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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村将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汇报。
我村是卢琳市柳林区大龙潭乡的一个彝族村落,位于金沙江西畔、柳林区南部,全村幅员面积21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民小组,355户、1359人。目前,我村拥有集体可支配资金13万元,1处村委会办公大院、1所芒果专家大院、1所卫生所、1所村小学、59公里公路、2处提灌站、25公里引水工程,1834亩耕地、7820亩荒坡荒地、13500亩芒果经济林地、1家果品公司、1家旅游公司、1个芒果品牌。
在对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工作中,我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推动发展为目的,结合我村实际,因势利导、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兴万亩芒果园,建休闲度假村”的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以旅游、芒果为主导的特色产业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全村人民的努力,实现了由原来的贫困村迈向了小康村。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农户达180余户。先后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省、市、区先进党组织”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资”管理力度一是出台实施意见。2008年2月,出台《混撒拉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三资”管理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政策措施,通过努力,基本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五化”,即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
二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村总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村文书、村会计、村理财小组成员、部分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是构筑管理平台。成立了混撒拉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在村委会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选好配优工作人员,统一处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建档管理等工作,为“三资”管理工作搭建了有力的平台。
二、规范日常管理,推动“三资”管理工作。
(一)建档造册,摸清“家底”。每年底,由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认真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电子管理台账,把清查数据及时向村民公开,并报乡政府备案,做到账目明晰、来去清楚。
(二)建章立制,严把“关口”。按照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承包租赁出让制度、经营制度;建立村级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结账报账制度、民主管理制度、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开源节流,管好“袋子”。一是配合村财乡管。村里设专职文书,负责日常报账业务,并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由乡农经中心代理记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使我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稳定有序。二是严格控制开支。开支50元以下由村委会分管负责人签字,50至500元由村委会集体研究,5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进行精细管理。严格执行村民小组财务制度,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选举3名村民代表组成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财务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后,由审核小组和村民小组组长联合签字才可报销;严格执行村委会财务制度,由村民选举5名村民代表组成村财理小组,理财小组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后,由理财小组和村委会主任联合签字才可报销。
(四)因势利导,壮大“盘子”。面对耕地少、荒地多的实际,我村理清思路,深挖三资潜能,探索产业兴村的发展道路。一是围绕旅游做文章。以村水库为中心,坚持市场化运作,先后争取资金32万元、自筹170万元,依托山清水秀、村容整洁、民俗淳朴的优势,打造乡村旅游区。2009年成立了卢琳市混撒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好了农家乐3个,今年以来,实现旅游收入110万元。二是围绕芒果做文章。近来来,我村利用坡地面积多、光热条件好的自然优势,积极发展芒果产业。通过公开发包规模开发,引导村民分片承包,挖掘了荒地价值;修建了芒果专家大院,培养芒果种植的“土专家”、“田秀才”;成立了德益果品公司,打造“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培训指导、生产资料、品牌注册、产品包装、市场销售“五统一”的管理模式,进行产销联合经营,努力提升芒果产业规模效应。今年以来,全村已发展优质晚熟芒果13500亩,产量达到350万公斤,总产值达到1500万元,实现集体收入13万元。
三、创新监督手段,提升“三资”管理绩效。
(一)推进民主监督。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入组入户”工程,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利用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将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做到按月公开,重大事项按时公开,总体情况年底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务公开等涉及农村“三资”工作事项,由村支部调查了解群众意见提出事项提议,经村两委商议、支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将决议情况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整改,保障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强化审核监督。积极配合区、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对我村“三资”重大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各项财务收支票据和资产、资源变动事项的审核,凡是涉及“三资”工作的重大事项,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前,报乡政府审核通过。严格执行“联审制”,每季度实行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持,定期与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一起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理财、现场结账”的理财监督模式,严格执行领导签字、村民审核、张榜公布等程序,做到程序明晰、账款相符,手续清楚。
(三)创新电子监督。组织力量开发了我村“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该电子管理平台对大额资金支取、合同到期、款项收缴、“三资”公开等内容进行实时登记、实时管理、实时监督,使“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促进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各位领导、同志们,“三资”管理是农村的一个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今后我村将以经济总量翻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服务发展,惠泽三农”的理念统揽“三资”管理工作,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破难而上、苦干实干,做大做优做强全村芒果产业,加快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的建设步伐,力争到2013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早日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双代管”要求,立足经管职能,以“三资”管理为抓手,抓源头、治根本,深入开展“强基工程”,抓住了经管工作的主要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农村“三资”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截止2011年12月底,全镇村集体资金总额达47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446万元,农村集体土地7.42万亩,其中耕地6.59万亩,林地0.35万亩。农村“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为主,目前全镇36个村都已经实现委托代理。为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机制,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2004年,我镇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楼发[2004]3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楼发[2004]32号),在农村财务“双代管”和会计制度“四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镇36个村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为规范完善代理中心运行机制。2007年我镇下发了《关于实行楼德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章统一管理的通知》。并且实行票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票据管理,更加便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拓宽范围,全面管理农村集体“三资”2009年农业部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下发以来,我镇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账目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力度,探索改革监管手段,进一步拓展监管内容,将由单纯的资金和账目管理向资产资源监管转变。
1、构建监管服务平台。2010年9月份开始,我镇在原来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上基础上扩展“三资”管理服务职能,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调配充实人员,加强办公场所和设施建设,统一安装了“农友三资综合信息管理软件”,农村建账、凭证输入、记账、生成报表和资产、资源台帐、财务公开、财务监控、审核等财务管理流程均可自动实现,规范了我镇农村财务核算,提高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随着三资监管的逐步推进,村级开通查询站点后,村级也可通过该系统,对所录入的村级财务数据随时随地查询,使得农村财务更加公开。目前,全镇所有村核算单位财务数据均已进入新系统进行财务核算。
万元,无长、短款现象,清理债权1241.1万元,清理债务。
万元,清理存货。
万元,清理长期投资万元,清理固定资产万元,核实集体资源。
处,计亩,清理经济合同。
份,基本摸清了农村“三资”的所有家底。
3、加强对村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
2007年我镇下发了《楼德镇村级报账员管理规定》(„2007‟18号)明确了报账员职责、聘任、工资待遇、监督处罚及奖励,统分地调动了报账员的积极性。同时,我们在积极参加市农经办的培训基础上,每月的十五日,还有重点地进行一些案件介绍和相关业务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投入不足。一是领导认识不足。个别乡镇、村对“三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识不清。二是代理中心力量配备不足。代理中心人员少、队伍不稳定、专业不对口、素质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难以有效发挥工作指导及监督职能。三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大部分乡镇电脑及打印机严重老化,配臵过低,系统软件不能正常运转,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有的甚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个别乡镇执行资金代管制度不严,资金由村干部保管,坐收坐支,长期不向代理中心会计报账,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账务处理脱节,有账实不符、“账外账”的现象。三是账簿设臵不齐全,未按规定设账,或总账与明细账不符。四是村级大额支出审批程序不到位,财务开支随意性较大。五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收支现象严重;六是会计档案管理混乱,未及时分类、归档保存。
3、农村财务监督乏力。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级支出的审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调查情况看,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存在干部指定替代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现象,甚至有的理财章在支部书记或村财务人员手中,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二是乡镇代理中心监管乏力。三是农经部门审计监管职能弱化。特别是在处理农村财务审计结果执行上,缺乏强制手段,造成农村财务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4、村级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公开不及时,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不真实,导致群众不清楚、不明白、有意见,引发上访。
5、农村财务人员队伍素质偏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充实代理中心人员,加强硬件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加快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点,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发展轨道。
(二)严格落实“委托代理”制,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抓重点,把好收入关,把资金代理好,杜绝村级“账外账”;把好支出关,严控村级乱开支。对收入不报账,乱开乱支的除了要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对村主要干部经手现金的,要进行专项治理,从严处罚。
(三)提高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水平,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
(四)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五)创新机制,强化“三资”管理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由经管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违反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
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
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
(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
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
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
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
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
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
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
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
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
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加强村级银行公用账户管理,村级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决策后转账支付,做到应转尽转。
总而言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镇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县委对织篢镇、溪头镇、新墟镇、儒洞镇、塘口镇5个镇共3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2月8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波同志指出,从本轮对村巡察情况看,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突出,亟待研究解决。根据孙波同志的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梳理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按照县委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于21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从两个县直单位职能职责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层“三资”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度漏洞、机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孙波书记指示要求的落实;要加强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要统筹谋划,分门别类,按不同范畴和领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强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强制度“废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强统筹指导,重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根据会议的要求,两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拟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办提交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由县委巡察办统筹推动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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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21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xx]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
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
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
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
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
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
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
xxx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由镇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7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7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承包户1814户,人口7643人,承包土地面积2.35万亩;林地4.3万亩。
二、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规范管理,有专门的办公场所。
2、原始发票必须经过三笔会签,审批后方可报帐。
3、村级报帐员每季度报一次帐。
4、票据管理使用财政监制的专门收据。
5、村账镇代理(管理)。
(二)、财务公开。
1、村级报账员毎报一次账,即公开一次。
2、代理管理会计接到村级报账员报来发票,在当日处理好,带回村予以公开。
3、财务公开透明。
三、民主管理。
(1)毎个村委会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
(2)对村级原始票据必须有理财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3)财务人员均有会计证。
四、审计监督。
(1)对村级财务毎年互审一次。
(2)毎当村级换届都进行离任审计。
火烧寨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一、调研时间:2011年7月8日——7月18日
三、参加人员: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四、基本情况: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五、“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2015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15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六、对策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 :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2 009年至2015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15至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11年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 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账。
4、财务手续移交关
各乡镇在村级资金管理上,一是确定每月固定接交日,村报账员在每月固定接交日,到会计服务中心(站)交接收支票据,填制财务手续交接清单;二是乡镇审计站联合会计服务中心(站)及时对离任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审计,结清资金往来,制作财务移交清单,确保财务手续接交有序,正常开展。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7个核算单位全部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六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每年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3亿多元;虽然每年代管资金规模较大,但从未出现一列违规违纪现象和财务信访问题。资金代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实施委托代理后,村级财会人员职数大量减少,据统计,全市共减少农村财会人员60人,累计节约村级经费开支达30余万元。
(二)、创新工作基础,
1、定期盘点,摸清家底。税费改革以来,我市把“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到每年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驻村工作中加以考核,常抓不懈。每年年末,各乡镇对固定资产、机动地、债权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家底”清楚,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2015年通过清理盘点,核实固定资产7038万元、债权1667.83万元、债务2754.11万元,处理呆死帐284.44万元,核实机动地5.2万亩。
实现了电算化、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理财工作新机制,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民主理财组织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或越权履职。为充分调动理财小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在九运街镇启动了民主理财“三瓣章”工作制度,即把原来的民主理财公章分成三瓣,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瓣,村级的每一项收支业务须经理财成员唱票审议通过后,将“三瓣章”合拢盖章后方可生效,未通过的票据责成经办人限期办理。这样就杜绝了以往理财中出现的组长“一言堂”和个别成员不负责任的现象,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制衡。同时为了保障“三瓣章”顺利推行,九运街镇先后出台了《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小组职责》、《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制度》、《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三瓣章”以来,全镇累计杜绝41张合计5万余元的不合规支出。没有出现一起因理财事由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2、加强申报管理,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机动地是村集体最为重要的资源,通过采取申报制的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的体制。二是促进民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推行申报制以来,农村资源的发包更加透明,有关机动地的信访案件呈零增长趋势。三是提高了土地发包收益,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15年全市85%的机动地通过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发包,每亩发包价格较协商发包增加60—200元。
点问题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手中,现场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这一制度推行后,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提升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认可度。
(四)、创新保障机制。
1、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为随时掌握管理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了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例会制。市级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资”管理相关事宜,总结分析基层在 “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苗头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各乡镇针对本辖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本镇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会诊解决,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科学、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近年来,阜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康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阜康市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阜康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阜康市机动地申报制度》、《阜康市机动地招投标管理办法》、《阜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阜康市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阜康市村级资金“四审”制度》等三十一项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强化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围绕 “三资”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通过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以及日常财务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整合法、资产资源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针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市乡两级纪检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下,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4、实行奖优罚劣。为进一步树立乡村两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把
“三资”管理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考核管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在管理中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分别给予扣发工资、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通过赏罚严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开展“三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实践要求我们在推行“三资”管理中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中心工作相衔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五个相结合”:
(一)、与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年初在安排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时都要明确“三资”管理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把“三资”管理与纠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二)、与市上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市上的双目标考核工作,为了认真落实这项重点工作,我们把“三资”管理和此项工作融为一体,重点从资产资源的发包入手,制定增收计划,拟定工作措施,签订责任奘。指导目标村的管理人员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集体经济的总收入已达2081万元,当年获得净收益959万元,年均增长7﹪。
(三)、与以奖代补的项目相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6000余万元的资金奖励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乡镇、村,对此我市结合“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筹措配套资金2000余万元,此外我市在中低改、土地整理、加压滴灌等项目中村集体都筹措了相应的建设资金,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三资”管理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五)、与包村支农工作相结合。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我市在106个村建立了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帮扶机制,指导各村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他们做好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强化造血功能,截止2015年末,集体积累已经达到986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8﹪。
几年来,我市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乡村三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三资”管理工作已成为聚合民心、维护稳定、巩固根基、增强实力的基础性工程、民生工程。尽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七、建议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执政基础,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少、职责不变,继续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每年各乡镇要对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三资”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已实行“三瓣章”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的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在实施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市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抓紧抓好,尽快完成。
﹙四﹚、结合中心村建立,积极探索资产盘活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课题组长:何秀强 (农经局局长)
成 员:刘卫华、祁军 (农经局审计办主任、减负办主任) 撰 稿 人:刘卫华、祁军
阜康市农经局
年八月一日 二0一一
稳定工作关口前移、化解干群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和谐,促进农村的发展。通过对镇村干部群众调查与座谈,我们认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稳定,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和提高村干部威信,促进农村长治久安的有效管理方式。
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情搞定了,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管理上随意性大,缺乏民主监督。有的村干部处理村学校、办公室等集体资产,账务没有公开或公开的不彻底,群众有疑虑、有意见。调查中发现由村干部因换届落选占着集体资产不还,有的连公章也不交还。三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运转困难。全县绝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财政转移资金仅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经费不足,举步维艰,难以维持日常工作。四是有集体收入特别是集体收入较多的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抵触情绪,不愿参加统一管理。有集体收入及资产的村,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有的村干部认为村集体资产是自己创造的,对实行集体三资统一管理有抵触情绪,认为比较麻烦,限制了自己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权和处置权。五是部分村对资产、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存在无偿占用、低价承包、私自变卖,产权不清等现象。特别是对一些村荒、坑塘被个别村民长期无偿使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六是村级债务较大,真实性难以界定。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对村级债务缺乏管理,部分村遗留的债务较大,由于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时间较长,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其真实性也难以界定。七是由于今年底、明年初是村居换届时期,进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有的乡镇领导怕引发矛盾,影响村居换届工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特别是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农村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 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村集体资源有的归村所有,有的归小组所有,存在村组、组组之间产权不清等问题,产权界定较为困难,还有的被部分村民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乡镇代理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们通过十多天的调查了解,跑遍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触大量的基层干部党员群众,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我们认为现在的农村集体三资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矛盾、问题、隐患,有的处于脱管、半脱管状态,亟待加强管理。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结合外地的先进经验,调研组认为现在很有必要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强化措施,对农村集体三资以乡镇为主实行委托管理。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到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全县六百多个村居,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是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保证,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
(三)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各乡镇在组织、人员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范围和方法,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级事务监督员(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有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
进行清理。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账。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乡镇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占有和使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暂不统计),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产权明晰后,再进行补登。
(四)全面实行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确保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和清产核资的前提下,各行政村与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全面开展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村集体设立一名报账员,负责村集体报账工作。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建立登记簿,设立台账,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对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
(五)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
开制度,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乡要切实加强代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强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农业局设立三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财政局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用于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及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六)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依托现代化网络管理手段,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要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要有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要报乡镇批准,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监管。县纪委、农业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平台,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管。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镇集体聚餐次数逐年递增,多以主家自办的宴席为主,为了节省钱财,找群众帮忙的形式居多,厨师和服务人员均为当地群众,没有相关的证件;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没有备案服务于农村集体宴席的专业组织,隐患较多。因此我镇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镇23个行政村街,没有备案给农村集体聚餐提供服务的固定厨师和专业服务人员,多数厨师为男性且基本来自农村,除具有群众认可的厨艺外,无基本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意识,受到加工条件的限制,看似普通的农村宴席,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其主要突出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1、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卫生知识缺乏。厨师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基本上厨师全部是本村人员,都是以帮忙的情况为主,不是专业厨师,缺乏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和法律意识。参与宴席制作的主厨人员和帮厨人员流动性大,同一件事可能轮换几个人来做,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菜肴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在举办宴席的`过程中,不是一天就结束,而往往持续两到三天。尤其在夏天,因食物保管不当,会出现腐烂变质现象,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2、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隐患大。帮忙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多为本村村民,有时亲朋好友也帮忙刷锅、洗碗和端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有无传染病不得而知,食品安全隐患大。
3、食品加工场所简陋,食品安全不达标。一般都是在空场上临时搭建帐棚,支起简易灶,就开始操作,条件简陋,卫生设施不全,农户认为这样省钱。餐具洗涤消毒由于水源所限达不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涮”的要求,蔬菜、生鲜及其他食品原料等的洗涤也由于条件所限达不到卫生要求,餐具乱堆乱放,存在着严重的食源性感染隐患。
4、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质量把关不严。农村宴席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多数是由宴席举办者自行采购。因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采购回来,多数没有索证索票,尤其是凉菜,主家基本是在熟食店购买,均为成品,镇食药所没有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检测。而且原料存放、加工、制作、就餐都是在临时搭建的棚户当中,与牲畜圈舍或旱厕较近,其卫生质量差。餐具每次使用后,仅仅用水冲洗,不消毒,反复使用;加工工具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
5、厨师和服务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和健康证,因是帮忙,无法强制让其办理证件,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
1、监管对象不确定。自办宴席的覆盖范围基本上包括所有的居民。对象的不确定给监管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
2、全程监管难以到位。农村的传统宴席往往持续三天甚至更长,就餐次数多,要对长时间的宴席准备、制作、保存、食用过程进行监管,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我镇目前监管人员少,所以监管难以实施到位。
3、政策规定执行难。由于农村居民传统观念浓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不愿在喜庆或悲伤再为宴席去备案和被检查。同时由于现有的政策规定并非有明确约束力的法律,执行没有强制性,即使村民不按规定办理,管理部门也无权处罚,那么很容易使相关规定流于形式。
4、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少,还有的从事政府其他工作,且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没检测设备,使工作开展十分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鼓励具有一定厨艺的人员组建专业的农村宴席服务组织,对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核发相关资质证书和健康证,使操作人员具备一定食品安全常识和操作规范。
2011年9月5日至11月3日,我分别到荣成成山镇的马山村考察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村长、村民座谈会,深入多户村民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现状概述。
马山村位于荣成市成山镇东部,是全市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主要阵地之一。村庄共500户,总人口1800人,党员37人,社会总产值3927.2万,人均收入6452元,集体可用资金12万人,固定资产138万元,耕地面积947亩,山村面积1797亩,果林30亩,农业总产值240.4万元。私营企业3家,工商服务16家,工业总产值1300万元,利税30万元。马山村土地覆盖面积较多,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适应农业种植与旅游业开发。
经过多年来乡镇工作的加快发展和城市功能的辐射带动,马山村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加快转轨转型的关键时期。目前全村人均收入达3680元,社会总产值达到2957万元以上,小康户达到486户,占总户数的95%,村全体经济提高到25万元。计划生育率达99%,新发展党员3-5名,培养积极分子5名。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个代表”的指导下,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马山村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全村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住房饮水,文化卫生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和改善。2008年起,马山村进行自然水改造工程,目前自来水入户率已达100%,村民的饮水问题基本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马山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有下列因素制约着农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1、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土地有限,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更忽视了品牌效应;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较少,农民增收后劲不足。
2、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足。虽然一再加大农业基建投资,但农业基建投资占全区基建投资的比重并没有提高,严重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民住户设施配套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村没有文化设施,村民没有集体文化生活,也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马山村由于村庄面积大,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投入的资金大,早期改建的道路由于日久失修,路面坑坑洼洼,污水横流,改善村内的环境已是该村的重点问题。
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滞后。目前,农村大部分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科技和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总体来看,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
三、对策及建议。
1、以新理念推进城乡一体化。确立城乡互动发展理念,从农村实际出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优势互补的城乡关系。加快整合城乡各种资源,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技术、土地等要素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科教文卫等资源的城乡共享。加速城乡经济融合,从而形成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例如:马山村,残旧的村落,大刹美丽的星湖景区,可否借力借资旅游等部门,共同改善村容村貌,使之成为一个旅游景点。
2、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主要是服务、调查研究,同时制定政策、创造条件、把握方向。在动员社会参与方面,政府应采取措施,抽调干部到基层帮扶,例如:马山村的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市直单位到社区挂点结对,开展社区党建共商、事务共管、资源共享、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等共建活动,建出了成效;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各个村、各个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一样,要尊重农民的发言权。马山村坚持群众自愿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村民纷纷要求改厕、拆除猪舍、粪棚及整治房前屋后卫生环境。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以及市规划局、区文明办和爱卫办、外经贸局等市区部门在人力、资金及技术上的大力支持下,在“五改五有五化”中,循序渐进地完善各项设施。
3、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政府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创造宽松的内外环境,让老百姓持续增收,分享发展的成果。抓住招商引资,突破征地难点,加快工业发展。加大村镇工业园区和物业建设力度,建造适租对路的厂房。发展城市经济,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商合作,使房地产业逐步向河旁、岩前、沙湖、石牌、东岗等延伸。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培育新产业,发展城市特色农业,例如:引导花卉园林业的发展;引进、推广养殖“名、优、特、稀”水产品,丰富本地产“菜篮子”等。
4、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了,才能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要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使农民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5、改善农民生活状态,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解决长期影响农村环境文明的老大难问题,以农村的道路、电网、饮水、通信、市场设施等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实现村庄绿化、路面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美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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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农村中学财会工作已有近十五年,亲眼目睹了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的过去和现状,从管理方法到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可喜的变化,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也进行了深深的思考:
近几年来,根据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已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首先固定资产处置日趋规范。根据资产报废程序及处置要求,报废的资产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经过这几年的实施,校园能做到按照程序操作,自行处置资产的情况基本杜绝。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率提高,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后,以资产的登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依据,资产的使用受到学校的重视,学校资产购置逐步趋向理性,校内资产闲置率下降。再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这是各方思想意识略有提高的体现。
(一)家底不清。
很多学校账实不符及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原因:一是保管人员更换时,交接手续不完善,造成资产的流失和账目不清。二是资产使用者之间的调整、存放处室的变更等没有按规范程序办理,造成账与实物不相符。账账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因工程的竣工决算未完结而没有办理验收入账工作,形成账外资产,部分属于行政调拨的房屋等资产,由于没有取得相关的调拨凭证或者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经办人,造成入账不及时、不准确。二是设备购置、验收、资产保管、财务核算各项责任人各司其职,相互不通气,造成入账不及时。三是财务核算科目与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存在脱节,使得财务核算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账账核对存在困难。
(二)管理人员水平低,无专业素养。
很多中学在安排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时,要么安排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综合能力不太强、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工作效率低,要达到管理的规范性难度较大;要么安排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兼职管理,但这些人员平时忙于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同样达不到管理的规范性。
(三)教学为先,固定资产管理领导不够重视。
领导的不够重视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作为教育部门,教学质量是生存的根本,很多中小学校的领导都把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往往忽视了作为教育手段、工具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些学校领导盘算的只是本单位的现金余额有多少,很少顾及固定资产余额,没有过问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情况,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盲目攀比,不管有用没用,你有我也有,争购高档设备和仪器,有的重复购置,造成固定资产的积压。
(四)资产购置缺乏科学性。
近几年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中学对原有的教学楼、食堂以及电教化设备等大型硬件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修复、新建、购置,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条件,以及为学校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同时由于各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管理,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整体规范,资源共享,调剂余缺,物尽其用,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另外,很多学校不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购置价格昂贵但使用效率极低的设备,造成功能闲置浪费;加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当,使用人员缺乏正确的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寿命缩短,也形成浪费。更有甚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不依照实际工作需要,甚至是盲目攀比,贪大求全。有些项目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花钱不少,作用不大,形同虚设。
(一)摸清家底。
一是设置资产的明细核算科目,使其与固定资产管理类别相符,加强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一对应性,便于财务账与资产账的账账核对。二是加强条形码的管理。扩大扫描机的配置范围,同时,建立资产跟踪、资产处室变更、资产处置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固定资产信息化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校园无形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核算,彻底摸清家底。
(二)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
领导重视是工作高效的保证。首先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采购、保管员、财务组成,避免推诿、脱节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并贯彻落实。其次要安排有能力、有水平的专职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注重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充分给予各种培训机会。再次建立固定资产的奖惩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奖评中,鼓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除此以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全员管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提醒管理员进行催还,对于维修次数超过计划数的资产设置报警,提高使用者的保管意识。
(四)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管理人员。
在学校应设置资产会计岗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有专业知识的要求,至少要求有相关经验,如仓库保管或档案管理经验等。还要对资产管理者进行全面培训。建议国资部门将固定资产管理的法规、程序、方法、要求作为培训的内容,并将培训内容编制成考核大纲,对于各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通过者持证上岗。
(五)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购置。
学校要根据每年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为校园的资产管理者提供设施设备配备的建议和指导,将耐用的、实际效果好的设备介绍给学校,对效果不佳的、容易破损的、不易管理的设备不予接受申请,要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优化购置。(蒙城县赵集初级中学李兆军)。
参考文献:
1、李亮华、胡兴华。《浅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2、史少华、徐伟侠。《论加强固定资产理工作的方法和对策》。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产生了大量档案资料。这些档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真实记录,同时又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必要保障。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特别是村级档案工作,既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档案工作为现实服务的又一崭新平台,更是档案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最终的目标是建立起资源丰富、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的农村档案事业发展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档案意识差,不重视村级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的经费投入少。二是档案管理人员多由村文书兼任,一部分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三是立卷归档不及时,其原因是材料收集不齐全,村支书、村主任、计生专职村主任等经办人手中的资料不能按时交给村文书统一立卷归档,认为各自的材料各自保管利用方便。这样,久而久之又形成“包包”、“捆捆”档案。四是行政村完成建档任务后,有部分村能按按时归档,还有一部分村没有继续整理归档。五是档案保管条件差,有的村无专用档案柜,档案随便放在办公室里和村文书家里。这样长期下去对档案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更谈不上行政村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方便利用,与档案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相去甚远,无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二、要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切实加快行政村档案规范化步伐,达到“有组织机构、有专人管理、有管理制度、有保管场所、有档案室牌子、有档案装具、有档案实体”的标准。
一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组建村级档案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保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使档案工作有章可依,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要规范整理好档案资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建档。
工作,重点抓好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收集整理好有关民主选举、民主理财、民主议事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重点抓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好有关林权改革、土地流转、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重点抓好农村新领域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好有关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农民低保、农民诚信、农民劳动力输出、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农产品销售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领域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及时进行归档整理。
三、要有效利用,开发资源,服务新农村和新任务。
档案的作用在于利用,为现实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积极转变观念,拓宽服务范围。在利用服务上,由主要面向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转变,增强农村基层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适应农民多方位、多层次的利用需求,保证农民查档所需。同时,要做到新农村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有效服务就拓展到哪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适时的服务。
民的思想统一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
三是搞好专题汇编,提高服务效能。要逐步开展编写大事记、编写村史村志等工作,把农村发展变化的过程真实、准确地记忆、保存下来,把农村深厚的文化通过征集、整理、保存下来,及时编出一些高质量的实用的专题汇编,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档案的人文价值,发挥档案借鉴历史和教育后人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
总之,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刻不容缓,必须认清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村级档案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xx〕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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