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领域,情况报告是向上级或合作伙伴传递信息、沟通思想和分析问题的重要工具。这里有一些来自各个领域的情况报告样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的范文吧。
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二是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协助共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为我市产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组织制定市内跨区域协作招引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等政策措施,实现区(市)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四是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预算法实施条例。
(一)放管结合,提升会计行业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的区(市)县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其他区(市)县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全程网办”。20-年,全市以“全程网办”的形式,累计为579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天府市民云app及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创新打造成都市会计中介服务平台,使购买服务过程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推动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中介服务市场。
(二)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打造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3.0版政策措施,打通电子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国制造”、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发展等政策,积极落实“蓉采贷”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4.0版政策措施,通过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优化电子采购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综合举措,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着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重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中间环节,建立“政、担、银、企、户”五方合作机制。构建形成“5+2”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设“政银担”风险分担体制。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在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成都市地方法规《-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出财政意见建议。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1+n”制度体系。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绩效跟踪问效及专家咨询机制等方面,不断拓展“n”的纬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服务成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制定涉及本市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调研、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双备案”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书文本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一)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二)加大政府采购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大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撰写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指导相关参与主体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捍卫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不足问题。探索开展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对采购活动中的高频违法风险点进行精准预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源治理。
(四)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等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等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政策文件、政府债务信息等依申请公开5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20-年60项行政权力在局官网公布。
(三)主动接受监督。参与“成都面对面·党风行风热线”活动,回应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保等资金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做好预算报告解读工作,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二)妥善处理被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提交案件材料,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切实防范案件办理风险。继续推动落实本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20-年办理被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8件。
(三)畅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络理政等渠道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等方面诉求58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将宪法学习纳入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观看我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参加宪法网上答题活动。
(二)广泛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300余册,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方式完成四本指定学习资料和三本简史的学习,开展主题研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2300余人次开展财政法治、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工作水平。
20-年,我们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政策实施后评估不足等问题。20-年,我局将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财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部署我市财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惠企纾困、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清理,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做好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起草单位与内设法制机构权责,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
1、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2020年,我乡积极配合自治县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县编办的工作要求,我乡于认真完成上报xx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指南梳理工作共88项,并于2020年11月前在政府网公布。
2、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建设。
(1)加强法治乡建设,努力提升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3、进一步推进法治乡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乡共有9名干部拥有资格执法证,分别为乡政府5名,计生站1名,司法所1名,派出所2名。我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始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破案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在决策部署上,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年初以来,我们对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治安整治,以“严打”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种违反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2020年我乡共立刑事案件2起,破2起。立治安案件10起,查处和结案10起,查处率100%,通过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处理,辖区治安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反映很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认真贯彻县综治委关于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措施,踏实履行共建义务。十分重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主要措施:一是将九年制学校列为重点单位来加强治安巡逻,督促“三防措施”的落实,学生上下晚自习时间定期巡逻;二是在学校开展“收刀治暴”行动,通过收缴治安管制刀具、校园管制器械,避免学生之间因为矛盾纠纷出现的伤害血案。三是从重从严处理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四是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一年来到学校上法制课、交通安全课共2次。大大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大力整治,使学校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大大改善,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提供了安定的治安环境。五是开展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为加强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xx乡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工作实行分组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六是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市场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了信访接待受理答复工作流程,日常信访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回复。一年来全乡共受理信访案件4件,答复处理4件。二是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资料,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制订矫正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并签订监督、监护责任书和志愿帮教协议,以“收得进、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对现有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严格制度、依法监督,人性化管理。并与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司法所已接收人员9人,9人都是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未发现漏箮脱管、重新犯罪现象。三是夯实基础,为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自前年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做好了以乡、村、网格为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网格化管理顺利施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还组建乡、村矛盾调解、治安巡防、法律政策宣传等团队,负责做好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处理信息动态录入、特殊人员帮教和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服务等工作。一年来,我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名,事件处理10条、个体工商户(民爆物品)6家,走访特殊人员52人次、危险品个体户25人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人次。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2020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10次,包括警示教育观看活动。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普法考试,全乡共143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年度的普法考试,无纸化考试率达100%,合格率达100%,2020年我乡将继续按要求完成普法考试工作。同时我乡把普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充分利用发资料、贴挂图、出版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600份,悬挂大横幅标语5条,张贴小标语36条,出8版墙报,群众受教育面11000多人次。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要完善层级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投诉办理、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大对本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2)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乡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人民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创新接受外部监督形式,让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7、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综治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综治办先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和《矛盾纠纷月报表上报制度》,规定村调解委员会于每月25日将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上报乡调解委,乡人民调解委在月底将纠纷调处情况汇总上报县法制办和县综治办,制度形成后严格执行,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乡人民调解委成员实行包村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使乡调解委能全面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动态。其次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完善规范化调解委会的硬件设施。全乡现有乡人民调解委员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村两级调解委全年共受理各种民间纠纷53起,调解率100%,调结率95.3%,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全乡无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事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产生的恶性案件,为创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柳州市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在各村全乡已确定8行政村均有法律顾问,该项工作已按照《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9、扎实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2)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共7名,其中领导2名,干部5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二是及时梳理本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法程序,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法律法规的全面、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四是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行使有据,查处违法行为有规,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作,切实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今年无立法工作任务。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
方案。
》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密切关乎群众的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众的关注度较高。我局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形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重大活动、规范性文件在xx县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我局在政府公众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政策和信息,将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宣传。我局还在服务对象、各机关选取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工作进行评价,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度,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力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办全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
党工委以及办事处对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对xx街道办事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坚持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为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严格按照《xx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xx工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xx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xx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开展了相关学习,重点开展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依法防控专题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也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干部职工和各村居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学习和培训,使得全办干部职工和各社区(村)工作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更加了解推进开展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意义。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
我办在每月的集中学习会至少安排一个以上法律知识学习议题,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会上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本科(室)涉及到的各种法律、地方法规进行领学并一一解读,详细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2020年因新冠疫情停开了1月至3月的培训会,但也通过将学习资料发工作群等形式要求全体干部进行自学。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一方面使参加学习的全体干部对在本职工作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对办事处其它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使得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到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工作。
(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尊宪活动。
在将宪法的学习列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同时,还在舟水机关支部以及各社区(村)的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中加入宪法的内容,并按规材料订下发了《xx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周的活动方案》,并撰写了活动开展简报及。
总结。
一是制作了内容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横幅,要求各社区(村)在辖区个人流量较多的区域和居民小区自行制作、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标语20余条,并在各宣传栏张贴法治建设挂图,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由司法所、xx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12月4日当天在xx辖区人口聚集地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禁毒法》、《信访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吸引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共计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50余人次三是召集各社区(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由xx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主讲的《民法典》专题培训,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中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以及《第七编侵权责任》等内容,以案说法,通过实例,深入浅出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提升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了我办法治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
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xx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方案》、《法治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法律服务室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的范畴及流程》等制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和xx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制作了一社区(村)一律师的岗位牌,上面注明了律师姓名、帮扶社区、联系电话,使广大群众可以直接联系律师解答法律疑问。二是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分类装订xx街道办事处的法治宣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登记记录册、经费保障、司法所法律咨询册、法律服务室的工作登记记录册、法律顾问咨询记录册、无偿法律援助登记册、人民调解记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会的档案。三是认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专题培训3次。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切实优化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共有专职调员数量1人,兼职调解员33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提升调解水平,抓好业务培训。
召开了舟水片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对调解卷宗的填写、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社区(村)调解员队伍素质。
(三)抓三类重点案件。
警民联调室调解矛盾纠纷73起,正在调解过程中3起,司法确认2起。各社区(村)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93起,其中口头调解175起,防止民转刑纠纷2起,防止群众性上访纠纷1起。对以上的矛盾纠纷,除口头调解外,均一一建立了调解卷宗。
五、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确保以法维权。
全年为来访群众无偿解答法律咨询43次,无偿起草民事起诉状4件,修改合同3次,初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无偿法律援助8人,其中涉及命案防控家暴离婚的2起,涉及劳动工工资追讨的1起,工伤要求补助的1起。解答退役军人法律咨询6次,推荐到局申请法律援助1人。
(二)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深文。
按时报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以及我办在建设过程中关于法治宣传、法治服务等信息、简报共6期。
(三)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
进行了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村5个涉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的申报。在创建期间,区司法局与我办相关科(室)共同对涉及的5个社区(村)进行了4次资料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落实。自5月12日起,在5个居(村)公共法律服务群每天发布1条法律相关知识以供学习,共计发布各类法律原文、解读讲稿16篇,以案释法讲稿11篇。
(四)七五普法的网上申报。
在法宣在线的普法网上传了xx五年来七五普法相关文件、照片、简报等共计22页。
(五)依法治理建设。
按时起草、报送xx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以及五年总结报告,在6月和8月分别报送了督查整改的清单和整改情况报告。起草并下发了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撰写并报送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
述职报告。
(六)党建示范的法治平台建设。
通过和挂帮的xx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创建了“xx说法”的法治品牌,现已落实办公场所,人员台账资料等,现正按计划每月开展工作中。
。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税政条法科,办公室下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确认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处罚普法工作组、行政给付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组、其他执法事项普法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并建立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吃透***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思想宣传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财政部门特色,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
(三)经费保障有力。
全市普法、依法治市等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20-年全市各项行政执法经费累计投入6470万元,下达普法依法治理经费300万元,有力保障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编制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法普组〔20-〕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编制20-年度普法计划。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制订并落实《-市财政局20-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保20-年度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取得实效。持续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省财政知识法律培训》、《政府采购服务专班业务培训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年我局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人报名参加,均通过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报名参加《20-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
(三)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计法竞答活动、政府采购服务专班培训、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视频培训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滚动电视、微信等载体宣传《乡村振兴法》、《密码法》等公益性法律法规。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
制订《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晋委编办〔20-〕50号),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1项,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制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的通知》(晋财[20-]25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的通知》4份文件,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替代。。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的办理时限从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
3.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两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服务星级全部提升为“五星级”,即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且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二是强化电子证明应用,电子证明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实现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五级十五同”的要求,我局负责审批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让代理记账许可申请机构在申请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审批服务方式。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的制约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等措施,今年来,我市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221个,惠及企业878家,减免金额3940.66万元。减少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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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根据我乡的工作特点和执法状况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法制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法制机构。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尽管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清醒认识到,巡察发现问题是警示,以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下一步,我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退役军人事务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短板,盯住不放、挖出病根、及时纠正。
四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直面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反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整改工作中完善的相关工作制度。
(一)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全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三是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等研究部署立法、普法等工作8次,先后对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批示11次,推动中央和部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调研。科学申报20xx-2025年重点推进立法项目8个、2022年立法项目2个。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研究出台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地勘单位改革等政策,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规政策管理。对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启动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三)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有序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范围内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成都市、绵阳市等市政府行使,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二是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项目一对一确定“用地保姆”,省级核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8个,全年获批建设用地45.5万亩,川藏铁路、成渝中线高铁、大运会主场馆及配套工程、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电站、夹金山隧道等一大批国省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实现“多论合一”,论证审查时间减少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0%对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等25个事项和不动产登记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四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出台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矿业权出让环境。会同财政厅公布钒钛磁铁矿等6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全国率先采取“固定采矿权收益率+竞价探矿权出让收益”方式出让2宗锂钾资源矿业权。20xx年度,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先进窗口单位。
(四)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配合做好20xx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在德阳市、峨眉山市、高县开展省级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全省发现违法用地4199宗、8.17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13件,其中省级直接立案查处2件、挂牌督办5件。三是大力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向3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印送提醒函,采取定期通报调度、点对点提醒约谈、暂停用地审批、追责问责等方式持续督促整改。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达87.83%,历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整改率达81.85%。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长江黄河流域违法用地采矿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五)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35次、公平竞争审查6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形成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3件,实现连续6年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零逾期。三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清理涉及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则。土地整理、地灾防治等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系统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上线试运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项目129个,发现问题18个,均整改到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州)“两代表一委员”机制,14位厅级领导赴市(州)调研座谈,收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460条,已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高度肯定。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集中交办自然资源系统的529件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完成化解;开展“走基层、解忧难、化积案、维权益”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61件,化解率达91%。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835件,同比增加42%。坚持定期通报和以案释法,发布案情通报12期、典型案例3期。三是全面排查整改征地类案件。全系统共排查1397件,实质化解1091件,持续化解306件。
(七)扎实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的示范解决任务。一是围绕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全系统梳理形成单位法治总台账和总导图各22份、部门法治总导图649份、岗位法治分导图2771份、业务流程图1751份,强化了干部职工岗位法定、职责法定的意识。二是围绕行政裁决运用不足,出台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办法,拓宽争议解决渠道。三是围绕生效判决执行难,与省法院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实现被执行不动产在线查询、查封、过户。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谋划出台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制定20xx年学法普法指导目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制度等专题培训12期、培训1100余人次,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4期、培训47000余人次;组织“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庭审旁听等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法治参阅7期、基层疑难问题征集解答3期、法律法规问题解答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多形式面向社会普法。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布各类文稿300余篇、短视频35部。强化与其他部门互学联动,到省法院、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我局以依法行政为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以及省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一是理清行政管理体制,理清特别是行政管辖范围、受理范围及时限的问题,依法推进行政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全面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每周召开一次局领导班子交流会,通报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决策。
我局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用集中式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学习在前、体会在前、研究在前”的原则搞好学习研究;二是利用就业局微信公众号、挂横幅、发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利用日常巡查、专题宣传、矛盾调处等时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三是组织用人单位、劳动者参加普法宣传会,尤其是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对建筑领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开展了专题宣传培训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面提升了我区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首问责任制度、协查协办工作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抽查执法制度,执法工作程序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抓好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目标分解到岗位和人员以及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执法工作谁违反规定、违反纪律,就追究谁的责任,并将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结合专项检查活动和日常巡查,定期到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项目进行劳动保障巡查。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我局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实施了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汇报制度、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案件报告报备、案件审查、个案监督、错案追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规定了处罚案件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统一管理工作,并在执法过程中告知行政相对人监督电话和监督途径。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能,大力整顿和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以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依法查处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局没有行政审批权,只有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用工备案等权利。全部行政审核、备案事项、审核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领导分工、职责和人员都对应制作了标牌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截至2020年12月,没有出现行政复议。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劳动用工管理;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普法活动;三是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监管。
我局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为规范我区劳动用工,促进我区企业健康发展,推进我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最大的努力。为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西乡塘区xx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清理上报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收费项目确认单,使行政审批进一步透明化、阳光化。2021年,截至10月底,共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815本;一孩411本,二孩371本、三孩33本;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事项1004起,小餐饮登记申办事项812起,小作坊登记申办事项32起,小摊贩登记申办事项17起,指导食品经营户申办许可534起;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街道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予以纠正。2021年,截至10月底,街道配合城区卫生监督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社区村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3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53家。立案率100%。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0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0家。唐山市场所共接到投诉举报370起,其中职业打假31起,已办结308起,按时办结率达100%;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12起;共检查学校食堂28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72家;检查小作坊46家次,小餐饮586家次,小摊贩6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xx所共接到投诉举报566起,举报205起,已受理368起,已办结318起,按时办结率达86.41%;今年共立案30起,已办结24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21起;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288家次;检查小作坊96家次,小餐饮1682家次,小摊贩125家次;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215次,面积14.8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四)增强市场管理服务能力。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以加强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市场经营欠规范等为监管重点,规范经营秩序。一年来,出动联合执法人数4.3万余人次,查处整治乱摆乱卖、跨门槛经营3600余起,整治人行道违章停车2.5万起,罚款金额约1.75万元,清除卫生死角4500多处,清理小广告1.1万多张,清除杂物和建筑垃圾850车;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街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二是在解决涉及执法方面的信访问题时,街道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时间较长;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街区经济社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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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月**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我立即召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于**月x日,召开局党组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我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区委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精心统筹推进。对照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原则,围绕x方面**个问题,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形成表格化、条目化的整改台账,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事项及时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销号。
四是持续督导调度。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着力督促检查,以上率下抓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内,我坚持全程督导,强抓各责任部门每月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和整改进展情况,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着力正风肃纪。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既定措施深入整改,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对重要岗位进行排查梳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细抓实。在局党组的带动下,各业务科室积极推进整改,形成了整改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抓到底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开展。
按照县法制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财政局组织专班力量对本部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经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梳理“两权”清单,全面依法行政。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权力在社会的监督下,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行政职能,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4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5项),厘清法律法规依据,梳理行政权力规范程序,编制行权责任清单和全程网办工作指南。通过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有效畅通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渠道等,确保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三)明确议事规则,保证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要求,明确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项目的安排、资金拨付管理均、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均提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已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预决算公开和政府采购公示公开等行政职权、职责接入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平台,有效提升行政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财政职责。
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促进规范、落实责任、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积极组织普法活动,提高干部法治水平。
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计法》、《新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落实行政执法证制度。
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局部分执法机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建议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情况,对调整后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调转及申领办理。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存在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学习不够深入,执法业务不够熟练的问题,建议县级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讲座,加强对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程序等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职责与岗位相匹配,权力与义务相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财政职能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力求培训与执法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营造全员学法懂法氛围。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县财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
省政府:
20**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以“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点,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基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退役军人事务部多次刊登我省学习宣贯《退役军人保障法》经验做法,孙绍骋部长表扬我省宣贯创新举措,省普法办将我厅报送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予以推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工作的指导地位。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厅党组将学习***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列入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2021年5月在省委党校举办学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培训班,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律讲政策,将***法治思想贯彻于全部讲授课程之中,省市县三级分管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学习。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治思想概论》重点内容,深刻认识***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广州、江门、湛江、河源、潮州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推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厅党组统筹协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认真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事清单,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拿出有效管用措施,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截至目前,完成84件具体实事。开展大走访“六送”活动,为退役军人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帮扶、送保障、送尊崇,全省累计走访慰问93万人次,确定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3.6万对,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3.8万项,惠及退役军人超过30万人次。三是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确保学习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学以致用,制定“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方案,对全省开展全覆盖督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各项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学习***法治思想落地见效。2021年,完成1805名上校以下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1290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的年度安置任务,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86场次,提供岗位24.6万个,11613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为退役军人创业减免税收3.96亿元,全省投入优抚抚恤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27.5亿元、帮扶援助资金3.11亿元,实施基层服务体系“强镇带村”工程,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二是亲自谋划法治重点工作。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简称“一规划两纲要”);根据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系统谋划部署我厅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是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根据国家最新法律颁布实施情况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厅主要负责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退役军人工作存在问题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供给,初步构建我省政策制度“四梁八柱”。一是编制我省“十四五”退役军人工作专项规划。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在移交安置、优待抚恤、褒扬纪念等重点领域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举措,编制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推进5个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二是认真开展政策制度清理工作。制定印发清理工作方案,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厅务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原则以及时间节点,指导各级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127号),废止4件政策性文件、宣布29件政策性文件失效,指导各地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三是组织制修订配套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印发《广东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等,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修订过程中均在厅官网发布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文件合法合规。
(四)依法规范高效履行政府职能,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厅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拉紧依法决策的“防护网”。针对关系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邀请系统内外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对政策背景、工作任务、实施效果等进行全方位预判,并将论证审查等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审查把关、事后提供解决方案的工作机制。同时,将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交厅务会议集体审议前,均事先经厅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形成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信息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开展信息化赋能行动,构建“一人一档”退役军人主题库,获取12个省直部门83类信息2.3亿条,分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网查,8大业务系统上线运行,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服务保障、思政教育、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收到公众通过“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0条,通过邮递信函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已按时办结。同时,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题设置,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实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全力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政治监督全面加强。强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动态监控,主动将优抚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发放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监督项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五)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粤退役军人发〔2021〕10号),省、市、县、镇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9000人次。同时,不断探索拓展法律服务内容,目前省内各级实体平台已涵盖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代写诉讼文书等多项服务。广州、珠海、韶关等市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窗和开通绿色通道,针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江门、中山等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携手检察机关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联络机制,推动救助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佳化,帮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成功申请司法救助金。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依法依规依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做好案后答疑释法工作。积极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工作,在厅官网发布公告加强行政复议申请指引服务,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自2021年6月1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畅通退役军人维权渠道。2021年11月、12月,分别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省普法办网络旁听庭审直播、司法部2021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依法开展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坚持“诉访分离”原则,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退役军人信访投诉请求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助推依法化解退役军人矛盾,初步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各地通过在地铁灯箱、公交车车身、候车亭等位置播放或张贴法治。
宣传标语。
及法治漫画,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生动展示给广大市民。三是合力共为联合普法。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携手合作,将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学习和考试内容,组织全省149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在“宪法宣传周”开展之际,联合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以《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作为宣传主题制作相关文艺节目,营造关爱尊重退役军人浓厚社会氛围。四是做好日常普法工作。按照上级“防控疫情,与法同行”有关工作部署,在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更新链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通过动漫微视频、典型案例公布等多种形式,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零感染”。严格落实省普法办学法考试要求,督促厅机关干部参加学考,将***法治思想等必修课程作为必学内容,参加学考的干部均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将《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答题测试,有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细化配套不够,政策供给尚需不断优化;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法制机构和专业人员配备力量还比较薄弱等。其原因是:一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还在健全完善之中。二是我省系统干部职工从多个部门和单位转隶而来,从事退役军人工作时间不长,掌握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不够精细。三是个别单位、个别同志对法治建设不够重视,学习内动力不够强,学用结合不够好。
20**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厅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制度供给,健全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荣誉感更加提升。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总结开展“六大行动”、培树“六大品牌”新鲜经验,加强政策制度梳理,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提高政策时效性、增强政策可及性、强化政策层次性、突出政策精准性。三是贯彻国家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贯彻措施,筑牢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基础。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思想、《宪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性法规规章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高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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