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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公司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公司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公司之间的债转股,而且,公司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公司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公司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债务豁免是指负债公司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公司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公司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公司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
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有异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负债公司在资本市场中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紧缺的状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公司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间的债务一般是根据合同产生的,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债务条件来减轻负债公司的债务危机,通常包括:降低利率、延长偿债期限,消减债务本金或积欠利息等,在理论上可以被称为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和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这种方法适应于某些一时财务困窘,但尚有发展潜力的负债公司。
在今年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一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现将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状况向党支部作以下总结和鉴定:
一、在思想方面。一年来,认真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紧跟中心党委和公司党委的步伐,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我也认真领会公司各种会议、文件精神,主动在思想上,与中心党委、公司党委保持一致。
二、在工作方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善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用心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升本岗位所需要的理论和工作水平,严格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善待每一位同事,用心协助其他同事完成任务;二是认真做好上级党委和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传达上级下达的指示,组织本部门积极积极贯彻上级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在学习方面。我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我按照安排,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
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自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差距:
1.党的理论方面学习时间太少,学得不够深入透彻。有时候放松了理论学习。
2.工作虽然尽职尽责,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不够细致。
3.本职工作没有做到最好,在公司宣传方面工作做的不及时,不到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4.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
5.缺乏刻苦专研的精神。
1、工作和理论学习都不能松懈,不断学习我党新的理论知识,并且不断的深化思想意识。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整改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做到有耐心,有责任心,细致入微。
3、树立主人翁意识,在群众中做到严于律己。
4、保证今后每天坚持学习,看报,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坚持《学习。
强国。
》打卡。
新时期扶贫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到2020年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庄严承诺,必须按期实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省、市、嫩江市对市际交叉互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黑龙江省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自查对照表的15个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自查,经排查我乡未发现对照自查存在问题,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关注,避免类似现象发生。我乡对以上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0.7%。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涉及问题单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针对中央考核通报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我局涉及中央通报反馈问题5个,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
(一)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类。一是援助资金管理方面,针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此类问题。2019年我县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重点项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督查”,加强支援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产业合作方面,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和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带贫效果差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这两类问题。2019年我县以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把握“扶贫不是养懒汉”要求,将贫困人口参与劳动获得收益作为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受益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二)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整改落实类。
存在的问题:一是致富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部分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不强。二是致富带头人培养经费不足。三是致富带头人发展路子不多,结构不合理、带动力不强,致使造成了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摸底调研,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察赋、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愿意和需求,重点选择带贫能力强、有创业经验或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农民夜校、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厨师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指导,帮助提供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我县总结经验并认真制定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一是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筛选,从全县16个乡镇,坚持政治标准和带贫能力并举的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牧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能人大户中筛选,发挥创业经验、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落实示范精准项目88个,辐射贫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预计3000余元。二是结合“党支部+合作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的4+“飞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本地就业170余人,培育技术能手80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万元。三是结合全县人力资源技能专项培训,深挖贫困群体人力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专长的贫困户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凸显创业潜力。目前各类技能培训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预计创业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预计5000余元。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为认真贯彻落省、市、嫩江市对市际交叉互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黑龙江省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自查对照表的15个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自查,经排查我乡未发现对照自查存在问题,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关注,避免类似现象发生。我乡对以上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0.7%。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自xx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规、党章、党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关于xx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关于xx工作的重要论,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按照xx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和《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xx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我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xx案件,深刻剖析反思,检视问题,现对照检查如下:
xx案件,深挖其原因是对初x使x的违背,是理x信x的缺x,是宗x意x的淡x,是对x纪x法的无x。通过对照检查,我虽然在“xx、xx、xx、xx、xx”五个方面不存在问题,但也要透过案件,防微杜渐,敲响警钟,从细节着手,找出细微之处的“风险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理论学习缺乏深度。理论武装还不够到位。在学习的过程中,有实用主义倾向,勤学、深思不够,掌握精神实质不深不透,有不求甚解、学用脱节现象,理论上的成熟不够,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不持久。满足于已有成绩,没有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危机感,自满自足,满足现状,对待上级安排的任务和布置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和争先意识,攻坚克难,坚忍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不足。
想事谋事能力有待加强。有时候思想保守,缺乏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拘泥于现状,由于事务繁多,没有充分的思考工作,工作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一)理想信念有所放松。
由于觉得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不像其他具体工作一样,立竿见影,快速出成效,要靠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学习、实践、感悟、加固。所以不自觉地导致了学习意识不够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重业务、轻理论的现象,从而连锁效应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二)求真务实作风践行。
对于求真务实认识的偏差,导致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在工作任务多,任务重时,忽视了工作质量,降低了工作标准。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上不到位,不能很好的结合实际,有些生搬硬套,缺乏变通。
(三)党性x养有所减弱。
个别时候对党章、对党规、党纪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标准不够高,仅满足于干好分内之事、确保不出事,在保持公仆本色、维护大局利益、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作风等方面要求还不够严格,未能很好的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加强学习强壮理论筋骨。
(二)转变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坚决摒弃“求稳怕乱”的思想,以对党和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尽职尽责,克服不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想,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去做,在工作中迎难而上,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本领。
(三)履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我要进一步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决克服自满松劲情绪和“差不多”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标准。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大系列理论成果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实干精神,苦干实干拼命干。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自2000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00]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00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为了搞好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县经管局《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做了认真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
我乡成立了以经管中心主任为组长经管中心站员为小组成员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自查结果。
1、通过自查我乡各村未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我乡已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流转合同,建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置专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管理;各村承包方案、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承包合同、等都已建全但归档还不规范。
3、我乡已按照黑农委经发24号文件的要求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资料做了计算机录入。
4;我乡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经管中心。村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由村助理会计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已正常进行。
5、我乡各村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起,乡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起。6起纠纷都已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调处完成,被调处者都很满意。
三、整改措施。
我们针对上述工作的不足之处做了认真整改。
1、在县经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2、建立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把所有资料建档妥善保存。
3、继续加强对农村有关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发展。
牢记使命”主题,我以个人自学机关晨学接受现场教育参加支部活动等方式,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内容,使我的精神实质有了深刻的领悟,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对照《党章》《准则》和《条例》,深入剖析问题,发现自己许多方面存在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
主题教育。
工作方案的安排,对照主题教育总要求,盘点个人收获、检视个人问题。关于个人在这次主题教育中的三点收获:
一是通过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作为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总要求和目标任务,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主题教育工作。
谈出来,把热情干劲谈出来,把真知灼见谈出来,把思路措施谈出来,把党员的先进性在推动高质量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确保各项工作不偏离。。
三是通过主题教育拓展了自己的理论知识体系,使自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入、系统的认识。其次,主题教育提升了自己的精神境界,特别是各位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劲头,充分展现了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从主题教育中总结了很好的学习和工作方法,比如上下联系的学习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工作方法等。
二、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找不足。
一是理想信念有待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决定事业成败。通过反思,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领悟不深,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在工作细节、修为上与先进榜样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工作保持冲劲还需加强。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对待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习惯性的按照老办法解决,不敢打破原有条条框框,不能够完全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开创新局面。工作缺乏创造性,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三是工作推进的韧劲不足。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主动担责,敢于“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但由于日常事务多、工作任务重,性情又比较急,有时存在浮躁、急躁现象,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
少。缺乏自我审视,忽视换位思考,总是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的,经验比较丰富,导致对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改造从内心重视的不够,造成对共产主义精神追求领悟不够、坚守不够。。
二是党性锤炼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以推动工作替代党性锻炼,没有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检查言行、审视思想和改进工作,逐渐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和自我完善,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抓得不够紧,对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检视不够,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停滞不前。
三是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工作上大多数时间搞协调、搞服务、搞平衡,很少深入基层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在思想、感情和工作上不知不觉与群众产生了距离。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求稳怕乱”的心态,往往担心“越界”“冒进”,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上没能很好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四、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一是强化理论。
学习。
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增强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主张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增强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整体性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地认真研读文件特别是大会报告和党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要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把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贯穿实践指导工作做到政治过硬。
xx镇辖12个村(居)委员会,农业人口×万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万亩,林地面积×万亩,水面×万亩。
一、全镇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近年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流转,共流转土地面积38080亩,其中耕地流转27764亩,林地流转7726亩,水面流转259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被流转农户3638户。
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两类,一类为大户租赁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100亩以上的大户就有20户,流转面积达22406亩;水面流转100亩以上的大户就有8户,流转面积达1700亩,计占全镇土地流转总面积的%。另一类为零散为转包,主要是农民群众由于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将自己承包经营的稻田转包给其他村民经营种植,这种形式的流转占%。
二、白酒村土地流转情况。
(一)初步实现规模化流转20xx年,白酒村将土地整治及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捆绑进行,整村推进,×万亩项目区经过综合整治后,实现小田变大田,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标准化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其中22个村民组×万亩整体流转给了文毅等5名种植大户,占整治面积的%。流转户流转土地后,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发展优新高效农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依据,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重点把握四个环节,即坚持流转主体为农民、流转收益归农民、流转年限不超过二轮承包规定的年限、对流入方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具有经营和补偿能力。经过审查,文毅等5户取得流转经营权,分别签订合同,租期,租金为400元/亩·年,每3年递增100元/亩,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性惠农资金归原承包户所有。
(三)本土能人助推流转与白酒村签定流转合同的文毅等5人除刘桂银是本县襄河镇人外,其他4人均为本镇居民,他们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较强的管理能力,且资金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流转后,他们不但添置了大量的植保、抗旱、仓储等机械设备,而且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对输电线、道路、沟渠等进行了维修,大大提高了生产条件。文毅,流转面积3100亩,以种植水稻为主。该大户原是我县马塘湖示范良种场职工,水稻制种大户,具有较为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今年投资130多万元新建仓储设施10间300㎡,添置烘干设备2台套,抗旱机械8台套,植保机械20台套;刘桂银,滁州城南建筑安装公司股东,襄河镇人,承包面积3000亩,以种植水稻为主。该大户资金雄厚,投入抗旱机械6台套,植保机械15台套;万仁义,本村上王组人,承包面积2900亩,种植水稻和棉花,该户原是棉花收购商,常年与安徽省供销总社的棉麻公司合作,这次他承担了省棉麻公司的400亩特种棉示范基地项目,长势较好。他还牵头成立植保专业合作社,并添置了一大批的植保机械和抗旱设备;储祥金、韩大同两流转大户分别流转2200亩和1900亩,以水稻和西瓜为主导产业,两大户原为本镇的农资经销商,常年销售种子、农药等农资,对农业非常熟悉,生产经验丰富,他们也分别购进多台套植保和抗旱机械。
(四)集中流转促进农民增收集中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22个村民组原有人口2600人,劳力1200人,土地流转后,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有700人常年外出务工,月收入约20xx元,250人进入本地企业,月收入约1200元,250人在本地参与5个流转大户的生产管理,每月获得500-600元的收入,农民务工收入约2220万元,人均年务工收入8540元。加之原承包地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性惠农资金归原承包户所有,被流转农户人均年收入约11000元,较流转前增收约5000元,增加83%。
(五)集中流转出现多赢局面。一是农民除获取土地流转的收入外,还可以腾出身来从事二三产业,或者就近打工,获取报酬,增收渠道大大拓宽,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二是流转大户多是种植能手且资金雄厚,土地流转的`推进,为他们进行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创造了广阔空间,他们可以尽情发挥自身优势,大大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使得大量抛荒土地得到及时恢复耕种,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土地连片开发和规模种植的难题,形成了水稻、棉花等×万亩以上基地,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也加快了农业向规模化经营的步伐。四是促进低效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过去农业种植效益低,农民一方面不愿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另一方面农民也没有充裕的资金向农业投入,农业投入及产出都比较低。通过土地流转,大量资金进入农业,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大大提高了农业的产出效益。同时还带来了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经营理念,有效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应该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不论我们学习的有多认真,理解的有多深刻,主题教育活动的关键还是要看工作实效。常言有道:“说者容易,做者难”,我们要借助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细化到实际行动上。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都有所发现,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治,稳妥有序抓好整治工作。
要深化学习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把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必要的亮化工程可以搞,但要从实际出发。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改,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地景观亮化工程等城镇建设项目进行梳理评估,看是否存在违背城镇发展规律、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眼长效、立足规范,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通知强调,要落实整治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各省(区、市)党委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要把自己摆进去,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已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景观亮化工程,要分类指导,防止在整改中一拆了事,不要造成新的浪费。中央指导组、中央巡回督导组和各级巡回督导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规范到位,防止出现偏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应该充分渗透到基层党组织工作之中。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新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责任。基层党组织就好比是修房建屋的“地基”,只有“地基”打的牢,“房子”才能稳固;只有“房子”稳固,才能经得起风吹雨打,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因此,要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就要抓好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点,再一层一层的逐级落实,这也恰似修“金字塔”,而基层党组织就是“金字塔”的最底层,这座“金字塔”能修得了多高,能承受得了多少力,全靠底层这个受力点。抓好基层党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这个学习近平台,将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同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联系起来,让党员干部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自觉的践行起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如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凝聚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是指日可待。
对照问题清单,要一一斗硬,狠抓落实,这不能仅仅体现在写几份整改报告之中,要看问题是否真的解决,要看群众是否真的满意,要看是否真的出成效,要看是否真的经得起推敲,要看是否真的长期有效。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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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有财务主管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名,四名财务工作者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相互牵制相互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二)内部控制情况。
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向财务管理制度及两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三)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细致,对财务预算均通过局务会讨论共同形成决议,程序合乎规定,并且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定额定员标准。财务开支中能够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无相互挤占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管理中账、实物人员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达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保障了公共资产的安全。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各自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及时与实物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在资产的处置中,都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批复情况进行处置报废,无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长期挂账现象,确保了单位资金及时回笼。
通过自查,我局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个别经办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不强。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但实际执行中,个别预算落空,未执行。执行中统筹考虑不足,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而上级部门未审批,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销账,出现了资产实物与账面有差异。四是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出现未严格按规定办理的事项,未建立支票登记簿、转账支票存根未签字。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刻制经费审核章戳枚、实物管理章戳2枚,明确会计人员与实物管理人员职责,经费开支中坚持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
(二)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沟通,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方式处置,做到有批复再销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学习,不仅仅局限在财务人员的学习层面上,普遍提高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使得无论任何人具体经办公务活动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使得财务活动能从基础上得到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省、市、嫩江市对市际交叉互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黑龙江省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自查对照表的15个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自查,经排查我乡未发现对照自查存在问题,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关注,避免类似现象发生。我乡对以上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0.7%。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新时期扶贫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涉及问题单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针对中央考核通报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我局涉及中央通报反馈问题5个,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
(一)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类。一是援助资金管理方面,针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此类问题。2019年我县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重点项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督查”,加强支援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产业合作方面,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和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带贫效果差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这两类问题。2019年我县以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把握“扶贫不是养懒汉”要求,将贫困人口参与劳动获得收益作为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受益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二)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整改落实类。
存在的问题:一是致富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部分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不强。二是致富带头人培养经费不足。三是致富带头人发展路子不多,结构不合理、带动力不强,致使造成了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摸底调研,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察赋、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愿意和需求,重点选择带贫能力强、有创业经验或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农民夜校、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厨师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指导,帮助提供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我县总结经验并认真制定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一是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筛选,从全县16个乡镇,坚持政治标准和带贫能力并举的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牧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能人大户中筛选,发挥创业经验、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落实示范精准项目88个,辐射贫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预计3000余元。二是结合“党支部+合作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的4+“飞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本地就业170余人,培育技术能手80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万元。三是结合全县人力资源技能专项培训,深挖贫困群体人力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专长的贫困户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凸显创业潜力。目前各类技能培训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预计创业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预计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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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镇性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各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安监、工商、司法、住建等单位利用集镇赶集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举办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辖区内7家石厂、1家铅锌矿、7家建筑公司开展排查,发现建筑公司欠薪问题和隐患存在19例,涉及农民工71人,涉及资金126.45万元,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缴存金额、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存在未落实情况。以上问题现已交由相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门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企业经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现象。二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权,遇到事情企业说了算,导致企业与职工情绪紧张。
下一步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资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态严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诚信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三是重处重罚违法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营造优良的劳动关系。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自20xx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xx]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xx]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xx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各试点城镇以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方式以地生财,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留镇70%,增强了财政实力,扩大了招商引资。如金华镇招商引进港发饼业租地100亩,投资1500多万元;华西硅业投资3000万元,产值将上亿元;金磅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产值达5000万元。同时引进抗州老板,改建了频临倒闭破产的华山丝厂。
一是对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到位,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补助收益。二是地理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电工、缝纫、管道、餐饮等技能培训,改靠拼体力挣钱为凭技术挣钱,多输出技能工增加劳动附加值。三是动员、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区社保,对符合条件的全征社农民老小实行农转非后进行社区低保,使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在项目开发、街道开发中预留一定的商业门面给失地农民建设。通过自主经营或从事二、三产业或租赁门面获取生活来源。五是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农民能人带头兴办实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先吸收和带动失地农民就业。六是拆迁户基本全部做到了拆迁还房。例如柳树镇共拆迁470多户,货币安置110户,统拆统建安置323户,自拆自建安置37户。
(一)利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契机,将城镇加快发展今后需用的土地,尽快调出基本农田区域调入城镇发展的规划预留地,创造用地依法报批条件。
(二)加大试点镇经营土地力度,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土地、改变用途土地招拍挂出让,增加土地收益。
(三)根据当前试点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土地优惠政策分批次尚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打好土地牌。
(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以地生财这篇文章,加培植经济生长点。
(五)深入进行试点城镇土地政策调研,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政策,尽最大能力解决具体土地问题。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涉及问题单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针对中央考核通报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我局涉及中央通报反馈问题5个,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
(一)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类。一是援助资金管理方面,针对州东西部。
扶贫。
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此类问题。2019年我县制定了。
扶贫。
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重点项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督查”,加强支援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产业合作方面,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和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带贫效果差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这两类问题。2019年我县以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把握“扶贫不是养懒汉”要求,将贫困人口参与劳动获得收益作为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受益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二)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整改落实类。
存在的问题:一是致富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部分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不强。二是致富带头人培养经费不足。三是致富带头人发展路子不多,结构不合理、带动力不强,致使造成了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方案。
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摸底调研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察赋、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愿意和需求重点选择带贫能力强、有创业经验或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农民夜校、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厨师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指导帮助提供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我县总结经验并认真制定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方案。
一是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筛选,从全县16个乡镇,坚持政治标准和带贫能力并举的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牧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能人大户中筛选,发挥创业经验、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落实示范精准项目88个,辐射贫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预计3000余元二是结合“党支部+合作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的4+“飞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本地就业170余人,培育技术能手80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万元三是结合全县人力资源技能专项培训,深挖贫困群体人力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专长的贫困户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凸显创业潜力目前各类技能培训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预计创业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预计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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