水社区、徐家漕社区、汪弄社区、北郊社区等9个社区。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和徐家漕社区分别调查40位老年人,其余6个社区分别调查30位老年人。
在300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50-7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50-59岁的老年人占30.3%,60-69岁的老年人占33.3%,70-79岁的老年人占21.0%,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15.4%。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33.7%,女性被调查者占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300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42.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55.7%,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2.0%。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6.0%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82.3%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仅有2.7%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4、调查对象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高。
调查显示,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人均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老年人比重达到31.0%,在1000-2000元之间的比重最高,达到58.7%,低于1000元的仅占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高,分别有21.7%、53.0%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以上和1000-2000元的养老费用,仅有8.6%的调查对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养老费用。
为了进一步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覆盖程度,我们特别设置了关于知晓度及满意度的相关问题。调查显示,xx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知晓度和满意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调查对象偏好于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其中,46.0%的调查对象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8.7%的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64.7%,超过六成。其次,机构养老模式比较受欢迎,分别有13.7%和10.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众多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聘请保姆或投亲靠友的养老模式,选择这两类模式的调查对象分别仅为2.3%和0.7%。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知晓度不高。
虽然xx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较好,但这次调查显示知晓度仍然不高,仅有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了解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知晓度较低。具体来看,2.7%的调查对象表示“很清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19.0%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28.7%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一点”,三者合计比重达到50.4%,超过五成;仍然有49.6%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模式比较满意,仅有8.7%的调查对象选择“不满意”。具体分类来看,有10.9%的调查对象持“很满意”的态度,31.5%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比重达到42.4%,超过四成。但是由于多重原因的影响,仍然有48.9%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印象不深、满意度不高,选择了“一般”的选项。
调查显示,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具体来看,选择所在社区仅提供一项服务的比重为58.4%,提供两项服务的为29.2%,三项及以上服务的仅为11.9%。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服务上,分别有35.8%、28.4%、28.0%、27.2%的调查对象表示社区提供了“健身保健”、“钟点工”、“休闲娱乐”和“日渐照料”服务,仅有11.5%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了“知识讲座”服务。
5、老年活动中心成为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
目前,社区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成为社区老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3%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社区以各种形式提供过这一服务。其中,61.3%的调查对象表示“老年活动中心”是所在社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主要平台,另外分别有27.3%、13.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文艺活动”、“兴趣班、培训班”等形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这也意味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为了准确了解实际需求,我们对300位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意愿调查分析。
1、近四成调查对象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调查对象表示十分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26.7%的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此外,3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考虑是否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这部分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不高。
2、地理优势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对象中,地理因素成为影响他们选择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分别有59.3%、44.1%的调查对象认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就“可以不离开熟悉环境”以及“作为家人照顾不到的地方的补充”。另外,分别有31.4%和28.8%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多元化”和“费用较低”是他们选择这一养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务内容不全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短板。
调查显示,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模式的服务内容不全,服务水平不高,形式不够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在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中,选择“无法满足需求”占83.8%,超过八成;选择“所在社区无此服务”的比重占43.8%,选择“服务质量不好”的占32.5%,选择“经济负担不了”的占22.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我们弥补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成为需求最大的项目。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医疗保健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均超过了四成,分别达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营养的餐饮服务,所占比重为31.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越来越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6.3%、25.3%和24.7%。
2、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多面手”特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较为“苛刻”。其中,分别有56.0%和47.3%的调查对象认为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保健指导”及“家政服务”等各项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有40.3%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具备聊天解闷、心理辅导等“心理护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理财”。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希望今后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前进。具体来看,53.0%的调查对象希望社区能够“完善服务项目”来满足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其次41.0%、38.3%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分别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活动的频率”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xx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养老服务的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增多、水平不断提高,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对特定老人群体的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对特定老人居家养老的补充,进一步提升了居家养老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就2021年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补助中55.98万元的福彩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如下。
2021年我区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经项目实施,全年共服务对象2.1万符合条件的老人,省级下达的55.98万元福彩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居家养老服务。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此次自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服务对象确定、服务标准的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的完整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完整、服务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服务质量高、项目资金拨付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补充了政府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2.项目实施。
2021年共到位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福彩资金55.98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严格按照居家养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项目绩效。
居家养老上级预算55.98万元,预算执行到位,项目严格按照服务内容执行,项目共服务对象2.1万人,服务效果明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项目的实施对部分群众起到一定的效益,还有部分不是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没有纳入服务范围,如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群。
建议加大项目实施范围,将部分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实施范围。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0)。
摘要:对于拥有1.85亿60岁以上老年人的中国,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我国机构养老服务正在逐步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增多,社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法制化管理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当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制,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背景下,我们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制化问题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不断扩大,全国各地都积极行动起来,有的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有的将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目标考核责任内容,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强势推进,蓬勃开展。
概言之,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建设不断推进,二是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三是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格局日趋形成,四是养老服务体系的惠及范围逐步扩大,五是养老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不少地方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经验。
按照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因此,未来几年里,我国将进一步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
居家养老社会化,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服务内容和项目主要包括三方面日常照料、健康护理服务和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等。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因地制宜地开展老年人人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论文范文)机构养老服务,是指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多种所有制成分兴办养老机构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法制化管理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推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了推进以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并从建设用地、税收、公用事业收费和费用补贴等角度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鼓励和扶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办和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在养老机构管理方面,民政部制定并颁布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设立、日常运营和服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也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许多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轨道。
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规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处于滞后状态,亟待完善。一方面,缺乏发展养老服务的专项行政法规,现有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法律文本之中。另一方面,相关法律的权威性不足,缺乏基本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许多规定执行起来困难重重;三是原则性、倡导性规定过多,现实的操作性不强,更缺少相应的实施机制。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该法第35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
实践中,我国目前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的法规、条例还很不健全,现有的政策法规也不明确,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同时,规范机构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的立法规制尚属空白,直接影响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以及民办养老机构和人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本文认为,我国在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当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制定《全国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养老机构老年人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依法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各地应当及时制定有关社会养老服务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所谓法制化,简言之,就是要求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按照法律的要求而运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制化,是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法律化,使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第(四)项规定为“老龄服务”,要求“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机构登记注册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本文认为,我国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法律制度建设: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化,是指我国应当抓紧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的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年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将各类养老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就有代表提出国家应当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并建议《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基本内容应包括养老机构的性质及法律地位、各类养老机构设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鼓励民间投资开办养老机构的规定、建立养老机构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建立护理人员的准入制度、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法律责任等。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增加了“社会服务”内容作为第四章,用15个条文的篇幅规定了有关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问题。如该《修订草案》第36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第3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第3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第42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第44条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后,依法进行登记。”第47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权益。”
务机构会有法可依。我们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抓紧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的制度化。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第五部分“保障措施”规定: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实践中,一些地方法规、规章已经开始对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规制。如辽宁省,在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辽宁省民政厅制定了相关配套的政策文件,如开展居家养老、规范居家养老资金管理和使用、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民办养老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各市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全省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政策体系。如辽宁省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民发[]74号)和《关于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鞍民发[2005]87号),近几年较好地完成了为50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
207月辽宁省大连市制订了《大连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大连市沙河口区在区成立居家养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审批养老和公益岗位资金发放;在街道成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居家养老的入户调查、养护对象审核报批、培训管理养护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养老服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辖区老党员、退休职工、居民代表组成居家养老“检查小组”,依据居家养老管理办法和养护员职责,入户了解服务情况,定期检查由养护员每月填写并由养护对象签字的《家庭收支明细账》和《服务日记》等,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提出了管理和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工作的原则、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服务标准,要求各地方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分工负责制。同时,要求各地方认真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并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张榜公布。因此,各地方应当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本文认为,实践中,尤其应当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明确入住老年人、老人家属(监护人)、送养人以及保证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及在养老服务过程中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住养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分类管理,严格按照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到位的服务。例如,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养老福利机构中推荐使用(养老机构养员入住协议书)等文本的通知》要求,与入住老年人或者家属(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书或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所称社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管理的制度化即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尽快制定为老服务各个岗位的从业资格,依法管理相关从业人员,对在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工作中造成老年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依法规范用工,促进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实践中,应当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和管理服务人员等级证书制度。做到养老机构医生、护士、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全员培训,严格实现持证上岗,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社会化,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和专业水平。护理员应当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务、养老方式、职业道德、老年人心理特点、生理特点、老年人的饮食、老年人的护理、老年人的精神慰籍等方面的知识,基本掌握为老服务的技能。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20〕303号)要求,对我市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21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21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21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一)社会养老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主要因为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多数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怕被说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去养老机构。事实上,部分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需求较大,从入住的养老机构人员来看,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迫不得已送到养老机构照顾。xx县xx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xxx人,x/x以上的老人为失能、半失能人员。调研走访的xx家养老机构中,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xx%。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中,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xx县为例,xx县共有xx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xx个,住户xxxxx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xxxx平方米。按照每百户xx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xxxx平方米,尚缺xxxx平方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只是增加楼梯扶手、斜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改造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现有供给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全市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不足,缺乏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根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调研中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不少未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敬老院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财政向敬老院拨付xx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不够及时。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五)医养结合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医养结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的协作协议有的还停留在纸面上。全市医疗机构总数xxxx家,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xxx家,占比x.x%,开设康复保健康科的xx家,占比x.x%,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
(六)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xx岁左右,调研中发现,一家农村敬老院聘请的医护人员xx岁,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xx%,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xxxx元左右,城区xxxx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xx%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有丰富的资源优势,但没有自己的品牌。企业没有品牌是没有生命力的,县域经济没有品牌支柱企业是没有生机活力的。桃江人有创品牌的手段,但没有保品牌的措施。往往是创了品牌砸品牌,有了品牌丢品牌。如石牛江镇过去有个“豆腐花”产品在市场上有很大的影响,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因在成绩面前放松管理,算小失大跑掉技术人员,结果“豆腐花”成了“豆腐渣”,一蹶不起,机械成了废铁,损失惨重。因此,我们要在品牌上做文章,引导企业着眼于长远,多作市场调查,多作理性思维和深层思考,不搞短期行为,全力开发和维护好自己的品牌。3、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挖掘潜力财源。从我县目前的实际来看,民营经济是最具有潜力的财源增长点。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一方面要扶持民营大户,培育龙头产业,创建工业小区,培养小区特色,形成“商业城、工业镇、专业村”的'经济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优惠、信贷投资、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促进其健康发展。4、努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培植后续财源。首先必须加速开发旅游资源。旅游业是消耗资源最少、投资回报最高、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桃花江名扬天下,青山绿水、风景秀丽、名胜甚多、交通便捷,是一个休闲旅游的风水宝地。旅游开发是我县三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一要加强领导,搞好旅游开发定位。突出桃花江竹海、竹乡农家、桃花湖森林公园、浮邱山佛教圣地、凤凰山屈原遗迹等地的生态旅游、民俗风情旅游、文化旅游三大特色,形成规范化旅游线路。二要拓宽融资渠道,抓好重点景区建设。坚持“早投入、早开发,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实行举债开发、引资开发、集资开发、内外合资开发和向上争资开发,积极为开发者创造条件,提供环境,让利别人,发展自己。三要实施精品战略,打造国内外旅游品牌。“桃花江是美人窝”,三十年代就名扬东南亚,在海内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因为忽视了在“美”字上做文章,没有自己美的品牌,人家看不到桃花江美的特色。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在“美”字上大做文章。以此推介桃江,增强桃江的声誉,提高桃江的知名度,吸引游客、招引客商。四要创优环境,全力搞活桃江旅游业。桃江旅游业目前在外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这项工作不只是政府和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桃江83万人民共同的大事。全县人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优环境,力争把桃江旅游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其次,要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巩固发展商品流通等传统产业;努力发展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新兴行业;加快发展社区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中介服务等行业。要力争我县三产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以增加新的财源。5、大力优化财源建设环境。环境既是一个重要的财源基础,又是财源建设发展的调速器。从硬环境看,我县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可以说硬环境建设已达到了一定水准,但建设硬环境不能满足现状,要有更高的标准。从软环境看,我县近几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仍然存在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只看重局部利益、短期利益、单位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以致形成外资引不进、引进留不住,连桃江县本地不少经济能人也相继出走的尴尬局面。因此,建设桃江的软环境必须从凝聚桃江的人气入手,从提高桃江的信誉入手,尤其要认真规范行政执法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地痞地霸、阻工敲诈、索拿卡要等行为,打造“诚信桃江”的新形象。6、落实责任,强化财源建设目标考核。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提高看利税,利税增长看入库。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套财源建设的考核目标和管理办法,通过确定财源建设常设机构专门抓,健全“纵向责任到底、横向责任到边、奖罚考核到人”的目标管理体系,实行财源建设与干部政绩挂钩、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建立健全财源建设奖励机制等措施,大力提高全县上下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做到真正把财源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一抓到底,并开创财源建设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新局面。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0〕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0〕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2020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2020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2020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2020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2020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2020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2020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2020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2020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无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来到我们社会福利院视察工作。在此,向各位领导介绍一下我院基本情况以及社会化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社会(儿童)福利院系省二级福利院,成立于1957年。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公共服务单位为目标,大胆开拓,不断创新,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城镇五保供养、社会有偿代养、特殊儿童教育、医疗康复和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目前,全院占地面积近79.5亩,建筑面积平方米,拥有职工205人,各类服务对象769人。
我院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被列入年首批民生工程。中心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2622.3平方米,总造价470万元,床位数60张。分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区、孤残儿童养护区,生活、医务、康复区,教育培训区和行政办公区5个区域,将基本满足辖区内城镇“三无”人员养护、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需求,并为孤残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提供指导、走访、技术培训等服务。
近几年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获得了“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等数十项荣誉称号,连续被评为第四、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老龄化高峰的到来,我院正积极贯彻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努力为孤寡老人、残疾儿童和休养人员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环境和热情周到的服务,真正把她建设成为广大老年朋友和孤残儿童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我院从1995年开始面向社会开展托老服务,当时仅仅是探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老龄化也在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逐年提高等态势(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6.5万人(城镇1.5万人,乡村5万人,空巢老人1.95万人),占总人口17%。面对家庭逐渐小型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老年人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在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下,我们于年开始建设市老年公寓。目前,全寓入住代养老人397人(总床位460张),其中自理老人159人,半自理老人91人,完全不能自理老人84人,痴呆老人63人;代养人员平均年龄73.5岁。公寓启用以来,共为本市及省内外提供托老等有偿服务达3200余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调研,合理定位。现在在老年公寓代养的老年人群主要分类,一是因子女不在身边等原因造成空巢老人实际困难的;二是离退休人员有个人收入的;三是。针对不同类型人群不同的需求,我们在物价、审计事务所等部门的支持下,坚持“低偿服务,保本经营”的原则,结合实际按护理级别制定了老区、新区和特别护理区收费标准,目的是让老年人住的起。所有入住人员的各项信息全部在我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录入数据库管理。
提示语和休闲角落的设计,从细节入手,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及安全性,旨在为居住者提供一个“家”的环境。我院的绿化面积已经达到9000m2,楼房四周植物葱绿,处处生机盎然,老人在这里不会迷路和感到迷茫,自由安排每天的生活。二是加强对职工的护理和安全培训。我院经常开展日常护理、不同病症急救措施以及防火、防盗安全的培训活动。要求各班组职工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理论或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定期邀请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医院急救室医师、消防大队官兵为护理员开展预防保健和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预防甲型h1n1流感、老年人突发病症以及各种安全急救常识。每位老人的房间都设有无线寻呼系统,有什么困难,随叫随到。特别护理的房间实行24小时轮班监护,每天夜里都要巡查,确保无安全事故。三是广泛开展文艺活动。我院每周在多功能厅播放各类题材的电影,利用广播播放黄梅戏、越剧、京剧花鼓戏等戏曲及红色经典歌曲等,组织院民观看收听。各级文联和社会组织经常到我院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除夕、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我院都要为五保老人和代养老人举行演出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温馨,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广泛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之间的团结。我院还通过举办职工运动会、演讲歌唱比赛、消防知识问答的形式,开展一些更加人性化、亲情化的职工娱乐活动和群众文化健身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热情。
(一)收费标准偏低。我市老年公寓实行的是“低偿服务,保本经营”,目前的代养收费标准太低,最低服务级别的收费仅为每月420元,特级护理标准为每月720元。按照目前的市场消费水平和工资水平,这个标准难以促进公寓规模的扩大和环境、服务设施的改善。
(二)床位紧张,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去年8月前我们老年公寓所有床位入住已满,到目前为止,前来公寓预约登记的人员已达360余人。为缓解生活不能自理特别服务对象的需求,我院想方设法筹资100余万元改扩建颐寿楼特别服务新区,新增床位96张。但是,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来说,远远满足不了入住需求,供需矛盾突出,迫切需要新增床位。鉴于此,我们计划以社会(儿童)福利院民生工程建设为契机,投入500余万元建设老年公寓第二期工程。在两级民政局及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聘请专家制定了《老年公寓扩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争取国投资金。目前,通过盛部的协调,已安排了100万元资金,用于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市发改委已将我院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作为省备选项目上报省发改委寻求支持。
(三)编制偏少,自聘人员工资发放压力大。目前,我院事业编制13人,仅占全院全体职工的6%,其余均为自聘人员,工资由我院发放,年这方面的支出突破万元,全部由我院自筹,压力很大。
各位领导,以上汇报如无不妥,请指正。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把管理、防范、控制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如何从根本上预防控制和发现打击犯罪,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笔者肤浅谈谈几点认识。
一、树立三个观念,以新的思维引导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要树立效益观念,正确处理好打防关系。在打与防的互动关系中,“打”固然十分重要,且一刻也不能放松,但从工作成本的投入和产出比例分析,加大防控力度,效益更为可观。实践证明,只有将严厉打击与主动防范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效益观念,明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
二要树立经营观念,抓好长期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先考虑建设最急需、最适用的项目,同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扩展性,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长期经营,分步实施,紧抓不放。工作中既要克服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又要反对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短期行为。
三要树立创新观念,全力打造新品牌。创新是基层基础工作进步的灵魂,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基础工作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突破一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拓新基础领域等。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基础工作科技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移植到治安防范中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为依托、产业为载体、防范为核心的治安防范体系。
二、抓好三大联动,实现警务资源的优化组合。
一是抓内部联动。在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优势,强化打击、巡逻、管理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警种工作联系制度,科学合理地调配使用巡警、刑警、交警、派出所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治安卡口控“点”,城市和公路交巡警控“线”,派出所和治安联防组织控“面”,“点、线、面”互相策应、均衡布局的立体防控网络,切实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警务运作机制的立体化、集成化水平,真正实现公安工作由传统“各自为阵”向多警种“合成作战”工作模式的转变。
二是抓内外联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公安机关的正规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的防控工作为核心,不断拓展110社会联动的广度和深度,运用法制的和经济的手段,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严密构筑多层面的专群防控体系。以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载体,以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广泛开展各种自防协防工作,深化“户户平安工程”、“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把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普及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社会治安工作由公安机关“孤军作战”向社会各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是抓区域联动。针对当前刑事犯罪流窜性和跳跃性的特征,坚持以动制动、以快制快的工作原则,完善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促的警务合作新格局;拓宽对外联络渠道,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的警务协作,联手打击外来人口流窜犯罪和跨地区有组织犯罪活动,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型向“动态开放”型的转变。
三、健全三个机制,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社会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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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市人大调研组,赴xx县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实地察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调研xx县、xx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机构老人生活起居情况,详细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委托xx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岁以上老人x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xxx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xxx家,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xx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xxx家,共拥有养老床位xxxxx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xx.x张。
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助。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把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转。
(二)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x.x亿元,亿元。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拨付资金xxxx余万元,对全市xx家农村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和消防设施改造。强化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经费保障,发放运营补贴资金xxxx.x万元,将失能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x万元(万元),较原有标准提高xxx%。落实高龄津贴和特困供养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xxxx余万元。xx县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多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注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xx场次,培训从业人员xxx人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建设,建成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开展智慧化养老试点建设工作,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xx县xx镇xx社区被评为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建设质量,全市现有三星级养老机构xx家、四星级养老机构x家。注重提高医养服务水平,全市现有护理型养老床位xxxxx张,占比为xx.x%,家庭医生签约老人xx.x万,为xx.x万xx岁以上老人提供健康管理,xx.x万xx岁以上老人进行医养服务指导。不断加大对失能五保老人的服务保障力度,提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人,集中供养率达到xx.x%。
)养老服务中心xx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xx所,开通xxxxx“养老服务热线”,xx小时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集合示范单位xx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xx家设置老年病区和老年病科,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初步形成。。
(一)社会养老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主要因为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多数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怕被说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去养老机构。事实上,部分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需求较大,从入住的养老机构人员来看,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迫不得已送到养老机构照顾。xx县xx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xxx人,x/x以上的老人为失能、半失能人员。调研走访的xx家养老机构中,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xx%。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中,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xx县为例,xx县共有xx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xx个,住户xxxxx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xxxx平方米。按照每百户xx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xxxx平方米,尚缺xxxx平方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只是增加楼梯扶手、斜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改造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现有供给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全市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不足,缺乏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根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调研中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不少未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敬老院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财政向敬老院拨付xx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不够及时。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五)医养结合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医养结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的协作协议有的还停留在纸面上。全市医疗机构总数xxxx家,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xxx家,占比x.x%,开设康复保健康科的xx家,占比x.x%,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
(六)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xx岁左右,调研中发现,一家农村敬老院聘请的医护人员xx岁,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xx%,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xxxx元左右,城区xxxx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xx%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切实转变传统社会养老观念。广泛宣传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切实转变广大群众的传统养老观念。做好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转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费观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主动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以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为背景,有效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养老事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着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高度重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实际、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有效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统筹资源配置,科学规划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备,加强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的衔接,不断满足老年人活动需求。着力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设施资源,优化改善农村养老设施设备条件,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三)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制定服务流程、实际操作、服务评价标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路,积极打造xx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收集、分析能力,实现居家服务管理科学有效。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商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服务需求。
(四)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发布机制,健全奖优罚劣机制。
(五)持续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参与医养结合社会机构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准化。完善“医养结合”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大数据运用和互联网发展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产业,整合养老和医疗信息资源,提高服务质量。研究制定社区居家养老中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与医保衔接的具体办法,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履约,保障签约老年人就医取药。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结合xx“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构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探索设立中医药养老服务专区,推动xx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实习实训等方面与养老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开展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专业。
教育。
探索在xx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规划中增设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专业。针对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基层养老服务。
工作。
人员、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分类培训,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职业保障,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队伍人难招、人难留问题。加强医养结合护理员队伍及服务老年人的家政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专业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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