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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精选19篇)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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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自查报告

黔西南州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工商局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工商局以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实处,温泉县畜牧兽医局通过多种举措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掌握政务动态。

该局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确定政务公开内容,定期、按时在公示栏公开该局各项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五公”经费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人事变动、拟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区域规划和畜禽改良规划;负责良种畜禽的引进、培育与推广;主管种畜禽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按标准对种畜禽场进行验收,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内容,增强该局履职的法律性和透明度。

该局认真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坚持依法治疫;采取以计划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努力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地开展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努力提高畜禽疫病防治技术水平;监督兽药生产及销售;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防疫督查,促进多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务公开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进行追究。同时建立群众监督、信访处理办法等,为公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向群众公开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我校“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周海芳校长到局里开会回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德育处负责落实,各科办公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校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三人”小组(即小事有三人小组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校长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教育工作。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是大法治建设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州畜牧水产局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一是成立“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放管服”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签订全州畜牧系统《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目标责任书》和《黔西南州2016年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意见》,强化责任,落实任务;三是完善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利用每年“放心农资下乡”维权活动周,发出普法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培训咨询;二是是积极参加州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理论培训学习;五是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

(三)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权力和责任清单》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南,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明确了我局权力和责任,工作重心向服务型机关过渡。一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15年的12项精减至3项,减少80%。

(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

1.落实“放管服”方案,认真落实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2016年我局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饲料生产经营工作2项。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合法性审查。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5月开始,对局至2015年以州牧通文件清理。共查阅2卷398个普发文件,从文件清理情况看,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有0个,;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党政办公系统公文传输规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流程。

3.加强执法证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证的管理,亮证执法是执法主体应尽的职责,定期组织专项学习、考试、颁证等工作已常态化;二是对2名2退休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收回,待办理退休后向州法制办办理登记注销。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积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权限下放项目的服务、指导、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向上沟通,对下指导。对于下放至县的.项目,积极主动协调指导和培训。

2.积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指导。充分发挥州级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库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对各县市、试验区畜牧水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报告进行评审,特别是协助县级开展下放后项目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保证充分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强项目建设的对上协调,对下指导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省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上报和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加快州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和服务工作;三是根据需要及时下县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对办法。

(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而导致法治理念意识淡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分析:一是重业务,轻学习,尤其是法律方面的学习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到位,工作搞突击、先上车后买票、行政依法滞后。下一步重点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到在学中用,在用中学,提升法治能力。

(二)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合法性审查不到位。

通过对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反映的问题分析:一是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作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法理依据不足,甚至与上位法冲突,审查不到位。应该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文件,因文件法理依据不足成普通文件;三是拟文素质不高,文件基本要素不齐。原因分析: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到位,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按流程备案。下一步应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各流程、各环节的监管。

工商局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们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实行“三清”制。对咨询事项做到“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不让办事群众多处问、反复找、来回跑。

二、实行一次性办结制。凡申办事项符合法定要求且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一次性办结完毕。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企业开业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随到随办。

四、实行跟踪服务制。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为企业联络员,本篇文章来自。采取事前介入、上门服务、定点联系、全程跟踪等方式,为被联络企业无偿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咨询、代办工商证照等服务,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五、行政处罚坚持“就低不就高”原则,对情节轻微的违法案件,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六、凡是未进入《xx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费用坚决不收,依法依规可收取的费用坚决按最低标准收取。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效率不高,态度粗暴,不履行服务承诺或者对投诉处理不力等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承诺,恳请监督。

20xx年x月x日。

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20xx年xx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饶府发[20xx]18号)安排,我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牵头工作。

(一)下发文件,及时布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实施办法》,我市于20xx年9月2日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16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xx年11月4日,我市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其中一单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两库一细则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建成,报市法制办备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督查,促进工作。为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专门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1个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20xx]3号),20xx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20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20xx]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7〕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各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7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工商局自查报告

根据市行评领导小组和省工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在市行评办和驻市工商局行评代表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内部查找,外部走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自查自纠了一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1.认真宣传发动。x月x日,市局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宣布《xx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局长作动员报告,驻市局行评组长作重要讲话,基层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局安排,层层动员发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措施,介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帮助工商部门自查自纠。

2.做到领导带头。市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表率。市局专门就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x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第一个上交自查自纠报告,其他各位局领导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机关支部讨论会上,各位局领导带头发言、剖析,谈问题,话整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班子成员,也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带动系统干部自查自纠树立了榜样。

3.加强督办检查。为了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对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作出统一规定。x月x-x日,市局组成x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的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市局行评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x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也按照市局要求,对下设或内设机构进行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对工作不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专门跟踪督促,帮助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直至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内查外调,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以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查收费不规范,纠正搭车收取、不公开收费,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的问题等五查五纠为重点,全系统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部分单位还专门召开支部会议,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相互评查,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系统共撰写自查报告x份,其中,单位x份,个人x份。

2.全面外调。一是全面回访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清理去年以来行政处罚、12315实名投诉举报和信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回访,深入了解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消保维权和信访工作情况,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x条。

二是全面走访征求意见。制定《xx市工商局走访市场主体须知》,对全市所有市场主体进行了分级走访,市局各位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宣传工商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举措、成效,真心征求市场主体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适时为市场主体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市局专门印刷《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文件汇编》、《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专用信封(载明回信地址,贴足邮票)各x万份,上门发放到城区各市场主体手中。目前,城区收到回函x份,其中,署名回函x份,对工商工作满意度为x%,收集意见或建议x条。

三是加强沟通征求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均达到x%。x月x日,就如何办理重点提案,市局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x月x日,市局专门召开市政协三届四次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向市政协领导和委员集中报告今年xx件提案的办理情况,同时汇报今年以来的工商工作,进一步征求意见或建议x条,获得到会领导和提案人的赞扬。

四是召开会议征求意见。x月份以来,全系统x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召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报告会,有x名执法人员(其中分局长、所长x名),向辖区x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报告了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现场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x人次,收集意见、建议x条。同时,系统各单位通过培训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收集对工商部门、工商干部、工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x条。

五是数据电文征求意见。行评期间,市、县工商局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征求意见方式,发送了大量手机短信,截止目前,共收集意见或建议x条,其中,通过电话x条,通过传真x条,通过电子邮件x条,通过网上互动平台x条。

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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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xx〕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放管服自查报告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5项,所占比例75%。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放管服自查报告

2016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二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15〕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14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14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15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x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xx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实行行政x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x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将全部项目进行x,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x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行政x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x度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放管服自查报告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

放管服自查报告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放管服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临洮县工商局发挥职能,在“宽、严、优”上下功夫,做好“放、管、服”文章,继续优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准入环境“宽”上下功夫,做好“放”字文章。认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行“先照后证”改革,继续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6月,全县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4343户,资金总额103.15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18%、63.08%。核发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942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44户,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6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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