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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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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隔离治疗甲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患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患者。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部门可以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患者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肺炭疽病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明确诊断前,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进行医学观察。在诊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患者,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者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对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的污染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淋病和梅毒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应接受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
计划。
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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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防疫机构是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通知》提出了7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各地要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省份要成立前线指挥中心。
二是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再提升,制定核酸检测组织工作预案,加强质量控制,对高风险人群定期开展检测。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调配机动检测队伍,支持能力薄弱地区。
三是强化各方面协作,“平战结合”组建流调队伍,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人”“物”同查,开展多链条追溯分析。完善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布局,发挥多机构病毒基因测序比对优势。
四是各地要专班专人负责,按照“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提前准备隔离房间,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严格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
五是各地要选择综合救治力量强的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配足重症监护床位,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实行规范化同质化治疗。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强化院感防控,对发生院感的医疗机构全国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六是强化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疫情监测,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等责任,引导减少聚集性活动。对春节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
七是严格按照要求诊断报告病例,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疫情所在地市每天召开发布会,所在省份在疫情初期及时主动发声。引导群众持之以恒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关心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医务工作者、社区防控人员等。各省份要在春节前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新冠肺炎疫期学校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人员),全日制在校生,保安和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员工,校内住宅区人员(不含学校教职工)。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各部门指定1人(出国境访学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由人事处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及时与所属教职工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教职工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部门每日上午8:30前向人事处指定qq上汇报所属教职工前一天情况。有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所在部门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2.人事处收集汇总各部门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通过qq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所有辅导员及时与所有学生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全体学生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系每日上午8: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各系学生前一天情况。
2.学生工作处收集汇总各系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保安、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各指定1人,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相应驻校员工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所属员工前一天情况。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一)教职工亲属。
教职工亲属按所在单位、学校的报告要求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教职工也应及时向我校后勤处报备。
(二)承租人。
出租人应做好承租人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承租人前一天情况。有承租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1.各单位、有关人员的信息报告要准确到位,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2.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对工作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按照学校或有关单位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的人员,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吉林师范大学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以人为本,提高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形成相应防控工作预案,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3.统一领导,逐级落实。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基层单位成立基层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负总责,层层明确各项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细化责任,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全校上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指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学校防控工作预案;协调解决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经费等保障;督促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上报,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1.落实防控应急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部门下达的预防控制政策文件精神,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信息。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校办。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范围消毒,特别是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留学生公寓、幼儿园、附中附小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消毒,提前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配足口罩、防护服、红外测温仪、体温计,完善隔离区第八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加强水电暖等重点值班岗位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检查,保障水电暖安全。
责任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做好开学返校预检及就诊病人分诊工作。第一时间完成隔离防护准备,做好隔离区内医务人员安排、相关培训、操作流程等工作。制定开学返校预检与就诊病人分诊工作方案,确保预检、分诊、隔离等工作万无一失。校医院开设独立的、与正常门诊隔离的发热门诊,严防交叉感染。及时与市疾控中心、中心医院等专家进行沟通,争取得到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最大支持。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6.完善防控机制。开展校内疫情“零报告”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情况,面向离校师生员工,督促做好体温自测,并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放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7.加强重点人员排查。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区域返校师生员工及近期有过旅行经历师生员工的具体情况,重点做好湖北籍师生员工,尤其是武汉市师生员工的实时动态跟踪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8.抓实师生员工体温测量和隔离工作。做好隔离空间预备(四平校区第八学生宿舍、长春校区培训中心七八九层)、师生员工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对于体温异常者,进行隔离观察。
9.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对于假期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劝导其延期返校。对于假期未离境外籍教师,引导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外籍教师返校后,做好信息统计、体温检测、居处隔离工作。暂停涉外派出、团组出访、文化交流与学术会议等活动。推迟境外团组来访与国际会议举办。
责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0.启动封校管理。除正门、南门外,关闭校区其他所有入口,正门和南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全程值班值勤。校外所有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校内车辆、师生员工及离退休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通行。所有入校人员均需验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查登记,发现异常立即转交卫生部门处置。
责任部门:保卫处。
11.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控校外非工作人员进入校园。采取车巡人巡视巡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止校外人员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校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责任部门:保卫处。
12.密切关注教职工、外籍教师动态。全覆盖进行排查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填写《人员活动地点登记表》《在外人员统计表》。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严格落实“隔离监管”措施,对离开四平市区返回人员,特别是疫情发生区域返回人员严格实施隔离措施,签订《健康承诺书》,自行在家隔离14天。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
13.根据疫情情况做好教学调整工作。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允许师生员工提前返校,并实行分流返校。延误课程调串至每周周六完成。
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14.推迟寒假艺术类加试工作。原定于2月16日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书法(师范)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招生办。
1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学校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上级防控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放《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印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手册,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时总结应对疫情工作特色做法与有效方式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在征求同意后,进行社会推广。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6.做好舆情管控。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擅自转发来历不明的疫情信息。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发出吉师好声音。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7.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提高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等级,发现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的电脑予以断网处理。严格网站访问控制。对学校主页发起网络攻击较多的地域限制访问,二级网站在此重要时段仅允许校内访问。严格网站更新策略以防止非法篡改。除党委宣传部指定电脑外,其他部门及电脑均不能更新学校网站及二级网站。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督排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
五、检测与报告。
1.各部门、单位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排查、汇总上报,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要重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成立督促检查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督查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控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并督查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检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上报党委,严肃问责。
3.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告程序。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及时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
为预防春期传染病在学校内的爆发流行,南溪区教育体育局明确要求,从4月18起,全区所有学校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目前,各学校已明确专人负责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和因病缺勤的病因追踪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学生,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报告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疫情的蔓延和扩散。凡学校未认真落实导致疫情扩散的,区教育体育局将严肃追责。同时,各学校及时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疫情处理措施,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能处理。
传染病的防控涉及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区教育体育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学校筑牢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师生安全。
一、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类传染病、疾病监测点内的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报告市疾控中心。报告时限不得超过6小时。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于1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每日收集、登记。邮寄疾控中心。
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疫情。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保科、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疫情报告卡必须逐项填写,要求:内容确切,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城市至室,农村至村),14足岁以下儿童需填写患儿的家长姓名,肺结核报卡必须填写“始治方案”。出院时填写“转诊卡”至结防所。
四、疫情上报的同时,要有门(急)诊日志登记,地址详细,病员去向要明了,不得缺项,登记薄必须保留三年。
五、门诊诊断后,由门诊医生填写报卡,并在病历上记上“传卡已报”字样。住院病人由经管医生报告疫情,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传卡已报”,以备查考。
六、防保科每月检查疫情报告情况,凡查实漏报病例或漏填肺结核转诊卡,每例扣除相关医生50元奖金,逾期报告者,每例扣除25元奖金。疫情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畴内,并列入科主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七、新参加工作的医生和实习医生必须接受传染病报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依法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敏感性,降低漏报率和误报率,杜绝瞒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整合各部门力量,扁平化运行,细化完善防控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
2.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各地要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做法,结合实际设立核酸检测力量调度、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协查、交通管控等工作专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各地应急指挥体系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
4.加强前线指挥力量。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所在省份要在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同时,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省委或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有关方面配合协作。
5.明确核酸检测能力要求。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具备在2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和国家支持,具备在3—5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
6.补齐核酸检测能力短板。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统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力量,迅速补齐人员、物资设备等缺口。国家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调配全国机动检测队伍,及时对检测能力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7.提升核酸检测质量。要加强质量控制,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质量监督评估,组建专业采样队伍,推进采样环节和流程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制定核酸检测组织工作预案,加强人员统一培训,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8.加强重点人员筛查。要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对一些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9.加强各方协作。强化疾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通信、交通运输等方面协作,“平战结合”组建流调队伍,科学配置专业结构,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演练“备战”,规范开展流调溯源。发挥好医务人员优势,把流调溯源工作延伸到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
10.拓宽流调溯源思路。要解放思想,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追溯分析,“人”、“物”同查,摸清疫情传播的脉络。
11.提升病毒基因测序能力。针对全国疫情多点散发防控需要,完善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布局,在中国疾控中心做好病毒基因测序工作的基础上,发挥中国医学科学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及有条件省份相关机构的病毒基因测序优势,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做好数据分析比对,提高病毒基因测序准确性。
12.备足隔离房间。各地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
13.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14.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隔离管控。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每一位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对跨省份的,疫情发生省份要第一时间报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同时通报有关省份协查,综合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
15.加强救治力量。要选择综合救治力量强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并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重症监护床位,提前做好供氧等基础设施安排,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关口前移、“一人一策”,实行规范化同质化治疗。组织好有援鄂经验的医务人员,优先调派其参与一线救治工作。
16.强化院感防控。实行严格的院内感染防控制度,明确专人监督负责。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每个业务科室有专人督促检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监管。对发生院内感染的医疗机构要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17.完善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地要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机场入境物品和周边遗弃垃圾等进行集中管理,开展必要的预防性消毒。对城乡结合部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工作人员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对春节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减少外出、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18.提升“早发现”能力。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接到报告后,乡镇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县域内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采样力量薄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19.加强重点环节防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加强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引导农村地区减少聚集性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20.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辖区内的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要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发生疫情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生疫情的市(地、州、盟)每天都要召开发布会,所在省份在疫情初期就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
21.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群防群控。
22.做好物资保障。加强生活物资、家庭取暖等方面保障,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将每项工作落实到部门、机构、个人,细化实化各项措施,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关心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医务工作者、社区防控人员等,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春节前,各省份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学生食堂人员、宿舍管理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疫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特别是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回顾总结和思考,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xx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扎紧织密党内法规制度笼子。近年来,针对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制度层面“补短板”、抓规范。省委印发《关于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编制年度省委制度建设清单,既研究出台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配套制度,又根据实际需要抓好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省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了巡视整改省级层面制度建设清单,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定期举办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党内法规制度,特别是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组织有经验的基层纪检干部对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交流心得体会,开展执行情况讨论,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熟练运用、准确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从省纪委来看,针对“酒桌办公”问题,我们协助省委制定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量大面广”问题。
二、存在问题。
无法正常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比如,制度建设上,对中央、省上相关制度的操作细则还没有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划性文件备案办法等文件还没有制发下去,导致各级各单位缺乏相应的规范要求;工作推进机制上,党内法规工作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依附于各种工作安排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业务不熟悉。一直以来,我市都没有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性人才,虽然去年市上专门安排人员到省上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工作业务,但随着办公室人事变动,相关人员暂不再从事党内法规工作,新的还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各区县、各部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文件起草和执行方面十分欠缺,有的该备案的文件不备案,有的不该发的文件任意发,有的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较多,等等,迫切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在文件制定、备案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保证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三、几点建议。
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市上政策法规处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区县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尽快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好下备一级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优,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个别“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的带领下,市人大农工委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下旬,到xxxx进行了学习考察;**月13日,到**村等地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月28日,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了解各县区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基层人员对这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年12月,我市**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开始进行试点股改。20**年6月,在总结**区3个试点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要求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清产核资,5年时间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20**年,我市被认定为全省一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区、范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区还被认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三资”(即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示范县(区)。截至20**年10月底,**区、范县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任务。20**年6月,**市又被农业农村部列入整市试点,成为全省一个、省级双试点市。
20××年以来,我市从改革试点村、试点县再到整市推进,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盘活农村各项生产要素,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保障改革有序开展。我市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高度重视,研究政策,成立组织,先后制定印发《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的目标、步骤、举措进行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试点县**区落实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办)局委包村工作责任制,制定“推进会、现场会、早餐会”三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为全市推进改革探索了方法、积累了经验。
(二)抓住重点,实现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环节是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这两个环节既是改革的基础,也是改革的关键。范县抽取特色经济村、非经营资产村、贫困村、滩区迁建村、城边村等涵盖多个类型的25个村作为试点,创新实施“图表作战”工作法,对村集体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对外投资等资产分类统计,确保清产核资一目了然。在成员认定方面,创新实施“221”工作法,即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阶段,分别进行2次确认和2次公示,召开1次群众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总结试点县区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分类指导,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一村一策,保证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环节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市2984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资金总额59.98亿元;完成成员界定2695个村,占比90.32%,界定成员总数323.32万个。
(三)实践“三变”,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村变股民(简称“三变”)是xx省六盘水市创新实践总结出来的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我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通过组建合作社,采取农村土地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把集体资源折股量化变为集体资产,积极实践“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大庆办赵村集体投资7000万元建成东建材市场,集体经济规模达5.33亿元,村民股东年分红377.6万元;开发区皇甫办马辛庄村完成股改后,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植入社会资本建设马辛庄民俗小镇,项目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目前,我市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95个、股份合作社2581个,股东302.63万个,量化资产总额43.70亿元,其中量化经营性资产13.57亿元。全市874个村有集体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267个,其中67个村的农民实现了按股分红。
(四)建立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和“三资”监管有了途径。**区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土地权属电子数据库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并开发手机app,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交易信息。同时,作为农业部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区还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全区农村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进行统一监管,实现了“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监控;**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安装了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成为我省首家在非金融系统安装的查询机。目前,我市已建成7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87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累计发布信息9321条,完成产权交易2942宗。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看,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重视不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领头人。部分干部对改革认识上有局限性,对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持续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不少村干部思想僵化,观念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新形势,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二)后劲不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少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市占大多数的行政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集体积累薄弱,后续建设资金短缺,即便是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也主要依靠集体机动地发包、房屋租赁收租金,发展集体经济缺少路子,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三)政策滞后,发展集体产业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金融信贷支持。股份合作社管理权责不明、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能依法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进行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时面临法律和政策风险。有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金融、用地、税费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四)宣传引导不够,改革氛围不浓。我市大部分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存在误区,对农村集体改革、股份合作社运行存在疑虑,片面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改不改革,跟自己关系不大,参与意识不强。
(五)农经体系不健全,农村“三资”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推进改革的主要业务承担单位。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经站在编人员145人,有专业技术职称61人,仅占人员总数的41%。市经开区、市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还未设立乡镇农经站,一些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明确编制和人员,日常管理队伍以兼职为主。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充足、专业素质低、经费难保障等问题,影响制约了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不仅要抓好改革的重点环节,而且要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效益,形成“有机制、有人才、有资金、有路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对农村发展的积极影响,站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制度基础的高度,认识、重视、推进这项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成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主要领导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责任制,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改革推进慢的县、乡,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段工作,找准差距,分析症结,实事求是,尊重农民群众选择;对改革成效不明显的村,要分析原因,分类推进,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切实营造有利改革的环境氛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必须要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解决。
(三)推进配套政策落实,合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要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活改革政策,对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的,要及时研究出台,及时推进实施;对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要及时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完善问责、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村干部的“微腐败”。要按照“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尽快出台落实金融、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完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形成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有效机制。
(四)注重改革成效,积极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途径。首先要加强对已组建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使其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尽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二要认真总结运行良好的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模式、经验教训,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权分红长效机制,并不断推广其成功做法,使其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三要积极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如利用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租赁物业;利用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一些企业等形式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加强农村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县乡村涉农工作干部队伍,保障工作和业务经费支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带动、名师带徒等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返校途中。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一、凡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均为法定责任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
二、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发现传染病均有报告义务。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三、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四、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五、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到国家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发现其他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报告。
六、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七、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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