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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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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流通领域质量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及退市后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的内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2.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的食品;
3.应为qs认证的,但在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
4.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
二、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箱,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食品下架,装入下架存放箱。
四、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批发商或者专营商对下架食品进行回收,要与食品经营者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收货人代表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五、食品批发商、供货商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退市食品后,要认真做好退市回收食品登记。对回收食品进行销毁的,要有销毁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帐上签字。
六、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批发商供货商退市食品销毁记录、处理记录以及生产商接收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当地工商管理所查检。工商管理所在巡查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以备上级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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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4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6年06月07日发布。
《总局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49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有:1、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铅项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2、汕头市大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菌落总数超标;3、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特选西瓜籽仁,大肠菌群数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4、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经营的虾仁、小目鱼干,检出亚硫酸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不合格食品陈年陈皮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3月7日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于2015年9月19日购进并销售“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15年8月10日,规格为65g/罐)24罐,该店提供了该产品的购进销售记录明细,上述不合格产品于2015年11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有关规定,2016年4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做出行政处罚:1、对该店未对购进商品进行相关查验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9.85元;3、罚款50000元。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月4日对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15年8月10日,规格为65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出具了召回方案,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发出“召回通知书”。2016年1月4日立案调查,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对该批次不合格样品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为最终判定结果。2016年2月15日企业提交了问题产品分析及整改报告,阐述造成问题产品的原因为陈皮原料中含有的铅超标,导致该产品中铅的残留量超过检出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9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2000元。
二、对不合格食品无核盐津葡萄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生产日期2015年9月15日,规格为140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企业自查,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局部污染造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生产工具进行更新,加强对员工操作培训,提高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27日龙湖区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1200元。
三、对不合格食品特选西瓜籽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3月30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被抽样单位(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鉴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5月4日南山区局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2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执法人员在该企业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产品留样室和实验室未发现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该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以备溯源查验。宝安区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上述产品并查明原因,同时要求对上述产品进行召回。已结案。
四、对不合格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2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2016年1月26日当事人接受了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经调查发现,小目鱼干、虾仁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将涉案同类食品虾仁下架退回到供货处,并已提供涉案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厂家的经营资质证书。2016年2月1日立案调查。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16年5月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给予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免于处罚的决定。
以上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具体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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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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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流通领域质量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及退市后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的内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2.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的食品;
3.应为qs认证的,但在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
4.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
二、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箱,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食品下架,装入下架存放箱。
四、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批发商或者专营商对下架食品进行回收,要与食品经营者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收货人代表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五、食品批发商、供货商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退市食品后,要认真做好退市回收食品登记。对回收食品进行销毁的,要有销毁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帐上签字。
六、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批发商供货商退市食品销毁记录、处理记录以及生产商接收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当地工商管理所查检。工商管理所在巡查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以备上级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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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4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月07日发布。
《总局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49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有:1、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铅项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2、汕头市大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菌落总数超标;3、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特选西瓜籽仁,大肠菌群数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4、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经营的虾仁、小目鱼干,检出亚硫酸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不合格食品陈年陈皮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3月7日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于9月19日购进并销售“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8月10日,规格为65g/罐)24罐,该店提供了该产品的购进销售记录明细,上述不合格产品于年11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有关规定,2016年4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做出行政处罚:1、对该店未对购进商品进行相关查验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9.85元;3、罚款50000元。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月4日对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15年8月10日,规格为65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出具了召回方案,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发出“召回通知书”。2016年1月4日立案调查,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对该批次不合格样品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为最终判定结果。2016年2月15日企业提交了问题产品分析及整改报告,阐述造成问题产品的原因为陈皮原料中含有的铅超标,导致该产品中铅的残留量超过检出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9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元。
二、对不合格食品无核盐津葡萄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生产日期2015年9月15日,规格为140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企业自查,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局部污染造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生产工具进行更新,加强对员工操作培训,提高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27日龙湖区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1200元。
三、对不合格食品特选西瓜籽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3月30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被抽样单位(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鉴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5月4日南山区局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2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执法人员在该企业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产品留样室和实验室未发现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该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以备溯源查验。宝安区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上述产品并查明原因,同时要求对上述产品进行召回。已结案。
四、对不合格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2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2016年1月26日当事人接受了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经调查发现,小目鱼干、虾仁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将涉案同类食品虾仁下架退回到供货处,并已提供涉案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厂家的经营资质证书。2016年2月1日立案调查。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16年5月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给予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免于处罚的决定。
以上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具体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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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我加入中国共产党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里,经过对《党章》、党史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我们党的进步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从内心深处感觉到自己整个人的思想觉悟提高了、视野广阔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决心增强了。在此,我向党组织汇报一下这一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自己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学习。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经典理论,到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邓小平理论,再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最新理论,还有修改后的新党章,这些都是我目前需要无时无刻地加强学习和领悟的地方。通过学习,可以逐步弥补我以往对党认知上的不足,改变自己以往对党表面、肤浅的看法。
其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就需要我在实际工作中多学习,多思考,多钻研,最重要的是遇到不懂的问题多向身边优秀的同事请教和学习。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和掌握专业理论和各项业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指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优秀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中华民族必将屹立于东方,屹立于世界之巅,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努力,不断向前。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uexila。
20xx年x月x日。
(8月5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号)强调:“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如何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提高广大党员素质的前提下,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及时加强教育,促使他们改正缺点,弥补不足,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体现党的先进性、经教育帮助难以转化的不合格党员,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做出组织处理,对于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稳妥处置、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励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民主评议党员、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作为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立足于教育转化,教育引导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经教育不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做出处置,并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是坚持扩大民主、群众参与。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讨论制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严肃认真地搞好民主评议,加强监督。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检验。
三、要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动摇。丧失理想信念,痴迷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flg”等邪教组织。
(二)政治思想消极。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开反对。
(三)宗旨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不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四)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精神颓废,事业心差;对坏人坏事不敢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五)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散漫。
(六)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
(七)廉洁自律松懈。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赌博。
(八)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
(九)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十)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
凡有上述行为者,就可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经教育帮助不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即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要坚持的`基本工作程序。
做好这项工作,要紧密结合开展各个批次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1、集中学习,列举表现。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召开专题生活会,组织民主评议。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作深刻的党性分析,逐个开展评议。要保证专题生活会的出席率,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3、初步认定,党委初审。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情况,由党支部确认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结合边议边改和边整边改,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本人态度不好、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拟作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初审。
4、调查核实,组织谈话。基层党委对拟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指定专人与其谈话,讲明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陈述、申辩。
5、形成决议,上级审批。拟处置对象所在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通报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说明、申辩;党员讨论,或为其说明、作证;党员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处置决议形成后,党支部要将处置决议连同有关材料上报上一级党委。上级党委要及时研究,以书面形式批复。党员本人如对处置结果不服,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6、明确责任,教育帮助。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逐一落实教育措施。对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把帮教责任落实到支部和党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帮助工作,促其认真整改,努力做合格党员。对出党的同志,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做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入党。
五、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必须严格把握政策。
要认真执行《党章》规定。《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事实为依据,分清一时一事表现和长期一贯表现,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要把一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一度思想消沉,同长时间消极落后区别开来;把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把党员因经验不足、方法不当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同工作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改正区别开来。要严防定比例、卡指标、搞“末位淘汰”和泄私愤、徇私情、借机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
处置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应受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应予开除党籍。因同一原因,已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再进行组织处置。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是纯洁党的队伍、确保党的先进性、建立党内自我纯洁机制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细化程序,精心组织,保证工作质量,保证不出偏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坚持公道正派,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程序办事,防止出现敷衍了事、被动应付、感情用事和打击报复等现象。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注意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搞好民主评议、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确保教育活动质量的关键。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项工作,根据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进行“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对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回头看”活动要紧紧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1、认识是否端正。是否澄清了模糊认识,消除了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认识到了搞好民主评议、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确保教育活动质量的关键,为做好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标准是否明确。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反复讨论修订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不合格党员表现是否具体和细化,便于党员和群众评议,便于党组织对照定性、定格。
3、评议是否客观。是否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民主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把优秀党员树起来,把不合格党员评出来,使每个党员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受到教育。
4、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分析。对党组织掌握的、党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认真进行了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进行了直接认定。
5、各级负责同志是否发挥了带头作用。是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教育活动,带头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带头查摆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把心思用在优化经济环境上,用在干事创业和加快发展上,给党员做出了样子,为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起到了示范作用。
6、群众是否满意。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是否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制定;各支部和党员个人是否广泛向群众征求了意见;是否按要求吸收群众参加民主评议;群众对民主评议的结果是否满意。
二、“回头看”活动抓好的关键环节。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最近省、市委领导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学习市委书记耿文清同志6月16日在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解决影响搞好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种种模糊认识和思想障碍,使全体党员进一步端正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搞深入、搞扎实。
2、认真贯彻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工作会议讲话,深刻领会其精神,把握其实质,增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各县市区财政局长会议,分析我市财政工作运行状况,寻找与先进地市的差距,研究加快泰安财政工作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按照解放思想的要求,查找在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干事创业的要求,查找在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加快发展的要求,查找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开拓创新的要求,查找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以“回头看”的实际效果,确保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质量,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财政工作的新跨越。
3、搞好载体建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回头看”活动期间,组织各支部开展庆祝建党82周年歌咏比赛,激发党员群众对党的热爱之情;开展每日上午工间广播操活动,抗击“非典”,增强党员群众的体质,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开展抗“非典”、义务献血活动,奉献爱心;推出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为加快发展、干事创业提供良好服务。
4、进一步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将原先制定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印发给每位党员和部分群众,再次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使其内容更具体,标准更细化,成为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尺子。
5、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党性分析总结。将讨论制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印制成征求意见表,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征求党员群众对每位党员的意见,深刻查找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支部要将征求的意见向党员进行反馈,党员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修订完善个人党性分析总结。同时,征求意见情况将作为重新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支部要将征求意见情况整理后报局教育活动办公室。
6、坚持定性定量结合,对党员准确定性定格。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各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照修改后的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对每位党员实事求是地重新进行评议,按照征求意见及评议情况,提出每个党员的民主评议档次和调整意见,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进行初步认定,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报局教育活动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分别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对每位党员再次进行评议。以此次全局评议党员和支部评议党员结果为参考,以上一次全局评议党员情况为依据,将前后两次评议结果加以比较,对存在较大出入的,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评议档次进行调整。评议要坚持以定量为参考,以定性为依据,要“重票”而不“唯票”,防止以票定人的'倾向。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由局党委进行审查把关。评议认定不合格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定数量,不卡比例。
7、对审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恰当处置。按照泰党教发2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对重新审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恰当处置。处置既不能失之于严,又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根据当前反映出的问题,要着重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对给予劝退和除名处置的党员,由局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组织部。
8、对评议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重新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对评议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时局教育活动办公室派人参加。党员和群众对民主评议结果不满意票较多的,要推倒重来。
三、切实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领导。
1、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支部书记是搞好本支部“回头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在这次“回头看”活动中,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拿出主要精力,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抓好各项工作。
2、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并受到处置的党员,要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认清自己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帮助他们制定整改措施。各支部负责同志要靠上,拿出真心、诚心,以极大的耐心,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充分体会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心,尽快改正不足。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民主评议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3、认真搞好“回头看”活动总结。“回头看”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写出书面材料,于活动结束后报局教育活动办公室。
xxx市政工程总公司:
报来《关于车辆报废的请求》收悉。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所请示车辆和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二、车辆的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置收入用于你公司扩大再生产。
三、请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做好帐务处理。
20xx年3月17日。
机关三支部:
你支部《关于给予【人名】同志党内除名的决定》已收悉。经了解证实,【人名】同志确实已连续一年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给予【人名】同志党内除名的决定。
中共镜岭镇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处置对象。
第四条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日常行为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处置办法。
第五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七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九条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处置对象。
第四条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日常行为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
规章制度。
;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处置办法。
第五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七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九条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
入党志愿书。
》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
调查报告。
);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员是党的细胞和肌体。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中国***从成立之初的57名党员,历经95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党员数量的增加,社会的深刻变革,不可避免导致党员质量的良莠不齐。因此,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处置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一)处置不合格党员是顺应世情党情国情变化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地缘政治格局和大国关系深刻调整,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升温,冷战思维抬头,西方国家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对其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挑战,加紧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诸多配套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伴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原有的利益格局必定要触动,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一些矛盾积重难返,改革引发的社会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主体正在形成,人们思想观念也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变化。在综合判断国际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内形势、深入分析我党肩负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列为了党的建设主线。毋庸置疑,在八千多万党员队伍中,的确还存在着极少数不合格党员,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信。不难看出,随着世情党情国情的深刻变化,积极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是当前党建工作亟须解决的现实课题。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我们党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也要看到,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缺乏,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在党不言党、乱评乱议党的大政方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是党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党的根基在基层,党的肌体细胞是党员。细胞合格,党的肌体就强健;基层有活力,党的事业就兴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就要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通过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措施妥善进行处置,从根本上解决党员队伍现状。
(三)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党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政治要求。当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各个领域、各个岗位发挥了作用,展示了形象。但是,仍有少数党员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偏离,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不讲原则;有些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入党就是为了“找工作有资本”、“比身份有面子”;入党后,自我要求放松,工作标准降低,混同于普通群众,有的甚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带头违规违纪,丧失了一名***员应有的先进性。这些现象虽然只是极少数个别现象,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必须下决心,清除自身肌体中的“毒瘤”,确保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纯洁性。
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虽然在党员经常性和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但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从严治党意识弱化,认识不足。少数基层党组织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在具体处置时,或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担心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会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给自己和单位工作抹黑。或对不合格老党员、年轻党员不忍处置,认为处理起来伤害了老同志感情、断送了年轻人的前程。有些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概念不清,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与党纪处分等同起来,一谈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甚至连我们一些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同志也这样认为。同时在党员队伍中,有的党员认为“党员不党员,区别一块钱”,只要不违法乱纪,组织“奈我不何”;有的党员认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信奉“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党员认为党内不合格党员为数不少,“要出一起出,组织没有这个勇气”。这些片面、模糊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决心、力度和效果。
(二)不合格党员标准笼统,处置难办。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绝大多数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标准感到难以掌握,在实际工作中感到难以操作,难以执行到位。比如,《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在实际工作中,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三不”党员占有一定比例,但在党员评价工作中定性多、定量少,弹性大、刚性少,存在“原则难掌握,标准难界定,评价难操作”等问题。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工的差异,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以什么样的标准认定各类党员是否合格,没有具体可操作衡量的标准,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三)处置程序不规范不到位,措施不严。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现成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方法和手段,而党章在此方面的规定太原则、太宏观,伸缩空间大,在定性、量化上不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既严肃且敏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践中建立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基本合格党员设立了教育转化阶段,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帮教和处理相脱节,抓得不实,没有真正起到作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评议工作本身就存在应付心理、老好人思想,弱化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际效果。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环节,程序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党员评议“送人情”,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不合格党员难评,难以达到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它是一把“双刃剑”,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教育转化的有效性、处置工作的常态化,会在党员队伍中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因此,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必须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并建立评比、处置、教育、转化“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优胜劣汰的评价体系。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按照简洁、管用、能做到、易操作的原则,从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建立党员综合评价体系,是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转化不合格党员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以来,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县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星级”评定活动,根据党员的职位、离退状态,分类设置“五星级”党员标准,在职党员设“政治星、纪律星、品德星、作风星、实绩星”,并对每颗星提出具体的量化要求和考评标准。每颗“星”确定为10分,综合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授予一颗星。通过“五星级”党员评选,真正把那些优秀党员评准、评实,从而把不合格党员“找出来”,为集中处置、教育转化奠定了基础。
(二)构建以评促创的工作格局。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是一项长期而经常性的工作,必须立足“常”、“长”二字,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把争先进、创一流的思想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秭归县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工作中,将“五星级”党员标准交给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亮身份、晒承诺、受监督,让党员对照标准干、围绕服务转,在服务创“星”中体现出先进性和战斗力;每季度对党员践行公开承诺情况、平时表现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公示提醒;年底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在评比程序上,实行本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查、上级党组织审定“五位一体”的评议工作格局,建立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打造以评促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群众参与的开放平台。党员先进不先进、合格不合格,群众最有发言权。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中,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做到工作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考查评比请群众全程参与,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公认的“五星级”党员和“三星级”以下的党员评出来,让群众感受到“五星级”党员创评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与其严肃谈话,指出缺点,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结对帮扶,促进转化晋级。连续两年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程序除名,达到“。
教育。
在先,处理在后;信服在前,手续在后”、“处置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效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x党委:
根据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3月28日通知精神,为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组织处置的制度规范,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维护党的形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x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x月x日成立,成立之初共有中共党员x名,后经人事调动新增党员x名,发展预备党员x名,转正党员x名,转出党员x名,现有中共党员x名,其中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支部现有3名支委,分别为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自成立以来,党支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各党规党纪,不存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事项。
近年来,xxx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结合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每位党员从遵守党的纪律、履职党员义务、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和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挥先锋模范作用五个方面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党委。通过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使党组织在管理党员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掌握着主动权,也有效激发了党员爱党奉献的自觉性,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组织处置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二)什么是组织处置。
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三)党员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置。
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四)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除名处置。
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三、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如何启动组织处置工作。
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采用月度、年度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需要调整优化内容。认为中组发〔2014〕21号的规定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疏通党员出口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三)实践中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应当如何把握。
在实践中对党员劝退、劝而不退除名的,党组织—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要分析原因,看其是否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和《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劝退条件,以便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使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同时要注意把革命意志衰退,长期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与政治水平低、能力差、或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党员区分开来;要把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与过去一贯表现好,后来因年老体弱而参加党的活动较少的老党员,或因家庭负担过重,—段时间难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区别开来。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支部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劝其退党的理由,支部对劝退党员教育的情况及本人的态度。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要形成书面材料,由被劝退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如果本人坚持不退,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以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限改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讨论确定是否需要劝其退党。对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组织处置的政策界限。
(一)哪些情况下,党员虽然有不合格表现,但可不予组织处置。
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二)如何把握不合格表现与违纪行为、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之间的关系。
违纪违法党员是指那些触犯了党纪或国家法律的党员,而不合格党员是指尚没有触犯党纪国法,却因自身原因,不具备党员条件、不能发挥党员作用或不适宜继续留在党内的党员。中组发〔2014〕21号文件中明确了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分别是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这六种情形,都是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缺失,而没有达到违纪违法标准的具体表现。
五、组织领导责任。
(一)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在组织处置工作中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二)对应当处置但未作出处置或无法作出处置的,以及处置不当的,如何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基层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今后,xxx公司党支部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
通过星级评定,使广大党员把精力用于谋发展,心思用于求实效,劲头用于抓工作上,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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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组织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今年全省组织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一,省、组织部非常关注,并寄予了厚望。经慎重研究,决定在全县选择两个镇、一个局作为试点,这充分体现了的重视和信任,各试点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承担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组织部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圆满完成组织部交给我们的试点工作任务。
第一,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及时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四个长效机制的具体实践。今年6月,组织部专门下发文件,确定**县和黄石市的黄石港区作为全省试点,要求我们先行一步,探索办法,这是组织部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组织部长刘仲初同志高度重视,对我们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本质要求。8月上旬,组织部采取印发问卷、专题座谈、个别走访等办法,对全县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按照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单位抽样发放《党员思想状况调查问卷》400份,召开座谈会18次,座谈党员170余人。调查发现,大多数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能够客观科学地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特别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但是,也有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有所淡化、价值取向有所偏离、发挥作用不理想、看问题的方法出现偏差,有的甚至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存在着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不合格党员仍然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只有通过定期分析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的组织才能进一步纯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
第三,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建设名副其实“金**”的现实需要。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秀美的“金**”,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队伍,在于这支党员干部队伍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坚决改变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驰和软弱涣散现象,探索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使党员队伍不断吐故纳新,始终充满活力,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印发了《试点方案》,对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从各地各单位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试点工作。
1、要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创新方法、完善程序、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为途径,以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为手段,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为全县、全市、全省大面推开探索经验。
2、要明确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几名党员,而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要着力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实际工作中衡量党员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明确党性分析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增强实效性、针对性。三是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试点工作始终,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要求,综合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公正、公开、全面的评价。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都应按党员标准进行严格评议,合理划分等次。四是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要研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党性分析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严禁搞“一刀切”,要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评议,既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错误,对部分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可坚持在基本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灵活务实地开展分析评议工作。
3、要明确试点单位的参加对象。这次试点工作,确定东巩镇党委、县财政局党组、城关镇利美纺织公司党支部为试点单位,参加对象为试点单位的全体党员。
4、要明确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试点工作从**年8月开始至2015年3月底基本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11个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年8月—9月),分三步实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成立组织机构。三是开展调查统计。前段时间,组织部组织专班人员,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研究,调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年10月—2015年1月),分五步实施。一是思想动员。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参照《试点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二是集中学习。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并围绕“党员的标准是什么,我与党员标准差什么,对照党员标准我应该改什么”开展讨论,联系单位和党员个人岗位实际,制定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农村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标准,为后期分析评议打好基础。三是对照检查。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即对照党员新时期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看党员作用发挥行不行;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强不强;对照“两个务必”的要求,看自身作风实不实;对照岗位责任目标要求,看工作绩效好不好。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四是民主评议。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每个党员要评出等次,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确保党员参与率达100%,分析评议率达100%。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群众参评、支部总评的方式进行。在具体操作中,要讨论制定评议标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群众参评,提出评议等次等四个程序,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工作。五是组织处理。要制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改正或劝退、除名处理。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的标准,规范处置程序,慎重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并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稳妥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5年2月至3月),分三步实施。一是整改提高。各党支部要指导每个党员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要注意把整改与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党员实际,继续深化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争先创优等活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总结上报。党性分析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基层党支部要将活动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试点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写出专题报告。县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开展活动情况,向组织部写出工作报告。三是建章立制。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形成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除去前期准备和后期总结提高阶段的时间,真正组织实施只有四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试点单位一定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办好试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了认真做好这次试点工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副书记陈礼龙,、组织部长郑玉清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试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部。各试点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试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把本单位的活动领导好组织好,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分析评议,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的指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工作。
二是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做好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县纪委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在试点中查出的违纪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上下联系与沟通,及时宣传总结经验典型,力争试点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位次。宣传部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营造声势,及时宣传报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为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积累宝贵的经验。
三是务求实效。要坚持时间服务质量、进度服从标准,严格遵循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要抓住对照检查、民主评议、组织处理等关键环节,摆问题,找差距。要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门评议。各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举报信箱,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聘请党员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请群众为党员“打分”,以进一步促进分析评议的客观和公正。对分析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完成民主评议的预期目标。要创新方法,在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运用分析结果对党员进行激励和处理、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及不合格党员认定、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形成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为全省提供经验。
同志们,认真做好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到**乃至全市的形象,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成败。希望各试点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做好试点工作,向组织部和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回顾这一年来,我一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了作为一名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的学习和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这短时间以来,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决抵制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忠于职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本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班级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应对经融风暴,为企业将本增效出力.
三、总结自己,以作为党员而骄傲回顾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尽管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有些方面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自己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应该说是务实的,思想观念应该说是能够与时俱进的,在过去的一年我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我觉得我与新时期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更多的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领会,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
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这些缺点和不足通过我的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因此党员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结合“云岭先锋”工程和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完成了上报下发的材料、信息等,并注意提高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全年文件收发的签收、登记、传阅、管理等工作,注意提高效率;三是在做好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优秀党员的标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增强,积极向优秀党员的标准靠拢。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提高党员质量,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并提出了“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新要求,这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如何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形势下,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不仅要科学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还要着力推进各项具体制度在内容上相互联接、在运行上协调联动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和退出渠道的建设,从而使党员队伍的“水”流动起来,永葆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政党由党员组成,党员是政党存在和活动的主体。没有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就没有政党的纯洁性。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出口,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是当前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从建党学说分析,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内不能有不合格党员存在。注重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宣言》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中“最先进的和最坚决的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在同盟章程中对盟员条件作了严格规定,要求盟员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目的,每个盟员都必须承认共产主义、服从同盟决议。列宁在创建俄国工人阶级政党时十分注重党的纯洁性,强调“只让有觉悟的真正忠于共产主义的人留在党内”,“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内心依然故我的孟什维克(少数派)清除出去。”中国***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党员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党的先锋队性质,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必然影响党的先进性,党内不容许有不合格党员的存在。
(二)从党员数量分析,我们党现在是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越是规模壮大越是要重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这么大的一支队伍,要管理好不容易。”由于党员来源的多元、党员身份的变化、党员收入的差异、党员教育的滞后等,使得党员的思想状态、认知感受、价值认同变得更加复杂,党员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使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生活方式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乘虚而入,侵蚀了一些党员的思想和意志。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等。客观存在的不合格党员,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置。
(三)从执政环境分析,我们党是一个成立90多年、执政60多年的老党,党要长期执政必须注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毛泽东同志曾讲:“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六十多年并将长期执政的党,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苏共拥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希特勒,有2000万党员时丢掉了政权。一些大党、老党相继丧失执政地位的教训警示我们,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越是形势复杂,越是长期执政,我们党越是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越是要坚持不懈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着力提高党员质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四)从执政使命分析,我们党是一个为13亿人民谋福祉的执政党,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必须永葆党员队伍纯洁性。邓小平同志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是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使命。党的十八大继续按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再次向人民庄严承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两个宏伟目标,一是在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两个百年梦想”,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数量充足的8700多万党员,分布在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是党的力量的基本单元,是党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基本纽带。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党在群众的战斗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影响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和力量,影响党执政使命的完成。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及时处置那些信念动摇、精神懈怠、消极腐败的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梧田街道位于温州市区南郊,总面积约22.4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和6个城市社区。全街道共有基层党组织86个,党员1719名,其中农村党员1013人,两新组织党员238人。针对当前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特别是有的党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少数党员甚至不讲社会公德,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明里暗里阻挠中心工作推进等情况,梧田街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借鉴省内外经验,研究出台了不合格党员“120”管理处置办法,即在街道成立1个教育整转支部,划定不合格党员的20条警戒线,对触犯20条警戒线的“生病”党员进行分层“救治”,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模式,严格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明确认定标准底线。结合街道实际,在理想信念动摇、阻挠重点工作、不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宗教迷信、侵犯群众利益、参与“黄赌毒”、违反社会道德、社会责任缺失、党员作用发挥弱化等方面,按照情节轻重,划定“20条”警戒线,分“10条”红线和“10条”黄线,为不合格党员立规矩、明底线、敲警钟。对触犯20条警戒线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坚持分类处置,扎实做好分类处置、分层整转工作。通过教育转化和劝退除名一批不合格党员,达到处置一个、整转一批、警示一片,有效地畅通了党员队伍出口,促使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管理进一步优化、党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进一步纯洁,使“20条警戒线”始终成为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高压线”。
(二)创新整转帮扶模式。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疏通出口全过程,既“刮毒”也“疗伤”,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对触犯“20条”警戒线的不合格党员,我们坚持教育为先。一是确定专人帮扶教育。触犯“10条”黄线,即被列为黄牌警示党员,由所在支部指定专人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育帮扶。教育帮扶期内,帮扶导师言传身教,引导被帮扶对象按时参加支部各类会议和各种志愿活动,街道党工委每月派人听取1次思想汇报,并组织期满考察。经考察合格的,解除预警;考察不合格的,转为红牌警示党员,将其组织关系迁入街道教育整转支部进行教育转化。二是实行集中教育整转。在街道成立教育整转党支部,对触犯“10条”红线的红牌警示党员,将其党组织关系迁到教育整转党支部,实施集中教育整转。在集中教育整转期内,红牌警示党员将通过重新“虚拟入党”一次的方式,在街道教育整转支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思想改造的重新回炉,具体按以下3个步骤进行:(1)“入党期”。该阶段,不合格党员须在支部接受为期1个月的学习教育,包括重新提出“入党”申请、参加学习教育和组织考试。(2)“考察期”。考试合格后,进入为期2个月的“考察期”。组织不合格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在“考察期”内不合格党员须定期向党组织思想汇报,参加街道或原支部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组织认领服务岗位,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3)“转正期”。在“考察期”满前1周内,不合格党员须向街道教育整转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在收到申请后,组织征求周边群众、原支部意见,并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审议是否予以“按期转正”。对不能“按期转正”的党员,予以劝退或党内除名。“转正”后,即为合格党员,并将该党员组织关系回迁至原支部。
(三)严格组织处置程序。坚持以“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为原则,按照初始提议、支委会核议、党工委预审、教育整转支部审议、支部大会决议、党工委审批等“四议两审”程序,做好相关组织处置工作。一是严把核议、预审关。对“初始提议”的党员,支委会要对党员违反警戒线情形进行核实,并综合党员主要问题、思想认识、群众意见、组织生活表现、本人态度等提出处置意见;街道党工委要对支部上报的处置对象的简况、主要问题、认定程序、处置意见等进行审核把关,谨防“误认”、借机打压报复。二是严把审议、决议关。经教育整转后,教育整转支部根据红牌警示党员教育整转期内表现进行审议,对经教育整转后仍无悔改、表现差的红牌警示党员坚决予以劝退或除名,审议处置结果函告原支部。原支部根据教育整转支部审议处置结果进行党员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实施不合格党员“120”管理教育处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分类处置,既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又畅通了党员的出口,同时也为广大党员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从我们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来看,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20条”警戒线直观明了、接地气,符合梧田实际,易于被党员群众理解,易对照,可监督,为支部认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标准,解决了不合格党员认定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已帮扶整转不合格党员6人,劝退或除名不合格党员2人。同时,对接近“20条”警戒线的35名党员进行了诫免谈话,起到了一定的震慑警示作用。二是通过建立街道教育整转党支部,实施红牌警示党员的集中教育整转,并提出审议处置结果,再由原支部根据审议处置结果召开党员大会表决,有效解决了部分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难的问题。三是将不配合、阻挠街道重要工作、中心工作的行为纳入到警戒线之中,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支持中心工作,成为当前党委政府抓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的一柄利剑。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系统工程,梧田街道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虽然是初步探索,但在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地方,使党员思想受到了深刻洗礼,党员队伍得到了有效净化,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力促进。基层普遍反映党员风气“正”了、支部讲话“灵”了,组织活动“行”了。
其一,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梧田街道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发现存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处置效力产生质疑、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置交叉重叠界定不清、无法处置部分“口袋”党员和流动党员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还不够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不合格党员标准是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的重要内容。如何制定?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一方面,基层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中进行大胆创新,与乡规民约等相结合,如将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拒不偿还借贷等列为该村不合格党员的情形。另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并且在设计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时要吸收其他基层创造的一些好标准、好内容,促使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更为科学详细,可操作性强。
其二,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强,效果的好坏关系着部分党员党籍的留去,关系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强弱。只有严格遵守程序,按程序办事,才能保证整个处置过程不出纰漏。另一方面,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置前要认真调查摸底,确保不漏党员。运用各种方法与党员取得联系,特别是要与流动党员等各类特殊党员取得联系,广泛宣传,告知其利害关系,提高党员的知晓率、参与率。处置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议,民主测评必须由与会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监督记票,特别是对可能被处置的对象摆事实、讲问题,增强了民主评议的针对性、导向性。各基层党组织再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党员现实表现,召开支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确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后组建专门调查组,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客观公正地作出调查结论,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调查核实情况,票决确定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确保处置结论党组织认可、群众认可、受处置对象认可,经得起检验。
其三,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营造内紧外松的社会氛围。
吐故纳新是一个组织正常发展的机制,党章虽然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在现实中,无论何种形式的退党都会面临严重的不利后果,某些正当权益,甚至宪法规定的某些公民权利难有保障,这就使得不合格党员非常抵触任何形式的退党。因此,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营造内紧外松的社会氛围。内紧是要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章规定要求管理党员,规范工作程序,使党员的义务得到落实,形成与权利的对称。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让每一位党员确确实实地感觉到党员应尽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地按照党员标准来学习、工作、生活,也促使不合格党员及时地改过自新或者退出党组织。外松是要加强外部环境的引导,转变社会公众对党员退党的看法,防止矛盾激化把他们推向党的对立面。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处分,因为有一些党员没有犯错误,并没有处分的理由,但又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发挥一个党员的作用。对被处置的不合格党员的理解和接纳,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有利于不合格党员回归社会。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中国***需要不断纳新,更需要及时“吐故”。党员队伍新陈代谢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其队伍正常新老交替的组织保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提高党员素质和增强战斗力的组织保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和增强凝聚力的组织保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组织保证。因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常态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是中国***永葆青春活力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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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进一步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树立典型结合起来。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树立党员先进典型两手抓,对党内除名的党员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优秀的党员,深入挖掘先进事迹,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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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04)54号和徐组(2004)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04]10号文件执行。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04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04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04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中共徐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我于20x1年x月成为党校在职双语班的一名学员。四个月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制度和纪律,结合工作实践,注重从多方面、多渠道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认真解决好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自己的党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一、对加强党性锻炼的认识。
党性锻炼是党员自身在实践中按党性原则改造思想和规范行为的活动,它包括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作风修养和业务能力修养等多方面的内容。加强党性修养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应对复杂国际局势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重视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党各项事业不断取胜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应该认识到加强党性修养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础和前提,把党性锻炼贯穿于自我教育的始终,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教育和锻炼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加强党性锻炼。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素质高低,领导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加强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实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回顾自己这x年的工作经历,从一名大学学员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党性强弱和作风的好坏,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且关乎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在这种压力和责任下,我更加要注意形象,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处处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二、党性锻炼的成效。
(一)在理想信念上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意识,明确了政治方向。
在中央党校学习和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对马列主义理论、党中央近期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战略等专题的学习和研究,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强化了党员意识,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武装了思想头脑。
一是共产主义信仰更坚定。信仰共产主义是做一个合格党员的基础,是加强党性锻炼的根本。通过学习和目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我进一步改造了自己思想,更加坚定了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同西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划清了界线。
二是理论学习得到加强。参加在职研究生班的学习,给自己抽出时间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创造了机会。两年来,我系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研究》以及学校指定的一些课程,学习了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论述和文件精神,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不仅提高了政策水平和汉语水平,而且收到很好的工作效果。
(二)在道德修养中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树立了为民意识和奉献精神。
我是在党的关怀下成长起来的,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时时不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和作为一名党员的职责义务。我认为,增强党性意识就是要牢记党员的职责,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时时处处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把共产党员仅作为一个称号,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财富多少,只要是共产党员,都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条件要求自己,都要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义务,都要遵守党的纪律,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规章制度办事,决不能自恃自己、放纵自己,那些对党的事业和工作缺乏责任感,不为党分忧解难,或者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按照党章规定要求自己的人,事实上已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起码资格。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强化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使我们党永远健康,充满活力。
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到无私奉献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境界,也是共产党员标准的基本要求。甘愿牺牲奉献,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摆脱名缰利索的束缚,真正做到事业重如山,名利淡如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干部更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个人的意愿和现实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精神振作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局面。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待同志有满腔的热情和与人为善的态度。
(三)在思想认识上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廉政勤政意识,提高了防腐拒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仅是个人思想、品德和作风问题,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是一个带有政治性的大问题。艰苦奋斗,是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是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工作中,我一直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倡导勤俭办一切事情的作风,能少花的就少花,不能讲排场、摆阔气,大手大脚。业余时间读书学习、充实提高自己,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陶冶思想情操。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抽时间在家里多学习,多陪陪家人,多教一教孩子。管住小节,坚持严字当头,从我做起,按照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抠细抓,坚决落实。牢记一些人犯错误的沉痛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决不能在这方面犯错误、栽跟头,葬送自己的政治前途。
(四)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党性锻炼,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做一个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合格党员。一是落实了科学发展和创新的观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全新的事业,马克思、列宁的本本里没有,在中国的历史上找不到,外国人也没有这样干过,完全靠我们自己来摸索。要完成这样的大业、新业,必须转变过时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从“左”的框子中跳出来,抛弃用旧的思维模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实际、与时代合拍。二是树立了民主的思想。尤其在转变领导作风,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讨论问题、报告工作不讲假话,不讲大话,不讲空话,真正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总之,通过地委党校的学习,我树立了深入实际、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服务的思想,破除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破除目光短浅、眼界狭窄的自满情绪;破除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私心杂念。真正做到:看准的问题,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断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使我的党性认识不断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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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党员,通过开展“双重生日会”活动,即在庆贺党员出生生日的同时,着重做好庆贺党员的政治生日(即党员入党的时间)活动。通过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册、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等内容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在党意识,提高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归宿感,激发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开展“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引导党员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政策咨询、扶贫帮困、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自身价值,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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