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的撰写过程需要耐心和细致,我们应该注重细节和客观性,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完全信息的错误。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典型的情况报告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一)排查矛盾,消除黑恶势力隐患。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黑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严惩,严查“微腐败”。严格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对每起线索,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责。
纪委监委将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每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监督责任。一是立足职责定位,制定实施办法。省、市纪委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后,市纪委迅速印发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的领导、指导、协调、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部室,尤其是信访室、案管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组宣部精准定位职责,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区纪委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委抽调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业务人员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了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上级交办和市扫黑办等部门移交的每起问题线索调查处置过程以及每起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营造社会和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h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
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普法网站及**法治**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洪恩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强化制度保证。按照县委政府要求,1月31日组织召开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月22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23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20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之后又召开了三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组织保证。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6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对重点人员突出管理,为扫黑除恶织就天罗地网。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今后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年*月*日,**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务求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侵害群众、蚕食政权的“脓疮”和“毒瘤”。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党中央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于1983年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行打击,首要打击目标就是黑恶势力犯罪。此后,党中央又于1996年、2001年和2010年分别在全国开展了三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打”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外国政要和境内外专家认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是中国向世界展示的两大奇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广大人民群众,甚至不少外国友人都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黑恶犯罪仍处于活跃期、多发期,黑恶犯罪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动向和特点。这次在全国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历年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虽仅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意在全局,突出源头治理,更强调与反腐败的紧密结合,与基层治理的紧密结合,从源头上拔掉黑恶势力再生的“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参与,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可见此次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及其深远影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热切期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黑恶势力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经济发展。黑恶势力不断涉足经济领域,扩张经济实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不择手段、疯狂接取经济利益。要创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毒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各类涉黑涉恶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社会无序和秩序混乱,影响了社会融合与社会稳定,动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凡是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腐败问题严重的地方,黑恶势力就会形成气候。一些地方之所以黑恶势力犯罪猖獗,根本原因在于黑恶势力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具有适宜滋生的土壤。如任其发展下去,必然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入新的伟大时代,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任,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xx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二、扫黑险恶攻坚战打什么?怎么打?
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什么?这次扫黑除恶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主要包括哪几类人呢?
明确了十大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怎么打?按照中央总要求,结合我市治安状况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认为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部门要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时数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为依据,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要把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列为打击惩处重点: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在深化专项打击的同时,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强化农村治安防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扭转一些地方治安混乱面貌。
要统一悬挂张贴标语、口号,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
要组织足够力量下基层,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地区,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要发布通告,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从执法数据、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司法个案、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重点从七个方面收集线索。
1.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村“两委”成员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既要管行业、管场所,也要管情况收集上报;
要落实核查甄别责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天内向公安通报、移送第一批线索情况。
(三)落实“按需上案”机制,专案专班专攻。公安机关侦查力量、侦查资源要向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倾斜,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行为轨迹、社会关系的信息研判、情报收集,查明全部犯罪成员,查清所有犯罪事实,挖深挖透挖彻底,使每起案件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专案一律组成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根据案件需要,抽调足够力量组织侦办,动用一切侦查手段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坚决依法及时查封、冻结涉黑涉恶资金、帐户、财产。
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要及时交由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管。国土资源、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三、扫黑除恶要强化担当形成合力。
这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确保专项斗争稳扎稳打,全战全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不准通风报讯说情干扰办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取证,坚决防止发生执法安全问题。要把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实行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对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着力形成横扫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释放正能量。对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要把握好时、度、效,有选择地进行曝光,充分彰显法治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同志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提振精神、合力攻坚,以决战决胜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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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汇报,要求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扎实推进、精准发力。市监委自觉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落实省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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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联动协作、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截至20xx年x月,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经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满意度达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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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统筹各区县(市)监委和相关派驻机构力量,形成上下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0xx年x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市监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后,市监委又于20xx年x月召开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对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年多来,市监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茬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采取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
“打伞破网”、联点包案领导定期开展督导调研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多次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实行。
“三专班”工作模式,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预审预判组、执纪执法问责组,并成立x个领导联点包案工作专班,充分运用交叉办理、提级办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强化重点突破,有力有效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惩腐打伞工作。
“保护伞”。
坚持把排摸涉黑涉恶。
“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全方位清查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形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广泛收集、认真梳理问题线索。
市监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协调机制,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问题。一方面,对外加强与政法机关配合协作。与市扫黑办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合甄别涉黑涉恶人员政治身份,及时商讨解决“打伞破网”存在的难点痛点,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挺进。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对接介入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案件,主动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严格落实“打伞破网”定期会商机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一周一会商”“一月一回头”,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提升会商实效。另一方面,对内加强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对涉及干部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交叉办理、异地管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区县(市)监委办理有困难的,由市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
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归纳提炼。
“一图、二表、三清单、四环节、五制度”工作方法,实行问题线索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直核、协核,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有其他违纪违法情形的及时转办,全面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效。
对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注重系统治理,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到最基层。
“不动摇”、强化监管“不放松”、治软治散“不松懈”的“三不”防线。目前,已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52项长效机制,其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领域整治宁波解法”、市市场监管局“二手车市场整治”、市金融办“金融大数据应用监管”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宁波银保监局推出的“前堵后截”工作机制、人行宁波支行开发的“可疑交易信息监管系统”、宁波公安“猎隐”系统,在整治“套路贷”、网络金融监管、黑恶线索排查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实战效果。
一方面强化。
“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既做好专项斗争的“先锋”,又做好“督军”,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行业监管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并限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强化目标考核督促落实,将“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各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量化标准和责任部门,确保做到“打伞破网”与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与清廉宁波建设一体推进,与促进基层治理一体推进。
“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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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
“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适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醒作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审判、制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在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先后有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5期;对多名党员干部因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进行问责。
“保护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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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全程,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监委认真开展指导督导,多次实地调研我市“打伞破网”工作,有力指导推动了重点案件的查办;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部署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监委坚持集体决策,认真研究“打伞破网”中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机制制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是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大通过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实施有力监督,为全市监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市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充分发挥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内部贯通融合、统筹推进,外部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力助推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特别是得到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严惩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扫黑除恶应在法治框架下推进,
“打伞破网”也必须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均严格程序、准确定性,精准处置、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黑恶势力隐蔽性日益增强,“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二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合力仍需持续加强;三是重点行业监管不够规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仍未彻底铲除;四是基层治理能力亟需提升,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力度仍需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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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也是一场持久战。下步,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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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发挥市监委“打伞破网”预审预判机制作用,对政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以及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处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防止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主动投案自首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进一步深化联点包案、查否背书、清单化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双专班”侦办模式,综合运用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经验做法,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黑恶案件,及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实现联合打击。强化数字赋能,借助全国12337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平台和监察机关12388信访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联合公安机关准确绘就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态势图,实现精准打击。强化联合督导,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联合市扫黑办加强后续跟踪督办,重点对各地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上下协同联动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发展运用好。
“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健全完善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机制,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基层治理品牌不断巩固深化。推动基层治理提升,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社)换届后“一肩挑”村(社)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严查基层贪腐问题,加大“村霸”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领域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操纵农村“两委”换届、破坏经营秩序、横行乡里、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
“三书三查两报告”和“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督促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发挥派驻监督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协会监管,细化准入、评估和考核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委政府空泛表态、敷衍应付的,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查处偏软偏轻的,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更大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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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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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按照中、省、市要求,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坚决扛起责任,坚决担当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这场硬仗。
二是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和网络等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斗争氛围的同时,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注重对公安部门已侦破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深挖彻查后面“保护伞”。
三是聚焦斗争重点严惩“保护伞”。聚焦纪委监委主责主业,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后面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这一斗争重点,不断完善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同步立案查处机制,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坚决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形成强大震慑,以查处案件的实际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xx个督导组,采取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予以查处问责。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范畴,倒逼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五是利剑高悬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又查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还查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和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尽责,为打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少数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视不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般性工作来认识和对待,工作研究不多,谋划不深,部署不实,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问题。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不够,落实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不力,对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力度有待加强。
(三)发现有价值问题线索不多。截至目前,市纪委核查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基本都查否,问题线索主要表现为“贴标签”多。部分地方、单位线索摸排不力、挖掘不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前期有等靠思想,问题线索基本都是依赖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到看守所和国土、住建等相关单位摸排问题线索不够。
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开通网上、微信举报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一是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拓展运用“xxxxxx”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同时,在xx纪检监察网开通网上举报直通车,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二是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市纪委信访室会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xxxx年1月以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清仓式”摸排核查,列出清单,集中攻坚。目前,共摸排问题线索xx件。三是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市纪委案管室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逐件登记,专人专管,建立台账。案管室已建立xx件问题线索台账,并按规定交办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5月10日晚,xx县xx小学召开全体教师“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并制定“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主要活动总结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学校工作贴近群众优势,通过走访、询问、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主动性。通过到村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不断提高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运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考试等方式,将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到位,全面提高教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召开教师动员会,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和知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开展学习测试和谈话活动。
加大摸排力度,深挖线索根源。深入摸排教职工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全力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张贴扫黑除恶举报公告,建立联合督查小组及线索研判机制,一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接到举报,及时研判,及时按照线索“双向”汇报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向县扫黑除恶办和公安机关报告。
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研判群众举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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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报市律协给予行业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处无涉黑涉恶势力参与、操控社区换届、工程项目建设、市场管理经营、房地产建设领域等,基层治理有序、治安环境良好、风清气正、社会和谐稳定等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发动群众不够,群众参与率低。个别干部群众片面地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常规工作,导致发动群众深度、广度不够,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线索来源渠道不畅,量少质差。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办法不多、力度不大、范围不宽,线索量少质低,给打击处理带来难度。
(三)部门齐抓共管、资源共享不够,存在单打独斗现象。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行动上还没有形成完全统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局立足职能,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快速行动,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局共梳理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条,其中上报市扫黑办条,县区自行处理条,公安机关核查处理条;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条问题线索;省市场监管局扫黑办转办条问题线索、督办条问题线索。截止月日,所有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答复完毕,并对省市督办转办的线索复查结束,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心尽力,全面落实。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个全面到位,七个不断提升”的目标。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最新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次召开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次组织对系统执法人员和经营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问卷调查、次开展专项斗争专题知识测试,做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覆盖、全员参与,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为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制定下发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指导县区有序开展工作。随着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结合新组建机构职能定位开展了“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签订了党员干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
承诺书。
与县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了。
责任书。
逐级落实了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健全了抓促工作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台账制度、保密制度、线索排查流程和《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市场乱点乱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工作资料确保专项斗争有章可循。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置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开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刊登通告、《致广大经营者一封信》等形式,对扫黑除恶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系统先后投入宣传经费多万元,设置高速公路巨幅高立柱宣传牌面、市区高立柱宣传牌面,制作宣传展板面、上墙展牌面,印发面向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宣传彩页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简明读本》本,在政府集中办公区及楼堂馆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多部电梯内led屏进行滚动宣传。各县区局、市场监管所分别召开了辖区市场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大会,受教育个体户、企业主达到万多人。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商标广告协会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万份,广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抱有违法乱纪念头的人员受到教育、收敛转化,让涉黑涉恶分子成为被检举打击对象。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市场监管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三)强化线索摸排,深挖黑恶乱点。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强化措施,多措并举,用摸排线索成果来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座谈、个别了解及从12315投诉举报、信访投诉记录、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诉转案”中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必须有实质性突破的工作要求。全市系统共在办公场所和辖区较大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部位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处,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奖励办法。在完成省、市下派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同时,各县区共梳理上报条线索,经市扫黑办甄别认定,全部排除了涉黑涉恶问题,作为行业乱象和一般问题线索已按相关流程进行了分派办理。至目前,完成了所有线索的“清零”和“一案一卷”建档工作。
(四)强化职能发挥,集中力量治乱。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市县区局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聚焦民生问题、热点问题,集中力量,突出治乱。今年以来,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企业消费侵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计量器具失准专项整治行动、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等多项专项执法活动。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件,争议金额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四品一械”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区市场监管局对两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采取部门内部科股室之间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在局扫黑办召开的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分析,确定下一步。
工作计划。
和工作重点,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建立市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包县区、县区领导包基层所、基层所负责人包管辖区段的领导包抓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并落实督导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传达县区市场监管局、乡镇监管所,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第一线。先后对一个县局负责人摸排线索不力进行了约谈、对一个县行业乱象突出被省局通报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和专项督查、对个县区存在的电梯、液化气瓶安全隐患下发了责令整改和督办函。促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需加强。宣传工作存在对内强、对外弱,市县层面强、乡镇层面弱,面向干部职工强、面向市场主体弱的问题,宣传整体覆盖面还不够大、影响力还不够强。二是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方面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式方法不灵活,措施单一,从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乱象中发现挖掘线索力度不够,许多线索还需进一步摸排;另一方面,个别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怕摸排出的线索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存在不深挖、不细摸、不真打等现象。三是治乱没有形成合力。和其他行业监管部门横向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还不够顺畅,行业内部纵向信息反馈还不够及时全面,工作衔接配合和执法协作方面不充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舆论宣传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将宣传重心下移乡镇、宣传重点放在持续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上,让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思想深处受到触动,形成守法者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者得到严厉惩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利用基层执法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讲究策略、多措并举,充分发动经营者、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争取在有价值线索摸排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在行业治乱上下功夫。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特种设备等各类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使诚信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以治乱成果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在落实整改上下功夫。按照市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扩大整改成效,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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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所辖23个行政村,11493户,人口46723人。现有住户8000余户,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入户张贴宣传单、利用微信群、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书写墙字等方式发动群众揭发举报、公开举报电话、拉网式排查摸底等举措,对23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7件,其中公安机关处理1件,2件情况不属实,4件正在进行收集证据。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
自省、市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以来,我镇立即行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黄金利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了镇村干部动员大会。对镇村干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在镇村主要街道和出入口,张贴《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悬挂条幅236条,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这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全面部署。
二、充分依靠群众、广辟线索来源 。
一是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组织派出所民警及镇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三、积极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
通过组织全镇各村及镇直有关各部门召开专题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立足镇情、村情,以五个“坚持”为原则,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五、成立工作专班,有序开展斗争。
为更加有序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各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跟踪、办结,问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积极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
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我镇通过由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深入群众会广泛宣传动员、公布全镇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和纪委举报渠道及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人民群众通黑恶势力做斗争的决心,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全民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广大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对本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和部分违法案例,群众并未主动举报。
2018年,我**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市委、**委部署要求,我**作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室工作规则》为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切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现汇报如下:
1、狠抓责任落实。我**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主任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严格压实****主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维护全**稳定大局责任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身上,层层传导压力,把各项工作任务与职责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2、部署线索摸排。扫黑斗争开展以来,按照**扫黑**要求,我**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第一时间开展了大量线索排查工作。相关科室先后对今年554件上级来件,685件******来访件,248件**政府门前访件,共计1487件**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涉黑嫌疑**件5件,此5件涉黑**件在**系统上已转****公安局,书信原件已转交**政法委,贴签后将转扫黑**公室。同时我**还对打架、斗殴、村霸等关键词进行了筛查,暂未发现其他明显涉黑案件,后续将加大筛查深度。
3、提高干部本领。今年以来我**共接到扫黑相关文件9件,在我**内部及时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领导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了扫黑**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从而不断提高**干部对涉黑信息的敏感性,切实把****窗口单位作为扫黑专项斗争发现线索的重要渠道。同时要求所有**干部对来访、**、电话访、邮件访内容都要做到仔细甄别,如遇到涉黑嫌疑件,依据流程及时向**扫黑**提供线索。
当前,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这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为更好的发挥**工作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我**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班子会,以加强问题排查、主动发现问题、规范处理流程、保障反馈效果为核心,部署了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下功夫。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二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因地制宜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创建****为“无黑**”保驾护航。
2、探索主动出击。一是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新特征,深入分析、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领域的具体表现,提高发现问题的功力,变被动接受信息为有针对性地搜集问题线索,从而掌握主动权,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二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将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做好收集、汇总、梳理和上报工作,对于问题多发**域提高重视程度,对问题多发领域加大筛查力度。三是我**近期将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分**域对我**对接**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主动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以期进行精准帮扶指导。四是充分发挥作为专项斗争小组成员的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综合打击的合力,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3、加强基层建设。一是重视基层培训,加强基层**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升处理扫黑除恶**问题能力。对此我**计划于2019年1月份开展专项培训,将扫黑除恶专题列为学习重点之一,明确要求基层部门选派**专干分批培训,通过培训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从而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同时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对扫黑除恶问题的敏感性,推进源头治理,改善基层环境,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从而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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