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中,自查报告是一种重要的评估方式,学生通过撰写自查报告可以展现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收获。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自查报告范文,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借鉴经验。
20xx年秋季开学,本年级组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组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本年级组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本年级组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本年级组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总之,本年级组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20xx年濮阳县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濮县教〔20xx〕)7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说明,财务室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支出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各项支出必须向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三)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我们xx小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校收费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思想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规范中小学校收费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全体教师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开学初,学校接到教育局、中心校的有关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老师,使大家认识到:学校的收费要严格按上级文件收费。通过自查,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1、规范制度建设等。中心学校与各校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同时要求各校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
2、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杂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没有收取学生一分钱。
3、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从未出现过补课现象,因而就没有收取过学生的补课费。
4、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凡自愿愿意订校服是学生自愿。
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校长、行政、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检查的八大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逐一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20xx年3月29日召开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及资金到位的情况。
4、5月义务教育经费资金逐步到位,我校开始下发通知,召开家长会说明情况,6月全部退还给学生,并且学生家长在确认后签字、按手印认可。上半年的义务教育经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学校执行《广东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情况。我们学校收费是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内容进行收费的。学校无收择校费、无各种类型培训班、更没有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学校执行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
学校按照程序从《广东省20xx年中小学教辅教材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坚决落实“一教一辅”要求,并没有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我校能够依法依规办学,从来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和资源,举办面向小学生和各种收费的培训、补课行为;学校、老师都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我校坚持自己的办学宗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课程开设上坚决按照省颁布的标准,做到“开全”、“上足”,向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方向迈进,学校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行为。
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要求,我校在校园的显眼位置公示各项收费,在收费政策调整后,我校会及时更改公示内容,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七、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绝对没有任何的违规收费行为;更没有强制性或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收取服务费、接受有尝服务等到行为。
八、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义务教育经费已全部退还家长,不存在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来发放教师工资、各种津贴、福利及奖教的活动。通过自查,我校完全能够按照物价局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未存在乱收费现象。
根据《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乱收费专项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5】290号)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于9月10日-9月14日,通过查、访、听、看等形式对全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过认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无乱收费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学校严令禁止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更不允许学校为办班者提供教室及课桌凳等物品。近几年以来,我学校没有一名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我校一直以来严格要求各位老师,不准为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或变相征订教辅资料,经学校多次的抽查及专项督查,我校均无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为充分响应及宣传党和政府“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积极宣传、认真落实,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及学杂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所补资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家粮食直补存折账户,从源头上确保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总之,我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做不懈的努力。
我校是一所国有民办高级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拥有高中三个年级30个班,学生1400余名。学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
针对杭教办高中〔20xx〕35号《关于进行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校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将《杭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学生的学杂费按照杭价费[03]108号批文每学期4600元收费;代管费按照杭价费[04]81号、杭财综[04]235号、杭教计[04]14号批文每学期每生350元收费,同时,对代管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学生将学杂费和代管费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学校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我校对学生的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的订阅严把数量关,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学部门、教导处统一要求。规定高一、高二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一份教辅资料;高三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2~3份教辅材料。对于教辅资料的收费均在学生缴纳的代管费内扣除,不另外向学生额外收取一分钱。
学生校服采购,从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或单位)中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严格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派出了有学校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招标),中标单位为黄湖服装实验厂。订购数量和价格:运动服1000套,45元/套;夏装1000套,36元/套;女西装260套,110元/套;男西装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用餐的原则,结合上学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为4.50元、晚餐定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费标准。学生如果在学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级的生活委员登记,并由生活委员统计后,向财务室统一购买餐券,在一个月内,如果学生餐费有剩余,可以向财务退券,学校实行按实消费原则。同时,学校坚持做到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费标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目前,中小学择校挂读生的收费问题是社会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本次收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纠风办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国有民办学校,我校严格实行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学杂费每学期4600元,代管费每学期每生350元,并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与读书相关的择校费等额外费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现有择校挂读生人数48人,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择校挂读生的人数会出现增减的可能。
以上五项是我校本学期学校收费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联系卡的制度,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于博文(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闫秀珍(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
成员:夏雪、钟洪熙、周佩琪(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根据《20xx年濮阳县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濮县教〔20xx〕)7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说明,财务室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支出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各项支出必须向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20xx年对原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财务管理办法整体上的修改,以及对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权限,能有效防止舞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通过自查,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的通知》(浙价费【1993】21号)规定,我校对收费政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目前,我校的收费项目和依据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同时,围绕收费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国家的收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三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我校制订了《希望小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报批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按照教育收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将各项收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并由学校上缴局财基科预算外资金账户,所有收费项目均购领和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通过校讯通告知每一位家长,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作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设置于公示栏,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每位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部分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学校采取缓、补等不同举措。对于一次性交不齐的学生,让他们先交一部分,所欠部分等家里宽裕一点时交上,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校给予部分补助,以保证他们能正常入学。
20xx年度,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校的收费政策和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社会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领导下,做好收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教财【20xx】392号《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收费工作的通知》,端正办学思想,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办学等不正之风,切实履行好教育收费治理主体责任。我校校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及时学习并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端正办学行为。自查结果获报如下:
我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兰教财[20xx]392号)要求,在20xx年初就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20xx年7月15日学校教工大会上,学校领导就明确要求全校教职工不得在暑假、节假日期间开展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清理,从严处理,对于敢顶风补课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后来又多次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经过多方面调查了解,我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有教师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我校本学期开学来,严格按照兰州市教育局、榆中县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按照兰州市教育局划定的'320分的录取线录取我校的高一新生,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择校生、也没有收取择校费。更无“以钱择校、以优则生、以权入学”现象发生。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我校严格执行《兰州市招生工作十不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休、转、复学均按规定审批。有教无类,均衡编班,未办重点班、实验班。
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甘价费【20xx】202号相关规定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我校是一所完全公办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任何变相的方式同任何一所民办学校有业务往来。更无任何收费项目发生。
我校的高中学生、中职学生、电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都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专人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学校领导时时刻刻要求全校教师严肃纪律,加强学籍审核管理,加强重点信息监控,集中开展了学生学籍信息清理核查,对中职学生学籍每月核查一次,不到校、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一律注销学籍,停报助学金。经核查学校没有双重学籍学生,也没有虚报骗取、贪污挪用现象发生。
学校开学后,进一步健全了“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学校设计了调查摸底表格,要求班主任全面摸清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户上报学校资助中心进行专项管理,坚持阳光操作。
学校教务处多次对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调查,设立了举报信箱。今后将对教师补课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对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跟踪调查,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我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兰州市教师十要十不准》全面落实爱心教育思想,要求教师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关爱学生。通过建立学科学习小组、学风建设小组、“一岗三责”网格化管理等形式,关注课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开展了“铸师魂、强师德、提师能”等系列活动,引领全体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对违反教师师德师风的各类现象和行为,学校明确要求教职工令行禁止,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党纪国法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宽容。
6月初,我们我们召开了小学校长会议,学习了上级关于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就我镇收费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后安排学校自查。紧接着,学校利用进校检查工作之机,对学校收费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认真深入的自查,我们学校办学行为比较规范,符合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
1、无补课乱收费行为。我们各学校均没有延长在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补课现象,更没有补课费之说。
2、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学生休转学一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无任何收费行为。
3、严格控制和管理教辅材料的征订。我们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关于所有学生只征订配套练习一项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坚持全面实行免费教材、教辅的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借本次检查自查的契机,均成立了领导班子,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体教师认识到认真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是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行业之风,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办家长满意学校,收费工作是重要方面。因此,应该把收费工作看作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我校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各部门协调抓,班主任人人抓收费工作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依法操作。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章制度无法约束教师的行为。各视规模大小,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认真学习了学校制定下发的财务工作管理细则,开学报到时对学校收费进行进行公示,学校每月对学校财务进行公布,使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今后,要形成学校领导不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财经情况,接受全校教职工对财物工作的监督机制。
各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禁止教师节假日补课制度》、《禁止教师乱定资料制度》等规章制度,实施制度管理。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他们的职责其中一项,就是监督学校收费工作。部分学校与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和不乱定学生学习资料》责任书。
各学校及时对代收的作业费进行了核算,都留有结算清单,并存档备查。大多数学校制定和完善了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经查,各校无乱订复习资料现象。“三乱”治理工作成效突出。
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另行收取计划外招生费。
6、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我们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现对我校无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汇报如下:。
1、我校属于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国家实行“三免一补”政策,我们严格按规定,坚决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继续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政策,加大帮困助学力度,使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都能够得到资助。
3、坚持勤俭办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学校所有项目工程都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以及建设资金的审计。
4、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收取学生费用,不组织统一为学生订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不搭配征订和发行市政府规定目录外的书籍。我校体育、美术、音乐课程的教材循环使用。坚决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5、学校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现象,没有举办“提高班”或“校中班”的行为,无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补课的行为,无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名义,举办文化补习班并收费的行为,也无将本校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课收费等行为。
6、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文件以不同形式通过校务公告栏公示。
2、落实责任制,推动工作深入。成立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负责,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和协调。
3、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以及告家长书,获得家长的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氛围。
4、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藤桥中学是一所乡镇中学,现有教职工54人,教学班17个,在校生945人。现将我校xx年秋季开学至今的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学前均派人到物价部门对本校的各项收费项目进行年审。开学初将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各项收费项目的条据均为财政与物价部门指定的专用票据,实收实开。
一、收费情况:
xx年春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5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05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72人,收费总额180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713人,收费总额74865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93016元;(初一课本费110元,初二课本费107元,初三课本费78元,高一课本费182元,高二课本费203元,高三课本费44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12560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274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19人,50元/人,收费总额950元;
xx年秋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0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10元/人;
2、课本费118元/人;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86人,收费总额172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859人,收费总额94490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18592元;(初一、初二、初三课本费均为118元,高一课本费250元,高二课本费180元,高三课本费180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4175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33075元;
体检费收费人数945人,12.5元/人,收费总额11812.5元。
二、建议:
由于我校属革命老区,有部分学生家庭较贫困,我校多方筹措资金,去年共减免困难学生杂费33人,总金额为3630元;另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没有收取非本辖区学生的借读费,也没有收高中学生的补*费,虽然这两项收费为合理收费。
xx年两季度除了教职工工资外,我校财政预算没有其它经费拨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只有学生的杂费,其它费用均为代收费,加上部分贫困学生拖欠学杂费和课本费,导致我校经费缺口较大。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在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要考虑各校的实际情况,适时下拨学校办公经费,以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为了加强我区对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工作,维护代收费政策的严肃性,5月25日—26日,我站在区文教局、局纪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区代收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1、收费学校均能于5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
2、20xx年秋季—20xx年春季,我区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9所,在校学生8916人,其中省级示范校3所,在校收费生5026人,每人每年收费60元,计收费301560.00元;,电教装备二类校5所,在校学生3890人,每人每年收费34元,计收费132260.00元,共计收费433820.00元,金额到帐。
3、根据省、市馆文件精神,代收费总额的60%,上交区站统一管理,用于定购《江西省中小学电教软件使用目录》中的.软件。本学年度我站共收到代收费学校上交256345.80元,占我区代收费的59.09%。
4、本学年度,我区在市馆共订购电教软件253016.00元,已全部下发到区直各校。
5、全区代收费留用为177474.20元。各校均能严格按照省、市馆文件精神,用于学校电教软件的添置,电教教师的培训及电教工作的开展上。
综上所述,我区在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三环节上,能严格按照省、市馆的文件精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占用。
浔阳区教学仪器电教站。
20xx年xx月xx日。
湖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对收费政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切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同时,围绕收费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办法,确保国家的收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严格依照规定收费。
2021年度,我校严格依照这些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一是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无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二是现由学校统一代办的费用仅限于体检费,学习资料购买,如寒暑假作业等。坚持本钱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取得实惠。三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二)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和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收费。
我校制订了《便民小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报批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依照教育收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将各项收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并由学校上缴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账户,所有收费项目均购领和利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单据,并对收费单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同时,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学校取得的收费收入,做到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三)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办法有:对于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通过校讯通告知每一名家长,踊跃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作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依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设置于公示栏,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光大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齐的学生,让他们先交一部份,所欠部份等家里宽裕一点时交上,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校给予部份补助,以保证他们能正常入学。咱们这样一个只有四五百名学生的小学校,2021三、2021年度收费标准与收费金额无变更。
2021年度,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校的收费政策和办法能够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取得了家长的肯定与社会的认可,在此后的工作中,咱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领导下,做好收费工作。
特此汇报,请审阅。
根据x价[20xx]02号文件通知,我校迅速组织人力对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x价发[20xx]30号文件精神,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未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证、卡工本费一律从“一费制”中支付,未单行收费,教辅资料、作业本按文件规定标准采取自愿购买形式。
三、学生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四、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
五、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六、每学期初对新增、调整、取消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七、无私处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八、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的现象。
九、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专户储存。
十、学校财经管理有《实施细则》,有收费管理制度,有监督组织。按季结算,帐目清楚,定期公示。
十一、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偷漏税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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