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是沟通与交流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和协同效率的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xx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我们将按照《xx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在全镇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等五项制度,着力规范、约束和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同时,要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使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要全面落实《关于申报xx镇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加强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调控;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批流程,统一文件的立项、审核、说明、备案和发布程序;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规则,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整体提高我镇政府及部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当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切入点,按照《xx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会同监察、审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继续组织对镇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延伸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链,通过加强调研和论证,探索建立与企业、民生、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敏感性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机制和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对主要行政行为进行一轮全面的检查规范,使我镇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转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继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倡导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政府转型。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乡镇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代办制和竣工联合验收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及时解决职责争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制度,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总之,要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尽量做到能用间接手段的,不用直接手段;能进行调解的,不采取行政强制;能进行说服教育的,不擅用行政处罚。通过上述管理形式的转变和创新,使我镇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拓展行政复议职能,加强争议化解能力。按照《xx镇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和《xx镇复议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求,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新理念,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复议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一方面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以化解矛盾争议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点在案外延伸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系互动机制,使其在规范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要继续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全面落实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和效果;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要做到及时反馈,认真对照整改;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特别典型的败诉案件要启动问责程序。
(六)提升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层次,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继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意见,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法制教育培训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要建立、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同时,要健全乡镇的法制机构,逐步健立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宣传,使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增强。
县依法治县办:
2019年,和爱彝族乡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乡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全乡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和爱彝族乡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乡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卢健刚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乡村社、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村根据村两委换届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年初及时了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和爱彝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书》,并根据全县2019年工作安排制定了《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并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乡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乡长办公会、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和爱彝族乡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暂行办法》、《和爱彝族乡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爱彝族乡办公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县司法局指派各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省三才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9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了全乡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五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乡人大报告了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乡第十五届人代会三次会议31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95%。
(三)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乡长办公会、职工例会和党委会议等会前学法,由分管副乡长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建立了学习台账和学习档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全乡机关、学校、村社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等活动载体,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三是充分利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电力国土信访条例反邪教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及盐边县重大行政决策五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
(四)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全乡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区)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乡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持疏导情绪、察访实情、议事论理、调解兑现“疏、察、议、调”四字工作法,通过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起,成功率达98%,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乡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乡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乡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一是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安监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积极构建践行社会住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乡、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嵊委法办发〔2020〕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
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1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
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2020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2020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事处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实现我县高水平崛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以办事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核心,强化领导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贯彻2020年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科学决策,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严格按照广泛论证、起草说明、草拟、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意见,审核、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颁布实施的程序进行。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一是以办事处工作群和办事处内主要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居)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二是以党政人大办为主要部门,加强对市、县的信息报送、交流工作,促进舆情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办事处的最新动向和决策出台状况。
四、强化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办事处积极参与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切实预防重大群体性案件和突发性社会事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继续完善兼(专)职法制员制度,各村(居)至少指定一名兼(专)职法制员与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法制办完善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工作。
总结。
等文件起草。
莘州街道办事处2019年1月10日。
区政府: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万里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社区治理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同心共创美丽家园。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里街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全街道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街道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制定《中共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和《普陀区万里街道行政党组工作细则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要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事务决策律师参与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双结对》协议。充分调动并发挥社区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鼓励社区代表广泛参与,为代表参事议事搭建平台,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式,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10月16日邀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法扩大会上开展《宪法》专题讲座,以“七五”普法相关读本为范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每月主动公开《万里街道2020年实事项目进度表》,及时公开街道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以“社区事务网上通”微信公众号、海报、电子屏及告知单等形式主动公开《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相关业务新政》、《办理新版社保卡相关业务流程》等政策解读内容。完成政府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4件,公开率100%;其中,公开公文类信息4件,主动公开4件,主动公开率100%。
(四)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机关干部强化依法治理意识,提升依法办事水平。法律顾问通过深入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定期咨询接待、参与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化解工作,参与涉法涉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541人次,举办法制讲座25场次55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0条,参与纠纷调解35次。
(五)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实践和宣传活动。
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在“3.8”、“3.15”、“6.26”、“8.16”、“12.4”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涉及妇女维权、反家暴法、禁燃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青少年自护、禁毒等多内容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等大众新传媒优势作用,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开展普法防诈骗情景剧居民区巡演,增加趣味性和理解性,提高社区居民防范和法律知识。
(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台作用。
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力度,依托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官、街道法律顾问、居委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提高调解成功率,以大调解实现社区大稳定,服务群众、为民解忧。今年,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31件,478人次;受理矛盾纠纷37件,调解成功37件,制作协议书37份;开展纠纷排摸9次,发现矛盾纠纷并调解172件;处理110报警201件。
三、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
(二)调解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把依法行政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街。
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街道重点工作项目内容,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下沉,在片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制定片区人民调解机制、流程图和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运作流程图等,端口前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机制作用,多形式多内容普法,将普法贯穿于信访、调解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大依法行政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对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加大对居民区法治宣传氛围营造,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万里讲坛、小区宣传栏等媒介,推动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的意识。
万里街道办事处2020年11月9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政府法制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和推动力明显增强,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2布《长沙市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接受区、县(市)。
3人民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4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执法行为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权基准的依法适用,并将裁量权基准的规范适用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首开依法行政讲评先河。召开依法行政讲评会,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20个规范性文件和10个行政执法案例采用ppt讲解方式进行深入、直观的剖析和点评,首开全省依法行政讲评先河,成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新实践。
7络。建成了规范的呼叫中心,共设45个坐席,24小时接听市民来电,已于12月26日正式运行。
近年来,长沙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和推介。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更清、要求更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法制工作的要求更高,我们将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必须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守法、行政依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8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有效避免发生“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现象。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增强法制系统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才培养高地的作用,畅通法制人才的输出、交流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合纪委、审计、人事和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
为此,长沙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笔人:唐曙光,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启贤,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策咨询》编辑部主任)。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
报告。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近年来,**县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依法履职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紧抓领导干部这个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定期配发各类学法资料,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年共举办领导集体学法专题讲座3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能力。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培训基地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年,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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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示范创建。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柞水建设的重要载体,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召开后,对标省市要求,立即召开县、镇办两级推进会,对我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从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文明执法、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示范创建六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省市要求,印发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办、各部门,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二是健全创建机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了县、镇办、部门三方联创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抓总负责,各镇办、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格局,积极开展县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县级示范镇办3个、示范部门6个,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督查指导。为了保障示范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县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4月和8月,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对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11月,成立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社等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三个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记录、文件、案卷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情况等方式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创建工作效果。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行微信办照、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为22个单位增设了行政审批股,实行了行政审批专人专岗,一个窗口对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结率达99.3%,群众满意率达到98.38%。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小岭镇、凤凰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同时,扎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违规建筑问题32个,经市上验收,全部销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6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均实现了网上预约服务,查看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进度,网上办理事项占全部审批事项51.2%。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就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城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群众意见征求会7次,吸纳公众合理建议50余条。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不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领导不签发”的原则,县政府法制办今年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00余件,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坚持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3次,提合理化建议45条。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与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和陕西诺灵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了顾问报酬,成立了以律师和法律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同时,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2次,提出专业意见30余条。各镇办,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新增45名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各镇办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坚持“六个一”工作推进法,严格按照《商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县9个镇办、29个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执法透明度。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商洛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开《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累计公布行政执法信息170条。
五、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公开县政府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权,共接待申请复议咨询3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办结2起,其中决定撤销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今年以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共受理案件1366件,调解结案1342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
六、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柞水县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6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6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目前,已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6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9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场次,组织《宪法》媒体知识竞赛,开展“助力脱贫攻坚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全县所有镇村、中小学校普法宣传全覆盖。同时,每天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普法宣传暨平安建设公益广告4次,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暨平安建设短信2条,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2019年,我县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出台《xx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xx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市政府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川政办字〔2020〕13号),组织全区部门单位、镇(办、开发区)对照《xx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梳理确认涉及土地规划、城区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项,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川政办字〔2020〕65号),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xx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另外,今年7月份又印发《xx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xx区2020年度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工作培训会议,开展xx区2020年度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工作,有效提升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发挥。制定《xx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以区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和区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为基本原则,确立起“一库一委”(法律专家库和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法律顾问队伍,遴选法律专家库成员31名,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10名,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建立区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全区所有的13个镇(街道、开发区)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面和履职渠道,形成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常态化机制。区政府组织法律顾问马志忠等教授和专家参与鸿丰矿业关停整治、熔块加工企业关停等重大涉法事务的处理,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今年7月份,组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xx品牌创建活动,为建设“富饶、秀美、幸福新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体制。行政复议工作作为《xx区政府工作规则》和《xx区政府议事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政府议事日程,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复议重点工作,区政府法制局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负责人对复议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省市规范完善集中复议职权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规则,借助“外脑”厘清疑难案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决定的社会公信力。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制定《xx区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重心下移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网络,将符合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纳入复议渠道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巩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成果。以“基础保障、立案、审理、决定、行政应诉”五大体系为支柱,制定《xx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及标准体系》,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调查审理、决定、送达、回访满意度测评等13大项54小项工作程序,形成了77种法律文书样式,设立“三科四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办案设备,确保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和“复议案件2人以上专门人员承办”的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复议工作人员和复议联络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今年5月份和7月份结合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分别举办了2期行政复议业务知识培训班,基层复议联络员的工作水平明显得到提升。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重要制度上墙公示,在显要位置摆放服务指南,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简单案件30日内办结,推行公开庭审制度,复杂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审理,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事实认定准确、证据论证客观、说理充分透彻、引用法律精确详尽、结构严谨规范”,不断提升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认可度。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调解结案3,责令履行6件,驳回3件,中止1件,维持10件,不予受理5件,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诉讼1件,法院一、二审均胜诉。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建设和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职责的意见》(川政办发〔2020〕6号)和《xx区行政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制度,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专职行政应诉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今年以来,xx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已生效判决13件,驳回原告诉求11件,确认违法2件,被诉行政机关均按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服区政府行政行为向市中院提起诉讼的案件15件,其中,已开庭审理14件,除1件经复议后起诉的外,13件应诉案件区政府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目前,已判决2件,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制定《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xx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核机制的通知》和《xx区政府法制局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巩固行政调解“六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同时,对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单位制度落实和行政调解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道、开发区)、疑难纠纷不出区”,目前,全区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六个一”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大量的行政争议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2561件,信息宣传报道302篇。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接到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后,我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1、本年度根据《关于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近3年合同文本包括:《xx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仓库购买合同》、《统计vpn网络建设合同》、《法律顾问协议合同》、《统计年鉴印刷合同》、《课题研究外包合同》等。聘请法律顾问,认真制定《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服务外包合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上户礼品购买合同》等。
2、开展前置法律审查工作。今年制订实施《xx市xx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暂行)》,按照法定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发给律师评估后送区法制办审定。
3、本年度,我局未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
4、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议或者部门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最终才形成决策文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三、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情况。
1、本年度,我局未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进行设立、撤销或者调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没有出现私自违规操作现象。
2、本年度,我局未出现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显交叉、冲突、缺位争议。
3、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xx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无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执法依据变更、执法职责和权限变更情形。
4、区统计局现有行政服务事项5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规定在“福田政府在线”及“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编码库系统对外公布。我局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所有管理规定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对受理的项目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各种申报材料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格式,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存在内部流程外部化的现象。
四、规范行政处罚和强制等执法的情况。
1、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我局无委托执法情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8月协助市区法制办完成全局28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新证办理及换证工作,统一办理《xx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能、分解执法职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机构(岗位)。
3、制定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流程、设定执法环节,统一制定执法文书。
建立行政执法的告知、听证、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
4、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组织对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5、本年度内我局无发生强制执法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行政监督情况。
1、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计执法检查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及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后交区统计局存档。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并督促各检查小组切实纠正检查程序、标准、文书、执行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近年来我局的案卷评查成绩呈稳步上升趋势,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本年度,我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平台,每季度公布一次我局行政处罚情况。
3、本年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按时办结率100%。
不少于8小时,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同时结合工作的开展,组织3次业务培训,召集全区相关单位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大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其中,4月18-19日为贯彻市局改革创新座谈会精神,汇集统计人智慧和谋划福田统计的改革发展,召开“谈改革、献良策”统计工作恳谈会和培训会,局各科室负责人、街道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及统计站长、协管员和社区代表共40人参会。7月25日,我局举办“统计信息与统计分析写作”专题培训,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牛长涛处长及我局综合科祝建军同志担任主讲人,全区统计系统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9月22日,召开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暨普查员培训会议,全区十个街道共计300人参加。
八、普法情况。
成立了“一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固定时间集体学法,对干部、职工起表率作用。制定了《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实施办法》、《2013年xx区统计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培训、收看电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法律处法规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的学法活动。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部门、行业的特点,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九、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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