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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午,海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海东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海东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海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和《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东市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析讨论海东市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风险隐患和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情况。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分管的业务作了发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讨论。
会议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从扎实抓好宣传发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协同开展整治规范三个环节,推进海东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有效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培育、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发放宣传册、开展现场普法,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通过突出打击重点,适时提前介绿色作文网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通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全力追赃挽损,针对养老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最大限度降低被害人损失;通过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其他行政机关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督促个人信息处理者堵塞监管漏洞,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剖析诈骗“套路”,揭示案件特点和社会危害,选编发布典型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提供生动教材。强化溯源治理、深挖诱发违法犯罪的监管漏洞,查找有效防范的方法措施,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支撑。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扩大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整治活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金塔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高站位部署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金塔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高标准要求营造氛围。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美丽金塔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制作宣传小视频2个,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2条,累计入户2038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质量推进线索摸排。制定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组织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所等开展联合摸排,对全镇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隐漏案件线索。
下一步,金塔镇将紧盯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迅速整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乱象乱点,打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确保实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5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强,市法院院长王建宏、市检察院检察长尹涓、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李胜坤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要在宣传教育上再深入,创新形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人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要精准依法打击,要严格按照“稳、准、狠”要求,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兴平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5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吴江波主持会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靖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和省专项办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研判工作态势。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认清重大意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栏,专题刊发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和指导案例,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影响力。发动所属文化馆、博物院、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反诈”宣传,创演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诈”文艺作品。
强化隐患整改,突出整治重点。将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列入全年执法工作重点,与正在开展的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行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主动排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诈问题隐患,系统梳理近年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的举报投诉、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台账。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钦州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扎实开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项工作。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根据辖区范围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2、浦北县:浦北县近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依法扣押铲车2台、运输河砂车辆2辆,清理非法采砂船只4艘,对4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清除非法采砂场13个。
3、钦南区:针对原来已整治过的砂场出现反弹的现象,钦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水、陆两组,派出2艘执法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捣毁非法砂场20多个。
4、钦北区:钦北区近期继续加强连续整治工作,扣押非法采砂船只1艘,采砂挖掘机1辆,铲车4辆,拆除采砂机具一批,清除非法采砂堆场17个。
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三、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的犯罪,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引导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对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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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
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
危害。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1、动摇了人们的信仰: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参和人员的增多,活动的频繁,就扰乱了人们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感觉渺茫,使人们失去信仰,不信马列主义、不信科学,而是信鬼神,相信伪科学,去求神拜佛,祈求菩萨保佑。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2、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由于非法的宗教活动,一些信徒和半信徒参和后,蒙受了欺骗,加之有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失去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他们结成团伙,成为了非法宗教势力,有的公开对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有的工作开展,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3、扰乱人们的思想,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的开展。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使人们的思想蒙上了一层阴影,造成了极度的混乱,分不清什么是理想、信念,什么是异端邪说,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什么是美和丑、真和假、善和恶等,对农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利,延缓了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的进程。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4、影响了家庭团结,造成家庭不和睦。有些的夫妻反目,有老俩口闹矛盾,有的青少年误入歧途,荒废了学业,误了青春等,破坏了家庭美德教育活动的开展。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5、侵袭了农村社会主义健康阵地,削弱了党的基层组织。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频繁开展,加之一些地方党组织的软弱涣散,成为了少数宗教职业者、信徒的可乘之机,甚至有的和基层党组织对抗,使得有些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地侵袭了我们纯洁的社会主义阵地,削弱了党的基层组织。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宗教不得干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解释:按以上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其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二、不得强迫公民。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近日,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健身广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为做好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活动现场,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精心准备了预防养老诈骗明白纸,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普及“食品”“保健品”时的`注意事项,并详细介绍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常见诈骗手段,叮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警惕陌生人推销、接到陌生电话等诈骗风险,群众反映热烈,效果显著。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群众对诈骗手段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的防骗意识,营造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了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警惕性,从源头上减少了养老诈骗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汤原县市监局将以此为契机,结合市监职能,大力组织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紧紧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排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防骗意识,守住养老“钱袋子”。
为了规范我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规销售非标、超标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为。7月27日,碌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碌曲县辖区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碌曲县爱玛电动专卖店和碌曲县瑞芳家用电器总汇经营户进行现场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销售“三无”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假冒伪劣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全面做好平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区、市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出现确诊病例和风险区域划定后,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现4-5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预案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应对准备及检测工作。检测对象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波及的县域内全部常驻居民和暂住居民。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全员核酸应急检测工作预案;督促指导县医院、疾控中心、银北医学实验室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和核酸检测仪器试剂储备;我县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迅速调集核酸检测医疗资源和采样医务人员,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迅速提高全县核酸检测能力;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指挥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2.县公安局:负责县域及各乡镇、村、社区设置核酸采样点的现场秩序维护,配合各村、社区做好群众组织维稳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检测的组织发动及核酸检测采样场地选择、准备、现场维护和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
4.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银北医学实验室: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本单位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疫情发生时,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如期高质量完成新冠肺炎核酸全员检测的采样、送检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任务。
5.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本单位核酸采样人员全员技术培训和医务人员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根据本辖区采样点设置情况制定采样人员分配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剂的储备,疫情发生时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同各乡镇、社区按时完成本辖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及送检任务。
五、核酸采样和检测队伍准备。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核酸应急检测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有序如期完成任务,成立平罗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采样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联系单位:
联络人: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联系单位:
联络人: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联系单位:
联络人:电话:
各工作小组职责:日常情况下负责本单位核酸采样工作;应急情况下接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配合做好全县核酸应急采样工作。
六、核酸检测物资和试剂准备。
我县下辖13个乡镇144个村28个社区,全县常驻总人口291208人,按照疫情发生时,4-5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不少于72802份。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银北医学实验室在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各基层医疗单位核酸采样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实验室质控工作。检测试剂按全员核酸检测测算需求储备,各类耗材、防护用品均需满足检测需求。
七、应急检测措施。
(一)全员新冠病毒检测以县为单位,我县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县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响应。县卫生健康局将统筹辖区采样和检测资源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并请求区、市协调全区核酸检测资源给予支援,在4-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
(二)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优先梯次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门诊病例,以及上述重点人群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曾经生活、工作、学习、活动的小区、单位、学校、场所等的全体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波及区域的其他社区常驻居民和暂住居民。各检测机构对各辖区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3-6小时内要报告结果、常规检测人群12小时内要报告结果,确保牢牢把握控制疫情主动权。
八、统筹调度计划安排。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乡镇、各部门、工业园区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标本的采集组织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3-5名人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度。
(二)临时采样点的设置。以划定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协调主要部门在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核酸样本的检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门诊病例,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单人检测"。鼻咽拭子/咽拭子采取一人一拭子一管的方法,每个拭子采集后单独放入采样管,编号、登记、冷藏保存,及时送至实验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波及全县全部常驻居民和暂住居民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第一时间调动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和银北医学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要求,采用混样检测方法(10份样本混合)开展检测。若检测样本出现阳性结果,则对混检前的每份样本进行复测,确定核酸阳性的单个标本。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将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各检测机构每天定时调度,随时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不少于10天的使用量,必要时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反馈至检测对象,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
(二)强化人员培训。各乡镇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运送、处理、检测、安全防护等环节理论及操作技能,为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全员检测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三)保障检测费用。全员核酸应急检测对象检测费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县财政承担,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以外的人员费用由个人和单位承担。各核酸检测机构要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行试剂采购,对违规线下采购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说到宗教它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也是影响新疆稳定、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因素,党中央也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可见非法宗教危害巨大。非法宗教活动严重危害和侵犯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非法宗教活动虽然总体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它对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危害性却很大。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共同创造了新疆的历史和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和发展,为维护祖国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同呼吸、共命运,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作为新一代青年,肩负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使命,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必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切实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渗透,绝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积极参与各项科技活动,讲科学、讲法治,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智慧。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提议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科学,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
我要通过学习掌握探索、发现真理的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理性思维能力,培养良好的思维品质,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有清醒的头脑,学会用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来分析问题,相信科学,正确了解宗教相关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远离各类非法宗教的侵蚀。破除迷信,陶冶情操,树立科学世界观,获得接受健康向上的新知识的能力,努力成为文明新人,学科学、用科学,为建设富庶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
二、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为寻找工作而苦恼,当得知“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时,我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并荣幸的成为了培训对象,如今,我已经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我和家人特别高兴,能享受到国家这么好的政策,作为一名少数名族地区的维吾尔族干部,我得到的不仅是一次就业的机会,更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开拓了眼界,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真诚的态度,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信心留给自己”。在完善自我,学习知识以及实现道德理想的过程中,坚定信念,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基层干起,从不起眼的工作干起,不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做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和少数民族骨干。
三、走进群众,宣传好政策。
作为一名青年,我要不断提升人生境界,学会关心他人和社会,把自己融入社会,以人民、国家的利益为重,带头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热情接待群众,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与农民交朋友。与此同时,大力宣传党的优惠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做好正面引导,并且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成为民族团结的使者,让更多的人了解党的政策,学习到科学知识,远离非法宗教,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干部,我坚决拥护党和民族宗教政策,带头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渗透,管好自己,管好家人,远离非法宗教,切实维护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社会和谐稳定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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