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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林森。
项目概述如下:建设一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门诊医技楼、13层病房楼、4层行政办公楼和15层值班楼,1层发热门诊五个主体建筑,以及连廊、门卫、垃圾站房等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20xx年年度目标是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9.99%。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一)项目概况。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20xx年度项目6个,项目预算合计167.29万元,项目支出123.17万元,具体如下: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辖区国土面积、辖区人口、村医人数、考核等年初预算28.21万元。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基本公卫十二项、妇幼卫生、考核等财政预算66.75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25.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24万元。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签资金。根据履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考核财政预算5.51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2.9万元。
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根据国家突发公卫卫生体系建设、艾滋病防治、梅毒防治、综合防治、考核等财政预算0.6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31万元。
5、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根据成功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可以享受省财政补助的每月200元(即20xx年2400元)用于支持村医购买养老保险的政策,财政预算3.84万元。
6、乡村医生基药省级补助资金。保证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享受300元/月的乡村医生补助,财政预算6.48万元。
7、其他由县卫健局拨入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7.4万元,主要是返还的事业发展基金3.18万元、新冠肺炎防控及疫苗接种费用3.1万元、慢病中心管理建设费用10万元、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补助0.66万元、合理用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费0.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5%以上,非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2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营养包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4-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完成率、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率达80%以上。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签资金。为个人、家庭提供优质、方便、便捷、一体化的基层医疗保健服务,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100%,为健康当离开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对已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
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艾滋病监测、检测,推广艾滋病快速检测替代确证检测策略,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开展吸毒者、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完成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检测任务,做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为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实现“3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并持续巩固。
5、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根据成功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可以享受省财政补助的每月200元(即20xx年2400元)用于支持村医购买养老保险的政策。
6、乡村医生基药省级补助资金。保证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享受300元/月的乡村医生补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制度,做到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项目预算、经费收支、财务票据合规性审核、业务经费由各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部门实施。经费支出实行三级审核把关制度,重大项目实施报院务会讨论决定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是对县级年初预算的8个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所产生的效益作出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本次评价的原则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2、绩效评价依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xx]4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xx]3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武财绩[20xx]4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评价标准、指标说明等。
4、绩效评价方法。根据20xx年财务资料数据进行评价,按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
5、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为标准。
财务科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批,撰写自评报告。
经综合评价,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项目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达到预期成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强化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xx年项目资金支出123.17万元,6个项目本年年初预算均全部执行,部分非同级财政拨款经费未全部使用是因为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结算资金还未最终考核拨付村卫生室、新冠肺炎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尚未结束等,基本实现绩效目标。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单位针对20xx年专项经费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从项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结合我单位职能,通过验证项目的可操作性,量化、设计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所有项目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从数量、质量、效应、满意度指标进行了评价,各个指标都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值达到100%。单位医疗、公卫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为辖区内群众带来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项目前期评估。在项目预算阶段,广泛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提出需求,逐级筛选,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实效性进行评估,收集项目预算文件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2、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各业务部门要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达到预算效果。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把关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院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继续保持,进一步强加全面预算管理。
我县对20xx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局机关实际在岗职工101人,共设23个股室(直属机构),具体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宣传科教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疾妇股、爱卫办、献血办、中医管理股、基本药物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监察室、“120”指挥调度中心、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农村卫生协会办公室、卫生计生人员培训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xx年卫生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共34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截至20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342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半年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49.4742万元,年终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55.3364万元,全年共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304.8106万元。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0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一)概况。包括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位于武定县白路镇108国道贯穿而过,距离县城62公里,占地5.35亩,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药离子导入仪、中药熏蒸机、煎药机、针灸专业设备、急诊急救抢救设备等,下设综合医疗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妇产科门诊、检验科,超声心电图室、中医科等业务科室,能开展简单外科、顺产接生、中医诊疗和理疗服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治疗。开设病床20张,病床使用率达80%以上,主要进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乡镇共10个行政村(其中白路村就在乡政府所在地,其医疗服务由卫生院负责实施与开展),设立村卫生室9家,村医18人,担负着全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纳入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卫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持医疗业务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满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统筹规划卫生院及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各项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本年度所涉及的收入及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共申报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11.4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进一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按要求对我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我院整体支出情况。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逐年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院20xx年年初预算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2.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1.44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执行232.65万元,用于上半年人员工资薪酬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运转支出等;项目支出实际执行111.44万元,本年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省级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xx年一致,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并对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培训,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了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一)投入管理情况
本年度共投入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5万元,项目支出111.44万元,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
(二)履职完成情况
门诊服务人次及出院病人服务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在本年度完成各项指标工作;基本费用总成本控制在344.09万元左右。
(三)履职效果情况
确保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基层卫生工作长期平稳进行;努力提升相关部门及群众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院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二)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绩效考核定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侧重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医院职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资金管理措施,加强事前审核,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理顺资金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规范理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xx〕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xx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xx〕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6-8月对祁东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3、项目实施单位: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4、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xx)22号)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20xx年--20xx年湖南省“国培计划”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方案》要求,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规定,各级政府按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工资的1.5%拨付经费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资金共844.04万元,教育局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844.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送教培训项目由祁东县教育局委托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实施,将部分项目培训资金拨付给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其中11个培训项目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其余8个项目培训费用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代付给承办单位。20xx年度祁东县教育局收到项目经费844.04万元,实际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合计664.04万元,其中:培训经费564.04万元,建设经费100万元。
20xx年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合计使用经费169.71万元。其中:支付国培项目培训费149.35万元,关怀培训费用3.12万元,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14.83万元,普通话等级测试培训0.91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50万元。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未完全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培训资金结余674.33万元,金额较大。其中:祁东县教育局项目资金未拨付金额合计180万元,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20xx年培训经费结余494.33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深入乡村学校和教学现场,开展诊断测评,找准乡村教育、教师、学校(幼儿园)的真问题、真需求,拟定培训计划制定20xx年培训需求。一是坚持学为中心、结果导向、专项资金专款使用为原则,以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指向,制订教师个性化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采取任务驱动、成果展示等方式引导教师学员做中学、做中用,确保培训成果能用、管用、好用,将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师德养成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工作等纳入必修内容;二是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合理控制培训班级规模,原则上每个班级培训人数控制在70人(含)以内,以保障教学培训质量;三是修订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流程工具等,根据实际需要查漏补缺,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于培训经验丰富、培训质量高、绩效评估好、培训模式科学、在同类项目中形成优势特色的项目大力在全县推广。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根据年初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由教育局师训股负责组织,在全县范围内选出一批中小学各学科的优秀教师,通过省市培训后,精心打造一批优秀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和培训管理团队。
(2)确定培训基地。
(3)确定参培人员。
(4)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
(5)培训工作完成后,形成《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项目完成汇总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老师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成国培项目的实施。
(2)完成教师各科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50多个子项目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3)完成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各类教师八千多人的各类培训任务。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涉及的部分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培训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2.2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情况。
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涉及的培训项目为:
1、乡村小学教师专业能力;
2、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
3、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者研修;
4、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
5、综合改革模式创新试点等五类国培计划以及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等共18个,应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费用627.75万元(见下表),实际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664.04万元(包括培训基地维修维护经费36.29万元)。
20xx年度县教师进修学校实际支付国培项目培训费149.35万元,关怀培训费用3.12万元,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用14.83万元,普通话等级测试培训0.91万元,培训教学设备购置1.50万元。实际用于培训的资金共计169.71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教师培训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培养种子教师,促进校本培训的落地生根,引领乡村教师校本研修持续化、常态化,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教师培训项目着眼于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与工作素养,以教书育人的方式间接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以服务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
教师培训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教师满意度达到了8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业务管理欠规范。
1、部分教师重复参加国培计划。
2、同一培训项目重复出现。
3、部分项目完成情况与县教育局提供的《祁东县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完成汇总表》情况不相符。
(三)资金使用不合理。
20xx年财政预算该项目经费844.04万元,实际用于培训的.资金共计169.7075万元,资金结余过大,使用不合理。
(四)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县教育局的绩效自评报告简单,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县教育局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不完整。
评价过程中县教育局提供的教师培训项目中的相关制度不完善。
(一)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加快执行进度,严格遴选参训学员,让更多教师受益;二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三)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四)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萧县20xx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xx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xx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xx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xx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xx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xx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湖南省。
20xx年度。
》
(湘卫药政发。
[20xx]5号。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
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
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
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5%,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
一是健全机制,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
合理用药的培训,
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
严格按照。
《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
20xx。
年修订版)》。
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
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
实施。
制度。
进行。
督
查,
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
是
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
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
用药欠合理。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
进一步。
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xx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xx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1166.36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75.36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于20xx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90.48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97.3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89.5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75.36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965.36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xx〕165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4.28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7.38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91.1%,较上年上升0.01%。
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48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1.1%。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4.28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8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唐自立,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3mb0q64921q。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1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15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1826.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211.7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39.0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71.81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2505.36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383.62万元,省财政67.13万元,县本级配套29.9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102.58万元,省财政下达30.79万元,县本级配套164.3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128.64万元,县本级配套170.2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2.46万元,县本级配套7.87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15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10.33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26.55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7.74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81.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103.2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400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1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基本支出资金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基本支出1826.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0.21%。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21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1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合计1826.7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xx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7.8万元,执行率17.83%,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2.95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厉行节约效果明显。
(2)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
1、疫情防控呈上“高分报表”。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任务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衡山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高位推进。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系统率先取消节假日,尽锐出战,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广大医务工作者不畏生死、连续奋战,彰显了卫健力量、展现了卫健担当,筑牢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城墙。二是合力抗击。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院内成立工作组,调派精干力量,周密部署由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到院内防控的无缝对接,全力开展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实现疑似病例“零漏诊”,确诊病例“零死亡”。截至12月底,该院累计隔离治疗113人次(其中确诊病例8人;无症状感染者4人)。县疾控中心落实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点消杀、样品送检、健康宣教等防控工作,做好了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指导。局机关、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在交通卡口开展体温检测筛查,其中高铁站从元月23日至今仍在坚持进行测温、查码等监测工作,累计体温监测1313605人,问诊1184355人。组建医疗小分队深入重点场所、部门开展疫情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工作。三是强化保障。隔离点能够随时需要随时启用,疫情防控前期先后征用衡山宾馆、普济医院、众忆宾馆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较好地满足了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的需要。常态化防控阶段,我县启用的集中隔离点有3个,备用集中隔离点有2个,共计200余间隔离房。目前,正加快推进方舱医院设计、平战结合医院前期准备工作。医务人员能够随时待命随时备战,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进入强内涵、提能力阶段,加强专业技术、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专业化防控水平提升迅速,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医疗物资能够随时调配随时可用,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最高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3个月用量的物资,并及时清点、补充到位,确保物资随时需要、随时调配、随时使用。四是严密管控。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性疾病传播。抓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的管控,闭环管理落实较好,对境外入衡山人员实行“14+7”和“2+1”管理,对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实行“14+2”管理。特别加强对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治疗和隔离,执行14+14的隔离措施,尽量避免复阳等情况的发生。注重隔离治疗对象的人性化管理,从生活用品、营养搭配、心理疏导方面花心思,增强隔离人员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已于2月28日全部治愈出院,从2月9日至今连续300多天实现新增病例零报告。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核酸检测已全部转阴。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36人,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五是提升检测能力。全县共建成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疾控中心三个核酸检测实验室,日单检能力达2000多份。此外,我局还牵头制定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文件通知,起草疫情防控相关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安排各医疗机构发放中医药汤剂68069人份,用药金额34.5万元。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出“丰硕果实”。从20xx年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我局就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核心工作要务来抓,今年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更加增强我系统“一往无前、突破突围”的发展定力,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之间配合更加权责一致、统一高效。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放大招”。健全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医疗卫生基层服务能力、医疗服务量、群众满意度得到“三提升”;药品使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用药格局形成;聘用、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改革,使得用人机制更加灵活;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医院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平均住院天数、药占比、耗材占比、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基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中医药领域改革攻坚战打响,中医药惠民效果不断彰显,圆满完成全国第四次中草药资源普查项目,共制作中草药腊叶标本1237种、种子标本123种、药材标本198种;新建两所中医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参加中药技术比武,2名参赛人员荣获市赛第四、第六名。二是分级诊疗“下猛药”。成功建立县内首个紧密型医联体,县人民医院与南华附二签订五年合作协议,南华附二首批选派6位专家常驻医院。专家带教查房、会诊、门诊接诊共计750余人次;对280余名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完成手术67台;指导开展无痛胃肠镜、彩超、镜下治疗等2030人次。成功为九旬患者实施结肠癌根治术,胸椎以及严重腰椎压缩骨折微创手术时间短、效果佳。全力推进专科深度合作,县人民医院与市肺病诊疗中心建立专科联盟。强弱联建催生我县医疗领域新活力,基层首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缓解。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良方”。全面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费用、自费比例、间接成本实现“三下降”。
3、生育服务工作孕出“幸福之花”。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116.21,符合政策率90.47%。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县本级共拨付各类计生项目经费2083.65万元。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改革,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辖区内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30.25。协会工作蓬勃发展,进入省计生协会绩效考核模范行列。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协积极开展疫情排查、防疫知识宣传、募捐等工作;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各类补贴补助、购买健康保险等共计32.34万元;有序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活动,全年完成保费31.22万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4、基本公卫迎来“崭新局面”。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轴心,紧盯防、控两个环节,围绕3个方面抓落实,全方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围绕指标任务抓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公卫服务,各项指标稳步向好。建立居民电子档案348057份,家庭医生签约144894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为70.86%,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为72.36%。强化重度精神疾病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499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100%,孕产妇管理率为99.09%,产后访视率为97.85%,0—6岁儿童管理22647人,新生儿访视率98.92%,全县免疫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100%。二是围绕应急体系建设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1完善2加强”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升级。完善机构机制。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牵头单位,我局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局长亲自挂帅、临阵指挥,做到决策部署及时、问题处置及时、结果反馈及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成立院内应急指挥机构,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救援。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预案、救治预案竞相出台,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加强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纷纷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考核力度,医疗救治服务能力直线上升;对17所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防疫专干、慢病专干、儿保专干及280名乡村医生进行能力培训,基层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对231名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235名参与流调、消杀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培训,专项防控能力逐渐增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技能,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多次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并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围绕宣传引导抓落实。重视公共卫生,就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我局强化宣传造势,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与县融媒体中心合力打造“健康衡山”栏目;印发温馨提示、健康教育宣传单、保健知识宣传海报等倡导群众重视健康行为的培养;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宣传车进村入巷、“村村响”随处可见播放健康防护、预防病毒等知识,引导群众配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自身防护;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利用led屏、宣传栏、橱窗、展板等发布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等宣传信息,提高广大群众预防意识。
(3)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1、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范围内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核查统计,“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112.6万元,年初计划人数432人,实际人数499人,超计划人数67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可以降低其危险行为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关怀失独家庭,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0xx年失独家庭慰问金预算金额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失独事件的家庭为9户,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4.5万元。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力度,可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解决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医疗保障和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20xx年计划解决295位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实际为272人购买了医疗保险,272人购买了农保。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20xx年计划购买人数270人,实际购买247人。解决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特扶家庭“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减轻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就经济压力。
4、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保健费:20xx年计划发放328人,实际发放281人。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5200人,实际发放4995人。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22人,实际发放2700人,超计划178人。
独生子女保障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让居民感受到了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人,实际发放25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45人,实际发放247人,超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的执行,解决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年来,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财经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拨给我县的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工作开展措施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且成效明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财政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使用单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效果,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比较明显,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和作用。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收支平稳,卫生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资金投入准确到位,资金支出成效明显,整体效果好。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产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好”。
无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1149.2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390.6万元,省级配套专项255.6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
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1149.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0]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21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2021年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基本药物政策。阜宁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执行全省统一价格、统一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到村、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1年基本药物项目共到位补助资金8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9.2万元,已经由我市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1年我局召开两次中央财政基药补助补助资金分配会议,按照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21万元,其中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18.45元、阜宁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4.18万元、阜宁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12.1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5.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全部下沉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率100%,本级村卫生室补助19.2万元,支出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县域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3个,县域内村卫生室总数8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2、有效性分析。
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让患者能够得到实惠。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群众逐步接受基本药物,在诊疗中首选价廉、安全、稳定、疗效明显的基本药物,有效控制抗生素泛滥、药品价格虚高,降低药占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通过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百姓的身体健康,满意度98%以上。
3、社会性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取消了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为个人接受,为社会负担得起得药品,该制度的实施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3)生态效益指标。
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基本药物制度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居民基本用药负担。
无未完成项目,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绩效考核,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政府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无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委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xx年9月下达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该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2.项目设立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对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规范存档项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业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xx〕3号)、《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企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宜宾市茶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业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补助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茶5条”)有关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按实申报,严格验收、及时兑付,为全力应对疫情下的茶业生产发挥积极作用,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3月16日完成了《高县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产业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项目申报汇总表》的县级审核和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前期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申报大宗茶生产线3条、名优茶生产线3条,加工设备303台(套),涉及投资947.66万元;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根据市级3个文件要求,对照各企业的申报表,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对我县5家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的茶叶加工设备新购和茶叶冻库新建情况进行联合验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1、关于加工设备:20xx年3月初申报6条,涉及加工设备303台(套),拟一次性投资947.66万元。经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茶叶生产线6条(其中:早白尖2条、川红1条、龙溪1条、云州1条、峰顶寺1条),共验收加工设备238台(套)。
2、关于茶叶冻库:20xx年3月初全县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冻库2个(4处),其中川红茶业2个(2处)672.35方,龙溪茶业2个(2处)525.34方。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xx年3月16日,就完成了县级审核和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相关工作。
2、资金使用。
20xx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验收和补助资金兑现。茶叶加工设备,企业一次性投入572.5315万元,兑现市、县补助资金286.27万元;茶叶冻库,企业一次性共投入87.5499万元,兑现市、县补助资金43.65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对照市级文件要求,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验收,通过实地查验机具、冻库,核对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对新购茶机、新建冻库逐一进行验收、贴牌和补助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
(一)鼓励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提升加工能力。全县申报大宗茶生产线3条、名优茶生产线3条,加工设备303台(套),涉及投资947.66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茶叶生产线6条(其中:早白尖2条、川红1条、龙溪1条、云州1条、峰顶寺1条),共验收加工设备238台(套),企业一次性投入572.5315万元,验收兑现市、县补助资金286.27万元。
(二)鼓励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提升冷藏冷冻能力。全县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冻库4个(其中川红茶业2个672.35方,龙溪茶业2个525.34方),企业一次性投入87.5499万元,验收兑现市、县补助资金43.65万元。
(三)严把进度,及时兑付“茶5条”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申报、部门联合验收、报请市级审批”的原则,严格标准,逐一贴牌,把握进度,于3月16日完成申报、汇总上报,9月30日前完成了高县茶叶加工设备和冻库的现场验收和补助资金329.9158万元的兑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2、在社会效益方面,有效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发展的冲击;
3、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加工设备、冷链升级后,可以减加工环节重金属进入茶产品和延长企业茶产品品质保持期。
4、可持续发展方面,一定程度提升了全县茶叶加工能力,促进高县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5、满意程度方面,有效保障了茶农及茶企的.生产利益,提振了茶农、茶企在疫情下对产业发展的信心和满意程度。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建议补助政策持续扩大范围至除龙头企业以外的其他茶叶新型经营主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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