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应该注重实证研究的对象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主观偏见和片面观点的影响。调研报告的内容包括调研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防出现节日期间宴请集团总部、各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等违规违纪问题,构建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与基层单位“亲清”关系,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违规宴请问题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原子能院”)纪委在202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从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和提醒入手,主动监督、精细监督,坚决遏制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不正之风。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及时传达集团文件精神,做好节前教育。
元旦节前,院纪委及时将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的通知》转发至院属各单位及院机关职能部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020年1月14日,院纪委及时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违规宴请问题监督工作的通知》转发至院属各单位及院机关职能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加强对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监督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不正之风。
春节前,院纪委整理编辑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摘编》共计3万余字,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全院290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监督干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体悟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下发通知,筑牢党员思想堤坝。
2019年12月30日,院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原纪发〔2019]xx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监督。
3.上传典型案例,教育全院职工。
在元旦前至春节期间,院纪委在院《网上家园》和院oa网均编辑上传了典型案例,教育全院职工在节日期间要警惕“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9年12月27日至31日,院纪委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赴宴后,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成了走过场》等14篇典型案例上传至院oa网;2020年1月10日至21日期间,持续编辑上传了《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7起典型案例》等6篇全国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以及违纪典型案例。
4.发送廉洁短信,做好节前提醒。
元旦和春节前,院纪委分别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21日向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监督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两次累计发送580余人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决抵制“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要拒绝贪腐,杜绝违规宴请,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
1.主动监督,严格开展专项检查。
院纪委在元旦、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分别对我院2019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17日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的业务招待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经查,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我院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未发生业务招待用餐。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17日期间,我院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发生的主要为业务招待用餐及加班用餐,未发现有违反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问题。
2.精准监督,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2020年2月12日,院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对节日期间宴请情况开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属各单位、职能部门针对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宴请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单位领导和员工情况进行自查。院属各单位严格按照院纪委要求,将自查工作具体到科室,将监督要求落实到基层,严格排查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等问题,并如实填写《宴请情况统计表》,经院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院纪委。
经查,202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原子能院各职能部门、院属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关于廉洁过节的各项要求,未发现违规宴请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单位领导和员工等问题。
特此报告。
中共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月上旬至x月中旬,在x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对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赴xx、xx检察院参观学习了先进经验,全面了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x**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强了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等形式,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确保案件不枉不纵。x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x件x人;审查批准逮捕x件x人,审查提起公诉x件x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建议追捕x人、追诉x人;对不涉嫌犯罪的,建议撤回报捕x人、撤回移送起诉x件x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x次。二是加强了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提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x件,改判率为x%,依法受理并立案复查当事人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x件,经审查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依法答复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书面纠正刑事审判违法行为x次;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x件,审查立案x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建议提请抗诉x件,再审改判率为x%,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工作性检察建议x件,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三是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x次,提出检察建议x次;纠正脱管、漏管行为x人次,督促收监执行x人次;依法建议减刑x人,依法办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和刑期折抵错误案件,书面纠正羁押期限错误x次。四是加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办滥用公权背后隐藏的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等职务犯罪行为,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共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
(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提高检察官素质为目标,持之以恒地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抓理念转变,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等教育活动,树立“公正、和谐、精细”三大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了检察干警依法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围绕“岗位能力”和“创新能力”,分批次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学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干警“走出去”,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能。三是抓人才培养,建设优秀检察队伍。县检察院从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需求出发,着力培训高素质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制定实施“x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水平。目前县检察院在职干警x人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x人,有x人取得硕士学位,x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x名干警纳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x人次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
(三)监督机制有创新,内部监督有制约。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与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有效遏制了“牢头狱霸”现象。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肯定。在全市率先试行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在规范干警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设立基层检务联络室,制定“检务联络室化解矛盾工作办法”,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注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法院、公安的制约,促进公正执法。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侦查、批捕、起诉不同诉讼环节的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举措,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在依法向人代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基础上,重要工作、交办信访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聘请廉政监督员,深化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完善网络舆情核查反馈制度,发挥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一批人民监督员,并赋予他们更大的监督权,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四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时,自觉接受制约。如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成绩显著,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监督者或是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一是认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办案,只要办好自己的案件就可以了,对其它方面的监督可有可无。二是认为现行法律对某些法律监督规定得不完善、不科学,缺乏具体的措施,即使监督起来也是流于形式,收不到监督的实效,对法律监督的信心不足。三是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干警怕监督多了影响部门关系和人际关系,而不敢大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监督就是挑刺找麻烦,有的对检察意见的办理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较为被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快,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以致监督线索来源不多、监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总体上依赖于侦查机关的移送材料,监督视野较为狭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尽理想。三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受公检法三家的业务考核指标限制,客观上使监督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被监督单位难免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三)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检察队伍的人员知识年龄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相比当前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来说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新进年轻干警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经验不够,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有所发现但提出的监督意见、抗诉质量不高,导致一些错案和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办理的部分案件的社会效果还不够理想。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总体偏少,监督效果不明显,对简易程序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都还比较薄弱。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制约着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改变民事审判监督相对薄弱的状况。二是着力监督对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三是着力监督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四是着力监督刑罚的执行及监管,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质量,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六是进一步加强自侦案件的监督,做到依法办案,保障人权。七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八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二)深入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规定得过于原则和空泛,这也不同程度地导致了法律监督工作的难度。对此,县检察院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继续创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机制,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加大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行为要加大追究力度。自觉地接受县委的领导x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监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监督,严格公正执法、畅通诉讼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法律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也是衡量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刑事犯罪案件仍处高发阶段,导致县检察院干警客观上忙于办案,忽视了监督工作。建议县检察院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依靠县委、县人大x县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经费不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层等问题,调整和充实检察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继续优化并落实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克服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观念。可充分利用市内高校资源,邀请那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师资力量开展法律职业培训,努力提高青年干警政治思想和检察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检察官队伍,促进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优化监督环境。
进一步广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关职能,让群众明白法律监督是什么、谁来监督、怎样监督、群众如何参与等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推行检务督察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查究制度,保障法律监督活动规范进行。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法律监督工作考核机制,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做到检力下沉,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开阔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思路,拓展监督渠道,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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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把手”生活和工作的行为准则和根本遵循。作为乡党委书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主动监督基层同志履职尽责。
一、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近年来,应该说我们绝大多数“一把手”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忠心、对人民忠恳的态度,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但也有少数“一把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放纵了自己的行为。表现在有的宗旨意识淡漠,“两个维护”不够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科学,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不够等。有的要求别人的多,自己却置身监督之外,“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一把手”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落实各项举措。
一是“一把手”必须主动接受上级监督。“一把手”是“关键少数”,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本地区、本单位的发展方向,影响着党的事业和民生福祉。管好用好“一把手”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二是“一把手”必须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群众,听取各方面意见和批评。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最好的老师;群众是我们服务的对象,也是监督我们的评委。我们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三是“一把手”要主动接受同级的监督。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朝夕相处、知情多,要时常“照照镜子,红红脸,出出汗”,要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和“刮骨疗毒”的勇气。
“一把手”要把推动工作,作为讲政治的体现。正如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出的“凡事讲政治,谋事预则立,处事有方略,遇事迎难上,做事要结果”要求,“一把手”首先要讲政治,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近年来,我带领党政一班人,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取得了骄人成绩,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我乡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授予的“担当作为先进集体”称号;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先行先试,用足用好政策,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2020年,全省抗震房加固现场会在我乡召开,为全省抗震房加固工作的推进提供了“xx经验”;xx、xx、xx、xx等村人居环境改善,成为市、区学习的样板;在产业发展方面,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所打造的曹店生态园、“艾护全生”艾蒿生产加工基地、勤丰收养殖场等成为全区产业发展的亮点;在民族团结创建方面,20xx年我乡荣获省“先进集体”。
下一步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中央的政策在xx落地生根,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卓有成效地推进。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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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部门的“一把手”,担负着全区粮食生产安全、蔬果肉蛋奶稳定供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深化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线多、面广、跨度大”,我深感责任重大,唯恐行将踏错,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对我本人、局领导班子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达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对于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我带领全局x余名干部职工、x位局班子成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在工作、生活中,我为自己设定了“四个不”底线,一不收钱,二不收物,三不吃请,四不渎职,从未越线,做到风清气正,坚决抵制“围猎”。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三是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月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x人次以上。
四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牢制度的笼子。每年x月份,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自20xx年以来,已完善全局公务接待、财务支出、车辆使用、项目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x项,印发x余份,做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五是强化“一岗双责”。督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分管单位部门民主生活会,全局x个党支部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上有新作为、新突破,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按照此次检查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学习动员阶段县委常委班子提出的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广泛征求干群意见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实际,作为单位一把手我就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现剖析如下。
1、理论功底不深。自己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理论学习,没有很好地解决工学矛盾,忙于工作多,理论学习少;为我所用学习多,全面系统学习少;肤浅学习多,深入钻研少,对理论的学习更多地停留在一般的了解、跑马观花、浅尝辄止,导致理论功底不深,思想解放不够,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时,缺乏入理的分析。如面对日益复杂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局面,有时只能就事论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同时,对经济、法律、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不够,导致自己的综合素质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工作的推动和决策。
2、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不够强。
没有很好地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统一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共产主义社会很渺茫,离我们还很遥远,没有完全把握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然规律,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体会不够深刻,对资本主义垂而不死,经济飞速发展现象的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利用科学技术制造和传播精神垃圾,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精神产品广为兴起、广为流传的现象的政治本质,即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通过各种途径加紧对我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从而实现他们“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认识不够。
3、工作作风不够深入。
对实际情况的掌握不够深、不够透,“布置工作相对较多,沟通交流相对较少;听汇报相对较多,下基层了解相对较少”的现象仍然存在。有时认为自己工作忙、事情多,且存在到基层多了会给基层增加负担的片面认识,因此,深入基层和分管部门不够,没有很好地沉下去了解群众思想,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冷暖;在处理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上,有时表现错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不够。比如,沉下身去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对农民的教育等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没有抽出足够时间找分管系统的退休人员座谈,对其关心不够;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自己亲手经办的相对较少,批转下级的相对较多,自己督促检查也还不够。
4、廉洁自律的要求不严。
虽然从总的来说,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来要求和规范自己,也基本做到了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但对自己自律还不够严,表现在:自己是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加之自己性格和爱好的原因,对打牌赌博、经商办企业等活动一点也没有兴趣,认为自己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可能性不大;有时接受了下属单位、同志的宴请,下基层有时没坚持在食堂就餐,个别时候有公车私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享乐主义思想。
5、履行职责有差距。
一是抓改革力度不够。自己除能较好地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抓好分管范围内各项改革工作外,其他某些方面的改革工作,自己主动去研究、探索并组织实施得不够。如在职业教育的改革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虽然已组织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制订了改革的初步方案,但存在等待市相关政策出台的思想,所以该方案一直未能得以正式出台,导致全县职教改革步伐不快。
二是抓薄弱环节工作不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价值取向也随之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如何抓好新形势下全民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方式、内容、途径上研究不够,措施不多。如对加快乡镇广播网络建设的力度不够;对如何加强全县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方面研究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结合**实际,对如何打好**文化牌也研究不够,研究了付诸实施也还不多;抓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观念转变不够;针对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新要求,自觉主动的思考、研究创建和谐**的工作不够。
三是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对所分管部门、系统的干部,平常更多的注重工作上的要求,有时对干部疏于教育,严格要求不够,没能很好地实施统一、高效、有序的管理。如少数学校教育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学校私设小金库;网吧治理问题尽管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但经常性工作不够,在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上探索不够,导致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现象时有反弹,群众反映较大,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对理论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通过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参加省县处级女干班、县委书记进修班、研究生进修班、研究生班等机会多次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掌握了一些基本原理,而认为要真正学深学透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那是高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事;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上级的指示精神里就有,我们这一级领导干部主要是执行上级指示,再加上自己日积月累掌握的那些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就可以了;即使是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只要自己择其重点掌握,应付日常工作是完全可以的,由于主观感觉良好,放松了对理论的全面深入学习。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2、党性修养不够高。
由于自己没有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对党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学习得不深,还不透,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导致党性修养不够高,个别时候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产生困惑,不能较好地与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舆论、错误思潮进行坚决的斗争;自己分管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未成年人没有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3、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够强。自入党宣誓之日起,自己就下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自愿把毕生精力乃至生命贡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学习上的松懈,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些淡化,群众观念还不强,没有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感情上有疏远,导致在宗旨的实践上有偏差、有距离。
4、主观世界改造不够。
在平时的工作中,没有很好的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重客观轻主观,导致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很好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很好的解决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因此在思想、行动上或多或少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于自己渴求知识、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有影响、有削弱。
5、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还有差距。
之所以出现履行职责有差距,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灵魂深处没有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导致工作上有时忙于接受上级的检查,忙于应付日常性工作;有的工作看到了、想到了,但缺乏勇气和力量;有时也有畏难情绪,担心处理不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造成事与愿违的局面,有求稳怕乱的思想。
1、勤奋学习,夯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
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加强自身文明建设,推进自身现代化,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品格和必备的素质。今后,我将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制订周密的学习计划,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学习,千方百计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采取“向书本学、向媒体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等多种方式持之以恒地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既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要学习历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各类专业知识,不断进行思想充电,更新知识结构,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打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建功立业的思想根底和知识功底,做新时期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2、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共产党员的党性,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特殊性在共产党员身上的体现,也就是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思想政治品格。加强党性锻炼,说到底就是按照党的先锋队性质,努力塑造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之符合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本质要求。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把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自己政治修养的根本要求,作为战胜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柱,作为拒腐防变的思想武器,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握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敏锐性,模范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自觉维护县委集体领导权威。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实现最高理想和远大目标同坚持贯彻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尽心竭力地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3、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谒诚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以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要立足本职,首先抓好自己分管的那些密切联系群众的行业、系统,满腔热情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上学难、就医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建和谐**。
4、进一步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进行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抵制“五股歪风”,坚持“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以人为中心,把人民的需求摆在第一位,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把出发点、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不断满足人的各方面要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责任,在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努力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实际,进一步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认真研究教育、文体、卫生、计生等社会各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抢抓红色旅游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以红色旅游为主的“红色旅游、绿色生态、宗教文化”旅游产业化进程,打造**文化品牌;狠抓薄弱环节方面的工作,加快乡镇广播网络建设,强化**大宣传工作,加强对干群思想解放、观念转变的教育引导,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全民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抓好以农村为突破口的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治理工作,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适应新形势,增强前瞻性。
积极探索建设和谐**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系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切实履行好“一岗三责”职责。总之,要以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总体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作为我们的政绩优劣标准;要结合县情,将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老百姓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动发展;实事求是,确保政绩没有水分、没有虚假,经得起历史检验。
总之,这次保持教育活动,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教育提高的过程,是一次深刻反思、整改完善的过程,是一次净化灵魂、升华境界的过程,是一次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过程。我一定珍惜机会,认真整改,努力使自己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能力上有明显增加,工作上有明显推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按照**纪委工作安排,**市纪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围绕“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做到明责。建立党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利用工作提示函、监督检查、每年底向上级报告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
二是提示担责。每年初,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用好用活备案。提示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底向上级述责述廉的同时向纪委备案,同级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一把手”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婚丧嫁娶事宜,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向纪委备案,上级函询等有关情况向党纪委备案。
三是督促履责。发挥书面提示函的重要作用,在重要节点前夕,向党委班子成员印送工作提示函,提醒其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加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签字背书制度。
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等,及时向分管党领导通报有关情况,提醒加强监督。每轮巡察结束后,通报巡察有关情况,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监督。
五是丰富教育形式。每年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到监狱参观,强化警示效果。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分批到教育展馆参观学习。六是抓好家风建设。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每年初利用节日,认真做好“家风建设必答题”,建立家训家规,开好家庭会议,管好身边子女和工作人员。七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同级监督若干规,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保障。
认真分析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一把手”或同级党委主动接受监督的问题,另一个是纪委自身开展监督方面的问题,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缺一不可,必须做到对等用力。
督之外。个别“一把手”对监督反感,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存在抵抗心理。
二是担心被制约,有的“一把手”思想上认为被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还有的因为自身存在问题,所以害怕监督,不支持,甚至阻挠监督。
三是未能主动公开。有的“一把手”权力运作常常不公开,干部群众对“一把手”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动机、决策过程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无法实施监督。
四是存在着“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使“一把手”处于“真空”状态。上级因管理范围大、距离远,不能及时监督。同级监督受体制所限,难以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
(二)纪委自身开展监督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督意愿不够强。目前,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自己肩负的责任认识不够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得罪领导,有“老好人”的思想,把依纪依法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对立起来,过多地强调对党委的服从意识,而忽视了作为纪委的监督职责,不愿、不敢、不能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加之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学习得不够、新的监管手段掌握不好,不善于履行监督职能,使得同级监督的效果打折扣。
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以业务工作方面的指导为主。三是监督渠道不够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指导纪委应该去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上,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辅导讲座、测试答题、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出刚性规定,对同级党委接受监督作出硬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方便操作,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通过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开展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搭建监督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积极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重点监督内容措施。扎实做好政治监督,纪委通过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常委会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在重大决策上,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明确纪委全程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规范和解决“钱怎么用、事怎么定”的问题。利用提示函、报备等方式加强对党委常委会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
时,每年上级主要领导至少同下级“一把手”谈话两次,凡“一把手”出现失误或挫折,群众反映或发现有什么问题时,都应及时进行谈话。对“一把手”严格实行定期述职、任职审计、回避交流、岗位轮换、重要事项报备等制度。加强和规范权力运行,定期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深化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性的教育,逐步扩大公开的范围,明确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方式方法。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电视问政方式,督促责任履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结果运用,督促履行主体责任。
(五)制定监督工作考核制度。要制定对同级党组织监督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和同级监督职能部门对“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知情不报的,要追究失职责任;对因虚监、漏监的导致“一把手”工作严重失职和违纪问题发生的,要追究失误责任。同时,出台同级党组织监督保护性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做到“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落实到哪里。
(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要用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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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出台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两个文件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是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关键举措,是抓住“关键少数”的有力抓手和有效手段,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我认为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制度自觉,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管好关键人。
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在每周一召开的局党组例会,我都会组织全体科级干部和局属x个党支部书记参加,逐一听取他们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分管业务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着重查看他们是否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否坚持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等。只要他们实实在在参加了,这些工作部署才能实打实地开展,否则就可能是流于形式。
二、增强思想自觉,管到关键处。
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带领班子成员开展同级相互监督,加强对股室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积极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进行健康的思想斗争,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班子监督;同时,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工作。大家都能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视监督为爱护,习惯在监督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进而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增强行动自觉,管住关键事。
行是知之成。学习《意见》就是要在行上体现,增强行动自觉,我们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敢于加强监督,自觉乐于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引领和推动《意见》落地落实。近年来,局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社保基金内部自查,每月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xx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督查工作》等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成立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放贷流程,评审会对每一笔创业担保贷款进行集体研究,对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意见。通过学习、自查、稽核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纪法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努力防控岗位廉政风险。
四、增强制度自觉,管在关键时。
我们按照《意见》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举措和办法,及时把实践探索的有效监督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篱笆,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组会议工作规则,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规定,从制度上为“一言堂”套上“紧箍咒”。管在关键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探索以党支部为主体,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经常检视岗位廉政风险,注重规范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之外的言行,使“一把手”和全体党员干部全天候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管理就在眼前。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研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手段。要充实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量,积极解决基层院干警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动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实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滥用权力,遏制了腐败现象发生。
一、拓展监督范围,扎实开展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一是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把对“一把手”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监督放在首位来抓,使其带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一把手”对重大事项决策运作过程的监督、对财物支配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对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运作过程的监督、对人事任用过程的监督,通过完善《**区区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议事规则》,使其权力始终在设定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定了“两圈”考察制度、禁止领导干部参与实施方案和十个坚决禁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督促“一把手”及其配偶子女过好社交关、生活关。
二、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网络。一是形成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一把手”除了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搞好事前监督,以增强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形成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廉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姑息养奸,保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领导工作、管理社会事务。三是形成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民意调查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以贯之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揭露腐败者。
三、健全监督制度,牢固地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防线。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定期述廉述职制度。“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议评。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执行报告和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报告和报告不属实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坚持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按照“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上各项指标决策、完成情况、个人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来,发出12份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已完成4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推荐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规定了选拔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明确了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一把手”推荐干部失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任期达到法定或规定年限的“一把手”实行轮岗交流,对资金批拨、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也要适时轮换岗位,以及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六是出台了《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明确了17种情况为不称职,2种情况为不胜任现职,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今年就有一名处级干部因考核不胜任现职作为副调研员安排。
材料:汉语词汇材料:游戏《地下城与勇士》奖励材料:2008年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把手监督工作研讨发言材料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部门的“一把手”,担负着全区粮食生产安全、蔬果肉蛋奶稳定供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深化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线多、面广、跨度大”,我深感责任重大,唯恐行将踏错,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对我本人、局领导班子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达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对于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我带领全局x余名干部职工、x位局班子成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在工作、生活中,我为自己设定了“四个不”底线,一不收钱,二不收物,三不吃请,四不渎职,从未越线,做到风清气正,坚决抵制“围猎”。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三是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月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x人次以上。
四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牢制度的笼子。每年x月份,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自20xx年以来,已完善全局公务接待、财务支出、车辆使用、项目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x项,印发x余份,做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五是强化“一岗双责”。督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分管单位部门民主生活会,全局x个党支部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上有新作为、新突破,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一把手”监督做实做细(街道党工委书记)(1)。
“一把手”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而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大家交流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我及时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副股级以上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同时,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力。
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街道办事处严格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大家的工作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结合班子年度考察和平时考察,加强对各社区支部书记和部门“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既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注重其对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中不但听取“一把手”本人汇报,也多方面听取“两委”班子、其他副职同志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级“一把手”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监督之中。三是有效落实谈话制度。我本人定期对班子成员、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对工作中、生活上的不足及时给予提示提醒,提升廉洁从政自律意识。四是坚持学习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党纪党规,以会代训,培训提升;坚持每季度专题测试,提升廉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持廉洁从政,发挥监督作用。
作为党工委“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同班子成员一起,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力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一是带头履职尽责。我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和主要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压力传导至岗位、个人,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以上率下,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在履行责任上做到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从自身做起,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批评同志,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定期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中共中央出台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两个文件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是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关键举措,是抓住“关键少数”的有力抓手和有效手段,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我认为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制度自觉,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管好关键人。
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在每周一召开的局党组例会,我都会组织全体科级干部和局属x个党支部书记参加,逐一听取他们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分管业务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着重查看他们是否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否坚持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等。只要他们实实在在参加了,这些工作部署才能实打实地开展,否则就可能是流于形式。
二、增强思想自觉,管到关键处。
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带领班子成员开展同级相互监督,加强对股室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积极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进行健康的思想斗争,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班子监督;同时,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工作。大家都能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视监督为爱护,习惯在监督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进而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增强行动自觉,管住关键事。
行是知之成。学习《意见》就是要在行上体现,增强行动自觉,我们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敢于加强监督,自觉乐于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引领和推动《意见》落地落实。近年来,局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社保基金内部自查,每月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xx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督查工作》等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成立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放贷流程,评审会对每一笔创业担保贷款进行集体研究,对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意见。通过学习、自查、稽核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纪法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努力防控岗位廉政风险。
四、增强制度自觉,管在关键时。
我们按照《意见》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举措和办法,及时把实践探索的有效监督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篱笆,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组会议工作规则,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规定,从制度上为“一言堂”套上“紧箍咒”。管在关键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探索以党支部为主体,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经常检视岗位廉政风险,注重规范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之外的言行,使“一把手”和全体党员干部全天候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管理就在眼前。
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把手”生活和工作的行为准则和根本遵循。作为乡党委书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主动监督基层同志履职尽责。
一、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近年来,应该说我们绝大多数“一把手”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忠心、对人民忠恳的态度,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但也有少数“一把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放纵了自己的行为。表现在有的宗旨意识淡漠,“两个维护”不够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科学,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不够等。有的要求别人的多,自己却置身监督之外,“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一把手”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落实各项举措。
一是“一把手”必须主动接受上级监督。“一把手”是“关键少数”,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本地区、本单位的发展方向,影响着党的事业和民生福祉。管好用好“一把手”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二是“一把手”必须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群众,听取各方面意见和批评。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最好的老师;群众是我们服务的对象,也是监督我们的评委。我们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三是“一把手”要主动接受同级的监督。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朝夕相处、知情多,要时常“照照镜子,红红脸,出出汗”,要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和“刮骨疗毒”的勇气。
“一把手”要把推动工作,作为讲政治的体现。正如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出的“凡事讲政治,谋事预则立,处事有方略,遇事迎难上,做事要结果”要求,“一把手”首先要讲政治,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近年来,我带领党政一班人,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取得了骄人成绩,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我乡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授予的“担当作为先进集体”称号;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先行先试,用足用好政策,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2020年,全省抗震房加固现场会在我乡召开,为全省抗震房加固工作的推进提供了“xx经验”;xx、xx、xx、xx等村人居环境改善,成为市、区学习的样板;在产业发展方面,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所打造的曹店生态园、“艾护全生”艾蒿生产加工基地、勤丰收养殖场等成为全区产业发展的亮点;在民族团结创建方面,20xx年我乡荣获省“先进集体”。
下一步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中央的政策在xx落地生根,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卓有成效地推进。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作用,是当地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我坚持“常态化”紧抓以下四个方面内容,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落细。
一是“常态化”紧抓党性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监督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们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好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是“常态化”紧抓制度建设。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实行票决制,不搞“一言堂”,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建立“一把手”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村(居)和镇直部门“一把手”向镇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三是“常态化”紧抓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的广泛性和坚持多渠道监督。除加强纪检机关的监督外,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畅通更多的监督渠道。要重视发挥群众监督,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群众举报,凡反映“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的信访件,“一把手”均亲自批示相关单位认真核查澄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常态化”紧抓责任落实。在每年的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部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对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落实上级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要求他们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身作则发挥“头雁”作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严格按章办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带好头、做出表率。二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村(居)和镇直部门“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走访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充分运用阳光村务平台对党务政务进行公开,让权力运行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加大对严重违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和“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xx纵向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中共中央先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就如何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制度遵循。下面,我结合学习《规定》、《意见》及工作实际,谈一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粗浅认识。
一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做标杆。教育系统各单位“一把手”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二是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教体局党组通过每年初与下属x个党支部(党总支)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暑期集中听取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年末对目标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坦诚的向对方提出,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改正错误、共同进步。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出台了《xx区教体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集体、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x项具体责任清单,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通过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严格落实“四清单一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一把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并及时公开公示,定期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发挥二级机构纪检监察员的“探头”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中心校,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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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立足贯彻、推进和谐进贤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造福人民的德政工程。近日,本人对我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__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政府对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将实施民生工程作为20__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部门均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落实了办事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落实、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政策,规范实施。
我县根据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民生工程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章可循,按计划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民生工程的意义,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调整支出,落实资金。
我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但县政府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五)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了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严格管理。
二、进展情况。
20__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六十六项民生工程中,涉及就业工程的六项,涉及教育保障的九项,涉及生活保障的十六项,涉及公共安全的五项,涉及农业农村的八项,涉及文化体育的六项,涉及生态环境的六项,涉及医疗保障的十项。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己完成的有53项,占总数的80%,包括: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大病医疗救助、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标、为农村绝育二女户或与乡镇签订不再生育合同的家庭办理生育养老保险、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增加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增加“一村一品”投入、扩大公益林保护面积12.9万亩等工程。
(二)己启动,需跨年度实施的有5项,占总数的7.5%,包括:筹建县级社会福利院、筹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医院住院大楼建设、筹建董源艺术研究院、启动县看守所建设等工程。
(三)正在推进的有7项,占总数的10.6%,包括: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建设经济适用房2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圩堤加固及机电泵站改造、启动城中村改造试点、对县体育场进行维修改造等工程。
(四)等待全省同步推进的有1项。即:推进国营农林水系统改革。
总体看,我县六十六项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顺利,六十六项民生工程在我县的全面实施,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最直接、最现实的实惠,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各部门领导干部在组织实施民生工程中,深入基层、亲临一线,沉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三、存在问题。
(一)工程进展不平衡。
66个项目中,己完成53项,占总量的80%;己启动,需跨年度实施的有5项;正在稳步推进的有7项;此外,需等待全省同步推进的有1项。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统一的民生工程领导机构,但民生工程牵涉到众多部门,涉及到方方面面,存在工作机制和工作关系不顺的现象,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职责界定不清。
(三)部分工程类项目进度偏慢。
县级社会福利院、县看守所建设等需报上级审批的工程类项目,己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正在等待上级批复。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对县体育场进行维修改造等需争取上级计划的工程类项目,已申报计划,现己争取到市里27个办公场所建设计划。推进国营农林水改革这项工程,则需等待全省同步推进。
(四)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不够。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少数部门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如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项民生工程,到20__年底参保率仅为43%,有关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实践的需要、是使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实施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是认识问题、态度问题。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民生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时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同时,及时通报全县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适时推广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县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有关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督办,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促进、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项目调度,按照建设规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
县政府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证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并积极主动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安排到位,不留缺口。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xxx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日趋活跃。而工程建设因其涉及的环节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所以这个领域一直是违纪违法的高发区。抓好招投标的监管,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二)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企业)的资质准入关。
(三)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是招投标工作程序公开。从工程登记备案开始,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全程代理,起草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明确各项招标规定和时限要求。三是招投标结果公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所有标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留存,中标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四)加强监管与查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串标、围标等行为,积极介入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无违规、无违纪、无隐患。
截到目前,该区共对16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开展了执法监察,检查单位共98个(次),发现问题共25个,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33项,发监察建议书2份,避免经济损失210万元。
二、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趋于规范,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由于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行为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一是将工程进行肢解。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各小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二是压低预算价。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最后工程结算造价往往大大超过招标价格。三是中标后改变工程量。比如说有的单位先将主楼工程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是主楼,同时还增加一些附属建筑,规避了附属建筑的招标。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而只将公告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有的甚至只将公告张贴在单位门口。二是公告发布时间过短,往往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等借口,公告只发布一两个星期,就匆匆开标。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获知信息的不平等。
(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件编制中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和有歧视性的情况。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是比较隐蔽的,如在技术指标方面的倾向性描述是不容易识别的。另外,有的招标文件制定时,会制定一些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建筑商被抛之圈外。二是评标标准存在:(1)可信度差,评标标准不公开的情况。不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不根据采购产品的特点制定其具有个性的评标标准,内容、比重和权值的设置无的放矢,有的面面俱到没有重点,有的有意加大个别指标权值。(2)可操作性差,量化指标少,定性指标多,有些指标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去衡量或只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而在评标时无法以事实为依据,事后又很难核查。有的内容尽管可以量化,但由于评标时不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市场占有率、企业信誉度)致使评委凭个人掌握的资料进行评标,分值相差悬殊。3、有的甚至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标准,评标细则。
(四)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一些承建商为承揽工程,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在私下达成协议,进行暗地交易,以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竞争。另外,还存在一家施工单位(包工头)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这些行为,形式上是进行了招投标程序,看上去接受了监督,但实质上是变相垄断,躲避了监督。
(五)合同签订或合同内容存在偷梁换柱现象。
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乙方并不是中标方。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没有资质而去挂靠的施工单位上,或者是中标方将工程进行转包了。有的承建商是通过合同条款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如改变工程量、改变中标价等等。这实际上是种欺诈行为,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了伏笔。
(六)存在后续监管松懈现象。
目前招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的现象。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归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标办和建设部门之间常常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这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比如:一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相互串通,搞重复签证、虚假签证,虚报工程量;有的参加招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总经理、工程师、优秀的项目经理、各种技术人员应有尽有,但在中标后和工程开工时,却换上了低资质甚至无资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些现象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三、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目前已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较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弹性过大,使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当前工程建设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有缺乏相互协调沟通,出现政策法规定互相“打架”现象。当建设工程进场交易后,有关专业部门依然按照各自系统的规定执行,各自为政,协调管理和统一服务的意识差,缺乏培育建立统一的有形建设市场的意识。
(三)行政监督乏力。
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政绩,置法律于不顾,用行政手段强行使工程上马。同时监督和执法部门缺乏相对独立性,难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另外,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这项工作的定位又还不够准确,还未找准对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执法实施监督的切入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不够。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近几年来,虽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对一些工程进行执法监察时,发现存在议标、非法挂靠企业投标的问题较多。这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得建设领域的混乱现象难以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四、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几点对策。
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更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配合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不断对现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细化。尽量使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操作方式都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招投标结果的影响。二是要形成有关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的相关制度,如廉政合同制、重大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离任经济审计制度、重大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多部门协调机制等等。
(二)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办法制定、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环节、工作加强监督工作,防止政府部门和个人直接参与和干预具体的招投标活动。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当前应着重检查这几个方面:1、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设立审批、核准、登记等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2、部门和地方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封锁;3、政府和部门假借应急工程、保密工程等名义规避招标;4、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5、政府和部门领导直接介入或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三)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
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同时要建立项目法人责任追究制,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项目法人单位责任,还要依法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四)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有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其行政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第二十七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问题的可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
另外,纪检部门也应该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的过程中形成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投标人及群众的投诉,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五)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必须有力,才能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工程建设中通过执法检查、全程监督、接受投诉等方式了解违纪违法的线索,并进行严密的调查。对查实违纪违法的应根据有关制度予以立案,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查找出现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xx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大课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党政“一把手”在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修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地方的工作和风气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党政“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屡见不鲜、触目惊心。因此,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大课题,是推进政治文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对于监督党政“一把手”,我们常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法纪监督太晚”、“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总之,党政“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究其原因,有“一把手”个人的问题,有封建专制传统的影响,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2、重用轻管、疏于监督。党管干部是选人、用人、育人、管人的有机统一。而长期以来,我们一般重选人、用人,而轻育人、管人,把四者割裂开来,没有全面系统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的精神实质,致使我们的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重选拔、轻管理。一些上级部门只注重安排部署工作而疏于检查,即使检查却又偏重于听看汇报材料,缺乏实地考核,难于掌握真实情况。二是重业务、轻教育。一些上级领导部门推崇能人效应,看重经济指标,忽视对“一把手”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品德修养方面的动态式了解和掌握。
同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干部选拔缺乏公平竞争规则;选人用人渠道窄、范围小,主观随意性大,长官意志多,加上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致使德才优秀者往往难以脱颖而出、却给见风使舵、擅于钻营者制造了可乘之机,为一些“一把手•”制造了腐败之机。尤其是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特别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
3、体制不顺、信息不畅。先说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力在各行政层级之间的划分不明确、不具体、不清晰,省市县党委政府之间的公共权力无论从《宪法》来看也好,还是从《地方政府组织法》来看也好,其规定只有地域范围的不同,没有具体权属的差异。二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位一体,过于强调统一,无法实现制衡,特别是监督权小于被监督权,监督权源于被监督权,监督权依附于被监督权,这样就很难实现有效监督。三是领导班子内部过于强调“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而对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法重视不够。
再说信息不畅的问题。一是对下党务、政务公开不够。权力的封闭运行、暗箱操作成为常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无法落实,因而也就失去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评议的机会与基础,群众监督这一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对上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一手遮天、瞒天过海,或者报喜不报忧、投机取巧、虚报浮夸,上级听到的是捷报频传,看到的是形势大好,实际却已百弊丛生、危机四伏,导致上级监督这一最有力、最有效的形式,变成了摆设,失去了作用。
1、设定权力边界。权力天然具有扩张倾向,权力扩张直接形成权力滥用。“权力有作恶和滥用的自然本性”。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力无限扩张和过度集中,是对其进行监督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前提。要按照“适度、效率、公平、制衡”的原则,科学配置公共权力,实行适度分权,避免过度集权。为此,首先要将公共权力在省市县各行政层级进行合理的划分,这种划分应具体、明确,而不能笼统含糊,表述要明晰化,形式要法定化。
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避免任何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私密性,并建立关于执行制度的备案、审查、纠错机制。
3、完善监督机制。着眼于监督工作的协调性覆盖面经常化,着力构建“上级党委领导、专门机构负责、整合监督资源、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监督意味着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监控与制约。从现行体制和监督现状来看,只有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才是最有效、最管用的监督形式。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任用、轻监督管理的倾向,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现实表现,建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定期谈心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支持专门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各种监督力量积极作为。
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必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决正本清源,首要的工作是努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反对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错误作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考试考核,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总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应当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监督之路。
xxx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会议强调,加强“一把手”监督,尤其是上级“一把手”要监督下级“一把手”,这是履行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题中之义。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来,把严实标准旗帜鲜明地立起来,把各项监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下去。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能职责,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从日常管理的细微处入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坚持好执行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相互监督,既要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也要有监督的风气,相互提醒、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监督既是约束也是关爱,自觉接受监督是最好的自我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要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境界,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xxx总书记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这次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扬民主,深入细致做好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参加选举、流动票箱使用等环节工作,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调动选民的积极性。要精准把握人选标准条件、代表结构比例、代表身份认定、提名推荐纪律等政策规定,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身份关、考察关,确保代表人选经得起检验。要严格执行中央“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会议强调,每年制定工作任务计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肩、任务落地的重要抓手,要结合今年工作任务计划,按照各自分工一项一项抓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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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2005]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05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等城市)、实施‘五大战略’(工业强市战略、对外开放战略、龙头带动战略、商贸兴市战略、环境品牌战略)、实现‘六个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农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力打造实力辛集、人文辛集、和谐辛集、效率辛集”的发展思路;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三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已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5年对外开放暨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三个文件。承德县、张北县、怀来县、安国市等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
4、扩权县(市)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明显实效。宁晋县:1-7月份,全县gdp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64亿元,同比增长32.9%。在建或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占年计划的163%;平山县:1-7月份,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38.33%。实现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最好高水平;丰宁县:到6月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07.1%;辛集市:1-7月份,完成生产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13%。以皮革、化工、机械、农产品加为代表的工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怀来县:到6月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9.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6.3%,比去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52.7%,比去年同期提高32.1个百分点;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4.1亿元,财政收入6.17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9.8%和162.8%;黄骅市: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52.3%。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100.26亿元。
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扩权县(市)经济加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无论是整体实力还是发展后劲,都有了明显增强。
三、扩权县(市)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设区市、各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所提问题中,大部分已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2005]94号)文中明确,各督查组立即给予了解答。有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有些是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性问题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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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一把手”监督做实做细(街道党工委书记)(1)。
“一把手”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而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大家交流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我及时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副股级以上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同时,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力。
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街道办事处严格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大家的工作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结合班子年度考察和平时考察,加强对各社区支部书记和部门“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既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注重其对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中不但听取“一把手”本人汇报,也多方面听取“两委”班子、其他副职同志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级“一把手”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监督之中。三是有效落实谈话制度。我本人定期对班子成员、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对工作中、生活上的不足及时给予提示提醒,提升廉洁从政自律意识。四是坚持学习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党纪党规,以会代训,培训提升;坚持每季度专题测试,提升廉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持廉洁从政,发挥监督作用。
作为党工委“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同班子成员一起,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力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一是带头履职尽责。我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和主要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压力传导至岗位、个人,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以上率下,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在履行责任上做到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从自身做起,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批评同志,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定期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2019年7月9日,****x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近期,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会同驻在部门对市直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x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立机关纪委或配备纪检委员等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检查,掌握了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思考,初步形成了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现状与成效。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x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信笃行,把学******重要讲话与学******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党的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提高坚决维护的定力和能力。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自觉对标****x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深化检视剖析工作,重点查找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查找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查找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存在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查找在正风肃纪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查找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差距,看是否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做到明责、履责、尽责。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推动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年来,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时间,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示范警示等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理念深入人心,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二是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市直各机关党组织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经常性制度,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程序。强化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筑起严密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篱笆墙”,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市直各机关党组织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等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着力重点,深入查纠整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八个着力”、服务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问题,持续纠正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各机关党组织的贯彻力、执行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落实惠民政策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及时查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注重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监督检查,一起抓好落实,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执纪工作,以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反腐斗争无禁区、法纪面前无特例”的强烈信号。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支部书记定期述责述廉,定期约谈提醒、民主评议党员实现制度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意识上有差距。一些机关党组织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够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用心体察、领悟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够深入,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导致工作中出现重业务轻党建、重治标轻治本、重在位业绩轻长远功绩。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上有差距。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宗旨意识淡薄,不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存在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深入基层调研不深入,缺少对基层群众工作、生活的切身体验,在开展精准脱贫等工作中,有尽快完成任务的思想认识。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个别机关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简单化、形式化,不经常、不严肃,政治学习浮于表面,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不力,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还存在。个别党员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对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率不高,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方面有差距。少数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敢担当,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动力不足,闯劲下降。一些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经常,知识储备不充足,开拓创新能力差,**难题方法少,责任担当不够。
五是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一些机关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斗争形势的严峻性,错误地以为反腐主要是打老虎、抓典型。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反腐是高层的事,是领导干部的事,离自己还比较远,抱有侥幸心理,存在工作不尽心、不担当,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不够严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x对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工委要加强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要建强抓实党支部,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市直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大数据的优势,丰富和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促进党建活动多样化、时代化,激发党员参加活动的热情,同时利用新媒体和大数据,把控相关方面的动态数据,对党员干部实行动态监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主动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要坚决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三是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与****x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强化从政治上看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转作风、纠“四风”,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市直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要按照“基层减负年”的要求,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大排查,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四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监督。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防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着力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不做昏官、懒官、庸官、贪官。
五是强化制度机制创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与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推动、机关党建逐级督查落实等机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纪检委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开展内部巡察,强化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体系,通过细化量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构建清亲政商关系等指标,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动态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情况,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xx****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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