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种自我审视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客观地看待自己的表现,并找到提升的方向和方法。以下是一些简洁明了的自查报告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xx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自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自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自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收尾重头戏,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臵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讲科学”的新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在接到《中共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又专门成立了1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主抓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任副组长、审理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的案件质量自查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二乐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优化配置。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并确定了3名年轻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切实承担起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为审理室配备专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治审理人员6名。通过不断优化审理工作软硬件办公环境,有利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部署,审理自查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对照自查要求逐一进行查摆,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保证了审理自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合理配置,提高审理水平。我市多年来严格落实查审分开的原则,审理和检查分别由不同两个纪委常务分管,其中审理工作由吕金山常务分管,同时主抓廉政、纠风等项工作,审理室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同时安排了两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副科级检查员从事审理工作,使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高度。我们把征求意见、协2审、审理助辩等审理模式应用于审理过程中,保证了案件质量,同时还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实践中还创新了“特聘助审员制度”、“监督审理制度”,此举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批示,要求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严肃执纪,做好申诉复查。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因审理不规范导致申请复议案件。
(四)认真剖析,确保审理质量。我们这次自查采取边查阅边解决的方式进行,共查阅了714个卷宗,基本上都达到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发现的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如在乡镇纪委所办案件中多数存在卷宗文书欠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立刻制定出一个规范的模板下发各乡镇,就在刚上交的卷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把关,审理自查工作扎实有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自查工作中,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3效。
自查活动中共查结案件643件,其中20xx年查结案件91件,20xx年查结案件96件,20xx年查结案件90件,20xx年查结案件90件,20xx年查结案件163件,20xx年至今查结案件113件。共给予607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531人,政纪处分97人,双重处分21人。通过自查自纠,我市查结的案件均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卷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结率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自查活动使我们在审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定性量纪上更加严格、证据使用上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自查,也暴露出我们在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充分履行案件审理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一)落实整改。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总行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安排,我们分行营业部在行长的带领下对我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业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更为了以此为戒,警示自我,本人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法〔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健全机制。
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性,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合理实施,我市自20××年8月就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由群众公议团成员来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我局在全市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印发了《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和《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所属各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群众公议,每年群众公议案件不低于总案件的20%,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公议,从制度上确保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常态化。
积极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完善《xx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稳步推进城管系统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到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标准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意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为规范。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20××年我局共计组织了4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公议了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1件案件,公议员一致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额度合理,对处罚意见无异议,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低,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高,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会同具体案件办案人员再研究,认真吸收了公议员的意见,并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作了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让公议员走进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展开充分的交流,让群众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真实情况,让群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艰辛和困难,促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和城管队伍的.理解和支持。
三、暴漏瑕疵整改提升。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法制化建设,同时也暴漏了我局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主要体现在:案件证据单一,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够准确,汇报案情不规范等。我局将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完善执法队员的执法手段,改善执法队员的执法装备,实现多方式多途径采集证据。
规范办案人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汇报程序,按照先汇报案号案名,后汇报案情,再汇报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的确定等一系列顺序来汇报,从而让群众公议员听得懂听得明白,以便履行评议、监督职责。
今后,我局将更加规范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我局进行的更好,以此来促使城管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20××年××月××日。
根据x邮金管[xx]96号《关于转发xx银监分局%26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案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26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xx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xx的通知》x邮金管〔xx〕105号和《xx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xx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xx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根据省联社(倘信联办[20xx]147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1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联社财务部组织32个网点会计先后历时20天,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我县辖内32个网点自年初以来至8月15日此阶段办理的存款业务等内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调阅尾箱、登记簿及凭证资料,通过电子监控查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收存款情况、操作风险防控、收费管理等。20xx年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一)账户管理情况。
20xx年以前开立单位活期账户开户资料不齐。
(二)对帐情况。
1、以公存款对账回单为准,公存款月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
2、以存放款和社内往来对账回单为准,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5、以股金函证单为准,股金年对账率应达到100%;
7、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库存、重要凭(单)证、物品检查登记簿”汇总登记为准。会计查库、主任查库对账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各类存款账户按规定执行对账制度;定期开展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关注重点账户、大额资金频繁交易账户及其他异常账户等的对账情况;对账人员和记账严格分开程序合理;但是对账单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会开立的账户对账单不及时交信用社网点。
(三)现金库房管理情况。
现金、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账账、账表、账实、账簿相符,金库出入库合规,现金调拨交接手续合规;现金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以下问题:
1、金库设施不齐全,防潮、防霉工作不到位等;
2、库房卫生很差,库房内外蜘蛛网、灰尘很多、很厚、长期未进行彻底的清扫。
3、未严格按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有8个网点还有库存超额现象,未及时上调头寸。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重理情况。
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登记簿和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每周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盘底查库。
(五)印、证分管制度执行情况。
(六)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情况。
对大额存款支付执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有效证件、付款依据的审查、登记和报备,存款信息真实完整。存在的普遍的问题是各网点上报领导签字不及时或补签字;部分网点存在大额交易登记簿登记汇出不全,缺换人复核的现象。
(七)特殊业务处理情况。
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手工挂失登记簿登记欠完整,“受理处理记录一栏”大多只是登记“按规定受理挂失”字样,没有详细记载挂失内容;部分信用社有口头挂失未按时登记的情况。
(八)会计核算。
存款业务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没有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的情况;不存在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情况;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合规。
(九)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
我县联社已经于20xx年4月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挂靠财务部,及时全面的对存取款业务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稽核部门也每季度对各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审计,对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问责。
(十)利率执行情况。
我县32个网点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并由省联社在核心系统输入控制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不存在多付或少付利息现象。
(十一)违规吸收存款情况。
1、全辖32个网点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况。全辖32个网点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包旅游、赠送实物(卡)等名目和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况。
2、全辖32个网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商业。
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通过“公关”大户企事业单位违规开户强拉存款情况,不存在以回扣、礼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好处等情况。
3、全辖32个网点将存款指标与其他业务经营指标统筹考虑,综合制定,未设立存款单项考核奖励办法。不存在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职工个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等挂钩的情况。我县陈家桥分社行政上属于北塔区,业务管理上属于广北县信用联社,陈家桥乡政府的财政所等单位存款都没有在陈家桥分社开立账户,陈家桥乡政府某领导说“你们抓存款要给我们一点好处费,我们就为你陈家桥分社开立账户”。陈家桥分社蔡主任一口拒绝。陈家桥分社储蓄存款70%用于发放贷款,支持北塔区陈家桥乡人民群众,而陈家桥乡财政所等单位存款不知道流向何方,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查一查。
4、全辖32个网点在开展正常的业务营销时严格规范宣传行为,不存在在宣传资料中损害同业的宣传标语和词语的情况,不存在混淆理财产品、积分回馈与储蓄的关系而误导储户的情况。
(十二)操作风险防控。
柜员业务授权明确,无越权办理业务现象;定期更换了密码,人员调离时按规定及时变更和注销了业务权限;设立了柜员密码权限更换登记簿,调阅监控录像录入密码时遮盖了密码器;无相容岗位职责兼岗或混岗情况;柜员离岗做到了按规定暂退。
(十三)收费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64号)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2号)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调整了存款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将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告知了客户,无乱收费现象并及时将各项正常收费款项计入了相应会计科目;无收费不入账或乱入帐的现象;无挤占、挪用各项业务收费情况。
对能够整改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成有关网点限期按规定整改,并落实到责任人,对无法整改的问题,按照员工违规处罚办法标准处罚并在20xx年第三季度绩效工资中扣除。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xx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xx担任组长,副主任xx、委派会计xx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根据岳银发(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20xx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根据《xx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行在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导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切实履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
1、制度建设。
我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
2、机制运行。
为保证我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行明确了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为综合办公室,指定综合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经办并组织实施;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及协调好消保投诉等事宜,为全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3、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我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xxx,成员xxx、xxx,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1、我行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教育及权益保护知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让客户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客户进行风险自评,让客户学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提升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出现“风险越位”情形时,积极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户,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户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代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等违规行为。在客户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或选择金融产品时,我行会对客户接受的金融服务、选择的金融产品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不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3、我行机构设施完善,计算机网络平台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因机构设施、计算机网络平台等出现故障或其他风险而导致客户财产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时,会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按照监管要求留存相关资料。
5、在对金融产品营销推介过程中,对产品的服务和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绍真实、全面,不误导、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盖产品风险信息、虚假宣传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过程中未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催收,或者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客户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循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网银、征信、账户管理等系统进行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权机关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会核实相关文件,并登记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
8、我行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手续费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级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客户做了提示,不存在无合法依据收取费用或收取费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银行及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发生过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我行在营业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公布张贴价目表,向客户公示各类业务的最新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充分保护客户的知情权。
我行目前还未开通官方网站,但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方式等,并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同时在我行产品或服务合约中,也会提供本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开业运营以来,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但我行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告本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相关制度、消费投诉管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我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多次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活动:
1、集中宣传。
20xx年,我行组织并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送下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名”、“金融标准为民利企”等宣传活动,累计活动时长约40天,共受理咨询答疑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重点围绕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线上宣传。
发挥网络和自媒体的阵地辐射作用,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宣传。20xx年,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文,如“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你知道几条?”、“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反假币宣传,我们在行动”等,总计阅读量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帮助金融消费者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识的普及,使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充分运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营造浓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不够完善、部分员工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等。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比较单一,相对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以后业务的不断扩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来更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会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消费投诉处理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提升客户满意度。
人民银行xx县支行:
根据岳银发(20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二0xx年九月二十七日
根据岳银发(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xx年末和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84号)的要求,我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年月末,我行小企业贷款余额xxxxx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xxxxx%。从贷款投放看,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xx%,比全部贷款增速高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多增xx万元。实现了小企业信贷"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从贷款形态看,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划分:正常类贷款占%,不良贷款为。我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连续年荣获“支持企业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称号。
(一)优化信贷资源配臵,持续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上半年,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缩,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特别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在行内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拓展并满足县域农村小企业资金需求,截至年月,信贷支持小企业户,累计投放贷款xx万元。一是准确定位目标客户,优先扶持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有效益、机制灵活、经营规范、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要求的小企业。二是密切银政、银地关系,积极构建银政企合作平台,举办银政企对接会、以一个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建设,与家小企业签订亿元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目前已落实家小企业的授信条件,发放贷款xx万元。
(二)强化组合金融服务,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为构建高效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我行在业务流程、机构设臵、服务渠道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授信、风险、科技等各业务条线为支撑,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管理体系,增进业务联动发展,优化授信业务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审批环节,及时满足小企业贷款“短、频、快”需求。二是对营销团队进行了调整,在支行的基础上,对“只存不贷”的营业部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并在营业部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与小企业金融业务特点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三是对信贷产品进行了梳理,现已形成小企业联保贷、循环贷等系列产品,同时,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难问题,积极研究有效的抵押替代产品,设计林权抵押贷款,拟推出知识产权贷款。四是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年在与7家合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又引入了2家专业担保公司。截至年月末,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小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为小企业打开了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下发了《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小企业评定标准,综合考虑财务指标外,还将小企业的经营动态、企业资信记录、主要领导人情况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纳入评级范围,通过信用打分法等灵活措施,客观上疏通小企业贷款准入瓶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三)合理确定风险定价,减轻小企业融资负担。我行制定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科学定价,既有效覆盖风险,又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尽可能减轻小企业的利息负担。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不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四)严格落实贷款新规,密切监控信贷资金流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我行注重加强对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审核监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出账审查人员严格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要求客户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截至年月末,我行累放贷款xx万元。按照贷款新规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走款金额xx万元。通过内部自查,我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均符合信贷资金用途。二是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召开贷款新规业务推进会,邀请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会,宣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推进我行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的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在小企业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自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在问题和不足:
(一)专营机构专业化工作水平不够。我行虽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尚未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约了信贷人员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六项机制”建设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专营机构还要在发展中逐步成型。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目前,大多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和失真的情况普遍存在。我行很难从公开市场上获悉反映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专有信息,对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评估困难,增加了我行贷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信息成本。
(三)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目前,我行虽建立了一系列小企业融资产品,但产品灵活度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金融业是国家重点建设和保护行业,因此,金融业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保障国家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塔银办【20xx】83号文件要求,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高度重视,结合《金融城域网网络安全基线》内容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行20xx年通过乌鲁木齐县xxxx村镇银行接口接入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参与并接入了人行身份联网核查、人民币账户管理、金融统计、等重要信息系统。目前,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良好,业务开展正常。
(一)机房方面。
因我行使用各类服务器配置地址在河南xxxx管理部,并由专人进行运维管理,我行设置仅设备机房一个,无数据信息、文件存储、应用程序等服务器,配置防火墙、路由器各一台用于与河南中心服务器数据通讯,并配备30kw不间断电源(ups)。机房地址:乌苏市海河西路10号,银行办公新大楼20xx年1月交工,周围无危险建筑,机房面积为30平米,无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划分为主机房区及监控机房区;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一套,进出入由机房管理人员通过指纹验证进入,同时设有机房进出入登记薄,对外来人员进行记录,档案永久保存。综合布线清晰合理、安全规范、易于维护扩展,安装一套机房环境监控设备设施,布有中央空调一台,二氧化碳、水基灭火器各一个,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已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二)、网络安全:
xxxx村镇银行网络要求参照河南xxxx管理部现有要求,按业务种类将网络划分为业务内网与外部网络,不同网络通过路由器、交换机、网卡实现物理隔离,严禁相互访问、接入。同时,依照国家等级保护原则,不同网络区域安全保护等级设置有级别:业务网最高,办公网其次。为保障业务网络正常运行,已通过租用电信、联通双线路备份,采用中高端网络设备,以双机热备模式部署,实现设备冗余、自动切换,确保业务连续性。建立健全机房、网络、计算机等管理制度18份,以规范、标准、约束、指导的员工行为。配备机房管理人员2名(a岗、b岗),定期对机房设备、内外网络、办公电脑进行巡查运维。
(三)、信息管理。
我行定期(每周三)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对业务、制度、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风险案列等进行统一学习,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的同时,亦树立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增强我行市场竞争力。单位在用每个信息业务系统均设置专人专岗,加大加强用户密码和屏保口令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变更情况如有变动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备案。所有终端、计算机安装有病毒防护软件,定期杀毒并查询杀毒日志。严格管理移动存储介质,定期核查所配发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建立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事件报告内容及流程。目前我行无外包服务。
(四)、运维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计算机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均设置有8位以上字母加数字混合密码,单位使用计算机严禁安装非本单位下发软件,严禁私接乱插个人或外单位人员存储介质,防止恶意代码软件,定期对使用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建立相应计算机使用、存储介质、数据查询等制度为依据。
(五)、组织机构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各部室经理、各支行长任组员,负责协调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组织、指导、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岗位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并配备ab角;建立机房、网络、主机、信息安全等方面运维及管理制度或操作技术规范,制度齐全,能保证业务持续运行。
1、科技配备人员不足,技术水平相对他行较为薄弱;
2、科技培训方面开展次数较少,员工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待提;
4、系统功能开发不到位,结算渠道较少;跟不上金融发展趋势;
1、加大本行员工科技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新知识、新技能,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效率、充满活力、爱岗敬业的队伍。
2、严格要求计算机、网络、业务系统、各类软件的使用,加大操作规范及操作权限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管理,保障各类系统稳定运行。
3、加强内控建设,强化监督,完善防范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积极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4、积极开展日常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机关、营业网点配备计算机管理员1名,定时对机房设备运行、计算机使用、卫生清理进行管理,总行负责监督落实。
5、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推动科技建设步伐,提升我行科技水平能力。
xxxx: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xx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xxxxxx支行。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xxxx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xxx担任组长,副主任xxxx、委派会计xxx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xxx信用社。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今年一年来,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4、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转变统计干部作风、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奋力实现“三个提高”,日前,市统计局以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强化措施上下功夫,从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
一是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提升统计队伍素质。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局集体学习制度的通知》,明确每周五下午作为全局集体学习时间,将上级和本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年度政治教育计划、统计信息分析、统计业务交流和计算机网络专业技术等纳入集体学习内容,通过采取领导、专家授课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理论辅导与典型教育相结合、室内学习与外出参观考察相结合以及学习与抽查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对全员参学情况实行考勤制度,由局党支部和考核办负责抓好各学习计划和学习考勤,并纳入全局年度考核,确保集体学习质量。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提升干部自律水平。重点突出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对上下班考勤制度、集体活动考勤制度以及环境卫生检查制度的检查落实,随时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局进行通报,以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规范干部自身行为,达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三是加强岗位责任考核,提升机关管理水平。整顿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局岗位责任考核体系,包括个人、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和统计信息分析激励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广泛地讨论,通过认真分析、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考核体系,自2011年1月起开始施行新的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奖惩有据,激励全体统计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创新创业,推进全年统计工作实现新发展。
四是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服务业、中小企业、蓝色经济等重点行业以及节能减排、高科技产业产值比重、cpi等重点指标列为全年统计监测的重点,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与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对各重点关注统计指标的速度升降、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及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密切关注,确保各项统计指标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切实提高统计服务中心决策的能力。
五是分解落实统计任务,提升计划落实水平。2011年,统计工作将面临“四大工程建设”、gdp核算制度改革以及投资项目统计标准提高等重大任务,面对新的工作压力,要求全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各项工作开展要抓早、抓紧、抓实、抓细。通过深入座谈交流,对全年的统计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各职能科室都高标准、高起点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提高了计划落实水平,为全年统计工作再图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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