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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实用21篇)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实用21篇)



通过撰写自查报告,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制定更有效的目标和计划。这里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启发性的写作思路。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xx粮财联〔20xx〕30号)文件精神,xxxx试验区粮食局、财政局对20xx-20xx年省财政下达的仓库维修、物流和园区建设、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等粮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20xx-20xx年,省财政共下达我区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合计172万元。按资金使用方向分,仓库维修资金98万元,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资金30万元;按资金使用单位分,xxxx试验区建丰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丰省储库)xx4万元,xxxx试验区生源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生源公司)58万元;按下达年度分,20xx年23万元,20xx年65万元,20xx年84万元。

我区按照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粮食仓库维修,购置了粮油专项设备,实施了安徽xxxx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增添了部分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对整个项目的监管。为了确保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挤占挪用现象,采取财政直拨方式,由区财政局直接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和专项设备供应单位。

(一)粮食仓库维修情况。

3年来,我区执行政策xx收购的'2家企业利用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维修仓库35幢,面积15349m2,修建道路和水泥晒场8408m2,购置设备65台(套),地上通风笼4600m。

(二)物流和园区建设情况。

我区物流和园区建设主要突出xxxx独特的区位和地理优势,以建丰省储库为载体规划建设安徽xxxx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xx0亩,总建筑面积28600平方米,总投资8747.42万元,整个项目按仓储、加工和信息服务三个功能区进行规划,分两期完成。一期规划建设5万吨仓库,建设xx幢高大平房仓,配套建设年周转能力达20万吨的仓储物流区;二期规划建设加工区和物流信息服务区,建设年加工5万吨大米和2万吨米糠油生产线各一条,建成粮食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目前已征地18.06亩,建成高大平房仓3幢,仓容1.5万吨,并且完成了已征土地的水、电、路、绿化和晒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完成投资xx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退城进郊政策继续实施后续工程。

几年来,我区仓库维修资金累计投入426万元,其中维修投入270万元,设备购置投入156万元。仓库维修资金投入中省财政下达资金98万元,占整个投入23%,区财政实际拨付资金98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我区粮食物流园区由建丰省储库组织实施,预计投资8747.4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7715.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xx万元,截止20xx年2月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其中省下达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4万元(20xx年省储库新建仓库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xx年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区财政实际拨付74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城进郊和经营利润,由于退城进郊没有按期完成,目前整个项目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退城进郊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调动了粮食企业的积极,促进了粮食企业进一步改善储粮条件,降低保粮成本,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对整个粮食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撬动和导向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掌握市场粮源。从我区两家企业项目实施情况看,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更加明显。

(一)建丰省储库。

该库已建仓库全部为高大平房仓,业务程序处理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所有粮食全部实现了双低保管、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库内还配备了地磅、摄像头、消防器材和能够开展常规检化验活动的仪器设备,库区环境也非常亮丽。20xx年7月份,该库保管3年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需要轮换,如果按过去普通仓库常规保管的话,这批粮食肯定陈化不能食用了,但是通过检验,该库保管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各项品质指标仍然达到食用标准,完全可以食用,结果省里把它作为平抑市场粮价粮食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仅此一笔销售,不仅有效调控了粮价,还为国家多创造了几百万元经济效益,资金的放大效应可见一斑。

(二)生源公司。

该公司8个站点每站都配备有风机、地磅、清粮机和输送机,所有仓库全部都安装上了地上笼,全部实现了机械通风、双低保粮。有了这些专项设备,农民售粮无需肩背手提,经过清粮机除杂后直接通过输送机进仓,高水分粮食也无需整晒,可以直接通过机械通风降水,一方面可以大大方便售粮农民,更好地改善为农服务条件,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粮食质量,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

在资金拨付上,由于受财政拨付体制影响,无论是仓库维修资金,还是项目建设资金,承担项目实施的企业都无法入账,原因是我区财政在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直接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或设备销售单位,导致项目实施企业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建议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

(二)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前些年,粮食仓库维修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像撒胡椒面,既不利于监管,也不利于发挥仓库维修资金的整体效益。建议把维修资金统一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监督使用,这既可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也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利于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截止20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建设期在20xx年,截止20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1、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

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xx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16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超前谋划、统筹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厅厅长弯海川任组长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处理检查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厅国库处、监督检查局及相关业务处室等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对全区检查工作进行设计部署,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开展进程,及时报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自治区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听取厅国库处关于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地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规矩、完善机制,在认真完成中央、自治区“规定动作”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检查内容,全力做好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核查工作。

三是细化检查内容。

为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财政厅国库处结合自治区预算执行管理及资金支付工作实际,多次组织岗位人员研究讨论自查工作内容及文件依据,并积极征求厅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检查内容。新增加了预算执行管理方面5项内容: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含额度结转)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用款计划审批下达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年度执行中是否严格落实支出计划,基本支出按月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照工作进度拨付;额度结余资金调整事项是否及时会签预算、国库部门,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下达调整文件;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资金分配文件审核。同时,结合近来年自治区财政资金支付、会计规范等方面工作要求,自治区专门制作了《检查依据对照表》,并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制度汇总印制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文件汇编》,以便于各级财政部门操作执行。

四是延伸检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现状,认真开展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对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行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在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面,制定了12项检查内容,对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审核、单据传递、对账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

自治区财政厅两次发文严肃检查纪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自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查、核查、整改落实和总结上报等4个阶段工作任务,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财政违规问题,要及时主动的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自查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全力做好自治区本级自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工作实际,及时向厅内部相关处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办库[2016]2号),明确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事宜。目前,各处室结合本处室相关工作机制,正在逐项认真核实检查内容,并组织撰写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3]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12—2013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2012-2013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2012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58.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2013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2-2013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2012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2013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10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2012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2012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61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xx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xx、xx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2012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存在如下困难: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五、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市妇联对我校家长学校提供家长学校专项经费支持为5万元,该项专项经费结余1800元,家长学校专项经费合计51800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家长学校费用支出60300元,其中20全校家长委员会聘任大会暨研讨会议(全校讨论会,分年级讨论)项目支出2200元;六个年级家长学校分年级讲座(上下两个学期期中考试后)会场布置支出1200元;2013年9月开学全校家长委员会研讨工作会议(全校讨论会,分年级讨论)支出1600元;1月请全国心理健康讲师团成员**给全校非毕业班家长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5月邀请**教授给初一初二家长作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9月开学初租借**剧院邀请**教授、**校长、**主任给高一、初一家长讲座支付**教授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本校老师免费;11月邀请王玲教授给高一家长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租借**剧院场地及其电费支出21000元;11月组织初中班主任和家长代表赴赴**六中召开初中德育研讨(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是研究初中家校合作问题)支出22000元,家长学校费用支出不足的8500元由学校办公经费补足。

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财务工作检查自查报告。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龙江乳胶厂是一家80年代初建造的乡镇集体所有制橡胶企业,也是当时龙江镇政府唯一的一家企业,是龙江镇政府的税收大户,而且支持社会各种捐助。为了确保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又不破坏生态及污染环境,由海南省环境保护公司设计及施工建造了一套日处理5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xxxx年经海南沁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技改方案,整个环保设施治理均能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二、规划。

xxxx年年底,由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并购了龙江乳胶厂,经过多次的技改及修复,xxxx年至xxxx年环保设施治理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xxxx年至xxxx年期间,曾发生了两次经济危机(全球经济危机和xxxx年的欧债危机),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不可避免受到了市场的冲击,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亏损,但仍然在原来的环保设施基础上投入了约300万元的资金所为新建及技改环保设施。

由于龙江乳胶厂环保设施老化,且厂区周边围绕着学校、居民区、万泉河边。虽然作为微小企业的我们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资金有极大的困难,但为了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下定决心作出搬迁举措,规划在xxxx年年内将龙江乳胶厂搬迁至立新胶厂,xxxx年将投资约750万元在立新胶厂原有的环保设施基础上再改扩建一套日处理120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由海南锐博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及安装调试,这样在xxxx年年底就可以将龙江乳胶厂搬迁至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立新胶厂。

三、搬迁时间。

1、xxxx年2月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立新胶厂日处理120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工程启动。

2、xxxx年10月立新胶厂改扩建的环保设施基本竣工。

3、xxxx年年底将龙江乳胶厂乳胶生产线搬迁到立新胶厂。

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1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有计划、合理地使用我校的公共资金,我校将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支出,使我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校的发展。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这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了高等教育部门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每个学生公用经费的重要性。这次检查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有田、、陶有才、。

1、基本情况:我校教职工8人,5个班,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的开发和管理:。

学校财务人员要参与中央对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预算学校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各项支出,详细做好各项收支日记,专款专用,对口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是:。

(1)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学校所有经费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领导,不存在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的现象。

(2)认真执行报销制度,努力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所有报销发票应手续齐全,每张发票应标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见证人签字,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

(3)学校内所有物品由学校老师轮流购买,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不得参与。

(4)任何较大的学校采购都必须经过学校教师民主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中心校相关文件执行。

(6)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需要购置,需经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决定后,方可追加购置。

(7)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由校审组每月核定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经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款使用中,所购商品向业主索要发票时,业主因数量少、金额小,不愿意开具正式发票。有的业主没有官方发票,只有个别业主给收据,甚至有的业主连书面文件都没有。比如他们从农民那里买扫帚和扫帚,农民不会写字,给公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疯癫过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认真把关,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办实事。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要力求统筹规划,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教育。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

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

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10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11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新街村第一书记***。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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