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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8篇)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8篇)



自查报告是一份真实客观的检视,它不仅是对自身工作的一份总结,也是对自身能力和成长的一种检验。希望大家能从以下的自查报告范文中找到对自己有用的方法和思路,以提高自身能力。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精选_

xxx人民政府:

xxx小学接到《关于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召开中层领导班会、村小校长会,认真学习该通知,结合各校情况对照通知要求,对2015年学校收费情况进行自检。通过自检、领导走访等形式了解坛城镇各小学情况如下:

1.2015年度两个学期共收学生作业费20元(每学期每人10元)。2.2015年度两学期共收校方责任险保险每生每年7元,从各校义务教育经费中支出。

3.2015年度全镇没有订一套校服。4.教辅材料学校没有统一订购。5.试卷费、饮水费均由学校经费中支出。

2016年我们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xxxxx小学2016.3.30。

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卫医政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和《来宾市兴宾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xx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院严格按照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温贤科(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梁永海(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姜素芬、张世梅、许光进,张盛青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收费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床各科医生病历评价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等,每月底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逐步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因病施治,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乱收费的现象,我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兴宾区凤凰华侨卫生院。

20xx年10月8日。

收费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精选_

区监察局、农牧局、物价局:

进行了摸底调查,填写涉农收费摸底表登记表。并分别在13个村通过走访村干部、社长、农户,核查分摊表册、入户恳谈、查看收费票据等形式了解2011及2012年涉农收费实际情况。现将我乡涉农收费摸底调查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城郊,辖13个行政村,98个合作社,5663户,人口20017人,耕地面积29571亩,2011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020元。

1.供电收费。

乡电管站分别开展的收费项目有照明电费、动力电费、供电线路维修费用共计三大项,7小类。长安供电所2011年在照明电费、工商业动力电费、农业生产电费(饲料加工、电磨、铡草机等)、农业灌溉电费(人畜饮水、井灌农田)、非居民电费(乡政府)、动力户入户费(新架设动力电农户及村社),都严格执行省物价委、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2012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阶梯电价。2011年共收取照明电费1560000元;动力电费2000105元;全乡87眼机井农业灌溉电费2500000元;动力电用户入户费10500元。

2.水利收费。

河灌耕地面积13546亩,共收取基本水费27092元;井灌耕地面积15025亩,共收取基本水费60100元。

3.学杂费。

中心学校执行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标准,长安中学按照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8元,各小学生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5元。

4.畜牧费用。

畜牧站日常的牲畜就医诊治,兽医医药费、冻精配种费用都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标准采取有偿服务,并按实际收取费用。

5.收视费。

广播站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每户每年收取收视费120元。2011年度共计收视费226800元。

6.社会扶养费。

计生办公室按照省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分别收取计划外一胎、二胎、三胎的社会扶养费。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

7.3万元。万家墩村小区硬化绿化,筹资9.5万元。上四闸。

村文化广场建设,筹资5.4万元。上头闸文化广场建设,筹资4.6万元。以上道路项目建设、人饮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群众自筹资金收取。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社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分摊筹资筹劳数额,无强迫农民以资代劳、也无超村筹资筹劳现象发生。乡上对硬化道路公开招标,进一步增加了公益事业建设的民主公开。执行了村民“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和“五议两公开”的有机结合把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落到了实处。

四、乡村报刊订阅情况。

2012年度村级订阅党报党刊费用25686元,乡镇订阅党报党刊费用39428元。

五、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中,水利、电力、畜牧、广电、计生、教育等各涉农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2.少数村社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减负方面部分群众有怨气和不满情绪。今后要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减负政策培训,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减负政策,强化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

3.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收费过程中要向村委会出示有关涉农收费文件,让村社以及群众明白交费。

4.乡党委政府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属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乡属涉农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或违规收费等现象。

5.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乡镇一级,以便更好地落实减负减负政策。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精选_

2015年7月。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将乱收费视为“高压线”,经常利用全体教职工会等形式,对全体教职工宣讲收费有关政策精神,依法规范收费工作。

1、在08年春季,国家免除农村中小学学生书、杂费后,学校只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餐费(每周50元),餐费标准按家长会讨论并通过的标准执行。

2、学生保险费每年九月初开学时,由保险公司经纪人在学生自愿基础上进行收取,并开具专用票据,没有强制收取等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用经费,没有用公用经费乱发奖金、补发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4、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没有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利的行为。

5、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资料。

6、坚持落实经费审计结算制度,学校每期组织各方代表对学校收费进行监督,并于期末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每月组织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近几年来,我校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行为,没因收费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或上访案件。

2015.7。

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按照上级规定只收取作业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三-----六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除此之外,没有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总之,通过自查,我校的收费是根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无乱收费现象,有力的落实了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收费自查报告

08』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学、霞林小学、棠坡小学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教综[x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x6]53号)文件规定执行。

6、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莆政办[x5]150(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x7]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x6]83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三)。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精选_

根据《滕州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滕减负组字〔2018〕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认真学习了上级的通知精神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校专门成立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相关精神,布署了自查自纠工作。

我校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没有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的问题。学校没有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没有违背自愿原则强行向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校服等,不存在向学生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如商业保险费、午休管理费、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学杂费等问题。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善南街道中心小学。

2018年9月。

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20xx〕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建旺。

副组长:卓瑜瑜。

成员:余秋莲、王秀贤、陈美纶、陈金妹。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4、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7、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区农牧局、监察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20xx]192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9月10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财政、经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组。结合我乡实际,通过在乡、村、社三级大会上学习文件精神,分别赴乡属盈科水利水管所长安水管站、甘州区电力局长安供电所、甘州区教育局长安中心学校、乡属长安中学、7所小学、甘州区广电网络公司长安营业部、长安畜牧兽医站、长安计生站等14个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填写涉农收费摸底表登记表。并分别在13个村通过走访村干部、社长、农户,核查分摊表册、入户恳谈、查看收费票据等形式了解20xx及20xx年涉农收费实际情况。现将我乡涉农收费摸底调查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地处城郊,辖13个行政村,98个合作社,5663户,人口20017人,耕地面积29571亩,20xx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020元。

1、供电收费。

乡电管站分别开展的收费项目有照明电费、动力电费、供电线路维修费用共计三大项,7小类。长安供电所20xx年在照明电费、工商业动力电费、农业生产电费(饲料加工、电磨、铡草机等)、农业灌溉电费(人畜饮水、井灌农田)、非居民电费(乡政府)、动力户入户费(新架设动力电农户及村社),都严格执行省物价委、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20xx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阶梯电价。20xx年共收取照明电费1560000元;动力电费2000105元;全乡87眼机井农业灌溉电费2500000元;动力电用户入户费10500元。

2、水利收费。

河灌耕地面积13546亩,共收取基本水费27092元;井灌耕地面积15025亩,共收取基本水费60100元。

3、学杂费。

中心学校执行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标准,长安中学按照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8元,各小学生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5元。

4、畜牧费用。

畜牧站日常的牲畜就医诊治,兽医医药费、冻精配种费用都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标准采取有偿服务,并按实际收取费用。

5、收视费。

广播站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每户每年收取收视费120元。20xx年度共计收视费226800元。

6、社会扶养费。

计生办公室按照省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分别收取计划外一胎、二胎、三胎的社会扶养费。

20xx年,我乡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相关的7个村,严格按“一事一议”程序操作。20xx涉及道路建设的村有2个,文化广场建设的村有4个,人饮工程建设的村有1个。其中八一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总额10.2万元。河满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9.2万元。二闸村人饮工程建设,筹资7.3万元。万家墩村小区硬化绿化,筹资9.5万元。上四闸村文化广场建设,筹资5.4万元。上头闸文化广场建设,筹资4.6万元。以上道路项目建设、人饮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群众自筹资金收取。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社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分摊筹资筹劳数额,无强迫农民以资代劳、也无超村筹资筹劳现象发生。乡上对硬化道路公开招标,进一步增加了公益事业建设的民主公开。执行了村民“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和“五议两公开”的有机结合把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落到了实处。

20xx年度村级订阅党报党刊费用25686元,乡镇订阅党报党刊费用39428元。

1、在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中,水利、电力、畜牧、广电、计生、教育等各涉农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2、少数村社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减负方面部分群众有怨气和不满情绪。今后要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减负政策培训,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减负政策,强化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

3、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收费过程中要向村委会出示有关涉农收费文件,让村社以及群众明白交费。

4、乡党委政府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属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乡属涉农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或违规收费等现象。

5、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乡镇一级,以便更好地落实减负减负政策。

收费自查报告

我园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园区物价局统一核定并发放收费许可证,许可证每年进行年检。收费严格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收取。

我园将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园所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对代管费伙食费按照8元/天/人的实际成本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每学期期末结算,同时,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餐费收支明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幼儿家长将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直接打入建设银行交费卡上,收入全部及时上缴xx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我园结合幼儿学习需要,为每名征订和配置了相关学习材料,统一由办公经费支出,未另行收费。

1、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无任何其它名义上的乱收费行为。

以上四项是我园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如下: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又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在制定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情况,逐年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我园加大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检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实处。

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事先公示,发放征询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同意后,按标准收取并且规范使用。每位家长分项目签字,自愿清单归档保存。

每学期结束时向幼儿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幼儿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长加收任何费用,不侵害幼儿家长利益。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收费自查报告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加快了教育办学体制和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教育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教育收费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涉及到千家万户,我们学校要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回头看”工作抓紧抓好。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我校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财政物价部门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工作达标”县(市、区)十条标准,坚决杜绝自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认真抓好许可证,收费卡制度落实、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代办费账目,培强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支”的方面,从严控制和管好银行帐户,真正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在刀刃上,对经费支出实行编制预算,立项审批等监控措施,对学校收费管理实行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严禁教育收费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3、严格捐资助学管理。

对跨学区入学的捐资助学款仍按规定限额接受,严格捐资助学的程序,由家长向捐赠学校领取并填写统一的捐资助学意愿书,规范捐资助学管理,做好此款的统筹工作。

4、坚持实施帮困助学行动计划。

学校从收取的捐资助学款项中提取20%,充实帮困助学。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和优秀学生的奖励。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5、杜绝代办费乱支乱超现象。

代办费支出项目严格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自行向学生推销书刊、学习资料、学具等。做好每学期末代办费收支结算明细表,并发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

xx学校。

20xx.xx.xx。

收费自查报告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稳固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标准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标准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标准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立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立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立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立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立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立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标准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立教育收费标准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立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标准,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置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根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标准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工程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局部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局部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局部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标准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工程、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催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根底上,有方案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拟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根底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标准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稳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xx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效劳性、代办性收费操作标准。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效劳性收费工程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那么,严格收费工程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本钱原那么,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工程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标准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别离。

5、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局部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缺乏全区学校的10%。

虽然我区在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鼓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送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抗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罚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效劳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响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xx‟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xx】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

本学期我校根据册教办字[2011]15号、黔联办[2011]7号和州价费【2010】10号文件精神,在开学初作好宣传工作,并将收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含以下内容:

1、一至六实行免费入学;

3、保险费按自愿入保原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册亨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费收费处自愿交纳,每学期20元/生。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违规收费情况,请拨打12358)。

一、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收任何费用。

二、我校幼儿班的收费是按照州价费【2010】10号文件规定收取的保育园费是135元,其他的再没有收任何费用。

三、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领导和教师没有在校内外从事一切有偿服务行为,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教育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严格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收费自查报告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育才二小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收费公示,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市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收费举报电话。其次,自查小组检查了学校公布的《05-06学年上学期书杂费缴费通知》,二小的书杂费交费通知严格按照“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未发现有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深价联〔20xx〕号和深教〔20xx〕53号以及深教〔20x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学生的书杂费交费收据,未发现违规收取“择校生”的有关费用。经过对教务处的自查,未发现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收取转学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款项,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育才二小上下达成一致共识,学校是教授知识和学习做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益的地方。

育才二小的兴趣班和各种管托班都由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康柏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持家长签名回执,收费通知中要求明确说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室的自检发现,二小发放的各种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强制学生订阅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和读物。

经过此次自检,育才二小对教育收费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小将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育才二小。

xx年9月12日。

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阔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阔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置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效劳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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