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是向上级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汇报某一特定情况的一种书面材料。对于不同类型的情况报告,我们可以从范文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写作思路和方法。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上半年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x场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x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各x次。
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对提出的x项问题制定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各x次。
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1年度免检免扰企业x家。成立x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营评标准”日常化、“重点服务”长效化、“企业对接”精准化,完善《立案服务x项清单》《简化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x项制度,用好“法律进千企”、驻企联络员、“民法典点亮园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最突出、最实际的法律问题。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区法律事务x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x次。公布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x%,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立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事项x件。对全区x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对照第一批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和验收方式,提前入手、逐项检视、精准发力,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印发《x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每季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梳理并公布x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一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简案速裁,成立x个速裁团队,采取“x+x+x+n”模式,上半年结案x件,平均办案周期x天。设立“法庭e+”智慧巡回法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运行。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撤案x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x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若干规定》。
七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x区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办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探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一二三四五”工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调整选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并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次,受理调解案件x件,成功调处x件,司法确认x件,调解协议共涉及金额x余万元,调解成功率x%。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较少,法治建设机构不健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法制科室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偶有发生。
三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需进一步畅通,依法保障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政策、平等使用要素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平衡,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及各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推行镇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员会述法,推进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拓宽法治督察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各部门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对全区x个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行政指导方案,完成指导事项系统录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公开审理和集体讨论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窗口业务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依托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企业联络室”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系统性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抓好“立制”两字,保障司法队伍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努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治理机制。
五是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具有x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乡村文化品牌。做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和“x”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实施“三级联调”“三调联动”,逐步推进警调、诉调、访调规范运行,注重培树不同典型,实现以点带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人民调解x特色。
xxxx年以来,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法制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水利局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全年共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x次。同时,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组织局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
(三)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根据《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x条规定,我局应领证工作人员xx人,实际持证数xx人,持证率xx%。
二、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今年本单位没有涉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今年本部门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x台,并制定出台《x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x区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工作制度》《x区水利局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和水政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我局执法案件已按上级有关要求按时录入平台管理,并按要求公开。
四、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要求,对案卷评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并按时向法制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自查。按要求在履行行政处罚和许可等职能过程中依法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本年度未发生需行政复议事项。
(二)行政调解制度落实情况。今年本单位未发生需行政调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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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2020年,我乡积极配合自治县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县编办的工作要求,我乡于认真完成上报xx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指南梳理工作共88项,并于2020年11月前在政府网公布。
2、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建设。
(1)加强法治乡建设,努力提升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3、进一步推进法治乡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乡共有9名干部拥有资格执法证,分别为乡政府5名,计生站1名,司法所1名,派出所2名。我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始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破案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在决策部署上,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年初以来,我们对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治安整治,以“严打”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种违反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2020年我乡共立刑事案件2起,破2起。立治安案件10起,查处和结案10起,查处率100%,通过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处理,辖区治安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反映很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认真贯彻县综治委关于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措施,踏实履行共建义务。十分重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主要措施:一是将九年制学校列为重点单位来加强治安巡逻,督促“三防措施”的落实,学生上下晚自习时间定期巡逻;二是在学校开展“收刀治暴”行动,通过收缴治安管制刀具、校园管制器械,避免学生之间因为矛盾纠纷出现的伤害血案。三是从重从严处理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四是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一年来到学校上法制课、交通安全课共2次。大大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大力整治,使学校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大大改善,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提供了安定的治安环境。五是开展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为加强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xx乡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工作实行分组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六是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市场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了信访接待受理答复工作流程,日常信访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回复。一年来全乡共受理信访案件4件,答复处理4件。二是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资料,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制订矫正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并签订监督、监护责任书和志愿帮教协议,以“收得进、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对现有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严格制度、依法监督,人性化管理。并与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司法所已接收人员9人,9人都是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未发现漏箮脱管、重新犯罪现象。三是夯实基础,为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自前年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做好了以乡、村、网格为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网格化管理顺利施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还组建乡、村矛盾调解、治安巡防、法律政策宣传等团队,负责做好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处理信息动态录入、特殊人员帮教和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服务等工作。一年来,我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名,事件处理10条、个体工商户(民爆物品)6家,走访特殊人员52人次、危险品个体户25人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人次。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2020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10次,包括警示教育观看活动。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普法考试,全乡共143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年度的普法考试,无纸化考试率达100%,合格率达100%,2020年我乡将继续按要求完成普法考试工作。同时我乡把普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充分利用发资料、贴挂图、出版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600份,悬挂大横幅标语5条,张贴小标语36条,出8版墙报,群众受教育面11000多人次。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要完善层级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投诉办理、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大对本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2)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乡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人民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创新接受外部监督形式,让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7、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综治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综治办先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和《矛盾纠纷月报表上报制度》,规定村调解委员会于每月25日将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上报乡调解委,乡人民调解委在月底将纠纷调处情况汇总上报县法制办和县综治办,制度形成后严格执行,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乡人民调解委成员实行包村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使乡调解委能全面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动态。其次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完善规范化调解委会的硬件设施。全乡现有乡人民调解委员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村两级调解委全年共受理各种民间纠纷53起,调解率100%,调结率95.3%,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全乡无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事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产生的恶性案件,为创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柳州市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在各村全乡已确定8行政村均有法律顾问,该项工作已按照《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9、扎实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2)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开创了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健全全面依法治县组织体系。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及时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工作规则。先后召开三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出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是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制定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协调督促各协调小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法治*建设规划及*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听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汇报,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按照计划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并反馈结果,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三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县委、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系统学、深入学。定期举办“*讲堂”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教育教学重要方面,对全县领导干部、法治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干部全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择优选聘*名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有*名律师或法学专家、政府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的政府法律专家库。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考核办法。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形成覆盖全县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制定《*县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设立公职律师机构*家,*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前置,确保政府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依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出台《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涉企审批“一站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综合运用“信用承诺+容缺预审”“心怡代办”等服务方式,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权利事项网上认领率达*%,办事指南维护完整率达*%,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达到*%,不见面办理情况达到*%。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逾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创新开展“扫码进企、监管备案”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公平执法和有效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扫码进企监管备案”工作机制先后被评为“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全省法治市场建设优秀实例”。创新成立服务企业“政法三人服务小组”,在全县筛选30家重点企业,按照“1名法官或司法行政人员、1名检察官、1名公安干警”的模式,为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全领域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法治惠企”20条措施,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操作指引》,帮助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管理,助力企业发展。
四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依法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目录化管理推动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意见》《*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出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监督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共审核各类文件*件,提出修改意见*余条。对与改革精神不一致的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维护法制统一。
六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县*个行政执法主体,*名持证执法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并上网公示,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标准,作出执法必须配备、争议必须记录、信息必须保存的“三必须”刚性规定,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贯彻落实*县“涉企轻微违法不处罚和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七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县全面建立镇(街道)“六张清单”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职责体系。分类向镇和街道下放行政处罚事项*项,规范了镇域各类执法装备,做到场所、服装和车辆“三统一”,有效提升了镇域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区位优势和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确保赋予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权“管得好、有监督”。
八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印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在*个镇(街)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全面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会办交办督办,邀请省政府、*县政府、*中院、*铁路运输法院专家来新协调化解重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围绕土地房屋征迁、拆违控违、行政处罚等业务,举办专题培训班,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单位、镇街道调研行政诉讼化解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促进行政诉讼案件化解。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及时调整司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先后召开司法协调小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0余次,统筹解决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难题,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意见》《司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司法协调小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司法协调小组工作例会、检查督导、协调推动等三项工作制度,统筹推动司法协调小组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建”工作,创造新举措、形成新经验,持续健全完善具有*特色的“1+n”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体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
二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加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依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立政法部门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跟踪、监督落实到位。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强制退出等机制。县法院细化办案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完善配套机制;县检察院出台了《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选任、退出员额办法》《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办法》等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创新研发民警执法错误记分系统,执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县法院对“六类案件”办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每月听取一次审理情况汇报;县检察院完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体系,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县委政法委组织案件交叉评查,通过案件评查,对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大力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诉讼体系不断健全。政法各部门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县法院深化简案速裁机制,打造“一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6人速裁团队,月结案均超100件。创设“3720”速裁模式,建立“临界审限案件调度”制度,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7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全省领先。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得到加强。构建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实现执行权分段实施。持续开展集中搬迁、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权益、涉黑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力化解执行信访“老案”。
四是公共服务不断提质。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协调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对公安部督办的袁某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全省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健全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经营权、财产权。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出台《*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县法治宣传重点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常态化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创建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年来,共计投入经费*余万元用于法治宣传和阵地建设等工作,建成县级法治文化阵地*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个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个,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律知识等法治宣传活动*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品*余万份,举办2期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现场会。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趣味性、广泛性。不深度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充分利用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融合法治文化元素,建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拍摄、播出《法视界》《小司普法》等普法电视栏目,通过真人演绎解读法律法规,特别在疫情期间,通过将防疫法律知识拍摄区成动画、短视频形式广泛传播,收到群众一致好评。举办宪法宣誓、宪法知识网络竞赛、“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大型学法活动,受众群众达10万余人次。
三是突出普法重点,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善集体学法、网上考法、年终述法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制度,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县领导干部任职考法、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提高青少年普法水平。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组织开展“助力疫情防控法治护航成长”“民法典进校园”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举行法治成人礼、“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预防校园暴力”“青少年学法大赛”等主题法治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余场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认真落实《*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精心开展“法润*”“法企同行”等活动,先后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访企业*余次,指导全县60余家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在*家大型企业设立了法律服务中心,*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坚持普治融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选树*名优秀党员政法干警担任村(社区)法治书记,下沉到*个网格,充分扮演好“网格指导员、治安巡防员、矛盾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治宣传员”“五大员”角色,敲门入户传递法治需求、集中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把法治送到群众身边。深入推进村(社区)“援法议事”工作,建成*镇*村、*镇*村等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综合网格覆盖率和培训率达100%,基层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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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上半年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x场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x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各x次。
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对提出的x项问题制定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各x次。
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1年度免检免扰企业x家。成立x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营评标准”日常化、“重点服务”长效化、“企业对接”精准化,完善《立案服务x项清单》《简化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x项制度,用好“法律进千企”、驻企联络员、“民法典点亮园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最突出、最实际的法律问题。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区法律事务x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x次。公布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x%,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立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事项x件。对全区x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对照第一批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和验收方式,提前入手、逐项检视、精准发力,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印发《x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每季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梳理并公布x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一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简案速裁,成立x个速裁团队,采取“x+x+x+n”模式,上半年结案x件,平均办案周期x天。设立“法庭e+”智慧巡回法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运行。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撤案x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x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若干规定》。
七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x区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办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探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一二三四五”工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调整选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并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次,受理调解案件x件,成功调处x件,司法确认x件,调解协议共涉及金额x余万元,调解成功率x%。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较少,法治建设机构不健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法制科室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偶有发生。
三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需进一步畅通,依法保障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政策、平等使用要素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平衡,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及各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推行镇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员会述法,推进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拓宽法治督察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各部门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对全区x个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行政指导方案,完成指导事项系统录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公开审理和集体讨论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窗口业务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依托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企业联络室”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系统性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抓好“立制”两字,保障司法队伍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努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治理机制。
五是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具有x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乡村文化品牌。做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和“x”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实施“三级联调”“三调联动”,逐步推进警调、诉调、访调规范运行,注重培树不同典型,实现以点带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人民调解x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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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带领党委领导班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中,我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为确保一方平安,为××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现将xx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我局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多年来,我局领导班子一直空缺1名副局长。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会上,我提出了组织部门推荐1名副局长候选人的建议,得到各班子成员的赞成。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xx年6月20日,市委、市政府任命罗志平同志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我们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民主集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3篇,欢迎品鉴!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健康发展。现将市水利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备内容,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本年度组织党组会前学法12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专题学习4次,局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7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水利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把水利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法治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落地见效。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攀法委发〔2021〕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水函〔2021〕670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是开展以涉及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市司法局,2021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二是为激励和教育攀枝花市水利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市水利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党员大会、全局职工大会举行宪法宣誓5次,全局共69人参加。三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法委办发〔2020〕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川水〔2020〕1469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3项工作内容,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发文,切实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清理行政裁决事项3项。
(三)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地方立法。为加强重大水利民生工程的管理保护,成立了立法研究专班,积极配合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开展对《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起草工作调研、立法听证和专家论证工作,对于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提出的《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给予积极反馈意见,《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经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攀枝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攀编办〔2021〕12号)精神,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工作实际,市水利局及时对2021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70项,变更22项,对163项行政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及流程进行再梳理,并录入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认真开展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完成批复39件(“特事特办、急事马上办”项目5件),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水利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后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重视做好调查研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和广泛听取意见,2021年有43件行政许可开展了专家论证,开展规划项目技术审查1件,开展本市级项目技术咨询1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法律顾问对局合同审核35份。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推进水利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水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加强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水行政执法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落实市水政监察支队日常巡查为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涉水环保、扫黑除恶、水土保持监管、四清行动等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局1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年审,水利执法全部实行亮证执法。2021年全市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304次,巡查河道1968.58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56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3件,对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4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款91.064万元,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着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公开公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工作,落实《攀枝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压实科室职责,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打击机制、印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公开公正执法取得实效,全年无被复议应诉情况发生。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2021年市水利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网上录入行政许可事项43件,行政检查901件,行政处罚3件。
(六)切实提高水利行业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利用电视、出租车、在交通要道口制作固定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世界水周期间,利用市内1417台出租车进行宣传,每台出租车每天滚动播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350次,发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册。结合水利工作实践,开展水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建设工地”等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大众传媒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水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市水利局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水盼、水忧、水患作为头等大事,建设高堰沟和前进渠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灌面6.08万亩,改善灌面5.15万亩,总投资3924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供水效率,实现农民增收;能够实现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灌区现代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有利于当地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研,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结合环保督察、水利信访督导等工作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2021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水事矛盾纠纷调解申请,无行政调解案件。
(七)强化依法治水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攀枝花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环保督察、河长制工作,重点加强生态文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党组织学习会、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学、请法制专家辅导学、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情况,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2次。建立干部法治考核档案,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加强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节约志愿理念,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共16万余人参与竞赛活动,按人口比例排全省第一。二是把学法纳入行业业务培训,2021年举办和组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专题培训3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一是需要规范合法性审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内容,防止简单化、随意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信息需进一步提炼总结,提高信息采用率。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统筹开展全面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通过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机关党支部等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讲党课7次。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三是将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做法治模范,示范带动攀枝花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坚持述法考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和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做好普法宣讲、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利法律意识。结合法律进机关、“12.4”全国宪法宣传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1年,我局切实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县委有关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强规矩,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组织召开两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提升,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事业单位综治考核范围。
(一)围绕“双对标”“指标长”制度,严格按照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相关行动方案,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效,对标先进,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充实审批力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对经济发达镇下放权限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权限下放工作;92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公示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5件,所有办件事项均进行公示。
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政府合同、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运用及管理,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规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次,均做出了合理妥善处置。二是做好12345热线工作。我局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与诉求人对接,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今年共处理55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工单,得到了诉求人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回复县长信箱、红网论坛有关水利的相关内容。四是相关单位及时化解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上交,全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持续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长沙县内河道禁采工作,扎实推进退船退渔、非法采砂整治等各项工作,坚持严管重罚,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排查,及时向县行政执法局移交涉水违法线索。
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认真对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县水利局制定年度工作抽查计划,将4个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为响应新时代水利发展的新要求,科学应对水利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县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领导从廉洁从政、科学管水、依法治水等多个层面进行讲课,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学法考试要求,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普法学习及考试任务,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顺利通过全省普法考试,完成了网上学法课时、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3次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带领学习宪法、新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依法行政资料汇编》等学法资料,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普法能力。
县水利局通过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长沙县河湖长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等方案,通过设置设立水法宣传点、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保护条例》,并邀请媒体对部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增强公众保护水利基础设施的法制意识。
县水利局在涉水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特别是河道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重点监管领域,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全民参与依法治水。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文件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后的统一换证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数量稳定、执法水平过硬、执法工作顺利。
(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尤其加强对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继续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六)继续加强涉水行业监督管理。各单位依据自身“三定”文件认真履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切实开展好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明、权责脱节问题。
对标“一门服务、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号通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网上办”,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办理。截至10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39件,办理行政审批件47件(取水许可18件,防洪影响评价2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落实政务服务下沉工作。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服务绩效“好差评”,评价率100%,最大限度利企利民。
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本单位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报告》。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年内重大决策事项共计三项:中卫市水价改革项目、中卫市用水权改革项目、中卫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项目,以上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决策。
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全年针对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2次,行政处罚3起。
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县(区)水务局开展联合监管,充分利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监管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共发起任务211起,检查事项覆盖率70.97%。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已对行政审批发文的42项行政许可决定及3项行政处罚决定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信用宁夏(中卫)等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台账及行政处罚事项台账。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对工程建设单位在日常施工管理中的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合理评价并给予增加或减少企业信用分数的奖励或处罚,进一步强化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制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政法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三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正规的法律专业人才,市水政监察支队成立时间较短,且人员尚未配备齐全。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形式单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创新培训载体,开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抓好培训教育,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宣传,突出服务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完善送审、审核、修订、公示、督导等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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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水利局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召开党组会议x次,专题研究部署法制工作。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x次。同时,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组织局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目前,我局公务员已全部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并通过考核。
(三)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根据《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x条规定,我局应领证工作人员xx人,实际持证数xx人,持证率xx.x%。
(四)政府法治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法制机构有关要求,落实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未发生重大失误事项。
(一)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今年本单位没有涉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未见规定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x台,并制定出台《x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x区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工作制度》《x区水利局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和水政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我局执法案件已按上级有关要求按时录入平台管理,并按要求公开。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要求,对案卷评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自查。经自查,我局已在履行行政处罚和许可等职能过程中依法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本年度未发生需行政复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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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工作密切关乎群众的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众的关注度较高。我局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形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重大活动、规范性文件在xx县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我局在政府公众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政策和信息,将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宣传。我局还在服务对象、各机关选取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工作进行评价,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我局切实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县委有关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强规矩,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组织召开两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提升,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事业单位综治考核范围。
(一)优化政务服务效率。围绕“双对标”“指标长”制度,严格按照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相关行动方案,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效,对标先进,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充实审批力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对经济发达镇下放权限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权限下放工作;92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公示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5件,所有办件事项均进行公示。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政府合同、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运用及管理,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规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次,均做出了合理妥善处置。二是做好12345热线工作。我局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与诉求人对接,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今年共处理55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工单,得到了诉求人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回复县长信箱、红网论坛有关水利的相关内容。四是相关单位及时化解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上交,全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长沙县内河道禁采工作,扎实推进退船退渔、非法采砂整治等各项工作,坚持严管重罚,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排查,及时向县行政执法局移交涉水违法线索。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认真对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县水利局制定年度工作抽查计划,将4个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一)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为响应新时代水利发展的新要求,科学应对水利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县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领导从廉洁从政、科学管水、依法治水等多个层面进行讲课,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推进学法考法。按照学法考试要求,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普法学习及考试任务,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顺利通过全省普法考试,完成了网上学法课时、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领导带头学习。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3次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带领学习宪法、新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依法行政资料汇编》等学法资料,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普法能力。
(一)紧抓关键节点。县水利局通过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长沙县河湖长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等方案,通过设置设立水法宣传点、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保护条例》,并邀请媒体对部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增强公众保护水利基础设施的法制意识。
(二)常抓日常宣传。县水利局在涉水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特别是河道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重点监管领域,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全民参与依法治水。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文件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后的统一换证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数量稳定、执法水平过硬、执法工作顺利。
(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尤其加强对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继续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六)继续加强涉水行业监督管理。各单位依据自身“三定”文件认真履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切实开展好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33.1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fm91.8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x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落实《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学法普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查各类水事案件,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现将我局xxxx年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xx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包括水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制定《xxxx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集中普法。借助xxxx年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x月xx日在x日报专版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xxxx年度水法规知识竞赛,全市水利系统xxx余人参加答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x月xx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开展节水进校园,xx月xx日,我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到曾都区铁树学校开展节水宣传;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集中观看宪法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开展街头宣传、在白云湖闸坝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宪法知识;同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们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准备资料,迎接全市“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开展日常学法。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x月x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会前购买发放《民法典》法律文本;组织开展xxxx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对照剖析我局所有人员已全部完成年度学法用法任务,并全部通过考试,优秀率xxx%。
——开展“以案释法”。今年我局在《x日报》上以连载的形式公开曝光了x起非法采砂入刑的典型案例,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强力震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拳反腐警钟长鸣》等,通过观看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给广大干部敲响警钟。
——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办理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水土保持案件、水资源保护案件以及河道拆违案件时,以及开展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宣传讲解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其规范行为。
——开展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借助丰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水利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宣传长廊、宣传展板、水土保持治理现场等方式,向前来观光群众以及开展培训的学生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1、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的要求,继续完善xx项水利部门政务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xx余件,实现了能网办尽网办,切实为群众办事带来便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及时提交相关共享数据资料。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图;积极推广使用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组织对局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启动“互联网+监管”。对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投诉等录入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接近xx条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规定进行细化。领导讲话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及基本信息;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x”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监督检查信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在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认真落实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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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税政条法科,办公室下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确认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处罚普法工作组、行政给付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组、其他执法事项普法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并建立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吃透***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思想宣传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财政部门特色,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
(三)经费保障有力。
全市普法、依法治市等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20-年全市各项行政执法经费累计投入6470万元,下达普法依法治理经费300万元,有力保障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编制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法普组〔20-〕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编制20-年度普法计划。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制订并落实《-市财政局20-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保20-年度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取得实效。持续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省财政知识法律培训》、《政府采购服务专班业务培训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年我局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人报名参加,均通过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报名参加《20-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
(三)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计法竞答活动、政府采购服务专班培训、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视频培训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滚动电视、微信等载体宣传《乡村振兴法》、《密码法》等公益性法律法规。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
制订《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晋委编办〔20-〕50号),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1项,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制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的通知》(晋财[20-]25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的通知》4份文件,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替代。。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的办理时限从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
3.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两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服务星级全部提升为“五星级”,即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且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二是强化电子证明应用,电子证明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实现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五级十五同”的要求,我局负责审批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让代理记账许可申请机构在申请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审批服务方式。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的制约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等措施,今年来,我市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221个,惠及企业878家,减免金额3940.66万元。减少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一)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活动。落实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支部党课学习等制度,组织开展”人社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结合局职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法院庭审直播活动,组织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或在直播结束后于年内适时组织观看录播视频,以推动领导干部职工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促进人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变成引导。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彰显人社温度。
(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
(五)利用媒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对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印制实用性强的宣传单张、小册子等宣传物品,标印各种经办流程、经办须知和查询电话等信息,免费向群众发放,在局大厅播放法治宣传教育标语。
(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2022年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
(七)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维护完善,及时公布市级人社社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信息。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加快建设覆盖全市村居人社用工招聘公告栏。在全市xxx个行政村建设xx人社企业招聘信息公告栏,促进就业,使招聘岗位信息直达基层、农村,切实打通线下招聘最后一公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
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上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市级层面执法主体牵头单位。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市金融工作局关于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全面依法治市巩固深化年。市金融工作局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xx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对照《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权谋事、便民惠民,着力打造法治机关,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贯彻法治思想。
组织干部职工通过“xxx”学习平台,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扎实做好_______工作。积极参加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等,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坚持会前集中学法。
把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内容,每年组织6次以上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突出学法实效。制定局机关《2022年学法计划》,把学习法律放在首位,每月开展1次会前集中学法和自学学法。重点学习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xx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宪法》《证券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开展一把手年终述法活动,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领导干部法治工作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按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考法及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风险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扎实开展“七进”活动和领导干部送法下乡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向《xx法治网站》《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xx日报》“法治栏目”等推送信息。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一)规范文件制发程序。
按照《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由市金融工作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上会审定、备案等程序,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清理、修改、废止。
(二)忠实履行法定职能。
认真梳理金融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清权责边界,全面实行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敏感事项公开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决策过程及记录和材料归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继续聘用机关法律顾问,落实1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作用。
(三)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保密法》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做好保密机要工作,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应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杜绝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积极参与全市第四批“一优十佳”法治示范创建评比。
三、运用法治手段,推动积案化解。
(一)扎实推进积案攻坚。
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上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市级层面执法主体牵头单位。开展非法集资领域执法培训。以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和行政机关依法配合相结合,坚持3年以上非法集资积案“五个一”处置原则,明确结案时限,加快案件推进。同步加快涉案资产的清收工作,采取司法拍卖和资产盘活相结合方式,最大程度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探索刑民同步,加快易贬资产处置,提高处置效能,力争年内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利用“天警”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社会立体化防控模式,争取将系统权限下放到各县区,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属地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稳控工作,对重点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完善涉非涉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全力推广引入利益受损人员代表参与案件处置工作模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多渠道多手段做好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
(三)抓好金融乱象整治。
探索金融乱象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行政化解、行政处置“打早打小”。压紧压实各县区、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加大房地产、养老、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整治力度。结合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运用大数据优势,对可疑资金、非法广告进行检测,集中清理一批涉金融非法广告宣传,守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法治根基。
(一)提升监管质效。
贯彻落实《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xx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辖区做好南江黄羊、平昌青花椒等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力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发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评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联”“空壳”组织,引导其自愿注销退出行业。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质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全部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探索建立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业务良性持续发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机关网站等载体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加强涉金融类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运维好局机关网站,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打造高水平金融宣传阵地。
(三)突出行政监督。
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达100%。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报告、转办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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