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对我们工作效果的一种评估,是我们继续发展壮大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自查报告的撰写要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典型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xx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办事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二是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等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办事处“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政策及兑付情况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街道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办事处严格执行《xx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办事处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xx街道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xx街道办事处。
20xx年9月10日。
1.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发放到户率达到100%。2020年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助、良种补贴还没有发放,正等待上级单位批示后就可以发放下去。2020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人口数为653人,补贴标准每人600元,补贴金额共计391800元已全部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2.实行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没有向各村、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站所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
3.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每月19日民主议政日各村都会对各村财务收入、支出、债务情况、惠农政策、补助发放册等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示并在村部公示栏内进行张贴,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村上不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没有用押金、罚款、违约金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2020年无村级招待费用,向农民收取的费用均已按规定开具票据并讲明收取费用的用途。
4.我镇“一事一议”是按要求履行了议事、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筹资筹劳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不存在借“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民乱集资现象,向农民收“一事一议”款项也是开具专用收据的。
5.计划生育。我镇免费发放《生育证》、避孕药具。已发放奖扶、特扶、少生快富、独生子女父母伤残补助费。已向上级申报独生子女费、助学成才补助,待上级审批后就可下发,不存在乱收费、截留资金的情况。
6.农村义务教育。对我镇搬迁移民户子女免校车接送费用,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2、落实责任。
3、加大投入。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把关,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在县减轻农民负担迎查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市委、市政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迎会查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312元;城镇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城镇中学每生每年330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县纪委、县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学区和县直各学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解到11个包乡、包校科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认真执行市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我县112所中小学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纠风办(xx)、教育局(xx)和物价局(xx),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内热点中、小学、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验中学和筹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xx中学三类学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深入自查,效果明显。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各学校“阳光收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215812.17元,现已全部发放到97所学校的__02位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自查结果表明,我县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我局在县减轻农民负担迎查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市委、市政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迎会查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312元;城镇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城镇中学每生每年330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县纪委、县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学区和县直各学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解到11个包乡、包校科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认真执行市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我县112所中小学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纠风办(xx)、教育局(xx)和物价局(xx),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内热点中、小学、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验中学和筹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xx中学三类学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深入自查,效果明显。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各学校“阳光收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215812.17元,现已全部发放到97所学校的__02位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自查结果表明,我县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我乡自20××年以来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
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经管、财政、组织、纪检、林业、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且和各乡直涉农部门及各村委会签订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
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动作汇报,研究减负动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共工作长效机制。
在今年4月13日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后,成立组织全体乡直单位负责人、全乡各村主干,政府干部认真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全面部署了我乡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并就落实会议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512322.84元,其中,粮食直补403483.98元;退耕还林补贴落实到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发放到位,元;收益农户达1791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乡“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我乡农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式制”。
计育、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式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式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负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
全乡严格按照县里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础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三是加强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x农村建设中,各村确实需要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告乡党委审批实施,不能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照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哦x农村呢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自愿投资投劳。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农民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满意。
二是严格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程序,加强对涉农及农民负担工作、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想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
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
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近几年来,我乡在减负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决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的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xx]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罗川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张纯文、人大主席张安华、副镇长刘静文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静文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xx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xx年度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罗川、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
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
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
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
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
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
xx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罗川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从xx年10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xx年度,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
二是及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地膜补贴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万元,补助农户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新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监[20xx]38号文件》和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农[20xx]8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镇党委书记李书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曹坤栋同志任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镇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xx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20xx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我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此外,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0日。
县部署关于开展对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我乡迅速行动,对20xx年以来涉及农民负担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实行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下: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
我校在接到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通知后,立即积极行动,对我校“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自查,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校委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查工作,并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成立了由校长李锋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王喜明任副组长、分管各校、园校(园)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减负自查工作。
(一)“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从未发现各校(园)有任何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违规收费及向村集体、学生家长及学生摊派行为;没有收取勤工俭学费和强行入保险问题;没有订购教辅材料问题,并对于全校“两免一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学期建立完善“核定表”“确认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拨付资金及时准确的拨付至各个校(园)。
查,几年来,各校园从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科学规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的维修及办公等日常开支。
(三)设立基金,奖优济贫。我校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定了《陵原中心校奖优济贫基金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门筹集资金,对在学业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扶,保证学生在校能够正常学习。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学期末均会给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帮扶捐助,帮扶救助资金多达几万元。
自查结果表明,几年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每学期还能拿出大量资金进行奖优济贫,切实做好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陵原中心校。
20xx年6月28日。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xx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鄂教财[20xx]37号和鄂价费[20xx]214号文件规定,从20xx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xx]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xx]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xx]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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