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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问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精选16篇)

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问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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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当前宏观经济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监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业态发生重大的全新变化,防控金融风险成为攻坚战之一的大背景下,文章结合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查找了前瞻性、专业性、独立性等“六个不足”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四个转变、一个强化、一个践行”的应对策略,逐步推动风险管理由虚、大、空、弱向实、精、高、强转变,提高农村信用社管理风险水平,实现持续稳健发展,增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转型升级。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深化改革,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明显提升,缓释和抗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上保持着稳健发展的态势。在当前宏观经济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同业竞争加剧、互联网金融技术突飞猛进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如何加快转型升级、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并亟需解决的课题。

从当前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工作看,整体上存在着组织架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条线建设滞后、风险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等现象,远远不能满足战略转型发展、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监管日益严格的要求,机制和工具建设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无论从流程设置上看,还是从资源配置上、机制构建上看,离监管部门要求、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职责定位上,存在着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直接表现为虚、大、空、弱,岗位设置和资源配置不够科学,与股份制商业银行、流程银行建设要求有很大差距,不能很好发挥风险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发展的作用。突出表现在“六化”现象,即日常工作的报表文字化、风险评审的过程化、风险管理滞后化(风险管理更多地处在事后环节,滞后于业务发展流程、滞后于政策形势)、风险监测评估的主观化(风险管理凭经验、主观认识较多,专业性、量化的风险管理较少)、风险管理的孤立化(没有建立与各条线、各部门联动运作机制,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能有效融入到业务管理中,甚至与业务管理相脱节)、风险合规管理粗放化(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职责为一个部门,没有建立一个基于数据和事件基础上的精细化的数据驱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合规评价体系)。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农村信用社管理要求和战略转型升级的需要来看,风险管理工作远远不能满足战略转型发展、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监管日益严格的要求,理念、机制、工具、文化等方面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瞻性不足。风险管理处于事后环节,表现为事前风险管理部门无介入,事后由风险部门补充审查;从省联社到基层农村信用社缺少对政策、市场、行业的研究分析判断,一些业务、产品不能前瞻性退出,往往“被接盘”“被严监管”。(二)专业性不足。风险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风险管理涉及所有重点业务和岗位,需要复合型、综合型人才,而由于专业培训、综合培训不足,风险管理视野不够宽、手段措施老套、风险处置效率较低。(三)充分性不足。风险管理没有覆盖全过程,也没有信息报告共享机制,风险管理部门获取的业务数据、检查结果、政策信息、市场信息、行业信息非常有限,难以形成客观、前瞻、准确的专业判断和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和处置方案。(四)独立性不足。存在着重业务、轻风控;重人控、轻技控;重定性、轻定量现象,认为一线人员在办理营销业务时就充分考虑了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只是拉长了业务链条,降低了效率,风险控制条线在制度上缺乏应有的作用。风险管理部门没有独立的条线和分管领导,很多工作依托业务经办人员完成,形成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的.现象。(五)实效性不足。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看,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思路和理念上,尤其风险管理条线缺乏专业和资源、技术支持,从流程上、机制上、工具上无法落实到具体业务中,与业务发展“两张皮”,存在虚、大、空、弱问题。(六)统一性不足。风险管理政策、标准、偏好不统一,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全行全员管风险,出了风险不愿管、谁也管不好”的情况。需要把分散、碎片化、片段式的管理人员择优集中起来,通过培训提升,集中专业的人员,配备专业的资源和工具,以专业、审慎、严谨的专业素养,制定统一、清晰的风险偏好和规则指引。

三、主要原因分析。

(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风险与发展的关系,把风险和发展对立起来,认为风险加强了,会阻碍业务发展。人为主观弱化了风险管理部门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发展的作用。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的思想,不能统筹做到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二)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习惯于用老办法、老思维谋划开展工作,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现象。风险管控和处置理念及手段单一老套,不能及时有效处置风险。(三)由于流程、技术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风险管理滞后于业务发展,多表现为事后环节,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发挥预警提示作用。(四)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较低,出现风险后,被动地管理风险,处置成本高。(五)无论从流程设置上看,还是从资源配置、机制构建上看,离监管部门要求、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四、应对策略和措施。

借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良好实践,围绕理念、架构、流程、工具、文化,加快转型升级,以资本和风险为约束,着力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动风险管理由虚、大、空、弱向实、精、高、强转变。

(一)转变思想观念。

风险具业务防火墙和发展助推器作用,风险与发展是车之两轮,目标是一致的,但手段措施会有差别,二者平衡协调,才能持续稳健发展。在当前市场政策复杂多变、监管趋严的情况下,总体上要以监管评级和mpa为导向,以资本和风险为约束,保持适中的风险偏好,协同相关部门,制定资产负债管理计划,核心指标不突破监管红线。践行“宁可不发展、决不出风险,宁可发展慢、决不违规干”的风险理念,严防实质性违规,坚持守住不发生案件风险的底线。传导渗透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理念,把“市场第一、风险第一”落到实处,坚持业务运行和风险管理并重、利润和风险兼顾的原则,逐步推行全面、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转变组织架构。

为解决风险管理信息不对称,管理分散、效力不足问题,将风险合规管理工作分设为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着力提升风险控制的集中化、专业化水平,保持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识别、预警、计量、监测与排查等。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部门统管、条线部门分管、内部审计和合规管理部门监督的机制。在风险管理组织形式上,在风险管理部设立风险经理岗(可分为信用风险管理岗、市场风险管理岗、流动性风险管理岗),派驻信贷部门、金融市场部门及其他重点业务部门风险管理经理,在支行派驻区域风险管理经理,实行“垂直管理为主、条线管理为辅”,实行“分工制衡”和“协同防控”,逐步改变风险管理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由单一风险向组合风险、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着力构建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内的全程、量化和立体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转变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步,构筑“三道防线”,对风险管理实现层层防控,严守风险底线;各业务条线、管理条线、支持条线是各类风险管理的最前沿和第一道防线,是本条线风险的直接管理者和承担者,在业务、管理和支持运行过程中实行条线管理,“上下牵制”;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门是第二道防线,监测、协调、评估、指导风险管理活动,对业务条线部门实行“平行牵制”;内部审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负责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估、监督;保证第一道防线的“相对自主性”,第二道防线的“相对独立性”,以及第三道防线的“独立性”。

(四)转变风险控制手段。

重点做到:分类施策,实时识别,及时处置。在操作风险监测方面,建立柜面业务风险预警系统,对每一笔业务进行风险透析、筛选、推送,前瞻性地及时提示和处置风险,逐步以量化、精细化的管理系统取代定性判断、感性决策的管理方式,逐步以数据和系统替代人工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协同业务部门和运营部门依托反洗钱系统,从基础管理、数据报送、调查分析、风险评级、统计报表、自主检测、运维管理方面入手,有效防范日常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在信用风险监测方面,依托信用风险监测系统,从信贷风险数据管理、信贷风险预警、督办落实、报表生成等方面入手,优化信用风险的识别、计量、控制管理等功能。流动性风险监测方面,协同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型的流动性支持联盟,完善流动性识别、监测和补充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统筹精准配置流动性资源。从监管核心指标、业务管理要求、客户风险三个层面,以风险快报、风险提示、风险评估、关注警示函等形式,及时向董事会、高管层及相关业务条线和内审部门,推送差错或违规风险信息,做到防控靠前、监督有力、预警有效、反馈及时。

(五)强化合规措施。

实行msci合规长效机制评价体系,不断健全组织体系、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合规执行、加强激励约束、培育合规文化。严格落实“员工行为管理、双十禁令、从业人员行为守则”“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双罚、案件责任追究等规定,对信贷、会计、资金等重点业务,对高管、基层网点负责人和会计、储蓄、信贷等重点岗位人员,按季进行精细化排查,强力传导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理念。推广应用合规知识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实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制,记录保留历年的违规积分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岗位竞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践行风险控制文化。

竞争和改变不会停止,风险总是不期而遇,甚至扑面而来。围绕企业文化,恪守“宁可不发展、绝不出风险,宁可发展慢、绝不违规干”的风险理念,培育资本约束、风控为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风险管理文化,形成“前台服务客户、中台支持前台、后台监督中前台”的风险控制协作理念,引导全员主动参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效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承担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加强过程和细节监督,全员参与风险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倡导构建“人人合规、事事合规”“合规从高管做起”“合规为本、内控先行”的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2]崔海鹏,何屹.精品银行发展路径研究.中国市场,(31)。

[3]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报告.

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贫返贫、因病致贫的一种好形式,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从其运行的基本情况看,通过合作医疗使医疗机构增添了活力,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体现了互助共济的优越性,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因贫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它的建立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通过试点和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相对较小,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受益补偿率普遍较低。以某县某乡镇为例,该镇农业合作医疗受益人口仅占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总数的43.7%。由于受益补偿率低,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合作医疗工作巩固提高的连续性和持久性。资金筹集过少,使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加大,大病报销资金兑付的风险也相对增加。

二是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从市级合作医疗试点县来看,在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上主要是农民群众筹资能够及时到位,但乡镇的补助资金常常难以落实,使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机构难以为继;有的只建专帐不设专户,影响了正常医疗救治的运转。同时,在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上还缺乏有效的措施,致使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上监管不到位、缺乏权威而且及时的审计。

三是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医疗设备陈旧,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得不到医疗保障,农民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医疗服务,而且也难以享受到医疗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久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合作医疗在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制定较科学合理的医疗补助标准。科学合理的受益率是巩固提高合作医疗成果的基础。如果受益率提高到一个不适当的标准,就可能使医疗机构负债经营,否则就会影响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因此,要宣传、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认可。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一定会教育和引导,制订出合理的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维护农村农民健康权益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地分析评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根据不同健康状况下农民的心理开展工作。二是要根据年度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对没有享受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本着无病关心的原则,为这部分农民开展一次健康查体,并确实将这一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使有限的资金用于农民群众的疾病医疗和保健,让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否则,就会挫伤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其次,应严格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维护农村合作医疗的信誉。要严格贯彻执行鲁政办发[]17号文件,将全部合作医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专户储存,做到医疗基金统一管理,设专门基金专帐、专户,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定期审核汇总基金运行情况,由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开具申请支付凭证,提交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银行帐户,对农民群众应当享受报销的要简化手续,定期办理,对整个基金的监管要责任到人,防止失控。真正使合作医疗实施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要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防止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合作医疗上,同时,要放宽转院条件,简化审批手续,要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不能姑息迁就,要将合作医疗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张榜公布,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加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民参保的热情。针对乡镇卫生院存在的机制不活、医疗水平低,设备陈旧的问题,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应加大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改善就医条件,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农民群众放心就医。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并严格代购药品管理,切实保证代购药品的质量,只有这样,农民的医疗保健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

调研报告。

为您提供帮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无论是从农业贷款投放规模,还是营业网点的设立,支持“三农”发展的重担责无旁贷的落在了信用社的肩上,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信贷支农工作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

(一)从社会环境看。

1.农业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业,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现不稳定并有相对下降趋势,尤其是县乡财力十分困难,对农业的投入不足,更加剧了农业资金缺短的状况。

2、农村信用环境差。由于宣传不到位,认识上出现偏差,以至有的农民错误地将农业贷款看成扶贫救济款,盲目申贷、张冠李“贷”,直接影响到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回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业科技含量低,农民收入不稳定,支农贷款风险高,信用社存在普遍的“惧贷”、“惜贷”心理,有富余资金不愿投放。由于金融、法律意识差,甚至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造成信用社的部分贷款被“悬空”,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逐年减慢,交易成本偏高,严重降低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赖债现象还在一些农户中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积极性。

4、农业贷款受政策性因素多。目前,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农业贷款的发放受到行政干预。比如禽流感、雪灾等,农村信用社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给予了大力支持,禽流感过后,由于政府扶持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禽业发展迅速恢复,截至2019年末北镇地区的禽类养殖量已达4000万羽,比禽流感前养殖量2500万羽增加了1500万羽,造成蛋鸡产品市场过剩,价格低廉,加之饲料涨价及养殖成本的增加,导致养殖蛋鸡风险加大。

(二)从农村信用社内部看。

1、对信贷支农工作认识不足。部分信用社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农业贷款风险大,工作任务重,投入的人力、精力多,效益却没有投向工矿企业来得快,来得明显,对信贷支农工作缺乏热情,信贷支农的主动性不够。

2、信贷支农资金不足。当前,县域金融市场的基本现状是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分争社会资金。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机构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出县域及农业产业之外,农村资金匮乏,单凭信用社的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信贷资金的需要。

3、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信用社信贷员普遍偏少,据查,一个信用社一般有信贷员2—3名,一个镇有十多个行政村,一个信贷员要负责好几个行政村几千户农民,加上信贷日常工作,实在忙不过来。同时,为防范风险,信贷员不仅要懂得贷款知识,还要懂一些科学知识,对种殖业、养殖业、企业管理、农村产业政策,整个市场行情等等都要了解。这就对信贷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制约了信贷支农。贷款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它是以安全为起点的,但农业贷款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自然风险大,比较效益差的特点,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贷的考核有不尽合理的地方,这给信贷员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惧贷恐贷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

1、进一步提高对信贷支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信贷支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2、改善支农投资环境,解决农民贷款供求问题。农村信用社要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大局出发,紧密联系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健全和完善支农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对农业投资力度,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服务“三农”上来。一是要把信用社牢牢定位于服务农村、立足农业、支持农民,优先保证农户种养及相关的加工、服务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农民消费信贷和农村工商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授权授信制度。依据各地经济状况、信用环境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及资金实力,采取有区别的贷款额度调控措施,有针对性的适度提高贷款限额;三是实行贷款增量考核,将农户贷款增量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信贷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多放多奖;四是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注意区分违规放款、决策失误、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充分调动农业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3、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农业贷款的管理工作,离不开地方党政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社会信用,共同维护金融债权,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同时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提倡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4、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农村信用社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在信贷资金投向上要体现“三优先”: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农业贷款优先。具体说一是要保证农民种植粮棉油的生产费用需要。二是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支持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提高产品质量的加工转化,支持农户多种经营。三是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择优支持以本地区资源为依托,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障的,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5、进一步完善贷款方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民对信贷资金需求额度逐渐加大的形势变化,不断总结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对不同的信用等级农户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完善农产联保贷款方式,扩大农户联保贷款的范围。在贷款期限上,要合理确定支农贷款使用期限;在经营方式上,由以往的“坐等放贷”转变为“主动营销”;在工作作风上,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要发扬“背包银行”精神,坚持走出社门,访农民家,知农民情,助农致富。从根本上扭转农民“贷款难”问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6、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管理困境。一是切实强化对支农贷款的管理和监督。首先要健全农户贷款档案,各类管理台账、卡片,要规范统计口径,定期复核台账、卡片内容,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全面,并逐步将档案台账实行计算机操作管理,实现客户档案动态管理。其次是探索实行贷款公示制,将信用社的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程序公示于众,以程序的公开保证贷款管理的公正。再次就是转变工作作风,要规范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的次数、比例及内容,加强信贷调查,及时掌握农户真实的基本情况。三是建立有效风险防范体系。农村信用社要深入研究信贷支农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借鉴先进的信贷风险评级方法,建立适合产业化特点和自身情况的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四是规范贷款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认定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综合性指标,对不良贷款数量、占比等各种情况综合考虑,同时增加对信贷人员的奖励条款,对信贷投放效果好、质量高的信贷人员实行奖励政策,达到既控制违规贷款,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资产风险,又有效地支持“三农”的目的.

7、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环境。一是针对高投入、高风险特点,建议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支持“三农”发展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三农”发展提供系统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为农村信用社发放“三农”贷款提供担保,降低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大户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为农村信用社支持产业化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二是政府要加强对信用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本着信用社经营自主的原则,减少对信用社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加大对信用社依法维护债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高质量的信用环境,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农户信用评级机制等方式,强化农产的信用意识,规范其信用行为,为信用社支农服务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尽管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推广工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技推广投资强度(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部分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加之经济条件限制,自收自支、差额拨款还占相当比例、人头费尚不能保证,用于技术推广的专项经费就更少。

1.2农技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农业科技转化,人才是关键。但当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少、素质低,而且出现断层问题。据调查,有的地方在乡镇基层农技人员中,年龄在35—50岁的仅占18%,年龄结构的“断层”导致了知识结构的“断层”。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中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较为严重,到岗率低,在岗的农技人员也不能保证将时间全部用于本职工作中,一年中至少有1/3的时间从事乡镇分配的其它工作,技术人员改行情况非常突出。二是由于工作环境及待遇不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农业推广部门很难吸引、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的进入,造成有些地方推广队伍素质偏低。三是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的机会,面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新特点,许多农技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技术更新不快,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不够和操作能力不强。

1.3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错位影响推广效果。

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业科技成果数量不少,很多研究成果与农业需求脱节。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民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根本取向,对技术要求呈现多样化、高效化的`趋势,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增加有效综合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需求更加强烈,而现行科技成果以及推广机制偏重于单一技术,对配套集成技术,以及对技术的整体作用和区域效果重视不够,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际效果。

1.4农民知识层次低导致推广难。

现代农业高新技术,要求采用者一般应具备一定的农业基础知识、掌握基本原理和严格的操作技术,而现阶段实际是仅有少量科技带头户具备这种能力,多数农民尚不具备。二是创新技术的采用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小规模经营和农业比效效益较低及其他负担较多的多重压力下,多数农民由于资金薄弱,仅能采用一些效益显著、见效快的物化类技术成果,而对一些见效慢或投资大的高新技术,仅有采纳的欲望,但缺乏购买使用能力。三是很多农民都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宁愿沿用效益低但比较保险的传统技术,也不想冒险去接受新技术,导致推广新技术更难。

2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2.1建立多渠道融资投入机制。

首先,要强化国家拨款的主渠道,通过立法手段,争取保证国家财政每年投放到农技推广的经费与农业总产值的份额逐步达到0.5%以上。其次,要完善间接融资的体制,鼓励民间、私人投资于农业技术推广。同时,可以以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农业推广人员的必备素质指的是推广农技工作所必备的科学技术知识、职业道德、思想道德、组织教育能力等综合能力,其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推广工作业绩的提高,提升了推广事业的高度,将会带动农业推广工作的全局。传统农业生产在向现代化集约型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现代农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总的来说,一是有科学工作者的严肃的科学态度,有勇于吃苦,献身农业的工作精神。二是有广博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三是有较强的业务实践能力,有组织群众工作的经验和良好作风。总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应是德才兼备、一专多能的综合型人才。

2.3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离开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将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作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加强技术培训,使农民应用科技由外行变为内行。另一方面,抓好科技示范,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地了解农业生产新技术,打破农民对新技术的观望态度。用活生生的事实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应用科技致富。

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不但被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成为党的治国方略;而且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宪期间,被写进《宪法》,成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规定,成为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共同意志和愿望,这对全面推进我国的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无疑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担负着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艰巨任务,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绝非三、五个五年普法工程解决得了的,只有长期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工作才能保证使命的完成。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和障碍,认为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和障碍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利于工作健康发展。笔者所说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和障碍”是指影响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及深入进行的主客观各种因素的总和。由于这些问题和障碍因素的存在,使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得不到广泛、完整地贯彻和落实,使得构筑依法治国基础工程的推进工作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以致造成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疲软”局面。这些问题和障碍是:一、主观认识上的问题和障碍由政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活动,把法律交给人民,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这一工程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当今世界上也是没有先例的。从1985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开始,直到今天,我国已经历了三个五年普法,现正在进行的第四个五年普法并已近中期。由于十多年以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的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等为重点对象、以宪法和市场经济专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型的工作态势,广大公民具备了初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更由于执法环境的恶化和司法腐败的增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使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及广大公民对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产生了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完成论。经过十多年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全国上下已学习了不少于300部的法律法规,国家大法、基本法等共同的法律法规广大公民已经学过,并已参加、通过了各级各类的各种考试,取得了合格证书;广大公民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认识到法律的保护和惩罚作用,“有事上法院”已形成风气;“人治”思想的烙印已基本上被消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已经完成。(二)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相对论。国家要安定,经济要发展,主要的是老百姓要听话、肯干活、不闹事。要通过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让老百姓懂得法律的约束和惩罚作用,知道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法律的威严和厉害,从而做到遵纪守法,安定团结,努力生产,不生是非。老百姓是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与之相反的观点是: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掌握着国家的大政方针、决策权和对广大百姓的生杀予夺权,他们是否具备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是否依法办事决定着社会和广大百姓的前途与命运,而且现在不依法办事、践踏法律的也正是他们。他们这些人才是普法的重点和主要对象。(三)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多则无益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既规定义务又保障权利,既惩恶又扬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及权利、义务标准。老百姓懂得多了不见得是件好事。因为,客观上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一旦他(指老百姓)拿着法律的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张权利,你是给?还是不给?是满足?还是不满足?这些都是问题。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本身不错,但要围绕中心工作,有利于促进中心工作,为经济工作这一中心服务,不要起相反作用。因此,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要点到为止,注重实效,多则无益。(四)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当前无用论。学法、懂法很重要,但学法、懂法的最终目的是运用。老百姓当然想依法办事,可是有的政府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却不能依法办事、一碗水端平;凭借手中的权力不依法、不执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亵渎法律,鱼肉百姓;法律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根本得不到完整的贯彻和实施。学归学,用归用,学用两张皮。因此在目前,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没用。二、客观实践上的问题和障碍由于主观认识上存在的种种模糊观念甚至错误看法,导致了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中轻重失衡现象的普遍存在:(一)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轻视和忽略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和告知。偏重于法律责任的教育,缺少了法治思想的引导。(二)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在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布置上,各级、各地、各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纸上谈兵和计划安排、轻检查落实和督促指导的问题;年初的计划安排往往摇身一变就成了年终的工作总结;长期习惯于做纸上文章,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长此以往,使得基础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明、统计无所适从。(三)重工作应付,轻长远打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局面,为建设法制化国家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虽然国家自1986年起连续开展了四个五年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次都有五年总体规划和每年年度计划,但从总体上看,它仍然是出于一种阶段性、战役性、战术性的考虑,而非出于一种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考虑。因此,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国家缺乏规范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和立法,对不实施和不完全实施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的地方、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和处罚手段。工作疲于应付,只求一时过关。(四)重学习形式,轻实际运用。在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一直是重点对象。虽然每年都有针对这几类人员比较周密的计划安排,规定了诸如:“每月一个学法日”、“法制教育进课堂”、“建立学法档案”等形式和制度。但实际上,这几类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由于种种因素没有得到完全落实,除了按规定购买教材、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以外,体现用法实质的如:“把是否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个重要标准”等规定基本上成为“马其诺防线”,仅仅“落实”在口头上;“学法档案”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更谈何起到什么作用?!除此之外,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经费投入缺口大、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问题和障碍。三、建议与对策(一)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为此,广大公民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应该彻底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识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公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必须;是保障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二)科学设定内容,正确予以引导。要摒弃对广大公民偏重法律义务教育的做法,全面、科学地设定、传授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既讲义务,又说权利;既要注重国家大法、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又要顾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既注重实用性条款的灌输,又进行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运用;既集中授课,又展开讨论;通过正确引导,使得广大公民对有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真正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普法内容上,尤其要注重和加强有关广大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例如在经济结构调整、下岗人员增多情况下,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内容。(三)注重全面渗透,讲求实际效果。要结合广大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想方设法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开辟多种阵地。除采用一些传统的、为广大公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以外,还要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占领高科技宣传阵地---各类网站,让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生产、生活、决策的每个角落、每个环节以及每个组织和每个个人;使得一切生产、生活、决策过程都成为具体的法律法规运用、执行和实施、实现的过程。(四)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各种投入。由于我国有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历史,传统上是个“人治”国家,改革开放前又实行了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因此,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从目前全国各地所进行的依法治理来看,很大程度上带有明显的“人治”痕迹,可以说是“人治”前提下的“法治”。有鉴于此,必须加大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保证一定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必须保证有一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克服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投入缺口大、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困难。否则缺乏人、财、物保障基础的工作最终将陷于绝望和瘫痪。(五)抓好建章立制,形成良性循环。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理论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等几大部分。仅仅满足于宣传教育本身,不作长期性的打算和要求,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难以长期坚持,二是成果不易巩固、深入,达不到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要求。因此,必须建章立制,把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经费投入、措施保障、学习内容、学习期限、考核任用、消极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规划、有要求,有考核、有奖惩,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良性循环。由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到依法治理,这是历史的必然;由依法治理到依法治国,这是一个思维理念的飞跃。随着“三五”普法应运而生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无疑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树立起一座光辉的里程碑,它将激励亿万志士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进。作为曾经参与依法治国基础工程---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的一分子,我将竭尽所能,奋力前行。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关于对xx市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使用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xx银发[20xx]70号)内容,和支农再贷款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x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

一是对20x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x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要对20xx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

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起诉的起诉,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整改情况:今后,联社将进一步严格贷款手续,要求各信用社无论贷款金额大小,必须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记载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及结息方式,确保贷款发放手续的完整有效。同时,对贷款借据要素填写不齐全的信用社,要求查明原因,并在12月底前整改纠正完毕;对没有写出真实、详细调查报告,缺少有关贷款资料的信用社,要求信贷员及时补充信贷资料,做好贷后检查,把贷款风险降至最低。今后,若再发现调查报告不真实、贷款手续不完善等现象,联社将对信贷“四岗”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支农再贷款因为额度较小,发放面积较大,点多面广,工作量较大,因而信用社管理工作出现顾此失彼。下一步,我联社将认真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严格操作程序,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搞好业务指导,引导信用社积极调整信贷投向,大力支持农户以种、养、加工业为主的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完善服务手段,积极在辖内开展信用创建工作,管好,用好,用活支农再贷款,使支农资金真正惠及到广大农户,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一、xx信用社支农基本情况最近,我对贤庠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情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调查选择了农户、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共102户,其中纯农户50户,占55.9%;种养大户11户,占10.8%;农村个体工商户25户,占24.5%;农村经济组织9户,占8.8%。调查显示,农村信用社围绕农民增产增收这个中心,立足服务“三农”,切实加强管理,增加信贷投入,在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情况综述如下:

1.增加信贷投入,成为“三农”资金供应主渠道。据对102户调查显示,有78户表示向信用社借款是其解决生产、生活资金的最主要渠道,占被调查户的76.5%;有99户在农村作用社借过款,占被调查户的97.1%。

2.不断简化贷款手续,为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近几年来,信用社在切实转变观念、积极筹措资金、增加信贷投入的同时,深入农户,及时了解农民的心志,努力简化贷款手续,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肯定。例如:在黄避岙乡塔头旺村实行送贷上门、农户联保的模式;在辖区范围内评定“信用户”、“信用村”,实现农户随到随贷的方式。

3.切实加强支农宣传,助推服务功能增强。为使群众真正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服务宗旨,真正发挥民主办社、群众监督作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贤庠信用社通过临柜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使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逐步得到了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户中的形象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变。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8户表示有钱愿意存入农村信用社,愿意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分别占被调查户的99%。对贷款种类,有70户占68.6%的调查户表示清楚,只有3户2.9%的调查户表示不清楚。因此,近几年贤庠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发展较快,支持本地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4.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力促农民信用观念转变。农民信用观念比较差一直是影响贤庠信用社及其他信用社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为此,在县职社动员下,信用社把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广大农户还贷意识增强。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4户表示能按期归还农村信用社借款,占92.2%,只有8户7.8%的调查户表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

1.服务对象不广。据调查看,仍有众多的农户、个体工商户,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贷款的首选机构,从存款看,本地同有一家农行的储机构,其存款效益与贤庠信用社不相上下,说明许多农户事实上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存款的首选机构。102户调查户中只有51户表示在农村信用社有存款,占50%,另有50%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根本没有存款。

2.服务层次不深。受信贷管理制度、经营目标考核等因素的影响,当前贤庠社在信贷投入上存在重传统业务轻新业务、重生产轻消费、重农户轻其他的问题,贷款用于生产(含基本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87户占76.5%,贷款用于生活消费的15户占23%,其中上学为5户,建房为7户,其他2户。

3.服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农民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此次102户调查户中,分别有24户占23.5%和27户占26.5%的调查户表示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偏难和办理借款手续不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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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本文阐述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的建议与对策,对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对自然因素依赖较强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突破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农业生产连获丰收,并不是连年风调雨顺,而是科学技术在这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确实应用于农业经济的生产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仅依靠以科研教学为主的科研部门和农业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是依靠与农民联系密切、熟知生产实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社会卞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信用社面试常见问题

(说说自己的基本情况,介绍一下学习、工作经历)例如:

首先感谢**农村信用社给我这样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我将珍惜这次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我叫***,是**学校2015级即将毕业的一名大学生,获知贵单位广纳贤才,我慕名而至,真诚的渴望加入,为贵单位的明天添砖加瓦,更愿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与智慧。

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素质的竞争。在大学四年里,我勤奋刻苦,全面系统的学习了计算机专业知识,扎实了自己的理论-功底;并且在实践中,增强了对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另外,近三年丰富的社会实践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更培养了我沉稳果断、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班级干部,我积极的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策划与组织,我的工作热情得到了同学们的信任和肯定,成为学校历次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成员,大家的肯定也使我对团队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现在,正值大学毕业之际,我渴望能在更广阔的天空里展现自己的才能,我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水平,渴望在质上有一个飞跃,我愿意尝试新的工作,通过我的想象力、创造力,一定能激发百倍的工作灵感。

相信我的真诚,我会将我的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相信我的热情,我会感染我身边的每一个人;相信我的活力,我会积极的做好每一件事情;相信我的能力,我的加入会给你们带来一份成功的力量。

最后,请允许我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更上一层楼,同时也祝愿您工作顺利、一帆风顺!

2. 说说你对信用社的了解

参考以下资料:

( 1)、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 “ 三农 ” 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 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2003年当年,全国有6 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 “ 三农 ” 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凸显。

3. 你为什么要选择信用社, 选择信用社的动机 ?

我从农村长大的,最先接触的金融机构就是农村信用社,从小我对他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因为,它始终立足农村,为农民办实事。从农村长大的我,深知农民挣钱的艰难,所以我一直有个愿望,毕业后能踏踏实实的为农村、农民做些实事,农村信用社招聘人员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所以我积极报名参加农村信用社的招聘考试。

4. ** 区(县)的经济条件尤其是基层社条件很差,你能不能吃苦?

从小在农村长大,练就了我能吃苦的性格,我觉得越是基层,就越能学到新知识,增长新才干,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提高自己,充实自我。如果能竞聘成功.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为信用社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青春与智慧。

5. 假如你应聘成功了,你会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假如你不被录取,你会如何做?

如果竞聘成功,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向老同志老员工学习业务,苦练基本功……,如果不被录取,我也不会气馁,这说明我与贵单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会继续努力,争取明年再次参加信用社的招聘考试。

1、谈谈所用与所学的关系?联系自身谈谈所用与所学。

------学以致用,以所学的知识指导、约束我们的行动。在用的过程中,应该不断的实际去检验我们学的知识是否正确,合适。并不断地吸收经验,完善所学的知识体系。

2、为什么报考农信社?

——农信社用社根植农村,服务于“三农”,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将坚持为农村经济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相信在国家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农村,发展三农经济,这样的一种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农信社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而且信用社目前正处于深化改革阶段,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所以我希望能融入这个大家庭,接受她的考验。第2就自己所学专业来说,它与农信社说需是相互吻合的,加入农信社这一平台,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与自己的才华。

3、谈谈对农信社的印象

——出生于农村的`我最初的印象是农信社与农民、农民-联系最紧的金融组织,迁入县城后,知道农信社经营网点的布局是最广的。具体的认识是报考农信社后——农村信用社根植农村,服务于“三农”,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与农民唇齿相依,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通的。农信社最近几年的改革,其管理方式,经营理念不断的向商业银行靠近,内部体制不断完善。

4、谈谈关于:爱一行干一行与 干一行爱一行

在我看来,爱一行干一行,就是长期持续的兴趣和对某一职业(岗位)目标的终身最求,这才是敬业精神的本原。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反复宣传的“干一行、爱一行”的楷模式语言,实际上反映出一种毫无保留的服从精神。但这其中的忠诚奉献和不计个人得失的年个敬业精神,仍然是值得学习的品行。如果你的兴趣能与工作相合,那么是最理想的工作环境也是最理想的人生目标。

其内涵是,我们日常烦琐的工作看起来是简单的不间断循环与重复,可是真正完美,优秀的工作其实就是建立在做好这些日常工作上。也是衡量我们能否从事更高层次,更高强度的工作标准。而把这些看以简单,容易的工作作好,就贵在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上是否坚持、认真、端正的态度。

6、谈谈如果到基层遇到困难怎么办?

困难不管是在基层还是在机关都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回避不了,就应该积极面对,多和老员工学习,多和同事沟通,相信依靠大家的力量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

7、谈谈长期坐柜台会使人没有上进心?

像坐柜台这样的一线工作,每天需要和形形式式的人与不同类型的业务打交道,这样锻炼你的业务素质,又能锻炼你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试问有怎么会没有上进心呢?并且柜台业务是银行最基础的义务,是我们应该掌握的最基本技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注意力,认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不能轻视柜台业务。

8、谈谈如果让你去路途遥远的基层工作你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单位安排我去什么地方工作,肯定是经过通盘的考虑才慎重作出的决定,必然会把我的客观条件考虑进去,换句话说单位既然有这个决定必定有其用意及目的的,我会接受并且克服困难做好本职工作。

9、农信社如何支持三农(新农村)建设

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农村金融需求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新农村建设也是农信社加快发展的一个良好契机。那么,农信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

一、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宗旨,保持忧患意识,发挥金融服务的主观能动性。

二、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做强、做优“三农”贷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1 、调整优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农信社更加贴近农民,稳固农信社在农户心目中的地位。

2 、改善支农服务,创新信贷品牌,多元化满足“三农”信贷需求。

三、加快电子信息化工程建设,顺畅“三农”资金的快速流通。

四、把握新农村建设这一契机,积极主动与各级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净化农村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0,如何搞好信用社工作

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最终促进农村信用社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经营,提高盈利水平。(面试网 http://)

2、积极向商业银行学习起先进的管理方式,借鉴其经营理念,不断的完善自身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创新金融品种,提高服务水平。

3、作为基层员工,爱一行,干一行,干一行爱一行。把农信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积极工作,全心全意,忠诚奉献。并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与业务素质。为信合作出自己自己最大的贡献。

11,你做的一项工作受到上级的表扬,而你的主管领导却说是他做的,你怎么办?

我不会因此而埋怨主管领导,或者抱怨什么。同时向上级解释,该项工作之所以能顺利完成,是主管领导决策有方的结果!因为我的时常工作是由主管领导分配安排的,如果他不把工作任务分配到我,我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该工作,更谈不上立功。那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都是向领导请教、请求他指点,所写的计划、方案也是向领导汇报,在经他的批准后才能实施,可以说,在全过程中,主管领导才是最终的决策者,而我只是执行者,没有他的正确指导与果断决策,该工作不可能能完成得如此出色。所以,主要功劳归我的主管领导是无可厚非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学习到很多的工作知识,就此他应当是最值得表扬的。

12,如何理解信合的和-谐发展?

党的十七大以来,“和-谐”之歌唱响大江南北,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作为一个农经工作者, 面对民生,深感责任重大。

“禾”字当头,应以农为本,给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要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加大对“农业”这个弱势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担负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一“口”一“言”,要求信用社一方面加大对“菜蓝子”和消费信贷的扶持力度,为农民增收、信用社增效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广开言路,推行民-主管理,做到政令畅通,把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使信用社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比”处高位,是在市场经济中,信用社要倡导竞争和忧患意识,一要改善金融服务方式,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使信用社在有序的竞争中扩大服务的外延与内涵,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抢占市场绝对份额,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白”字收尾,一是倡导信用社推行社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增强拒腐能力;二是清醒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公信力,从而确保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变。

和-谐,是一个永恒的期盼,但更是一份沉重的责任。而构建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让我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建设并维护着,创建“社农”双赢的长效机制,谱写普惠服务的新篇章。

13、你对柜面服务有什么看法?

14、如何理解"又还又快"的发展?

“好”与“快”,是对经济发展一种通俗的说法,“好”讲的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快”讲的是发展的速度 。如何处理“好”与“快”的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直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这就决定了“快”始终是我们面对的一个突出任务。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党较好地处理了“快”与“好”的关系,但后来由于受“左”的影响,也有过深刻教训。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快”与“好”的关系,始终强调既要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又要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态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15、谈谈你如何看待同事与员工和同事与上司还有员工与上司之间的关系.

1、主动交往,千万不要自卑退缩。

2、帮助别人,不要期待他们回报你

3、懂得善意的欣赏别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

4、遇他人产生矛盾时,要站在他的立场去分析问题 ,产生矛盾,要找机会主动把事情说开(主动认个错)

5、不在背后讲别人的坏话 、同事之间不要互相猜疑 。

6、勤奋工作。搞好合作,支持协助同事工作。

向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申请书

基本情况:兹有xxx组村民,男,身份证号:xxxxx,现年28岁,共同申请人(配偶)xxx,现年30岁,身体健康,身份证号:xxxx。家庭主要从事种养殖以及经商,经家庭会议决定,同意向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用于新家园建设,并共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借款事由及现实经济状况:借款人:全家人口3人,劳动力2人,家庭主要从事种植业以及经商,自有资金10万元,现因发展新家园建设,发展资金不足,提出向云县新建路信用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借款期限二年。

借款人家庭主人财产及年收入情况:房屋状况:借款人在本村有住房一院,砖混结构,面积300平方米,价值12万元以上;水田2亩,价值4万元;承包山林18亩,价值5万元。资产合计21万元。家庭经营情况:养殖生猪5头,养殖牛1头,年创收情况:养殖收入1.5万元;种植年收入1万元,经商收入4万元;年收入合计6.5万元。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目标在其他行社无负债。

担保人情况:兹有xxx号村民xxx,男,身份证号:xxxx,现年45岁,共同担保人(配偶),xxx,身份证号:xxxxx,现年41岁,家庭主要从事种养殖以及经商,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自愿为沈晓艳向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还款承诺:本人坚决按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办事,按季结息,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合同所写事实用款,借款到期保证足额偿还本息,请新建路信用分社给予支持借款5万元,发展种植养殖以及经商。支付方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借款人联系电话:

担保人联系电话:

爱华镇田心村民委会员意见:

经办人:

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

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5.1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6.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6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11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4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1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9.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10.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保证人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11.1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帐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3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8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12.1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13.1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5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7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14.1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15.1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16.1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17.1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18.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

1、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农村信用社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4、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以学费贷款为主。贷款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经农村信用社同意,生活费贷款可直接领取现金)。

5、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贷款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6、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农村信用社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

相关阅读:助学贷款查询贫困生贷款不难。

钱很多、贷款的贫困生很少,助学贷款额度多得“不受限”,但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少得“不合理”。

从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获悉,12年,厦门市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和专项补助经费8369.28万元,受惠学生1472人,其中,下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1830万元,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有261人,发放贷款金额也只有151.57万元。

而且,去年申请贷款的新生仅有一百多人。“"261人",这个数字明显很不合理,不应该是这么少的!”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发放的金额都是全省最少的,尽管厦门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但未免也“太少了”。

办个6000元的助学贷款,要跟贷6000万元走一样的程序,提交无数证明,还得来来回回跑好几趟银行,如此繁琐的流程,让许多贫困生对助学贷款望而却步。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即日起,借款学生只要登录助学贷款申请网站,填写表格,并向区资助中心提交资料,就能“一站式”办理助学贷款了!

据介绍,借款学生只需分三步走: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向户籍所在地各区资助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待资助中心初审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待经办银行及保险公司审批完成后,与经办银行面签借款合同。

完成这三个步骤后,借款学生就可到高校报到,待高校与银行确认后,就等着银行放款了。在这整个贷款过程中,每个流程在网上都能查询到,还能看到其他借款学生的办理过程。

而在此前,因为对学生贷款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的程序都必须由学生亲自和银行对接,借款学生往往要来回跑好几趟银行。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更加有效的实施惠农政策,我社在上级领导下,开展了我市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调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从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调查情况以下:

三、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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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比较宽广,额度适合,程序简便,贷款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户生产发展需要。但是也有些农户反映到信用社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欠债较多积重难返,无法给辖内农户以正确的信用引导,起到表率作用。近年来,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简化了手续,凭农户贷款证发放贷款,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但是,个别农户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这些贷款是国家拨下来的,不要白不要,有的借去之后,就不再偿还,把小额农户贷款作为国家民政资金对待。据统计,近几年该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按期收回现金不到60%,结息、延期、换据的人多,还本的人少,特别是3000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中能到期按时还本的人更少,给贷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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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笔,贷款金额4146万元,由于集体经济不足,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来源,这些贷款不但本金无法偿还,就是利息也是长期拖欠。至今全县共拖欠利息达315万元。严重影响到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也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除个别农户外,绝大部分户维持普通的农业生产的需的资金越来越少,凡没有老欠贷款,信用社都完全能够满足农户普通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从事规模种养大户,他们无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同时规模项目贷款的高风险也制约放款的积极性,如绿丰果业公司2003年至2006年先后在信用社贷款200余万元,该项目已出现了很大的风险,至今贷款本息未还。根据贷款政策要求,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都必须办理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否则要追究经办人责任,而农户一般均难以提供可抵押的有效物品,资金需求与信贷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如房产抵押贷款必须在县级房地局办理评估登记手续,而县房地局目前没有房产评估机构,要通过衡阳市评估公司评估,手续繁琐。同时评估登记费用过高,目前,各项费用加起来达到了7.5‰,贷款户负担加重,影响到还款的积极性,信用社的收贷难度大,只有拒绝发放,以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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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一是在坚持科学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和核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评定信用户之后要定期年检,考虑到工作量的问题,可以边调查、边发放、边年检,减少信用社的工作压力。二是要合理利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发放贷款。要根据贷款户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核定贷款额度,对农户一级信用户,信用贷款最多掌握在3万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贷款必须实行担保抵押,并且要完善手续。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在贷款到期后尽量做工作收本收息,除特殊情况办理延期、换据外,原则上不予办理,以维护贷款期限的严肃性,防止换据手续缺失,造成贷款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利息不能随意少收,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有多少钱还多少本金和利息,通过连本带利的方式逐渐收回,对无故扯皮的,必须通过法律等手段强制清收,让其得不偿失。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一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放在对贷户品行、道德、经营能力等方面,对平时喜好打牌赌博、用钱大手大脚、家中资产不足的农户必须从严控制。二是对亲戚成员突然群体性贷款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到农户家中调查,征求家庭成员意见,阐明政策,了解清楚后再发放,防止贷款垒大户。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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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传上要加大“有借有还,按期归还,谁借谁还,不得拖欠”的宣传,同时还要注重对顶名、帮忙贷款危害性的宣传,积极消除一些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立足当地实际,不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同时政府要在群众中树立信用形象,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防止信贷风险,以诚信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可按照建设部等六家联合文件的要求,只要借贷双方协商认可的价格,房地局不再进行评估,只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减少评估环节和评估费用。

(六)推行新的贷款方式,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1.树立了农村信用社新形象。各信用社在推行小额农贷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贷款程序。同时,进一步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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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时时处处受到监督和约束,过去屡禁不止的“吃、拿、卡、要”刁难借款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减少了,整个信贷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农户贷款十分顺利。

3.缓解了业务面广与信贷人员不足的矛盾。由于针对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进行了信用评估,按照信用等级核定了贷款限额,简化了贷款手续,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信贷人员从繁琐的手续和环节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信贷员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信贷员也有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工作,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

4.推动了贷款营销,加大了支农力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一是贷款方式的改进和服务的改善,使广大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看法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资金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信用社解决,民间借贷现象大大减少,信用社贷款营销空间增大,贷款业务规模扩大。二是加大了支农力度,支农贷款投放占各项贷款的80%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三是推行小额农贷,较好地运用了资金,资金安全系数增加,小额农贷到期收回率达到90%以上,农村信用社效益回报率增长,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六、调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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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将过去抵押担保贷款改为农户信用贷款,大力推行“信用村”、“信用户”评审工作,实施靠信用放款的支农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全市农村信用社存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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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可以贷多少

鉴于(借款人)与贵单位于年月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万元,期限为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协议书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账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账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

5.1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账户。

5.4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6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11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4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还款:

8.1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提前还款:

9.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担保:

10.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保证人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账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3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8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费用:

12.1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5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7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

14.1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15.1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18.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信用社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权委托人: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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