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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精选19篇)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精选19篇)



不同地区的食品文化差异很大,人们对食物的喜好和选择也各不相同。当涉及不同人群的食品需求时,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麻栗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开学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后勤人员,都持正上岗。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卫生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会议教育,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意义重大。根据省食安委、株洲市食安委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研究部署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对全县28家规模养殖场进行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排查,未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对全县1个集贸市场和2个大型超市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肉品上市,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3、对全县4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检样品4份,检测结果未发现有害有毒物质。

4、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5家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县屠宰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未经检疫出场行为。

三、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不完善。

2、屠宰场消毒记录不完善,检疫员检疫操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内整改达标,否则予以处罚。

四、强化应急防控机制。

我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

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整改措施:

县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道路安全隐患分析报告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经信委xx县整治办对该项工作的要求,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任务推荐一览表》进行了任务分解,我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根据《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双经信〔20xx〕303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涉及机动车(含整车和改装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及配套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一是着力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为扎实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安排专人配合县整治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杜绝违法车辆改装生产,全力把好生产源头关。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行业生产形势的稳定,供给市场产品达标,在此次检查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与县安监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经发办、安办人员分5次对全县12个镇(街道)12户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共检查企业12家,其中机动车改装车生产企业2家、配套企业10家,共计查处一般安全隐患3处,已整改3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1条,违法改装企业1家(xx市高荣华龙实业有限公司车厢违规超高);检查组重点针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标识不明、不按照国家标准改装等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求取缔关闭。通过检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努力从源头消除机动车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针对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制定了《xx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及时发放至各重点企业,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三无”工业企业治理。按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要求部署,全面抢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对全县涉及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的“三无”企业进行了清理,按照《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三无”工业企业分类处置的`实施方案》(双委办〔20xx〕71号)文件精神,分类处置辖区内的“三无”工业企业。截至目前,全县所有“三无”工业企业均已断电停产,90%已清空办理,其中涉及机动车配套、改装的“三无”企业均已取缔关闭。

三是认真做好机动车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派员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点,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组织县内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人员学习车辆安全事故案例。在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期间,我局要求各重点企业在厂区、生活区设立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学习典型案例、图片展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培训,营造我县工业系统广大员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浓厚主题氛围。

通过历时半年的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也暴露出目前机动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安全生产操作程序上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尤其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缺陷,对自身所在岗位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度不够。

二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与市、县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经费装备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我们抽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与承担的安全管理任务不相适应。

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做到隐患检查上报及时,隐患整改措施有力;努力推进县和镇(街道)两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共同努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证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单位组织了仓库、配料中心以及生产部门针对食品从原材料到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深入探讨,结合消费者对我单位产品反应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反思,从而提高了认识,立即对各个环节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并进行了相关整改,现汇报如下:

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并做好相关记录。

原料加工前进行二次筛选,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有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必要时进行消毒,原料加工后在规定时间内如不及时使用要进行分类冷藏。

生产车间在加工食品时应对加工好的原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有异常的,不得进行制作加工,蒸煮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品控部门必须做好产品的留样工作以及相关台帐记录。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抱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及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20xx年9月对我区饭店进行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发现隐患的饭店及涉及的隐患,其中存在共性:

1、从业人员未能当场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

2、各项台帐登记不全,未索取进货人的索票索证等资质证明。

3、食品原料库房杂乱。

4、冰箱内生熟混饭。

5、各功能区域划分不开。

xx县裕成记饭店:无独立的'食品原料库房,室内填煤,无足够的水池。

新农村饭店:凉菜间、面食间明档无防护。

超越饭店:预进间与外间相通,无任何的预进设施,操作间墙面布满油污。

北方花木基地:凉菜间加工温度、除菌等条件不符合条件。

丰祥农家院:无餐具消毒餐具消毒设施。

谷家小吃部:操作间为加门及其它防护设施。

新艳阳美食城:在大厅加工羊肉。

以上是本次隐患排查发现的存有隐患单位和隐患内容。向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具体情况限期整改。

食品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排查要点。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88903636。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88906053。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88937790。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制度

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均十分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无不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与大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在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和区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和盲区,还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与监管执法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努力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一、主要问题

1、在农业种养殖环节。目前,在农村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与规模化绿色饲养基地由于受思想观念、技术水平和监测条件的限制,不能保证对农药、化肥以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全过程质量监控,重金属、农残、药物残留等主要指标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超标现象较为严重。源头污染控制与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多属家庭作坊式小加工厂,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生产环境与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很难保证生产出合格食品。个别不法食品生产加工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以及伪造、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象仍时有发生。

3、在食品流通环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一些个体经营户,因经营规模小,品种少,对索证索票认识肤浅,日常进货只论价格不重质量。还有,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给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4、在食品消费环节。农村餐饮店采购原材料索证索票意识淡薄,不注重规范采购渠道,不愿建立购进台账,索证索票制度,更未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还有农村自办宴席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大多数在农村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得不到有效延伸。农村虽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但形如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办(站)的基层协管机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定岗定编问题,没有运行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得不到扎实深入地开展,多数仍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二、治理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农村举办庙会、赶集、文化下乡演出等活动机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消费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识假打假、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要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制假售假线索和安全隐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从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强化质量保证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乡两级政府,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签订管理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还要与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同时要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农村食品监测保障能力。大力改善农村食品监测条件,尽可能配齐必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并提供必要的.检验经费。建立以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抽检为保障的“三方互动”的监测体系,并不断拓宽抽检领域,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通报监测结果,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作用。上级政府必须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乡镇食品安全协管机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部门也应延伸工作职能,设立派出机构,主抓末端安全监管。同时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点多面广,村干部群众威信高,农村情况熟悉的优势,尽可能聘请村支书和村长为本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或信息员,在村民组设立农民投诉受理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要结合农村实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发布制度,多采用通俗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有线广播、宣传画,为农民群众提供食品消费信息,引导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同时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六)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引入信用奖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违反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有意制假售假的失信企业除依法严惩外,建立失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通过舆-论媒体予以曝光。尤其是对那些质量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同时对管理规范,诚信发展的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扶持与引导,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争取做大做强。

(七)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安全便捷的农村食品流通网。通过政策引导和环境优化,借助“万村千乡”工程,逐步建立和规范以农村中心集镇为重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与连锁超市、放心店,形成规范有序的生产-批发-零售一体化的农村食品供应网;同时要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快速安全运输通道与流通体系,构建新型农村食品流通网。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常抓不懈,需要把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有效地统一和规范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安全和-谐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保障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结果可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修订以及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监测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应包括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监测的产品应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辅料。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起草监测计划时应邀请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应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制定或修改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作为起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科学依据。

第五条 (预警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建议。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建议,并决定是否予以公布。

第六条 (能力建设)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本着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原则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订

第七条 (计划分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分为常规监测计划和临时监测计划。常规监测计划是为掌握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而进行的系统、持续的监测活动,一般以年度为一个监测时段。

临时监测计划是针对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而制定和实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临时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

第八条 (监测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按照优先顺序提出需要列入监测计划的建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优先顺序基础上,参考以往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提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草案,报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上述计划草案研究同意后联合印发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监测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同时对需要列入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十条 (优先范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覆盖的范围和年度重点,并优先考虑以下品种:

(一)婴幼儿或儿童食品;

(二)容易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食品;

(三)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热点问题;

(四)使用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

第十一条 (优先危害选择)食品安全监测的风险应优先选择毒性作用和健康影响较大、风险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风险因素。

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包括以下与实施该计划相关的具体要求:

(一)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包括采样机构、检验机构、结果汇总等);

(二)各监测机构所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验项目);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五)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六)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三条 (信息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核实相关信息,对需要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需要制定临时监测计划的,应提出草案内容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计划实施)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和检验工作有关规定,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数据,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六条 (隐患检测)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机构还应承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品安全隐患检验任务,及时报送结果,并根据检验结果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是否需要进行风险监测、评估、检验和管理的建议。

第十七条 (检测方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检测方法应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可行,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 (数据汇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第十九条 (信息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费用保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为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提供检验费用。

第二十一条 (检验管理)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对出具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质量控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质量控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范围、考核项目、评价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与应急等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特有的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第二十五条 (术语定义)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和调查所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信息。

食品污染:是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食品中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有害物质。

居民膳食消费量调查:是指为掌握人群各类食品摄入量、营养成分摄入量和可能的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暴露水平所进行的总膳食调查研究。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13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餐饮排档、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儿园、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集体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一)乡镇、街道食安站:负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区农办:负责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鸡、鸭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区质监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加工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流通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商店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动餐饮大棚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区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机关、幼儿园及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测,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幼儿园、学校及辖区内流动摊担(点)的监管。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量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区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重点督查本次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品安全舆论氛围。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排查整治汇总表及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一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区食安办。

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我镇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于12月24日召开了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对辖区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各环节监管工作责任。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也根据当前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监管方案,狠抓了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严密,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一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多次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辖县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诚信经营承诺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是深入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火锅底料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县域,全面排查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对餐饮大排档、街边流动临时小食摊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的食用油采购登记和索证索票、潲水的收集运输、销售使用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严厉打击违法提炼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行为,坚决杜绝地沟油流入消费市场。

三是认真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问题乳粉清缴工作,并与各乡镇、农林、工商、质监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状。各乡镇与社县(村)签订了责任状,各监管部门与各自监管环节乳品生产、经营、使用者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清缴问题乳粉的工作责任。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社县(村)、进企业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宣传,通过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清缴问题乳粉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企业责任。各监管部门深入辖县生鲜乳收购站、乳及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对食品企业采购、经销、使用乳及乳制品等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坚决杜绝问题乳粉在我辖县出现。

四是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积极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xx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从原料、配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排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排查工作,并与各乡镇、农林、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排查,严厉打击了辖县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非法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是严厉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根据各个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下发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品安全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等县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特别是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隐患通知书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排查,深入发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发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分析、准确把握风险危害及风险规律,积极治理、大力清除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在全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切实高筑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要点。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同环节监管要求,综合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违法查处等信息线索,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1.生产环节:各类食品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辅料是否来源合法使用规范、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用过期、回收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是否存在“黑作坊、黑工厂”等无证无照行为;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记录规定;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2.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流通全过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辖区总代理、总经销等食品批发商、进口食品和冷冻食品经销商的仓储环节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情况;商超和市场内制售食品以及农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3.餐饮环节:各类餐饮服务者在进货采购、原料储存、制作加工、成品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熟肉熟食制品、凉菜、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等品种;重点排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曾经发生食源性安全事件或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查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相结合,与群众举报、舆情检测、专家分析相结合。鼓励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深挖行业潜规则;借助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力量和视角,即时捕捉、收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制定排查方案,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以及时间进度等。

(二)排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26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隐患类别及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中队、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排查行动作为一项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及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作为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发挥全过程监管优势,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针对本区域特点,制定有效的排查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彻查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紧查细查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研判,分类处置。要建立隐患研判和处置机制,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以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研究防范措施。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对特别重大的或跨区域、跨行业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宁波市局;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形成机制,科学监管。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的会商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流、隐患分析评估、整治工作落实以及整治效果确认等方面内容的会商会议,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主动作为,有效宣传。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做到主动应对、及时跟进。要加强隐患排查信息管理,严格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审查审核机制。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正面舆论,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隐患排查。

工作总结。

和明细表(详见附表)于10月29日前按环节报相应食品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送食品综合协调科,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陆逸江,联系电话: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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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通知书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排查,深入发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发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分析、准确把握风险危害及风险规律,积极治理、大力清除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在全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切实高筑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要点。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同环节监管要求,综合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违法查处等信息线索,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1.生产环节:各类食品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辅料是否来源合法使用规范、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用过期、回收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是否存在“黑作坊、黑工厂”等无证无照行为;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记录规定;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2.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流通全过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辖区总代理、总经销等食品批发商、进口食品和冷冻食品经销商的仓储环节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情况;商超和市场内制售食品以及农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3.餐饮环节:各类餐饮服务者在进货采购、原料储存、制作加工、成品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熟肉熟食制品、凉菜、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等品种;重点排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曾经发生食源性安全事件或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查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相结合,与群众举报、舆情检测、专家分析相结合。鼓励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深挖行业潜规则;借助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力量和视角,即时捕捉、收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制定排查方案,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以及时间进度等。

(二)排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26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隐患类别及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中队、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排查行动作为一项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及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作为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发挥全过程监管优势,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针对本区域特点,制定有效的排查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彻查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紧查细查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研判,分类处置。要建立隐患研判和处置机制,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以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研究防范措施。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对特别重大的或跨区域、跨行业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宁波市局;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形成机制,科学监管。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的会商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流、隐患分析评估、整治工作落实以及整治效果确认等方面内容的会商会议,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主动作为,有效宣传。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做到主动应对、及时跟进。要加强隐患排查信息管理,严格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审查审核机制。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正面舆论,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和明细表(详见附表)于10月29日前按环节报相应食品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送食品综合协调科,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陆逸江,联系电话: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校长、分管人员会议,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小组,20xx年xx月xx日对本校食堂安全进行了彻底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补救,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xxx。

伙房的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食堂营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设施设备卫生及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等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台帐建立不规范,索证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采购台帐记录不完整。

2.餐用具消毒不到位。

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未进行登记挂牌。

4.部分学校对储存的主副食品位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备餐厅环境差。

5.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要求各校要按照“存在问题即视为事故的要求”将责任前置。

1.健全食堂卫生设施。更新和改造炊事设备,使食堂功能齐全。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加工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管理制度,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加工等所有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加工的管理。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调味品等)都进行严格把关,加工程序合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

4.加强各种设备的检查。对食堂配备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电路开关、插座经常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加强食堂证照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制度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员工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隐患通知书

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生活,应该严加把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20xx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

工作方案。

》(赣商秩字〔20xx〕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xx〕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xx〕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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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营养餐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消除学校餐饮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确保全乡中小学的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2012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乡卫生监督工作站检查对全乡范围内的中小学校的安全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乡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食堂的餐饮卫生和学生饮用水质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七项:一是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内容为:单位建立餐饮安全组织及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制度考核,落实奖惩、餐饮安全检查记录情况;二是检查经营资格:内容为学校食堂是否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三是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内容为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四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内容为营业场所是否干净卫生;生熟食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使用前是否洗净、消毒、保洁;存放食品有无霉变、生虫、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期限或假冒伪劣的问题;加工、经营场所是否有相应的硬件设施;五是检查学校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六是检查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内容为采购食品、原料是否索取产地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索取证件是否齐全;七是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执行购货记录制度。购货记录是否注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

此次共检查10家办学单位,其中小学校10所,检查的学校中,两证齐全的10家,许可证到期未进行更换的0家;食堂从业人员33人,未进行体检的0人。通过半年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学校餐饮卫生的整体状况有了质的`提升,其中10家学校的食堂管理有证、(健康证、许可证)有章、(7项规章)、有账(购物台账)、有据(购物协议和凭据、购物单位商品流通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明的复印据),工作人员上岗时工作衣帽穿戴整齐,餐饮加工过程有序,体现了学校对食堂工作的高度重视及管理者良好的后勤工作管理素质,其管理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

全乡10所中小学,学校有自备蓄水池,经过简单的过滤、沉淀、贮存供学生生活饮用。大多数学校蓄水池为全封闭,加盖,安全有一定保证。

对于上半年检查中发现需要改进的学校,已经对食堂进行了改进,基本符合了学校食堂的承办要求;对流程不合理、分区不明确、无明显标识、食品及杂物摆放混杂等情况进行了整改。 通过半年对学校食堂平均4次以上的检查,不断的强化了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使学校食品卫生、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得到控制,学校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秀水乡卫生院卫生监督工作站

2012年11月28日

食品安全隐患通知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年9月11日-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13575185777,电子邮箱:524558218@)。

xxxxx。

p副标题e。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肉及肉制品、大桶水、植物油、糕点、炒货等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劣食品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全面开展小餐饮综合整治规范工作。五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假期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集体)食堂进行整改提高,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视频厨房”和“透明厨房”,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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